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0-046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
案(修订稿)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2日公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修订前: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修订前: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修订后: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修订前:
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为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共3名特定对象。本次发行的3名特定对象采用人民币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修订后:
本次发行对象为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5.59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0年4月29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5.59元/股。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5.49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修订前: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32,2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各发行
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认购股数(股) | 认购金额(万元) |
1 | 陈敬财 | 16,000,000.00 | 8,944.00 |
2 | 甄荣辉 | 7,200,000.00 | 4,024.80 |
3 | 梁敬华 | 9,000,000.00 | 5,031.00 |
合计 | 32,200,000.00 | 17,999.80 |
修订后:
本次发行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按照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3,220.0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9,600,000股(含本数)。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调整本次发行价格后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32,786,519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认购股数数量(股) | 认购金额(元) |
1 | 陈敬财 | 16,291,438 | 89,439,994.62 |
2 | 甄荣辉 | 7,331,147 | 40,247,997.03 |
3 | 梁敬华 | 9,163,934 | 50,309,997.66 |
合计 | 32,786,519 | 179,997,989.31 |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修订前: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修订前: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修订前: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修订后: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修订前: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999.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修订后: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9,997,989.3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修订前: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修订稿)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