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 | 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6,600.05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新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
预计发行日期 | 【】年【】月【】日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发行后总股本 | 不超过26,400.1897万股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年【】月【】日 |
1-1-2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3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和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二、利润分配政策及承诺
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三、重大风险提示
除上述重大事项提示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一)创新风险
公司是我国最早将辐照技术进行工业化应用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和技术创新,在辐照装置的应用技术、辐照自控系统与信息化技术、产品灭菌的开发和控制技术等方面形成了多项创新性强、实用性高的科技成果,但公司未来的成长受行业环境、市场需求、研发和技术创新等内外部因素综合影响,如果未来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继续保持优势,下游应用领域扩展与产业融合未能达到预期,则公司将面临业绩增速下滑或不能持续增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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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手段竞争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采用γ射线辐照技术,服务于医疗保健产品、食品、药品及包装材料等行业客户,该等客户中部分产品也可采用电子束辐照技术、化学试剂熏蒸、以及高温蒸汽等其他消毒灭菌技术手段。若未来客户出于成本等因素的考虑,选择其他消毒灭菌技术,或公司未来不能对技术、市场等发展趋势做出正确判断,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钴源供应商较少且公司钴源采购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使用钴源提供辐照技术服务,需要通过采购钴源补充钴源活度的持续衰减或扩大产能。全球范围内的钴-60供应商主要有诺迪安、JSC Isotope和中核同兴等。出于钴源品质、售后服务、价格等方面的综合考虑,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诺迪安、中核同兴采购钴源,并通过协商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方式来保障公司钴源供给。若未来出现诺迪安、中核同兴无法提供充足钴源,或钴源的采购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钴源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至下游,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诺迪安长期供货协议的续期谈判尚未完成,短期内完成续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亦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辐照装置故障导致的安全风险
公司严格按照行业相关标准使用钴源,未发生过安全事故。但仍不能完全排除未来公司因管理松懈导致的人为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未得到正确处理,导致辐射事故或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公司将面临包括限期整改、罚款、吊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等在内的监管处罚,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五)“新冠疫情”引致的经营风险
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肺炎疫情爆发,因隔离、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新冠疫情”在国内疫情已基本稳定,公司已经全面复工,但国外疫情仍然处于蔓延状态。考虑到新冠疫情所带来的负面因素持续对国内、国外的各项正常生活和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可能通过影响公司正常的销售活动开展以及下游客户需求等,导致
1-1-5
公司出现业绩下滑的不利情况。
(六)钴源折旧而导致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购置钴源为公司的主要支出之一,钴源折旧费为公司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钴源折旧费分别为4,178.84万元、4,360.25万元和4,659.18万元。钴源在使用寿命内按照衰减系数分期折旧,为约束性固定成本,不因服务量的变化而变化。若未来公司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导致销售收入不足以覆盖钴源的折旧成本,公司将面临利润水平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七)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存在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2011年5月21日,辐照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以201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于2011年8月31日完成了工商变更。截至2011年4月30日,辐照有限在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932.13万元。辐照有限在整体变更时点未分配利润为负,主要系辐照有限为控股型母公司,行使战略、管理和投资中心等总部职能并承担相应费用,实际开展辐照技术服务业务的子公司对母公司的利润分配不足所致。辐照有限整体变更后,子公司的利润分配,以及实际开展业务的青岛分公司设立,改善了母公司的盈利情况。截至报告期初,即使不考虑整体变更时点对未分配利润的调整,母公司也实现了未分配利润由负转正。
1-1-6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0
第二节 概览 ...... 14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4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4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6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6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18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18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19
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 ...... 1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0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 21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说明 ...... 22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22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4
一、创新风险 ...... 24
二、技术风险 ...... 24
三、经营风险 ...... 25
四、内控风险 ...... 26
五、财务风险 ...... 27
六、发行失败的风险 ...... 28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2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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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设立、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及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30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38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简要情况 ...... 38
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5
六、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 48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 52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有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 63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内的聘任及变动情况 ...... 63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 65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65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 66
十三、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68十四、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73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77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设立以来变化情况 ...... 77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95
三、发行人销售和主要客户情况 ...... 130
四、发行人采购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 138
五、与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情况 ...... 144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 179
七、发行人研发与技术情况 ...... 179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191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92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 192
二、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或类似安排情况 ...... 194
1-1-8三、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协议控制情况 ...... 194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195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 195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 196
七、发行人的运营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 197
八、同业竞争 ...... 198
九、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 203
十、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217
十一、拟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采取的措施 ...... 217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20
一、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20
二、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241
三、关键审计事项、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与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标准 ...... 244
四、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46
五、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 ...... 262
六、主要税项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 263
七、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财务指标 ...... 268
八、经营成果分析 ...... 271
九、资产质量分析 ...... 305
十、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23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 336
十二、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 337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38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3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339
三、未来发展规划 ...... 346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49
1-1-9一、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 349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 350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 355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55
五、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 356
六、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357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73
一、重大合同 ...... 373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77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77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守法情况 ...... 378
第十二节 声明 ...... 379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79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8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81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83
审计机构声明 ...... 385
评估机构声明 ...... 386
评估机构声明 ...... 388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390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391
第十三节 附件 ...... 393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93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 394
1-1-10
第一节 释义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普通名词释义 | ||
中金辐照、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 指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
辐照有限 | 指 | 中金辐照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前身 |
深圳金鹏源 | 指 | 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金鹏源 | 指 | 上海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金鹏源 | 指 | 天津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辐照 | 指 | 中金辐照武汉有限公司 |
成都辐照 | 指 | 中金辐照成都有限公司 |
重庆辐照 | 指 | 中金辐照重庆有限公司 |
中金医疗 | 指 | 镇江中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金医疗(镇江)有限公司 |
中金新能源 | 指 | 中金新能源(镇江)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金辐照(镇江)有限公司 |
中金健康 | 指 | 中金健康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
青岛分公司 | 指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光明分公司 | 指 | 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
中国黄金集团 | 指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浙江世元 | 指 | 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 |
中证嘉湖 | 指 | 杭州中证大道嘉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英琦汇洋 | 指 | 杭州英琦汇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鑫刚投资 | 指 | 共青城鑫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鑫卫投资 | 指 | 共青城鑫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友食品 | 指 |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四川有友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
康复集团 | 指 | 江苏康复医疗集团 |
四川黄金 | 指 | 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黄金四川公司 |
上海黄金 | 指 | 上海黄金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黄金公司 |
华大实业 | 指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诺迪安、Nordion | 指 | Nordion (Canada) Inc.,诺迪安(加拿大)有限公司 |
中核同兴 | 指 | 中核同兴(北京)核技术有限公司 |
1-1-11
JSC Isotope | 指 | JSC Isotope,俄罗斯同位素股份公司,其钴源由Mayak Production Association(俄罗斯玛雅克生产联合体)生产,两者同属于Rosatom State Atomic Energy Corporation(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 |
BRIT | 指 | Board of Radiation & Isotope Technology, Department of Atomic Energy, Government of India,即印度政府原子能部辐射与同位素技术委员会 |
中核比尼 | 指 | 中核比尼(北京)核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核二院比尼新技术有限公司 |
Steris | 指 | STERIS plc,思泰瑞有限公司,纽交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STE.N |
Synergy Health | 指 | Synergy Health plc,新合力有限公司 |
Sterigenics | 指 | Sotera Health LLC,曾用名为Sterigenics International LLC,施洁国际有限公司 |
中广核技 | 指 |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000881.SZ |
中国同辐 | 指 |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H股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1763.HK |
鸿仪四方 | 指 | 北京鸿仪四方辐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代码为430119.OC |
中核辐照 | 指 | 吉林中核辐照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代码为831876.OC |
蓝孚高能 | 指 | 山东蓝孚高能物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代码为834428.OC |
同方辐照 | 指 | 河北核力同方辐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代码为872241.OC |
华大生物 | 指 | 广州华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戈瑞科技 | 指 | 中广核戈瑞(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广核技(000881.SZ)子公司 |
中核华东 | 指 | 苏州中核华东辐照有限公司,为中国同辐(1763.HK)子公司 |
上海辐新 | 指 | 上海辐新辐照技术有限公司,为Sterigenics子公司 |
蓝孚辐照 | 指 | 青岛蓝孚电子加速器辐照技术有限公司,为蓝孚高能(834428.OC)子公司 |
金核辐照 | 指 | 四川省金核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同辐 | 指 | 中核同辐(四川)辐射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同辐(1763.HK)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A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2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大成、大成律师、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立信、立信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勤万信 | 指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中联资产评估 | 指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二、专业术语释义 | ||
钴-60、钴源、Co-60 | 指 | 金属元素钴-59的同位素之一,具有放射性,其半衰期为5.27年。它会通过β衰变成为镍-60,同时会放出两束γ射线 |
钴源棒 | 指 | 使用双层不锈钢包壳将呈颗粒状的钴-60放射源芯密实封装形成棒状放射源 |
活度 | 指 | 又称衰变率,指样品在单位时间内衰变掉的原子数,即某物质的“有效浓度”,或称为物质的“有效莫尔分率” |
半衰期 | 指 | 放射性元素的原子核有半数发生衰变时所需要的时间 |
居里 | 指 | 放射性活度的常用单位,代号Ci,为纪念居里夫人而命名 |
衰变常数 | 指 | 放射性衰变统计规律的特征量之一,表示某种放射性核素的一个原子核在单位时间内发生衰变的几率 |
电子加速器 | 指 | 又称电子感应加速器,是利用感生电场来加速电子的一种装置 |
电子束 | 指 | 电子经过汇集成束,具有高能量密度。主要利用电子枪中阴极所产生的电子在阴阳极间的高压(25-300kV)加速电场作用下被加速至很高的速度(0.3-0.7倍光速),经透镜会聚作用后,形成密集的高速电子流 |
keV、MeV | 指 | 千电子伏特、兆电子伏特,1MeV=103keV=106eV,1eV(电子伏特)表示一个电子在经过1个伏特的电场加速后所获得的动能 |
γ射线、伽玛 | 指 | 又称γ粒子流,是原子核能级跃迁蜕变时释放出的射线,是波长短于0.01埃的电磁波 |
β射线 | 指 | 高速运动的电子流,贯穿能力很强,电离作用弱 |
X射线 | 指 | 由于原子中的电子在能量相差悬殊的两个能级之间的跃迁而产生的粒子流,是波长介于紫外线和γ射线之间的电磁波 |
电离辐射 | 指 | 由直接或间接电离粒子或二者混合组成的辐射,能使受作用物质发生电离现象的辐射 |
辐照 | 指 | 利用放射性核素发出的γ射线、加速器产生的电子束或X射线与物质相互作用产生物理效应、化学效应或生物效应的过程 |
改性 | 指 | 通过电离辐射使高分子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得到改善,从而提高了材料的应用价值,拓宽了其应用范围 |
1-1-13
硫化 | 指 | 在橡胶中加入硫化剂(硫磺等)和促进剂等交联助剂,在一定的温度、压力条件下,使线型大分子转变为三维网状结构的过程 |
升源率 | 指 | 一定时间内,钴源处于工作位置的时间占总时间的比例 |
戈瑞、Gy | 指 | 辐照剂量的单位,度量单位质量的物体所吸收的能量 |
环氧乙烷 | 指 | 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是C2H4O,是一种有毒的致癌物质,易燃易爆,被广泛地应用于洗涤,制药,印染等行业 |
IAEA | 指 |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国际原子能机构,是一个同联合国建立关系,并由世界各国政府在原子能领域进行科学技术合作的机构 |
蒙特卡罗、MCNP | 指 | 统计模拟方法,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中期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电子计算机的发明,而被提出的一种以概率统计理论为指导的一类非常重要的数值计算方法 |
CNAS | 指 |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
Geant4 | 指 | GEometry And Tracking,由欧洲核子研究组织基于C++面向对象技术开发的蒙特卡罗应用软件包,用于模拟粒子在物质中输运的物理过程 |
PLC | 指 | 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一种专门为在工业环境下应用而设计的数字运算操作电子系统 |
PEG6000 | 指 | 聚乙二醇6000,为环氧乙烷和水缩聚而成的混合物 |
PQ | 指 | 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性能确认 |
OQ | 指 | Operation Qualification,操作确认 |
D10值 | 指 | 杀灭90%微生物所需的辐照剂量 |
环保部、生态环境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以及前身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医联体 | 指 | 医药联合体,即将同一个区域内的医疗资源整合在一起,通常由一个区域内的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社区医院、村医院组成一个联合体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SS | 指 | State-owned Shareholder,国有股股东 |
1-1-14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发行人名称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8月31日 |
注册资本 | 19,800.1397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郑强国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 深圳、上海、青岛、天津、武汉、成都、重庆、镇江等 |
控股股东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行业分类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其他制造业”,行业代码“C41” |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情况 | 无 |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 |||
保荐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其他承销机构 | 无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每股面值 | 1.00元 |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6,600.05万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不低于25.00% |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 不超过6,600.05万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不低于25.00% |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无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无 |
发行后总股本 | 不超过26,400.1897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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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发行价格 | 【】 | ||
发行市盈率 | 【】(每股收益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发行市净率 | 【】(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发行方式 | 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 ||
发行对象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创业板股票交易权限的符合资格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理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 无 | ||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 无 | ||
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钴源采购项目 | ||
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
发行费用概算 | 【】 |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 | ||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 【】 | ||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 【】 | ||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 【】 |
1-1-16
股票上市日期 | 【】 |
项目 | 2019年度 /2019-12-31 | 2018年度/2019-12-31 | 2017年度/2017-12-31 |
资产总额(万元) | 75,903.32 | 75,806.58 | 73,979.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 59,873.72 | 58,992.83 | 52,277.31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4.64 | 9.38 | 15.43 |
营业收入(万元) | 25,325.97 | 24,368.94 | 21,421.03 |
净利润(万元) | 5,970.86 | 5,353.85 | 3,813.5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5,830.93 | 5,250.11 | 3,889.7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5,627.65 | 5,021.51 | 3,795.40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9 | 0.28 | 0.21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29 | 0.28 | 0.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6766 | 9.0358 | 7.72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12,589.97 | 14,718.00 | 12,639.88 |
现金分红(万元) | 5,940.04 | 4,950.03 | 3,960.0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16 | 6.18 | 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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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照技术服务主要对象和特点
辐照技术服务
杀菌谱广
灭菌彻底
节能环保
工艺先进无残留
无污染
医疗保健产品
高分子材料食品
药品日用品等
包装材料
公司是我国最早将辐照技术进行工业化应用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辐照技术服务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形成包括深圳、上海、天津、青岛、武汉、成都和重庆等多地的全国性布局,拥有11座大型辐照装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钴源活度达到2,337万居里,是我国钴源活度最高、网点布局最完善、覆盖面最广的专业化辐照灭菌企业。公司凭借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通过持续自主创新,不断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为客户提供专业、稳定、可靠的辐照灭菌服务,与包括强生(JOHNSON& JOHNSON)、旭化成(ASAHI KASEI)、东丽医疗(TORAY)、迈普(VIANT)、康宁(CORNING)、中宠、高利尔(GOGLIO)、超力包装(SCHOLLE)等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累积了包括三十余家世界500强企业的客户群。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201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336.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位居我国辐照灭菌行业第一。
公司作为国际辐照协会黄金级会员,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参与多项国家、行业辐照灭菌标准的制定,拥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的技术检测中心。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辐射安全与防护示范单位等认定,“中金辐照”、“金鹏源”已发展成为业内知名的品牌。
1-1-18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发行人是我国最早将辐照技术进行工业化应用的企业之一,在辐照装置的应用技术、辐照自控系统与信息化技术、产品灭菌的开发和控制技术等方面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并广泛应用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服务质量受到下游产业的认可,发行人创新特征较为显著,体现在科技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等方面。
科技创新方面,发行人拥有健全的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管理体系,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在辐照装置的应用技术、辐照自控系统与信息化技术、产品灭菌的开发和控制技术等方面形成了多项创新性强、实用性高的科技成果。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取得授权专利117项,软件著作权55项,从事辐照技术服务的主体均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检测中心取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子公司深圳金鹏源为我国首家提供商业化辐照技术服务企业,上海金鹏源、天津金鹏源经营辐照技术服务时间超过十年。作为国际辐照协会黄金级会员,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发行人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涉及医疗保健产品、食品、无菌包装材料辐照灭菌、辐照剂量测量等方面。新旧产业融合方面,发行人所处行业隶属于民用非动力核技术,为核技术在核武器、核电领域应用之外的重要新兴产业,辐照技术作为一种绿色、低碳、环保的灭菌技术,对其他工业化消毒灭菌方式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可广泛用于医疗保健产品、食品、药品、无菌包装等传统制造业。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不断拓展适用辐照技术的应用领域,新增90余种辐照产品类型,进一步实现新技术和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依据《上市规则》第2.1.2条,发行人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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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2018年和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021.51万元和5,627.65万元,因此公司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上市标准。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特殊安排等情况。
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备案情况 | 环评情况 |
钴源采购项目 | 35,400.00 | 35,4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 | 2,600.00 | 2,600.00 | 2019-370211-50-03-000028 | 青环辐审[2019]63号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48,000.00 | 48,00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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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6,600.05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仅限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定价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不涉及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若保荐人相关子公司需参与战略配售,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
发行市盈率 |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的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元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 |
发行前市净率 |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发行后市净率 |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发行方式 | 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
发行对象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创业板股票交易权限的符合资格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理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方式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
发行费用概算 | 保荐和承销费用【】万元 |
审计验资费用【】万元 | |
律师费用【】万元 | |
信息披露、路演及发行手续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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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常青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22层 |
保荐代表人 | 伍春雷、李波 |
项目协办人 | 曹今 |
项目组成员 | 伏江平、赖柏良、陆楠、俞鹏、尚承阳 |
电话号码 | 0755-23953946 |
传真号码 | 0755-23953850 |
名称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彭雪峰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D座7层 |
经办律师 | 道日纳、陈玲玲 |
电话号码 | 010-58137799 |
传真号码 | 010-58137788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杨志国 |
住所 |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楼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王首一、王慧 |
电话号码 | 010-56730110 |
传真号码 | 010-56730000 |
名称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负责人 | 胡智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4层93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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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资产评估会计师 | 冯德彪、闫梅林、刘灿灿、岳修奎 |
电话号码 | 010-88000066 |
传真号码 | 010-88000006 |
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
电话号码 | 0755-25938000 |
传真号码 | 0755-25988122 |
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室 |
收款户名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0200080719027304381 |
名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
电话号码 | 0755-88668888 |
传真号码 | 0755-82083164 |
事项 | 日期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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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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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本公司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创新风险
公司是我国最早将辐照技术进行工业化应用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和技术创新,在辐照装置的应用技术、辐照自控系统与信息化技术、产品灭菌的开发和控制技术等方面形成了多项创新性强、实用性高的科技成果,但公司未来的成长受行业环境、市场需求、研发和技术创新等内外部因素综合影响,如果未来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继续保持领先优势,下游应用领域扩展与产业融合未能达到预期,则公司将面临业绩增速下滑或不能持续增长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一)技术手段竞争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采用γ射线辐照技术,服务于医疗保健产品、食品、药品及包装材料等行业客户,该等客户中部分产品也可采用电子束辐照技术、化学试剂熏蒸、以及高温蒸汽等其他消毒灭菌技术手段。若未来客户出于成本等因素的考虑,选择其他消毒灭菌技术,或公司未来不能对技术、市场等发展趋势做出正确判断,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技术人才资源是衡量公司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技术人才的行业经验、专业知识与贡献是公司持续成功的关键。若公司主要技术人员离职,而公司未能及时聘用具备相应技能的人才,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将对公司的持续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1-1-25
三、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辐照技术服务行业主要为医疗保健产品、食品(包括宠物食品)、药品、包装材料等提供辐照灭菌服务,以及为电子元件、高分子材料、水晶和珍珠等提供辐照改性服务,下游领域与社会大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辐照技术服务行业的景气程度受到下游相关行业发展以及宏观经济的影响。若未来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发生恶化或下游行业出现周期性波动,公司存在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增速放缓或下滑的风险。
(二)钴源供应商较少且公司钴源采购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使用钴源提供辐照技术服务,需要通过采购钴源补充钴源活度的持续衰减或扩大产能。全球范围内的钴-60供应商主要有诺迪安、JSC Isotope和中核同兴等。出于钴源品质、售后服务、价格等方面的综合考虑,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诺迪安、中核同兴采购钴源,并通过协商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方式来保障公司钴源供给。若未来出现诺迪安、中核同兴无法提供充足钴源,或钴源的采购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钴源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至下游,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诺迪安长期供货协议的续期谈判尚未完成,短期内完成续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亦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质量控制风险
辐照技术服务企业需要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加大质量管控力度,以确保辐照灭菌稳定性及服务质量能够满足客户要求。若公司受管理松懈导致的人为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未得到正确处理等因素影响,导致辐照剂量未能满足合同约定,引起相关产品的返工、报废,或由于相关产品灭菌质量问题未在检测环节中被发现,最终流入终端消费市场引起质量事件。公司可能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导致公司市场份额下降、整体品牌形象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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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辐照装置故障导致的安全风险
公司严格按照行业相关标准使用钴源,未发生过安全事故。但仍不能完全排除未来公司因管理松懈导致的人为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未得到正确处理,导致辐射事故或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公司将面临包括限期整改、罚款、吊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等在内的监管处罚,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五)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初步形成包括深圳、上海、天津、青岛、武汉、成都和重庆等多地的全国性布局,拥有11座大型辐照装置,服务范围覆盖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环渤海地区。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组织结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以及经营管理人才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未来公司管理人才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需要,管理体系未能随着公司规模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六)公众对核技术应用科学认知有限的风险
近年来,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核技术应用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已应用于工业、农业、医疗健康、环境保护、资源勘探、公共安全等领域。但由于核技术应用专业性强、相关知识缺乏科普宣传,公众对核技术应用的认知有限,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和公司业务的发展。
(七)“新冠疫情”引致的经营风险
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肺炎疫情爆发,因隔离、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新冠疫情”在国内疫情已基本稳定,公司已经全面复工,但国外疫情仍然处于蔓延状态。考虑到新冠疫情所带来的负面因素持续对国内、国外的各项正常生活和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可能通过影响公司正常的销售活动开展以及下游客户需求等,导致公司出现业绩下滑的不利情况。
四、内控风险
公司的管理团队汇集了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生产、财务管理等各方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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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综合管理水平较高。但是,随着公司发展,公司的资产规模逐渐增长,经营活动更趋复杂,业务量也随之有较大增长,专业的人才队伍也将进一步扩大。因此,公司的管理水平及驾驭经营风险的能力未来将面临较大程度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水平和组织结构的设置不能满足公司资产、经营规模以及人才队伍扩大后的要求,将对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带来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钴源折旧而导致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购置钴源为公司的主要支出之一,钴源折旧费为公司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钴源折旧费分别为4,178.84万元、4,360.25万元和4,659.18万元。钴源在使用寿命内按照衰减系数分期折旧,为约束性固定成本,不因服务量的变化而变化。若未来公司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导致销售收入不足以覆盖钴源的折旧成本,公司将面临利润水平下降甚至是亏损的风险。
(二)税收优惠或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深圳金鹏源、上海金鹏源、天津金鹏源、成都辐照、武汉辐照、重庆辐照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上海金鹏源部分收入享受来料加工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武汉辐照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另外,报告期内,由于发行人各分子公司所处地域不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也不一样。若公司及上述子公司适用的上述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或税收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汇率风险
公司主要从诺迪安进口钴源,以加元计价和结算,人民币的汇率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若未来人民币贬值,钴源在加元采购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以人民币折算的钴源入账价值将上升,导致钴源折旧的上升和公司利润水平的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07.84万元、53.63万元和-56.39万元。若未来公司钴源进口量保持上升趋势,则公司存在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利润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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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截至2019年末,公司净资产为62,649.51万元,股本为19,800.14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6,600.05万股。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将在短时间内大幅增加,但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项目达产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利润无法与净资产和股本同步增长,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出现一定下滑。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五)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存在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2011年5月21日,辐照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以201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于2011年8月31日完成了工商变更。截至2011年4月30日,辐照有限在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932.13万元。辐照有限在整体变更时点未分配利润为负,主要系辐照有限为控股型母公司,行使战略、管理和投资中心等总部职能并承担相应费用,实际开展辐照技术服务业务的子公司对母公司的利润分配不足所致。辐照有限整体变更后,子公司的利润分配,以及实际开展业务的青岛分公司设立,改善了母公司的盈利情况。截至报告期初,即使不考虑整体变更时点对未分配利润的调整,母公司也实现了未分配利润由负转正。
六、发行失败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6,600.05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但若本次发行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中规定的中止发行或终止发行的情形,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钴源采购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受资金筹措、材料及设备供应等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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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可能延迟;受市场需求变动或者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不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建设进度和投产后效益不能够完全达到预期的风险。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资产规模增加将导致公司年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较快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带来的折旧和摊销,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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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ongjin Irradiation Incorporated Company注册资本:19,800.1397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强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8月29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1年8月31日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邮政编码:518019联系电话:0755-25177228传真号码:0755-25289166互联网网址:www.zjfzgroup.com电子信箱:ir@zjfzgroup.com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董事会事务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杨先刚 0755-25177083
二、发行人设立、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及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是由辐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中金辐照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根据2003年8月25日印发的《关于成立中金辐照有限公司的通知》(中金人力[2003]50号),以货币资金5,000万元出资设立辐照有限。2003年8月27日,深圳一飞致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飞验字(2003)第957号《验资报告》。2017年3月8日,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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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苏公W[2017]B035)。2003年8月29日,辐照有限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辐照有限设立时,中国黄金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1年5月21日,辐照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201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11年5月22日,辐照有限全体股东签订《发起人协议》。2011年5月18日,中联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1]第246号),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4月30日辐照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4,119.58万元。2011年8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20110075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中金辐照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备案。2011年6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金辐照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并境内上市的批复》(国资改革[2011]576号)原则同意辐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方案。2011年8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881号)批准了辐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确认中国黄金集团持有10,341.7398万股,占总股本的72.28%,性质为国有股。201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以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变更后股本为14,307.8857万股,其余7,704.2460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1年8月18日,中勤万信出具了(2011)中勤验字第07044号验资报告。2019年11月20日,立信会计师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G210764号)。
2011年8月31日,上述变更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改制行为已经有权机关批准,法律依据充分,履行的程序合法。
(二)整体变更设立时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截至2011年4月30日,辐照有限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932.13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发企业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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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时存在未弥补亏损事项的监管要求》,公司就整体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整体变更后已运行满36个月
2011年8月31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整体变更的工商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110383969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自完成整体变更工商登记后已运行满36个月。
2、公司整体变更时累计未弥补亏损形成原因
辐照有限在整体变更时点未分配利润为负,主要原因系辐照有限为控股型母公司,母公司主体未实际开展辐照技术服务业务,主要行使战略、管理和投资中心等总部职能并承担相应费用,实际开展辐照技术服务业务的子公司对母公司的利润分配不足所致。
3、整体变更过程中净资产折股的具体方法、比例及相应会计处理
根据中勤万信出具的“(2011)中勤审字第05815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审计基准日2011年4月30日,辐照有限实收资本为9,406.60万元,资本公积为13,537.6605万元,未分配利润为-932.13万元,净资产为22,012.1317万元。
根据《公司法》(2005年修订)第九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公司设立后应当建立会计账簿,记录所有者投入的资产与权益,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计入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计入股本。在折合实收股本总额低于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的情况下,公司收到投资者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根据上述规则,辐照有限以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净资产账面值22,012.1317万元为基础,按照1:0.65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14,307.8857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中的其余7,704.246086万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会计处理如下:
借:实收资本 94,066,000.00元
资本公积 135,376,605.02元
未分配利润 -9,321,287.16元
1-1-33
贷:股本 143,078,857.00元资本公积 77,042,460.86元2011年8月18日,中勤万信出具“(2011)中勤验字第0704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8月17日,中金辐照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14,307.8857万元。
4、公司整体变更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根据中勤万信出具的(2011)中勤审字第05815号《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2011年4月30日,辐照有限的负债为3,961,346.03元,主要为经营性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职工薪酬等流动负债),非经营性负债主要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辐照有限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后,公司承接了辐照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法人主体资格延续。公司不存在通过自身资产的调整或者企业间资产转移等行为侵害债权人合法利益的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整体变更后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与报告期盈利水平变动的匹配关系
辐照有限整体变更后,随着子公司的利润分配,以及青岛分公司逐步投入运营,改善了母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整体呈上升趋势。截至报告期初,即使不考虑整体变更时点对未分配利润的调整,母公司也实现了未分配利润由负转正。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净利润与未分配利润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营业收入 | 25,325.97 | 24,368.94 | 21,421.03 |
营业利润 | 6,871.86 | 5,982.11 | 4,564.9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利润 | 5,830.93 | 5,250.11 | 3,889.73 |
未分配利润 | 25,076.57 | 24,482.35 | 23,717.96 |
1-1-34
如前所述,公司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是由于辐照有限母公司主体未实际开展辐照技术服务业务,主要行使战略、管理和投资中心等总部职能并承担相应费用,实际开展辐照技术服务业务的子公司对母公司的利润分配不足所致。随着辐照有限青岛分公司的逐步运营,加上子公司的利润分配,上述未弥补亏损产生的原因已经消除。公司未弥补亏损事项非因公司及其股东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或其他恶意规避出资义务的原因造成,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利益的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对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影响。
7、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的核查意见
(1)整体变更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2011年5月,辐照有限分别召开了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201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11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中金辐照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并境内上市的批复》(国资改革[2011]576号),原则同意辐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方案。2011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881号),批准了辐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因此,辐照有限整体变更相关事项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批,并经辐照有限董事会、股东会表决通过,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2)整体变更是否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情形,与债权人是否存在纠纷
根据中勤万信出具的(2011)中勤审字第05815号《审计报告》,截至2011年4月30日,辐照有限的负债为3,961,346.03元,主要为经营性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职工薪酬等流动负债),非经营性负债主要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辐照有限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显著增加。整体变更后,公司承接了辐照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辐照有限不存在通过自身资产的调整或者企业间资产转移等行为侵害债权人合法利益的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整体变更是否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相关程序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1年8月31日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44030110383969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
1-1-35
务局已于2011年9月19日向公司核发了编号为“深税登字440300754257216号”的《税务登记证》。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相关程序。
(4)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辐照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法》(2005年修订)第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辐照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法》(2005年修订)第九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辐照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影响。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相关批准或者备案的取得情况
日期 | 事项 | 批准情况 | 备案情况 |
2003-8-29 | 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 | 《关于成立中金辐照有限公司的通知》(中金人力[2003]50号) | 不涉及 |
2011-3-30 | 第一次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9,406.60万元 |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2011年3月11日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中金辐照有限公司进行上市前的有关改制重组方案》 | 《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1]第143号)已在中国黄金集团备案 |
2011-3-31 | 第一次股权转让 | 系非国有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无需批准 | 系非国有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无需备案 |
2011-4-27 | 第二次股权转让 | 2011年4月22日,黄金集团下发“中金资财函[2011]73号”《关于协议转让中金辐照有限公司股权 | 本次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境内子企业,根据《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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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问题的批复》 | 议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转让价格可以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 | ||
2011-8-31 |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股本增至14,307.8857万元 | 2011年6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中金辐照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并境内上市的批复》(国资改革[2011]576号) | 中联评报字[2011]第246号《资产评估报告》已在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
2013-5-21 | 第二次增资,股本增至18,276.1397万元 |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2013年5月13日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向中金辐照增资1亿元的决议 | 中联评报字[2013]第269号《资产评估报告》已在中国黄金集团备案 |
2018-7-27 | 第三次增资,股本增至19,800.1397万元 | 2017年9月30日,中国黄金集团出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中金科技函[2017]302号),同意中金辐照实施股权激励的方案。2018年6月12日,中国黄金集团出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售激励方案中增加条款的批复》(中金科技函[2018]211号),同意中金辐照在股权激励方案中增加相关条款。 | 中联评报字[2017]第2466号《资产评估报告》已在中国黄金集团备案 |
1-1-37
本次增资前后,公司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股本(万股) | 出资比例 | 股本(万股) | 出资比例 | ||
1 | 中国黄金集团 | 14,309.9938 | 78.299% | 14,309.9938 | 72.272% |
2 | 浙江世元 | 2,535.3573 | 13.872% | 2,535.3573 | 12.805% |
3 | 鑫卫投资 | - | - | 846.0000 | 4.273% |
4 | 中证嘉湖 | 715.3943 | 3.914% | 715.3943 | 3.613% |
5 | 英琦汇洋 | 715.3943 | 3.914% | 715.3943 | 3.613% |
6 | 鑫刚投资 | - | - | 678.0000 | 3.424% |
合计 | 18,276.1397 | 100.00% | 19,800.1397 | 100.00% |
1-1-38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黄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黄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4,309.9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27%。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简要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7家一级子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4家,为重庆辐照、武汉辐照、中金新能源、中金健康;控股子公司3家,为深圳金鹏源、成都辐照和中金医疗;此外,发行人通过控股子公司深圳金鹏源拥有2家二级子公司,为上海金鹏源、天津金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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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辐照成都辐照重庆辐照
深圳金鹏源
上海金鹏源
天津金鹏源
青岛分公司中金医疗中金新能源
中金辐照
中金健康
深圳成都
重庆
武汉
天津青岛
上海镇江嘉兴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1988年2月24日 | ||
注册资本 | 2,761.86万元 | 实收资本 | 2,761.86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白花工业园西侧第二工业区11号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辐照技术服务,系发行人位于广东省的经营网点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中金辐照 | 2,686.86 | 97.28% | |||
冯远生 | 45.00 | 1.63% | |||
张坚明 | 15.00 | 0.54% | |||
朱映菊 | 15.00 | 0.54% | |||
合计 | 2,761.86 | 100.00%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万元) | 项目 | 2019年度(万元) | ||
总资产 | 42,638.28 | 净利润 | 4,044.82 | ||
净资产 | 28,907.47 |
1-1-40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深圳金鹏源拥有2家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上海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2年1月21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青浦区青浦工业园区汇金路1168号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辐照技术服务,系发行人位于上海市的经营网点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深圳金鹏源 | 1,000.00 | 100.00% |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万元) | 项目 | 2019年度(万元) | ||
总资产 | 13,253.26 | 净利润 | 2,578.75 | ||
净资产 | 9,325.38 |
公司名称 | 天津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3年12月17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南路11号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辐照技术服务,系发行人位于天津市的经营网点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深圳金鹏源 | 1,000.00 | 100.00% |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万元) | 项目 | 2019年度(万元) | ||
总资产 | 11,355.00 | 净利润 | 601.52 | ||
净资产 | 5,199.31 |
公司名称 | 中金辐照成都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1年12月23日 |
1-1-41
注册资本 | 2,5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2,5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致和镇柏江路一段198号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辐照技术服务,系发行人位于四川省的经营网点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中金辐照 | 1,275.00 | 51.00% | |||
四川有友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 725.00 | 29.00% | |||
四川黄金 | 500.00 | 20.00% | |||
合计 | 2,500.00 | 100.00%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万元) | 项目 | 2019年度(万元) | ||
总资产 | 6,700.15 | 净利润 | 60.89 | ||
净资产 | 3,583.67 |
1-1-42
公司名称 | 交易内容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中金辐照 | 往来借款 | 880.00 | 700.00 | 190.00 |
还款 | 500.00 | 370.00 | 1,300.00 | |
收取利息 | 108.87 | 108.10 | 106.83 | |
代垫社保公积金 | 5.73 | 14.02 | 13.57 | |
关联销售—剂量计等 | 1.88 | 2.21 | 2.12 | |
深圳金鹏源 | 关联销售—剂量计等 | 3.52 | 4.10 | - |
关联采购—钴源 | - | - | 498.03 | |
重庆辐照 | 关联采购—钴源 | - | - | 415.70 |
公司名称 | 中金辐照武汉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2年3月22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金阳大街55号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辐照技术服务,系发行人位于湖北省的经营网点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中金辐照 | 1,000.00 | 100.00% |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万元) | 项目 | 2019年度(万元) | ||
总资产 | 7,074.35 | 净利润 | 171.79 | ||
净资产 | 492.60 |
公司名称 | 中金辐照重庆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3年9月29日 | |
注册资本 | 2,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2,0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核心片区巴州路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辐照技术服务,系发行人位于重庆市的经营网点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中金辐照 | 2,000.00 | 100.00% |
1-1-43
合计 | 2,000.00 | 100.00%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万元) | 项目 | 2019年度(万元) | |
总资产 | 6,150.42 | 净利润 | 193.41 | |
净资产 | 2,132.49 |
公司名称 | 中金新能源(镇江)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4年6月10日 | ||
注册资本 | 2,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2,0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镇江市新区丁卯经十五路99号29幢02-30号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辐照技术服务,系发行人位于江苏省的经营网点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中金辐照 | 2,000.00 | 100.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万元) | 项目 | 2019年度(万元) | ||
总资产 | 883.10 | 净利润 | 7.59 | ||
净资产 | 881.01 |
公司名称 | 镇江中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4年8月28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镇江市润州区团山路18号2号楼2-3层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主要提供医疗器械、医疗用品的高温灭菌服务,系发行人位于江苏省的第三方消毒供应中心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中金辐照 | 900.00 | 90.00% | |||
江苏康复医疗集团 | 100.00 | 10.00% |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万元) | 项目 | 2019年度(万元) | ||
总资产 | 2,681.33 | 净利润 | 2.58 |
1-1-44
净资产 | 2,346.67 |
公司名称 | 中金健康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9年10月18日 | ||
注册资本 | 7,5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3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凌公塘路3339号(嘉兴科技城)2号楼298室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辐照技术服务,系发行人位于浙江省的经营网点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中金辐照 | 7,500.00 | 100.00% | |||
合计 | 7,500.00 | 100.00%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万元) | 项目 | 2019年度(万元) | ||
总资产 | 186.64 | 净利润 | -13.37 | ||
净资产 | 186.63 |
公司名称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1年1月11日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泰发路1728号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辐照技术服务,系发行人位于山东省的经营网点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万元) | 项目 | 2019年度(万元) | |
总资产 | 10,403.06 | 净利润 | 1,996.48 | |
净资产 | 9,502.56 |
1-1-45
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黄金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14,309.9938万股,占股本总额的比例为72.2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1984年1月17日 | ||
注册资本 | 650,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650,0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9号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经营公司及其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贵金属及伴生金属资源勘察、开发、冶炼、加工、贸易等业务。发行人为其业务板块之一。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国务院国资委 | 650,000.00 | 100.00% | |||
