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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12-16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0 年 12 月 5 日以电话、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0 年 12 月 15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议案
    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特向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揭阳中萃就此项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公司与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借款金额:人民币 4350 万元,为无息借款。 借款用途:
    1.借款中 2200 万元用于归还岳阳商行借款;
    2.借款中剩下 2150 万元,用于专项偿还债权。 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 违约条款:如借款期限届满,公司未能全额还款,则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公司除须返还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外,还需支付每年借款本金 10%的违约 金。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日,公司须一次性将款项划给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 合同的变更、解除: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须提前通知其他方,经双方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合同。 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如发生诉讼,则须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 12 月 15 日
    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简介: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青海大厦 17F(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屈阳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
    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通讯 产品、五金建材的技术开发和销售;其他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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