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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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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零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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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本保荐机构”)接受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东威科技”、“公司”)的委托,就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安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注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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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unshan Dongwei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11,0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波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9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28日)
住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东定路东侧
邮政编码215311
电话号码0512-57710500
传真号码0512-57710500
互联网网址www.ksdwgroup.com
电子信箱DW10798@ksdwgroup.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钦义发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0512-57710500

(二)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高端精密电镀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应用于PCB电镀领域的VCP设备、水平式表面处理设备,以及应用于通用五金领域的龙门式电镀设备、滚镀类设备。发行人自主研发的VCP设备可以用于各种基材特性(刚性板、柔性板及刚柔结合板等)、特殊工艺(高频板、HDI板、IC封装基板及特殊基材板等)、应用场景(5G通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控医疗、航空航天等)的PCB的电镀制程,技术延展性好、设备适应性强。

凭借发行人自主研发的垂直连续电镀等技术,发行人VCP设备在电镀均匀性、贯孔率(TP)等关键指标上均达到了业内领先水平。其中柔性板片对片VCP在板厚36?m-300?m时电镀均匀性能够达到10?m±1?m,达到了国际同类设备的技术水平,通过了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并获评“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柔性板卷对卷VCP在板厚24?m-100?m时电镀均匀性能够达到10?m±0.7?m,优于国际同类设备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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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水平,通过了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科技成果评审(鉴定),并获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发行人也先后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昆山市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优秀民族品牌企业”等荣誉称号。

发行人的VCP设备已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及较高的品牌知名度。目前发行人的下游客户涵盖鹏鼎控股(002938.SZ)、东山精密(002384.SZ)、健鼎科技(3044.TW)、深南电路(002916.SZ)、沪电股份(002463.SZ)、瀚宇博德(5469.TW)、胜宏科技(300476.SZ)、兴森科技(002436.SZ)、名幸电子(6787.JP)、台郡科技(6269.TW)、崇达技术(002815.SZ)、定颖电子(6251.TW)、生益科技(600183.SH)、方正科技(600601.SH)、嘉联益(6153.TW)、奥士康(002913.SZ)等知名企业,已覆盖大多数国内一线PCB制造厂商,同时也是目前国内少数几家可以整机出口日本、韩国、欧洲和东南亚的PCB电镀设备制造厂商之一。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以及研发水平

1、发行人的核心技术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高端电镀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的自主研发与创新。目前发行人技术水平先进、制造工艺成熟,并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多项核心技术处于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发行人现阶段所掌握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简介保护措施
1垂直连续电镀技术自主研发自主研发的一种PCB板的电镀方式,包含了稳态传动及电流均匀传导系统技术、功能槽体侧部密封及挡水技术、高纵横比板电镀技术等多项公司的核心技术,能够使PCB在密封槽体内仅由一套传动系统带动就能完成全道电镀工序,显著提升了电镀设备的稳定性,是提升PCB电镀均匀性与良品率的关键。已获发明专利17项
2稳态传动及电流均匀传导系统技术自主研发该技术利用全闭合钢带线、新型夹具及收放料系统等减少了镀件在传输过程中的左右摇摆和拉伸,使传输过程更加稳定,电流分布更加均匀,显著提升了电镀效果。已获发明专利12项
3自动化清洁生产技术自主研发该技术通过封闭化产线、液体扰动装置、电镀液循环装置或连续滚镀装置的使用,结合自动化技术,降低了电镀环节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提高了生产的安全性。已获发明专利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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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功能槽体侧部密封及挡水技术自主研发该技术通过独特设计的密封和挡水装置切断电镀槽与前后处理段之间的液体连接,避免液体间交叉污染,从而保持电镀液浓度的稳定,延长电镀液使用寿命,提升电镀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已获发明专利3项
5高纵横比板电镀技术自主研发该技术对电镀液喷射系统进行了升级,对喷嘴的分布、喷嘴流量及喷嘴到镀件板面的距离进行了调整,同时缩短了阴极与阳极的距离,并结合脉冲电流有效提升了孔内电镀的均匀性与贯孔率。已获实用新型专利1项
6操作系统设计和集成技术自主研发发行人自主开发的设备操作和管理系统操作简单,可以与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连通,并对生产数据进行实时反馈与分析。已获软件著作权14项

