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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成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3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由 5名成员组成,其中 3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除上述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外,审计委员会在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还组织了两次与年报审计会计师的沟通见面会。

二、审计委员会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听取了内部审计的年度工作思路,并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述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

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三、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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