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6月12日,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6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接收了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并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201502号)。
2020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201502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要求公司在《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公司将严格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补正材料并及时报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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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