合计 | 650,000.00 | 100.00%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万元) | 项目 | 2019年度(万元) | ||
总资产 | 3,933,279.23 | 净利润 | 16,925.34 | ||
净资产 | 1,009,929.87 |
1-1-46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权属限制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中国黄金集团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浙江世元,浙江世元直接持有发行人2,535.3573万股,占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2.80%。鑫卫投资、鑫刚投资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1,524.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比例为7.70%。
1、浙江世元
浙江世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0年5月28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9号、21号、23号、25号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代理销售黄金等贵金属,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浙江中金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 | 700.00 | 70.00% | ||
盛相中 | 300.00 | 30.00% |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公司名称 | 浙江中金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7年5月30日 |
法定代表人 | 盛相中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 |
1-1-47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98号8幢二层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代理销售黄金等贵金属,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盛相中 | 9,000.00 | 90.00% | |
金利芳 | 1,000.00 | 10.00%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1-1-48
法院做出了冻结被告盛相中、浙江世元等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8,014,000元,或查封、扣押限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的裁定。2020年5月26日,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104民初24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发行人协助查封浙江世元在发行人所持有的12.81%股权,金额2,535万元,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5月26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止。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江世元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以下简称“受限股份”)除已经办理质押外,还处于被查封、冻结的状态,由于案件尚未判决,受限股份未来存在被执行、拍卖的风险,届时持股主体可能会发生变化;但受限股份与控股股东黄金集团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相关性,受限股份被冻结、查封的状态并不会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另外,受限股份虽然被质押、查封、冻结等,存在不稳定性,但并不影响现阶段其权属的认定,该等股份的股权权属清晰,无争议。因此,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股东浙江世元所持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2、鑫卫投资、鑫刚投资
鑫刚投资、鑫卫投资合计持股7.70%,为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持股平台,两者均设立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委员会,由相同的五名委员组成,负责股权激励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
鑫卫投资、鑫刚投资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十三、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六、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为19,800.14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6,600.05万股,占发行完成后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5%。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本次发行股份数按6,600.05万股计算):
股份性质 | 股东名称 | 发行前股本结构 | 发行后股本结构 |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1-1-49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中国黄金集团(SS) | 14,309.9938 | 72.27% | 14,309.9938 | 54.20% |
浙江世元 | 2,535.3573 | 12.80% | 2,535.3573 | 9.60% | |
鑫卫投资 | 846.0000 | 4.27% | 846.0000 | 3.20% | |
中证嘉湖 | 715.3943 | 3.61% | 715.3943 | 2.71% | |
英琦汇洋 | 715.3943 | 3.61% | 715.3943 | 2.71% | |
鑫刚投资 | 678.0000 | 3.42% | 678.0000 | 2.57%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公众投资者 | - | - | 6,600.0500 | 25.00% |
合计 | 19,800.1397 | 100% | 26,400.1897 | 1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出资比例 |
1 | 中国黄金集团(SS) | 14,309.9938 | 72.2722% |
2 | 浙江世元 | 2,535.3573 | 12.8047% |
3 | 鑫卫投资 | 846.0000 | 4.2727% |
4 | 中证嘉湖 | 715.3943 | 3.6131% |
5 | 英琦汇洋 | 715.3943 | 3.6131% |
6 | 鑫刚投资 | 678.0000 | 3.4242% |
合计 | 19,800.1397 | 100.00% |
1-1-50
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直接划转企业集团股权,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于2019年1月4日下发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证》,国务院国资委已将其持有的中国黄金集团10%的股权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黄金集团已完成公司章程修订,但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2)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2019年10月30日,中国黄金集团印发《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中金资财函[2019]242号),同意发行人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确认发行人总股本为19,800.1397万股,其中,中国黄金集团(国有股东)持有14,309.9938万股,占总股本的72.27%。
2、外资股份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外资股份。
(五)发行人穿透计算股东人数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具体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穿透后的股东人数 | 备注 |
1 | 中国黄金集团(SS) | 1 | - |
2 | 浙江世元 | 2 | - |
3 | 鑫卫投资 | 34 | - |
4 | 中证嘉湖 | 1 | 已备案私募基金 |
5 | 英琦汇洋 | 1 | 已备案私募基金 |
6 | 鑫刚投资 | 37 | - |
合计 | 76 | - |
1-1-51
(八)股东中的私募基金持股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中证嘉湖和英琦汇洋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备案登记号 |
1 | 中证嘉湖 | 715.3943 | 3.6131% | SD6444 |
2 | 英琦汇洋 | 715.3943 | 3.6131% | SN5345 |
公司名称 | 杭州中证大道嘉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0年1月11日 | |
认缴出资额 | 10,500.00万元 | 实缴出资额 | 7,701.01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1103-13室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 |||
股权结构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张晓辉 | 普通合伙人 | 500.00 | 4.76% | |
孙荣华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 | 19.05% | |
周巧荣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 | 19.05% | |
孙志华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 | 19.05% | |
张甫金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 | 19.05% | |
柏志荣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 | 19.05% | |
合计 | 10,500.00 | 100.00% |
公司名称 | 杭州英琦汇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0年1月25日 | |
认缴出资额 | 10,000.00万元 | 实缴出资额 | 4,8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1103-16室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 |||
股权结构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1-1-52
荆涛 | 普通合伙人 | 500.00 | 5.00% |
荆炜国 | 有限合伙人 | 9,500.00 | 95.00%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提名人 | 任期 |
1 | 郑强国 | 董事长 | 中国黄金集团 | 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 |
1-1-53
2 | 章庆松 | 董事 | 中国黄金集团 | 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 |
3 | 梅治福 | 董事 | 中国黄金集团 | 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 |
4 | 张冬波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黄金集团 | 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 |
5 | 陈强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黄金集团 | 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 |
6 | 陈旭 | 董事 | 浙江世元 | 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 |
7 | 赵永富 | 独立董事 | 中国黄金集团 | 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 |
8 | 刘瑛 | 独立董事 | 中国黄金集团 | 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 |
9 | 张伟 | 独立董事 | 中国黄金集团 | 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 |
1-1-54
2016年9月至今,任中金辐照董事。
梅治福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至1989年11月,任北京工业学院人事处实研员;1989年11月至1993年9月,任国家黄金管理局劳资处主任科员;1993年9月至1994年1月,任金翔黄金实业发展公司工程师;1994年1月至2000年8月,任金汇黄金设备公司部门经理;2000年8月至2002年1月,中国黄金总公司体改法规处业务主管;2002年1月至2004年1月,任中国黄金集团企业改革部副主任;2004年1月至2007年10月,任中国黄金集团基金管理部主任;2007年10月至2015年12月,历任中国黄金集团实业管理部副经理、经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9月,任中国黄金集团企业运营部副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中国黄金集团专职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深圳金鹏源董事;2011年8月至今,任中金辐照董事。
张冬波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8年7月至1989年5月,任沈阳黄金学院冶金系团总支书记;1989年6月至1993年4月,任国家黄金管理局人事处干部;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黄金深圳经济发展公司董事、总经理、书记;2001年1月至2003年7月,任华大实业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11年8月,任辐照有限副总经理、天津金鹏源董事长;2003年8月至2011年11月,任深圳金鹏源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深圳金鹏源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深圳金鹏源董事、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任中金辐照董事、总经理。
陈强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为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1985年8月至1989年7月,任深圳市辐照加工中心技术员;1989年7月至1991年9月,任深圳深桂乳胶工贸公司业务员;1991年9月至2001年1月,历任深圳市辐照加工中心技术员、生产调度员、业务员、市场部副经理、市场部经理;2001年8月至2002年1月,任上海金鹏源筹建组成员;2002年1月至2019年7月,历任上海金鹏源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2008年8月至2016年2月,任深圳金鹏源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5年6月,任中金辐照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深圳金鹏源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上海金鹏源执行董事;2019年10
1-1-55
月至今,任中金健康执行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中金辐照董事、副总经理。
陈旭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6月至2016年8月,历任浙江大宇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律师。2016年8月至今,任浙江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11年11月至今,任温州中金黄金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8月至今,任中金辐照董事。
赵永富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4年7月,任江苏瑞迪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7月至今,任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员;2017年3月至今,任中金辐照独立董事。
刘瑛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发表了《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跨国经营贸易公司内部控制应用》等专业论文,出版了《企业捐赠与会计问题研究》等专著,获2008年北京市教育成果(高等教育)二等奖。2009年3月至2009年5月,任台湾东吴大学客座教授;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任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访问学者。1987年7月至今,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8年2月至今,任中金辐照独立董事。
张伟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2004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河北靖民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11月至2015年11月,任河北全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05年12月至今,任民主促进会律师支部主任;2015年12月至今,任河北鸿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7年1月至今,任唐山市政协委员、唐山市路南区第九届政协常委;2018年2月至今,任中金辐照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并设监事会主席1名。公司监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提名人 | 任期 |
1 | 魏浩水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黄金集团 | 2018年11月至2021年2月 |
2 | 彭咏 | 监事 | 中国黄金集团 | 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 |
3 | 张经恒 | 监事 | 鑫刚投资、鑫卫投资 | 2019年11月至2021年2月 |
4 | 田丰 | 职工监事 | 职工监事选举大会 | 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 |
5 | 冯怡然 | 职工监事 | 职工监事选举大会 | 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 |
1-1-56
上述监事简历如下:
魏浩水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89年7月至1991年9月,任北京冶金设备制造厂财务部会计员;1991年9月至1998年5月,历任国家黄金管理局财务部业务员、业务承办、业务主办;1998年5月至1998年10月,任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主管会计;1998年10月至2000年8月,历任中国黄金总公司计财部助理业务主管、审计监察部副主任;2000年8月至2018年6月,历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业务主管、财会部副经理、财会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2018年6月至今,任中国黄金集团资产财务部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中金辐照监事会主席。彭咏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2年7月至2008年2月,任中国黄金集团资产财务部资产管理业务专员;2008年3月至2008年8月,任中国黄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8年9月至2018年8月,历任中国黄金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资产管理处临时负责人、副处长、处长。2018年9月至今,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中金辐照监事。
张经恒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质量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0年9月,任苏司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发货组长;2010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深圳金鹏源运行值班员;2012年10月至2019年8月,历任深圳金鹏源质量管理员、统计分析员、运营管理部经理助理。2019年8月至今,任中金辐照运营管理部及投资发展部副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中金辐照监事。
田丰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8月至2011年9月,任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综治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职员;2012年2月至2014年2月,任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综合科职员。2014年3月至今,任深圳金鹏源行政专员;2018年2月至今,任中金辐照监事。
冯怡然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2月至2012年10月,任惠州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代课教师;2012年11月至2019年8月,任深圳金鹏源市场部客服人员;2019年8月至今,任中金
1-1-57
辐照财务部会计;2018年2月至今,任中金辐照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7名成员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位 | 任职期限 |
张冬波 | 总经理 | 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 |
陈强 | 副总经理 | 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 |
汤清松 | 副总经理 | 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 |
于梅 | 副总经理 | 2018年11月至2021年2月 |
白永胜 | 副总经理 | 2018年11月至2021年2月 |
张嫚草 | 总会计师 | 2018年11月至2021年2月 |
杨先刚 | 董事会秘书 | 2019年7月至2021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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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2013年8月,任中金辐照人力资源部经理;2013年8月至2015年1月,任中金辐照行政总监;2015年1月至2019年7月,任中金辐照董事会秘书。2018年11月至今,任中金辐照副总经理。
白永胜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3年10月,任东莞市隆泰实业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员;2003年10月至2013年10月,历任深圳金鹏源生产部运行员、调度员、值班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2013年10月至2018年10月,历任深圳金鹏源市场部副经理、经理;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中金辐照市场总监。2016年10月至今,任光明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中金医疗董事长、总经理,中金新能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中金辐照副总经理。
张嫚草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3年5月至2008年10月,任河南黄金建筑安装公司财务处处长;2008年11月至2014年8月,任河南黄金建筑安装公司副总经理、河南中原黄金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8年10月,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8年11月至今,任中金辐照总会计师。
杨先刚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8月至2003年12月,任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精炼车间成本核算员;2004年1月至2008年9月,历任天津金鹏源财务部出纳、市场部业务经理;2008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华大实业财务部副经理;2012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中金辐照综合办公室主任。2012年10月至今,任中金辐照财务部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中金辐照董事会秘书。
(四)其他核心人员
黄渭文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为公司2项专利的发明人,主要负责辐照剂量监控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建设。1987年7月至1988年6月,任中南地勘局307大队副分队长。1988年7月至2008年11月,历任深圳金鹏源生产运行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生产部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深圳金鹏源总工程师;2013年8月至今,任中金辐照总工程师。
何亮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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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师,为公司11项专利的发明人,《食品辐照-用电离辐射处理食品的辐照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T/CNS 9-2018)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参与了《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辐射》(GB 18280)系列标准的起草编制、验证等相关工作,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2003年8月至2011年8月,历任深圳金鹏源技术工艺员、工艺工程师、质量工程师;2011年9月至2012年10月,历任中金辐照运营管理部经理助理、运营管理部副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中金辐照技术部经理、检测中心主任。
刘江平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中级质量工程师,为公司5项专利的发明人,《医疗器械辐射灭菌-剂量设定的方法》(YY∕T 1607-2018)、《辐射加工吸收剂量数学建模方法的选择和使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在学术期刊及行业协会发表论文3篇,获得了瑞为斯(REVISS)的倒源资质证书。2005年4月至2014年12月,历任上海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员、质量检验员、工艺技术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中金医疗副总经理、中金新能源副总经理。
李阳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为公司6项专利的发明人,在学术期刊及行业协会发表论文7篇。1997年10月至2000年10月,任南阳中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质量检验员;2000年11月至2003年8月,任河南中光学集团企业管理员;2005年7月至2019年3月,历任中金辐照研发部主管、设备安环部副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中金辐照设备安环部经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 本公司 职务 | 兼职单位 | 职务 | 兼职单位与 本公司关联关系 |
郑强国 | 董事长 | 华大实业 | 董事长、总经理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 | 副理事长 | 无 | ||
章庆松 | 董事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总工程师 | 控股股东 |
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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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本公司 职务 | 兼职单位 | 职务 | 兼职单位与 本公司关联关系 |
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国黄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国黄金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国黄金集团迁西鑫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山东烟台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甘肃省天水李子金矿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河南金渠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怀来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梅治福 | 董事 | 中国黄金集团 | 专职董事 | 控股股东 |
中国黄金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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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本公司 职务 | 兼职单位 | 职务 | 兼职单位与 本公司关联关系 |
中国黄金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内蒙古太平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国黄金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北京金伦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无 |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 | ||
张冬波 | 董事、总经理 | 华大实业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陈旭 | 董事 | 浙江铎伦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无 |
温州中金黄金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 | ||
赵永富 | 独立董事 |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 研究员 | 无 |
刘瑛 | 独立董事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教师 | 无 |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无 | ||
张伟 | 独立董事 | 河北鸿翔律师事务所 | 副主任 | 无 |
魏浩水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财务部总经理 | 控股股东 |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鑫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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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本公司 职务 | 兼职单位 | 职务 | 兼职单位与 本公司关联关系 |
辽宁中金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彭咏 | 监事 | 中国黄金集团 | 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 | 控股股东 |
中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监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国黄金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国黄金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 监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国黄金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 监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国黄金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 监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吉林海沟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国黄金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国黄金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 监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中国黄金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监事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白永胜 | 副总经理 | 鑫卫投资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股东 |
杨先刚 | 董事会秘书 | 鑫刚投资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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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有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书》;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其他协议。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协议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约情形。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内的聘任及变动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管理层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历次变动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公司董事会由郑强国、梅治福、张冬波、章庆松、陈强、陈旭、郁红祥、赵永富、张莉娟等9人构成,其中,郑强国为董事长,郁红祥、赵永富、张莉娟为独立董事。
2018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郑强国、梅治福、章庆松、张冬波、陈强、陈旭、赵永富、刘瑛、张伟等9人为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其中,赵永富、刘瑛、张伟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郑强国为董事长。
(二)监事变动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公司监事会由李惠琴、彭咏、张晓辉、郭桂林、何亮等5人构成,其中,李惠琴为监事会主席,郭桂林、何亮为职工监事。
2018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惠琴、彭咏、耿志红等3人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
1-1-64
代表监事田丰、冯怡然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惠琴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李惠琴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并选举魏浩水为监事。2018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魏浩水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2019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经恒为监事,耿志红不再担任监事职务。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公司总经理为张冬波,副总经理为陈强、汤清松、沈雯,董事会秘书为于梅,财务总监为汤清松。
2018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冬波为总经理,陈强、汤清松、沈雯为副总经理,于梅为董事会秘书,汤清松为财务总监。
2018年7月8日,沈雯因到退休年龄从公司退休,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汤清松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聘任张嫚草为总会计师,聘任白永胜、于梅为副总经理。
2019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于梅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杨先刚为董事会秘书。
(四)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发行人其他核心人员为黄渭文、何亮、刘江平、李阳,未发生变化。
除上述变动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两年未发生其他变化。公司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不构成重大变化,公司管理团队保持稳定。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变化主要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均已经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作出相关决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最近2年发行人董监高的变动未构成重大变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1-65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在发行人职务 | 对外投资企业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比例 |
1 | 郑强国 | 董事长 | 鑫刚投资 | 2,591.68 | 17.70% |
2 | 张冬波 | 董事、总经理 | 鑫卫投资 | 3,709.52 | 14.18% |
3 | 陈强 | 董事、副总经理 | 鑫刚投资 | 2,591.68 | 6.64% |
4 | 汤清松 | 副总经理 | 鑫卫投资 | 3,709.52 | 10.64% |
5 | 于梅 | 副总经理 | 鑫卫投资 | 3,709.52 | 10.64% |
6 | 白永胜 | 副总经理 | 鑫卫投资 | 3,709.52 | 5.32% |
7 | 杨先刚 | 董事会秘书 | 鑫刚投资 | 2,591.68 | 6.64% |
8 | 黄渭文 | 其他核心人员 | 鑫卫投资 | 3,709.52 | 3.55% |
9 | 何亮 | 其他核心人员 | 鑫刚投资 | 2,591.68 | 0.88% |
10 | 刘江平 | 其他核心人员 | 鑫刚投资 | 2,591.68 | 2.95% |
11 | 李阳 | 其他核心人员 | 鑫刚投资 | 2,591.68 | 1.18%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持股平台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 |
1 | 郑强国 | 董事长 | 鑫刚投资 | 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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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持股平台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 |
2 | 张冬波 | 董事、总经理 | 鑫卫投资 | 0.45% |
3 | 陈强 | 董事、副总经理 | 鑫刚投资 | 0.17% |
4 | 汤清松 | 副总经理 | 鑫卫投资 | 0.34% |
5 | 于梅 | 副总经理 | 鑫卫投资 | 0.34% |
6 | 白永胜 | 副总经理 | 鑫卫投资 | 0.17% |
7 | 杨先刚 | 董事会秘书 | 鑫刚投资 | 0.17% |
8 | 黄渭文 | 其他核心人员 | 鑫卫投资 | 0.11% |
9 | 刘江平 | 其他核心人员 | 鑫刚投资 | 0.08% |
10 | 李阳 | 其他核心人员 | 鑫刚投资 | 0.04% |
11 | 何亮 | 其他核心人员 | 鑫刚投资 | 0.02% |
12 | 吴远辉 | 财务部员工 | 鑫卫投资 | 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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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总额及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薪酬总额(万元) | 585.23 | 448.65 | 329.05 |
利润总额(万元) | 6,909.20 | 6,159.51 | 4,661.54 |
占比 | 8.47% | 7.28% | 7.06% |
姓名 | 职务 | 2019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薪酬(万元) | 是否在关联企业领取薪酬 |
郑强国 | 董事长 | 73.61 | 否 |
章庆松 | 董事 | - | 是 |
梅治福 | 董事 | - | 是 |
张冬波 | 董事、总经理 | 80.79 | 否 |
陈强 | 董事、副总经理 | 72.66 | 否 |
陈旭 | 董事 | - | 否 |
赵永富 | 独立董事 | 6.05 | 否 |
刘瑛 | 独立董事 | 6.05 | 否 |
张伟 | 独立董事 | 6.05 | 否 |
魏浩水 | 监事会主席 | - | 是 |
彭咏 | 监事 | - | 是 |
张经恒 | 监事 | 15.65 | 否 |
田丰 | 职工监事 | 12.19 | 否 |
冯怡然 | 职工监事 | 10.10 | 否 |
汤清松 | 副总经理 | 73.29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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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2019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薪酬(万元) | 是否在关联企业领取薪酬 |
张嫚草 | 总会计师 | 20.60 | 是 |
白永胜 | 副总经理 | 35.95 | 否 |
于梅 | 副总经理 | 51.04 | 否 |
杨先刚 | 董事会秘书 | 29.51 | 否 |
黄渭文 | 其他核心人员 | 33.03 | 否 |
何亮 | 其他核心人员 | 26.62 | 否 |
刘江平 | 其他核心人员 | 28.71 | 否 |
李阳 | 其他核心人员 | 24.48 | 否 |
1-1-69
(二)制定计划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年9月30日,有权单位中国黄金集团出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中金科技函[2017]302号),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2017年12月14日,中联资产评估出具中联评报字[2017]第2466号《资产评估报告》。2017年12月15日,该评估报告经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19日,公司对入围人员名单及评分情况进行了公示。
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
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1月31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情况进行了公示。
2018年2月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
由于股权激励方案修改,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改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改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8年6月12日,中国黄金集团出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售激励方案中增加条款的批复》(中金科技函[2018]211号),同意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修改内容。
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改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议案。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并向中央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管理系统报送了股权激励相关文件及信息。
综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符合《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1-1-70
(三)目前执行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持股平台鑫卫投资和鑫刚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1、鑫卫投资
公司名称 | 共青城鑫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8年7月10日 | |
认缴出资额 | 3,011.76万元 | 实缴出资额 | 3,011.76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 |||
股权结构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白永胜 | 普通合伙人 | 160.20 | 5.32% | |
龚卫华 | 普通合伙人 | 160.20 | 5.32% | |
张冬波 | 有限合伙人 | 427.20 | 14.18% | |
于梅 | 有限合伙人 | 320.40 | 10.64% | |
张智博 | 有限合伙人 | 320.40 | 10.64% | |
汤清松 | 有限合伙人 | 320.40 | 10.64% | |
董凯丰 | 有限合伙人 | 106.80 | 3.55% | |
张光华 | 有限合伙人 | 106.80 | 3.55% | |
张锦海 | 有限合伙人 | 106.80 | 3.55% | |
黄渭文 | 有限合伙人 | 106.80 | 3.55% | |
孔维嘉 | 有限合伙人 | 106.80 | 3.55% | |
王志新 | 有限合伙人 | 71.20 | 2.36% | |
陈炳军 | 有限合伙人 | 71.20 | 2.36% | |
唐剑 | 有限合伙人 | 71.20 | 2.36% | |
王建中 | 有限合伙人 | 42.72 | 1.42% | |
代云鹏 | 有限合伙人 | 42.72 | 1.42% | |
谭小雄 | 有限合伙人 | 42.72 | 1.42% | |
徐云威 | 有限合伙人 | 42.72 | 1.42% | |
黄鉴辉 | 有限合伙人 | 28.48 | 0.95% | |
余泉洪 | 有限合伙人 | 28.48 | 0.95% |
1-1-71
周方 | 有限合伙人 | 28.48 | 0.95% |
黄永奎 | 有限合伙人 | 28.48 | 0.95% |
曹美云 | 有限合伙人 | 28.48 | 0.95% |
刘发建 | 有限合伙人 | 28.48 | 0.95% |
叶睿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71% |
吴远辉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71% |
王建春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71% |
杨进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71% |
赵松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71% |
周辉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71% |
张文元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71% |
李智宇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71% |
王雅微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71% |
迟京俊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71% |
合计 | 3,011.76 | 100.00% |
公司名称 | 共青城鑫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8年7月10日 | |
认缴出资额 | 2,413.68万元 | 实缴出资额 | 2,413.68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杨先刚 | 普通合伙人 | 160.20 | 6.64% | |
何亮 | 普通合伙人 | 21.36 | 0.88% | |
郑强国 | 有限合伙人 | 427.20 | 17.70% | |
陈强 | 有限合伙人 | 160.20 | 6.64% | |
常靖峰 | 有限合伙人 | 106.80 | 4.42% | |
迟海 | 有限合伙人 | 106.80 | 4.42% | |
郭桂林 | 有限合伙人 | 106.80 | 4.42% | |
孟浩 | 有限合伙人 | 71.20 | 2.95% | |
许源 | 有限合伙人 | 71.20 | 2.95% |
1-1-72
肖俭 | 有限合伙人 | 71.20 | 2.95% |
种凯 | 有限合伙人 | 71.20 | 2.95% |
徐春焕 | 有限合伙人 | 71.20 | 2.95% |
张廷良 | 有限合伙人 | 71.20 | 2.95% |
潘俊 | 有限合伙人 | 71.20 | 2.95% |
刘江平 | 有限合伙人 | 71.20 | 2.95% |
曹舒婷 | 有限合伙人 | 71.20 | 2.95% |
孔林 | 有限合伙人 | 71.20 | 2.95% |
伍勇 | 有限合伙人 | 42.72 | 1.77% |
曹丽君 | 有限合伙人 | 42.72 | 1.77% |
韩效强 | 有限合伙人 | 42.72 | 1.77% |
刘鹏涛 | 有限合伙人 | 42.72 | 1.77% |
罗会红 | 有限合伙人 | 42.72 | 1.77% |
罗名恩 | 有限合伙人 | 42.72 | 1.77% |
朱研科 | 有限合伙人 | 42.72 | 1.77% |
汤玉山 | 有限合伙人 | 28.48 | 1.18% |
郑彬 | 有限合伙人 | 28.48 | 1.18% |
李阳 | 有限合伙人 | 28.48 | 1.18% |
倪慧燕 | 有限合伙人 | 28.48 | 1.18% |
何君伦 | 有限合伙人 | 28.48 | 1.18% |
骆明刚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88% |
熊云川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88% |
左新生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88% |
杜肖柏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88% |
张咏春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88% |
贺潇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88% |
莫杰源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88% |
杨文海 | 有限合伙人 | 21.36 | 0.88% |
合计 | 2,413.68 | 100.00% |
1-1-73
价值对公司进行增资,未涉及股份支付,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不存在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合计持股比例为7.70%,未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未涉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除上述股权激励外,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施其他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亦不存在其他制度安排。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申报前实施了股权激励,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内容、制定和履行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股权激励计划现已执行完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系员工通过设立持股平台鑫卫投资和鑫刚投资,参照公允价值对公司进行增资,定价公允,未涉及股份支付,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不存在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合计持股比例为7.70%,未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未涉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员工激励计划实施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十四、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册员工总数为561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总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员工人数 | 561 | 541 | 525 |
专业分工 | 人数(人) | 占总人数的比例 |
运营服务人员 | 326 | 58.11% |
技术及研发人员 | 116 | 20.68% |
管理及行政人员 | 80 | 14.26% |
营销人员 | 39 | 6.95% |
合计 | 561 | 100.00% |
1-1-74
(三)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医疗制度等情况说明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与公司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署了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计划。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此外,公司还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报告期内,发行人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1、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数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
注:2017、2018及2019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已缴纳人数中各有6人系通过关联公司和第三方人力公司代缴;代缴人员社保和公积金费用中单位承担部分均由发行人支付。
2、报告期各期末,未缴纳人数、具体原因及对发行人可能造成的影响
(1)未缴纳/缴存员工人数
截止时点 | 员工人数 | 未缴纳/缴存人数(人) |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失业保险 | 住房公积金 | ||
2019-12-31 | 561 | 25 | 25 | 24 | 25 | 25 | 25 |
2018-12-31 | 541 | 21 | 21 | 21 | 21 | 21 | 21 |
2017-12-31 | 525 | 45 | 45 | 45 | 49 | 49 | 46 |
未缴纳社保原因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未缴人数(人) | 未缴人数(人) | 未缴人数(人) | |
退休返聘人员 | 18 | 17 | 22 |
员工个人账户有问题导致无法缴纳 | - | 2 | - |
实习人员 | - | 2 | - |
截止时点 | 员工人数 | 缴纳/缴存人数 |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失业保险 | 住房公积金 | ||
2019-12-31 | 561 | 536 | 536 | 537 | 536 | 536 | 536 |
2018-12-31 | 541 | 520 | 520 | 520 | 520 | 520 | 520 |
2017-12-31 | 525 | 480 | 480 | 480 | 476 | 476 | 479 |
1-1-75
月底入职当月无法缴纳 | 5 | - | 5 |
由于姓名和公安系统备案资料不一致无法缴纳 | 1 | - | - |
员工原单位存在欠缴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参保 | 1 | - | 2 |
试用期未转正,待转正后一并补缴 | - | - | 16 |
合计 | 25 | 21 | 45 |
未缴存住房公积金原因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未缴人数(人) | 未缴人数(人) | 未缴人数(人) | |
退休返聘人员 | 18 | 18 | 22 |
月底入职当月无法缴纳 | 6 | 1 | 8 |
实习人员 | - | 2 | - |
由于姓名和公安系统备案资料不一致无法缴纳 | 1 | - | - |
试用期未转正,待转正后一并补缴 | - | - | 16 |
合计 | 25 | 21 | 46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应补缴社保及公积金的金额(万元) | 0.21 | - | - |
当期利润总额(万元) | 5,970.86 | 5,353.85 | 3,813.59 |
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 | 0.0034% | - | - |
1-1-76
3、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
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及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东管理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洲分中心、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重庆市合川区社会保险局及重庆市合川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及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川区分中心、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的书面证明,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应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中金辐照及/或其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以及本次IPO在审期间至上市日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此类情况而承担任何罚款、赔偿或补偿款的,本公司将全额承担中金辐照及/或其子公司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事项的相关补缴、处罚的款项”。
1-1-77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设立以来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服务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辐照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医疗保健产品、食品(包括宠物食品)、药品、包装材料等产品的辐照灭菌服务,高分子材料的辐照改性服务,隶属于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应用产业,是中央企业中国黄金集团的七大业务板块之一。作为专业化灭菌服务企业,公司以辐照灭菌手段为主,同时发展多种技术手段,设有消毒供应中心为医疗机构提供诊疗器械、器具及护理包、手术包的消毒灭菌服务。报告期内,辐照灭菌服务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辐照技术服务主要对象和特点
辐照技术服务
杀菌谱广
灭菌彻底
节能环保
工艺先进无残留
无污染
医疗保健产品
高分子材料食品
药品日用品等
包装材料
公司是我国最早将辐照技术进行工业化应用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辐照技术服务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形成包括深圳、上海、天津、青岛、武汉、成都和重庆等多地的全国性布局,拥有11座大型辐照装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钴源活度达到2,337万居里,是我国钴源活度最高、网点布局最完善、覆盖面最广的专业化辐照灭菌企业,“中金辐照”、“金鹏源”已发展成为业内知名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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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凭借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通过持续自主创新,不断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为客户提供专业、稳定、可靠的辐照灭菌服务,与包括强生(JOHNSON& JOHNSON)、旭化成(ASAHI KASEI)、东丽医疗(TORAY)、迈普(VIANT)、康宁(CORNING)、中宠、高利尔(GOGLIO)、超力包装(SCHOLLE)等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累积了包括三十余家世界500强企业的客户群。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201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336.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位居我国辐照灭菌行业第一。
公司作为国际辐照协会黄金级会员,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参与多项国家、行业辐照灭菌标准的制定,拥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的技术检测中心。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辐射安全与防护示范单位等认定,“中金辐照”、“金鹏源”已发展成为业内知名的品牌。
公司始终坚持将其作为央企子公司和辐照灭菌行业领先企业的社会责任融入企业运营之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疫情升级以来,为了全力支持防控疫情,公司对疫情防控相关产品提供“全天候、不间断”的辐照灭菌绿色快捷服务。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在疫情期间灭菌的乳胶手套2,034.14万副、防护服及隔离衣173.35万套,主要用于医务工作人员防护;灭菌的样本运输管
234.60万根,主要用于疑似病例的样品检测;灭菌的中草药粉及药片211.19万公斤、口罩8,276.06万个、酒精棉片40,825.55万片,主要用于疫情的日常防护。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于2020年2月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辐照灭菌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从事辐照灭菌服务的青岛分公司、深圳金鹏源、上海金鹏源、天津金鹏源、武汉辐照、成都辐照、重庆辐照等子、分公司全部被列入《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辐照灭菌单位参考目录》,武汉辐照被工信部列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全国性名单(第一批)》,公司将继续以高质量的辐照灭菌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物品的供应,承担所肩负的社会责任。
2、主要服务
公司主要利用放射性同位素钴-60产生的γ射线,为多种类型产品提供辐照技术服务,从而达到灭菌或改性的效果;同时,公司还为医疗机构提供高温蒸汽等其他方式的消毒灭菌服务,公司主要服务类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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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辐照灭菌服务
①医疗保健产品辐照灭菌
辐照灭菌使用的γ射线穿透力较强,灭菌过程中无需拆解医疗保健产品的包装即可达到无污染、无残留、彻底灭菌的效果,可进行连续灭菌作业和批量处理,同时,也可以避免重新包装可能引致的二次污染,经过辐照的医疗保健产品在密封下可长期保持无菌状态。公司辐照灭菌服务覆盖的医疗保健产品主要包括:血液透析器、医用缝合线、医用敷料、酒精棉片、人工骨造关节、眼药水瓶等。
②食品辐照灭菌
辐照灭菌为冷处理技术,在有效杀灭食品中的虫卵、致病菌,降低微生物含量,实现防菌防霉、延长保质期的同时,能够有效保持食品的营养价值及风味。在适宜的剂量下,辐照有效降低水果蔬菜的代谢速度,抑制种子发芽、推迟成熟,从而延长农产品的保藏期和货架期。公司辐照灭菌服务覆盖的食品主要包括:生鲜禽肉、冷冻食品、休闲食品、调味料、脱水蔬菜、无菌饲料及宠物零食、宠物干粮等。
③药品辐照灭菌
辐照灭菌在有效保持药性的同时,可杀灭药材中附着的虫卵,控制霉菌等微生物含量,有效解决部分中成药、原料粉、制剂不耐高温、成分易挥发的问题,在中成药和中药材产业链中发挥了一定作用。公司辐照灭菌覆盖的药品主要为中药材、中药原料粉、中成药、医药制剂及保健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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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包装材料辐照灭菌
辐照可以有效杀灭食品包装材料的微生物,保障深加工食品包装过程的无菌化,有效防止食品因包装材料受到微生物污染,从而延长保质期。公司辐照灭菌服务覆盖的包装材料主要为运输、储存食品用的无菌包装袋。
⑤其他产品辐照灭菌
辐照可以在无污染、无残留、冷处理的前提上实现化妆品、日用品、玩具等日常消费品的灭菌处理,杀灭产品上的致病微生物,降低消费者在使用这些产品过程中感染致病的风险。
(2)辐照改性服务
辐照可以使高分子材料实现交联、聚合、固化、降解等物理化学反应,能极大地改善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辐照改性后的电线电缆、热收缩产品、轮胎、聚烯烃发泡材料、高分子元件等产品被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航海、汽车、电子、核电、石油开采、通讯、环保涂料、橡胶的再利用以及一些特殊行业中。此外,辐照可以使玉石、宝石、水晶和珍珠等珠宝的颜色发生变化,通过辐照着色达到提高珠宝品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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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消毒灭菌
子公司中金医疗设有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主要为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提供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及护理包、手术包的消毒灭菌服务。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1)按服务类型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服务类型的主营业务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一、辐照灭菌服务 | 22,247.66 | 91.42 | 21,073.30 | 90.41 | 18,843.45 | 91.79 |
医疗保健产品 | 10,191.69 | 41.88 | 9,577.59 | 41.09 | 8,462.71 | 41.22 |
食品 | 6,716.40 | 27.60 | 6,589.53 | 28.27 | 5,264.67 | 25.64 |
包装材料 | 2,058.55 | 8.46 | 1,799.92 | 7.72 | 2,169.99 | 10.57 |
药品 | 2,392.12 | 9.83 | 2,303.15 | 9.88 | 2,200.91 | 10.72 |
其他产品 | 888.89 | 3.65 | 803.11 | 3.45 | 745.17 | 3.63 |
二、辐照改性服务 | 444.03 | 1.82 | 458.13 | 1.97 | 430.22 | 2.10 |
三、其他消毒灭菌 | 1,644.76 | 6.76 | 1,778.33 | 7.63 | 1,255.99 | 6.12 |
合计 | 24,336.44 | 100.00 | 23,309.76 | 100.00 | 20,529.66 | 100.00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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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华东 | 8,560.78 | 35.18 | 8,435.49 | 36.19 | 7,774.96 | 37.87 |
华北 | 7,392.14 | 30.37 | 6,944.88 | 29.79 | 6,807.22 | 33.16 |
华南 | 3,960.74 | 16.27 | 3,729.25 | 16.00 | 3,210.44 | 15.64 |
西南 | 2,824.66 | 11.61 | 2,444.41 | 10.49 | 1,362.27 | 6.64 |
华中 | 1,432.87 | 5.89 | 1,582.13 | 6.79 | 1,184.59 | 5.77 |
西北 | 107.86 | 0.44 | 112.31 | 0.48 | 99.00 | 0.48 |
东北 | 57.40 | 0.24 | 61.26 | 0.26 | 91.18 | 0.44 |
合计 | 24,336.44 | 100.00 | 23,309.76 | 100.00 | 20,529.66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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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费相对固定,利润水平随收入规模的上升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3、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按需采购的模式,建立了采购申请制度,依照采购制度的规定实施采购。采购业务实行预算管理体制,对于预算内的项目,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预算办理采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采购部门需先履行预算调整程序,经过审批后再办理采购手续。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筛选规定选择供应商,重要的采购活动应经过至少两家供应商报价后,采购部门再比价、议价。公司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下年的供应商名录。公司主要使用钴源提供辐照技术服务,各子、分公司的钴源采购由公司设备安环部统一负责。设备安环部负责定期研究钴源的成本构成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定期收集钴源供应商信息,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协助管理层完成与供应商的长期供货协议洽谈,并负责相关购货合同的起草、签署等工作。此外,设备安环部还负责收集各子、分公司的年度钴源需求,制定钴源的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
由于钴源属于放射性同位素,公司采购钴源需要取得相关资质,并完成相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批工作,具体如下:
序号 | 审批/备案部门 | 需取得文件 | 说明 |
1 | 生态环境部 | 辐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钴源需在已取得的辐射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内 |
2 | 国家核安全局 | 放射源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 | 钴源的运输路线需在已备案的放射源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所列范围内,可委托具有放射性物品运输资质的承运人运输 |
3.1 | 生态环境部 | 放射源进口审批表 | 进口钴源,由生态环境部对公司申报的钴源活度等信息进行例行审批 |
3.2 |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放射源转让审批表 | 国内采购钴源,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公司申报的钴源活度等信息进行例行审批 |
4 | 商务部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 进口钴源,在生态环境部核批的基础上,由商务部对公司申报的钴源活度等信息进行例行审批 |
5 |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 | 完成钴源安装后,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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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司与诺迪安的长期供货协议已到期,长期供货协议的续期正在商务洽谈中。
4、服务模式
公司为客户提供全天候的辐照技术服务,子、分公司遵循统一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标准,公司注重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在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后,结合产品特性为其定制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已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专业服务优势。
(1)辐照服务计划
公司按照不同客户产品的来货时间、出货时间及剂量要求确定经营计划。市场部根据长期合作客户的历史订单量并结合季节特征对其每月的辐照需求量进行预判,同时综合考虑钴源活度和已排产情况等,生成月度辐照服务计划。公司在深圳、上海和天津三地已实现同时拥有2套及以上的辐照装置,能更好的满足多种类客户的特定需求:
A、不同辐照装置钴源活度不同,可根据产品剂量范围的要求选择强度合适的辐照装置,实现对不同剂量需求客户的覆盖;
B、不同辐照装置互为补充,消除单一设备检修、维护以及补充钴源时无法正常生产对客户生产排期的影响。
(2)质量控制
公司一般与客户约定辐照技术服务的剂量,剂量控制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质量控制的核心。公司按照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2016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相应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充分考虑辐照过程的关键控制点,对产品入库、过程标识、贮存、辐照过程参数设置、辐照过程控制、不合格控制、产品放行等整个服务过程的质量要求进行了明确,以实现辐照过程的全流程质量控制;同时,公司已掌握剂量计系统偏差控制的方法和操作程序,并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了剂量测量系统,通过产品辐照剂量的设定、过程控制和审核,保证产品辐照的吸收剂量。通过上述质量控制体系,公司有效保障了服务质量,降低了由于人为失误而带来的风险,并实现了辐照过程的可追溯性。
(3)信息化管理
为提高管理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公司还自主开发了辐照信息管理系统、基于无线射频识别跟踪系统、辐照自动调度系统、辐照仓储管理系统,使产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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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各个环节都进行有效识别,可实现产品服务全过程的追溯,提高了服务效率,保证了服务质量。
5、销售模式
公司遵循统一的技术质量标准,为子、分公司所处区域的客户提供专业、稳定、可靠的辐照灭菌、辐照改性、其他消毒灭菌等技术服务,并收取技术服务费。
(1)销售管理体系
公司总部统一制定全国各大区域的市场开发计划,统筹、协调各子、分公司的市场部,各子、分公司市场部的销售人员和客服人员负责区域内的市场开发和客户维护。
(2)市场布局和客户开拓
公司主要客户群为对消毒灭菌要求较高的大型公司及其上下游企业,通常具有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制度,选用专业化灭菌供应商及消毒灭菌方式后不会轻易改变,因此,上述客户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持续性、稳定性、并随业务规模的扩大而相应提升的特点。公司各子、分公司在市场布局和客户开拓时,一般优先与区域内核心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保障客户辐照需求的同时亦有助于公司合理规划辐照服务安排。
(3)销售定价机制
公司总部通过统计各类别产品的资源消耗,结合经济发展形势、行业趋势、同行业竞争状况、行业生产能力状况,分析成本构成,综合参考各类别产品历史价格和竞争对手同类产品价格,进行全面综合分析,提出未来一段时间内各类别产品的报价原则。各子、分公司市场部定期了解当地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更新和确认各类别产品的价格区间,销售人员根据价格区间以报价单、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客户报价,得到客户的确认后进行合同签署。
(4)结算方式
公司的结算方式分为月结和现付两种方式,对于年度合同客户或大客户,公司在每月确认收入后给予其一定的信用期;对于零星客户,一般采用付款提货的方式进行结算。
6、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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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照技术服务行业具有供应商较集中而下游行业市场区域性强的特征,因此,公司采取统一规划,分区域经营的业务模式。公司总部统一规划钴源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并进一步提高钴源利用效率;分区域经营,针对化、差异化市场开发,灵活应对不同市场区域内复杂的竞争态势;经营网点遵循统一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标准,保障服务品质,保持与核心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及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为行业技术水平、上下游发展状况、公司经营情况、竞争地位等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无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辐照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医疗保健产品、食品(包括宠物食品)、药品、包装材料等产品的辐照灭菌服务、高分子材料的辐照改性服务,隶属于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应用产业。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服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如下:
深圳:
布心辐照装置
天津:
一期辐照装置
深圳:
光明一期辐照装置
上海:
二期辐照装置
青岛:
辐照装置
天津:
二期辐照装置
镇江:
高温消毒灭菌装置
深圳:
光明二期辐照装置
重庆:
辐照装置
未来发展:
辐照技术服务为主多种技术手段并举
2005201020132016
20032008201220142017
上海:
一期辐照装置
武汉:
辐照装置成都:
辐照装置公司成立:
提供辐照灭菌服务、辐照改性服务
青岛:
筹建电子束辐照装置
嘉兴:
筹建辐照装置
2019
报告期内,公司辐照装置保有的钴源活度由报告期初的2,007万居里上升至2019年末的2,337万居里,增长16.4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从2017年度的20,529.66万元增长到2019年度的24,336.44万元,累计增长18.54%,公司已发展成为我国辐照技术服务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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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公司主要服务为辐照技术服务,公司的每一座辐照装置对应一个独立的辐照厂房,辐照厂房分为辐照室、未照产品贮存区、已照产品贮存区三个部分,未照产品贮存区和已照产品贮存区位于辐照室的两侧,进行了严格的物理隔离,辐照厂房的结构示意图和辐照技术服务的主要流程如下:
产品出库
产品入库
客户客户
剂量检测
剂量布点作业区作业区
已照产品贮存区未照产品贮存区
辐照室
钴源架
传输线
屏蔽体
控制室
辐照室与未照产品贮存区、已照产品贮存区通过输送系统进行连接。公司辐照装置包括钴源棒、源架、屏蔽体、贮源井、水处理系统、通风系统、安全联锁系统、输送系统、控制系统、剂量测量系统、喷淋系统、监视系统、水冷却系统等。辐照室屏蔽体为迷宫式结构,墙体和顶部由约两米厚的钢筋混凝土整体浇注而成,确保了γ射线被屏蔽在辐照室内。公司所使用的钴源棒采用双层包壳密封,内部包有金属钴60柱。钴源棒被安装固定在源架上,由源升降装置控制。辐照室底部为贮源井,贮源井用于安装和贮存钴源,井深7.5米,双层构造,外层为钢筋混凝土浇注而成,内层为不锈钢敷面。贮源井通常保持水深7.2米,能完全屏蔽γ射线。井水为去离子水,通过水处理系统,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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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货区
卸货区
传输线
屏蔽体
贮源井
辐照室
过源机械
辐照装置示意图
辐照装置运行时,控制台操作源升降装置升起源架,工人在作业区将货品装入托箱,过源机械将托箱送入辐照室,辐照室内设定了数十个工位,通过传输系统连接,控制台操作过源机械传输托箱依次通过每一个工位,构成托箱的一次循环。公司建立辐照调度和跟踪系统,控制台可以设定托箱通过每个工位的时间和每个托箱的循环次数,并对每个托箱的位置进行实时监控。通过托箱的升降、平移及转向,待辐照产品得到均匀的照射,在完成设定的循环次数后,过源机械将托箱传送至作业区,工人将货品卸下托箱运往已照产品贮存区。
贮存区 | 作业区 | 控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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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研究审定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健康管理规划要求,负责相关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与环保健康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等工作。各子、分公司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子、分公司安全环保健康工作。
(2)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主要有钴源射线泄漏、辐照设备故障、消防用电导致的触电及火灾风险等,为推进安全生产,减少安全隐患,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环保健康管理制度,通过人防、物防和技防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全过程可控。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组织和生产管理制度、设备与钴源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
①安全考核与评估制度
设备安环部每年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的结果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落实奖罚措施。
②放射源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放射源的管理,公司严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等规定,进行钴源的运输、暂存、使用,以及有害物品的管理。公司辐照装置均采用了安全联锁系统和屏蔽墙等防护措施,配备了固定式剂量检测仪、便携式X-γ剂量率仪、个人剂量计等仪器,并在辐照室人行通道入口处安装了铯-137密封源作为检验源。
③设备保养维护制度
为了使辐照技术服务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公司组织编写岗位安全作业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对设备的使用、操作及维护保养实施管理。
④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通过制定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办法,规范安全检查实施计划与方案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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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全监督工作与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由公司设备安环部负责公司安全环保健康工作的全面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例行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不同岗位根据职责分工履行本岗位日检、月检、季检、半年检和年检等。
⑤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对生产过程中或检查中被发现的经安全生产考核成员认定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按以下模式操作:由公司设备安环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至被要求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制订整改措施,经设备安环部主管确认后,责任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对整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必要时给予协调和指导。
⑥应急管理制度
公司已配备完善的应急设施,已建立完整的应急培训和应急响应演练制度,并结合应急响应演练过程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公司应急预案不合适宜的地方进行适时修改完善。
(3)环保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主要污染物进行有效综合治理。同时,公司积极推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行动,通过开展清洁生产活动,将清洁生产纳入企业管理体系,从设备选型和设施运营等方面出发,使公司环保工作得到了有效保证和提高。
2、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1)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
公司使用的钴源产生的γ射线有效屏蔽在辐照装置的屏蔽设施内,屏蔽设施主要由钢筋混凝土浇灌的屏蔽墙、迷道、贮源井及由铁和铅材质构成的屏蔽门组成。贮源井水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公司定期进行贮源井水的水质检测(理化指标和放射性活度)及辐照装置周边放射性水平检测,少量生活废水直接排入城市管网系统。
公司经营中产生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如下:
