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账户冻结的基本情况
由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眉山顺应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顺应”)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涉诉金额为人民币21,406,523.70元,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发现公司中国银行新乡分行新市区支行账户被冻结。
二、被冻结账户信息
上述涉及被冻结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行:中国银行新乡分行新市区支行
账 号:258511791469
三、银行账户冻结的进展情况
2019年10月17日,公司与眉山顺应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同日,眉山顺应向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当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公司冻结账户的冻结。
四、对公司的后续影响
公告编号:2020-063账户冻结已经解除,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川1402民初4299号之一。
(二)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川1402民初4299号。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