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无法在6月30日前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定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由于公司尚未完成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故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及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公司原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受新冠疫情等原因影响,公司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较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比较紧张,根据目前审计进度,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预计无法在2020年6月30日前出具2019年度审计报告,故公司预计无法在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审计机构进行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公司将密切关注年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