类别 | 污染物 | 产生原因 | 处理措施 | 处理能力 | 实际运行情况 |
辐照技术服务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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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污染物 | 产生原因 | 处理措施 | 处理能力 | 实际运行情况 |
固废 | 退役钴源 | 钴源经过使用年限后退役 | 辐照钴源使用期满退役后,为保证其安全,将会运回钴源供应商处处置 | 充足 | 有效运行 |
废气 | O3,NOX | 钴源工作时,因γ射线电离空气而产生 | 有害气体浓度低于排放标准,经过辐照装置的通风过滤系统,排至大气中,自然分解和稀释 | 充足 | 有效运行 |
其他灭菌服务业务 | |||||
废水 | 清洗废水等 | 消毒灭菌前,清洗已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而产生 | 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充足 | 有效运行 |
固废 | 包装材料、包内耗材等 | 已使用的手术包的医疗垃圾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高温蒸煮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 | 充足 | 有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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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自设立至今,子公司深圳金鹏源共有过3次钴源退役,其他子公司均尚未发生过退役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未发生过退役情形。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向两家钴源供应商诺迪安和中核同兴采购钴源时的同时即与其分别约定了钴源的回收事宜。就诺迪安提供的钴源,公司和诺迪安签署的钴源供货合同约定诺迪安将接受钴源的回收;就中核同兴提供的钴源,中核同兴出具了回收退役钴源的书面承诺。根据中核同兴与钴源的制备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签订了《废旧放射源回收协议》,约定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负责退役国产钴源的回收。
由于诺迪安和中核同兴分别属于境外、境内企业,钴源回收的具体流程亦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流程 | 诺迪安 | 中核同兴 |
前置审批 | 1、公司就钴源退役事宜向国家生态环境部请示,得到其审批同意的放射源出口审批表 2、将《放射源出口审批表》发至诺迪安,诺迪安向本国核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取得本国监管机构的进口许可 3、公司向上海海事局就钴源退役到加拿大进行出港申报,获得其批准 | 公司和回收单位向转入方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书面请示钴源退役事宜,取得其审批同意的《放射源转让审批表》 |
卸源 |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将需要退役的钴源在钴源井水下作业,将其装入密封的包装容器内 |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将需要退役的钴源在钴源井水下作业,将其装入密封的包装容器内 |
事前备案 | 公司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办理启运前备案,取得其确认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辐射监测备案表》 | 公司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办理启运前备案,取得其确认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辐射监测备案表》 |
运输 | 1、由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运输公司将退役钴源运送至上海金鹏源(该公司已经获得国家海事局批准,为退役放射源装箱作业的集中监管平台) 2、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对退役钴源进行装箱 3、启运前报上海环境保护厅备案,取得其出具的《放射性物质货包表面污染及辐射水平检测报告》 4、完成报关、出港手续;并运送至诺迪安指定港口 | 由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运输公司承运,将退役钴源运送至回收单位指定地点 |
回收证明 | 诺迪安出具退役放射源回收证明 | 回收单位(原子能院)出具退役放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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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 诺迪安 | 中核同兴 |
源回收证明 | ||
事后备案 | 公司将钴源退役情况报其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公司将钴源退役情况报其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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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γ辐照装置设计建造和使用规范》(GB17568-2008),辐照室门口及屏蔽墙外的γ辐射剂量当量率小于2.5μSv/h,按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监测、达标。报告期内,公司辐照室门口及屏蔽墙外的γ辐射剂量当量率符合上述要求。
公司经营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排放达标检测情况如下:
类别 | 污染物 | 排放量 | 排放达标检测情况 |
辐照技术服务业务 | |||
固废 | 退役钴源 | 0 | 无需检测 |
废气 | O3,NOX | O3小于0.30mg/m3 NOX小于5mg/m3 | 按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监测、达标 |
其他灭菌服务业务 | |||
废水 | 清洗废水等 | 约30吨/天,污水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放 | 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污水池检测 |
固废 | 包装材料、包内耗材等 | 约10公斤/天,约高温蒸煮无害化处理 | 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垃圾收集处集中,无需检测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安全设施及安全物品支出 | 109.56 | 83.10 | 95.54 |
安全人员薪酬及保健费 | 157.20 | 128.04 | 109.54 |
环境检测及垃圾清理 | 27.53 | 30.35 | 33.46 |
其他 | 115.96 | 80.39 | 71.05 |
合计 | 410.25 | 321.87 | 309.58 |
1-1-95
庆市合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以警告及罚款,该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重庆辐照已积极整改落实,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分公司不存在因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事故导致的行政处罚。公司从事辐照技术服务、其他灭菌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子、分公司已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环保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安全事故、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及有关公司环保的媒体报道;发行人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正常有效,安全生产投入、环保投入、相关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发行人生产经营总体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法规的要求。
5、募投项目所采取的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
本次募投项目所采取的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行业分类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归属于“其他制造业(C41)”大类之“核辐射加工业(C4120)”。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归属于“其他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41。根据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公司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之“六、核能”中的“6、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
(二)行业管理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监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辐照技术服务行业的主要监督管理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根据IAEA的规定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对同位素放射源实行全程式监管,即对放射源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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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使用、退役实施终身监管,并要求出口放射源的单位承诺回收废旧放射源。生态环境部及其派出机构、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公安、卫生、质检、安监、食品、药品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与生态环境部协同配合,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负责医疗保健产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医疗保健产品、食品辐照灭菌的有关标准、目录和检验方法的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辐照行业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并按照有关标准、目录和检验方法对经辐照产品进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派出机构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按照地域划分为华北、华东、华南、东北、西南、西北六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核设施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核设施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由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核设施现场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活动的日常监督和民用核设施进口核安全设备检查、试验的现场监督,民用核设施厂内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的监督等。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主管区域如下:
名称 | 负责区域 |
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辽宁、吉林、黑龙江 |
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 |
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
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
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
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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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发展;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行业信息;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业内重大项目的技术经济论证,向政府部门提出投资方向、产品开发和产业政策的建议;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参与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事故认定;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本行业的行业评估、技能资质考核、生产监督、职业培训和许可证核发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其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1)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放射性物品的安全防护及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监督管理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力求在发展民用非动力核技术的同时保障社会的安全,行业的主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下:
政策法规 | 施行时间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2019年 | 发改委 | 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类产业为国家鼓励类产业。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年修订) | 2019年 | 国务院 |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取得生态环境部颁发的许可证。 |
《“十三五”核工业发展规划》 | 2017年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提出促进核技术应用,壮大核产业规模。重点加大核技术在农学、医学领域的应用范围,更好地将核技术服务国民经济建设。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2016年 | 国务院 | 1、以全球视野前瞻布局前沿技术研发,不断催生新产业,重点在空天海洋、信息网络、生命科学、核技术等核心领域取得突破,高度关注颠覆性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在若干战略必争领域形成独特优势,掌握未来产业发展主动权,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战略储备、拓展战略空间。 2、发展非动力核技术。支持发展离子、中子等新型射线源,研究开发高分辨率辐射探测器和多维动态成像装置,发展精准治疗设备、医用放射性同位素、中子探伤、辐射改性等新技术和新产品,持续推动核技术在工业、农业、医疗健康、环境保护、资源勘探、公共安全等领域应用。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 | 2016年 | 交通运输部 | 解决许可条件、加强对承运人的监督检查,以及规范运输行为,保障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2012年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关于加强辐照食品监管及部门职责 | 2010年 | 中央编委 | 明确由卫生部负责组织辐照食品安全性评估,组织制定辐照食品有关标准、目录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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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施行时间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分工的通知》 | 检验方法。环保部负责辐照装置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和监督管理,辐照人员资格和培训管理。质检总局负责规范辐照食品标签管理,按照有关标准、目录和检验方法对经辐照装置单位加工处理的食品、食品生产单位使用的辐照食品原料进行监督管理。 | ||
《全国辐射加工技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建议》 | 2010年 | 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 | 适应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改善民生、打造低碳经济对辐射加工技术及辐射加工产品不断增长新需求,提高电子束与γ射线利用率,为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做示范性贡献的发展目标。 |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 | 2008年 | 环保部 | 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 2007年 | 卫生部 | 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 2006年 | 环保部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
《民用非动力核技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 2004年 | 发改委 | 明确提出要引导、推动我国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应用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用5年左右时间使我国的非动力核技术工业应用的产业化规模达到1,000亿元的水平,并保持年均15%以上的增长速度的目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国家对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国务院环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有关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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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的持续加强。
(3)公司相关经营资质取得情况
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已经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①辐照技术服务业务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报告期内,公司从事辐照技术服务的主体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生态环境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不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况。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主体持有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如下:
序号 | 持证人 | 许可证编号 | 种类和范围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1 | 中金辐照 | 国环辐证[00375] | 使用Ⅰ、Ⅱ、Ⅲ、Ⅳ、Ⅴ类放射源 | 2017-03-28 | 2022/03/31 |
2 | 深圳金鹏源 | 国环辐证[00030] | 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 | 2016-03-14 | 2021/06/30 |
3 | 上海金鹏源 | 国环辐证[00027] | 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 | 2015-07-03 | 2020/09/30 |
4 | 天津金鹏源 | 国环辐证[00036] | 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 | 2018-06-29 | 2021/04/30 |
5 | 武汉辐照 | 国环辐证 [00396] | 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 | 2018-12-25 | 2023/09/30 |
6 | 成都辐照 | 国环辐证 [00395] | 使用Ⅰ、Ⅴ类放射源 | 2018-12-06 | 2023/09/30 |
7 | 重庆辐照 | 国环辐证 [00457] | 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 | 2017-03-08 | 2022/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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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菌)业务的子公司中金医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9年5月31日提出了整改意见,中金医疗于2019年6月1日成立了停业应急整改领导小组,督导各项整改工作顺利完成。中金医疗于2019年6月6日取得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中金医疗自2019年6月1日开始停业5日,直至2019年6月6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才恢复经营。因此,在法定要求必须持证经营开始日至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间,中金医疗未开展经营,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中金医疗现持有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3月6日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1393497132111119P9392),医疗机构类别为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有效期自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上述经营资质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3、行业主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商用辐照装置和放射源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为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的基本标准,以此为基础制定的主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下:
标准名称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γ辐照装置设计建造和使用规范》(GB 17568-2008)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辐照装置设计建造和使用的技术要求及管理规定,适用于钴-60源、铯-137源及其它放射源的γ辐照装置,加速器辐照装置也可参照执行 |
《高活度钴-60密封放射源》(GB 7465-200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高活度钴-60密封放射源的结构和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适用于放射性活度大于10TBq的钴-60γ源 |
《γ辐照装置的辐射防护与安全规范》(GB 10252-200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要采用Ⅰ类放射源的γ辐照装置的辐射与污染控制、辐射工作场所的划分、辐射防护与安全设计、辐照装置的环境评价、辐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检测、辐照装置的退役以及事故应急等要求 |
《γ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GBZ 141-2002) | 卫生部 | 辐照装置的分类,各类辐照装置外照射泄漏辐射剂量水平、放射性物质表面污染、贮源井水放射污染相放射源泄漏等项放射防护检测的仪器、方法及评价,也规定了辐射安全设施的检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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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γ辐照装置退役》(HAD 401/07-2013) | 国家核安全局 | 为γ辐照装置的退役提供具体的技术指导 |
行业标准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医疗保健产品 灭菌-辐射第1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的要求》(GB 18280.1-2015)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医疗器械在辐照灭菌过程中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的要求 |
《医疗保健产品 灭菌-辐射第2部分:建立灭菌剂量》(GB 18280.2-2015)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用于满足无菌保证水平要求的灭菌剂量的设定方法和证实25kGy或15kGy作为能达到10-6无菌保证水平(SAL)的灭菌剂量的方法 |
《医疗保健产品 灭菌-辐射第3部分:剂量测量指南》(GB 18280.3-2015)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辐照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相关的剂量测量程序 |
《医疗保健产品 灭菌-术语》(GB/T 19971-2015)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定义了在灭菌技术领域内使用的术语 |
《医疗保健产品 灭菌-辐射-证实选定的剂量VDmax的方法》(GB/T 31995-2015)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辐射灭菌使医疗保健产品达到10-6无菌保证水平的选定的灭菌剂量的证实和剂量审核方法 |
《医疗器械辐射灭菌剂量设定的方法》(YY/T 1607-2018)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GB 18280.2-2015中的一种改进方法,能够减少确定灭菌剂量的增量剂量的组数 |
《医疗器械辐射灭菌-验证剂量实验和灭菌剂量审核的抽样方法》(YY/T 1608-2018)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GB 18280.2-2015中灭菌剂量选择和审核一种改进方法,该方法在确保产品达到预期无菌保证水平的同时,可以减少要求的产品单元数量 |
《医疗器械辐照灭菌过程特征及控制要求》(YY/T 1613-2018)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规定了医疗器械辐照灭菌过程特征及控制要求,对建立并满足GB 18280.1-2015中γ、电子束和X射线辐照装置的安装鉴定、运行鉴定、性能鉴定及常规控制提出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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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GB/T 22545-2008),规定了辐照宠物干粮食品的辐照前要求、辐照、辐照后技术指标、试验方法、标识和运输、贮存的技术规范。
(4)药品辐照灭菌标准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中药辐照灭菌技术指导原则》,主要针对采用辐照灭菌的中药新药及灭菌方法变更为辐照灭菌技术的已上市中药,规范辐照技术在中药灭菌中的正确应用,以保证中药的安全、有效、质量稳定。
(5)包装材料灭菌标准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GB/T 18454-2019),规定了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6)剂量测量标准
行业标准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辐射加工剂量测量系统的选择和校准导则》(GB 16640-2008)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规定了γ射线、X射线和电子束辐射加工中用于测量吸收剂量的剂量测量系统的选择和校准的基本原则 |
《辐射加工剂量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导则》(GB/T 16509-2008)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详细说明了在γ射线、X射线(轫致辐射)和电子束辐射装置剂量测量中不确定度的可能来源,规定了使用剂量测量系统测量吸收剂量的不确定的评定程序等。 |
1-1-103
和效果。我国辐照产业主要包括辐照改性(辐射交联线缆、热缩材料及制品、发泡材料、轮胎预硫化、辐射接枝膜材料、印染材料、辐射固化、辐照聚合等)、辐照灭菌服务、环境治理与公共安全保障(重污水处理、有毒有害固体垃圾处理、烟气净化、违禁特异物检测)三类。
辐照技术服务核探测核医疗同位素及制品
……
辐照改性辐照灭菌
环境治理与公共安全
核技术应用
民用非动力核技术核电核武器
……
辐照产业是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应用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辐照以应用面广、环保、附加值高为主要特点,在工业、农业、医疗健康、环境保护、资源勘探和公众安全等诸多领域都得到了广泛应用,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辐照灭菌技术是辐照技术应用的主要内容,也是一种工业化消毒灭菌手段,由于其绿色、环保、无残留的特点被广泛采用。
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属于辐照技术服务产业中辐照灭菌和辐照改性业务领域。
(2)辐照的主要技术手段及特点
辐照技术服务的主要手段包括:利用钴-60产生的γ射线进行辐照服务;利用电子加速器产生的电子束进行辐照服务;利用电子加速器发射的电子束撞击高原子序数的重金属靶转换而产生X射线进行辐照服务。
① γ射线辐照技术
钴-60是不稳定的放射性同位素,衰变时放出一条β射线和两条γ射线,γ射线具有极强的穿透性,γ射线辐照技术利用钴-60衰变过程中产生的γ射线进行辐照。工业用钴-60是利用核反应堆产生的中子,对自然界中的稳定同位素钴-59进行轰击,使其发生核反应产生的。钴-60的半衰期为5.27年,经过20年后钴-60的放射性强度衰变至原值的7.20%,衰变终产物是稳定的元素镍-60,钴-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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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强度和衰变时间的关系如下:
钴-60放射性强度与衰变时间
注:纵轴表示经过T年后,钴-60放射性强度占其原有强度的比例γ射线辐照技术具有穿透力强、效率高、灭菌彻底、操作方便、低耗能、无污染、无残留的特点,近年来,主要应用于医疗保健、食品等领域的辐照灭菌。
②电子束辐照技术
电子束辐照技术利用电子加速器通过不同的加速方式加速电子,使其产生高能电子束进行辐照。与γ射线辐照技术服务相比,电子束辐照技术服务具有开关方便、安全性好的特点,但其穿透性较弱,对适用的产品材质和尺寸有特殊要求。电子加速器按照电子束能量可分为低能(75keV-300keV)、中能(300keV-5MeV)和高能(5MeV-10MeV),中低能电子加速器主要应用于表面涂层辐照固化、橡胶硫化、聚乙烯材料辐照交联等,高能电子加速器主要应用于医疗保健产品、食品等领域的辐照灭菌。
③X射线辐照技术
X射线由电子加速器发射的电子束撞击高原子序数的重金属靶转换而产生,相同能量的γ射线和X射线表现出来的物理性质类似,因此,两者辐照产品的类别比较接近。X射线具有穿透力强、定向性好、射线强度大的特点,由于其能量来源于电子加速器,也具备了开关方便,安全性好的特点。但由于电子束转换成X射线的耗能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X射线辐照技术在现阶段广泛的工业应用。
5.27 | 10.54 |
放射性强度衰变时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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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辐照主要技术手段对比分析
①主要辐照技术的先进性和竞争优势对比
项目 | γ射线 | 电子束 | X射线 |
穿透性 | 穿透力强 | 穿透力弱 | 穿透力强 |
适用性 | 适宜不同包装、不同密度的产品,通用性强 | 适宜细薄、小包装、低密度的产品,通用性不强 | 适宜不同包装、不同密度的产品,通用性强 |
防护性 | 防护要求高 | 防护要求较高,可开关控制 | 防护要求较高,可开关控制 |
能耗 | 能耗低 | 能耗较高 | 能耗高 |
服务时间 | 服务时间较快,单一包装产品以小时为单位 | 服务时间快,单一包装产品以分钟为单位 | 服务时间较快,单一包装产品以小时为单位 |
运营时间 | 运行稳定,年运营时间在8,000小时以上 | 运行较稳定,年运营时间在6,000-7,000小时之间 | 运行较稳定,年运营时间在6,000-7,000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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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照灭菌技术杀菌谱广,可广泛应用于医疗保健产品、食品、药品、包装材料等多种类型产品的消毒灭菌,且对产品物态、耐热性、含水量等方面基本没有要求,而其他消毒灭菌技术的适用范围相对单一。常用工业化消毒灭菌技术的主要应用领域情况如下:
消毒灭菌技术 | 主要应用领域 |
臭氧消毒 | 医疗保健产品 |
巴氏消毒 | 食品 |
高温高压 | 耐热医疗保健产品、药品、食品 |
干热 | 耐热医疗保健产品 |
微波 | 含水食品、含水药品 |
膜过滤技术 | 液体药品、液体食品 |
高频极化 | 药品 |
化学试剂熏蒸 | 医疗保健产品 |
辐照技术 | 医疗保健产品、食品、药品、无菌包装材料、日用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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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kW/h,而农产品辐照杀菌保藏只需10kW/h左右。与加热和冷藏处理相比,辐照灭菌技术可有效节约能耗。
⑤工艺先进,质量控制风险低
对于辐照灭菌技术,产品辐照灭菌工艺自动化程度高,控制技术先进,通过科学设计只需要控制辐照时间一个参数,而同样运用于医疗保健产品的化学试剂熏蒸技术需要控制6个参数(温度、湿度、熏蒸气体浓度、时间、压力和真空),辐照灭菌技术的质量控制风险较低。
2、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1)辐照技术服务行业发展历程
辐照技术服务行业的起源于1943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为美国军方从事“射线对汉堡包处理”的研究。20世纪50年代,人们发现聚乙烯经过辐照交联可以提高其性能后,辐照作为高分子材料改性的方法受到了广泛关注;同时,人们通过研究发现,辐照能杀灭食品的病原菌和腐败菌,便于食品的保藏,并且有抑制发芽和杀虫的效果,辐照处理的外科用羊肠缝合线达到了可靠的消毒灭菌效果。
20世纪60年代,随着辐射化学和辐射生物学等基础研究的深入开展以及辐射源(钴-60和电子加速器)的设计和生产日益完善,辐照技术开始产业化应用,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的辐照技术服务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并对相关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例如,辐照技术处理的高性能线缆大幅提高了电子电器产品综合性能;辐照技术处理的宇航无菌食品和医疗保健产品为保证宇航员的饮食、医护的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辐照表面涂层固化,在印刷、包装、建材等行业得到广泛应用。
20世纪90年代,在政府扶持之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辐照技术服务产业发展成为了节能、高效、无污染的新兴产业,形成了辐照灭菌服务、辐照改性、环境治理与公共安全保障等三大服务领域。
当前,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辐照技术服务市场已经进入了一个相对成熟的发展阶段,辐照装置向大型化、标准化、专业化、高度自动化、高射线利用率、高运行效率的方向发展,而且可以实现夜间设备运行无人值班。上述国家的辐照技术服务通常由专业化灭菌服务商提供,专业化灭菌服务商在提供辐照灭菌服务的同时还提供包括高温、环氧乙烷在内的其他多种消毒灭菌服务。经过多年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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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多次并购重组,全球辐照灭菌服务市场呈现集中的趋势,国际上主要的大型专业消毒灭菌商,如Steris、Sterigenics等,都拥有分布于世界各地的数十家消毒灭菌服务网点。
(2)辐照技术服务行业发展现状
①全球发展概况
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重视民用核技术的应用和相关学科的交叉性,在材料改性、无损检测、环境保护、消毒灭菌、仪器仪表、核医学等领域均得到快速发展,并在跨行业技术合作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统计,美国民用核技术应用领域年产值占GDP比例约为4%-5%,日本和欧洲约为2%-3%。辐照作为民用核技术的重要应用领域,在上述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较大的产业规模。欧美国家辐照技术研究工作深入、应用领域宽,辐照装置具有大型化、标准化、专业化、高度自动化、高射线利用率、高运行效率的特点,单座设计装源量已超过1,200万居里。美国是世界上辐照处理农产品及食品商业化程度最先进的国家之一,为确保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促进食品的国际贸易,美国将辐照作为提高食品安全性的一种检疫处理方法,并成功地进行了商业化应用。
日本的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应用主要依靠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境内有超过500台能量在100~800keV电子加速器为工业、商业、文化等产业提供服务,其主要特点反映在工业应用方面,辐照技术应用领域与日本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密切相关,如为电子信息产业提供高性能线缆、电子元器件、功能性材料等。日本约有90%的子午线轮胎采用了电子束辐照预硫化技术工艺,而采用低能电子束进行表面涂层固化技术应用范围也极为广泛,通过辐照技术的应用,日本研制并生产出了多品种、高性能配件材料。
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推动下,辐照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产业,许多新兴工业化国家正努力发展本国辐照产业。印度、泰国、越南等国家通过辐照技术,实现热带水果长时间保存和大批量出口;部分国家开始应用辐照技术对进出口粮食进行检疫,以保证本国的物种安全;一些国家正在探索采用包括同位素与辐照技术在内的综合技术,将本国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②我国发展概况
我国辐照技术发展起步较晚,80年代才开始规模化应用于工业领域,但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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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以来,我国已成为辐照技术服务发展最为迅速的国家之一,辐照技术在工业、农业、医疗保健、环保等国民经济领域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规模化应用。近年来,民用核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应用市场需求的增长,带动了我国辐照装置设计装源量大幅提升,主流型号的γ辐照装置的设计装源量已从50万居里上升到400万居里,新建的个别γ辐照装置设计装源量达到了600万居里。根据公司市场调研及分析,截至2019年末,全国运行的设计装源量30万居里以上的γ辐照装置超过120座,总设计装源量约为17,600万居里,全国现有运行和在建的10Mev高能电子加速器超过50座,总功率约为1,200KW。近几年,我国辐照产业虽然在装置数量和辐照能力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但由于核技术专业性强、相关知识缺乏科普宣传,我国公众对民用核技术以及辐照技术的认知仍然十分有限,制约了我国辐照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整体上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辐照技术服务行业无论是技术水平、下游领域的产品范围还是专业性都存在着一定差距。
(3)辐照技术服务行业市场规模
①民用核技术产业的稳步发展
根据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统计及预测,2018年我国同位素与辐射技术行业年产值已达到近3,000亿元的规模,涉及20多个行业领域,总体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未来10年有望保持年均18%的增长率,成为当前经济环境下新的增长热点。我国民用核技术产业正在步入快速发展期,主要得益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和国民消费需求提升刺激了核技术应用的产业空间,近年来,随着消费水平的持续提升,国内市场对于高品质、高性能产品的需求急剧增加,这为能够提升材料性能、制备高新材料、进行医疗诊断和治疗、实现无残留消毒灭菌并具有可选择性强、灵敏度高等优势的核技术应用产业提供了空间。二是我国在核技术领域的科研突破为相关产业开发奠定了基础,近年来我国核技术应用产业实现长足的进步,实现了对大部分领域的技术覆盖,部分成果处于全球领先水平,秦山核电站生产的钴-60填补了国内工业辐照用钴源的空白。
得益于上述积极因素,我国核技术应用潜力巨大,以美国民用核技术产值占GDP约4-5%比例估算,我国民用核技术潜在的市场规模将达到万亿级别。辐照技术服务作为民用核技术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兴发展方向,预计未来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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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辐照灭菌和辐照改性为主导的辐照技术服务的市场规模将保持较快的增速,市场需求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②辐照技术服务下游行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
辐照技术服务产业为技术服务型产业,其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下游行业的发展,同时高质量的辐照技术服务又能够促进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辐照技术服务的主要客户为医疗保健产品、食品(含宠物食品)、包装材料、药品等生产制造商。
卫生健康用品、食品是我国辐照灭菌行业最主要的下游领域。在医疗保健产品方面,根据国际辐射联合会(IIA)和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统计,2016年,全球医疗保健产品工业化灭菌市场总额为46.90亿美元,其中,辐照灭菌占比约为45%,环氧乙烷灭菌占比约为50%,其他灭菌方式为5%;而我国医疗保健产品工业化灭菌市场中辐照灭菌占比不到15%,与国外存在较大的差距。预计未来随着国家对医疗保健产品行业卫生标准的提高和公众对核技术认知水平的提升,辐照灭菌在我国卫生健康用品市场将占据更大空间。在食品方面,根据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统计,全球范围内已有54个国家按照类别批准了辐照食品,41个国家按照品种批准了辐照食品,批准品种已达538种;2015年全球辐照食品量为70万吨,近几年仍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食品辐照作为提高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性的有效手段,正向现代食品工业更深更广的领域转移和渗透,食品辐照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
③辐照灭菌服务在食品、医疗等领域的市场规模、占总体消毒灭菌服务市场的比例、发行人所占市场份额
在食品、医疗及药品等领域,常用工业化消毒灭菌技术包括辐照灭菌、臭氧消毒、巴氏消毒、高温高压、干热、微波、膜过滤技术、高频极化、化学试剂熏蒸等多种方式。我国大部分医疗器械、辅料、中成药等医药产品生产商、食品制造商自行购建消毒灭菌设备,通过巴氏消毒、高温高压、化学试剂熏蒸等传统方式进行产品的消毒灭菌,导致我国第三方辐照灭菌的市场占有率较低。根据公司调研分析,我国食品、医疗及药品领域的辐照灭菌市场规模,占总体消毒灭菌服务市场比例及公司所占市场份额如下:
领域 | 医疗保健产品 | 食品 | 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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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消毒灭菌市场规模估算(亿元) | 212.16 | 917.41 | 241.77 |
辐照灭菌潜在市场空间估算(亿元) | 24.40 | 22.94 | 6.04 |
辐照灭菌现有市场规模估算(亿元) | 3.66 | 3.44 | 1.81 |
辐照灭菌市场规模占总体消毒灭菌服务市场比例 | 1.73% | 0.38% | 0.75% |
公司所占辐照灭菌市场份额 | 27.85% | 19.52% | 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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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至2019年全球及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欧盟医疗器械委员会、中国医药物资协会我国医疗保健产品的出口国主要为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上述国家的安全卫生标准高,对各类医疗保健产品均有明确的准入指标规定,因此,大型跨国医疗仪器及器械企业在我国境内的工厂、以出口为主的医用敷料生产企业成为我国辐照灭菌企业的主要下游客户。根据我国海关总署统计,2010年至2019年我国医疗仪器及器械的出口总额由55.02亿美元增长至129.17亿美元,复合增长率
9.95%,我国医用敷料的出口总额由9.50亿美元增长至15.59亿美元,复合增长率5.66%。
2010年至2019年我国医疗仪器及器械、医用敷料出口总额
55.02
65.25
72.96
81.83
88.53
93.86
93.61
100.62
114.00
129.17
9.50
12.61
12.90
13.54
13.95
13.35
12.95
13.46
14.35
15.59
0.0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140.00
160.00
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
医疗仪器及器械(亿美元)医用辅料(亿美元)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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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我国医疗保健产品市场空间巨大
作为一个新兴的消费大国,在新医改的推动和老龄化的拉动下,预计我国医疗保健产品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根据国际辐射联合会(IIA)和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统计,我国医疗保健产品工业化灭菌市场中辐照灭菌占比不到15%,远低于45%的全球水平,我国生产的医疗保健产品中大多选择成本较低的化学药剂灭菌方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逐步提升及国家对医疗保健产品行业卫生标准的逐步提高,我国医疗保健产品灭菌市场将加速发展,将逐渐由化学药剂灭菌向安全性、环保性更高的辐照灭菌转移;同时,在全球化的趋势下,预计我国医疗器械、医用敷料等的出口量仍将保持一定速度的增长,在国内需求及出口需求的共同驱动下,辐照灭菌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为保障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疫情防控期间紧急医用一次性防护的供给,工信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2月7日联合发布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疫情期间执行<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辐照灭菌应急规范(临时)>的通知》,通过了《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辐照灭菌应急规范(临时)》。相对于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常用的环氧乙烷灭菌方式,辐照灭菌技术可将灭菌时间从7-14天时间缩短到1天左右,从而极大缩短了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生产周期,有助于保障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充分供给。本次辐照灭菌技术在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临时应用,将为其未来在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带来新的契机,推动辐照技术在医疗保健产品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2)食品
①食品制造业
食品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居民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主要包括方便食品、烘焙食品、乳品和调味品等食品的制造。近年来,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我国食品制造业发展快速,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1年至2018年,我国食品制造业销售收入由11,038.68亿元增长至18,348.20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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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至2018年我国食品制造业销售收入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食品深加工作为食品制造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预计未来在食品制造业中的占比将持续上升,深加工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将面临政府更多的关注及更为严格的监管,同时,食品销售与消费日趋国际化,将促使食品深加工的各项标准、工业化手段向发达国家靠拢。在欧盟、美国等国家,辐照灭菌已在食品深加工中广泛运用,辐照食品已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在全球范围里,已经有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或国际组织,批准了五百多种辐照食品的上市;2016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辐照食品卫生标准,推进了我国辐照食品的发展。未来,我国食品辐照业务将随着我国食品制造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及大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水平的不断提高而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
②宠物食品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培养生活情趣和追求个性化体验,同时,传统家庭结构的改变和工作压力的增大,使得部分人将宠物作为一种感情寄托,宠物行业逐渐发展起来。随着饲养宠物的数量及品种持续上升,传统的宠物喂养方式开始随之改变,专业宠物食品逐渐成为宠物主人的首选,我国宠物食品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2019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统计,2019年中国宠物(犬猫)消费市场规模达到2,024亿,较2018年增长18.50%,其中,宠物主粮占比约为40%,是最主要的消费品类,宠物零食支出同比上升8.00%,是增速最快的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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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干粮、宠物零食等产品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辐照灭菌可以在不损害肉质的前提下降低微生物含量,有效延长食品的保质期,保障宠物食品安全和宠物健康,预计未来宠物食品消费需求将持续上升,辐照灭菌的市场需求也将随之上升。
(3)药品
药品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医疗水平和人民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国药品市场规模持续提升,根据Wind资讯统计,2010年至2018年我国药品市场规模由6,750.00亿元上升至17,131.00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2.35%。我国是中成药的发源地、全球主要生产和消费市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0年至2019年我国中成药的平均产量约为297.17万吨,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2010年至2018年我国药品市场规模
6,750.00
8,097.00
9,555.00
10,984.00
12,457.00
13,829.00
14,975.00
16,118.00
17,131.00
0.00
2,000.00
4,000.006,000.008,000.0010,000.00
12,000.0014,000.0016,000.0018,000.00
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
药品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Wind资讯
中药饮片、原料粉作为中成药的主要原料,易受到微生物污染而发生霉变,从而影响中成药的药效。辐照灭菌具有无须拆解包装、操作简便、速度快、成本低廉的特点,能够在不影响药效的前提下实现的防霉防菌,已成中成药的主要灭菌方式之一。伴随着人们健康理念的深化、中药文化的传播以及中医理论的全球化推广,中成药行业的市场地位将持续提升,未来成长空间广阔,我国辐照灭菌市场份额未来有望进一步扩大。
(4)包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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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包装材料的下游应用行业为食品制造业等贴近国民生活的重要产业。用于深加工食品原料运输、储存的无菌包装袋,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和阻隔光线、氧气的性能,经过辐照灭菌后,可使内置液体长时间保持风味、色泽等物料特性,被广泛用于浓缩果汁、浓缩高汤等食品行业。随着社会公众对食品卫生与安全性意识的不断提高,将会有更多的食品制造商和加工商选择无菌包装,包装材料的辐照灭菌有望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趋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发展趋势
近几年,我国辐照技术服务行业保持较快的增长,特别是辐照灭菌服务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未来将成为国民经济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并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趋势:
(1)规模化服务趋势
近年来,随着核技术应用的相关知识普及和辐照技术服务行业规模的扩大,国内不少大型客户开始选择辐照作为消毒灭菌方式。与此同时,医疗保健产品、食品等行业的跨国企业为扩大生产和节约成本,在我国境内设立子公司或指定代工厂,该类企业习惯于选择专业的灭菌商提供配套灭菌服务,通常要求境内子公司或代工厂选择辐照灭菌方式。市场需求提高促使我国辐照技术服务提供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经营规模,根据公司市场调研及分析,截至2019年末,全国运行的设计装源量30万居里以上的γ辐照装置超过120座,主流型号的γ辐照装置的设计装源量已达到400万居里以上。随着装置设计能力和保有活度的提升,辐照装置的规模效益逐渐体现,盈利能力大幅改善。规模化服务趋势是辐照技术服务企业提供规范化服务、掌握领先技术、占有高端市场和影响行业发展的基础。
(2)专业化服务趋势
随着我国政府对消毒灭菌标准的提高和监管趋严,医疗保健、食品、药品等相关行业生产商对辐照剂量的精确度和分布均匀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辐照灭菌供应商不断优化工艺技术、加强质量控制,从而推动服务的专业化。此外,随着辐照灭菌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辐照灭菌供应商经营的精细化和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并由此衍生出多种类型的配套服务,包括专业的辐照咨询、剂量和微生物实验室检测、专业化仓储和物流等,专业化服务趋势日趋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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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业整合趋势
近年来,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生态环境部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大量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环保不达标的企业陆续退出市场,辐照技术服务行业的优质企业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建设、新技术开发、服务模式创新等方式,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扩大市场份额,从而推动行业整体集中度的提升。
(4)多区域经营网点布局趋势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型医疗保健、包装材料及食品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趋于在国内多个区域设立生产基地,以有效利用不同区域的资源优势扩大产能和经营规模。作为专业服务供应商,针对下游客户多区域经营特点和发展趋势,辐照技术服务企业开始尝试跨区域新建经营网点,为核心客户提供多区域配套服务,从而巩固与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实现向不同区域的扩张;同时,多区域布局亦可以降低辐照技术服务企业依赖单一区域市场的经营风险,从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5)向综合性灭菌商发展
γ射线辐照技术、电子束辐照技术及环氧乙烷灭菌等消毒灭菌手段各有特点,在产品灭菌上可以形成很好的互补,当前全球领先的辐照灭菌供应商大多为综合性灭菌商。随着我国工业化消毒灭菌标准的提高,我国消毒灭菌服务商可以通过同时经营多种消毒灭菌方式,争取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2、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①产业政策支持
公司专注于辐照技术服务业,该领域属于核技术应用的重要领域,为国家鼓励类产业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根据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类产业为国家鼓励类产业。2004年,发改委决定开始实施“民用非动力核技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明确提出要引导、推动我国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应用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用5年左右时间使我国的非动力核技术工业应用的产业化规模达到1,000亿元的水平,并保持年均15%以上的增长速度的目标。2010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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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辐射加工专业委员会发布的《全国辐射加工技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建议》,提出以适应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改善民生、打造低碳经济对辐射加工技术及辐射加工产品不断增长新需求,提高电子束与γ射线利用率,为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做示范性贡献的发展目标。2017年,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发布了《“十三五”核工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核技术应用,壮大核产业规模。重点加大核技术在农学、医学领域的应用范围,更好地将核技术服务国民经济建设。上述产业政策为公司经营业务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②市场需求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视,监管力度的加大,相关行业新的法规、标准颁布实施,以及人民对医疗保健及食品的安全关注度的提升,医疗保健产品、食品、药品厂商会更多地选择辐照灭菌方式,辐照灭菌服务的市场需求不断上升,公司作为辐照技术服务的领军企业,凭借多年以来积累的良好口碑,成为了各个经营区域内大型企业首选的辐照服务供应商之一,下游市场的需求为公司发展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③行业监管机制逐步完善
我国已制定包括《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在内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形成了辐照技术服务行业的基本监管框架。近年来,政府在体制上、制度上管理、参与、协调辐照技术服务行业发展的力度在不断加强,建立了跨部委的协调管理机制,生态环境部加强了对γ辐射装置的安全监管力度,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整顿改造等。公司一直严格执行国际、国内各项行业标准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行生产经营,公司的质量控制体系获得了监管机关、客户的广泛认同,随着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公司的市场发展空间将得到较大的提升。
(2)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①钴源供应商集中
由于钴源生产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全球范围内的钴源供应商主要有诺迪安、JSC Isotope和中核同兴,报告期内,公司选定了诺迪安、中核同兴作为主要钴源供应商,签署了长期供货协议,对钴源的供给量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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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除出现诺迪安、中核同兴无法按照公司的要求及时提供钴源,或钴源采购价格上涨导致公司成本上升的情况,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②公众对核技术应用的认知有限
近年来,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核技术应用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已应用于工业、农业、医疗健康、环境保护、资源勘探和公众安全等领域。但受专业性强、相关知识缺乏科普宣传等原因的影响,公众对核技术应用的认知有限,在一定程度影响核技术应用行业的发展,可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发行人是我国最早将辐照技术进行工业化应用的企业之一,在辐照装置的应用技术、辐照自控系统与信息化技术、产品灭菌的开发和控制技术等方面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并广泛应用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服务质量受到下游产业的认可,发行人创新特征较为显著,体现在科技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等方面。
科技创新方面,发行人拥有健全的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管理体系,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在辐照装置的应用技术、辐照自控系统与信息化技术、产品灭菌的开发和控制技术等方面形成了多项创新性强、实用性高的科技成果。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取得授权专利117项,软件著作权55项,从事辐照技术服务的主体均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检测中心取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子公司深圳金鹏源为我国首家提供商业化辐照技术服务企业,上海金鹏源、天津金鹏源经营辐照技术服务时间超过十年。作为国际辐照协会黄金级会员,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发行人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涉及医疗保健产品、食品、无菌包装材料辐照灭菌、辐照剂量测量等方面。
新旧产业融合方面,发行人所处行业隶属于民用非动力核技术,为核技术在核武器、核电领域应用之外的重要新兴产业,辐照技术作为一种绿色、低碳、环保的灭菌技术,对其他工业化消毒灭菌方式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可广泛用于医疗保健产品、食品、药品、无菌包装等传统制造业。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不断拓展适用辐照技术的应用领域,新增90余种辐照产品类型,进一步实现新技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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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
(六)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及技术水平特点、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发行人竞争优劣势以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发行人市场地位
公司是我国最早将辐照技术进行工业化应用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我国辐照技术服务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形成包括深圳、上海、天津、青岛、武汉、成都和重庆等多地的全国性布局,拥有11座大型辐照装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钴源活度达到2,337万居里,是我国钴源活度最高、网点布局最完善、覆盖面最广的专业化辐照灭菌企业,“中金辐照”、“金鹏源”已发展成为业内知名的品牌。公司作为国际辐照协会黄金级会员,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拥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的技术检测中心,并参与了医疗保健产品、食品、无菌包装材料辐照灭菌、辐照剂量测量等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具体如下:
序号 | 行业标准 | 发布部门 | 参与起草单位 |
1 |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辐射-证实选定的剂量VDmax的方法》(GB/T 31995-2015)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中金辐照 |
2 | 《医疗器械辐照灭菌过程特征及控制要求》(YY/T 1613-2018)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金辐照 |
3 | 《食品辐照-用电离辐射处理食品的辐照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T/CNS 9-2018) | 中国核学会 | 中金辐照 |
4 |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辐射第1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的要求》(GB 18280.1-2015)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深圳金鹏源 |
5 |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辐射第2部分:建立灭菌剂量》(GB 18280.2-2015)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深圳金鹏源 |
6 |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辐射第3部分:剂量测量指南》(GB 18280.3-2015)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深圳金鹏源 |
7 | 《辐射加工剂量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导则》(GB/T 16509-2008)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上海金鹏源 |
8 |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术语》(GB T 19971-2015)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上海金鹏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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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业标准 | 发布部门 | 参与起草单位 |
9 |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GB/T 18454-2019)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上海金鹏源 |
10 | 《适用于辐射灭菌的医疗保健产品的材料评价》(YY/T 0884-2013)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上海金鹏源 |
11 | 《医疗器械辐射灭菌剂量设定的方法》(YY/T 1607-2018)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上海金鹏源 |
12 | 《医疗器械辐射灭菌-验证剂量实验和灭菌剂量审核的抽样方法》(YY/T 1608-2018)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上海金鹏源 |
13 | 《辐射加工吸收剂量数学建模方法的选择和使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 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 | 上海金鹏源 |
14 | 《辐照装置食品加工实用剂量学导则》(征求意见稿) | 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 | 上海金鹏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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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未来几年,γ射线辐照技术、电子束辐照技术和X射线辐照技术等三种辐照技术将保持长期共存的状态,公司在进一步优化γ射线辐照技术服务的市场布局的同时,将积极运用及推广电子加速器技术手段,并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引入并发展X射线技术手段。子公司中金新能源定位于江苏,将新建电子束辐照装置提供服务,青岛分公司将在原有γ射线辐照装置的基础上新增电子束辐照装置,子公司中金健康定位于浙江,将新建γ射线、电子束辐照装置,并根据市场需求择机引入X射线辐照装置。因此,公司不存在技术替代风险。
3、行业内主要企业
全球辐照技术服务市场主要企业包括Steris(思泰瑞)、Sterigenics(施洁)等;国内主要企业包括中金辐照、中广核技、中国同辐、鸿仪四方等。
(1)全球主要企业
①Steris(STE.N)
STERIS plc注册地为爱尔兰,为全球领先的感染预防和其他程序产品和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包括医疗保健产品、医疗保健专业服务、生命科学和应用灭菌技术等四类,通过在16个国家的50多家工厂为医疗设备、医药生产商提供γ射线、电子束、X射线辐照灭菌以及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灭菌服务。2015年11月,Synergy Health plc.(全球领先的综合灭菌商之一,注册地为英国)与STERISCorporation(全球领先的综合灭菌商之一,注册地为美国)完成资产重组,成为STERIS plc的子公司。Steris在我国境内设有新合力(苏州)灭菌技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提供医疗保健产品等灭菌业务。
②施洁Sterigenics
Sotera Health LLC注册地为美国,主要为医疗器械、制药、生物组织和食品行业提供实验室服务、综合灭菌解决方案和放射性同位素产品,业务分部Sterigenics为全球领先的综合灭菌解决方案和专业咨询服务提供商之一,通过在13个国家的40多家工厂为客户提供医疗器械、药品、食品、商业产品和包装材料的γ射线、电子束、X射线辐照灭菌以及环氧乙烷灭菌服务。Sterigenics在我国境内设有施洁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辐新等子公司提供医疗保健产品等灭菌业务。
(2)国内主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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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广核技(000881.SZ)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地为辽宁省大连市,2017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新增电子加速器制造、辐照技术服务、改性高分子材料供应等核技术应用业务。中广核技从事辐照技术服务的子公司包括中广核中科海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戈瑞科技等。
②中国同辐(1763.HK)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注册地为北京市,业务范围基本涵盖了核技术应用领域全产业,包括放射性药品和放射源产品生产、γ辐照装置制造、辐照技术服务和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服务等,中国同辐从事辐照技术服务的子公司包括中核华东、四川同辐等。
③鸿仪四方(430119.OC)
北京鸿仪四方辐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地为北京市,主营业务包括辐照灭菌、辐照消毒和辐照改性等业务,覆盖对象包括药品、食品、医疗用品、实验用品、动物饲料、辐射改性材料等12大类1,000余种。
④中核辐照(837816.OC)
吉林中核辐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主营业务包括辐照灭菌、辐照改性等业务,覆盖对象包括药品、医疗用品、食品、高分子材料等。
⑤同方辐照(872241.OC)
河北核力同方辐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营业务包括辐照灭菌消毒和少量辐照改性,覆盖对象包括:食品、农副产品、干鲜果品、蔬菜、调味品、中成药、医疗用品、电线电缆、汽车配件等。
⑥蓝孚高能(834428.OC)
山东蓝孚高能物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致力于电子束技术的辐照应用研发、推广,专业从事电子加速器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辐照服务。
除上述国内主要企业外,行业内还有华大生物、金核辐照等区域性竞争企业。
(3)发行人区域竞争对手
由于下游客户在选择辐照技术服务时,通常会考虑运输成本的问题,就近选择辐照供应商,导致辐照技术服务行业具有较强的区域性。因此,公司的主要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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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对手为子、分公司所处市场区域内,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金鹏源主要覆盖粤港澳大湾区的市场,主要为一次性医疗保健产品、中成药、食品(含调味品及冷冻食品)、化妆品提供辐照灭菌,以及为高分子材料提供辐照改性,公司在该区域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华大生物、戈瑞科技(中广核技子公司)。
上海金鹏源主要覆盖长江经济带下游的市场,主要为医疗保健产品、包装材料提供辐照灭菌,主要竞争对手为中核华东(中国同辐子公司)、上海辐新(Sterigenics国内子公司)。
天津金鹏源、青岛分公司主要覆盖环渤海地区的市场,主要为宠物食品、医疗产品、包装材料、农副产品等提供辐照灭菌,公司在该地区的主要竞争对手为鸿仪四方、蓝孚辐照(蓝孚高能子公司)。
成都辐照、武汉辐照、重庆辐照主要覆盖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的市场,主要为食品、医疗器械、药品等提供辐照灭菌,公司在该地区的主要竞争对手为金核辐照、四川同辐(中国同辐子公司)。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各区域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辐照装置 | 主营业务 |
华大生物 | 广州市 | 钴60辐照装置(400万居里); 电子加速器(10Mev) | 主要从事食品、调味品、医疗器械、药品、化妆品、包装材料的辐照灭菌,水晶、珠宝辐照着色,农药残留、抗生素和防腐剂辐照降解,以及高分子材料辐照改性 |
戈瑞辐照 | 深圳市 | 电子加速器(10Mev) | 主要从事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用材料、保健品辐照灭菌,高分子材料辐照改性、辐照增加或降解交联度,以及宝石辐照着色、变色 |
中核华东 | 苏州市 | 钴60辐照装置(100万居里);钴60辐照装置(300万居里) | 主要从事医疗保健产品、药品、化妆品、包装材料、食品、动物饲料、宠物用品的辐照灭菌,以及高分子材料的辐照改性 |
上海辐新 | 上海市 | 电子加速器(10Mev) | 主要从事医疗产品灭菌、食品药材、 宠物食品、化妆品的辐照灭菌,功率半导体辐照改性,以及高分子材料辐照交联改性 |
鸿仪四方 | 北京市 | 钴60辐照装置(200万居里);钴60辐照装置(500万居里) | 主要从事药品、医疗用品、食品、宠物饲料、保健品、包装材料的辐照灭菌,以及化工材料的辐照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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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辐照装置 | 主营业务 |
蓝孚辐照 | 青岛市 | 电子加速器(10Mev) | 主要从事宠物食品、冷冻海鲜及肉食、药品、医疗设备、脱水蔬菜的辐照灭菌,以及高分子材料辐照改性 |
金核辐照 | 眉山市 | 钴60辐照装置(500万居里) | 主要从事食品、药品、医疗产品、化妆品、包装材料的辐照消毒灭菌,以及化工材料的辐照改性 |
四川同辐 | 成都市 | 钴60辐照装置(400万居里) | 主要从事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儿童玩具的辐照灭菌,以及高分子材料的辐照裂解、辐照接枝和辐照交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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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生产商通常会对灭菌供应商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体系严格审查,并对辐照吸收剂量和辐照后微生物数量等指标进行认定评估。公司一直遵照国际、国内行业标准及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可随时接受客户、客户指定检测机构以及环保、质监、技术监督机构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不定期抽查和定期审查,生产工艺、质量控制体系、计量工具、环境保护等方面均能满足上述机构要求。随着下游客户对消毒灭菌质量要求的逐步提高,公司持续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同。
③规模优势
公司是我国辐照技术服务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较同行业竞争对手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公司在深圳、天津、上海、青岛、成都、武汉和重庆七地拥有共计11座辐照装置,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有的钴源活度达2,337万居里,是我国钴源活度最高、辐照灭菌网点布局最完善的辐照技术服务企业。
公司拥有辐照装置(包括筹建中的电子束辐照装置)的经营网点位于优质客户资源最集中的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环渤海等地区,形成了跨地区的连锁经营网络。公司一直紧密跟踪市场需求增长较快区域的动态,计划稳步加快向其他经济发达区域的扩张步伐,争取投资建设新的经营网点,在全国范围内构建全区域覆盖的连锁经营网络,进一步分散单一市场风险,扩大公司的规模优势。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网点布局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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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辐照
成都辐照重庆辐照
深圳金鹏源
上海金鹏源
天津金鹏源
青岛分公司
中金医疗中金新能源
中金辐照
中金健康
深圳成都
重庆
武汉
天津青岛
上海镇江嘉兴
④客户优势
A、客户认可度高公司一贯坚持高品质服务,凭借专业、稳定、可靠的服务质量和多样化的服务能力,与众多大型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的服务质量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部分客户为大型跨国企业的境内子公司或国内代工企业,其产品经辐照后出口至海外。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有多家跨国企业将公司认定为国内合格辐照灭菌供应商,其在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通过公司辐照灭菌后可直接进入销售渠道。B、拥有长期优质的客户基础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并沉淀了一批优质客户,与包括强生、旭化成、东丽医疗、迈普、康宁、中宠、高利尔、超力包装等下游行业知名跨国企业及细分行业的国内领先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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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化成强生东丽医疗
康宁中宠高利尔超力包装
迈普
③经营优势
辐照技术服务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一座辐照装置通常主要为一定距离内的客户提供辐照技术服务,容易对单一区域内的企业形成依赖。公司采用了行业内创新的连锁经营模式,即在全国重点市场区域设立经营网点,并在钴源采购、融资、投资、运营管理、人员调配等方面实行集中管理经营。这种经营模式有助于公司实现经营协同效应,降低运营成本,有效分散对单一经营网点客户依赖的风险。A、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公司针对钴源供应商较集中而下游行业市场区域性强的特点采用了统一规划、分区域经营的业务模式。钴源的集中采购,可以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可通过统一生产规划,进一步提高钴源利用效率,根据客户需求灵活变动经营策略,统一调配资源,而分区域经营则可以更加灵活地应对不同市场区域内复杂的竞争态势。
B、一站式、多区域辐照技术服务
公司部分核心客户在多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为降低长途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毁损风险和节省运输成本,各区域分支机构通常不会选择同一灭菌供应商,导致其难以实现灭菌标准和质量的统一。公司的连锁经营模式可以降低损毁风险和节省运输成本的同时,在不同区域为客户提供同等品质服务,从而减少客户的辐照灭菌供应商选择、评估成本,有利于提升核心客户的忠诚度,保持公司与核心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一直秉持全方位服务客户的经营理念,提供辐照技术服务的同时,可为客户提供包括检测、运输、临时仓储等配套服务。
C、同一区域多套装置,提供不同剂量需求的服务
公司在下游客户集中的深圳、上海、天津等地均同时拥有两套及以上辐照装置,可以为客户提供不同剂量需求的服务,更灵活的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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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亦消除了单一设备检修、维护以及补充钴源时无法正常服务客户的影响。
(2)竞争劣势
①辐照技术手段单一
公司主要利用γ射线辐照技术为客户提供灭菌服务,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规模化应用电子束辐照技术;Steris、Sterigenics等全球领先的专业化灭菌服务企业已具备同时应用γ射线、电子束、X射线等多种辐照灭菌技术手段为客户服务的能力,技术优势明显。相比上述企业,公司的辐照技术手段尚待进一步丰富。
②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经过多年的努力经营和高质量服务,公司已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市场需求保持上升趋势。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未来仍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以新建或扩建的方式提升辐照技术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并优化全国布局,而公司长期依靠自身的资本积累与债务筹资,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5、上述情况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辐照技术服务行业处于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下游需求快速增长的良好发展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529.66万元、23,309.76万元和24,336.44万元,保持持续增长趋势,最近三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8.88%,保持稳步成长态势。未来,在市场竞争压力下,发行人将保持研发创新和市场开拓,巩固国内市场地位,提升国际市场影响力。
(七)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经营情况 |
思泰瑞Steris (STE.N) | 同行业全球领先企业,在16个国家共有50多家工厂。根据Steris定期报告,2018年财年(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Steris灭菌服务实现营业收入55,512.70万美元。 |
施洁Sterigenics(Sotera Health LLC) | 同行业全球领先企业,在13个国家共有40多家工厂。未公开披露经营数据。 |
中广核技 (000881.SZ) | 同行业国内领先企业,央企中国广核集团下属企业。根据中广核技定期报告,截至2018年6月30日(最新披露数据),中广核技已拥有辐照中心9座,分布于上海、江苏、山东、安徽、广东等地区,在运营电子加速器43台套,总功率超过3,600kW,电子束辐照服务能力位居国内之首。中广核技未披露辐照技术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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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辐 (1763.HK) | 同行业国内领先企业,央企中国核工业集团下属企业。根据中国同辐定期报告,2019年度中国同辐辐照技术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501.30万元。 |