注:发行人存在一项发明专利对应多项核心技术的情形。

2、发行人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作为国内领先的高端电镀设备制造商,发行人具备行业内先进的研发技术与制造技术。从研发技术上看,发行人凭借垂直连续电镀技术将电镀的均匀性与贯孔率指标提升到业内领先水平,能够向客户提供高稳定性、高良品率、高线速、节能降耗的高性价比电镀解决方案;从制造技术上看,发行人凭借模块化分段技术与节拍式生产技术,有效缩短公司产品的制造周期,显著提升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力。

(1)研发技术的先进性及其表征

1)业内领先的电镀均匀性与贯孔率

①技术难点

为满足功能性需求,PCB电镀对镀层指标要求严格。目前市场主流的多层板、HDI及封装基板等高端PCB构造复杂,构成PCB的单层板需要分别印制线路并保证压合后的整板的线路导通,对相关电镀设备提出了以下要求:

第一,需要具备较好的电镀均匀性。为使封压后的PCB性能符合最终制成品的品质和性能需求,刚性板镀层厚度一般在25?m左右,柔性板镀层厚度一般在10?m左右。微米级的PCB要求镀层有更好的电镀均匀性,相应的对电镀时电流分布的均匀性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电镀时,电镀液中的阳极与阴极之间存在电流,而电场线的分布具有边缘效应,若无法减小边缘效应对板边镀层厚度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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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则会产生阴极边缘或区域性铜厚异常的现象。如何保证薄板电镀层的均匀性从而确保蚀刻后PCB线路的品质,是PCB电镀设备制造企业的一大技术难点。第二,需要具备较好的贯孔能力。高纵横比PCB上的孔较深但孔径较小,在电镀时电场本身的边缘及尖端效应使得孔口处电力线密集,镀铜厚度偏大。随着孔内的深入,电流密度愈来愈小,加之电镀液欧姆电阻增大、电镀液在孔内的交换不流畅等一系列原因,容易出现从孔口到孔中心镀铜厚度呈梯度减小的现象。受此影响,纵横比8:1及以上的PCB在电镀时贯孔率较难超过80%。如何提高高纵横比PCB的贯孔率从而保证板间信号的稳定导通与可靠传输,是PCB电镀设备制造企业的另一大技术难点。

②实现方式

发行人通过对自主研发的垂直连续电镀技术、稳态传动及电流均匀传导系统技术、高纵横比板电镀技术等核心科技的运用,可以完全满足高端PCB对于电镀均匀性与贯孔率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A、垂直连续电镀技术

依靠自主研发的垂直连续电镀技术,发行人现已形成一整套成熟可靠的PCB电镀解决方案。

垂直连续电镀的工艺过程分为上料、镀前处理、电镀、镀后处理、吹烘干、下料、夹具退镀等。垂直连续电镀通过运用钢带稳定传动装置、停机液位保持和挡水技术、智能感应与控制等技术,使PCB在密封槽体内仅由一套传动系统带动就能完成全道电镀工序。在垂直连续电镀生产中,镀槽上端主槽与下端副槽分别联成一体。PCB从前段上料区通过机械手上料后,再垂直移动通过除油、双水洗、酸洗等各段工序后到达铜槽。铜槽中均匀分布多支喷管喷嘴,通过循环过滤泵浦将槽液从下端副槽抽出,喷流到上端主槽中,再从每段铜槽底部的下回流管以及设备两端的回流槽回流至下端副槽,实现药液的循环流动。与此同时,垂直移动的PCB在外加电流的作用下一直在铜槽间进行连续电镀。通过调整传动速度和电流密度,发行人的VCP设备可以对镀层厚度进行精准控制。

