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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信创投关于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42%股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30

证券代码:600783 证券简称:鲁信创投 公告编号:临2020-32债券代码:155271 债券简称:19鲁创01债券代码:163115 债券简称:20鲁创01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42%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鲁信创投”)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新投”)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转让所持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裕重工”)79,104,000股非限售流通股票,占通裕重工总股本的2.42%。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交易实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尚须满足协议生效条件,以及获得山

东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存在交易无法完成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最新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山东高新投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珠海港集团转让所持通裕重工79,104,000股非限售流通股票,占通裕重工总股本的2.42%。本次股权转让方式为非公开协议转让,不公开征集受让方。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山东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

二、拟受让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欧辉生

3.注册地址: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16号高栏港大厦第24层2401号

4.注册资本:351940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港口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项目投资。

7.股权结构: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8.财务状况:根据珠海港集团披露的定期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珠海港集团总资产299.07亿元,净资产117.15亿元;2019年营业收入79.51亿元,净利润0.67亿元。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05-25

3.法定代表人:司兴奎

4.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注册资本:326774.3928万元

6.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大型锻件坯料、电渣锭、锻件、管模、数控机床、通用机械非标准设备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铸件、焊接件、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压力容器、非标成套核电设备设计、制造、销售;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根据通裕重工披露的定期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通裕重工总资产122.95亿元,总负债67.98亿元,净资产54.97亿元;2019年营业收入40.27亿元,净利润2.52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2020年3月31日,通裕重工总资产124.49亿元,总负债68.87亿元,净资产55.62亿元;2020年1-3月营业收入11.63亿元,净利润0.66亿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主要股东:根据通裕重工2020年一季报,截止2020年3月底,通裕重工前十大股东名单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司兴奎10.32
2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67
3朱金枝5.39
4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5.04
5杨建峰1.22
6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2
7杨兴厚0.79
8秦吉水0.69
9王世镇0.55
10徐开东0.48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方式为非公开协议转让,不公开征集受让方。

(二)转让数量

山东高新投拟向珠海港集团转让所持通裕重工79,104,000股非限售流通股票,占通裕重工总股本的2.42%。

(三)转让价格及确定依据

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拟转让价格为2.375元/股,符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第36号令)中关于股权转让价格的规定,即每股转让价格不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1.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通裕重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四)支付及交割安排

1.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珠海港集团向山东高新投支付股份转让总价款30%保证金,计人民币56,361,600元(人民币伍仟陆佰叁拾陆万壹仟陆佰元整),该保证金汇入共管账户。

2.转让协议生效后,珠海港集团向山东高新投支付股份转让总价款的剩余价款,即股份转让总价款的70%,计131,510,400元(人民币壹亿叁仟壹佰伍拾壹万零肆佰元整),珠海港集团已付的保证金56,361,600元转为股份转让款。

3.珠海港集团支付全部转让价款5个工作日内,山东高新投应配合珠海港集团办理股份证券登记结算过户手续。

4.标的股份完成证券登记结算过户手续之日起,珠海港集团享有标的股份之权利和利益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五)转让协议生效

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为转让协议生效日:

(1)双方同意并签署转让协议;

(2)珠海港集团已经完成对通裕重工的尽职调查,且尽职调查结果显示通裕重工披露的资产、业务、负债等情况真实、充分,并且在所有的重要方面不存在隐瞒、虚假、不实或瑕疵的情况;

(3)珠海港集团收购通裕重工股份的交易得到珠海港集团有权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以及得到珠海港集团内部决策机构的同意;

(4)山东高新投转让通裕重工股份的交易得到山东高新投内部决策机构的同意及上级有权机构的批准;

(5)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对本次交易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回笼资金1.88亿元,实现投资收益1.26亿元,能够实现较好的收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尚须满足协议生效条件,以及获得山东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可能存在交易无法完成的风险。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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