鸿仪四方(430119.OC) | 同行业国内领先企业。根据鸿仪四方定期报告,鸿仪四方拥有2套辐照装置,总设计装源量为700万居里,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80.59万元。 |
中核辐照 (837816.OC) | 根据中核辐照定期报告,中核辐照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0.00万元。 |
同方辐照 (872241.OC) | 根据同方辐照定期报告,同方辐照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9.82万元。 |
蓝孚高能 (834428.OC) | 根据蓝孚高能定期报告,蓝孚高能辐照技术服务业务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14.4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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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γ射线辐照装置保有的钴源活度整体呈现上升态势,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保有钴源活度达2,337万居里。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平均钴源活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居里
主体 | 厂区/装置 | 平均钴源活度 |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深圳金鹏源 | JS-8900(布心厂区辐照装置) | 8 | 9 | 11 |
BFT-Ⅲ(光明一期辐照装置) | 276 | 282 | 219 | |
BFT-Ⅳ(光明二期辐照装置) | 184 | 151 | 163 | |
小计 | 469 | 442 | 392 | |
上海金鹏源 | BFT-2001(上海一期辐照装置) | 252 | 261 | 250 |
BFT-Ⅱ(上海二期辐照装置) | 355 | 348 | 354 | |
小计 | 607 | 609 | 604 | |
天津金鹏源 | BFT-Ⅱ(天津一期辐照装置) | 173 | 160 | 179 |
BFT-Ⅳ(天津二期辐照装置) | 207 | 165 | 132 | |
小计 | 380 | 326 | 311 | |
成都辐照 | BFT-Ⅳ(成都辐照装置) | 153 | 143 | 149 |
武汉辐照 | BFT-Ⅳ(武汉辐照装置) | 174 | 162 | 157 |
重庆辐照 | SQ(重庆辐照装置) | 148 | 164 | 68 |
青岛分公司 | BFT-Ⅳ(青岛辐照装置) | 370 | 365 | 370 |
合计 | 2,302 | 2,211 | 2,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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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期初辐照钴源活度、新增钴源活度、衰减量、期末钴源活度
A、2019年度
单位:万居里
公司 | 期初钴源活度 | 新增钴源活度 | 衰减钴源活度 | 期末钴源活度 |
深圳金鹏源 | 420 | 130 | 64 | 486 |
上海金鹏源 | 584 | 100 | 82 | 601 |
天津金鹏源 | 340 | 114 | 51 | 402 |
青岛分公司 | 371 | 40 | 50 | 361 |
成都辐照 | 143 | 60 | 22 | 182 |
武汉辐照 | 151 | 38 | 23 | 166 |
重庆辐照 | 158 | - | 19 | 139 |
合计 | 2,167 | 482 | 312 | 2,337 |
公司 | 期初钴源活度 | 新增钴源活度 | 衰减钴源活度 | 期末钴源活度 |
深圳金鹏源 | 399 | 80 | 59 | 420 |
上海金鹏源 | 605 | 60 | 81 | 584 |
天津金鹏源 | 344 | 39 | 44 | 340 |
青岛分公司 | 382 | 38 | 49 | 371 |
成都辐照 | 123 | 40 | 19 | 143 |
武汉辐照 | 173 | - | 21 | 151 |
重庆辐照 | 121 | 60 | 22 | 158 |
合计 | 2,147 | 317 | 297 | 2,167 |
公司 | 期初钴源活度 | 新增钴源活度 | 内部调拨 | 衰减钴源活度 | 期末钴源活度 |
深圳金鹏源 | 354 | 60 | 38 | 53 | 399 |
上海金鹏源 | 585 | 100 | - | 80 | 605 |
天津金鹏源 | 327 | 60 | - | 43 | 344 |
青岛分公司 | 375 | 57 | - | 49 | 382 |
成都辐照 | 212 | - | -70 | 20 | 123 |
武汉辐照 | 154 | 40 | - | 21 | 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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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辐照 | - | 100 | 32 | 11 | 121 |
合计 | 2,007 | 417 | - | 277 | 2,147 |
主体 | 厂区/装置 | 升源率注1 |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深圳金鹏源 | JS-8900注2 | - | - | - |
BFT-Ⅲ | 93% | 93% | 95% | |
BFT-Ⅳ | 94% | 93% | 93% | |
上海金鹏源 | BFT-2001 | 93% | 95% | 93% |
BFT-Ⅱ | 90% | 87% | 92% | |
天津金鹏源 | BFT-Ⅱ | 88% | 89% | 90% |
BFT-Ⅳ | 85% | 86% | 72% | |
成都辐照 | BFT-Ⅳ | 96% | 91% | 86% |
武汉辐照 | BFT-Ⅳ | 93% | 92% | 88% |
重庆辐照 | SQ注3 | 88% | 80% | 76% |
青岛分公司 | BFT-Ⅳ | 96% | 96%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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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构成情况详见本节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设立以来变化情况”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服务”之“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3、服务的主要客户群体
公司提供的辐照灭菌主要服务于医疗保健产品、食品(包括宠物食品)、药品、包装材料、化妆品等制造商,辐照改性主要服务于热缩材料、水晶等产品的制造商,高温消毒灭菌主要服务于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为医用手术包提供消毒灭菌服务。
4、销售价格的总体变动情况
公司与客户一般约定产品的辐照剂量,公司根据约定辐照剂量,产品本身的体积、质量、密度等特性,钴源活度确定辐照时间,辐照时间越长,辐照技术服务价格越高。由于辐照产品类别众多,不同产品在体积、质量、密度等关键参数上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不同产品的计量、计价单位不同,无法直接进行单价对比。
报告期内,各子、分公司根据所处市场竞争格局、业务开拓目标、订单数量以及产品交期,采取差异化定价策略,整体上来看,公司辐照服务价格总体保持稳定。
(二)主要客户情况
1、主要客户销售金额
(1)辐照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辐照技术服务前十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注册资本 | 销售金额 (万元) | 占销售总额比例 |
2019年度 | 1 |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17,000万元 | 1,076.26 | 4.25% |
2 | 旭化成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 | 2,030万美元 | 950.83 | 3.75% | |
3 | 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2,500万元 | 826.81 | 3.26% | |
4 | 康宁生命科学(吴江)有限公司 | 2,500万美元 | 744.93 | 2.94% | |
5 | 东丽医疗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 56,000万元 | 733.08 | 2.89% | |
6 | 高利尔(天津)包装有限公司 | 2,465万美元 | 618.09 | 2.44% | |
7 | 华润集团系列客户 | 97,890万元 | 572.96 | 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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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注册资本 | 销售金额 (万元) | 占销售总额比例 |
8 | 天津市普光医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12,767.36万元 | 518.32 | 2.05% | |
9 | 苏州迈普医疗注塑有限公司 | 390万美元 | 502.90 | 1.99% | |
10 | 重庆市曾巧食品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445.96 | 1.76% | |
合计 | 6,990.14 | 27.60% | |||
2018年度 | 1 |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17,000万元 | 1,393.97 | 5.72% |
2 | 旭化成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 | 2,030万美元 | 968.60 | 3.97% | |
3 | 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2,500万元 | 831.31 | 3.41% | |
4 | 东丽医疗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 56,000万元 | 679.71 | 2.79% | |
5 | 康宁生命科学(吴江)有限公司 | 2,500万美元 | 529.48 | 2.17% | |
6 | 苏州迈普医疗注塑有限公司 | 390万美元 | 522.77 | 2.15% | |
7 | 高利尔(天津)包装有限公司 | 2,465万美元 | 519.13 | 2.13% | |
8 | 贝恩医疗设备(广州)有限公司 | 4,300万美元 | 464.04 | 1.90% | |
9 | 华润集团系列客户 | 97,890万元 | 442.47 | 1.82% | |
10 | 超力包装(苏州)有限公司 | 1,540万美元 | 388.84 | 1.60% | |
合计 | 6,740.32 | 27.66% | |||
2017年度 | 1 | 旭化成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 | 2,030万美元 | 1,077.96 | 5.03% |
2 |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17,000万元 | 957.50 | 4.47% | |
3 | 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2,500万元 | 785.92 | 3.67% | |
4 | 高利尔(天津)包装有限公司 | 2,465万美元 | 728.74 | 3.40% | |
5 | 东丽医疗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 56,000万元 | 720.72 | 3.36% | |
6 | 苏州迈普医疗注塑有限公司 | 390万美元 | 611.57 | 2.85% | |
7 | 超力包装(苏州)有限公司 | 1,540万美元 | 484.53 | 2.26% | |
8 | 康宁生命科学(吴江)有限公司 | 2,500万美元 | 415.14 | 1.94% | |
9 | 华润集团系列客户 | 97,890万元 | 400.28 | 1.87% | |
10 | 山东海燕医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330.16 | 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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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注册资本 | 销售金额 (万元) | 占销售总额比例 |
合计 | 6,512.52 | 30.40% |
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注册资本/开办资金 | 销售金额 (万元) | 占销售总额比例 |
2019年度 | 1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44,850.00万元 | 748.99 | 2.96% |
2 |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镇江市江滨医院) | 5,700.00万元 | 263.75 | 1.04% | |
3 |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镇江市妇幼保健院) | 16,590.00万元 | 209.87 | 0.83% | |
4 | 河南苏誉康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11.67 | 0.44% | |
5 | 镇江瑞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34,850.00万元 | 79.03 | 0.31% | |
6 | 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 3,462.00万元 | 68.39 | 0.27% | |
7 |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1,917.00万元 | 46.19 | 0.18% | |
8 | 镇江市口腔医院 | 905.00万元 | 27.17 | 0.11% | |
9 | 镇江康复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16.91 | 0.07% | |
10 | 上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1,800.00万元 | 9.20 | 0.04% | |
合计 | 1,581.17 | 6.24% | |||
2018年度 | 1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44,850.00万元 | 799.45 | 3.28% |
2 |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镇江市江滨医院) | 5,700.00万元 | 383.27 | 1.57% | |
3 |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镇江市妇幼保健院) | 16,590.00万元 | 212.44 | 0.87% | |
4 | 河南苏誉康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99.11 | 0.41% | |
5 | 镇江瑞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34,850.00万元 | 71.27 | 0.29% | |
6 | 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 3,462.00万元 | 68.56 | 0.28% | |
7 |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1,917.00万元 | 47.17 | 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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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注册资本/开办资金 | 销售金额 (万元) | 占销售总额比例 |
8 | 镇江康复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14.54 | 0.06% | |
9 | 镇江中康医疗器械商行 | 10.00万元 | 13.83 | 0.06% | |
10 | 江西正方形科贸有限公司 | 200.00万元 | 11.92 | 0.05% | |
合计 | 1,721.56 | 7.06% | |||
2017年度 | 1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44,850.00万元 | 774.57 | 3.62% |
2 |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镇江市妇幼保健院) | 16,590.00万元 | 212.39 | 0.99% | |
3 | 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 3,462.00万元 | 68.68 | 0.32% | |
4 | 镇江瑞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34,850.00万元 | 53.69 | 0.25% | |
5 | 河南苏誉康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48.12 | 0.22% | |
6 |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1,917.00万元 | 47.17 | 0.22% | |
7 | 镇江康复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12.93 | 0.06% | |
8 | 镇江市丹徒区辛丰中心卫生院 | 302.00万元 | 8.03 | 0.04% | |
9 | 镇江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4.65 | 0.02% | |
10 | 常州威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3.89 | 0.02% | |
合计 | 1,234.12 | 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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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康宁生命科学(吴江)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1-01-13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康宁集团CORNING INC(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GLW),为材料科学领域的全球领先创新企业 |
订单和业务获取方式 | 公司主动开发 |
合作历史 | 2011年至今 |
新增交易的原因 | 报告期内,分别为公司第9、第6、第5名客户,交易金额变化的主要原因系其相关产品的辐照需求上升 |
订单连续性、持续性 | 为公司长期合作伙伴,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
公司名称 | 东丽医疗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1-06-29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东丽集团TORAY INDUSTRIES, INC.(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3402),是一家多元化的集团,拥有纺织、塑料与化工、信息通信材料和设备、碳纤维符合材料、环境和工程、生命科学等业务 |
订单和业务获取方式 | 公司主动开发 |
合作历史 | 2014年至今 |
新增交易的原因 | 报告期内,分别为公司第6、第5、第6名客户,交易金额保持在稳定水平 |
订单连续性、持续性 | 为公司长期合作伙伴,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
类型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采购金额(万元) | 7,349.81 | 4,327.66 | 5,82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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钴源,即钴-60放射源,主要通过在核反应堆中的中子对呈颗粒状的金属钴(钴-59)轰击而成,主要用于辐照灭菌(工业应用)及伽马刀放射性治疗(医用)。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钴源棒,即通过双层不锈钢包壳将呈颗粒状的钴-60放射源芯密实封装形成棒状放射源。在全球范围内,大约有60个反应堆可用于生产钴源,分布在美国、加拿大、中国、韩国、阿根廷、俄罗斯、罗马尼亚等地,其中工业钴源的平均年供给量超过6,000万居里。钴源生产商通常根据预计需求量来安排生产,全球范围内的主要钴源供应商包括加拿大的诺迪安(Nordion)、俄罗斯的JSC Isotope、中国的中核同兴、印度的BRIT等,全球钴源的供应能力能够支持行业的发展。
(2)全球钴源市场需求情况
钴-60放射源的应用较为广泛,在农业上,主要用于辐射育种、刺激增产、辐射防治虫害和食品辐照保藏与保鲜等;在工业上,主要用于无损探伤、辐照灭菌、辐照改性、辐射处理废物;在医学上,主要用于癌和肿瘤的放射治疗。随着民用核技术的日渐成熟,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辐照装置向大型化、标准化、专业化、高度自动化、高射线利用率、高运行效率发展,单座设计装源量已超过1,200万居里;许多新兴工业化国家也正在努力发展本国辐照产业,印度、泰国、越南等国家通过辐照技术,实现热带水果长时间保存和大批量出口;部分国家开始应用辐照技术对进出口粮食进行检疫,以保证本国的物种安全。全球钴源需求整体稳定,呈现稳中有升态势。
3、境内钴源市场供应情况
(1)境内钴源市场供应情况
我国境内的钴源供应商包括中核同兴、诺迪安和JSC Isotope,其中,诺迪安和JSC Isotope主要通过代理商实现在我国境内钴源的销售,中核同兴是目前我国唯一的国产钴源供应商。
2011年之前,我国工业钴源全部依赖进口,2011年以来,国产钴源正式投入市场,由中核同兴主要负责组织国产钴源的生产并负责国产钴源的销售,秦山核电站的重水反应堆中进行钴源生产,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进行制备。经过几年发展,国产钴源的年平均产量已经达到700-800万居里,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50%左右,并已实现出口至泰国等东南亚国家。中核同兴可根据客户需求,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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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一定钴源供应;同时,国内其他核反应堆未来可能新增钴源生产,预计未来几年,我国国产钴源的产量将有所上升。
(2)境内钴源市场需求情况
我国境内约有100多座钴-60辐照装置具有工业钴源的需求,全国每年钴源的市场需求约为1,000-1,200万居里,随着民用核技术的日渐成熟,我国钴源的市场需求整体稳定,呈现稳中有升态势。
4、发行人在境内外采购钴源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内外采购钴源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境外 | 2,917.86 | 3,742.46 | 5,820.72 |
境内 | 4,431.95 | 585.20 | - |
合计 | 7,349.81 | 4,327.66 | 5,820.72 |
1-1-141
进口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应当在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对外贸易的有关规定签发进口许可证。进口限制进出口目录和禁止进出口目录之外的放射性同位素,依据国家对外贸易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钴源被列入《限制进口放射性同位素目录》第6项“放射性钴及放射性钴盐”,钴源不属于禁止进出口目录中的放射性同位素,进口钴源由商务部签发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因此,钴源采购从数量上不存在进口限制。
因此,公司不存在依赖进口的风险。
(二)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能源为电,电费和用电量情况如下:
类型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电费(万元) | 603.74 | 626.61 | 611.74 |
电量(万KWh) | 771.67 | 805.11 | 767.28 |
年份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额的比重 |
2019年度 | 1 | 中核同兴 | 钴源棒 | 4,431.95 | 53.91% |
2 | 诺迪安 | 钴源棒 | 2,917.86 | 35.49% | |
3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电 | 320.04 | 3.89% | |
4 |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 电 | 283.71 | 3.45% | |
5 | Harwell Dosimeters Ltd. | 剂量计 | 72.42 | 0.88% | |
合计 | 8,025.98 | 9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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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额的比重 |
2018年度 | 1 | 诺迪安 | 钴源棒 | 3,742.46 | 71.34% |
2 | 中核同兴 | 钴源棒 | 585.20 | 11.16% | |
3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电 | 341.10 | 6.50% | |
4 |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 电 | 285.51 | 5.44% | |
5 | Harwell Dosimeters Ltd. | 剂量计 | 70.26 | 1.34% | |
合计 | 5,024.53 | 95.79% | |||
2017年度 | 1 | 诺迪安 | 钴源棒 | 5,820.72 | 87.23% |
2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电 | 343.37 | 5.15% | |
3 |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 电 | 268.38 | 4.02% | |
4 | Harwell Dosimeters Ltd. | 剂量计 | 69.64 | 1.04% | |
5 | 南京丹岳商贸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31.06 | 0.47% | |
合计 | 6,533.16 | 97.91% |
公司名称 | 中核同兴(北京)核技术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0-03-12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中央企业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和结算方式 | 采购方式:通过商务谈判签订长期供货合同,按照实际需求签署分合同(订单); 结算方式:预付50%,其余在到货12个月内支付 |
合作历史 | 2013年至今 |
新增交易的原因 | 公司钴源需求有所上升,且诺迪安钴源价格优势不再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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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连续性、持续性 | 为公司长期合作伙伴,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钴源供应商情况 |
思泰瑞Steris(STE.N) | 未披露 |
施洁Sterigenics(Sotera Health LLC) | 未披露 |
中广核技(000881.SZ) | 使用电子加速器进行辐照,不涉及钴源采购 |
中国同辐(1763.HK) | 中核同兴 |
鸿仪四方(430119.OC) | 2017年仅向贸易商北京北科核源科贸有限公司(代理俄罗斯钴源)采购钴源,2018年未采购钴源,2019年仅向中核同兴采购钴源 |
中核辐照(837816.OC) | 2017年仅向中核同兴采购钴源,2018年、2019年未采购钴源 |
同方辐照(872241.OC) | 2017年未采购钴源,2018年、2019年仅向中核同兴采购钴源 |
蓝孚高能(834428.OC) | 使用电子加速器进行辐照,不涉及钴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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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每个客户进行自主差异化定价。因此,钴源无公开的市场可比价,公司近期向诺迪安和中核同兴采购钴源的成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发行人综合考虑各类因素选定供应商
钴源的入账价值包括钴源购买价款、第三方运输费用、关税、预提的弃置费用等。公司一般综合考虑钴源购买价款、运输费用、关税等各类成本,钴源到货时间、钴源排布及回收等售后配套服务等因素来确定钴源供应商。考虑公司采购钴源发生的第三方运输费、关税等采购过程中需要实际支付成本,则钴源采购成本(即包含钴源购买价款、关税及运输费用等其他采购成本,不包含弃置费用、分期付款产生利息费用,且不含钴源返利的采购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供应商 | 采购成本 ①+②-③ | 钴源购买价款 ① | 其他采购成本 ② | 分期付款利息 ③ |
2019年度 | 诺迪安 | 3,075.16 | 2,917.86 | 181.10 | 23.80 |
中核同兴 | 4,431.95 | 4,431.95 | - | - | |
合计 | 7,507.11 | 7,349.81 | 181.10 | 23.80 | |
2018年度 | 诺迪安 | 3,992.47 | 3,742.46 | 250.01 | - |
中核同兴 | 585.20 | 585.20 | - | - | |
合计 | 4,577.67 | 4,327.66 | 250.01 | - | |
2017年度 | 诺迪安 | 5,966.81 | 5,820.72 | 382.69 | 236.60 |
中核同兴 | - | - | - | - | |
合计 | 5,966.81 | 5,820.72 | 382.69 | 236.60 |
类型 | 账面原值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6,829.51 | 19,083.34 | 7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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钴源 | 74,975.36 | 32,152.22 | 42.88% |
机器设备 | 11,694.42 | 6,127.13 | 52.39% |
运输工具 | 921.22 | 334.85 | 36.35% |
电子设备 | 296.71 | 55.30 | 18.64% |
办公设备 | 570.16 | 134.96 | 23.67% |
其他 | 89.60 | 23.54 | 26.27% |
合计 | 115,376.98 | 57,911.34 | 50.19%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账面原值 (万元) | 账面价值 (万元) | 成新率 |
1 | 青岛辐照设备 | 1套 | 794.41 | 514.55 | 64.77% |
2 | 布心厂区辐照设备 | 1套 | 683.79 | 6.84 | 1.00% |
3 | 光明一期辐照设备 | 1套 | 550.00 | 253.92 | 46.17% |
4 | 光明二期辐照设备 | 1套 | 696.30 | 458.31 | 65.82% |
5 | 上海一期辐照设备 | 1套 | 631.12 | 147.37 | 23.35% |
6 | 上海二期辐照设备 | 1套 | 547.18 | 302.43 | 55.27% |
7 | 天津一期辐照设备 | 1套 | 642.56 | 200.00 | 31.13% |
8 | 天津二期辐照设备 | 1套 | 525.54 | 383.76 | 73.02% |
9 | 成都辐照设备 | 1套 | 518.79 | 359.44 | 69.28% |
10 | 武汉辐照设备 | 1套 | 573.62 | 390.72 | 68.12% |
11 | 重庆辐照设备 | 1套 | 483.68 | 421.06 | 87.05% |
12 | 多腔全自动清洗消毒机 | 1套 | 344.67 | 188.46 | 54.68% |
13 | 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器 | 6套 | 775.50 | 420.63 | 54.24%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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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房产权属证号 /不动产权证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取得方式 | 登记日期 | 权利期限 |
1 | 中金辐照 | 深房地字第3000677765号 | 福田区白沙岭 | 107.00 | 住宅 | 受让 | 2012.02.22 | 1984.11.12-2034.11.11 |
2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2000101891号 | 罗湖区东盛路2号 | 78.51 | 住宅 | 受让 | 2002.06.10 | 1998.10.20-2068.10.19 |
3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2000101892号 | 罗湖区布心路 | 83.76 | 住宅 | 受让 | 2002.06.10 | 1990.12.02-2040.12.01 |
4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2000101893号 | 罗湖区布心路 | 97.45 | 住宅 | 受让 | 2002.06.10 | 1990.12.02-2040.12.01 |
5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3000127686号 | 华强南路 | 90.46 | 住宅 | 受让 | 2002.07.30 | 1984.04.24-2034.04.24 |
6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3000127688号 | 华强南路 | 78.94 | 住宅 | 受让 | 2002.07.30 | 1984.11.30-2034.11.30 |
7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3000127701号 | 华强南路 | 78.94 | 住宅 | 受让 | 2002.07.30 | 1984.11.30-2034.11.30 |
8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3000127705号 | 华强南路 | 74.82 | 住宅 | 受让 | 2002.07.30 | 1984.11.30-2034.11.30 |
9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0200713号 | 罗湖区布心路 | 55.50 | 住宅 | 受让 | 1993.08.24 | 1990.12.02-2040.12.01 |
10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0200714号 | 罗湖区布心路 | 55.50 | 住宅 | 受让 | 1993.08.24 | 1990.12.02-2040.12.01 |
11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0200715号 | 罗湖区布心路 | 55.50 | 住宅 | 受让 | 1993.08.24 | 1990.12.02-2040.12.01 |
12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8000103803号 | 宝安区光明街道白花居委会观光路南侧 | 7,117.86 | 厂房 | 自建 | 2012.07.23 | 2006.05.12-2056.05.11 |
3,519.50 | 宿舍 | |||||||
1,585.96 | 办公 | |||||||
23.73 | 配套设施 | |||||||
13 | 深圳金鹏源 |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47559号 | 宝安区光明街道白花居委会观光路南侧 | 7,212.29 | 厂房 | 自建 | 2017.04.11 | 2006.05.12-2056.05.11 |
3,015.79 | 宿舍 | |||||||
8,052.61 | 厂房 | |||||||
6,684.56 | 厂房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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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房产权属证号 /不动产权证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取得方式 | 登记日期 | 权利期限 |
14 | 上海金鹏源 | 沪房地青字(2011)第009202号 | 青浦区青浦镇汇金路1168号 | 12,262.91 | 厂房、办公等 | 自建 | 2011.08.16 | 2002.10.23-2052.10.22 |
15 | 天津金鹏源 | 房地证津字第115011501713 | 空港经济区中环南路11号 | 19,325.60 | 厂房、办公等 | 自建 | 2015.05.14 | 2004.06.14-2054.06.13 |
16 | 武汉辐照 | 鄂(2016)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01609号 | 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金阳大街55号 | 10,949.18 | 厂房、办公等 | 自建 | 2016.08.18 | 2012.12.30-2062.12.30 |
17 | 成都辐照 | 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571318号 | 致和镇银厂沟北路198号3栋1楼 | 26.40 | 门卫室 | 自建 | 2015.08.21 | 2013.5.18-2063.5.17 |
18 | 成都辐照 | 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571319号 | 致和镇银厂沟北路198号2栋1-2楼 | 7,773.76 | 厂房 | 自建 | 2015.08.21 | 2013.5.18-2063.5.17 |
19 | 成都辐照 | 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571450号 | 致和镇银厂沟北路198号1栋1-4楼 | 1,540.98 | 办公 | 自建 | 2015.08.24 | 2013.5.18-2063.5.17 |
20 | 重庆辐照 | 渝(2019)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0849774号 | 合川区巴州路55号辐照厂房 | 7,833.98 | 厂房 | 自建 | 2019.08.12 | 2066.10.25止 |
21 | 重庆辐照 | 渝(2019)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0850188号 | 合川区巴州路55号消防控制室及休息室 | 44.48 | 配套设施 | 自建 | 2019.08.12 | 2066.10.25止 |
22 | 重庆辐照 | 渝(2019)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0851241号 | 合川区巴州路55号生产及配套楼 | 1,683.69 | 办公 | 自建 | 2019.08.12 | 2066.10.25止 |
23 | 青岛分公司 | 房权证初私字第002942号 | 胶南市泰发路 | 10,567.94 | 厂房、综合楼等 | 自建 | 2013.06.03 | 2011.5.26-2061.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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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使用权已到期的房产
公司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辐照中心的总部办公楼(05栋)、宿舍(02栋)所对应房地产证记载的土地使用权有效期至2014年11月1日,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房地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已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房地产权证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1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2000416464号 | 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辐照中心 | 3,023.38 | 宿舍 |
2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2000093578号 | 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辐照中心 | 5,472.00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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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25取得编号为“深房地字第2000093578号”房地产证书;就单身宿舍02栋,深圳金鹏源取得编号“深房地字第2000116816号”房地产证书,其后,根据深圳金鹏源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于2008年8月9日签署的编号为“(2008)8222号”《增补协议书》,深圳金鹏源拥有深圳市罗湖区H409-0021宗地内的单身宿舍02栋房地产产权,建筑面积为3,023.38平方米,同意深圳金鹏源补交地价款328,050元,上述房地产转为商品房,深圳金鹏源于2008年8月20日取得编号为“深房地字第2000416464号”的房地产证书,编号“深房地字第2000116816号”房地产证书被收回。
C、上述土地使用权于2014年11月到期后,深圳金鹏源曾分别于2013年、2014年及2016年向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提出申请,希望能够补地价延长宗地H409-0021(深房地字第2000416464号、深房地字第2000093578号房地产证下的工业厂房05栋、单身宿舍02栋全部位于该宗地内)的土地使用年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分别于2013年12月5日、2014年12月12日、2016年5月20日出具了“深规土一局函[2013]1625号”《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关于工业厂房05栋整栋、单身宿舍02栋全栋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有关意见的复函》、“深规土一局函[2014]1568号”《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关于H409-0021法定图则调整的复函》(简称“1568号”复函)、“深规土一局函[2016]700号”《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关于H409-0021宗地工业厂房05栋、单身宿舍02栋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有关意见的复函》,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均以H409-0021宗地法定图则为中学用地为由驳回申请。根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1568号”复函,由于该宗土地现状已建的合法建筑与规划图则规定的用地性质不符,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未对上述延长土地使用年限的申请予以批准,但同意深圳金鹏源在保持其原有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
②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上述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深圳金鹏源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辐照中心单身宿舍,除部分用于公司员工自住外,其余均对外出租;深圳金鹏源曾将工业厂房05栋其中69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华大实业用于办公,2019年11月30日租赁合同终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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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后,深圳金鹏源布心厂区(即工业厂房05栋)的大部分钴源已转移至光明厂区,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深圳金鹏源到期土地之地上建筑物除部分用于研发、实验外,其余均用于员工宿舍及办公使用。综上,深圳金鹏源单身宿舍02栋、工业厂房05栋为合法建筑,报告期内,仅系用于研发、实验、员工宿舍及办公等辅助性用途,且政府部门已同意深圳金鹏源在其收回前保持其原有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因此,公司在土地所有权到期后维持现状继续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③上述土地、房产是否能够延期或继续使用、是否存在被收回风险及对发行人产生的影响如前所述,发行人可继续使用上述土地及已建的合法建筑,但因延期申请未能获得批准,上述土地、房产存在被收回风险。2020年5月7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于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书,将前述到期土地的地上建筑物纳入政府征收范围(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政府公告的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期为自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8月4日止,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产权人进行补偿。如该等房产被强制收回,可能会产生一些搬迁费用,以及中金辐照和深圳金鹏源现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办公费用。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如未来被强制收回,政府需就征收的地上房屋给予补偿,补偿范围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含已经取得的合法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四十八条:
“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辖区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综上,由于该等房产仅系用于研发、实验、员工宿舍及办公等辅助性用途,深圳金鹏源布心厂区大部分钴源已转移至光明厂区,如果深房地字第2000416464号、深房地字第2000093578号的房地产被强制收回,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了《证明》,报告期内,在该局职权范围内,未发现深圳金鹏源因违反规划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而被调查或
1-1-151
行政处罚的记录。综上,发行人取得和使用上述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了必要的审批手续,有关房产为合法建筑,不存在被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3)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
公司位于胶南市泰发路青岛分公司厂区内的两处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具体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名称 | 结构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1 | 青岛分公司 | 仓管室 | 混合 | 胶南市泰发路 | 100.86 | 办公 |
2 | 青岛分公司 | 板房 | 彩钢板 | 胶南市泰发路 | 342.45 | 临时仓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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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租赁情况
(1)报告期内,出租和租赁房产情况、房产用途、租期、租金、备案手续、房产权属证书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曾)正在履行的房屋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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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出租方 | 承租方 | 房屋坐落 | 租赁用途 | 租赁面积(平方米) | 租赁价格(元/m2/日) | 租赁期限 | 租赁备案登记办理情况 | 房产权属证书 |
1 | 中金辐照 | 江游 | 深圳市福田区白沙岭南天大厦1栋224室 | 住宅 | 107.00 | 1.81 | 2017.01.01-2017.12.30 | 否 | 有 |
2 | 中金辐照 | 深圳市邦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白沙岭南天大厦1栋224室 | 住宅 | 107.00 | 1.96 | 2018.01.01-2018.12.30 | 是 | 有 |
3 | 深圳市罗湖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 中金辐照 |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深业东岭花园 | 住宅 | 62.87 | 3.21 | 2018.04.16-2021.03.26 | 否 | 未能获取 |
4 | 中金辐照 | 曹舒婷 |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深业东岭花园 | 住宅 | 62.87 | 3.21 | 2019.07.01-2021.03.26 | 否 | 未能获取 |
5 | 深圳金鹏源 | 华大实业 | 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05栋 | 办公 | 69.00 | 1.33 | 2016.07.01-2019.11.30 | 否 | 有 |
6 | 深圳金鹏源 | 蒋琳 | 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02栋宿舍207 | 住宅 | 约36/间 | 900元/间/月 | 2017.01.01-2017.12.30 | 否 | 有 |
7 | 深圳金鹏源 | 郭权 | 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02栋宿舍111 | 住宅 | 约36/间 | 900元/间/月 | 2017.01.01-2017.12.31 | 否 | 有 |
8 | 深圳金鹏源 | 深圳市玥瑞珠宝有限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02栋宿舍409 | 员工宿舍 | 约36/间 | 900元/间/月 | 2017.05.01-2018.04.30 | 否 | 有 |
9 | 深圳金鹏源 | 深圳艾运高进出口有限公司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4#厂房4层、5层 | 厂房 | 2,691.44 | 0.87 | 2018.06.01-2020.10.31 | 是 | 有 |
10 | 深圳金鹏源 | 深圳市华超 | 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后山住 | 员工宿舍 | 181.21 | 1.11 | 2017.01.01-2017.12.30 | 否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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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珠宝有限公司 | 宅302号、701号房 | ||||||||
11 | 深圳金鹏源 | 深圳市罗湖区辐照中心10栋109 | 员工宿舍 | 55.50 | 0.91 | 2017.01.15-2017.12.30 | 否 | 有 | |
12 | 深圳金鹏源 | 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后山住宅109号、302号、02宿舍101、102、111号房 | 员工宿舍 | 55.50(109号)、97.45(302号)、其余约36/间 | 0.96(109号)、1.30(302号)、1,000/间/月(101、102、111号) | 2018.11.01-2019.12.30 | 否 | 有 | |
13 | 深圳金鹏源 | 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02宿舍505、506、507、508、509、604、609、610、703、706、709号房 | 住宅 | 约36/间 | 1,200/间/月 | 2019.12.01-2020.12.30 | 否 | 有 | |
14 | 深圳金鹏源 | 深圳市诺凯鸿科技有限公司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4#厂房4层 | 厂房 | 1,345.72 | 0.73 | 2017.03.09-2019.03.15 | 否 | 有 |
15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4#厂房5层 | 厂房 | 1,345.72 | 0.73 | 2017.03.09-2019.03.15 | 否 | 有 | ||
16 | 深圳金鹏源 | 深圳市缘与美实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02宿舍65间房 | 员工宿舍 | 约36/间 | 2017年900/间/月、2018年1,000/间/月、 | 2017.01.01-2019.12.30 | 否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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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00/间/月 | |||||||||
17 | 深圳金鹏源 | 深圳市数博环球电子有限公司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2#宿舍1-4层 | 员工宿舍 | 2,415.79 | 0.73 | 2015.10.01-2018.09.30 | 否 | 有 |
18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2#宿舍1-5层 | 员工宿舍 | 3,015.79 | 1.00 | 2018.10.01-2019.09.30 | 是 | 有 | ||
19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2#宿舍 | 员工宿舍 | 767.65 | 1.10 | 2019.10.01-2020.09.30 | 是 | 有 | ||
20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4#厂房1层 | 厂房 | 1,301.68 | 0.78 | 2016.06.05-2018.09.30 | 否 | 有 | ||
21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4#厂房1层 | 厂房 | 1,301.68 | 1.00 | 2018.10.01-2019.09.30 | 是 | 有 | ||
22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4#厂房1层 | 厂房 | 1,301.68 | 1.10 | 2019.10.01-2020.09.30 | 是 | 有 | ||
23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4号厂房2-3层 | 厂房 | 2,691.44 | 0.66 | 2015.10.01-2018.09.30 | 否 | 有 | ||
24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4号厂房2-3层 | 厂房 | 2,691.44 | 1.00 | 2018.10.01-2020.09.30 | 是 | 有 | ||
25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3#厂房1层 | 厂房 | 1,569.21 | 0.73 | 2015.10.01-2018.09.30 | 否 | 有 | ||
26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3#厂房2层 | 厂房 | 1,620.85 | 0.73 | 2015.10.01-2018.09.30 | 否 | 有 | ||
27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3#厂房3层 | 厂房 | 1,620.85 | 0.73 | 2015.10.01-2018.09.30 | 否 | 有 | ||
28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3#厂房4层 | 厂房 | 1,620.85 | 0.73 | 2015.10.01-2018.09.30 | 否 | 有 | ||
29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3#厂房5层 | 厂房 | 1,620.85 | 0.73 | 2015.10.01-2018.09.30 | 否 | 有 | ||
30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3#厂房1-5层 | 厂房 | 8,052.61 | 1.00 | 2018.10.01-2019.09.30 | 是 | 有 | ||
31 | 深圳金鹏源 | 林少泽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下步庙北区28栋603室 | 住宅 | 78.94 | 1.48 | 2017.01.01-2017.12.30 | 否 | 有 |
32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下步庙北区28栋603室 | 住宅 | 78.94 | 1.60 | 2018.01.01-2018.12.30 | 否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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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下步庙北区28栋603室 | 住宅 | 78.94 | 1.77,2020年1月1日起2.03 | 2019.01.01-2020.12.30 | 是 | 有 | ||
34 | 深圳金鹏源 | 何金龙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下步庙北区28栋804室 | 住宅 | 90.00 | 1.63 | 2017.01.01-2017.12.30 | 否 | 有 |
35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下步庙北区28栋804室 | 住宅 | 90.00 | 1.70 | 2018.01.01-2018.12.30 | 否 | 有 | ||
36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下步庙北区28栋804室 | 住宅 | 90.00 | 1.85 | 2019.01.01-2019.12.30 | 否 | 有 | ||
37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下步庙北区28栋804室 | 住宅 | 90.00 | 1.96 | 2020.01.01-2020.12.30 | 否 | 有 | ||
38 | 深圳金鹏源 | 深圳市星工场珠宝有限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02栋宿舍302、303、403、605、607号房 | 住宅 | 约36/间 | 1,150/间/月 | 2019.08.01-2020.07.30 | 否 | 有 |
39 | 深圳金鹏源 | 深圳市金钻恒珠宝有限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02宿舍510、511、512、611号房 | 住宅 | 约36/间 | 1,200/间/月 | 2019.11.01-2020.10.30 | 否 | 有 |
40 | 深圳金鹏源 | 深圳市旭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02宿舍501、502、503、504号房 | 住宅 | 约36/间 | 1,200/间/月 | 2019.11.01-2020.10.30 | 否 | 有 |
41 | 深圳金鹏源 | 深圳市磐锋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百花居委会观光路南侧金鹏源辐照工业区3#厂房 | 厂房 | 8,052.61 | 1.10 | 2019.12.18-2025.12.17 | 是 | 有 |
42 | 郑礼华 | 成都辐照 | 牡丹北路266号8栋3单元1603 | 住宅 | 78.00 | 0.68 | 2019.03.01-2021.02.28 | 是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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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成都辐照 | 成都市东大街上东大街段58号四川黄金大厦A座15楼 | 办公 | 200.00 | 0.58 | 2018.02.07-2019.10.06 | 否 | 有 |
44 | 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中金医疗 |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团山路18号2号楼2-3层 | 消毒供应中心 | 2,700.00 | 0.99 | 2015.01.01-2019.12.31 | 否 | 无 |
45 |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团山路18号2号楼2-3层 | 消毒供应中心 | 2,700.00 | 0.99 | 2019.05.01-2020.04.30 | 否 | 无 | ||
46 |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团山路18号2号楼2-3层和1号楼17楼 | 消毒供应中心 | 2,980.00 | 0.91 | 2020.05.01-2020.12.31 | 否 | 无 | ||
47 | 镇江沃科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中金医疗 | 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正东村 | 生产经营 | 4,870.31(以房产证上面积为准) | 0.38(房租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增长一次,在前次厂房租金基础上增长幅度为7%) | 自租赁物交付之日起15年 | 否 | 尚待办理 |
48 | 孙年国 | 中金医疗 | 御桥港路9号玫瑰苑1幢第9层901室 | 住宅 | 75.90 | 0.69 | 2019.04.02-2020.04.01 | 是 | 有 |
49 | 御桥港路9号玫瑰苑1幢第9层901室 | 住宅 | 75.90 | 0.69 | 2020.04.02-2021.04.01 | 否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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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王勇 | 中金医疗 | 镇江冠城路玫瑰苑小区3幢607室 | 住宅 | 61.81 | 0.78 | 2019.01.28-2020.01.27 | 否 | 拆迁安置协议 |
51 | 包春珍 | 中金医疗 | 镇江冠城路玫瑰苑小区3幢908室 | 住宅 | 76.60 | 0.60 | 2019.01.28-2020.01.27 | 否 | 拆迁安置协议 |
52 | 镇江冠城路玫瑰苑小区3幢908室 | 住宅 | 76.60 | 0.60 | 2020.01.28-2021.01.27 | 否 | 拆迁安置协议 | ||
53 | 陈瑾 | 中金医疗 | 檀山路10号魅力之城三街区11幢第5层502室 | 住宅 | 83.75 | 0.82 | 2019.02.18-2020.02.17 | 否 | 有 |
54 | 檀山路10号魅力之城三街区11幢第5层502室 | 住宅 | 83.75 | 1.00 | 2020.03.01-2021.02.28 | 否 | 有 | ||
55 | 南徐大道以北朱方路以西美的城三区一期8幢7层702号房 | 住宅 | 118.59 | 0.70 | 2019.08.01-2020.02.29 | 否 | 购房合同 | ||
56 | 周志刚 | 中金医疗 | 镇江中山北路8号紫阳花园4幢第5层404室 | 住宅 | 95.54 | 1.22 | 2019.04.14-2020.04.13 | 否 | 有 |
57 | 郭德喜 | 中金医疗 | 镇江冠城路玫瑰苑小区1幢三单元608室 | 员工宿舍 | 64.31 | 0.82 | 2017.06.08- 019.06.07 | 否 | 拆迁安置协议 |
58 | 镇江冠城路玫瑰苑小区1幢三单元608室 | 员工宿舍 | 64.31 | 0.82 | 2017.06.08-2020.06.07 | 否 | 拆迁安置协议 | ||
59 | 龚金凤 | 中金医疗 | 江苏省镇江市冠城路玫瑰苑小区3幢二单元206室 | 员工宿舍 | 61.80 | 0.68 | 2016.04.05-2017.04.04 | 否 | 使用权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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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 |||||||||
60 | 江苏省镇江市冠城路玫瑰苑小区3幢二单元206室 | 员工宿舍 | 61.80 | 0.68 | 2017.04.05-2018.04.04 | 否 | 使用权协议 | ||
61 | 江苏省镇江市冠城路玫瑰苑小区3幢二单元206室 | 员工宿舍 | 61.80 | 0.76 | 2018.04.05-2019.04.04 | 否 | 使用权协议 | ||
62 | 许军 | 中金医疗 | 镇江市美林湾1区8栋403室 | 住宅 | 85.00 | 0.57 | 2018.02.01-2019.01.31 | 否 | 购房合同 |
63 | 开文干 | 中金医疗 | 谷阳路66号1区5栋206室 | 住宅 | 84.44 | 0.20 | 2017.03.01-2017.07.31 | 否 | 有 |
64 | 曹鹤鸣 | 中金医疗 | 御桥港路9号玫瑰苑4幢201室 | 住宅 | 54.66 | 0.91 | 2018.04.04-2018.10.03 | 否 | 有 |
65 | 万莉 | 中金医疗 | 会莲庵街93号余福里6幢23层2506室 | 住宅 | 81.90 | 0.59 | 2017.08.01-2018.01.31 | 否 | 有 |
66 | 刘军 | 中金医疗 | 香奈城二期37号306室 | 住宅 | 70.00 | 0.62 | 2018.10.07-2019.04.06 | 否 | 拆迁安置协议 |
67 | 王玮 | 中金新能源 | 万科魅力之城45栋603室 | 住宅 | 185.00 | 0.72 | 2015.12.12-2018.12.11 | 否 | 未能获取 |
68 | 镇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中金新能源 | 镇江科技新城四平山路以北精英公寓二期2栋楼608、609室 | 住宅 | 166.00 | 免租 | 2017.01.16-2018.01.15 | 否 | 未能获取 |
69 | 镇江市经十五路99号科技产业发展区中心研发区30号楼30-512-2 | 办公 | 93.60 | 0.57 | 2017.02.20-2018.02.19 | 否 | 有 | ||
70 | 杨雪君 | 中金健康 | 嘉兴市南湖区秋江花苑4幢802室 | 员工宿舍 | 142.50 | 0.82 | 2019.12.17-2020.12.16 | 尚待办理 | 有 |
1-1-160
上表中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主要由客观原因导致,其中第5-8、10、13、16、38-40项以及第12项02栋宿舍101、102、111号房屋系因深圳金鹏源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已届满,不具备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条件;第44-46项系因出租人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导致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此外,中金医疗已与镇江沃科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标的房屋已交付且正在装修,待装修完成后中金医疗即搬迁至新的租赁场地经营;第47项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系因标的房屋刚建成尚待取得产权证,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其他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系因出租房屋系拆迁安置房等没有产权证,或合同相对方不予配合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该等情形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亦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另外,上表中第3、4项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深业东岭花园62.87平方米房屋,系深圳市罗湖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出租给发行人用于在公司工作的人才居住房,未取得该出租房屋的产权证书,无法核实房产权属是否完整。深圳市罗湖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是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唯一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罗湖中财投资发展公司(唯一股东深圳市罗湖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共同成立的,专门从事罗湖区人才安居房投融资和建设筹集平台,发行人未取得该出租房屋的产权证书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第67、68项房屋出租人未提供房产权属证书,但相关房屋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不会产生法律纠纷。
上表第44、45、46项租赁房屋所对应土地为划拨地,出租人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符合现行有效《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以划拨方式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房产为合法建筑,因历史原因,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未办理地上建筑物的产权证书,导致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1-1-1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如因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出租划拨地上建筑物被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责任承担主体应为出租方,中金医疗使用划拨地及地上建筑物不存在被施以行政处罚的风险,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根据中金医疗与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间,如因产权等问题而影响中金医疗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予以赔偿。上述租赁房屋建筑物面积占发行人房屋面积的比例为2.52%,占比较低,租赁合同将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中金医疗已租赁上表第47项镇江沃科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厂房,目前正在装修,预计2020年年底前搬迁至新厂房经营,新厂房所占土地由出租方镇江沃科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出让取得。经测算,厂房搬迁费用约100万元,由中金医疗自行承担。综上,发行人租赁上述划拨地上房产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2)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①出租人基本情况
A、自然人出租人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是否为关联方 |
1 | 王玮 | 32092419821103XXXX | 否 |
2 | 龚金凤 | 32110219540719XXXX | 否 |
3 | 许军 | 32111119720317XXXX | 否 |
4 | 开文干 | 32092319770817XXXX | 否 |
5 | 曹鹤鸣 | 32112119501119XXXX | 否 |
6 | 万莉 | 32110219821120XXXX | 否 |
7 | 刘军 | 未取得(租赁协议已履行完毕) | 否 |
8 | 郑礼华 | 51012619780319XXXX | 否 |
9 | 孙年国 | 32110219520411XXXX | 否 |
10 | 王勇 | 32111119760212XXXX | 否 |
11 | 包春珍 | 32111119351127XXXX | 否 |
12 | 陈瑾 | 32132219860121XXXX | 否 |
13 | 周志刚 | 32110219661217XXXX | 否 |
14 | 郭德喜 | 32110219600519XXXX | 否 |
1-1-162
15 | 杨雪君 | 33042419731224XXXX | 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举办单位或控股股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号 | 是否为关联方 |
1 | 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镇江市医疗集团 | 46865830X32111111A3001 | 是 |
2 | 镇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镇江新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 | 913211913235412078 | 否 |
3 | 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91510000201843151D | 是 |
4 | 深圳市罗湖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中财投资发展公司 | 91440300MA5EC9B5X0 | 否 |
5 | 镇江沃科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贡道祥、陈霞 | 9132110068493177XD | 否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是否为关联方 |
1 | 江游 | 42011319800601XXXX | 否 |
2 | 蒋琳 | 37068319890321XXXX | 否 |
3 | 郭权 | 42011319880307XXXX | 否 |
4 | 曹舒婷 | 43100219900128XXXX | 否 |
5 | 林少泽 | 44152219750926XXXX | 否 |
6 | 何金龙 | 44142519680927XXXX | 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举办单位或主要股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是否为关联方 |
1 | 深圳市邦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黄小雨、江阴海澜之家投资有限公司、方洪杰 | 91440300771640292U | 否 |
2 | 华大实业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9144030019218320X4 | 是 |
3 | 深圳市玥瑞珠宝有限公司 | 李谕、闫俊霞 | 914403003500476188 | 否 |
4 | 深圳市诺凯鸿科 | 张星奇 | 91440300581550341R | 否 |
1-1-163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举办单位或主要股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是否为关联方 |
技有限公司 | ||||
5 | 深圳市缘与美实业有限公司 | 林志超、阮子琼 | 91440300728580001H | 否 |
6 | 深圳艾运高进出口有限公司 | 王亚莉 | 91440300MA5EDE8D5Q | 否 |
7 | 深圳市华超毅珠宝有限公司 | 叶炳坚 | 914403006626612890 | 否 |
8 | 深圳市数博环球电子有限公司 | 周春红、来国煌、杭州泛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1440300398427476H | 否 |
9 | 深圳市星工场珠宝有限公司 | 张玉仙、杜登伟 | 91440300MA5FCN315L | 否 |
10 | 深圳市金钻恒珠宝有限公司 | 陈永添、陈丽苹 | 91440300068568671X | 否 |
11 | 深圳市旭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梅跃君、李双华 | 914403000589686123 | 否 |
12 | 深圳市磐锋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欧文灏、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1440300MA5EKW3W6J | 否 |
类型 | 账面原值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1-1-164
土地使用权 | 3,437.72 | 2,709.42 | 78.81% |
软件及其他 | 55.03 | 24.39 | 44.32% |
合计 | 3,492.75 | 2,733.82 | 78.27% |
序号 | 权利人 | 权证号 | 坐落 | 使用权 类型 | 宗地/用地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终止日期 |
1 | 中金辐照 | 深房地字第3000677765号 | 福田区白沙岭 | 出让 | 107.00注1 | 住宅 | 2034/11/11 |
2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8000103803号 | 宝安区光明街道白花居委会观光路南侧 | 出让 | 29,961.05注2 | 工业 | 2056/05/11 |
3 | 深圳金鹏源 |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47559号 | 宝安区光明街道白花居委会观光路南侧 | 出让 | 29,961.05注2 | 工业 | 2056/05/11 |
4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3000127688号 | 华强南路 | 出让 | 47.00 | 住宅 | 2034/11/30 |
5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3000127705号 | 华强南路 | 出让 | 46.70 | 住宅 | 2034/11/30 |
6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3000127701号 | 华强南路 | 出让 | 47.00 | 住宅 | 2034/11/30 |
7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3000127686号 | 华强南路 | 出让 | 55.20 | 住宅 | 2034/04/24 |
8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2000101891号 | 罗湖区东盛路2号 | 出让 | 31.10 | 住宅 | 2068/10/19 |
9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2000101892号 | 罗湖区布心路 | 出让 | 19.40 | 住宅 | 2040/12/01 |
10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2000101893号 | 罗湖区布心路 | 出让 | 22.60 | 住宅 | 2040/12/01 |
11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0200715号 | 罗湖区布心路 | 出让 | 13.20注3 | 住宅 | 2040/12/01 |
12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0200714号 | 罗湖区布心路 | 出让 | 13.20注3 | 住宅 | 2040/12/01 |
13 | 深圳金鹏源 | 深房地字第0200713号 | 罗湖区布心路 | 出让 | 13.20注3 | 住宅 | 2040/12/01 |
14 | 上海金鹏源 | 沪房地青字(2011)第009202号 | 青浦区青浦镇汇金路1168号 | 出让 | 18,598.82 | 工业 | 2052/10/22 |
15 | 天津金鹏源 | 房地证津字第115011501713 | 空港经济区中环南路11号 | 出让 | 32,322.60 | 工业 | 2054/06/13 |
1-1-165
序号 | 权利人 | 权证号 | 坐落 | 使用权 类型 | 宗地/用地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终止日期 |
16 | 武汉辐照 | 鄂(2016)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01609号 | 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金阳大街55号 | 出让 | 18,254.90 | 工业 | 2062/12/30 |
17 | 成都辐照 | 彭国用(2013)10174号 | 彭州市工业开发区 | 出让 | 20,022.07 | 工业 | 2063/05/17 |
18 | 重庆辐照 | 渝(2019)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0849774号 | 合川区巴州路55号 | 出让 | 14,671.00注2 | 工业 | 2066/10/25 |
19 | 重庆辐照 | 渝(2019)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0850188号 | 合川区巴州路55号 | 出让 | 14,671.00注2 | 工业 | 2066/10/25 |
20 | 重庆辐照 | 渝(2019)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0851241号 | 合川区巴州路55号 | 出让 | 14,671.00注2 | 工业 | 2066/10/25 |
21 | 青岛分公司 | 南国用(2011)第G122602号 | 胶南市临港经济开发区上海路西、北一路南 | 出让 | 15,711.61 | 工业 | 2061/05/25 |
22 | 青岛分公司 | 鲁(2020)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88114号 | 黄岛区珠山北路以东、秦发路以南 | 出让 | 954.00 | 工业 | 2070.04.28 |
23 | 中金健康 | 浙(2020)嘉南不动产权第0003898号 | 嘉兴市科技城东至空地,南至东风路,西至兴业路,北至空地 | 出让 | 20,377.37 | 工业 | 2070/01/20 |
1-1-166
2017年1月26日至2月24日期间,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2017年2月13日,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金新能源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认为中金新能源符合宗地编号为新区(工)17-1-3工业用地的竞买资格条件。挂牌出让结果,中金新能源以出价人民币730万元的最高报价竞得宗地编号为新区(工)17-1-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7年2月24日,出让人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挂牌人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得人中金新能源签署《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三方确认中金新能源竞得宗地编号为新区(工)17-1-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求中金新能源在15日内与镇江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金新能源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放弃竞得资格。2017年3月10日,中金新能源与镇江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将宗地编号为新区(工)17-1-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金新能源,宗地总面积17207平方米,出让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价款为人民币730万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中金新能源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交地方)于2017年9月10日将宗地实际交付中金新能源,中金新能源同意接收。
综上,中金新能源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竞得土地使用权符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6号)相关规定,中金新能源竞拍土地过程合法合规。
(2)权属证书办理进展及相关土地用途
①土地权属证书办理进展
该宗土地建设项目为“新建电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利用电子束从事产品的消毒、灭菌及相关技术服务的健康服务中心。由于该项目实施地距居民住所较近,部分居民因对电子束消毒灭菌认识不足,担心项目可能
1-1-167
影响居住环境,不同意项目开工,受此影响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尚未核发供地批复,导致无法办理土地权属证书。中金新能源就“新建电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取得了项目立项及环评批复文件,具体如下:中金新能源于2017年1月18日取得了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核发的“镇新经发[2017]13号”《关于中金新能源(镇江)有限公司新建电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备案的通知》,“新建电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准予备案;于2017年2月8日取得了镇江新区环境保护局核发的“镇新环审[2017]17号”《关于<中金新能源(镇江)有限公司新建电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标准厂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从环境角度考虑,镇江新区环境保护局同意中金新能源建设“新建电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于2017年2月24日取得了镇江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镇环审[2017]14号”《关于中金新能源(镇江)有限公司新建电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新建4座加速器机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从环境角度考虑,镇江市环境保护局同意中金新能源建设新建电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新建4座加速器机房项目)。根据上述文件,中金新能源“新建电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该项目建设各项手续合法合规。
因项目周边百姓认知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推进产生的土地延期动工,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不会因此对中金新能源进行处罚。
②土地用途
根据中金新能源与镇江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工业厂房。根据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核发的“镇新经发[2017]13号”《关于中金新能源(镇江)有限公司新建电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备案的通知》,中金新能源将在项目用地上建设电子束厂房及辅助用房等。如前所述,由于项目周边百姓认知不足,该项目目前无法推进,中金新能源正在研究建设其他项目的可行性。
2、商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注册商标24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注册商标图样 | 注册人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 商品类别 | 有效期 | 取得 方式 |
1-1-168
序号 | 注册商标图样 | 注册人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 商品类别 | 有效期 | 取得 方式 |
1 | 中金辐照 | 16071355 | 第10类 | 2016-03-21至2026-03-20 | 原始 取得 | |
2 | 中金辐照 | 17582335 | 第10类 | 2016-09-28至2026-09-27 | 原始 取得 | |
3 | 中金辐照 | 17582337 | 第37类 | 2016-11-28至2026-11-27 | 原始 取得 | |
4 | 中金辐照 | 17582338 | 第42类 | 2016-11-28至2026-11-27 | 原始 取得 | |
5 | 深圳金鹏源 | 12152277 | 第35类 | 2014-07-28至2024-07-27 | 原始 取得 | |
6 | 深圳金鹏源 | 3561157 | 第5类 | 2015-04-28至2025-04-27 | 原始 取得 | |
7 | 深圳金鹏源 | 3561158 | 第29类 | 2014-11-28至2024-11-27 | 原始 取得 | |
8 | 深圳金鹏源 | 3561159 | 第3类 | 2015-06-28至2025-06-27 | 原始 取得 | |
9 | 深圳金鹏源 | 3561160 | 第10类 | 2014-12-14至2024-12-13 | 原始 取得 | |
10 | 深圳金鹏源 | 3561161 | 第40类 | 2015-01-14至2025-01-13 | 原始 取得 | |
11 | 深圳金鹏源 | 3561186 | 第11类 | 2015-01-14至2025-01-13 | 原始 取得 | |
12 | 深圳金鹏源 | 3561187 | 第42类 | 2015-07-07至2025-07-06 | 原始 取得 | |
13 | 深圳金鹏源 | 3561189 | 第41类 | 2014-12-14至2024-12-13 | 原始 取得 | |
14 | 深圳金鹏源 | 3561190 | 第1类 | 2015-02-21至2025-02-20 | 原始 取得 | |