发行人VCP产品采用垂直连续电镀技术。与垂直升降式的电镀设备相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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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产品不需要复杂的机械结构,气缸、感应器、电机等零部件也较少使用,在设备稳定性上具有较大竞争力;与水平连续电镀设备相比,发行人产品在运行与维护成本上也具有较大优势。发行人VCP设备凭借垂直连续电镀技术的优越性,有效提高了PCB电镀工艺的效率与品质。B、稳态传动及电流均匀传导系统技术稳态传动及电流均匀传导技术目前已应用于发行人VCP设备,尤其是在刚性较弱的柔性板和超薄板的电镀加工中体现出显著的技术优势。

柔性板和超薄板在电镀加工的过程中极易受到传动震动、夹具拉伸及板层涨缩性差异的影响,特别是卷状柔性板在电镀过程中极易产生“荷叶边”,直接导致PCB边缘部分无法使用。稳态传动及电流均匀传导系统技术使用一体成型的钢带作为传动装置,保证传动钢带各处速度相同,减少传动过程中PCB的震动;将机械夹具替换为磁吸式夹具,实现自动柔性开闭,保证了电镀时间的精准和夹具牵引力的均一;同时新型夹具均匀分布在钢带底部,配合稳定传动的钢带技术,电流传导也会更加均匀,进一步提升电镀的品质。

发行人VCP设备电镀均匀性测试图

发行人刚性板VCP的电镀均匀性能够达到25?m±2.5?m,达到了国内同类设备的先进水平;柔性板片对片VCP的电镀均匀性能够达到10?m±1?m,达到了国际同类设备的技术水平;柔性板卷对卷VCP时电镀均匀性能够达到10?m±0.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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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于国际同类设备的技术水平。

C、高纵横比板电镀技术发行人高纵横比板电镀技术对贯孔率的贡献度显著。在使用相同电镀液的情况下,发行人产品能够实现更高的贯孔率。

发行人的高纵横比板电镀技术将传统的开放式空气扰动系统替换为液体循环系统和液体喷射系统。该技术对喷嘴的分布、喷嘴到镀件板面的距离以及阴极与阳极的距离进行了特殊设计,在槽内液体循环利用的同时,提升了周边液体的搅动能力。当铜槽循环泵流量在450L/m时,每小时槽体内液体扰动的流量可以达到镀槽容积的6-8倍,能够确保电镀工艺过程中电镀液的均质化从而提升镀孔品质。除此之外,发行人还将传统的直流电源替换为脉冲电源,直流电源下孔径两端铜层过厚,中心铜层不足的现象得以大幅改善,在减少电镀时间的情况下实现了孔铜的均匀分配(孔径与表面铜层分配率1:1)。

发行人VCP设备高纵横比板电镀测试图

(纵横比20:1) (纵横比16:1)

发行人刚性板VCP在PCB纵横比8:1时,TP≥85%(配合电镀液),达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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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同类设备的先进水平。刚性板VCP(脉冲式)在纵横比16:1时,TP≥110%(配合电镀液);在纵横比20:1时,TP≥95%(配合电镀液),亦达到国内同类设备的先进水平。2)高性价比的电镀解决方案除了电镀的均匀性与贯孔率,发行人凭借其一系列的研发技术在稳定性、良品率、生产速度与节能降耗等其他多项指标上具有一定优势。

项目重要性技术方案产品表现市场地位
稳定性稳定的设备表现是高效生产的保证。电镀专用设备有着较为复杂的结构与设计,极易出现设备故障。有着较高稳定性的产品更受下游客户的青睐。垂直连续电镀技术、稳态传动及电流均匀传导系统技术、操作系统设计和集成技术VCP设备采取的垂直连续电镀工艺,结构简单,耐用性好,稳定性高。稳定性优于垂直升降式电镀设备,业内领先
良品率PCB制造企业对于电镀良品率的要求较高。垂直连续电镀技术、稳态传动及电流均匀传导技术VCP设备的良品率接近100%。通过下游客户验证,业内领先
生产速度大型PCB制造企业要求电镀设备具有较高的线速,从而提高PCB的产能。垂直连续电镀技术、功能槽体侧部密封及挡水技术片对片VCP平均1.5-2米/分钟,卷对卷VCP由于不需要机械手抓取上料,可达3米/分钟。满足下游客户需求,业内领先
节能降耗产业升级必然要求电镀设备向清洁化转型,同时节能降耗的电镀设备也能节省企业的制造成本。功能槽体侧部密封及挡水技术、自动化清洁生产技术废水废气固废显著减少,节水、节电、铜球损耗少。符合产业发展趋势,业内领先

