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6月29日,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会议由李红霞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长沙加加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销售”)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同意加加销售拟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加加销售、欧朋(长沙)食用植物油有限公司以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的等额智赢存款产品作为质押。
授信额度包括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授信品种,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在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