15 | 深圳金鹏源 | 3561191 | 第17类 | 2015-02-14至2025-02-13 | 原始 取得 |
1-1-169
序号 | 注册商标图样 | 注册人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 商品类别 | 有效期 | 取得 方式 |
16 | 深圳金鹏源 | 3561192 | 第37类 | 2015-08-14至2025-08-13 | 原始 取得 | |
17 | 深圳金鹏源 | 3561193 | 第21类 | 2015-04-07至2025-04-06 | 原始 取得 | |
18 | 深圳金鹏源 | 3561194 | 第30类 | 2015-01-07至2025-01-06 | 原始 取得 | |
19 | 深圳金鹏源 | 3561195 | 第31类 | 2014-10-28至2024-10-27 | 原始 取得 | |
20 | 成都辐照 | 19897855 | 第40类 | 2017-06-28至2027-06-27 | 原始 取得 | |
21 | 成都辐照 | 23120302 | 第30类 | 2018-03-07至2028-03-06 | 原始 取得 | |
22 | 成都辐照 | 27654775 | 第29类 | 2018-10-28至2028-10-27 | 原始 取得 | |
23 | 成都辐照 | 27659545 | 第30类 | 2018-10-28至2028-10-27 | 原始 取得 | |
24 | 成都辐照 | 27675603 | 第35类 | 2018-10-28至 2028-10-27 | 原始 取得 |
序号 | 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 申请日 | 授权 公告日 | 取得 方式 |
1 | 一种辐照辊子输送机 | 发明专利 | 中金辐照 | 201710998697.X | 2017-10-24 | 2019-05-14 | 继受 取得 |
2 | 辐照加工管理系统 | 发明专利 | 深圳金鹏源 | 201110443801.1 | 2011-12-27 | 2016-06-01 | 原始 取得 |
3 | 一种液体剂量计校准装置及用该装置校准 | 发明专利 | 天津金鹏源 | 201710173140.2 | 2017-03-22 | 2019-01-25 | 原始 取得 |
1-1-170
序号 | 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 申请日 | 授权 公告日 | 取得 方式 |
液体剂量计的方法 | |||||||
4 | 一种细菌培养用多通道吸管 | 发明专利 | 重庆辐照 | 201710230947.5 | 2017-04-11 | 2019-05-03 | 继受 取得 |
5 | 一种节能环保型医疗器械循环灌流清洗装置 | 发明专利 | 中金医疗 | 201611144084.1 | 2016-12-13 | 2019-04-23 | 继受 取得 |
6 | 一种辐照装置 | 实用新型 | 中金辐照 | 201721550491.2 | 2017-11-20 | 2018-12-18 | 原始 取得 |
7 | 一种紫外线杀菌辐照灯 | 实用新型 | 中金辐照 | 201721550508.4 | 2017-11-20 | 2018-07-20 | 原始 取得 |
8 | 一种用于辐照的镜头防护筒 | 实用新型 | 中金辐照 | 201721550682.9 | 2017-11-20 | 2018-05-29 | 原始 取得 |
9 | 一种具有灭菌功能得伽玛辐照装置 | 实用新型 | 中金辐照 | 201821436196.9 | 2018-09-04 | 2019-05-14 | 原始 取得 |
10 | 一种辐照剂量比对装置 | 实用新型 | 中金辐照 | 201821436198.8 | 2018-09-04 | 2019-05-14 | 原始 取得 |
11 | 一种用于生物负载检测的过滤器 | 实用新型 | 中金辐照 | 201821489848.5 | 2018-09-12 | 2019-05-10 | 原始 取得 |
12 | 一种用于无菌培养的无菌袋 | 实用新型 | 中金辐照 | 201821490611.9 | 2018-09-12 | 2019-05-14 | 原始 取得 |
13 | 辐照剂量比对模体 | 实用新型 | 深圳金鹏源 | 201220733305.X | 2012-12-27 | 2013-08-07 | 原始 取得 |
14 | 一种用于辐照的钴源升降装置 | 实用新型 | 深圳金鹏源 | 201721550492.7 | 2017-11-20 | 2018-05-29 | 原始 取得 |
15 | 一种辐照室影像采集装置 | 实用新型 | 深圳金鹏源 | 201721550683.3 | 2017-11-20 | 2018-05-29 | 原始 取得 |
16 | 一种伽玛辐照箱液压装卸装置 | 实用新型 | 深圳金鹏源 | 201721550700.3 | 2017-11-20 | 2018-05-29 | 原始 取得 |
17 | 单通道六路过源新型伽玛辐照装置 | 实用新型 | 深圳金鹏源、中核比尼 | 201020102390.0 | 2010-01-27 | 2010-12-08 | 原始 取得 |
18 | 一种安全、便于维修的辐照室照明系统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520931145.3 | 2015-11-19 | 2016-04-06 | 原始 取得 |
19 | 一种辐照室混床的节能水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520932765.9 | 2015-11-19 | 2016-04-06 | 原始 取得 |
20 | 适用于生鲜牛肉辐照试验用托箱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720250152.6 | 2017-03-15 | 2017-12-05 | 原始 取得 |
21 | 小试酶制剂辐照用设备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720250306.1 | 2017-03-15 | 2017-12-05 | 原始 取得 |
22 | 适用于面点辐照的限位装置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720252608.2 | 2017-03-16 | 2017-12-05 | 原始 取得 |
1-1-171
序号 | 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 申请日 | 授权 公告日 | 取得 方式 |
23 | 一种栗子辐照试验用装置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720252609.7 | 2017-03-16 | 2017-12-05 | 原始 取得 |
24 | 一种适用于蜂蜜辐照的小试试验装置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720252610.X | 2017-03-16 | 2017-12-05 | 原始 取得 |
25 | 胶原基骨修复材料辐照用自清洁装置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720252616.7 | 2017-03-16 | 2017-12-05 | 原始 取得 |
26 | 一种动物饲料辐照实时监控系统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720252617.1 | 2017-03-16 | 2017-12-05 | 原始 取得 |
27 | 一种松孔并联管辐照限位装置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720252621.8 | 2017-03-16 | 2017-12-05 | 原始 取得 |
28 | 一种壳聚糖辐照用托箱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720252893.8 | 2017-03-15 | 2017-12-05 | 原始 取得 |
29 | 丙烯酸树脂骨水泥粉辐照小试试验装置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720258645.4 | 2017-03-17 | 2017-12-05 | 原始 取得 |
30 | 适用于无菌医用手辐照的移行装置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720258663.2 | 2017-03-17 | 2018-05-11 | 原始 取得 |
31 | 一种无菌包装材料辐照安全监测系统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720258671.7 | 2017-03-17 | 2018-01-23 | 原始 取得 |
32 | 热缩材料辐照防氯气泄漏报警系统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720258676.X | 2017-03-17 | 2017-12-05 | 原始 取得 |
33 | 药用卫生护垫辐照专用移行装置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720260208.6 | 2017-03-17 | 2018-04-20 | 原始 取得 |
34 | 一种口罩专用辐照装置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 | 201820598352.5 | 2018-04-25 | 2019-03-26 | 原始 取得 |
35 | 一种辐照装置喷淋系统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中核比尼 | 201120132080.8 | 2011-04-29 | 2011-12-28 | 原始 取得 |
36 | 一种新型γ辐照移动式监控装置 | 实用新型 | 天津金鹏源、中核比尼 | 201120132751.0 | 2011-04-29 | 2011-12-28 | 原始 取得 |
37 | 一种盛装剂量计的容器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120186362.6 | 2011-06-03 | 2012-01-18 | 原始 取得 |
38 | 一种托箱检测设备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120203470.X | 2011-06-16 | 2012-03-21 | 原始 取得 |
39 | 一种用于提升机的水平度调节装置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120203480.3 | 2011-06-16 | 2012-01-11 | 原始 取得 |
40 | 一种用于气动推箱机的测试装置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120234200.5 | 2011-07-05 | 2012-01-11 | 原始 取得 |
41 | 一种辐照装置托箱到位防跌落阻挡器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120234213.2 | 2011-07-05 | 2012-01-11 | 原始 取得 |
42 | 一种视频监控装置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120242273.9 | 2011-07-11 | 2012-01-18 | 原始 |
1-1-172
序号 | 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 申请日 | 授权 公告日 | 取得 方式 |
取得 | |||||||
43 | 装卸货刷卡控制装置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120242296.X | 2011-07-11 | 2012-01-11 | 原始 取得 |
44 | 一种水下实时监控辐照装置升降源的设备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420361214.7 | 2014-07-01 | 2014-12-03 | 原始 取得 |
45 | 一种辐照托箱门用闭合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420361724.4 | 2014-07-01 | 2014-12-03 | 原始 取得 |
46 | 一种换向器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420444791.2 | 2014-08-07 | 2014-12-24 | 原始 取得 |
47 | 一种辐照加工实验装置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420587464.2 | 2014-10-11 | 2015-01-28 | 原始 取得 |
48 | 一种应用于辐照装置的钴源模块移动导向架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420587480.1 | 2014-10-11 | 2015-01-28 | 原始 取得 |
49 | 一种辐照加工片材产品装载装置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420596311.4 | 2014-10-15 | 2015-01-28 | 原始 取得 |
50 | 一种剂量测量过程中固定剂量计的支架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420597124.8 | 2014-10-15 | 2015-01-28 | 原始 取得 |
51 | 一种吸附式剂量计操作工具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720790204.9 | 2017-07-03 | 2018-02-27 | 原始 取得 |
52 | 一种用于钴源水井的水位监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720790205.3 | 2017-07-03 | 2018-05-08 | 原始 取得 |
53 | 一种用于薄膜剂量计测量的支架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720790302.2 | 2017-07-03 | 2018-02-27 | 原始 取得 |
54 | 一种用于防止托箱占位故障的停止器装置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720790306.0 | 2017-07-03 | 2018-05-08 | 原始 取得 |
55 | 一种用于辐照装置的钴源装卸源工作台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720790307.5 | 2017-07-03 | 2018-06-01 | 原始 取得 |
56 | 一种用于γ辐照的剂量校准模体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720790308.X | 2017-07-03 | 2018-02-27 | 原始 取得 |
57 | 一种用于γ辐照装置源架的保护机构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721639638.5 | 2017-11-30 | 2018-11-02 | 原始 取得 |
58 | 一种可调节高度金属架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721640403.8 | 2017-11-30 | 2018-12-07 | 原始 取得 |
59 | 一种耐辐照的疏散指示灯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721640405.7 | 2017-11-30 | 2018-07-03 | 原始 取得 |
60 | 一种辐照装置剂量计的提醒设备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721834212.5 | 2017-12-25 | 2018-07-27 | 原始 取得 |
61 | 一种用于辐照装置的自动增剂装置 | 实用新型 | 上海金鹏源 | 201721835500.2 | 2017-12-25 | 2018-09-18 | 原始 取得 |
62 | 一种辐照装置多任务 | 实用新型 | 中核比尼、 | 201120132845.8 | 2011-04-29 | 2011-11-09 | 原始 |
1-1-173
序号 | 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 申请日 | 授权 公告日 | 取得 方式 |
监控系统 | 上海金鹏源 | 取得 | |||||
63 | 一种用于辐照的镜头防护筒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620059906.5 | 2016-01-22 | 2016-06-22 | 原始 取得 |
64 | 一种实验辐照箱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620061057.7 | 2016-01-22 | 2016-06-15 | 原始 取得 |
65 | 一种用于辐照的钴源升降装置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620061058.1 | 2016-01-22 | 2016-06-15 | 原始 取得 |
66 | 一种用于辐照的钥匙开关铅盒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620061060.9 | 2016-01-22 | 2016-06-15 | 原始 取得 |
67 | 一种用于辐照的源容器吊具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620061272.7 | 2016-01-22 | 2016-06-08 | 原始 取得 |
68 | 一种用于辐照的装源溜架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620061282.0 | 2016-01-22 | 2016-08-31 | 原始 取得 |
69 | 一种用于辐照的气锁装置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620061365.X | 2016-01-22 | 2016-06-15 | 原始 取得 |
70 | 一种用于辐照的箱体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620465945.5 | 2016-05-20 | 2016-10-05 | 原始 取得 |
71 | 一种盛源框长杆夹具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620467901.6 | 2016-05-20 | 2017-03-08 | 原始 取得 |
72 | 一种用于辐照的板源架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620467911.X | 2016-05-20 | 2016-10-05 | 原始 取得 |
73 | 一种具有护栏的井盖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720531099.7 | 2017-05-15 | 2018-03-02 | 原始 取得 |
74 | 一种装卸源工作台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720531136.4 | 2017-05-15 | 2017-12-05 | 原始 取得 |
75 | 一种辐照用输送系统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720531138.3 | 2017-05-15 | 2017-12-05 | 原始 取得 |
76 | 一种光电开关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720532230.1 | 2017-05-15 | 2017-12-22 | 原始 取得 |
77 | 一种拖箱门的监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820682221.5 | 2018-05-09 | 2018-11-27 | 原始 取得 |
78 | 一种用于辐照室的线缆用线夹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820682278.5 | 2018-05-09 | 2018-11-20 | 原始 取得 |
79 | 一种货物进出口格挡门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820682297.8 | 2018-05-09 | 2018-12-11 | 原始 取得 |
80 | 一种放射线区域水位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武汉辐照 | 201820682311.4 | 2018-05-09 | 2018-11-13 | 原始 取得 |
81 | 多探测器增强联锁型剂量监测仪 | 实用新型 | 中核比尼、天津金鹏源、武汉辐照 | 201320671861.3 | 2013-10-29 | 2014-05-07 | 原始 取得 |
1-1-174
序号 | 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 申请日 | 授权 公告日 | 取得 方式 |
82 | 一种长杆工具承插式联接机构 | 实用新型 | 中核比尼、武汉辐照 | 201320675397.5 | 2014-05-07 | 2014-05-07 | 原始 取得 |
83 | 辐照室迷道的应急照明系统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620329249.1 | 2016-04-19 | 2016-09-07 | 原始 取得 |
84 | 盛装辐照液体剂量计的玻璃安瓿瓶的置放排序架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620329250.4 | 2016-04-19 | 2016-09-07 | 原始 取得 |
85 | 用于辐照装置实验线进出口的隔离门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620361047.5 | 2016-04-26 | 2016-09-07 | 原始 取得 |
86 | 收缩式防晒防雨棚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620361048.X | 2016-04-26 | 2016-09-07 | 原始 取得 |
87 | 水冷却处理系统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620361049.4 | 2016-04-26 | 2016-09-14 | 原始 取得 |
88 | 水下监控装置安装用支架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620404260.X | 2016-05-07 | 2016-09-28 | 原始 取得 |
89 | PMMA剂量计厚度测量用外径千分尺的放置平台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620404261.4 | 2016-05-07 | 2016-11-02 | 原始 取得 |
90 | 一种带阻挡器的登车桥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821052957.0 | 2018-07-04 | 2019-01-08 | 原始 取得 |
91 | 一种低剂量辐照箱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821053871.X | 2018-07-04 | 2019-06-28 | 原始 取得 |
92 | 拍照扫描装置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821059089.9 | 2018-07-05 | 2019-01-22 | 原始 取得 |
93 | 一种耐辐照防水摄像头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821174628.3 | 2018-07-24 | 2019-01-11 | 原始 取得 |
94 | 一种车辆止退器语音提示装置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821180519.2 | 2018-07-24 | 2019-01-11 | 原始 取得 |
95 | 一种在线清洁货箱装置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821187862.X | 2018-07-25 | 2019-01-25 | 原始 取得 |
96 | 一种辐照车间产品输送装置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821196627.9 | 2018-07-26 | 2019-01-29 | 原始 取得 |
97 | 一种基于巡检中防人员跟随的辐照室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821286729.X | 2018-08-10 | 2019-05-21 | 原始 取得 |
98 | 一种燃油发电机自动发电充电控制装置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821293267.4 | 2018-08-10 | 2019-04-02 | 原始 取得 |
99 | 一种悬挂联式辐照装置用货箱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821721775.8 | 2018-10-23 | 2019-05-21 | 原始 取得 |
100 | 一种辐照货箱内增高装置 | 实用新型 | 成都辐照 | 201821732535.8 | 2018-10-25 | 2019-05-21 | 原始 取得 |
101 | 一种装卸货链条机 | 实用新型 | 重庆辐照 | 201820792873.4 | 2018-05-25 | 2018-12-07 | 原始 |
1-1-175
序号 | 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 申请日 | 授权 公告日 | 取得 方式 |
取得 | |||||||
102 | 一种电动升降机 | 实用新型 | 重庆辐照 | 201820792874.9 | 2018-05-25 | 2018-11-30 | 原始 取得 |
103 | 吊架运行定位装置 | 实用新型 | 重庆辐照 | 201820795192.3 | 2018-05-25 | 2018-12-07 | 原始 取得 |
104 | 防箱出架报警装置 | 实用新型 | 重庆辐照 | 201820795390.X | 2018-05-25 | 2019-01-04 | 原始 取得 |
105 | 倒源漏斗 | 实用新型 | 重庆辐照 | 201820795932.3 | 2018-05-25 | 2018-12-07 | 原始 取得 |
106 | 吊架门栓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重庆辐照 | 201820796029.9 | 2018-05-25 | 2018-12-07 | 原始 取得 |
107 | 提升框防溜装置 | 实用新型 | 重庆辐照 | 201820796974.9 | 2018-05-25 | 2019-01-15 | 原始 取得 |
108 | 倒源架 | 实用新型 | 重庆辐照 | 201820800674.3 | 2018-05-25 | 2019-01-08 | 原始 取得 |
109 | 一种压力蒸汽灭菌器主板箱机构 | 实用新型 | 中金医疗 | 201720896318.1 | 2017-07-21 | 2019-02-01 | 原始 取得 |
110 | 一种医疗器具用检验包装台 | 实用新型 | 中金医疗 | 201720896488.X | 2017-07-21 | 2018-03-02 | 原始 取得 |
111 | 一种蒸汽灭菌器用供汽管路系统 | 实用新型 | 中金医疗 | 201720910016.5 | 2017-07-25 | 2019-02-01 | 原始 取得 |
112 | 一种转运箱用清洗车 | 实用新型 | 中金医疗 | 201720910154.3 | 2017-07-25 | 2018-02-16 | 原始 取得 |
113 | 一种转运箱用转运车 | 实用新型 | 中金医疗 | 201720917043.5 | 2017-07-26 | 2018-03-02 | 原始 取得 |
114 | 一种手术器械专用筐 | 实用新型 | 中金医疗 | 201720917393.1 | 2017-07-26 | 2019-02-01 | 原始 取得 |
115 | 一种蒸汽灭菌器门板用联锁装置 | 实用新型 | 中金医疗 | 201720917394.6 | 2017-07-26 | 2018-02-16 | 原始 取得 |
116 | 一种用于化妆品的辐照消毒灭菌装置 | 实用新型 | 中金辐照 | 201821436223.2 | 2018-09-04 | 2019-09-20 | 原始 取得 |
117 | 一种医用电动钻的清洗装置 | 实用新型 | 中金医疗 | 201920535644.9 | 2019-04-18 | 2019-12-24 | 原始 取得 |
1-1-176
产品性能优化升级,而发行人在辐照技术应用方面经验丰富,同时期发行人欲提升现有设备的技术性能或采购更加符合客户产品需求的辐照设备,双方基于共同诉求合作研发相关技术。中核比尼通过与发行人对相关辐照装置设计初期的方案研究和应用反馈,双方积累和共享了相关辐照装置运行的宝贵技术数据,并形成了专利技术。发行人与中核比尼约定,专利权归双方共有,双方均可无偿使用。双方未约定收益分配事项,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共有知识产权未曾授予第三方使用,如未来授予第三方使用,产生收益,双方将协商收益分配事宜。由于相关专利技术主要应用在了发行人采购的辐照装置上,而上述辐照装置由中核比尼生产,故发行人对共有知识产权不存在依赖。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取得5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权利范围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1 | 辐射环境自动监测软件 | 2016SR129975 | 中金辐照 | 全部权利 | 2016-06-03 | 原始取得 |
2 | 辐照装置性能模拟计算软件 | 2016SR130081 | 中金辐照 | 全部权利 | 2016-06-03 | 原始取得 |
3 | 辐照装置控制系统 | 2016SR130402 | 中金辐照 | 全部权利 | 2016-06-03 | 原始取得 |
4 | 灭菌追溯管理平台 | 2016SR130442 | 中金辐照 | 全部权利 | 2016-06-03 | 原始取得 |
5 | 辐照灭菌管理系统 | 2016SR130537 | 中金辐照 | 全部权利 | 2016-06-03 | 原始取得 |
6 | 辐照容器装载计算优化软件 | 2016SR131899 | 中金辐照 | 全部权利 | 2016-06-04 | 原始取得 |
7 | 辐照货箱剂量分布模拟计算软件 | 2016SR131912 | 中金辐照 | 全部权利 | 2016-06-04 | 原始取得 |
8 | 辐照剂量监控系统 | 2016SR148519 | 中金辐照 | 全部权利 | 2016-06-20 | 原始取得 |
9 | 辐照加工生产管理系统 | 2009SR048671 | 深圳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09-10-26 | 原始取得 |
10 | 辐照设备检测服务平台 | 2018SR028221 | 深圳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1-12 | 原始取得 |
11 | 辐照光度计检测管理系统 | 2018SR028413 | 深圳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1-12 | 原始取得 |
12 | 辐照装置防护检测系统 | 2018SR029374 | 深圳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1-12 | 原始取得 |
13 | 辐照仓储管理系统 | 2009SR016307 | 天津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09-05-04 | 原始取得 |
14 | 辐照客服专家系统 | 2009SR016309 | 天津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09-05-04 | 原始取得 |
15 | 辐照效率评价系统 | 2009SR016310 | 天津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09-05-04 | 原始取得 |
16 | 辐照信息管理系统 | 2009SR016313 | 天津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09-05-04 | 原始取得 |
17 | 辐照自动调度系统 | 2009SR016314 | 天津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09-05-04 | 原始取得 |
1-1-177
序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权利范围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18 | 基于RFID的跟踪系统 | 2009SR016316 | 天津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09-05-04 | 原始取得 |
19 | 金鹏源辐照剂量设定控制系统 | 2011SR014739 | 天津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1-03-23 | 原始取得 |
20 | 金鹏源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及核算管理系统 | 2011SR042951 | 天津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1-07-04 | 原始取得 |
21 | 金鹏源辐照装置监控系统 | 2014SR164375 | 天津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4-10-31 | 原始取得 |
22 | 金鹏源装卸货系统 | 2014SR164377 | 天津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4-10-31 | 原始取得 |
23 | 金鹏源辐照装置安全控制系统 | 2014SR164568 | 天津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4-10-31 | 原始取得 |
24 | 金鹏源辐照运行控制系统 | 2014SR164571 | 天津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4-10-31 | 原始取得 |
25 | 金鹏源辐照剂量测量系统 | 2018SR187587 | 天津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3-21 | 原始取得 |
26 | 金鹏源辐照剂量设定监控系统 | 2018SR190681 | 天津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3-21 | 原始取得 |
27 | 金鹏源辐照过程剂量跟踪系统 | 2018SR196097 | 天津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3-23 | 原始取得 |
28 | 金鹏源辐照过程剂量模拟系统 | 2018SR196102 | 天津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3-23 | 原始取得 |
29 | 产品剂量模拟计算系统 | 2011SR088109 | 上海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1-11-28 | 原始取得 |
30 | 金鹏源产品辐照加工剂量测量系统 | 2013SR157980 | 上海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3-12-26 | 原始取得 |
31 | 辐照容器装载计算优化软件 | 2014SR197416 | 上海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4-12-17 | 原始取得 |
32 | 辐照运行装置定时屏幕录制系统 | 2014SR199536 | 上海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4-12-18 | 原始取得 |
33 | 金鹏源辐照加工剂量计布置和卸取提醒系统应用软件 | 2018SR039758 | 上海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1-17 | 原始取得 |
34 | 金鹏源剂量测量系统校准分析软件 | 2018SR039881 | 上海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1-17 | 原始取得 |
35 | 金鹏源剂量计测量数据分析系统应用软件 | 2018SR039892 | 上海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1-17 | 原始取得 |
36 | 金鹏源辐照加工运行控制管理系统应用软件 | 2018SR039920 | 上海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1-17 | 原始取得 |
37 | 金鹏源辐照加工生产调度系统应用软件 | 2018SR039926 | 上海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1-17 | 原始取得 |
38 | 金鹏源产品剂量分布图绘制优化软件 | 2018SR039932 | 上海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1-17 | 原始取得 |
39 | 金鹏源辐照装置生产监测系统应用软件 | 2018SR045583 | 上海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1-19 | 原始取得 |
40 | 金鹏源辐照装置钴源管理 | 2018SR045661 | 上海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1-19 | 原始取得 |
1-1-178
序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权利范围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程序软件 | ||||||
41 | 金鹏源辐照加工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应用软件 | 2018SR045667 | 上海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1-19 | 原始取得 |
42 | 金鹏源辐照加工质量管理系统应用软件 | 2018SR045673 | 上海金鹏源 | 全部权利 | 2018-01-19 | 原始取得 |
43 | 医疗器械辐照消毒控制系统 | 2019SR0133030 | 成都辐照 | 全部权利 | 2019-02-12 | 原始取得 |
44 | 药品辐照消毒灭菌控制系统 | 2019SR0133055 | 成都辐照 | 全部权利 | 2019-02-12 | 原始取得 |
45 | 食品微生物菌群检验技术系统 | 2019SR0133057 | 成都辐照 | 全部权利 | 2019-02-12 | 原始取得 |
46 | 辐照灭菌剂量分布控制管理系统 | 2019SR0133083 | 成都辐照 | 全部权利 | 2019-02-12 | 原始取得 |
47 | 批量产品堆积辐照剂量调节系统 | 2019SR0133489 | 成都辐照 | 全部权利 | 2019-02-12 | 原始取得 |
48 | 食品辐照灭菌剂量控制系统 | 2019SR0134118 | 成都辐照 | 全部权利 | 2019-02-12 | 原始取得 |
49 | 医疗用品数据库软件 | 2017SR363797 | 中金医疗 | 全部权利 | 2017-07-12 | 原始取得 |
50 | 高温高压消毒系统 | 2017SR365229 | 中金医疗 | 全部权利 | 2017-07-12 | 原始取得 |
51 | 医用耗材管理系统 | 2017SR365237 | 中金医疗 | 全部权利 | 2017-07-12 | 原始取得 |
52 | 工业灭菌智控系统 | 2017SR365255 | 中金医疗 | 全部权利 | 2017-07-12 | 原始取得 |
53 | 医疗器械洗涤服务控制软件 | 2017SR365459 | 中金医疗 | 全部权利 | 2017-07-12 | 原始取得 |
54 | 医用耗材销售系统 | 2017SR365475 | 中金医疗 | 全部权利 | 2017-07-12 | 原始取得 |
55 | 中金手术室器械清洗消毒质量追溯系统软件 | 2019SR0835063 | 中金医疗 | 全部权利 | 2019-08-12 | 原始取得 |
1-1-179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特许经营权情况。
七、发行人研发与技术情况
(一)核心技术情况
1、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
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已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主要集中在辐照装置的应用技术、辐照自控系统与信息化技术、产品灭菌的开发和控制技术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应用阶段 | 技术来源 | 技术水平 | 主要内容 |
1 | 辐照装置的应用技术 | 大规模 | 自主研发 | 国内先进 | 辐照装置的应用技术是大规模工业辐射技术应用的关键技术,其中包含了Co-60钴源排布的优化设计技术、辐照装置安全保障优化技术、辐照装置运行效率优化技术,Co-60辐照装置的应用技术水平是辐照装置安全运营和提升运行效率的核心因素。公司通过研发和项目实践,利用MCNP和Geant4蒙特卡罗方法数学建模,可用于Co-60钴源优化排布、辐照装置优化设计、辐照工艺改进等诸多领域,对于提高辐照装置的射线利用率、降低辐照剂量不均匀度、提升辐照装置安全保障水平以及提高运行效率都起到了关键作用。 |
2 | 辐照自控系统与信息化技术 | 大规模 | 自主研发 | 国内先进 | 辐照自控系统与信息化技术是实现产品辐照调度、工艺控制、质量信息追溯的关键。公司通过研发和项目实践,在自动调度系统、PLC控制程序、质量追溯系统软件等方面已经建立标准功能模块,是目前国内具备能够将辐照装置自控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成功融合并自主开发的辐照灭菌商,显著提高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
3 | 产品灭菌的开 | 大规模 | 自主研发、 | 国内先进 | 产品灭菌的开发和控制技术是保证 |
1-1-180
序号 | 名称 | 应用阶段 | 技术来源 | 技术水平 | 主要内容 |
发和控制技术 | 引进吸收 | 产品灭菌质量的关键。公司通过研发和项目实践,在产品辐照灭菌的剂量设定、产品辐照灭菌过程的有效性验证设计、产品辐照灭菌有效性维持验证设计、产品日常辐照控制技术、辐照剂量系统开发技术等方面积累了多项关键技术。这些关键技术是保证产品灭菌质量的核心,为公司市场开拓、辐照灭菌新产品领域的开发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对应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名称 | 类型 |
1 | 辐照装置的应用技术 | 一种辐照辊子输送机 | 发明专利 |
一种辐照装置托箱到位防跌落阻挡器 | 实用新型 | ||
一种用于辐照装置的钴源装卸源工作台 | 实用新型 | ||
一种用于提升机的水平度调节装置 | 实用新型 | ||
装卸货刷卡控制装置 | 实用新型 | ||
一种托箱检测设备 | 实用新型 | ||
一种辐照托箱门用闭合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
一种水下实时监控辐照装置升降源的设备 | 实用新型 | ||
一种应用于辐照装置的钴源模块移动导向架 | 实用新型 | ||
一种辐照室影像采集装置 | 实用新型 | ||
一种用于防止托箱占位故障的停止器装置 | 实用新型 | ||
2 | 辐照自控系统与信息化技术 | 辐照加工管理系统 | 发明专利 |
辐照客服专家系统 | 软件著作权 | ||
辐照仓储管理系统 | 软件著作权 | ||
辐照自动调度系统 | 软件著作权 | ||
灭菌追溯管理平台 | 软件著作权 | ||
辐照加工剂量计布置和卸取提醒系统应用软件 | 软件著作权 | ||
辐照剂量监控系统 | 软件著作权 | ||
3 | 产品灭菌的开发和控制技术 | 一种液体剂量计校准装置及用该装置校准液体剂量计的方法 | 发明专利 |
1-1-181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对应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名称 | 类型 |
一种细菌培养用多通道吸管 | 发明专利 | ||
一种节能环保型医疗器械循环灌流清洗装置 | 发明专利 | ||
热缩材料辐照防氯气泄漏报警系统 | 实用新型 | ||
胶原基骨修复材料辐照用自清洁装置 | 实用新型 | ||
一种实验辐照箱 | 实用新型 | ||
一种用于γ辐照的剂量校准模体 | 实用新型 | ||
辐照货箱剂量分布模拟计算软件 | 软件著作权 | ||
辐照容器装载计算优化软件 | 软件著作权 | ||
产品剂量模拟计算系统 | 软件著作权 | ||
金鹏源产品剂量分布图绘制优化软件 | 软件著作权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核心技术服务收入(万元) | 24,336.44 | 23,309.76 | 20,529.66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96.09% | 95.65% | 95.84% |
序号 | 在研项目名称 | 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 拟达到目标及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 |
1 | 辐照装置自动化装卸货系统 | 研究阶段 | 设计研究自动化装卸货设备,实现辐照装卸货的自动化生产,包括产品打包、自动化装卸装置及自动控制系统,可有效代替辐照装置的装货和卸货中的人工需求,节约人力成本,提升辐照装置装卸货的自动化水平 |
2 | 剂量测量系统不确定度研究 | 研究阶段 | 研究对辐照剂量测量不确定有影响的因素,并确定公司剂量测量系统不确定度影响因素的构成及评定方法 |
3 | 伽马辐照装置剂量与温度分布研究 | 研究阶段 | 研究辐照装置剂量分布与温升的关系,并确定辐照装置的温升情况 |
4 | 伽马辐照装置提升机穿墙孔屏蔽装置 | 测试阶段 | 研究开发一种伽马辐照装置提升机屏蔽装置,用于辐照装置提升机链条穿墙孔的屏 |
1-1-182
序号 | 在研项目名称 | 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 拟达到目标及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 |
研发 | 蔽,降低作业场所的剂量水平 | ||
5 | 伽马辐照装置源井水温监测装置研发 | 测试阶段 | 研究开发一种伽马辐照装置源井水温监测装置,用于伽马辐照装置源井水温监测 |
6 | 泡椒凤爪初始菌随季节变化的研究 | 测试阶段 | 分析出影响初始菌变化的因素,从而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初始菌出现较大波动,确保泡椒凤爪辐照灭菌质量 |
7 | 辐照托箱的研究 | 测试阶段 | 通过建立蒙特卡洛数学模型研究辐照托箱的尺寸及结构对射线利用率的影响效果,科学设计一种结构既稳固又对射线屏蔽较少的辐照托箱,从而提高辐照装置的射线利用率约10% |
8 | 口罩辐照灭菌工艺研究 | 研究阶段 | 研究辐照对口罩材料的影响,研究口罩生物负载并确定灭菌剂量,通过辐照后口罩性能的评价,确定口罩的辐照灭菌工艺。 |
9 |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辐照灭菌工艺研究 | 研究阶段 | 研究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生物负载并确定灭菌剂量,通过辐照后防护服性能的评价,确定防护服的辐照灭菌工艺。 |
10 | 电子元器件γ射线累积剂量效应研究 | 研究阶段 | 研究完成电子元器件在伽玛射线辐照下电离辐射总剂量效应的试验测量,并模拟低剂量率辐照下元器件电离辐射总剂量效应,为确定元器件的老化效应提供依据。 |
11 | 包装材料辐照性能研究 | 研究阶段 | 研究辐照对包装材料性能参数的影响,建立辐照对包装材料性能影响的检测方法并确认包装材料辐照性能指标,为开发产品辐照灭菌应用领域提供技术支持。 |
12 | 伽马辐照装置钴源排布技术研究 | 研究阶段 | 研究钴源排布技术,开发经济性好、适宜性强的钴源排布解决方案,提高辐照装置的射线利用率。 |
13 | 伽马辐照装置实验线自动换面系统研究 | 研究阶段 | 开发伽马辐照装置实验线自动换面系统,实现实验线辐照容器在辐照室自动180°换面,提高样品辐照的剂量均匀性,同时节约样品加工时间、提高辐照效率。 |
14 | 电加热材料辐照的研究 | 研究阶段 | 研究一种方便、高剂量率的辐照工艺方法,可用于高剂量电加热器材料辐照。 |
15 | 聚乳酸材质植入物辐照的研究 | 研究阶段 | 研究聚乳酸材质植入物的辐照工艺方法,降低剂量不均匀度,满足产品辐照灭菌的技术要求。 |
16 | 实验用无菌小鼠高 | 研究阶段 | 研究实验用无菌小鼠高蛋白营养餐的辐照 |
1-1-183
序号 | 在研项目名称 | 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 拟达到目标及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 |
蛋白营养餐辐照的研究 | 灭菌工艺,建立辐照灭菌剂量,保证产品达到预期的无菌保证水平。 | ||
17 | 酒精湿片辐照工艺的研究 | 研究阶段 | 新型湿片的成为无酒精,100%为水。本项目通过研究酒精湿片的辐照剂量分布和辐照过程的温升情况,设计一种可满足酒精湿片辐照灭菌技术要求的工艺方法,保证该类产品辐照灭菌的质量。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研发支出(万元) | 1,559.58 | 1,506.94 | 1,069.15 |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 6.16% | 6.18% | 4.99% |
合作方 | 合同主要内容 | 实际履行情况 |
四川大学 | 2015年9月,四川大学与成都辐照签署《四川大学与中金辐照成都有限公司关于共建实践基地的协议》,双方在成都辐照成立“四川大学-中金辐照成都有限公司‘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实习基地”,同时双方约定了保密条款,未就有关研发产品权利归属进行约定,基地建设周期3年,自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2016年12月,双方就实践基地建设费用事宜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四川 | 自协议签订后,双方开展以下科研合作:1)鲜竹笋辐照保鲜技术研究,双方联名发表了学术论文。2)九尺板鸭绿色保藏技术研究,此项目已通过成都市科技厅网上申报、立项,现阶段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前期已完成九尺板鸭绿色保藏技术的选材和工艺确定以及部分检验项目,尚 |
1-1-184
合作方 | 合同主要内容 | 实际履行情况 |
大学支付成都辐照建设及运行经费22.50万元 | 未取得实质性成果。另外,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共派四批次学生,入驻成都辐照生产车间、技术部门实习,同时由成都辐照为其提供食宿和实训、实习的场所与设施 | |
华中科技大学 | 2016年6月1日,华中科技大学脉冲功率技术研究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脉冲中心”)与武汉辐照签署《校企合作研发协议》:脉冲中心根据武汉辐照提出的高新技术项目需求和企业技术难题,积极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攻关,并帮助武汉辐照对辐照技术应用推广,同时协助武汉辐照做好企业所需人才培养、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鉴定工作;脉冲中心与武汉辐照合作共建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为其学生的教学实践活动提供方便;武汉辐照优先接纳脉冲中心毕业生进行实训和就业,接受脉冲中心教师到企业进行生产实践,未就有关研发产品权利归属进行约定。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期两年 | 上述合同仅为意向性合作协议,自合同签订后,双方尚未开展任何实质性合作,协议到期后未再续签 |
中南民族大学 | 2018年12月26日,为充分利用技术资源、实验设施和信息资源,中南民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武汉卓效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与武汉辐照签署《合作协议书》:共同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辐照食品灭菌技术、辐照降解、辐照白酒催陈等增值技术,并进行推广;在辐照食品、辐照农副产品、辐照中药等研究领域广泛开展深层次的科研项目合作,武汉辐照负责提供产品检测分析等相关费用。科研成果及经费划分根据实际项目用途,另行协商 | 武汉辐照和中南民族大学主要是针对蜂制品进行辐照灭菌,辐照降解抗生素研究,目前研究项目持续进行中,尚未形成实质性成果,中南民族大学在2019年已将武汉辐照确定为“产学研基地”并授牌 |
深圳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14年10月,为促进在辐照技术应用的科学研究,深圳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与深圳金鹏源签署《共建“深圳大学金鹏源辐照技术应用研究中心”协议》,商议决定联合建立和运作“深圳大学金鹏源辐照技术应用中心”,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运作由双方共担,双方以中心为依托,分别或共同申请承担科研项目,为本科生提供实习基地,为研究生的联合培养创造研究实习的有利条件,同时,中心在共同项目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 | 自合同签订后,深圳大学于2015年、2019年曾派本科生赴深圳金鹏源参与为期一周的实习;同时,深圳金鹏源为深圳大学部分科研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密切配合深圳大学教师开展辐照技术应用方面的相关试验,但目前还处于初步研究和课题探讨阶段,尚未形成实质性成果 |
1-1-185
合作方 | 合同主要内容 | 实际履行情况 |
权归双方单位所有,由双方共享。合作期限5年 | ||
深圳大学(核技术应用联合研究所) | 2017年6月,为增强企业创造力,促进人才培养,深圳大学核技术应用联合研究所与中金辐照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双方决定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人员培训等产学研方面广泛开展合作,尤其是辐射化工、环境治理和辐射灭菌等辐照应用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共建全方位的优良科学环境,相互支持,协调安排,整合资源,加强学术交流,共享科研成果。双方合作形成的知识产权双方共同所有。由使用该知识产权而衍生的收益,部分比例用作持续性研发,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涉及研究成果技术秘密的,或有可能影响转化产品的,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公开发表。合作期限五年 | 自协议签署后,中金辐照配合深圳大学核技术应用联合研究所开展了辐照降解城市污水中抗生素水平的样品辐照梯度试验,目前该项研究还处于课题前期调研和论证 |
西南科技大学 | 2018年9月10日,就“高效自动化辐照装置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与示范”项目,西南科技大学生与成都辐照签署《高效自动化辐照装置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与示范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申报2019年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共同承担项目任务;政府财政经费在西南科技大学生、成都辐照之间按照4:6的比例分配,自筹资金由成都辐照提供;项目研发产生的所有成果、专利归成都辐照所有。为保证研发和生产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及技术予以保密,双方签署了保密协议。在项目开发完成后,主要用于服务业示范作用,在未来不产生明显的收益,因此不存在收益分配问题。 | 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目前尚未形成实质成果 |
天津科技大学 | 2017年12月7日,以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企业创新能力为目标,天津科技大学与天津金鹏源签署了《产学研合作协议》,约定天津科技大学为天津金鹏源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支持,天津金鹏源利用自身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天津科技大学提供生产试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优先接纳天津科技大学毕业生进行生产实训和就业,为天津科技大学的教学活动提供方便,合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过程中可 | 协议签署后尚未开展具体研发项目 |
1-1-186
合作方 | 合同主要内容 | 实际履行情况 |
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商定终止协议,同时约定了保密条款,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议未对成果归属和使用、收益分配、费用等条款进行约定 | ||
清华大学 | 2014年11月20日,以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企业创新能力为目标,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与上海金鹏源签署了《产学研合作协议书》,约定清华大学为上海金鹏源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支持,帮助上海金鹏源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上海金鹏源利用自身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清华大学提供生产试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优先接纳清华大学毕业生进行生产实训和就业,合作共建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为清华大学的教学活动提供方便,合作期限五年,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上述协议签署后双方开展了科研合作,于2018年3月26日就辐照温度对PMMA剂量计影响的研究项目的技术开发签署了《技术开发合同》,有效期自2018年3月26日起至2019年3月26日止。上海金鹏源委托清华大学对辐照温度对PMMA剂量计的影响进行探索研究,项目研发经费及报酬3万元,实验数据和研发成果归双方共有,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上海金鹏源拥有技术成果使用权。双方未约定收益分配条款 | 《技术开发合同》签署后进行了相关的辐照研究,初步确定了PMMA剂量计受辐照温度的影响,尚未取得实质性成果 |
东华大学 | 2015年4月,东华大学与上海金鹏源签署了《产学研合作协议书》,合作研究内容为γ射线辐照聚乙烯醇膜的改性及其炭化工艺关键技术的研究,合作期限五年,上海金鹏源划拨经费给东华大学,科研经费专款专用,双方各自研发形成的研究成果归各自所有,共同的研发成果归双方所有,同时约定了保密条款,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上述协议签署后双方开展了科研合作,于2018年3月26日就辐照技术在沥青基碳纤维设备上的探索项目的技术开发签署了《技术开发合同》,有效期自2018年3月26日起至2019年3月26日止。上海金鹏源委托东华大学对伽马射线辐照在沥青纤维不熔化方面的应用 | 《技术开发合同》签署后,东华大学开展了相关材料的辐照研究,尚未取得实质性成果 |
1-1-187
合作方 | 合同主要内容 | 实际履行情况 |
进行探索研究,项目研发经费及报酬3万元,实验数据和研发成果归双方共有,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上海金鹏源拥有技术成果使用权。双方未约定收益分配条款 | ||
南华大学 | 2016年3月7日,以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企业创新能力为目标,南华大学与上海金鹏源签署了《产学研合作协议书》,约定南华大学为上海金鹏源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支持,帮助上海金鹏源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上海金鹏源利用自身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南华大学提供生产试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合作共建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合作期限五年,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上述协议签署后双方开展了科研合作,于2019年4月1日就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剂量计性能研究项目的技术开发签署了《技术开发合同》,有效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上海金鹏源委托南华大学对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剂量计的性能进行研究,项目研发经费及报酬5万元,技术成果归双方共有,共同申请专利,上海金鹏源拥有设备相关技术的使用权,南华大学拥有原材料相关技术的使用权,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技术秘密。双方未约定收益分配条款 | 《技术开发合同》签署后,南华大学派1名学生入驻上海金鹏源,和上海金鹏源技术部员工一同开展相关实验,上海金鹏源提供食宿,双方就项目成果联名申请1项发明专利,目前处于等待实审提案阶段 |
1-1-188
(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
1、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了强大研发团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共116名,占员工总数比例为20.68%,具有技术开发涵盖面广、研发速度快、专业知识性强等特点。
2、核心技术人员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4名其他核心人员,均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学历背景等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其所取得的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人员 | 现任职务 | 专长领域 | 重要可研成果和获奖情况 |
1 | 黄渭文 | 总工程师 | 辐照自控系统与信息化开发 | 1、公司辐照自控系统与信息化开发项目技术带头人,在设计开发辐照信息化系统领域拥有丰富经验; 2、发明专利《辐照加工管理系统》发明人; 3、高级工程师 |
2 | 何亮 | 技术研发部经理、检测中心经理 | 辐照灭菌技术解决方案 | 1、《食品辐照-用电离辐射处理食品的辐照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T/CNS 9-2018)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参与了《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辐射》(GB 18280-2015)系列标准的起草编制、验证等相关工作; 2、在辐照消毒灭菌领域有十余年的灭菌工艺制定、灭菌过程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经验,发表了论文《重铬酸盐剂量测量系统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3、熟悉CNAS认可检测实验室的运作和管理; 4、中级质量工程师。 |
3 | 刘江平 | 中金新能源副总经理、中金医疗副总经理 | 辐照技术、数学模型设计、钴源安装排布技术 | 1、《医疗器械辐射灭菌剂量设定的方法》(YY/T 1607-2018)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2、发表了论文《60Co γ辐照加工产品剂量分布的蒙特卡罗模拟》等5篇; 3、获得了瑞为斯(REVISS)的倒源资质证书; 4、作为钴源安装小组核心成员,参与20多次钴源安装工作; 5、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中级质量工程师。 |
4 | 李阳 | 设备安环部经理 | 辐射安全管理 | 1、发表了论文《大型伽玛辐照装置辐射安全防护管理浅议》、《加强辐射安全管理提升γ辐照装置安全性》等7篇; |
1-1-189
序号 | 核心人员 | 现任职务 | 专长领域 | 重要可研成果和获奖情况 |
2、公司钴源安装小组负责人; 3、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
1-1-190
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了技术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技术研发人员116名,占公司员工总数的20.68%。此外,公司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每年增添相应的设计软件和试验设备,为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2)技术创新体制
公司重视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在研发机构设立、研发队伍建设、研发资金投入、研发系统开发、激励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等多方面,公司建立了保持技术创新的长效机制,为公司具备持续技术创新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① 建立技术创新发展战略
公司建立了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发展战略,培养超前意识,着眼于技术的研发、国际合作、人才培养及人才引进等方面,以培育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发展道路,在吸收、消化国内外最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改善。公司重视自主知识产权,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通过不断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的综合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了117项授权专利及55项软件著作权。
②持续的研发机构改善
公司建立了一支以经验丰富、具备较强行业经验、工艺技能和研发能力人才为骨干的技术研发团队。公司将在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吸收引进优秀人才,保持研发机构人员结构与技术创新能力的活力,使之成为创造公司持续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引擎。
② 持续的研发经费投入
公司的管理层已形成共识,持续的研发经费投入是保障自主创新的重要条件。公司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制,制定了《研发项目核算管理办法》以及《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经过多年积累和连续的研发创新投入,公司掌握了一批在国内较为先进的核心技术。公司未来将保持并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持续改善科研条件以提高研发人员的科研创新效率。
④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
公司为优秀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以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发展机遇吸引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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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人才。公司建立了科学的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制定了《科技成果及创新奖励办法》,通过公平、公正、透明的员工奖惩、任用机制,激励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的整体凝聚力。为实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享公司发展成果,进一步保证公司研发团队的稳定性,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股权激励;同时,公司在薪酬激励上向科技人员倾斜,加大对科技带头人、关键技能带头人的考核和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技术人员给予重奖,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⑤倡导鼓励创新的企业文化
公司积极推进鼓励创新的企业文化建设,在公司内部形成倡导创新的良好组织结构和人文氛围。公司组织经常性的企业内部技术交流活动,同时保持员工与国际先进技术接触交流的信息渠道畅通,使员工能不断跟踪国际先进技术;鼓励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申请,对专利的主要贡献人以及主要的著作权人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鼓励公司员工提出创新的技术或产品建议,对表现突出的创新型人才破格提拔,使公司对员工保持持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核心技术人才队伍对公司的归属感。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通过境外资产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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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及履职情况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已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制度及专门委员会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一)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发行人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形成了较为科学和规范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
参照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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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股东大会。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外,其它股东大会的召开均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均真实有效。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股东大会制度并良好运行,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除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外,其它董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内容均真实有效。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董事会会议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为规范公司的运作和高效的业务运营发挥了积极作用。
3、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监事会。除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外,其它监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决议内容均真实有效。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独立充分行使权力,认真履行了对公司运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监督职责,依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决策,并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对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和募集资金投资方案提出了意见。各位独立董事根据自身的专长,分别任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各位独立董事以其专业能力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公司内部控制、绩效考核、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经营决策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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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筹备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职权的正常行使。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201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12年4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17年2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名称 | 主任委员 | 成员 |
1 | 战略委员会 | 郑强国 | 章庆松、赵永富 |
2 | 审计委员会 | 刘瑛 | 张伟、陈强 |
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赵永富 | 梅治福、张伟 |
4 | 提名委员会 | 张伟 | 张冬波、刘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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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覆盖了公司对外经营和内部运营等各方面,是针对公司自身的特点制定的,通过运行证明是有效的,在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执行情况良好。
(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2020年3月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G22269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中金辐照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1项行政处罚,但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该项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处罚的时间及事由
2018年10月9日,重庆市合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重庆辐照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重庆辐照存在未对接触职业危害工人进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的情形。因该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重庆市合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重庆辐照处以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2、对发行人的影响及整改情况
上述处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重庆辐照针对上述处罚情况,进行了积极的整改,包括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工人进行职业危害告知,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岗前培训等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关于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说明
就该行政处罚涉及事项,处罚部门重庆市合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改为重庆市合川区应急管理局)认为,由于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的职能现已转入卫生健康管理委员会,对于处罚涉及事项的性质以卫生健康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认定意见为准。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重庆辐照上述受处罚情况进行了解后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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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庆辐照的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事项情节轻微,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对于处罚所涉及事项,重庆辐照已积极整改落实。”
因此,重庆辐照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未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采取积极整改措施,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专项证明,上述事项不会构成发行人首发的法律障碍。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发行人各子、分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导致员工实际工作地与原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个别员工希望在户籍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保、公积金,从缴纳延续性等角度出发,公司与黄金集团内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相互为上述个别员工代缴社保、公积金的情形,具体如下:
年度 | 发行人为关联方代缴 | 关联方为发行人代缴 | ||
涉及代缴人数 (人) | 代缴涉及费用(万元) | 涉及代缴人数 (人) | 代缴涉及费用(万元) | |
2019年度 | 4 | 14.71 | 4 | 74.12 |
2018年度 | 3 | 13.63 | 3 | 51.33 |
2017年度 | 6 | 21.20 | 3 | 4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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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七、发行人的运营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一)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独立性情况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完整
发行人的各发起人的出资均已足额到位,发行人与各股东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占用发行人资产的情况。
2、人员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考核体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产生。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系发行人专职工作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处领薪。
3、财务独立
发行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设有独立财务部门,配备有专职财务人员。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发行人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
4、机构独立
发行人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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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
公司自设立以来致力于辐照技术服务,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系统。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对外签署合同,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采购或产品销售等情形,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二)主营业务、控制权、关联团队稳定性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三)影响持续经营的其他重大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系中国黄金集团。中国黄金集团主要从事贵金属及伴生金属资源勘察、开发、冶炼、加工、贸易等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黄金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众多,截至2019年12月31日黄金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有227家。鉴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大部分企业不存在商业交易往来情况,故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大部分企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等不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发行人根据重要性原则,在不影响信息披露完整性以及不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前提下,对控股股东直接控股的二级子企业,以及控股股东控制的、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交易往来的单位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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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除发行人外,中国黄金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控股的59家二级企业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1 |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5-7层 | 2007-09-24 | 345,113.72 | 黄金生产销售 |
2 | 中国黄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 | 2008-03-20 | 390,180.59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3 | 中国黄金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 | 1997-12-02 | 1,778.17 | 物业管理 |
4 | 怀来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王家楼乡麻峪口村北 | 2004-10-19 | 3,000.00 | 铁矿采选 |
5 | 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 北京朝阳惠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 | 1991-10-01 | 366.87 | 开展经济学研究 |
6 | 中国黄金报社 | 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 | 1991-10-01 | 3,544.84 | 新闻报道 |
7 | 河南中原黄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 | 1992-01-11 | 1,191.00 | 冶金矿山设备制造维修 |
8 |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49号楼305室 | 2010-12-16 | 150,000.00 | 商品流通 |
9 | 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上东大街段58号 | 1993-07-16 | 3,635.09 | 地质勘查 |
10 | 河北峪耳崖黄金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河北省宽城县峪耳崖镇 | 1991-09-12 | 648.00 | 采掘、机械加工等 |
11 | 吉林海沟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安图县两江镇 | 1995-11-28 | 8,000.00 | 金矿采选 |
12 | 贵州省烂泥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永丰街道办建设路43号 | 2000-03-17 | 100.00 | 金矿采选 |
13 | 中国黄金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22号开元大厦 | 2009-11-26 | 1,500.00 | 商业服务 |
14 | 河南文峪金矿 | 河南省灵宝市予灵镇 | 1984-01-01 | 11,049.34 | 金矿采选 |
15 | 陕西太白金矿 | 陕西省太白县太白河镇 | 1988-06-06 | 2,574.00 | 金矿采选 |
16 | 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戈塘镇 | 2003-05-15 | 100.00 | 金矿采选 |
17 | 中国黄金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72号14层 | 1995-03-03 | 2,775.77 | 金矿采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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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18 | 哈尔滨黄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318号 | 2008-05-06 | 3,913.11 | 工程勘察设计 |
19 | 中国黄金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市思贤路思贤路43号 | 1993-07-19 | 3,944.20 |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 |
20 | 中国黄金河南有限公司 | 郑州市文化路10号 | 1995-04-07 | 9,204.29 | 金矿采选 |
21 | 中国黄金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105号 | 1993-06-16 | 20,396.20 | 金矿采选 |
22 | 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6760号 | 1992-07-23 | 5,200.00 |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 |
23 | 中国黄金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49号楼(整栋) | 2005-04-26 | 23,492.00 | 金矿采选 |
24 | 中国黄金集团阳山金矿有限公司 | 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堡子坝镇寺陡坪村 | 2008-12-29 | 150,000.00 | 金矿采选 |
25 | 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阿镇呼伦大街42号 | 2005-11-05 | 40,000.00 | 铜矿采选 |
26 | 中国黄金集团中原矿业有限公司 |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滨河路和扁鹊路交叉处 | 1998-09-29 | 20,000.00 | 钼矿采选 |
27 | 中国黄金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564号 | 2005-11-01 | 1,000.00 | 金矿采选 |
28 | 凤山县宏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凤山县江州乡陇善村大平屯 | 2001-09-27 | 5,459.24 | 金矿采选 |
29 | 中国黄金集团迁西鑫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迁西县东荒峪镇三抚公路南 | 2007-12-13 | 3,000.00 | 铁矿采选 |
30 | 中国黄金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 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9号 | 2007-08-27 | 618.00 | 金矿采选 |
31 | 中国黄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 | 2008-01-14 | 20,000.00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32 |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北街1号 | 2008-05-23 | 116,513.87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33 | 锡林浩特市兴原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市毛登牧场锡铜矿区 | 1998-05-20 | 280.00 | 钨钼矿采选 |
34 | 东乌珠穆沁旗乌兰陶勒盖矿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宝力根街 | 2007-09-26 | 100.00 | 铅锌矿采选 |
35 | 东乌珠穆沁旗奥尤特矿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人险公司南 | 2007-09-26 | 55.00 | 铜矿采选 |
36 | 中国黄金集团甘肃金钨矿业有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 | 2010-08-17 | 3,000.00 | 矿业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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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限责任公司 | 阳路277号 | ||||
37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中段 | 1989-03-31 | 400.00 | 物业管理 |
38 | 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49号楼 | 2011-05-09 | 86,000.00 | 建设行业 |
39 | 中国黄金集团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 | 2016-01-12 | 1,000.00 | 物业管理 |
40 | 中国黄金集团资源有限公司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49号楼 | 2011-09-27 | 43,000.00 | 矿产品的加工、投资管理 |
41 | 中国黄金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2号楼2010室 | 2012-07-17 | 75,000.00 | 建筑业、建筑工程设备、建筑材料的销售等 |
42 | 建昌金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建昌县和尚房子乡杜杖子村 | 2000-10-16 | 570.00 | 金矿开采、选矿,冶炼,销售 |
43 | 建昌县红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建昌县新开岭乡红旗村 | 1996-05-16 | 300.00 | 金矿地下开采 |
44 | 吉林省吉顺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 长春市人民大街7088号伟峰国际商务广场1906室 | 2008-08-08 | 5,118.22 | 矿业投资、矿业信息查询 |
45 | 特颖投资有限公司 | 15th Floor,Hutchison House,10 Harcourt Road,Central,Hongkong | 2009-09-09 | 0.01 | 投资 |
46 | 萃协投资有限公司 | Unit2302 23/F China Insurance Group BLDG,141 DES VOEUX Road,Central,Hongkong | 2010-01-18 | 0.01 | 投资 |