发行人VCP设备凭借其自主创新、稳定高效与高性价比的电镀解决方案,在VCP领域确立了行业领先优势,有效提高了PCB电镀工艺的效率与品质,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

(2)制造技术的先进性及其表征

发行人行业领先的制造技术是保障发行人研发技术优势得以体现的基础。在PCB电镀专用设备制造领域,鉴于设备的专用性、结构的复杂性、下游客户的定制化需求等原因,行业制造标准与生产模式尚未统一。发行人着力解决传统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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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生产技术制造时间长、维修成本高等行业痛点,采用模块化分段技术与节拍式生产技术,显著提升生产效率,并通过快速量产降低生产成本,具有一定的行业示范效应。1)模块化分段技术模块化分段技术即对VCP设备按系统模块进行生产与安装的制造技术。在生产过程中,发行人将电镀设备按功能划分为不同的系统模块,既可以对铜槽、上下料以及吹烘干等结构组件进行调整与组合,又可以对电镀前后段水平式表面处理设备进行选择与集成,从而实现了在不同生产要求、制造环境与客户需求情形下的灵活配置。在安装调试的过程中,发行人将系统模块分别检验合格后运往项目施工现场安装,可以最大限度满足不同订单的个性化需求。

模块化分段技术下的工艺流程图

发行人通过模块化设计大大提高了设备系统的适应性。一方面,模块化分段技术允许发行人充分利用剩余产能提前准备部分功能系统模块,缩短订单生产及安装周期,提高客户服务效率;另一方面,模块化分段技术允许发行人根据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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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产能需求和场地需求对标准化的电镀设备作出定制化修改,使发行人提供的电镀设备更好地与下游客户的生产要求相匹配,提升下游客户的满意度和粘性。

2)节拍式生产技术节拍式生产技术即依靠自动化生产设备、环形流水生产线、条线化管理方式形成的一套稳定、高效的生产技术,可以精确控制设备中标准模块的生产节奏,显著提升设备的制造速度、缩短设备交期。目前节拍式生产技术已经在广德东威VCP生产基地得到应用,在电镀专用设备制造领域率先实现流水作业的标准化与自动化。自动化生产设备包括自动激光切割机、自动焊接机器人、全自动车床及铣床等一系列先进生产设备,可以对生产时间进行精确把控,降低人工与时间成本,同时提高产品品质;环形流水生产线即在生产过程中使用U形流水作业工作台,以“定人定岗定时”的模式实现了VCP设备中铜槽段模块的高效率、节拍式生产;条线化管理方式是一种配合模块化分段生产技术的管理方式,对产品的每一个系统模块的设计和生产都能够做到责任到人、平行作业。节拍式生产技术将生产设备、作业模式、管理方式有机结合,形成业内独特的系统化集成生产解决方案,发行人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得以有效保障。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0GZA70350),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60,711.0550,097.7245,047.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29,168.9614,544.709,222.6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6.8465.2875.00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44,159.5340,739.4937,6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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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净利润(万元)7,424.266,322.104,543.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7,424.266,322.104,543.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509.255,943.614,177.81
基本每股收益(元)0.71--
稀释每股收益(元)0.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3255.1350.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6,341.252,112.313,744.26
现金分红(万元)600.001,000.003,3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087.287.43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核心技术是发行人在行业中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之一。发行人业已形成以垂直连续电镀技术等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并具备较强的技术延展性,可以为下游PCB及其他新材料制造厂商提供成熟的电镀解决方案。该核心技术是保证发行人产品性能先进性以及进一步研发新技术的基础,对发行人经营和长期发展有着重大影响。虽然发行人已采取积极的保密措施,但发行人仍存在一定的核心技术泄密风险,包括发行人的相关技术人员不慎泄密,竞争对手采用非法手段获取发行人的核心技术等。若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发生泄密,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发行人所处行业具有人才密集型特征,是一个涉及多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行业,本行业企业需要大批机械、化工、电子、电气控制、工业设计、工程等多个学科的专家和人才。上述技术人员对于新产品设计研发、产品成本控制以及提供稳定优质的技术服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也需要不断增强的技术人才团队作为保障。尽管发行人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人才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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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但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仍将面临市场变化的考验,存在一定的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2、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和行业波动风险

