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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大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0日10:00。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英格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 33 层会议室《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为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公司2019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0 年7月13 日
(三)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 1 号金谷大厦 33 层 A 区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春植;电话:022-83129541;联系地址:天津
市和平区滨江道 1 号金谷大厦 33 层 A 区。
(二)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广州大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