47 | 吉林市新潮经贸有限公司 | 昌邑区虹园经济开发区二社 | 2008-01-15 | 1,000.00 | 矿产品、矿山机械设备销售 |
48 | 中国黄金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 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二层2018号 | 2013-08-02 | 30,000.00 | 商品流通、技术服务 |
49 | 中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 | 2013-03-05 | 10,000.00 | 广告制作、会议服务 |
50 | 中国黄金集团西和矿业有限公司 | 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六巷乡花桥村 | 2006-08-10 | 1,601.83 | 金矿采选 |
51 | 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敖汉旗金厂沟梁镇 | 1997-12-09 | 8,000.00 | 金矿采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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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52 | 成县二郎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陇南市成县二郎乡崖背村 | 1996-05-15 | 5,230.00 | 金矿采选 |
53 | 北京宝巨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402室 | 2009-04-13 | 1,000.00 |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54 | 莱州金鹰投资有限公司 | 山东省莱州市光州东街 | 2013-01-28 | 300.00 | 投资 |
55 | 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朱桥镇朱桥村 | 2012-05-09 | 300.00 | 投资 |
56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9号一层 | 2015-05-12 | 100,000.00 | 金融服务 |
57 | 中国黄金集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 | 2014-05-28 | 20,000.00 | 科学研究 |
58 | 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4726号 | 1989-11-27 | 7,596.00 | 工程设计 |
59 | 黄石金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21号 | 1996-02-12 | 1,700.00 | 机电设备、汽车货运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1 | 中国黄金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99号1幢 | 1987-12-3 | 15,000.00 | 建筑工程 |
2 | 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 | 河南省三门峡市上阳路南段 | 1979-01-01 | 1,760.00 | 教育培训 |
3 | 秦皇岛北戴河黄金宾馆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东经路67号 | 2011-08-10 | 1,082.00 | 住宿餐饮 |
4 |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以西、1-4路以北 | 2007-01-11 | 176,000.00 | 矿产开采 |
5 |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10号企图时代10层 | 2006-08-22 | 15,000.00 | 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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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承诺函出具日始,本公司承诺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不开展对与中金辐照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中金辐照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中金辐照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中金辐照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3、如果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中金辐照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中金辐照。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处于中金辐照的控股股东地位为止。
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造成中金辐照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公司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九、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黄金集团持有公司72.2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的详细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2、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详见本节之“八、同业竞争”之“(一)同业竞争情况”的相关内容。
3、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江世元持有公司12.80%的股份,鑫刚投资、鑫卫投资合计持有公司7.70%的股份。浙江世元、鑫刚投资、鑫卫投资的详细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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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三)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4、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简要情况”之“(一)控股子公司”。
5、公司的联营公司、合营公司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联营公司、合营公司。
6、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自然人: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盛相中通过浙江世元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详细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7、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包括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的相关内容。
序号 | 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合众保险公司保定分公司 | 董事梅治福之配偶之妹妹担任副总经理 |
2 | 深圳市坑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陈强之弟弟担任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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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圳市霞满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陈强之妹妹持股90%并担任总经理 |
4 | 深圳东记汽车修配厂 | 监事张经恒之兄担任厂长 |
5 | 深圳市科尚通信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于梅之配偶出资69.28%并担任执行董事 |
6 | 成都市紫丁香科技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于梅之配偶出资100%并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 |
7 | 深圳科尚同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副总经理于梅之配偶出资68.75%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浙江中金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任执行董事,持股90% |
2 | 温州中金黄金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任董事长、经理 |
3 | 浙江黄金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任董事长、总经理,持股15% |
4 | 杭州中金至尊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任董事长、总经理 |
5 | 国盛黄金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持股100% |
6 | 金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任董事长、总经理 |
7 | 浙江中金黄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持股63.67% |
8 | 凯琳阿雷佐珠宝(深圳)股份公司 |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持股30% |
9 | 浙江中金珠宝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之女持股51% |
10 | 杭州市富阳区中发塑钢门窗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盛相中之兄弟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持股30% |
11 | 浙江博杰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之兄弟姐妹的配偶持股100% |
12 | 杭州盛大塑胶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之兄弟姐妹的配偶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13 | 浙江中金上官实业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之兄弟姐妹的配偶任董事、总经理 |
14 | 徐州苏源盛大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自然人之兄弟姐妹的配偶任监事;浙江博杰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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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主要包括: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四川有友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 持有发行人子公司成都辐照29%股权的企业 |
2 | 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持有发行人子公司成都辐照20%股权的企业 |
3 | 江苏康复医疗集团(已重组为镇江市医疗集团) | 持有发行人子公司中金医疗10%股权的企业 |
4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 江苏康复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也是镇江市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
5 |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江苏大学附属四院、镇江市妇幼保健院) | 江苏康复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也是镇江市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
6 | 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 江苏康复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也是镇江市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
7 | 镇江新区人民医院(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 |
8 |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 江苏康复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也是镇江市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
9 |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镇江市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
10 | 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镇江市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
11 | 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镇江市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
12 | 镇江市丹徒世业卫生院 | 镇江市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
13 | 镇江市润州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镇江市医疗集团的医联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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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镇江市口腔医院、镇江市中医院和镇江新区人民医院等8家医院,以及润州区官塘桥、蒋乔、金山、和平路、黎明、宝塔路、七里甸、工业园,四院正东路,镇江新区平昌、大港街道、姚桥、大路,丹徒区世业卫生院等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述重组过程已完成。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苏康复医疗集团已重组更名为镇江市医疗集团。
(2)过去十二个月内或根据与本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和法人。报告期内,与公司曾存在关联关系的主要关联企业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赤峰盛京矿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2 | 广西金丰矿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3 | 河南黄金建筑安装公司嵩县瑶沟金矿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4 | 桦甸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5 | 淮北太平海易充填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6 | 吉林环球实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7 | 吉林省金立勘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8 | 上海金汇黄金物资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9 | 乌鲁木齐鑫磊矿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10 | 中国黄金集团湖南矿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11 |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辽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12 | 中土矿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13 | 河南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14 | 河南黄金大厦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15 | 华阴市十冶置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16 | 陕西长裕劳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17 | 河北石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18 | 白山市宝蛋石矿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19 | 宝鸡金旭工矿设备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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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陕西金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21 | 托里县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22 | 金翔黄金实业发展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23 | 河南黄金科技实业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24 | 延边金谷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25 | 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金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26 | 承德黄金宾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27 | 桦甸市泛金矿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28 | 敖汉旗金陶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29 | 中金珠宝(深圳)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30 | 中国黄金集团江西乐平金大矿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31 | 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铜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32 | 桦甸市金地矿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33 | 桦甸市金汇尾矿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34 | 黑龙江黄金物资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35 | 贵州金鑫黄金矿山物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36 | 河南黄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37 | 上海金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38 | 上海刚铜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39 | 陕西东桐峪黄金实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40 | 吉林省世纪三和矿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41 | 通化市世纪三和矿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42 | 青岛拓极采矿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43 | 中金立华工业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44 | 安徽中金立华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45 | 新疆中金立华民保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
46 | 共青城立晖立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资99%的企业 |
47 | 共青城立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资95%,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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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杭州康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资90%的企业 |
49 | 深圳立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资50%,且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
50 | 杭州立英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资25%,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51 | 杭州英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资12%,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52 | 杭州立琦汉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资5.19%,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53 | 杭州尚泰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资5%,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54 | 中证嘉湖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资4.76%,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55 | 深圳立晖英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资4%,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56 | 杭州中证大道瑞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资0.02%,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57 | 金石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
58 | 深圳金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
59 | 海南丰兴精密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担任董事的企业 |
60 | 杭州中证大道丰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资5%,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现已注销 |
61 | 杭州中证大道融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出资0.02%,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现已注销 |
62 | 圣吉川(海口)智能车库运营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担任董事的企业,现已注销 |
63 |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监事张晓辉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
64 | 呼伦贝尔中垦商粮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独立董事张莉娟担任董事的企业 |
6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独立董事张莉娟曾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1-1-210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之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未来,该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
2、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 水电费 | 136.63 | 158.46 | 204.34 |
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水电费、物业费 | 5.18 | 2.03 | - |
中国黄金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构建厂房 | 321.72 | - | - |
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 | 培训服务 | 0.63 | 0.60 | - |
秦皇岛北戴河黄金宾馆有限公司 | 酒店住宿 | 5.67 | 6.57 | - |
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 杂志费 | - | - | 0.08 |
中国黄金报社 | 设计费 | 0.19 | 4.89 | - |
江苏康复医疗集团 | 网络维护费 | - | 2.00 | 2.00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职称评审费 | 0.16 | - | - |
中国黄金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0.63 | - |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 提供消毒服务 | 209.87 | 212.44 | 212.39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提供消毒服务 | 748.99 | 799.41 | 774.57 |
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 提供消毒服务 | 68.39 | 68.56 | 68.68 |
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 提供消毒服务 | 1.42 | 0.75 | 0.78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 | 提供消毒服务 | - | 0.03 | - |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 | 2.9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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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终止租赁补偿费 | 2.70 | - |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提供消毒服务 | 46.19 | 47.17 | 47.17 |
镇江市润州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提供消毒服务 | 0.66 | 0.72 | 0.75 |
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提供消毒服务 | 4.09 | 2.99 | 2.00 |
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提供消毒服务 | 0.79 | 0.92 | 0.38 |
镇江市丹徒世业卫生院 | 提供消毒服务 | 0.50 | 0.63 | 0.95 |
出租人 | 承租人 | 租赁场所 | 租赁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租赁收入(万元) |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深圳金鹏源 | 华大实业 | 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5栋 | 69.00 | 办公 | 3.04 | 3.00 | 2.98 |
出租人 | 承租人 | 租赁场所 | 租赁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租赁期限 | 年租金 (万元) |
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中金医疗 |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团山路18号2号楼2-3层 | 2,700.00 | 消毒厂房 | 2019.5.1- 2020.12.31 | 98万元 |
四川黄金 | 成都辐照 | 成都市东大街上东大街段58号的四川黄金大厦A座15楼 | 200.00 | 办公 | 2018.2.7- 2019.10.20 (提前终止) | 4.2万元 |
1-1-212
签订了《供应中心房屋租赁合同》。
中金医疗已与无关联第三方镇江沃科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签署了租赁协议,待相关条件满足后将生产经营场所整体搬迁至其位于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正东村的厂房,并将终止与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租赁协议。成都辐照租赁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的房产拟作为办公之用,由于成都辐照的经营策略有所调整,2019年末成都辐照已终止与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的租赁协议。报告期内确认的租赁费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出租方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 91.08 | 98.00 | 98.00 |
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5.18 | 4.00 | -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相关主体 |
关联借款(万元) |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6-04-21 | 2017-04-19 | 中金辐照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600.00 | 2016-05-12 | 2017-05-11 | 中金辐照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000.00 | 2016-06-01 | 2017-05-31 | 中金辐照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000.00 | 2017-05-26 | 2018-05-25 | 中金辐照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8-05-24 | 2019-04-11 | 中金辐照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7-05-09 | 2017-12-13 | 中金辐照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7-12-12 | 2018-09-04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7-07-19 | 2018-07-18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7-11-08 | 2018-10-09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7-08-15 | 2018-08-14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8-08-17 | 2019-07-08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8-09-20 | 2019-04-22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8-10-24 | 2019-10-08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9-06-14 | 2019-11-11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8-05-24 | 2019-05-08 | 天津金鹏源 |
关联资金拆入(万元) |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 | 2013-01-01 | 2018-09-26 | 深圳金鹏源 |
1-1-213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相关主体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5-09-06 | 2018-09-05 | 天津金鹏源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30.00 | 2014-01-27 | 2017-09-19 | 中金辐照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145.00 | 2013-12-16 | 2017-09-19 | 中金辐照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 | 2015-03-23 | 2017-09-19 | 中金辐照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 | 2015-04-20 | 2017-09-19 | 中金辐照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820.00 | 2017-04-24 | 2017-09-19 | 中金辐照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295.00 | 2017-09-20 | 2018-09-26 | 中金辐照 |
关联资金拆出(万元) | ||||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 | 2015-01-29 | 2017-01-17 | 深圳金鹏源 |
借款单位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中金辐照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拆借资金支付利息 | 24.41 | 120.35 | 309.82 |
深圳金鹏源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拆借资金支付利息 | - | 6.60 | 8.82 |
天津金鹏源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拆借资金支付利息 | - | 20.32 | 48.16 |
中金辐照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拆借资金支付利息 | - | 9.59 | 90.63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拆借资金支付利息 | 92.08 | 195.39 | 41.57 |
天津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拆借资金支付利息 | 16.68 | 25.50 | - |
1-1-214
发行人已不存在向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借款。
5、关联方存款及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存款 | - | 6,562.30 | 2,809.22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存款利息收入 | 14.02 | 14.18 | 12.32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性质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应收账款 |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 应收消毒灭菌款 | 67.50 | 18.75 | 18.84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应收消毒灭菌款 | 11.30 | 70.43 | 146.32 | |
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 应收消毒灭菌款 | 0.08 | 0.16 | 0.41 | |
其他应收款 | 田丰 | 备用金 | - | 1.70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性质 | 2019-13-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应收账款 |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应收消毒灭菌款 | 11.30 | 11.30 | 11.30 |
镇江市润州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应收消毒灭菌款 | 0.14 | - | 0.25 | |
镇江市润州区 | 应收消毒灭菌款 | 0.70 | 1.67 | 0.50 |
1-1-215
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应收消毒灭菌款 | 0.73 | 0.05 | 0.10 |
镇江市丹徒世业卫生院 | 应收消毒灭菌款 | 0.20 | 0.28 | 0.67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应付账款 |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 - | - | 5.68 |
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 - | 127.58 | 78.61 | |
中国黄金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70.06 | 7.48 | 43.67 | |
应付利息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 | - | 90.63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 | 5.56 |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 | 12.08 | 574.41 |
短期借款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6,000.00 | 9,000.00 |
长期借款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 | - | 1,000.00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470.79 | 174.55 | 206.4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031.37 | 1,084.12 | 1,056.42 |
关联租赁(租出) | 3.04 | 3.00 | 2.98 |
关联租赁(租入) | 96.26 | 102.00 | 98.00 |
拆入资金/拆出资金 | 详见关联资金拆借、关联方存款 |
1-1-216
拆借资金支付利息 | 133.16 | 377.75 | 499.00 |
拆借资金收到利息 | 14.02 | 14.18 | 12.32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应收账款 | 78.88 | 89.34 | 165.58 |
其他应收款 | - | 1.7 | - |
应付账款 | 70.06 | 135.06 | 127.96 |
应付利息 | - | - | 96.19 |
其他应付款 | - | 12.08 | 574.41 |
短期借款 | - | 6,000.00 | 9,000.00 |
长期借款 | - | - | 1,000.00 |
1-1-217
较低,交易价格以市场方式协商作价,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认定、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完整;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已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发行人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定价公允,未显失公平;不存在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未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总体呈下降趋势。
十、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利、程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批准或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规范,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一、拟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将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使关联交易的数量和对经营成果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公司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以及信息披露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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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且对中金辐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与中金辐照不存在其他任何重大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及在本公司能力所及范围内,本公司承诺将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与中金辐照发生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与中金辐照发生全部的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并保证按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按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履行股份公司法定的决策程序、交易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确保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且对中金辐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不通过与中金辐照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任何本公司利益,也不会进行任何有损中金辐照及中金辐照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如本公司未执行上述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将在中金辐照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执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中金辐照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本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中金辐照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内容为止。”
(二)关于规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中金辐照资金往来、担保事项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出具了《关于规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中金辐照资金往来、担保事项的承诺》,具体如下:
“针对规范中金辐照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担保事宜,为切实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保证中金辐照及中金辐照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避免占用中金辐照公司资金,并保证不发生不规范的财务资助行为,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中金辐照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与中金辐照发生提前垫付采购款项、日常费用等财务资助行为,并避免发生通过第三方向中金辐照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避免与中金辐照发生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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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与中金辐照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披露;
4、本公司保证,中金辐照不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
5、如果违背上述承诺,并给中金辐照及中金辐照其他股东利益带来任何损失,本公司均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赔偿责任,且本公司将在中金辐照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执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中金辐照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本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中金辐照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内容为止。”
1-1-220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年度、2018年及2019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19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章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分析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出自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人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财务报表与审计报告》。
一、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1,996,945.37 | 86,727,506.86 | 39,376,503.9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2,667,543.83 | 1,349,189.51 | 1,974,501.50 |
应收账款 | 19,415,073.41 | 13,433,094.52 | 20,502,940.46 |
预付款项 | 4,464,290.45 | 630,934.22 | 1,305,953.64 |
其他应收款 | 2,572,335.19 | 2,453,560.15 | 2,577,462.16 |
存货 | 476,461.52 | 604,622.79 | 649,198.3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663,388.39 | 14,277,775.27 | 15,309,759.55 |
流动资产合计 | 107,256,038.16 | 119,476,683.32 | 81,696,319.63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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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 | 33,714,591.24 | 35,059,252.29 | 36,350,410.41 |
固定资产 | 579,113,358.25 | 565,267,794.61 | 582,755,275.79 |
在建工程 | 8,901,628.33 | 7,580,987.76 | 7,580,987.76 |
无形资产 | 27,338,169.13 | 27,862,573.50 | 28,483,360.64 |
开发支出 | - | - |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545,214.20 | 499,349.99 | 126,910.5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64,175.06 | 2,319,149.25 | 2,798,863.6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51,777,136.21 | 638,589,107.40 | 658,095,808.77 |
资产总计 | 759,033,174.37 | 758,065,790.72 | 739,792,128.40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60,000,000.00 | 90,000,000.00 |
应付票据 | - | - | - |
应付账款 | 4,092,952.30 | 5,865,113.52 | 5,193,499.86 |
预收款项 | 917,586.63 | 833,788.09 | 686,370.78 |
应付职工薪酬 | 12,237,330.32 | 16,867,874.04 | 13,597,623.90 |
应交税费 | 3,674,991.47 | 4,678,656.06 | 5,112,917.31 |
其他应付款 | 2,336,530.89 | 1,675,906.97 | 8,521,972.1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10,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73,259,391.61 | 89,921,338.68 | 133,112,383.9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16,301,704.10 | 14,683,212.98 | 26,186,344.53 |
预计负债 | 31,557,301.14 | 28,133,972.41 | 24,864,320.50 |
递延收益 | 4,917,097.95 | 2,961,333.35 | 866,666.6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502,557.44 | 5,671,838.71 | 5,174,915.3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278,660.63 | 51,450,357.45 | 57,092,247.05 |
1-1-222
负债合计 | 132,538,052.24 | 141,371,696.13 | 190,204,631.04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198,001,397.00 | 198,001,397.00 | 182,761,397.00 |
资本公积 | 129,279,241.27 | 129,279,241.27 | 90,264,841.27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盈余公积 | 20,690,830.73 | 17,824,149.17 | 12,567,281.38 |
未分配利润 | 250,765,745.85 | 244,823,515.12 | 237,179,552.6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8,737,214.85 | 589,928,302.56 | 522,773,072.34 |
少数股东权益 | 27,757,907.28 | 26,765,792.03 | 26,814,425.02 |
股东权益合计 | 626,495,122.13 | 616,694,094.59 | 549,587,497.36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759,033,174.37 | 758,065,790.72 | 739,792,128.40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7,648,347.38 | 20,638,483.20 | 5,377,988.8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应收账款 | 300,073.90 | 240,219.50 | 3,831,047.48 |
预付款项 | 3,381,400.00 | 25,653.00 | 26,000.00 |
其他应收款 | 210,548,501.12 | 210,826,980.89 | 177,206,980.68 |
存货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92,098.98 | 2,173,172.17 | 2,868,888.93 |
流动资产合计 | 244,270,421.38 | 233,904,508.76 | 189,310,905.95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1,079,329.51 | 229,079,329.51 | 229,079,329.51 |
投资性房地产 | - | 58,080.45 | 62,657.97 |
固定资产 | 74,696,623.77 | 77,955,994.99 | 81,758,777.81 |
在建工程 | 150,640.57 | - | - |
无形资产 | 2,992,936.58 | 3,038,696.37 | 3,110,335.53 |
1-1-223
开发支出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20,754.7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90.87 | 3,256.20 | 165,797.1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8,924,021.30 | 310,135,357.52 | 314,197,652.72 |
资产总计 | 553,194,442.68 | 544,039,866.28 | 503,508,558.67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20,000,000.00 | 40,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
应付账款 | 26,435.00 | 929,495.01 | 396,552.41 |
预收款项 | 163,327.26 | 305,207.02 | 171,616.67 |
应付职工薪酬 | 4,423,561.29 | 6,146,914.30 | 5,381,710.71 |
应交税费 | 559,620.67 | 516,805.18 | 692,122.53 |
其他应付款 | 18,674,791.13 | 13,266,222.81 | 15,695,815.6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73,847,735.35 | 41,164,644.32 | 62,337,817.9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3,156,416.68 | 6,538,904.59 | 12,445,270.33 |
预计负债 | 3,569,223.24 | 3,210,591.81 | 2,931,338.83 |
递延收益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7,670.97 | 108,795.49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163,310.89 | 9,858,291.89 | 15,376,609.16 |
负债合计 | 81,011,046.24 | 51,022,936.21 | 77,714,427.08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198,001,397.00 | 198,001,397.00 | 182,761,397.00 |
1-1-224
资本公积 | 176,374,320.86 | 176,374,320.86 | 137,359,920.86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盈余公积 | 20,690,830.73 | 17,824,149.17 | 12,567,281.38 |
未分配利润 | 77,116,847.85 | 100,817,063.04 | 93,105,532.35 |
股东权益合计 | 472,183,396.44 | 493,016,930.07 | 425,794,131.59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553,194,442.68 | 544,039,866.28 | 503,508,558.67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53,259,661.68 | 243,689,428.22 | 214,210,348.00 |
二、营业总成本 | 187,142,790.58 | 185,009,966.77 | 168,229,100.69 |
减:营业成本 | 109,769,042.37 | 110,037,927.38 | 93,936,020.55 |
税金及附加 | 4,833,733.66 | 4,989,491.42 | 3,846,605.31 |
销售费用 | 19,048,619.55 | 18,179,183.31 | 15,849,745.01 |
管理费用 | 33,240,209.93 | 29,962,296.57 | 32,800,858.69 |
研发费用 | 15,595,840.94 | 15,069,409.80 | 10,691,510.09 |
财务费用 | 4,655,344.13 | 6,771,658.29 | 11,104,361.04 |
其中:利息费用 | 4,237,409.61 | 7,391,454.99 | 10,077,356.95 |
利息收入 | 224,584.99 | 177,736.66 | 136,641.79 |
加:其他收益 | 2,345,942.27 | 1,075,436.01 | 194,738.1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8,929.60 |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66,217.40 | -569,346.1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904.47 | - | 42,882.04 |
三、营业利润 | 68,718,647.44 | 59,821,114.86 | 45,649,521.34 |
加:营业外收入 | 456,518.89 | 2,033,511.25 | 1,088,295.28 |
1-1-225
减:营业外支出 | 83,121.54 | 259,536.55 | 122,374.15 |
四、利润总额 | 69,092,044.79 | 61,595,089.56 | 46,615,442.47 |
减:所得税费用 | 9,383,418.00 | 8,056,612.93 | 8,479,544.33 |
五、净利润 | 59,708,626.79 | 53,538,476.63 | 38,135,898.14 |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708,626.79 | 53,538,476.63 | 38,135,898.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8,309,261.54 | 52,501,109.62 | 38,897,289.78 |
少数股东损益 | 1,399,365.25 | 1,037,367.01 | -761,391.64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9,708,626.79 | 53,538,476.63 | 38,135,898.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8,309,261.54 | 52,501,109.62 | 38,897,289.7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99,365.25 | 1,037,367.01 | -761,391.64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2,103,968.15 | 41,840,372.27 | 42,953,372.16 |
减:营业成本 | 12,966,929.81 | 12,442,231.08 | 12,277,735.79 |
税金及附加 | 550,872.09 | 584,779.72 | 566,573.19 |
销售费用 | 1,368,935.82 | 1,358,028.07 | 1,064,580.37 |
管理费用 | 11,285,113.90 | 11,038,914.62 | 14,590,079.47 |
研发费用 | 3,772,859.92 | 4,225,652.56 | 3,279,968.17 |
财务费用 | -2,999,253.33 | -1,369,407.72 | 583,256.53 |
其中:利息费用 | 1,186,507.84 | 1,943,742.27 | 5,493,393.80 |
利息收入 | 4,382,380.31 | 3,200,593.31 | 5,222,718.59 |
加:其他收益 | 853,096.44 | 291,000.00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592,750.00 | 38,914,000.00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231.13 |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233,671.47 | -251,539.6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07.37 | - | 30,672.44 |
1-1-226
二、营业利润 | 30,599,132.62 | 52,998,845.41 | 10,370,311.43 |
加:营业外收入 | 417.87 | 1,765,250.02 | 303,053.34 |
减:营业外支出 | 12,056.65 | 7,283.78 | 24,065.45 |
三、利润总额 | 30,587,493.84 | 54,756,811.65 | 10,649,299.32 |
减:所得税费用 | 1,920,678.22 | 2,188,133.77 | 1,638,313.74 |
四、净利润 | 28,666,815.62 | 52,568,677.88 | 9,010,985.58 |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666,815.62 | 52,568,677.88 | 9,010,985.58 |
五、综合收益总额 | 28,666,815.62 | 52,568,677.88 | 9,010,985.58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7,495,977.78 | 273,628,755.06 | 232,249,493.9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39,924.87 | 8,014,985.77 | 4,862,060.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8,335,902.65 | 281,643,740.83 | 237,111,554.5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939,494.51 | 13,197,100.85 | 10,641,193.1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8,588,615.87 | 70,917,645.14 | 55,116,039.7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141,616.85 | 24,226,835.51 | 20,276,422.6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766,473.99 | 26,122,168.74 | 24,679,095.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2,436,201.22 | 134,463,750.24 | 110,712,750.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899,701.43 | 147,179,990.59 | 126,398,803.9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148.65 | 26,500.00 | 92,2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1-1-22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92,012.13 | 5,434,006.96 | 3,609,879.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33,160.78 | 5,460,506.96 | 3,702,079.1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9,042,168.64 | 69,117,811.49 | 107,849,857.2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042,168.64 | 69,117,811.49 | 107,849,857.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509,007.86 | -63,657,304.53 | -104,147,778.1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4,254,4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118,2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00,000.00 | 114,254,400.00 | 118,2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0,000,000.00 | 104,950,000.00 | 146,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1,740,640.94 | 45,425,547.54 | 5,550,739.7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07,250.00 | 1,086,000.00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50,000.00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5,090,640.94 | 150,375,547.54 | 151,550,739.7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090,640.94 | -36,121,147.54 | -33,350,739.7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0,614.12 | -50,535.64 | 50,562.2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730,561.49 | 47,351,002.88 | -11,049,151.6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6,727,506.86 | 39,376,503.98 | 50,425,655.6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996,945.37 | 86,727,506.86 | 39,376,503.98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1-22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445,345.10 | 48,522,725.44 | 41,470,917.6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52,956.39 | 7,057,766.26 | 1,522,378.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998,301.49 | 55,580,491.70 | 42,993,295.7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8,400.88 | 334,272.93 | 1,001,410.8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913,185.25 | 13,527,867.63 | 11,662,945.8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27,489.09 | 3,139,864.60 | 2,646,842.6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65,890.05 | 12,511,604.20 | 9,783,043.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384,965.27 | 29,513,609.36 | 25,094,243.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13,336.22 | 26,066,882.34 | 17,899,052.4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14,592,750.00 | 38,914,000.00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000.00 | - | 52,2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435,428.97 | 28,780,000.20 | 129,393,375.1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032,178.97 | 67,694,000.20 | 129,445,575.1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823,528.84 | 10,623,268.02 | 13,140,101.5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 | - | 4,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000,000.00 | 58,700,000.00 | 58,761,580.8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823,528.84 | 69,323,268.02 | 75,901,682.4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08,650.13 | -1,629,267.82 | 53,543,892.6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4,254,4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3,000,000.00 | 29,300,000.00 | 69,7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000,000.00 | 83,554,400.00 | 69,700,000.00 |
1-1-22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50,750,000.00 | 146,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462,122.17 | 41,981,520.18 | 4,086,220.8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50,000.00 | - | 5,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812,122.17 | 92,731,520.18 | 155,086,220.8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12,122.17 | -9,177,120.18 | -85,386,220.8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09,864.18 | 15,260,494.34 | -13,943,275.7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638,483.20 | 5,377,988.86 | 19,321,264.5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648,347.38 | 20,638,483.20 | 5,377,98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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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0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9年度)
项目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8,001,397.00 | 129,279,241.27 | 17,824,149.17 | 244,823,515.12 | - | 26,765,792.03 | 616,694,094.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98,001,397.00 | 129,279,241.27 | - | 17,824,149.17 | 244,823,515.12 | - | 26,765,792.03 | 616,694,094.5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2,866,681.56 | 5,942,230.73 | - | 992,115.25 | 9,801,027.54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58,309,261.54 | - | 1,399,365.25 | 59,708,626.79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31
(三)利润分配 | - | - | - | 2,866,681.56 | -52,367,030.81 | - | - | -49,907,599.25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2,866,681.56 | -2,866,681.56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股本)的分配 | - | - | - | - | -49,500,349.25 | - | -407,250.00 | -49,907,599.25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6.其他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8,001,397.00 | 129,279,241.27 | - | 20,690,830.73 | 250,765,745.85 | - | 27,757,907.28 | 626,495,122.13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32
2、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8年度)
单位:元
项目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2,761,397.00 | 90,264,841.27 | - | 12,567,281.38 | 237,179,552.69 | - | 26,814,425.02 | 549,587,497.36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82,761,397.00 | 90,264,841.27 | - | 12,567,281.38 | 237,179,552.69 | - | 26,814,425.02 | 549,587,497.3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240,000.00 | 39,014,400.00 | 5,256,867.79 | 7,643,962.43 | - | -48,632.99 | 67,106,597.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52,501,109.62 | - | 1,037,367.01 | 53,538,476.63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240,000.00 | 39,014,400.00 | - | - | - | - | - | 54,254,400.0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240,000.00 | 39,014,400.00 | - | - | - | - | - | 54,254,400.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5,256,867.79 | -44,857,147.19 | -1,086,000.00 | -40,686,27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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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3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5,256,867.79 | -5,256,867.79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股本)的分配 | - | - | - | - | -39,600,279.40 | - | -1,086,000.00 | -40,686,279.40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8,001,397.00 | 129,279,241.27 | 17,824,149.17 | 244,823,515.12 | 26,765,792.03 | 616,694,094.59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34
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7年度)
单位:元
项目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2,761,397.00 | 90,264,841.27 | - | 11,666,182.82 | 199,183,361.47 | - | 27,575,816.66 | 511,451,599.2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82,761,397.00 | 90,264,841.27 | - | 11,666,182.82 | 199,183,361.47 | - | 27,575,816.66 | 511,451,599.2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901,098.56 | 37,996,191.22 | - | -761,391.64 | 38,135,898.14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38,897,289.78 | - | -761,391.64 | 38,135,898.1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901,098.56 | -901,098.56 | - | - | -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35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901,098.56 | -901,098.56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2,761,397.00 | 90,264,841.27 | - | 12,567,281.38 | 237,179,552.69 | - | 26,814,425.02 | 549,587,497.36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36
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9年度)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8,001,397.00 | 176,374,320.86 | 17,824,149.17 | 100,817,063.04 | 493,016,930.07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98,001,397.00 | 176,374,320.86 | 17,824,149.17 | 100,817,063.04 | 493,016,930.0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2,866,681.56 | -23,700,215.19 | -20,833,533.6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28,666,815.62 | 28,666,815.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2,866,681.56 | -52,367,030.81 | -49,500,349.25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2,866,681.56 | -2,866,681.56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49,500,349.25 | -49,500,349.25 |
3.其他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 | - | - | - | - | -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37
项目 | 2019年度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8,001,397.00 | 176,374,320.86 | 20,690,830.73 | 77,116,847.85 | 472,183,396.44 |
项目 | 2018年度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2,761,397.00 | 137,359,920.86 | 12,567,281.38 | 93,105,532.35 | 425,794,131.5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82,761,397.00 | 137,359,920.86 | 12,567,281.38 | 93,105,532.35 | 425,794,131.5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240,000.00 | 39,014,400.00 | 5,256,867.79 | 7,711,530.69 | 67,222,798.4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52,568,677.88 | 52,568,677.88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240,000.00 | 39,014,400.00 | - | - | 54,254,400.0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240,000.00 | 39,014,400.00 | - | - | 54,254,400.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5,256,867.79 | -44,857,147.19 | -39,600,279.40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38
项目 | 2018年度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5,256,867.79 | -5,256,867.7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39,600,279.40 | -39,600,279.40 |
3.其他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5.其他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8,001,397.00 | 176,374,320.86 | 17,824,149.17 | 100,817,063.04 | 493,016,930.07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39
6、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7年度)
单位:元
项目 | 2017年度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2,761,397.00 | 137,359,920.86 | 11,666,182.82 | 84,995,645.33 | 416,783,146.0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82,761,397.00 | 137,359,920.86 | 11,666,182.82 | 84,995,645.33 | 416,783,146.0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901,098.56 | 8,109,887.02 | 9,010,985.5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9,010,985.58 | 9,010,985.58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901,098.56 | -901,098.56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901,098.56 | -901,098.56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40
项目 | 2017年度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5.其他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2,761,397.00 | 137,359,920.86 | 12,567,281.38 | 93,105,532.35 | 425,794,131.59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合并财务报表期间 |
1 | 深圳金鹏源 | 深圳市 | 2,761.86 | 郑强国 | 辐照技术服务 | 97.284% | 报告期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41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合并财务报表期间 |
2 | 天津金鹏源 | 天津市 | 1,000.00 | 张智博 | 辐照技术服务 | 97.284% | 报告期 |
3 | 上海金鹏源 | 上海市 | 1,000.00 | 陈强 | 辐照技术服务 | 97.284% | 报告期 |
4 | 武汉辐照 | 武汉市 | 1,000.00 | 郑彬 | 辐照技术服务 | 100.00% | 报告期 |
5 | 成都辐照 | 成都市 | 2,500.00 | 王志新 | 辐照技术服务 | 51.00% | 报告期 |
6 | 重庆辐照 | 重庆市 | 2,000.00 | 汤清松 | 辐照技术服务 | 100.00% | 报告期 |
7 | 中金医疗 | 镇江市 | 1,000.00 | 白永胜 | 消毒灭菌服务 | 90.00% | 报告期 |
8 | 中金新能源 | 镇江市 | 2,000.00 | 白永胜 | 辐照技术服务 | 100.00% | 报告期 |
9 | 中金健康 | 嘉兴市 | 7,500.00 | 陈强 | 辐照技术服务 | 100.00% | 2019年10月-2019年12月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42
上限,可以通过补充钴源的方式提升产能水平。报告期内,公司钴源活度由报告期初的2,007万居里上升至2019年末的2,337万居里,增长16.44%。
B、新建伽玛辐照装置报告期内,公司的伽玛辐照装置已从9座增加至11座,新增光明二期、重庆2座辐照装置,装置数量的增加能直接提升公司产能水平。
C、丰富辐照技术服务手段,新建电子束、X射线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的辐照技术服务手段采取伽玛辐照,目前拟新建电子束加速器辐照装置,并在积极探讨新建X射线项目,若全部实施,公司将可能形成伽玛辐照、电子束辐照、X射线三种技术手段,并扩大公司的产能水平。
(2)价格水平
公司辐照价格的整体水平直接影响公司收入,整体价格水平上升,收入相应的增加。公司为客户提供辐照技术服务的主体为各子、分公司,因此公司辐照技术服务整体价格水平取决于各子、分公司的价格水平,主要受所处市场竞争格局、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一般来讲,服务主体处于市场竞争有利情形、辐照技术服务供不应求时,价格水平较高,反之亦然。
(3)辐照产品量
公司辐照产品量直接影响公司收入水平,价格水平稳定的情况下,辐照产品量越大,收入越高。辐照产品量主要受下游市场需求、公司市场开发力度、公司产能等因素的影响。
2、影响公司成本的主要因素
公司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钴源折旧、厂房及辐照装置等的折旧构成,报告期内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均超过80%,为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的人工成本和折旧摊销是公司的约束性固定成本,与公司产量并不成线性关系。
全球范围的钴-60放射源供应商主要有诺迪安、JSC Isotope和中核同兴等,钴源采购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折旧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成本。