发行人目前产品主要面向下游PCB制造厂商。PCB被称为“电子系统产品之母”,广泛应用于电子计算机、通信、消费类电子、工业仪器、国防航天等领域的各种电子产品,其品质直接影响电子产品的性能及可靠性。随着市场、技术、规模的不断变化,PCB行业也渐次演进,其需求的品种、批量等情况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对上游企业的经营造成影响。若未来宏观经济疲软导致下游PCB行业发生较为剧烈的波动,发行人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2)新行业市场开拓的风险

依托在高端电镀设备行业的先发优势及多年积累的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经验,发行人持续向新能源动力电池等下游新行业拓展,从而不断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并提高发行人销售规模。发行人目前已成功完成针对新能源电池材料镀膜设备样机的生产与交付,产品推出后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以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未来发行人还将在电镀领域推出更多的新产品,若新产品在细分市场的拓展策略、营销服务等不能很好的适应并引导客户需求,可能对发行人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

2020年1月以来,国内外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总体平稳,各地企业生产经营陆续恢复,但海外疫情形势较为严峻,且存在进一步大范围扩散的可能。总体来看,新冠肺炎疫情预计在短期内无法消除,未来一段时间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外销业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3、管理风险

发行人在发展过程中业已建立符合发行人自身业务特点的经营模式及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团队及较为完整的管理制度。随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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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产规模持续扩大,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等环节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程度不断提升,对发行人组织架构和管理能力的要求也相应显著提高。倘若未来发行人管理机制无法适应业务规模增长需求,发行人的发展将面临一定管理风险。

4、财务风险

(1)存货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等构成。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10,776.14万元、13,669.30万元和17,013.95万元。未来随着发行人生产规模的扩大,发行人存货亦有可能进一步增大,从而可能给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22,288.31万元、22,973.96万元和20,200.02万元,2019年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69.57%。尽管发行人目前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且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厂商,但若客户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3)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风险

发行人于2016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632002181),并于2019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32010337)。发行人子公司广德东威于2019年9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34001684)。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发行人2017年至2019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发行人子公司广德东威2019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发行人及子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474.78万元、588.29万元和808.56万元,占当期税前利润的比例分别为8.51%、8.14%和9.32%。如果国家所得税相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发行人及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满后未能顺利通过重新认定,将对发行人的税后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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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失败风险

发行人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其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诸多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同时,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按照市场化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可能存在因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6、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发行人的股本总数、净资产规模将在短时间内大幅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全部购建完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收益水平。因此,发行人短期内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7、募投项目用地尚未落实的风险

发行人募投项目“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拟选址在安徽省广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截至目前,发行人尚未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020年2月20日,广德东威与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约定了用地事项,发行人正积极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就募投项目所用地块进行沟通,后续将紧密跟踪募投项目所用地块的招拍挂流程。若发行人未能如期取得募投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能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11,04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68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总股本不超过14,720万股。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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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数不超过3,68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68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4,72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按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按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战略投资者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发行人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均由发行人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亿元
募集资金净额【】亿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
水平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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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承销、保荐费用【】万元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万元
总计【】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成员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安信证券作为东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授权周鹏翔先生、胡德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1、周鹏翔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周鹏翔先生: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科远智慧(002380.SZ)、延安必康(002411.SZ)、百川股份(002455.SZ)、林洋能源(601222.SH)、日出东方(603366.SH)、扬杰科技(300373.SZ)、普丽盛(300442.SZ)、启迪设计(300500.SZ)、苏利股份(603585.SH)、金陵体育(300651.SZ)、隆盛科技(300680.SZ)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以及科远智慧(002380.SZ)非公开发行工作,具有扎实的资本运作理论功底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周鹏翔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2、胡德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胡德先生: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主要主持或参与林洋能源(601222.SH)、日出东方(603366.SH)、普丽盛(300442.SZ)、新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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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09.SZ)、福达合金(603045.SH)、晶丰明源(688368.SH)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及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胡德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为王庆坡先生,其他项目组成员包括:宋修一先生、陈磊先生、汤正先生、孙翊文先生。项目协办人:王庆坡先生,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准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华脉科技(603042.SH)等企业的改制辅导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及中南文化(002445.SZ)重大资产重组等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将安排保荐机构另类投资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额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

