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编制的《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募集说明书内容进行了审核,保证募集说明书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2020年 6月 29日
王明东 | 张春凤 | 梁虹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