随着区域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消费者价格指数的提高,未来人工成本上升也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营业成本。
3、公司期间费用控制能力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43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发展和扩张阶段,市场开拓投入较大,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公司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2.89%、28.72%和28.64%。2017年以来公司的期间费用占比总体来说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入规模不断增大、公司加强费用管理等原因。未来随着公司网点的区域扩展,期间费用将相应增加。如果公司管理层未及时提高费用管理水平,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1、财务指标
(1)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市场,降低客户的物流成本。2016年度光明二期辐照装置、重庆辐照装置相继建成投入使用,扩大了公司的产能,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0,529.66万元、23,309.76万元和24,336.44万元,呈上升趋势,2017年至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88%。
(2)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受各子、分公司的收入规模效应、产品结构、辐照价格、钴源和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影响,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5.68%、54.32%及56.56%,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呈现先降低后提升的趋势,但总体变化不大。
2、非财务指标
辐照技术服务行业作为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商标、专利等是影响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非财务指标。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已有商标24项,11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12项,软件著作权55项。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44
三、关键审计事项、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与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标准
(一)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申报会计师对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申报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1、钴源资产折旧计提
公司生产主要使用钴源资产,钴60是金属元素钴59的同位素之一,具有放射性,其半衰期为5.27年。钴60通过β衰变成为镍60,同时释放出两束γ射线,从而达到对产品消毒灭菌或辐射改性的作用。公司钴源资产依据钴60自然衰变规律并考虑二十年后的余值计提折旧。
由于钴源资产是公司的重要资产之一,并且折旧的计提依赖于钴源的自然衰减公式,故申报会计师将钴源资产折旧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申报会计师针对钴源资产折旧计提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钴源资产折旧计提流程整体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2)取得并检查了中金辐照的钴源资产折旧计算表,同时按中金辐照确定的使用年限及折旧方法重新计算了钴源资产的折旧;(3)查阅了放射性元素衰变的相关资料,着重关注使用年限及20年后的剩余价值。
2、预计负债-弃置费用
公司钴源资产钴60属于Ⅰ类放射源,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应当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的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公司将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需承担弃置费用。
因钴源实际处置之前,对于弃置费用可能的支付结果造成对财务报表可能影响的金额需要管理层做出重大的判断,因此申报会计师将钴源资产弃置费用计提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申报会计师针对钴源资产弃置费用计提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钴源资产弃置费用计提流程整体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2)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与钴源供应商签订的钴60长期供货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45
合同、行业监管政策、历史弃源的相关资料、弃置费用计算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账、预计负债明细账,重新计算了弃置费用;(3)针对钴源资产计提弃置费用标准的充分性对钴源供应商的管理层进行了访谈。
(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发行人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标准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2%或合并口径净资产的2%,及变动金额重大且变动比例超过30%事项,或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财务分析中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标准
截至目前,在境内外上市公司中,尚无与公司业务完全一致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境外企业Steris、Sterigenics灭菌业务还包括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等非辐照类技术手段;中广核技未披露辐照技术业务的财务信息,因此,公司在进行财务会计信息对比分析时,选取中国同辐、鸿仪四方、中核辐照、同方辐照、蓝孚高能等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信息均来自其公开披露资料,公司不对其准确性、真实性作出判断。
由于中国同辐主营业务还包括放射性药品和放射源产品生产、γ辐照装置制造等,仅披露辐照业务收入分部情况,未单独披露辐照业务的费用结构情况,因此仅对比毛利率、收入、折旧,未对比期间费用率。
上述可比上市公司在所处发展阶段、具体业务内容及结构、业务模式,以及收入和资产规模上与公司均存在一定差异,故可能导致部分财务指标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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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6
四、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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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7
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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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8
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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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
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
(二)收入确认
1、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
(1)一般原则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在提供劳务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具体原则
①辐照技术服务业务
对于辐照技术服务客户,公司在辐照工作完成,辐照标的交付客户并经客户确认后,提供的劳务完成,满足劳务收入确认的基本条件时,进行收入确认。实际日常经营中,对于采用付款提货方式的客户,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付款提货时;对于采用月结对账方式的客户,收入确认时点为与客户对账确认无误的时点。
②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其他消毒灭菌)业务
对于其他消毒灭菌客户,公司完成其他消毒灭菌工作,消毒灭菌标的交付客户并经客户确认后,提供的劳务完成,满足劳务收入确认的基本条件时,进行收入确认。实际日常经营中,对于包年客户,根据年费按月分摊确认收入;对于非包年的零星客户,收入确认时点为提供服务后且与客户对账确认无误的时点。
(3)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确认标准
根据公开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确认标准如下表:
公司名称 | 收入确认方法 |
中广核技 (000881.SZ) | 核技术应用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主要为辐照加工业务收入,对于辐照加工业务收入,在加工劳务已经提供,被加工的货物发出并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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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 |
中国同辐 (1763.HK) | 提供辐照服务及其他服务所得收益于交付服务或履行服务时确认。 |
鸿仪四方 (430119.OC) | 辐照技术服务是指根据客户的要求,对客户的辐照产品严格按照客户确认的辐照产品剂量进行辐照,其本质是提供劳务服务。服务期限普遍较短,公司以劳务已经提供,并由双方在《辐照加工产品出库单》上签字盖章后作为验收合格的凭证,确认收入的实现。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即确认服务收入:①与客户签订了合同;②服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完成;③与提供该服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且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
中核辐照 (837816.OC) | 公司在辐照工作完成,辐照标的交付客户并经客户确认后,提供的劳务完成,满足劳务收入确认的基本条件时,进行收入确认。 |
同方辐照 (872241.OC) |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蓝孚高能 (834428.OC) | 辐照业务在业务加工完成双方确认后确认辐照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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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属性对其采用衰减折旧的方式摊销其成本,折旧期限为20年,不计残值,20年后进行废弃源的回收处置。钴源固定资产原值包括钴源的买价、进口关税、运费、保险费、装卸费、技术服务费、安装费和处置费等。按照每次采购确定的钴源价值作为每批钴源的原始价值进行核算。钴源按月计提折旧。除钴源折旧外,折旧费中还包括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折旧,厂房和辐照设备按月计提折旧。
2、人工成本
发行人将当期所有装置消耗的生产技术人员相关的薪酬以及钴源和其他服务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进行统一归集、分配。
3、材料及低耗
材料及低耗是指辐照技术服务过程中使用的除钴-60以外,其他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辅助性质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模具、管理用具,在生产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垫板等,以及日常用于设备维修维护的备用零部件等。
4、其他
其他是指企业因提供服务而发生的有关各项费用,包括修理费、水电费、装卸费、劳动保护费等。
(四)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1)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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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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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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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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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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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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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2)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②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将单项金额超过60.00万元的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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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B.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组合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关联方组合 | 除存在减值情况,不计提坏账准备 |
备用金、押金组合 | 除存在减值情况,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6.00 | 6.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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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20.00-35.00 | 0.00-5.00 | 2.71-5.00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10.00-20.00 | 0.00-5.00 | 4.75-10.00 |
运输工具 | 直线法 | 5.00-10.00 | 0.00-5.00 | 9.50-20.00 |
钴源 | 自然衰减法 | 20.00 | 0.00 | 说明 |
其他 | 直线法 | 3.00-12.00 | 0.00-5.00 | 7.92-33.33 |
同行业可比单位 | 资产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折旧方法 |
中金辐照 | 钴源 | 20.00 | 自然衰减法 |
Steris(思泰瑞) | Radioisotope (cobalt-60) 放射性同位素(钴-60) | 20.00 | 按每年衰减系数进行折旧 |
中广核技(000881.SZ) | 无钴源资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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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可比单位 | 资产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折旧方法 |
中国同辐(1763.HK) | 机械及设备 | 3.00-20.00 | 直线法 |
鸿仪四方(430119.OC) | 机器设备 | 10.00 | 直线法 |
中核辐照(837816.OC) | 生产设备 | 10.00-15.00 | 直线法 |
同方辐照(872241.OC) | 专用设备 | 10.00-15.00 | 直线法 |
蓝孚高能(834428.OC) | 无钴源资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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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1
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钴源资产弃置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计入相关钴源资产的原值,金额等于根据相关要求作出的预计未来支出的现值。这部分价值作为钴源资产成本的一部分进行折耗。在钴源资产的使用寿命内,钴源资产弃置义务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各期间应承担的利息费用。
不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在废弃时发生的拆卸、搬移、场地清理等支出在实际发生时作为清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钴源资产弃置义务的估计
钴源资产弃置义务的确认是针对钴源资产未来的弃置支出,其金额等于预计未来支出的现值。对预计未来支出的估计是基于相关要求做出的,包括法律要求、技术和价格水平等。除了这些因素外,对钴源资产经济寿命和折现率的估计也会影响预计未来支出的现值。上述任何估计的变化将在钴源资产的剩余可使用年限内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同行业可比公司弃置费用计提情况
根据公开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未计提钴源弃置费用。发行人目前的弃置费用计提是谨慎、合理的。
(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处理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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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
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处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
(九)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除《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等因企业会计准则修订、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外,本公司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无重要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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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3
序号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830.93 | 5,250.11 | 3,889.73 |
二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3.28 | 228.60 | 94.33 |
1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0.82 | - | 4.29 |
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5.59 | 299.73 | 102.42 |
3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 |
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5 | -14.79 | 13.65 |
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4.67 | -43.04 | -18.14 |
6 |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4.68 | -13.30 | -7.89 |
三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627.65 | 5,021.51 | 3,795.40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增值税 | 辐照技术服务应税收入 | 6.00、13.00、16.00 | 6.00、16.00、17.00 | 6.00、17.00 |
其他消毒灭菌服务收入、技术咨询服务收入 | 6.00 | 6.00 | 6.00 | |
运输费用收入、租赁收入 | 9.00、10.00 | 10.00、11.00 | 11.0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5.00、7.00 | 5.00、7.00 | 5.00、7.00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00 | 3.00 | 3.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1.50、2.00 | 1.50、2.00 | 1.50、2.00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00、25.00 | 15.00、25.00 | 15.00、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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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 应税服务内容 | 税率(%) |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增值税 | 辐照技术服务费 | 6.00、13.00、16.00 | 6.00、16.00、17.00 | 6.00、17.00 |
其他消毒灭菌服务费 | 6.00 | 6.00 | 6.00 | |
租赁收入 | 5.00、9.00、10.00 | 5.00、9.00、10.00、11.00 | 11.00 | |
水电费 | 13.00、16.00 | 16.00、17.00 | 17.00 | |
企业所得税 | 高新技术企业 | 15.00 | 15.00 | 15.00 |
一般企业 | 25.00 | 25.00 | 25.00 |
纳税主体名称 | 增值税税率(%) |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中金辐照 | 无辐照技术服务 | 无辐照技术服务 | 无辐照技术服务 |
深圳金鹏源 | 6.00 | 6.00 | 6.00 |
天津金鹏源 | 6.00 | 6.00 | 6.00 |
上海金鹏源 | 1-3月16.00、4-12月13.00 | 1-4月17.00、5-12月16.00 | 17.00 |
中金新能源 | 尚未实际经营 | 尚未实际经营 | 尚未实际经营 |
中金医疗 | 无辐照技术服务 | 无辐照技术服务 | 无辐照技术服务 |
成都辐照 | 6.00 | 6.00 | 6.00 |
武汉辐照 | 1-3月16.00、4-12月13.00 | 1-4月17.00、5-12月16.00 |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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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主体名称 | 增值税税率(%) |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重庆辐照 | 6.00 | 6.00 | 6.00 |
青岛分公司 | 6.00 | 6.00 | 6.00 |
中金健康 | 尚未实际经营 | 尚未成立 | 尚未成立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中金辐照 | 15.00 | 15.00 | 15.00 |
深圳市金鹏源 | 15.00 | 15.00 | 15.00 |
天津金鹏源 | 15.00 | 15.00 | 15.00 |
上海金鹏源 | 15.00 | 15.00 | 15.00 |
中金新能源 | 25.00 | 25.00 | 25.00 |
中金医疗 | 25.00 | 25.00 | 25.00 |
成都辐照 | 15.00 | 15.00 | 15.00 |
武汉辐照 | 15.00 | 15.00 | 15.00 |
重庆辐照 | 25.00 | 25.00 | 25.00 |
青岛分公司 | 15.00 | 15.00 | 15.00 |
中金健康 | 25.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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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金辐照、青岛分公司
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44200729),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批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44200378),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2)深圳金鹏源
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金鹏源于2015年6月1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44200257),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批准,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金鹏源于2018年10月1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4201069),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3)天津金鹏源
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之孙公司天津金鹏源于2015年12月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12000688),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批准,本公司之孙公司天津金鹏源于2018年11月23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12000165),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4)上海金鹏源
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之孙公司上海金鹏源于2015年8月1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1000111),按照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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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批准,本公司之孙公司上海金鹏源于2018年11月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1000279),按照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5)成都辐照
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之子公司成都辐照于2016年12月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51000580),按照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批准,本公司之子公司中金辐照成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51002008),按照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6)武汉辐照
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之子公司武汉辐照于2016年12月13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42000981),按照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批准,发行人之子公司武汉辐照于2019年11月15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42000478),按照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2、增值税税收优惠
依据国税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24号)第九条第(四)项第2目第(1)点规定,出口企业应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转交加工企业,加工企业持此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加工费的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手续。
发行人之孙公司上海金鹏源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苏州迈普医疗注塑有限公司提供的辐照技术服务增值税享受来料加工服务免税政策。
3、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下发的武新税通[2019]73366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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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8]33号)第二条第一款对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现行税额标准的40%执行规定,发行人之子公司武汉辐照自2019年3月21日土地使用税按照现行标准的40%执行即每平方按照1.6元缴纳,减免期: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4、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具有可持续性,税收优惠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公司业绩对其不存在重大依赖,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税收优惠影响利润金额 | 596.51 | 567.12 | 598.21 |
利润总额 | 6,909.20 | 6,159.51 | 4,661.54 |
税收优惠影响利润金额/利润总额 | 8.63% | 9.21% | 12.83%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流动比率(倍) | 1.46 | 1.33 | 0.61 |
速动比率(倍) | 1.46 | 1.32 | 0.61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4.64% | 9.38% | 15.43%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 0.39‰ | 0.14‰ | 0.05‰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02 | 2.98 | 2.86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3,957.97 | 13,233.28 | 11,810.70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7.31 | 9.33 | 5.63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13.89 | 12.87 | 9.98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203.07 | 175.52 | 131.5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0.64 | 0.74 | 0.69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12 | 0.24 | -0.06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830.93 | 5,250.11 | 3,889.73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5,627.65 | 5,021.51 | 3,79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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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净利润(万元)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16% | 6.18% | 4.99% |
期间 | 报告期利润计算口径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19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6766% | 0.2945 | 0.29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3392% | 0.2842 | 0.2842 | |
2018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0358% | 0.2776 | 0.27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6423% | 0.2655 | 0.2655 | |
2017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7281% | 0.2128 | 0.21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5407% | 0.2077 | 0.2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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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S= 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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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对发行人经营前景具有核心意义,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非财务指标主要为保有钴源活度,详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主要服务的规模和销售收入”相关内容。
八、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25,325.97 | 3.93 | 24,368.94 | 13.76 | 21,421.03 |
营业利润 | 6,871.86 | 14.91 | 5,982.11 | 31.04 | 4,564.95 |
利润总额 | 6,909.20 | 12.17 | 6,159.51 | 32.13 | 4,661.54 |
净利润 | 5,970.86 | 11.52 | 5,353.85 | 40.39 | 3,813.5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830.93 | 11.06 | 5,250.11 | 34.97 | 3,889.73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营业收入 | 比例 | 营业收入 | 比例 | 营业收入 | 比例 | |
主营业务收入 | 24,336.44 | 96.09 | 23,309.76 | 95.65 | 20,529.66 | 95.84 |
其他业务收入 | 989.52 | 3.91 | 1,059.19 | 4.35 | 891.38 | 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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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325.97 | 100.00 | 24,368.94 | 100.00 | 21,421.03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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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潜力较大的重庆等地区新增辐照装置,基本形成覆盖全国核心区域的网络布局。产能提升和优化布局直接推动了主营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2017年至2019年,重庆辐照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70.54万元、1,152.15万元、1,356.95万元,增长迅速。
(4)拓宽辐照灭菌的应用领域,助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辐照灭菌应用领域的研发投入,不断拓展适用辐照灭菌的新品种,报告期共计新增90余种新应用,新品种在报告期内逐渐产生收入,推动了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
(5)丰富灭菌技术手段,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提供稳定的增长点
2016年8月中金医疗成立,为镇江市所在的部分主要医院提供高温消毒灭菌服务,公司的消毒灭菌技术手段拓宽至高温灭菌领域,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又一个源头。另外,公司也在积极推进电子束加速器项目的实施,并积极探索X射线技术的应用,进一步丰富公司的辐照灭菌手段。
(6)提高钴源的使用效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并探索提高钴源使用效率的方案,如对于不同规格的产品,研究提高装箱率的方案促进了钴源使用效率的提升。
2、按产品类别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类别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辐照灭菌 | 医疗保健 | 10,191.69 | 41.88 | 9,577.59 | 41.09 | 8,462.71 | 41.22 |
食品 | 6,716.40 | 27.60 | 6,589.53 | 28.27 | 5,264.67 | 25.64 | |
包装材料 | 2,058.55 | 8.46 | 1,799.92 | 7.72 | 2,169.99 | 10.57 | |
药品 | 2,392.12 | 9.83 | 2,303.15 | 9.88 | 2,200.91 | 10.72 | |
其他产品 | 888.89 | 3.65 | 803.11 | 3.45 | 745.17 | 3.63 | |
辐照改性服务 | 444.03 | 1.82 | 458.13 | 1.97 | 430.22 | 2.10 | |
其他消毒灭菌 | 1,644.76 | 6.76 | 1,778.33 | 7.63 | 1,255.99 | 6.12 | |
其中:医疗器械租赁 | 22.55 | 0.09 | 8.29 | 0.04 | - | - | |
合计 | 24,336.44 | 100.00 | 23,309.76 | 100.00 | 20,529.66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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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医疗保健、食品(含宠物食品)、药品和包装材料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上述四项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85%以上。受行业监管要求以及进口国对出口产品微生物含量的要求影响,医疗保健和食品类客户对消毒灭菌要求较高,该部分客户为公司辐照业务的主要客户,报告期内上述两项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60-70%之间。
从各年收入增长变动来看:
(1)2017-2019年度,公司辐照灭菌及辐照改性服务的合计收入分别为19,273.67万元、21,531.43万元、22,691.68万元,保持持续增长态势,2018年度、2019年度分别比上年增长2,257.76万元、1,160.25万元。
(2)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17年度增长2,780.10万元,主要是由于医疗保健产品收入增长1,114.88万元、食品收入增长1,324.86万元、其他消毒灭菌收入增长522.33万元。其中:2018年度医疗保健产品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贝恩医疗设备(广州)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收入增长所致;2018年度食品收入增长,一方面是由于新增客户产生的新增收入贡献约500万元,另一方面主要是由于原有客户在2018年度的收入增长所致;2018年度其他消毒灭菌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2018年度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新增收入383.27万元所致。
(3)包装材料2018年收入金额较2017年下降370.07万元,主要是因为高利尔(天津)包装有限公司、超力包装(苏州)有限公司等个别客户2018年度的收入金额略有下降所致。
(4)2019年度较2018年度收入增长1,026.68万元,主要是由于医疗保健产品收入增长614.10万元、食品收入增长126.87万元、包装材料收入增长258.63万元。
3、按区域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分区域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华东 | 8,560.78 | 35.18 | 8,435.49 | 36.19 | 7,774.96 | 37.87 |
华北 | 7,392.14 | 30.37 | 6,944.88 | 29.79 | 6,807.22 | 3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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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 | 3,960.74 | 16.27 | 3,729.25 | 16.00 | 3,210.44 | 15.64 |
西南 | 2,824.66 | 11.61 | 2,444.41 | 10.49 | 1,362.27 | 6.64 |
华中 | 1,432.87 | 5.89 | 1,582.13 | 6.79 | 1,184.59 | 5.77 |
西北 | 107.86 | 0.44 | 112.31 | 0.48 | 99.00 | 0.48 |
东北 | 57.40 | 0.24 | 61.26 | 0.26 | 91.18 | 0.44 |
合计 | 24,336.44 | 100.00 | 23,309.76 | 100.00 | 20,529.66 | 100.00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第一季度 | 5,459.33 | 22.43 | 5,067.27 | 21.74 | 4,658.74 | 22.69 |
第二季度 | 6,399.05 | 26.29 | 6,030.34 | 25.87 | 5,183.78 | 25.25 |
第三季度 | 6,307.71 | 25.92 | 6,137.13 | 26.33 | 5,338.10 | 26.00 |
第四季度 | 6,170.35 | 25.36 | 6,075.02 | 26.06 | 5,349.04 | 26.06 |
合计 | 24,336.44 | 100.00% | 23,309.76 | 100.00 | 20,529.66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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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未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第一季度收入较低主要系春节假期影响。
5、招投标销售的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仅有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一家招投标客户,模式为公开招标,该客户的招投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招标、应标、评审、定标等程序,不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情形,招投标销售金额和占比如下: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招投标销售金额(万元) | 31.67 | 26.69 | 25.12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0.13 | 0.11 | 0.12 |
年份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现金收款—主营业务 | 405.72 | 814.31 | 663.52 |
现金收款—其他业务 | 16.58 | 44.77 | 29.59 |
现金收款合计(含税) | 422.30 | 859.07 | 693.11 |
现金收款对应的收入合计(不含税) | 392.81 | 789.11 | 63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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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7
占营业收入比例 | 1.55 | 3.24 | 2.94 |
客户类型 | 总客户数量 | 其中:现金客户数量 | 现金收款金额 | 平均每户现金收款金额 |
包装材料 | 129 | 34 | 19.15 | 0.56 |
辐照改性着色 | 76 | 8 | 1.46 | 0.18 |
其他辐照灭菌 | 394 | 105 | 80.47 | 0.77 |
食品 | 644 | 191 | 184.98 | 0.97 |
药品 | 380 | 110 | 45.03 | 0.41 |
医疗卫生 | 545 | 132 | 91.21 | 0.69 |
合计 | 2,168 | 580 | 422.30 | 0.73 |
客户类型 | 总客户数量 | 其中:现金客户数量 | 现金收款金额 | 平均每户现金收款金额 |
包装材料 | 123 | 39 | 23.00 | 0.59 |
辐照改性着色 | 60 | 16 | 4.71 | 0.29 |
其他辐照灭菌 | 331 | 132 | 139.25 | 1.05 |
食品 | 666 | 345 | 411.47 | 1.19 |
药品 | 378 | 189 | 108.90 | 0.58 |
医疗卫生 | 522 | 186 | 171.74 | 0.92 |
合计 | 2,080 | 907 | 859.07 | 0.95 |
客户类型 | 总客户数量 | 其中:现金客户数量 | 现金收款金额 | 平均每户现金收款金额 |
包装材料 | 121 | 60 | 35.92 | 0.60 |
辐照改性着色 | 81 | 32 | 10.09 | 0.32 |
其他辐照灭菌 | 394 | 180 | 97.79 | 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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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8
食品 | 567 | 298 | 261.72 | 0.88 |
药品 | 358 | 179 | 156.79 | 0.88 |
医疗卫生 | 434 | 169 | 130.81 | 0.77 |
合计 | 1,955 | 918 | 693.11 | 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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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9
发行人。报告期内,小部分销售款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占收入的比例低于5%。第三方回款按支付方类别的金额及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型 | 与客户关系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客户指定第三方代付 | 客户的股东、亲属 | 124.60 | 146.13 | 102.00 |
客户员工 | 500.45 | 565.24 | 480.93 | |
其他 | 26.94 | 1.44 | 13.24 | |
小计 | 651.99 | 712.81 | 596.18 | |
发行人员工代收 | 55.96 | 295.64 | 216.24 | |
第三方回款合计 | 707.95 | 1,008.44 | 812.42 | |
第三方回款金额/营业收入 | 2.80 | 4.14 | 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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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0
控制程序,要求客户尽量避免通过第三方付款,如客户因特殊原因需要采用第三方支付,发行人要求款项支付方签字留痕、提供代付说明等方式,强化回款控制程序。对于发行人员工代收款项情况,发行人已逐步规范,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已不存在员工代收的情况。
③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具有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形成收入的占比较小;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发行人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第三方回款不影响销售真实性,不构成影响发行条件事项。第三方回款的相关方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
7、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与我国辐照服务市场发展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公司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鸿仪四方 | 4,880.59 | -3.91% | 5,079.19 | 7.67% | 4,717.35 |
中核辐照 | 690.00 | -27.59% | 952.93 | 5.41% | 904.00 |
同方辐照 | 1,019.82 | 0.40% | 1,015.78 | -0.70% | 1,022.89 |
中国同辐 (辐照业务) | 8,501.30 | 17.61% | 7,228.60 | 15.94% | 6,234.81 |
蓝孚高能 (辐照业务) | 3,614.43 | 33.46% | 2,708.32 | 44.02% | 1,880.48 |
中金辐照 | 25,325.97 | 3.93% | 24,368.94 | 13.76% | 21,4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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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1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鸿仪四方 | 1,345.74 | -9.11% | 1,480.66 | 13.68% | 1,302.43 |
中核辐照 | 5.14 | -97.97% | 254.07 | 40.77% | 180.48 |
同方辐照 | 296.83 | 47.82% | 200.81 | 54.56% | 129.92 |
中金辐照 | 5,970.86 | 11.52% | 5,353.85 | 40.39% | 3,813.59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租赁 | 551.05 | 55.69 | 635.79 | 60.03 | 513.14 | 57.57 |
代收电费 | 249.01 | 25.16 | 254.65 | 24.04 | 240.04 | 26.93 |
技术服务费和剂量计 | 118.29 | 11.95 | 128.68 | 12.15 | 103.91 | 11.66 |
仓储服务 | 25.68 | 2.60 | - | - | - | - |
代收水费 | 24.25 | 2.45 | 24.83 | 2.34 | 23.15 | 2.60 |
其他 | 21.24 | 2.15 | 15.24 | 1.44 | 11.14 | 1.25 |
合计 | 989.52 | 100.00 | 1,059.19 | 100.00 | 891.38 | 100.00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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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2
辐照灭菌 | 医疗保健 | 4,241.65 | 40.12 | 4,319.59 | 40.57 | 3,705.29 | 40.72 |
食品 | 2,882.49 | 27.27 | 2,836.00 | 26.63 | 2,150.66 | 23.64 | |
包装材料 | 739.51 | 7.00 | 695.68 | 6.53 | 760.44 | 8.36 | |
药品 | 876.36 | 8.29 | 1,070.24 | 10.05 | 1,083.66 | 11.91 | |
其他产品 | 385.97 | 3.65 | 252.45 | 2.37 | 271.99 | 2.99 | |
辐照改性服务 | 188.64 | 1.78 | 112.77 | 1.06 | 111.76 | 1.23 | |
其他消毒灭菌 | 1,257.26 | 11.89 | 1,361.63 | 12.79 | 1,014.94 | 11.15 | |
合计 | 10,571.88 | 100.00 | 10,648.37 | 100.00 | 9,098.74 | 100.00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主营业务成本 | 比例 | 主营业务成本 | 比例 | 主营业务成本 | 比例 | |
人工成本 | 3,647.76 | 34.50 | 3,912.69 | 36.74 | 2,647.64 | 29.10 |
折旧费 | 5,800.98 | 54.87 | 5,547.31 | 52.10 | 5,365.74 | 58.97 |
材料及低耗 | 322.72 | 3.05 | 389.32 | 3.66 | 296.96 | 3.26 |
其他 | 800.41 | 7.57 | 799.06 | 7.50 | 788.40 | 8.66 |
合计 | 10,571.88 | 100.00 | 10,648.37 | 100.00 | 9,098.7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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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3
的衰变周期进行折旧,单个钴源棒年折旧金额呈现逐年递减趋势。厂房和辐照设备按照预计适用寿命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变化的主要原因主要如下:
(1)厂房、机器设备和购进钴源的折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房屋及建筑物、钴源的新增金额、折旧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房屋及建筑物 | 账面原值---本期增加 | 255.80 | 23.07 | 2,545.23 |
累计折旧---本期增加 | 916.79 | 887.08 | 777.93 | |
累计折旧本期增加金额的同比变动 | 29.71 | 109.15 | - | |
钴源 | 账面原值---本期增加 | 7,354.06 | 4,232.30 | 5,658.24 |
累计折旧---本期增加 | 4,659.18 | 4,360.25 | 4,178.84 | |
累计折旧本期增加金额的同比变动 | 298.93 | 181.41 | - | |
机器设备 | 账面原值---本期增加 | 183.63 | 51.05 | 1,026.15 |
累计折旧---本期增加 | 689.16 | 713.82 | 742.63 | |
累计折旧本期增加金额的同比变动 | -24.66 | -28.81 | - | |
房屋及建筑物、钴源、机器设备累计折旧增加金额的同比变动金额合计 | 303.98 | 261.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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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4
正轨使得人工费用也大幅上升,重庆辐照2017年度、2018年度的人工费用总额分别为53.17万元、209.52万元。
②公司生产销售人员的薪酬与业务量直接相关,报告期内公司业务量的增长,也使得员工人工成本有所增长。
③奖金、企业年金:本公司2018年度人工成本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2018年度部分子公司计提了高新技术奖金,另外2018年度发行人计提了企业年金,从而合计计提的年金、奖金的金额较大。
2019年度发行人人工成本较2018年度下降264.93万元,主要是由于2018年度计提的高新技术奖金金额较大影响。另外,2019年度中金医疗受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等个别客户业务影响,人工成本也略有下降。
(三)主营业务毛利及其毛利率分析
1、毛利规模及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毛利 | 比例 | 毛利 | 比例 | 毛利 | 比例 | |
主营业务 | 13,764.57 | 95.93 | 12,661.39 | 94.73 | 11,430.92 | 95.04 |
其他业务 | 584.50 | 4.07 | 703.76 | 5.27 | 596.52 | 4.96 |
合计 | 14,349.06 | 100.00 | 13,365.15 | 100.00 | 12,027.43 | 100.00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毛利 | 占比 | 毛利 | 占比 | 毛利 | 占比 | ||
辐照灭菌 | 医疗保健 | 5,950.03 | 43.23 | 5,258.00 | 41.53 | 4,757.42 | 41.62 |
食品 | 3,833.92 | 27.85 | 3,753.53 | 29.65 | 3,114.01 | 27.24 | |
包装材料 | 1,319.04 | 9.58 | 1,104.24 | 8.72 | 1,409.55 | 1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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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5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毛利 | 占比 | 毛利 | 占比 | 毛利 | 占比 | ||
药品 | 1,515.76 | 11.01 | 1,232.91 | 9.74 | 1,117.25 | 9.77 | |
其他产品 | 502.93 | 3.65 | 550.65 | 4.35 | 473.18 | 4.14 | |
辐照改性服务 | 255.39 | 1.86 | 345.36 | 2.73 | 318.45 | 2.79 | |
其他消毒灭菌 | 387.50 | 2.82 | 416.70 | 3.29 | 241.05 | 2.11 | |
合计 | 13,764.57 | 100.00 | 12,661.39 | 100.00 | 11,430.92 | 100.00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一、辐照灭菌 | 收入(万元) | 22,247.66 | 21,073.30 | 18,843.45 |
成本(万元) | 9,125.98 | 9,173.96 | 7,972.04 | |
毛利(万元) | 13,121.68 | 11,899.33 | 10,871.41 |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91.42% | 90.41% | 91.79% | |
单价(元/托箱) | 205.49 | 213.92 | 222.21 | |
单位成本(元/托箱) | 84.29 | 93.13 | 94.01 | |
毛利率 | 58.98% | 56.47% | 57.69% | |
综合毛利率贡献 | 53.92% | 51.05% | 52.95% | |
二、辐照改性服务 | 收入(万元) | 444.03 | 458.13 | 430.22 |
成本(万元) | 188.64 | 112.77 | 111.76 | |
毛利(万元) | 255.39 | 345.36 | 318.45 |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1.82% | 1.97% | 2.10% | |
单价(元/托箱) | 1,931.67 | 2,063.63 | 1,669.31 | |
单位成本(元/托箱) | 820.64 | 507.97 | 433.64 | |
毛利率 | 57.52% | 75.39% | 74.02% | |
综合毛利率贡献 | 1.05% | 1.48% | 1.55% | |
三、其他消毒灭菌 | 收入(万元) | 1,644.76 | 1,778.33 | 1,255.99 |
成本(万元) | 1,257.26 | 1,361.63 | 1,014.94 | |
毛利(万元) | 387.50 | 416.70 | 2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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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6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6.76% | 7.63% | 6.12% | |
单价(元/包) | 32.84 | 28.89 | 31.29 | |
单位成本(元/包) | 25.11 | 22.12 | 25.29 | |
毛利率 | 23.56% | 23.43% | 19.19% | |
综合毛利率贡献 | 1.59% | 1.79% | 1.17% | |
主营业务毛利合计 | 13,764.57 | 12,661.39 | 11,430.92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56.56% | 54.32% | 5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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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7
②毛利率与各子、分公司的收入占比
发行人总体毛利率,不仅与各子、分公司的毛利率水平直接相关,也与各子、分公司的收入占比直接相关。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子、分公司的收入占比上升,综合毛利率会下降,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子、分公司的收入占比上升,综合毛利率会上升。
③毛利率与产品类别
2018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7年度下降1.3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毛利率较高的辐照灭菌业务的毛利率、收入占比较2017年度分别下降1.23个百分点、
1.38个百分点;2019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8年度上升2.24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辐照灭菌业务的收入占比、毛利率较2018年度分别上升1.01、2.51个百分点。
(2)单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及对毛利率的影响
2017-2019年度,辐照灭菌业务的单价呈现小幅下降趋势,但由于单位成本也呈现小幅下降趋势,故毛利率变化不大,2019年度毛利率比2018年度略有上升。单价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成都、武汉、重庆等地区收入快速增加所致。单位成本下降主要是由于成本构成中固定成本支出占比较高、辐照产品类别或分布地区有区别所致。
2017-2019年度,辐照改性业务的收入变化不大,2017年度的总托箱数较大,故2017年度单价较低。成本总体金额2019年度较2017-2018年度更高,故单位成本2019年度也相对更高。报告期内辐照改性业务的单价、单位成本变化较大,主要是由于辐照改性业务规模较小,受单个客户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各年度辐照改性业务的主要客户均有所不同,辐照产品也有区别,从而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变化较大。
2017-2019年度,其他消毒灭菌业务的收入、成本先上升后下降,单价、单位成本先下降后上升,主要是受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影响。2018年度,发行人开始与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开展业务合作并给予一定价格优惠,2019年度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的单价无价格优惠,故单价较2018年度升高。
(3)辐照灭菌业务的毛利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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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8
辐照灭菌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贡献最大,报告期各年均超过90%。
①辐照灭菌业务分产品类别的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辐照灭菌业务分产品类别的收入、成本、毛利率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类别 | 收入 | 成本 | 毛利 | 毛利率 |
2019年度 | 医疗保健 | 10,191.69 | 4,241.65 | 5,950.03 | 58.38% |
食品 | 6,716.40 | 2,882.49 | 3,833.92 | 57.08% | |
包装材料 | 2,058.55 | 739.51 | 1,319.04 | 64.08% | |
药品 | 2,392.12 | 876.36 | 1,515.76 | 63.36% | |
其他产品 | 888.89 | 385.97 | 502.93 | 56.58% | |
合计 | 22,247.66 | 9,125.98 | 13,121.68 | 58.98% | |
2018年度 | 医疗保健 | 9,577.59 | 4,319.59 | 5,258.00 | 54.90% |
食品 | 6,589.53 | 2,836.00 | 3,753.53 | 56.96% | |
包装材料 | 1,799.92 | 695.68 | 1,104.24 | 61.35% | |
药品 | 2,303.15 | 1,070.24 | 1,232.91 | 53.53% | |
其他产品 | 803.11 | 252.45 | 550.65 | 68.57% | |
合计 | 21,073.30 | 9,173.98 | 11,899.33 | 56.47% | |
2017年度 | 医疗保健 | 8,462.71 | 3,705.29 | 4,757.42 | 56.22% |
食品 | 5,264.67 | 2,150.66 | 3,114.01 | 59.15% | |
包装材料 | 2,169.99 | 760.44 | 1,409.55 | 64.96% | |
药品 | 2,200.91 | 1,083.66 | 1,117.25 | 50.76% | |
其他产品 | 745.17 | 271.99 | 473.18 | 63.50% | |
合计 | 18,843.45 | 7,972.04 | 10,871.41 | 5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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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9
报告期,辐照灭菌分产品的毛利率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毛利率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贡献 | 毛利率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贡献 | 毛利率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贡献 | |
医疗保健 | 58.38 | 45.81 | 26.74 | 54.90 | 45.45 | 24.95 | 56.22 | 44.91 | 25.25 |
食品 | 57.08 | 30.19 | 17.23 | 56.96 | 31.27 | 17.81 | 59.15 | 27.94 | 16.53 |
包装材料 | 64.08 | 9.25 | 5.93 | 61.35 | 8.54 | 5.24 | 64.96 | 11.52 | 7.48 |
药品 | 63.36 | 10.75 | 6.81 | 53.53 | 10.93 | 5.85 | 50.76 | 11.68 | 5.93 |
其他产品 | 56.58 | 4.00 | 2.26 | 68.57 | 3.81 | 2.61 | 63.50 | 3.95 | 2.51 |
合计 | 58.98 | 100.00 | 58.98 | 56.47 | 100.00 | 56.47 | 57.69 | 100.00 | 57.69 |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鸿仪四方 | 60.32% | 62.09% | 64.71% |
中核辐照 | 60.54% | 71.01% | 72.09% |
同方辐照 | 56.18% | 59.26% | 69.65% |
中国同辐注1 | 38.73% | 42.44% | 32.49% |
蓝孚高能注2 | 42.21% | 47.73% | 51.71% |
平均 | 51.60% | 56.51% | 58.13% |
中金辐照 | 56.57% | 54.85% | 56.15%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90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度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WIND。注1:中国同辐的业务包括药品、放射源产品、辐照、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服务及其他业务等四类,上表中的毛利率仅选取其辐照业务板块的毛利率作为对比。注2:蓝孚高能的业务包括加速器设备销售、医疗器械、辐照服务、租金收入四类,2017-2018年其辐照服务收入占比分别为22.57%、96.17%,若剔除蓝孚高能2017年度的毛利率,2017年度的行业平均毛利率分别为59.74%。从上表可以看出,总体来说,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毛利率水平高于蓝孚高能、中国同辐,低于中核辐照、鸿仪四方,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平均值水平较为接近,具有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及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
销售费用 | 1,904.86 | 4.78% | 1,817.92 | 14.70% | 1,584.97 |
管理费用 | 3,324.02 | 10.94% | 2,996.23 | -8.65% | 3,280.09 |
研发费用 | 1,559.58 | 3.49% | 1,506.94 | 40.95% | 1,069.15 |
财务费用 | 465.53 | -31.25% | 677.17 | -39.02% | 1,110.44 |
合计 | 7,254.00 | 3.65% | 6,998.26 | -0.66% | 7,044.65 |
销售费用率 | 7.52% | 0.06% | 7.46% | 0.81% | 7.40% |
管理费用率 | 13.12% | 0.83% | 12.30% | -19.66% | 15.31% |
研发费用率 | 6.16% | -0.03% | 6.18% | 23.85% | 4.99% |
财务费用率 | 1.84% | -0.94% | 2.78% | -46.33% | 5.18% |
期间费用率 | 28.64% | -0.08% | 28.72% | -12.68% | 32.89%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费用 | 1,904.86 | 1,817.92 | 1,584.97 |
增长率 | 4.78% | 14.70% | -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 | 7.52% | 7.46% | 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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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1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1,584.97万元、1,817.92万及1,904.8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40%、7.46%和7.52%,相对较为稳定。
(2)销售费用的结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费用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职工薪酬 | 916.58 | 48.12 | 873.08 | 48.03 | 744.17 | 46.95 |
运输费 | 704.60 | 36.99 | 692.05 | 38.07 | 567.88 | 35.83 |
业务费 | 115.51 | 6.06 | 104.96 | 5.77 | 92.37 | 5.83 |
差旅费 | 60.82 | 3.19 | 43.59 | 2.40 | 60.54 | 3.82 |
折旧费 | 27.93 | 1.47 | 33.11 | 1.82 | 31.42 | 1.98 |
办公费 | 10.37 | 0.54 | 9.81 | 0.54 | 15.95 | 1.01 |
通讯费 | 13.39 | 0.70 | 7.94 | 0.44 | 12.24 | 0.77 |
广告费 | 13.79 | 0.72 | 17.65 | 0.97 | 15.65 | 0.99 |
其他 | 41.88 | 2.20 | 35.72 | 1.96 | 44.75 | 2.83 |
合计 | 1,904.86 | 100.00 | 1,817.92 | 100.00 | 1,584.97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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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鸿仪四方 | 3.44% | 4.99% | 3.70% |
中核辐照 | 3.64% | 2.23% | 2.57% |
同方辐照 | 3.88% | 3.99% | 6.07% |
蓝孚高能 | 15.78% | 26.70% | 3.90% |
平均数 | 13.81% | 9.48% | 4.06% |
平均数(剔除蓝孚高能2018的异常值) | 3.65% | 3.74% | 4.06% |
中金辐照 | 7.52% | 7.46% | 7.40% |
中金辐照(剔除运输费用后) | 4.74% | 4.62% | 4.75%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管理费用 | 3,324.02 | 2,996.23 | 3,280.09 |
增长率 | 10.94% | -8.65% | - |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 | 13.12% | 12.30% | 1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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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3
(2)管理费用的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职工薪酬 | 1,871.85 | 56.31 | 1,705.60 | 56.92 | 1,533.25 | 46.74 |
折旧费 | 293.89 | 8.84 | 302.73 | 10.10 | 280.53 | 8.55 |
残疾人保证金 | 20.16 | 0.61 | 16.56 | 0.55 | 9.65 | 0.29 |
差旅及交通费 | 217.61 | 6.55 | 132.54 | 4.42 | 143.50 | 4.37 |
审计等中介费 | 137.84 | 4.15 | 204.59 | 6.83 | 725.60 | 22.12 |
业务招待费 | 130.44 | 3.92 | 100.70 | 3.36 | 98.49 | 3.00 |
无形资产摊销 | 75.42 | 2.27 | 68.59 | 2.29 | 65.79 | 2.01 |
办公费 | 95.85 | 2.88 | 67.94 | 2.27 | 82.49 | 2.51 |
运输及小车费 | 71.30 | 2.15 | 59.33 | 1.98 | 76.38 | 2.33 |
其他 | 409.67 | 12.32 | 337.64 | 11.26 | 264.42 | 8.07 |
合计 | 3,324.02 | 100.00 | 2,996.23 | 100.00 | 3,280.09 | 100.00 |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鸿仪四方 | 17.77% | 15.14% | 19.12% |
中核辐照 | 50.53% | 36.50% | 43.77% |
蓝孚高能 | 57.60% | 85.19% | 31.72% |
同方辐照 | 24.90% | 22.33% | 30.45% |
平均数 | 37.70% | 39.79% | 31.27% |
中金辐照 | 13.12% | 12.30% | 1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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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4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度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WIND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发行人的管理费用率低于中核辐照、蓝孚高能、同方辐照,略低于鸿仪四方,主要系发行人的收入规模较同行业公司高出较多,规模优势明显,单位管理费用产生的收入相对较高所致。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研发费用 | 1,559.58 | 1,506.94 | 1,069.15 |
增长率 | 3.49% | 40.95% | -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 | 6.16% | 6.18% | 4.9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进展 | 研发投入金额 |
1 | 蜂蜜农残辐照降解技术研究 | 已完成 | 123.66 |
2 | 预灌封注射器用活塞辐照灭菌研究 | 已完成 | 99.11 |
3 | 辐照装置自动化装卸货系统 | 研究阶段 | 91.02 |
4 | 剂量测量系统不确定度研究 | 研究阶段 | 70.37 |
5 | 透析器辐照工艺研究 | 已完成 | 64.67 |
6 | 生物纤维敷料辐照工艺确认研究 | 已完成 | 63.51 |
7 | 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辐照工艺确认研究 | 已完成 | 62.72 |
8 | 生物纤维敷料辐照灭菌研究 | 已完成 | 56.84 |
9 | 一次性动静脉穿刺针辐照工艺确认研究 | 已完成 | 55.01 |
10 | 高效自动化辐照装置科技服务平台 | 已完成 | 53.82 |
11 | 基于灭菌智控系统有效减少手术包高温蒸汽灭菌湿包的研究 | 已完成 | 5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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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5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进展 | 研发投入金额 |
12 | 血液净化膜分离产品辐照灭菌研究 | 已完成 | 44.01 |
13 | 伽马辐照装置剂量与温度分布研究 | 研究阶段 | 41.24 |
14 | 多孔止血微球辐照工艺确认研究 | 已完成 | 41.19 |
15 | 手术器械智能化清洗消毒技术的研究 | 已完成 | 38.40 |
16 | 清洁除尘布料消毒杀菌工艺研究 | 已完成 | 36.92 |
17 | 乳腺活检取样器辐照工艺确认研究 | 已完成 | 36.91 |
18 | 包装材料辐照性能研究 | 研究阶段 | 36.61 |
19 | 复合屏蔽材料辐照的研究 | 已完成 | 36.31 |
20 | 伽马辐照装置提升机穿墙孔屏蔽装置研发 | 测试阶段 | 34.21 |
21 | 生长激素辐照研究 | 已完成 | 32.16 |
22 | 辐照托箱的研究 | 测试阶段 | 28.69 |
23 | 伽马辐照装置源井水温监测装置研发 | 测试阶段 | 27.79 |
24 | 不同密度影响 | 已完成 | 27.01 |
25 | 剂量坐标体系研究 | 已完成 | 24.46 |
26 | 辐照装置研究 | 已完成 | 22.43 |
27 | 水处理系统的研究 | 已完成 | 21.73 |
28 | 多功能视频监控系统的研究 | 已完成 | 21.69 |
29 | 基于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结构优化提升灭菌效果的研究 | 已完成 | 21.47 |
30 | 托箱自清洁装置 | 已完成 | 20.02 |
31 | 一种鲜粉条的辐照保鲜方法的研究 | 已完成 | 19.67 |
32 | 辐照香肠腊肉去辐照味研发 | 已完成 | 19.63 |
33 | 硝酸亚铁计量检测系统的研发 | 已完成 | 19.50 |
34 | 《辐射加工吸收剂量数学建模方法的选择和使用规范》标准起草 | 已完成 | 18.74 |
35 | 泡椒凤爪初始菌随季节变化的研究 | 测试阶段 | 18.00 |
36 | 一种停止器装置 | 已完成 | 17.28 |
37 | 手术包包装方式及阻菌性能的研究 | 已完成 | 16.94 |
38 | 实验线托箱门研究 | 已完成 | 16.63 |
39 | 《辐照食品加工剂量学导则》标准起草 | 已完成 | 9.10 |
40 | 九尺板鸭绿色保藏技术 | 已完成 | 7.35 |
41 | 《γ辐照装置退役规范》标准起草 | 已完成 | 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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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6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进展 | 研发投入金额 |
42 | 竹笋辐照保鲜技术研发 | 已完成 | 5.08 |
合计 | 1,559.5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进展 | 研发投入金额 |
1 | 客户产品开发实验 | 已完成 | 178.52 |
2 | 辐照装置自动增剂装置研发 | 已完成 | 78.40 |
3 | 托箱门检测装置改造研发项目 | 已完成 | 77.34 |
4 | γ辐照装置源架保护机构设计 | 已完成 | 61.07 |
5 | 辐照装置计量剂布置和卸取提醒设备研发 | 已完成 | 61.07 |
6 | 湿润烧伤膏辐照工艺确认研究 | 已完成 | 55.98 |
7 | 竹笋辐照保鲜技术研发 | 已完成 | 52.26 |
8 | 泡椒凤爪辐射灭菌剂量研究 | 已完成 | 51.78 |
9 | 火麻种子辐照抑制发芽工艺研究 | 已完成 | 48.68 |
10 | 板层人工角膜辐照工艺确认研究 | 已完成 | 47.07 |
11 | 一次性储液袋辐照工艺确认研究 | 已完成 | 45.04 |
12 | 聚乙烯辐照交联工艺研发 | 已完成 | 44.97 |
13 | 辐照加工剂量均匀性改进研究 | 已完成 | 43.74 |
14 | BFT-Ⅱγ辐照装置剂量坐标体系的研究 | 已完成 | 40.86 |
15 | 大数量低活度钴源对BFT-Ⅱ辐照装置剂量率的研究 | 已完成 | 38.65 |
16 | 中药红花粉辐照工艺确认研究 | 已完成 | 38.26 |
17 | 基于灭菌智控系统有效减少手术包高温蒸汽灭菌湿包的研究 | 已完成 | 36.89 |
18 | 液体敷料抑菌性及辐射灭菌剂量确认研究 | 已完成 | 36.44 |
19 | 尿毒症蛋白结合毒素吸附柱辐照工艺确认研究 | 已完成 | 34.56 |
20 | 无菌包装材料辐照均匀度的研究 | 已完成 | 27.76 |
21 | 手术器械智能化清洗消毒技术的研究 | 已完成 | 27.67 |
22 | 辐照加工生产管理系统 | 已完成 | 26.41 |
23 | 耐辐照疏散指示灯研发 | 已完成 | 26.41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97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进展 | 研发投入金额 |
24 | 骨修复医疗套装辐射灭菌剂量设定的研究 | 已完成 | 25.66 |
25 | 口罩专用辐照装置的研究 | 已完成 | 23.98 |
26 | 复合膜辐照灭菌的研究 | 已完成 | 23.84 |
27 | OQ实验 | 已完成 | 22.99 |
28 | 剂量审核实验 | 已完成 | 22.99 |
29 | 细化生产“三率”降本增效项目 | 已完成 | 22.99 |
30 | 交叉韧带重建系统辐射灭菌剂量设定的研究 | 已完成 | 22.43 |
31 | 人造血管辐射灭菌剂量设定的研究 | 已完成 | 22.33 |
32 | PEG6000辐照灭菌方法的研究 | 已完成 | 22.05 |
33 | 大型辐照装置辐射剂量比对用模体的研发 | 已完成 | 19.60 |
34 | 提高辐照装置射线利用率的研究 | 已完成 | 19.60 |
35 | 防箱出架报警装置的研发 | 已完成 | 16.51 |
36 | 基于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结构优化提升灭菌效果的研究 | 已完成 | 15.68 |
37 | 泡椒凤爪辐照灭菌D10值的研究 | 已完成 | 12.90 |
38 | 手术包包装方式及阻菌性能的研究 | 已完成 | 11.96 |
39 | 辐照装置的开发 | 已完成 | 11.29 |
40 | SQ(H2)-630型γ辐照装置托箱剂量分布的研究 | 已完成 | 10.31 |
合计 | 1,506.94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进展 | 研发投入金额 |
1 | 客户产品开发实验 | 已完成 | 195.29 |
2 | 辐照加工生产管理系统 | 已完成 | 143.35 |
3 | 辐照加工过程精确剂量实施实验装置研发 | 已完成 | 69.17 |
4 | 血路管辐射灭菌工艺研究 | 已完成 | 54.77 |
5 | 透明质酸修复生物膜灭菌工艺研究 | 已完成 | 53.68 |
6 | 水胶体敷料辐射灭菌工艺研究 | 已完成 | 49.42 |
7 | 硅凝胶灭菌工艺研究 | 已完成 | 46.85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98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进展 | 研发投入金额 |
8 | 辐照用输送系统改造研发项目 | 已完成 | 40.21 |
9 | 放射性区域水位监测装置研究项目 | 已完成 | 39.79 |
10 | 无菌包装辐照灭菌的研究 | 已完成 | 36.31 |
11 | 计量剂校准的研究 | 已完成 | 29.73 |
12 | 高密度高剂量产品换位辐照工艺研究 | 已完成 | 25.80 |
13 | 高分子芯片片材产品辐照改性工艺设计 | 已完成 | 24.66 |
14 | 无菌医用手灭菌的研究 | 已完成 | 23.22 |
15 | 实验室细菌内毒素检测项目 | 已完成 | 20.55 |
16 | 动物饲料辐照灭菌的研究 | 已完成 | 19.91 |
17 | 牛血清辐照工艺技术研发 | 已完成 | 19.58 |
18 | 人工关节假体辐照灭菌工艺研究 | 已完成 | 18.90 |
19 | 客户PQ实验 | 已完成 | 17.02 |
20 | 辐照用专用设备的开发 | 已完成 | 16.15 |
21 | 暖血器辐照灭菌工艺研究 | 已完成 | 15.13 |
22 | 九尺卤板鸭的加工保藏方法研发 | 已完成 | 14.56 |
23 | 雷帕霉素洗脱支架辐照灭菌工艺研究 | 已完成 | 14.14 |
24 | 骨水泥辐照灭菌的研究 | 已完成 | 14.10 |
25 | 内窥镜导引管鞘辐照灭菌工艺研究 | 已完成 | 13.81 |
26 | 胶原基骨修复材料辐照灭菌的研究 | 已完成 | 11.87 |
27 | 食品微生物菌群检验方法及系统的开发 | 已完成 | 9.18 |
28 | 辐照剂量监管控制系统的开发 | 已完成 | 9.03 |
29 | 医疗器械及药品辐照控制系统的开发 | 已完成 | 8.98 |
30 | 辐照剂量监测系统的研究 | 已完成 | 6.45 |
31 | 剂量审核实验 | 已完成 | 5.13 |
32 | 深圳博太知识产权的软件著作权 | 已完成 | 2.41 |
合计 | 1,069.15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99
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鸿仪四方 | 5.54% | 5.30% | 5.37% |
中核辐照 | 4.47% | 2.19% | 2.75% |
蓝孚高能 | 23.69% | 22.06% | 5.84% |
同方辐照 | 7.16% | 6.15% | 5.87% |
平均数 | 10.22% | 8.93% | 4.96% |
平均数(剔除蓝孚高能2018、2019异常值) | 5.72% | 4.55% | 4.96% |
中金辐照 | 6.16% | 6.18% | 4.99%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财务费用 | 465.53 | 677.17 | 1,110.44 |
增长率 | -31.25% | -39.02% | -16.09% |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 | 1.84% | 2.78% | 5.18%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利息费用 | 423.74 | 739.15 | 1,007.74 |