该等情形不会影响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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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不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在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后,有充分理由相信发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并确信发行人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作为保荐机构推荐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二)本保荐机构就《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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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保荐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四)本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及其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启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本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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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的核查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并经保荐机构核查,东威科技属于《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的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且属于高端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科创板定位。

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发布针对科创板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本保荐机构根据该评价体系的要求,逐项核查发行人相关指标,认为东威科技符合 “研发投入金额”、“发明专利”、“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三项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制定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规定。

八、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对照《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查证过程如下:

(一)针对《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1条的核查

1、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对照《科创板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科创板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查证过程如下:

(1)针对《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条的核查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设立、改制的工商登记资料,创立大会决议和议案,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材料。经核查,发行人前身昆山东威电镀设备技术有限公司系于2005年12月29日成立,于2019年5月28日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从有限公司成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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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计算,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文件。经核查,发行人已建立并健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包括审计委员会在内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因此,发行人符合《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针对《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因此,发行人符合《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针对《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核查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主要资产的权属资料,主要业务流程图、组织机构设置的有关文件,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开户资料、纳税资料、审计报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三会相关决议,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实地考察了发行人日常办公场所及生产经营场所,实地走访了主要业务部门。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发行人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文件、历次工商变更材料,对发行人股东进行调查。经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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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权属纠纷。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商标、专利等主要资产及核心技术的权属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了访谈,通过公开信息查询验证。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亦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因此,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4)针对《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核查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核查了发行人的《企业征信报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及《无犯罪证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上述人员的声明,并通过公开信息查询验证。

经核查,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经核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因此,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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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本总额为11,040万股。2020年4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680万股,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超过14,720万股。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发行人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亿元,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本总额为11,040万股。2020年4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68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

(二)针对《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的核查

发行人适用《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上市标准之“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保荐机构核查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0GZA70350),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行业估值情况等。

发行人2018年、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5,943.61万元、7,424.26万元,累计为13,367.87万元,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结合公司的技术水平、盈利能力和市场估值水平合理估计,预计发行人上市后的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因此,发行人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上市标准之“(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上市标准”。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注册办法》、《科创板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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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规定的发行和上市条件。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事项工作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1、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意识,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各项义务; 3、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4、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5、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6、督促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并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对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7、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8、关注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督促其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持续披露使用情况; 9、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2、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1、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2、核实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应当发表意见予以说明; 3、持续关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控制权稳定性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和相关事项,督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公司披露公告时,就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发表意见并披露。无法按时履行上述职责的,应当披露尚待核实的事项及预计发表意见的时间,并充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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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工作安排
示风险。
3、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在上市公司出现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特定情形时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就核查情况、提请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本次现场核查结论等事项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并及时披露。
5、定期出具并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所需的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定期出具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6、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保荐协议履行约定的其他职责。
(二)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发行人及其高管人员以及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提供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将全力支持、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工作,为保荐机构的保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亦依照法律及其它监管规则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工作包括: 1、根据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必需的相关信息; 2、发生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者出现重大风险的,及时告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发行人应根据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督导意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4、协助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披露持续督导意见; 5、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其他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6、其他必要的支持、配合工作。
(三)其他安排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担任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推荐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请予批准。(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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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王庆坡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鹏翔胡 德
内核负责人(签名):
廖笑非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秦 冲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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