减:利息收入 | 22.46 | 17.77 | 13.66 |
汇兑损益 | 56.39 | -53.63 | 107.84 |
其他 | 7.86 | 9.42 | 8.52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00
合计 | 465.53 | 677.17 | 1,110.44 |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鸿仪四方 | 0.42% | 1.27% | 3.77% |
中核辐照 | 3.17% | 1.16% | -0.01% |
蓝孚高能 | 7.82% | 4.24% | 9.88% |
同方辐照 | -0.05% | 0.60% | 11.30% |
平均 | 2.84% | 1.82% | 6.23% |
中金辐照 | 1.84% | 2.78% | 5.18%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政府补助 | 227.67 | 106.70 | 19.47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2.98 | - |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3.94 | 0.84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 | -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01
合计 | 234.59 | 107.54 | 19.47 |
补助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性质 |
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11.20 | 11.20 | - | 与资产相关 |
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 3.33 | 3.33 | 3.33 | 与资产相关 |
土地出让返还款 | 0.37 | - | - | 与资产相关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资助补贴 | 19.10 | 29.10 | - | 与收益相关 |
工业投资及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 | 4.30 | - | 与收益相关 |
质量认证奖励 | - | 2.00 | - | 与收益相关 |
17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 | 3.40 | - | 与收益相关 |
专利补贴 | - | 1.05 | - | 与收益相关 |
研发项目补贴 | 12.94 | 10.00 | 10.00 | 与收益相关 |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补贴 | - | 1.60 | 2.30 | 与收益相关 |
专利资助费 | 2.73 | 0.65 | - | 与收益相关 |
科创委第二批研发企业资助 | - | 25.90 | - | 与收益相关 |
财政扶持资金 | 12.01 | 12.01 | - | 与收益相关 |
城市建设配套费返还 | 5.05 | - | - | 与资产相关 |
招商引资补助 | 55.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支付问津人才服务费 | 9.43 | - | - | 与收益相关 |
代收代付生育津贴 | 1.56 | - | - | 与收益相关 |
第四次产业转型升级补贴 | 1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高效自动化辐照装置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与示范 | 28.29 | - | - | 与资产相关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贴 | 14.20 | - | - | 与收益相关 |
科创局19年第五次产业转型升级资金 | 13.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科创委18年第1批研发企业资助款 | 19.40 | - | -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10.06 | 2.15 | 3.84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227.67 | 106.70 | 19.47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政府补助 | 41.00 | 192.19 | 82.94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0.74 | 15.90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02
其他 | 4.65 | 10.43 | 9.98 |
合计 | 45.65 | 203.35 | 108.83 |
补助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性质 |
三代手续费 | - | - | 0.26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转型升级 | - | - | 30.00 | 与收益相关 |
专项扶持资金 | - | - | 15.00 | 与收益相关 |
标准专项资助资金 | - | - | 12.40 | 与收益相关 |
科创委创新券 | 20.00 | - | 4.91 | 与收益相关 |
岗前培训补贴 | - | - | 0.02 | 与收益相关 |
制修订技术标准扶持资金 | 20.00 | - | 5.00 | 与收益相关 |
收到拆除建筑物回购款 | - | - | 0.15 | 与收益相关 |
2016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新洲区) | - | - | 10.00 | 与收益相关 |
2016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武汉市) | - | - | 5.00 | 与收益相关 |
五一劳动奖金 | - | - | 0.20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标准专项资金资助 | - | 6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企业上市资助经费 | - | 1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2016、2017年度国高技术企业认定奖 | - | 5.00 | -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2018年科技创新项目资金 | - | 10.73 | - | 与收益相关 |
罗湖财政局18年第七次科技创新项目资金 | - | 16.46 | - | 与收益相关 |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补助 | 1.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41.00 | 192.19 | 82.94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坏账损失 | 24.8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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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3
合计 | 24.89 | - | -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坏账损失 | - | 6.62 | -56.93 |
合计 | - | 6.62 | -56.93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0.69 | - | 4.29 |
其中: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0.69 | - | 4.29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51 | 0.11 | 4.85 |
对外捐赠 | 0.20 | 1.73 |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0.70 | - | - |
其他 | 5.90 | 24.12 | 7.38 |
合计 | 8.31 | 25.95 | 12.24 |
序号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830.93 | 5,250.11 | 3,889.73 |
二 | 非经常性损益 | 203.28 | 228.60 | 94.33 |
1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0.82 | - | 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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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4
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5.59 | 299.73 | 102.42 |
3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 |
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5 | -14.79 | 13.65 |
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
6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4.67 | -43.04 | -18.14 |
7 |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4.68 | -13.30 | -7.89 |
三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627.65 | 5,021.51 | 3,795.40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应缴税额 | 实缴税额 | 应缴税额 | 实缴税额 | 应缴税额 | 实缴税额 | |
增值税 | 1,099.45 | 1,277.30 | 1,176.71 | 1,110.49 | 1,112.47 | 1,078.84 |
所得税 | 839.77 | 686.56 | 708.00 | 865.67 | 747.91 | 652.52 |
合计 | 1,939.22 | 1,963.86 | 1,884.71 | 1,976.16 | 1,860.37 | 1,731.36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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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5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39.77 | 708.00 | 747.9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8.57 | 97.66 | 100.05 |
所得税费用 | 938.34 | 805.66 | 847.95 |
利润总额 | 6,909.20 | 6,159.51 | 4,661.54 |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 | 13.58% | 13.08% | 18.19%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资产 | 10,725.60 | 14.13 | 11,947.67 | 15.76 | 8,169.63 | 11.04 |
非流动资产 | 65,177.71 | 85.87 | 63,858.91 | 84.24 | 65,809.58 | 88.96 |
资产总计 | 75,903.32 | 100.00 | 75,806.58 | 100.00 | 73,979.21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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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6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货币资金 | 6,199.69 | 57.80% | 8,672.75 | 72.59% | 3,937.65 | 48.20% |
应收票据 | 266.75 | 2.49% | 134.92 | 1.13% | 197.45 | 2.42% |
应收账款 | 1,941.51 | 18.10% | 1,343.31 | 11.24% | 2,050.29 | 25.10% |
预付款项 | 446.43 | 4.16% | 63.09 | 0.53% | 130.60 | 1.60% |
其他应收款 | 257.23 | 2.40% | 245.36 | 2.05% | 257.75 | 3.15% |
存货 | 47.65 | 0.44% | 60.46 | 0.51% | 64.92 | 0.79% |
其他流动资产 | 1,566.34 | 14.60% | 1,427.78 | 11.95% | 1,530.98 | 18.74% |
合计 | 10,725.60 | 100.00% | 11,947.67 | 100.00% | 8,169.63 | 100.00%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现金 | 6.85 | 10.62 | 84.47 |
银行存款 | 6,192.85 | 8,662.13 | 3,852.64 |
其他货币资金 | - | - | 0.55 |
合计 | 6,199.69 | 8,672.75 | 3,93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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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7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银行承兑汇票 | 266.75 | 134.92 | 197.45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合计 | 266.75 | 134.92 | 197.45 |
项 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应收票据 | 266.75 | 134.92 | 197.45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266.75 | 134.92 | 197.45 |
截至2020年5月31日期后承兑情况 | 195.84 | 134.92 | 197.45 |
项 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应收账款 | 266.75 | 134.92 | 19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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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 | 16.01 | 8.10 | 11.85 |
净利润 | 5,970.86 | 5,353.85 | 3,813.59 |
坏账准备/净利润(%) | 0.27 | 0.15 | 0.31 |
年份 | 类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2019年12月31日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1.41 | 1.96 | 41.41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68.74 | 98.04 | 127.23 | 6.15 | 1,941.51 | |
其中:按账龄分析法 | 2,068.74 | 98.04 | 127.23 | 6.15 | 1,941.51 | |
合计 | 2,110.15 | 100.00 | 168.64 | - | 1,941.51 | |
2018年12月31日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5.50 | 6.86 | 105.50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31.34 | 93.14 | 88.03 | 6.15 | 1,343.31 | |
其中:账龄分析法 | 1,431.34 | 93.14 | 88.03 | 6.15 | 1,343.31 | |
合计 | 1,536.85 | 100.00 | 193.54 | - | 1,343.31 | |
2017年12月31日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7.67 | 1.67 | 37.67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12.69 | 98.33 | 162.40 | 7.34 | 2,050.29 | |
其中:账龄分析法 | 2,212.69 | 98.33 | 162.40 | 7.34 | 2,050.29 | |
合计 | 2,250.37 | 100.00 | 200.07 | - | 2,050.29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 准备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 准备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 准备 | |
1年以内 | 2,052.51 | 99.22 | 123.15 | 1,422.21 | 99.36 | 85.33 | 2,131.67 | 96.34 | 127.90 |
1-2年 | 11.73 | 0.57 | 1.17 | 6.58 | 0.46 | 0.66 | 10.95 | 0.49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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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 | 2.28 | 0.11 | 0.68 | - | - | - | 8.16 | 0.37 | 2.45 |
3-4年 | - | - | - | - | - | - | 61.91 | 2.80 | 30.96 |
4-5年 | - | - | - | 2.55 | 0.18 | 2.04 | - | - | - |
5年以上 | 2.23 | 0.11 | 2.23 | - | - | - | - | - | - |
合计 | 2,068.74 | 100.00 | 127.23 | 1,431.34 | 100.00 | 88.03 | 2,212.69 | 100.00 | 162.40 |
账 龄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
鸿仪四方 | 中核辐照 | 同方辐照 | 蓝孚高能 | 平均数 | 中金辐照 | |
1-6个月 | 5% | 5% | 5% | 0% | 3.75% | 6% |
7-12个月 | 3% | 4.5% | ||||
1-2年 | 10% | 10% | 10% | 5% | 8.75% | 10% |
2-3年 | 20% | 20% | 20% | 10% | 17.5% | 30% |
3-4年 | 50% | 30% | 40% | 50% | 42.5% | 50% |
4-5年 | 80% | 50% | 50% | 80% | 65%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项目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2017-12-31/ 2017年度 |
应收账款余额 | 2,110.15 | 1,431.34 | 2,212.69 |
应收账款净额 | 1,941.51 | 1,343.31 | 2,050.29 |
增长率 | 44.53% | -34.48% | - |
营业收入 | 25,325.97 | 24,368.94 | 21,421.03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3.93% | 13.76% | 3.59% |
应收账款净额/营业收入 | 7.67% | 5.51% | 9.57% |
月度平均营业收入 | 2,110.50 | 2,030.75 | 1,78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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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050.29万元、1,343.31万元和1,941.5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7%、5.51%和7.67%。公司收入逐年增长,但应收账款并未随之增长,原因为2018年以来,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回款考核力度,因此2018、2019年尽管营业收入增长,但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并未增长。B、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合理性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接近月度平均营业收入,说明应收账款主要为12月份的营业收入,推算信用期在30天左右,符合公司信用政策,余额形成合理。
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低于月度平均营业收入,原因为2018年以来,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回款考核力度,各分子公司均加大催收力度,因此应收账款余额低于平均月收入。
2017年,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高于月度平均营业收入,公司2017年应收账款余额主要为11月下旬至12月份形成,推算信用期在50天左右,符合公司信用政策,余额形成合理。
⑤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2019年度 | 1 | 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及关联方 | 250.72 | 11.88 | 15.04 |
2 | 华润系列客户 | 115.80 | 5.49 | 6.95 | |
3 | 苏州迈普医疗注塑有限公司 | 98.95 | 4.69 | 5.94 | |
4 | 北京科澳协力饲料有限公司 | 85.24 | 4.04 | 5.11 | |
5 | 苏州碧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3.45 | 3.48 | 4.41 | |
合计 | 624.16 | 29.59 | 37.45 | ||
2018年度 | 1 | 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及关联方 | 136.65 | 8.88 | 8.20 |
2 | 北京科澳协力饲料有限公司 | 118.83 | 7.73 | 7.13 | |
3 | 苏州迈普医疗注塑有限公司 | 84.37 | 5.49 | 5.06 | |
4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70.43 | 4.58 | 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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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5 |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 56.54 | 3.68 | 3.39 | |
合计 | 466.83 | 30.36 | 28.01 | ||
2017年度 | 1 |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方 | 225.93 | 10.04 | 13.56 |
2 | 华润系列客户 | 167.86 | 7.45 | 10.07 | |
3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146.32 | 6.5 | 8.78 | |
4 | 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及关联方 | 118.23 | 5.25 | 7.09 | |
5 | 苏州迈普医疗注塑有限公司 | 83.94 | 3.73 | 5.04 | |
合计 | 742.28 | 32.97 | 44.54 |
日期 | 期末余额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1-5月 | |||
回款金额 | 回款比例 | 回款金额 | 回款比例 | 回款金额 | 回款比例 | ||
2017-12-31 | 2,250.37 | 2,140.82 | 95.13 | 70.78 | 3.15 | - | - |
2018-12-31 | 1,536.85 | - | - | 1,488.72 | 96.87 | - | - |
2019-12-31 | 2,110.15 | - | - | - | - | 1,961.95 | 92.98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逾期金额合计 | 542.58 | 325.04 | 723.70 |
逾期应收账款的账龄:1年以内 | 492.27 | 213.48 | 606.05 |
1-2年 | 5.66 | 5.34 | 12.31 |
2-3年 | 3.10 | 8.86 | 32.14 |
3-4年 | 7.14 | 19.22 | 73.20 |
4-5年 | 13.68 | 78.14 | 0.00 |
5年以上 | 20.74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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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
从上表,逾期应收账款的账龄大部分均在1年以内,即逾期期限大部分也均在1年以内。
B、逾期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及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逾期金额 | 542.58 | 325.04 | 723.70 |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25.71% | 21.15% | 32.16% |
逾期应收账款合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71.48 | 118.67 | 78.84 |
其中: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41.41 | 105.50 | 37.67 |
逾期应收账款截至2020-05-31回款金额 | 405.91 | 278.13 | 684.93 |
逾期应收账款截至2020-05-31回款比例 | 74.81% | 85.57% | 94.64% |
截至2020年5月31日尚未回款的金额 | 136.67 | 46.91 | 38.77 |
债务人名称 | 应收账款金额 | 单项计提 | 期后冲回 | |||
计提年份 | 单项计提金额 | 单项计提原因 | 冲回年份 | 转回或收回原因 | ||
德炎水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55.52 | 2018年 | 55.52 | 起诉已判决未按期履行 | 2019年 | 已收回 |
湖北神鹭水产品有限公司 | 12.24 | 2017年 | 12.24 | 对方单位经营困难 | 2019年 | 已收回 |
漯河市豪强香料有限公司 | 7.50 | 2017年 | 7.50 | 对方单位经营困难 | 2018年 | 已收回 |
成都兴九兴农林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0.91 | 2017年 | 0.91 | 对方单位经营困难 | 2018年 | 已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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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42.11 | 99.03 | 53.46 | 84.73 | 129.40 | 99.08 |
1-2年 | - | - | 8.43 | 13.37 | 1.20 | 0.92 |
2-3年 | 4.32 | 0.97 | 1.20 | 1.90 | - | - |
合计 | 446.43 | 100.00 | 63.09 | 100.00 | 130.60 | 100.00 |
年度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2019年末 | 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 | 35.84 |
2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5.00 | 21.28 | |
3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80.00 | 17.92 | |
4 | 镇江威索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 20.94 | 4.69 | |
5 | 深圳前海恒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62 | 2.6 | |
合计 | 367.56 | 82.33 | ||
2018年末 | 1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 | 8.99 | 14.25 |
2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 | 7.25 | 11.49 | |
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山销售分公司 | 6.25 | 9.91 | |
4 | 重庆市辐射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4.90 | 7.77 | |
5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青浦供电公司 | 4.76 | 7.54 | |
合计 | 32.15 | 50.96 | ||
2017年末 | 1 | 诺迪安 | 72.37 | 55.41 |
2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 | 9.12 | 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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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3 | 成都巴迪品牌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5.90 | 4.52 | |
4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青浦供电公司 | 5.14 | 3.94 | |
5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 | 5.20 | 3.98 | |
合计 | 97.72 | 74.83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257.23 | 245.36 | 257.75 |
合计 | 257.23 | 245.36 | 257.75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1年以内 | 179.12 | 180.40 | 189.50 |
1至2年 | 18.52 | 4.84 | 10.01 |
2至3年 | 2.00 | 2.78 | 53.83 |
3至4年 | 0.26 | 53.33 | 0.47 |
4至5年 | 53.33 | - | 1.03 |
5年以上 | 4.41 | 4.41 | 3.41 |
合计 | 257.65 | 245.77 | 258.24 |
项目 | 账面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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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5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往来款 | 15.87 | 1.00 | 0.76 |
押金及保证金 | 103.68 | 120.32 | 107.74 |
备用金 | 10.38 | 7.42 | 18.39 |
代付个人社保 | 127.72 | 117.03 | 131.35 |
关联方借款 | - | - | - |
合计 | 257.65 | 245.77 | 258.24 |
种类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账龄组合 | 0.41 | 0.41 | 0.00 | 0.41 | 0.41 | 0.00 | 0.58 | 0.50 | 0.08 |
非账龄组合 | 257.23 | - | 257.23 | 245.36 | - | 245.36 | 257.66 | - | 257.66 |
合计 | 257.65 | 0.41 | 257.23 | 245.77 | 0.41 | 245.36 | 258.24 | 0.50 | 257.75 |
项目 | 金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总额的比例 | 性质 |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 53.33 | 20.70 | 保证金 |
嘉兴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 30.00 | 11.64 | 保证金 |
青岛市黄岛区胶南街道财政审计统计中心 | 15.73 | 6.11 | 往来款 |
镇江沃科机械传动有限公司 | 10.00 | 3.88 | 押金 |
汪平崽 | 1.50 | 0.58 | 备用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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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6
合计 | 110.56 | 42.91 | -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 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99 | - | 14.99 | 30.00 | - | 30.00 | 45.09 | - | 45.09 |
周转材料 | 32.66 | - | 32.66 | 30.46 | - | 30.46 | 19.83 | - | 19.83 |
合计 | 47.65 | - | 47.65 | 60.46 | - | 60.46 | 64.92 | - | 64.92 |
库龄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1年以内 | 47.65 | 59.09 | 45.37 |
1-2年 | 0.00 | 0.00 | 14.04 |
2年以上 | 0.00 | 1.37 | 5.51 |
合计 | 47.65 | 60.46 | 64.92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1,091.78 | 1,006.07 | 1,072.54 |
预缴所得税 | 474.56 | 421.71 | 45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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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7
合计 | 1,566.34 | 1,427.78 | 1,530.98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投资性房地产 | 3,371.46 | 5.17% | 3,505.93 | 5.49% | 3,635.04 | 5.52% |
固定资产 | 57,911.34 | 88.85% | 56,526.78 | 88.52% | 58,275.53 | 88.55% |
在建工程 | 890.16 | 1.37% | 758.10 | 1.19% | 758.10 | 1.15% |
无形资产 | 2,733.82 | 4.19% | 2,786.26 | 4.36% | 2,848.34 | 4.33% |
长期待摊费用 | 54.52 | 0.08% | 49.93 | 0.08% | 12.69 | 0.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6.42 | 0.33% | 231.91 | 0.36% | 279.89 | 0.43% |
合计 | 65,177.71 | 100.00% | 63,858.91 | 100.00% | 65,809.58 | 100.00% |
资产名称 | 房产性质 | 房屋状况 | 产权期限(年) | 折旧年限(年) |
3#厂房 | 房屋建筑物 | 在租 | 50 | 30 |
4#厂房 | 房屋建筑物 | 在租 | 50 | 30 |
2#宿舍楼 | 房屋建筑物 | 在租 | 50 | 30 |
下步庙28栋603房 | 房屋建筑物 | 在租 | 50 | 30 |
下步庙28栋804房 | 房屋建筑物 | 在租 | 5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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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房地产月度摊销额=投资性房地产原值/预计使用月份,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的摊销全部列入其他业务支出。
公司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为20.00-35.00年,公司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具体状态,参照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政策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摊销年限,具有合理性。截至2019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均用于出租,不存在闲置的情况,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情况良好,不存在减值的迹象。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及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一、固定资产原值 | 115,376.98 | 107,674.12 | 103,337.46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26,829.51 | 26,573.71 | 26,550.64 |
钴源 | 74,975.36 | 67,621.30 | 63,389.00 |
机器设备 | 11,694.42 | 11,516.11 | 11,500.70 |
运输设备 | 921.22 | 999.90 | 975.63 |
电子设备 | 296.71 | 296.96 | 269.81 |
办公设备 | 570.16 | 560.68 | 547.47 |
其他 | 89.60 | 105.46 | 104.20 |
二、累计折旧 | 57,465.64 | 51,147.34 | 45,061.93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7,746.17 | 6,829.38 | 5,942.30 |
钴源 | 42,823.14 | 38,163.96 | 33,803.71 |
机器设备 | 5,567.30 | 4,883.10 | 4,203.15 |
运输设备 | 586.37 | 571.46 | 497.92 |
电子设备 | 241.41 | 222.65 | 170.42 |
办公设备 | 435.20 | 414.88 | 392.56 |
其他 | 66.06 | 61.90 | 51.87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 | - | - |
钴源 | - | - | - |
机器设备 | - | - | - |
运输设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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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 | - | - | - |
办公设备 | - | - | - |
其他 | - | - | - |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57,911.34 | 56,526.78 | 58,275.53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19,083.34 | 19,744.33 | 20,608.34 |
钴源 | 32,152.22 | 29,457.34 | 29,585.29 |
机器设备 | 6,127.13 | 6,633.00 | 7,297.55 |
运输设备 | 334.85 | 428.44 | 477.71 |
电子设备 | 55.30 | 74.31 | 99.39 |
办公设备 | 134.96 | 145.81 | 154.91 |
其他 | 23.54 | 43.56 | 52.34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钴源资产净值(万元) | 32,152.22 | 29,457.34 | 29,585.29 |
年末钴源活度(万居里) | 2,337 | 2,167 | 2,147 |
单位钴源活度价值(元/居里) | 13.76 | 13.59 | 13.78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年均钴源活度(万居里) | 2,302 | 2,211 | 2,051 |
辐照技术服务收入(万元) | 22,691.68 | 21,531.43 | 19,273.67 |
单位钴源活度收入(元/居里) | 9.86 | 9.74 | 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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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0
定且略有上升。公司单位钴源收入上升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市场开发取得了较好效果,辐照服务订单量、钴源升源率上升,产生规模效应,钴源的使用效率有所提升。报告期内,发行人辐照资源量变化与经营业绩情况匹配。
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从同行业情况来看,根据同方辐照2017年8月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其当时的实际装源总活度为94万居里,同方辐照2017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022.89万元,每居里收入为10.88元/居里,与发行人较为接近。
(3)在建工程
①报告期内,公司的在建工程主要有4个,分别为:
A、重庆辐照装置项目:2017年初该项目账面余额为2,977.52万元。2017年度本项目已完成并结转固定资产。
B、电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截至2019年末,该项目账面余额为758.10万元,主要为投入的土地款、环评、咨询等费用,其中土地款金额为731.03万元。
C、青岛二期辐照厂房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度启动,截至2019年末已实际投入15.06万元。
D、中金健康(嘉兴)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度启动,截至2019年末已实际投入117.00万元。
②电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期较长的具体情况
电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是由中金新能源(镇江)有限公司于镇江新区(丁卯秀山路以南、恒通路以西)地块所承担建设的项目,用于建设电子束健康服务项目装置。项目总投资10,000.00万元,项目资金为自筹。由于该项目实施地距居民住所较近,部分居民因对电子束消毒灭菌认识不足,担心项目可能影响居住环境,故该项目目前尚未开工,故该项目尚未达到转固条件。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在建工程余额为758.10万元,主要为从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取得的一块17,207.00平方米的土地,项目已取得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的立项和环评批复等审批手续,未发生减值,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受外部条件影响,该项目尚未开工,项目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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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1
与建设支出相匹配,暂未达到转固条件,该项目对应的在建工程金额主要是土地购置价款,未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1、原值合计 | 3,492.75 | 3,469.03 | 3,462.23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3,437.72 | 3,437.72 | 3,437.72 |
软件及其他 | 55.03 | 31.31 | 24.52 |
2、累计摊销合计 | 758.93 | 682.77 | 613.90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728.29 | 660.14 | 591.97 |
软件及其他 | 30.64 | 22.63 | 21.93 |
3、减值准备合计 | - | - |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 | - |
软件及其他 | - | - | - |
4、账面价值合计 | 2,733.82 | 2,786.26 | 2,848.34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2,709.42 | 2,777.58 | 2,845.75 |
软件及其他 | 24.39 | 8.68 | 2.58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办公楼、宿舍楼、厂房等维修改造 | 49.85 | 30.81 | - |
其他 | 4.67 | 19.13 | 12.69 |
合计 | 54.52 | 49.93 | 1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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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2
①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69.06 | 26.87 | 193.95 | 30.64 | 200.57 | 31.4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171.19 | 175.68 | 1,286.81 | 193.02 | 1,415.01 | 212.25 |
固定资产 | 55.47 | 13.87 | 33.02 | 8.25 | 220.40 | 36.14 |
合计 | 1,395.71 | 216.42 | 1,513.78 | 231.91 | 1,835.97 | 279.89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9年 | 211.76 | 383.54 | 554.46 |
2020年 | 207.02 | 207.02 | 246.83 |
2021年 | 547.01 | 554.60 | 557.25 |
2022年 | 320.24 | 451.28 | 496.34 |
2023年 | - | - | - |
2024年 | 13.37 | - | - |
合计 | 1,299.39 | 1,596.44 | 1,854.88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3.89 | 12.87 | 9.98 |
存货周转率(次) | 203.07 | 175.52 | 13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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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3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1.51次、175.52次和203.07次,公司行业特点决定了存货金额较小,存货周转率较高。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比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存货周转率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存货周转率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存货周转率 | |
鸿仪四方 | 80.37 | - | 66.26 | - | 44.60 | - |
中核辐照 | 2.84 | - | 5.20 | - | 10.87 | - |
同方辐照 | 8.95 | - | 10.42 | - | 12.79 | - |
平均1注1 | 30.72 | - | 27.29 | - | 22.76 | - |
蓝孚高能 | 0.74 | 0.38 | 0.50 | 0.19 | 1.86 | 0.38 |
中国同辐 | 1.94 | 2.93 | 1.89 | 3.11 | 1.84 | 3.21 |
平均2注2 | 18.97 | 1.66 | 16.85 | 1.65 | 14.39 | 1.79 |
中金辐照 | 13.89 | 203.07 | 12.87 | 175.52 | 9.98 | 13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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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4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负债 | 7,325.94 | 55.27% | 8,992.13 | 63.61% | 13,311.24 | 69.98% |
非流动负债 | 5,927.87 | 44.73% | 5,145.04 | 36.39% | 5,709.22 | 30.02% |
合计 | 13,253.81 | 100.00% | 14,137.17 | 100.00% | 19,020.46 | 100.00%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短期借款 | 5,000.00 | 68.25 | 6,000.00 | 66.72 | 9,000.00 | 67.61 |
应付账款 | 409.30 | 5.59 | 586.51 | 6.52 | 519.35 | 3.90 |
预收款项 | 91.76 | 1.25 | 83.38 | 0.93 | 68.64 | 0.52 |
应付职工薪酬 | 1,223.73 | 16.70 | 1,686.79 | 18.76 | 1,359.76 | 10.22 |
应交税费 | 367.50 | 5.02 | 467.87 | 5.20 | 511.29 | 3.84 |
其他应付款 | 233.65 | 3.19 | 167.59 | 1.86 | 852.20 | 6.4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1,000.00 | 7.51 |
合计 | 7,325.94 | 100.00 | 8,992.13 | 100.00 | 13,311.24 | 100.00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信用借款 | 5,000.00 | 6,000.00 | 9,000.00 |
合计 | 5,000.00 | 6,000.00 | 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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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5
借款主要是向银行的借款,具体如下:
借款人 | 贷款人 | 借款金额(万元) | 借款期限 | 利率 |
中金辐照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5,000.00 | 2019/09/27- 2020/09/26 | 4.35%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60.85 | 2.61 | 408.06 | 69.57 | 287.83 | 55.42 |
1至2年(含2年) | 2.33 | 0.02 | 4.50 | 0.77 | 215.69 | 41.53 |
2至3年(含3年) | 2.91 | 0.03 | 166.97 | 28.47 | 1.09 | 0.21 |
3年以上 | 143.20 | 1.43 | 6.97 | 1.19 | 14.74 | 2.84 |
合计 | 409.30 | 4.09 | 586.51 | 100.00 | 519.35 | 100.00 |
日期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2019-12-31 | 北京三强核力辐射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29.50 | 尚未结算 |
上海感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85 | 尚未结算 | |
合计 | 135.35 | ||
2018-12-31 | 北京三强核力辐射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39.50 | 尚未结算 |
中国黄金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7.48 | 尚未结算 | |
上海感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85 | 尚未结算 | |
合计 | 152.83 | ||
2017-12-31 | 北京三强核力辐射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39.50 | 尚未结算 |
中国黄金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43.67 | 尚未结算 | |
上海感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85 | 尚未结算 | |
合计 | 189.02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26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1年以内(含1年) | 84.84 | 82.80 | 60.36 |
1年以上 | 6.92 | 0.57 | 8.27 |
合计 | 91.76 | 83.38 | 68.64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一、短期薪酬 | 1,125.08 | 1,398.02 | 1,353.50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53.22 | 1,249.32 | 1,244.11 |
2、职工福利费 | - | - | - |
3、社会保险费 | 2.24 | 3.71 | 3.27 |
4、住房公积金 | 3.02 | 3.00 | 3.97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66.59 | 141.99 | 102.1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8.65 | 288.77 | 6.27 |
1、基本养老保险 | 3.64 | 6.65 | 6.06 |
2、失业保险费 | 0.07 | 0.17 | 0.21 |
3、企业年金缴费 | 94.94 | 281.94 | - |
合计 | 1,223.73 | 1,686.79 | 1,359.76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增值税 | 72.63 | 250.48 | 184.26 |
营业税 | 22.07 | 22.07 | 22.07 |
企业所得税 | 207.87 | 54.66 | 2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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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7
个人所得税 | 7.69 | 89.34 | 25.73 |
城建税 | 12.10 | 17.19 | 12.27 |
房产税 | 6.22 | 12.10 | 29.63 |
教育费附加 | 27.69 | 13.10 | 11.06 |
土地使用税 | 6.45 | 6.15 | 12.21 |
其他 | 4.76 | 2.77 | 1.74 |
合计 | 367.50 | 467.87 | 511.29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应付利息 | - | - | 96.19 |
其他应付款 | 233.65 | 167.59 | 756.01 |
合计 | 233.65 | 167.59 | 852.20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保证金及押金 | 206.98 | 122.93 | 112.11 |
资金拆借及往来款项 | - | 13.38 | 600.68 |
代收款项 | 3.73 | 0.96 | 3.02 |
其他 | 22.94 | 30.32 | 40.20 |
合计 | 233.65 | 167.59 | 756.01 |
日期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2019-12-31 | 深圳市数博环球电子有限公司 | 76.73 | 押金 |
深圳艾运高进出口有限公司 | 12.80 | 押金 | |
合计 | 89.53 | ||
2018-12-31 | 深圳市数博环球电子有限公司 | 76.73 | 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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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8
深圳艾运高进出口有限公司 | 18.80 | 押金 |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12.08 | 往来款项 | |
合计 | 107.60 | ||
2017-12-31 | 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 | 574.41 | 往来款项 |
合计 | 574.41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长期应付款 | 1,630.17 | 27.50 | 1,468.32 | 28.54 | 2,618.63 | 45.87 |
预计负债 | 3,155.73 | 53.24 | 2,813.40 | 54.68 | 2,486.43 | 43.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50.26 | 10.97 | 567.18 | 11.02 | 517.49 | 9.06 |
递延收益 | 491.71 | 8.29 | 296.13 | 5.76 | 86.67 | 1.52 |
合计 | 5,927.87 | 100.00 | 5,145.04 | 100.00 | 5,709.22 | 100.00 |
单位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分期付款购买钴源款 | 1,630.17 | 1,468.32 | 2,618.63 |
合计 | 1,630.17 | 1,468.32 | 2,618.63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弃置费用 | 3,155.73 | 2,813.40 | 2,486.43 |
合计 | 3,155.73 | 2,813.40 | 2,48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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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9
弃置费用现值=弃置费用终值采用20年期限按折现率(一般采用5%)折现。每批钴源的弃置费用终值=钴源棒弃置费用+源罐费用+国际人工及运费+国内运费=(钴源数量*钴源棒弃置单价)+(所需源罐数量*每个源罐费用)+(钴源数量*国际人工及运费综合单价)+(钴源数量*国内运费单价)。
其中:国际人工及运费综合单价=国外人工费用单价+国外运费及其他费用单价。而人工费用单价=8小时工作费+出差补助+加班费+差旅费。
②公司购买的每批钴源的预计弃置费用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 计算过程 |
钴源棒数量 | N根 |
钴源棒弃置费用A | A=N根*源棒弃置费用单价5,106.68元 其中源棒弃置费用单价5,106.68元使用公司与诺迪安(加拿大)有限公司签订的钴60长期供货合同中最后一年的标准并考虑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的单价 |
源罐处置费用B | B=弃置N根源棒需要的源罐合计M罐*源罐费用单价36,434.24元;其中源罐费用单价36,434.24元使用公司与诺迪安(加拿大)有限公司签订的钴60长期供货合同中最后一年的标准并考虑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的单价 |
人工及运费合计C | 人工及运费=国际人工及运费+国内运费。其中国际人工及运费=国际人工及运费单价2,556.15 元*钴源数量N根,国内人工及运费=国内人工及运费单价2,823.19元*钴源数量N根 国际人工及运费单价、国内人工及运费单价参考公司历史实际弃置发生的国际人工及运费、国内人工及运费 |
弃置费用终值D | D=A+B+C |
弃置费用现值E | E=D按5%折现率按20年折现的现值。弃置费用现值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现值与终值之间的差额按年确认为利息费用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政府补助 | 491.71 | 296.13 | 86.67 |
合计 | 491.71 | 296.13 | 86.67 |
项目 | 2016-12-31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2017-12-31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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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
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90.00 | - | 3.33 | 86.67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90.00 | - | 3.33 | 86.67 | - |
项目 | 2017-12-31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2018-12-31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86.67 | - | 3.33 | 83.33 | 与资产相关 |
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 | 224.00 | 11.20 | 212.80 | - |
合计 | 86.67 | 224.00 | 14.53 | 296.13 | - |
项目 | 2018-12-31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2019-12-31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83.33 | - | 3.33 | 80.00 | 与资产相关 |
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212.80 | - | 11.20 | 201.60 | 与资产相关 |
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 - | 18.56 | 0.37 | 18.19 | 与资产相关 |
配套费返还 | - | 165.26 | 5.05 | 160.21 | 与资产相关 |
高效自动化辐照装置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与示范 | - | 50.00 | 28.29 | 21.71 | 与资产相关 |
九尺板鸭绿色保藏技术研究项目经费 | - | 10.00 | - | 10.00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296.13 | 243.82 | 48.24 | 491.71 | -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 | 4,335.04 | 650.26 | 3,781.23 | 567.18 | 3,449.94 | 517.49 |
合计 | 4,335.04 | 650.26 | 3,781.23 | 567.18 | 3,449.94 | 51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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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1
指标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2017-12-31/ 2017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1.46 | 1.33 | 0.61 |
速动比率(倍) | 1.46 | 1.32 | 0.61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4.64% | 9.38% | 15.43%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17.46% | 18.65% | 25.71%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3,957.97 | 13,233.28 | 11,810.70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7.31 | 9.33 | 5.63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流动比率 | 速动比率 | 流动比率 | 速动比率 | 流动比率 | 速动比率 | |
鸿仪四方 | 2.80 | 2.80 | 0.95 | 0.95 | 0.49 | 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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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2
中核辐照 | 0.85 | 0.85 | 1.29 | 1.29 | 1.91 | 1.91 |
蓝孚高能 | 3.54 | 2.48 | 3.53 | 2.45 | 4.47 | 2.74 |
中国同辐 | 1.93 | 1.77 | 2.21 | 2.06 | 1.81 | 1.67 |
平均1(注1) | 2.28 | 1.98 | 2.00 | 1.69 | 2.17 | 1.70 |
同方辐照 | 37.99 | 37.82 | 12.39 | 12.39 | 0.72 | 0.72 |
平均2(注2) | 9.42 | 9.14 | 4.07 | 3.83 | 1.88 | 1.51 |
中金辐照 | 1.46 | 1.46 | 1.33 | 1.32 | 0.61 | 0.61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33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2019年底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向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全体在册股东以每股
0.30元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红,总计分红5,940.04万元。
2、子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稳定性
公司为控股型母公司,主要行使战略、管理和投资中心等总部职能并承担相应费用,利润主要来源于子公司。根据《公司法》及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对于股东或股东会表决机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作为控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层面的股东,可以通过合法行使其表决权,确保控股子公司相关利润分配方案获得通过,充分保障本公司可分配利润来源及其稳定性。公司已就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作出《关于子公司利润分配的承诺》,承诺内容具体详见“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之“(二)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三)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现金流入小计 | 27,833.59 | 28,164.37 | 23,711.16 |
现金流出小计 | 15,243.62 | 13,446.38 | 11,071.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2,589.97 | 14,718.00 | 12,639.8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现金流入小计 | 353.32 | 546.05 | 370.21 |
现金流出小计 | 8,904.22 | 6,911.78 | 10,784.9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8,550.90 | -6,365.73 | -10,414.7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现金流入小计 | 6,000.00 | 11,425.44 | 11,820.00 |
现金流出小计 | 12,509.06 | 15,037.55 | 15,155.07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6,509.06 | -3,612.11 | -3,335.0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06 | -5.05 | 5.0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73.06 | 4,735.10 | -1,104.92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3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672.75 | 3,937.65 | 5,042.5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99.69 | 8,672.75 | 3,937.65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净利润 | 5,970.86 | 5,353.85 | 3,813.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2,589.97 | 14,718.00 | 12,639.88 |
差异 | -6,619.11 | -9,364.15 | -8,826.29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35
净利润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净利润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净利润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
鸿仪四方 | 1,345.74 | 2,584.53 | 1,480.66 | 2,676.63 | 1,302.43 | 2,847.24 |
中核辐照 | 5.14 | 171.66 | 254.07 | 644.94 | 180.48 | 95.16 |
蓝孚高能 | -3,120.39 | -2,036.66 | -2,437.58 | -2,813.41 | 934.95 | -2,846.03 |
中国同辐 | 32,903.00 | 60,189.10 | 32,295.10 | 57,771.00 | 27,145.40 | 42,976.00 |
同方辐照 | 296.83 | 633.43 | 200.81 | 1,451.44 | 129.92 | 585.04 |
项目名称 | 2019年度投入金额 | 2018年度投入金额 | 2017年度投入金额 |
重庆辐照装置项目 | - | - | 110.06 |
电子束健康服务中心项目 | - | - | 754.10 |
青岛二期辐照厂房 | 15.06 | - | - |
中金健康(嘉兴)项目 | 117.00 | ||
合计 | 132.06 | - | 86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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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6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支出;(2)报告期内尚未完成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在未来会继续进行投资。
(五)发行人的流动性风险及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具体措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良好,公司不存在影响现金流量的重要事件或承诺事项,发行人的流动性没有产生重大变化或风险趋势。
公司始终坚持实施并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通过资金平衡管理,监控整体资金流动性,尽可能控制流动性风险,并在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短期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不断投入带来的长期资金需求等方面实现良性循环。
(六)发行人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的风险因素
发行人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募投项目风险等,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是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综上,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期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37
(三)抵押担保事项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抵押担保的情况。
(四)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十二、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发行人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1-1-338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与使用安排
经公司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6,600.05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备案情况 | 环评情况 |
钴源采购项目 | 35,400.00 | 35,4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 | 2,600.00 | 2,600.00 | 2019-370211-50-03-000028 | 青环辐审[2019]63号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48,000.00 | 48,000.00 | - | - |
1-1-339
已具有实施项目的能力,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实施背景和市场前景,有利于保持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扩大业务规模。本次募投项目是建立在公司现有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基础上,并结合行业发展及竞争对手的情况等因素所确定的。通过上述项目的实施,公司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辐照手段进一步扩展,辐照产品类型进一步拓宽,有助于公司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提升国际市场影响力,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经营战略进行的规划,具体关系如下:
项目名称 | 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的关系 | 项目涉及的核心技术 |
钴源采购项目 | 维持并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服务能力 | 辐照装置的应用技术、辐照自控系统与信息化技术、产品灭菌的开发和控制技术 |
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 | 丰富公司辐照技术服务手段,扩大主营业务规模 | |
补充流动资金 | 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规模扩张的需要 | -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 | 占投资的比例 |
1 | 青岛分公司钴源采购 | 3,394 | 9.59% |
2 | 深圳金鹏源钴源采购 | 7,127 | 20.13% |
1-1-340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 | 占投资的比例 |
3 | 上海金鹏源钴源采购 | 8,848 | 24.99% |
4 | 天津金鹏源钴源采购 | 6,065 | 17.13% |
5 | 成都辐照钴源采购 | 3,010 | 8.50% |
6 | 武汉辐照钴源采购 | 3,748 | 10.59% |
7 | 重庆辐照钴源采购 | 3,208 | 9.06% |
合计 | 35,400 | 100.00% |
1-1-341
3、项目的可行性
本项目通过采购钴源以维持或扩大辐照技术服务规模,辐照技术服务具有绿色、低碳、环保的特点,根据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辐照技术服务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之“六、核能”中的“6、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本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全球范围内钴-60放射源的供应商主要有诺迪安、JSC Isotope和中核同兴等。一般情况下,公司采取与战略性供应商签订中长期合同的方式来保障公司钴源供给,出于钴源品质、售后服务、价格等方面的综合考虑,报告期内,公司向诺迪安、中核同兴采购钴源,累计采购钴源约1,300万居里。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与中核同兴签订了未来几年的钴源供应合同;公司与诺迪安签订的覆盖2014年11月至2019年10月钴源供应合同已于2019年10月底到期,诺迪安向公司供应钴源已超过十年,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未来几年的钴源供应合同正处于商业谈判阶段。
4、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将为青岛分公司、深圳金鹏源、上海金鹏源、天津金鹏源、成都辐照、武汉辐照和重庆辐照2020年至2023年提供钴源采购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通过委托贷款、增资或其他方式为各主体提供项目实施资金,钴源采购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万居里
主体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总采购量 |
青岛分公司 | 40 | 40 | 60 | 40 | 180 |
深圳金鹏源 | 100 | 100 | 100 | 80 | 380 |
上海金鹏源 | 120 | 120 | 100 | 130 | 470 |
天津金鹏源 | 60 | 80 | 80 | 100 | 320 |
成都辐照 | 40 | 40 | 40 | 40 | 160 |
武汉辐照 | 60 | 40 | 60 | 40 | 200 |
重庆辐照 | 40 | 40 | 40 | 50 | 170 |
合计 | 460 | 460 | 480 | 480 | 1,880 |
1-1-342
辐照、武汉辐照和重庆辐照的现有辐照装置中补充钴源,上述主体均已取得生态环境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现有相关设施能够满足其日常经营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
根据公司与中核同兴签署的长期供货协议,由中核同兴负责将钴源运输至公司各座辐照装置,根据公司与诺迪安签署的长期供货协议(原协议已到期,续期正处于商务谈判阶段),由诺迪安负责将钴源运输至上海港。公司的放射源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已取得国家核安全局的批复,可委托具有相关放射性物品运输资质的承运人将钴源从上海港运输至公司各座辐照装置。
上述主体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规定,在实施钴源采购前,向生态环境部或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在完成钴源安装后,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二)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1)项目实施方式
本项目由青岛分公司具体实施。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拟投资2,600万元,建设辐照厂房并购置一台电子加速器以扩充青岛分公司的产能,满足青岛及周边地区辐照市场需求的增长。该项目利用行业领先的电子直线加速器,以医疗保健用品、宠物食品、调味料、药品及高分子材料等为主要服务对象,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1 | 土建及安装 | 660.00 | 25.38% |
2 |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 1,940.00 | 74.62% |
合计 | 2,6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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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设立以来变化情况”之“(四)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4)主要设备选择情况
本项目计划建设一台电子加速器,其装置的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特点 |
1 | 装置型号 | 10MeV/20kW |
2 | 生产能力 | 年生产时间最大可达6960小时 |
3 | 工艺路线 | 可自动换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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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束辐照技术的应用起源于1952年查尔斯对聚乙烯的辐照交联,至今已有60多年的历史。与γ射线相比,电子束辐照技术的穿透性较弱,对适用的产品材质和尺寸有特殊要求,但其具有开关方便、安全性好的优点。近年来,电子加速器技术应用已趋于成熟,电子束辐照技术在能源、交通、环保、卫生等领域,已成为许多产业领域材料改良的基础技术,同时在医疗器械的杀菌、食品消毒防腐、环境保护等领域也呈现了快速发展,能够满足大多数类产品的辐照要求。
4、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共12个月,主要分为前期工作、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阶段。
5、项目备案情况
2019年9月30日,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向青岛分公司出具了项目备案证明(文号:2019-370211-50-03-000028),同意本项目备案。
6、项目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
2019年11月13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向青岛分公司出具了环评批复(文号:青环辐审[2019]63号),同意本项目建设。
青岛分公司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噪声、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等,相关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1)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设备在选型时,均选用低噪音设备;对风机噪声的防治,拟采取建设密闭风机房,将风机置于风机房内。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沉砂、过滤等污水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由当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④辐射防护措施
本项目主要采用安全联锁和屏蔽墙的措施对开机后的电子束辐照安全进行防护,混凝土屏蔽墙体由有资质单位施工,连续浇筑、夯(捣)实、不留任何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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隙;电子束装置运行时通过安全联锁系统有效防止人员误入造成照射伤害。
本项目安全支出和环保投入主要为安全联锁系统、屏蔽墙等辐射防护措施,约为319万元,投入资金来源于本次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
7、主要能源及动力供应
本项目所需主要燃料及动力为电力,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供电公司统一供应。
8、项目选址及土地情况
项目选址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办泰发路1728号,计划除利用青岛分公司现有土地(权证号:南国用(2011)第G122602号)外,还涉及新增1.43亩土地,该新增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鲁(2020)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88114号)。
9、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为1,313万元,投资回收期为6.95年(税后,含1年建设期),年均投资收益率为7.30%,税后内部报酬率为10.67%,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10、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勘察设计等工作正在开展中。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自身经营特点、财务状况以及业务发展规划等,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项目必要性和管理运营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2019年度营业收入相较于2017年度上升了18.54%,在营业收入不断增长的同时,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保持增长态势,导致营运资金需求量相应增加。因此,公司需补充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同时,公司未来计划不断拓展完善业务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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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拟采用自建与并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扩张,将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予以支持。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实施使用计划和具体实施。
三、未来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的战略规划
公司坚持“以辐照技术服务为主,多种技术手段并举,相关多元化产业延伸”的战略发展思想,致力将公司建设成为管理科学、技术领先、服务一流的国际化灭菌连锁企业。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向国际先进同行业公司学习,通过对辐照技术服务过程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全面管控,以及不断完善客户关系管理制度、与客户共同探讨研究问题、增加客户延伸服务等措施,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扩大辐照覆盖区域,通过不断的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积极拓宽消毒灭菌技术手段,力争在消毒灭菌领域,成为国内市场的领导者和国际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及未来拟采取的措施
1、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提升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辐照技术与传统制造业的融合,实现下游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拓展,新增90余种辐照产品类型;同时,公司通过建立创新市场营销体系,推行板块内企业异地开发市场,各子、分公司在区域市场内开展紧密合作,进一步实现了客户资源共享调配,客户质量和经营业绩实现了稳步提升。
(2)加快发展建设步伐,优化产业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进行市场调研,进一步加大了规划开发力度。公司已在浙江嘉兴设立子公司,拟新建辐照装置提升服务能力和市场覆盖范围;同时,公司将青岛分公司扩建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作为本次募投项目,通过运营和推广电子加速器辐照技术,以实现公司现有辐照技术手段的丰富和拓展,从而进一步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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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产业布局。
(3)聚焦科技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科技创新,重视自主知识产权,新增较多专利、软件著作权,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编写工作,并在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三十周年报告会及成果展上做了专题报告,与行业内主要企业积极进行了学术交流。同时,为进一步保证公司研发团队的稳定性,公司在薪酬激励、股权激励等方面向技术研发人员倾斜,有效的提升了技术研发人员的团队凝聚力和归属感,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未来拟采取的措施
(1)技术开发和产业布局
公司将紧密围绕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在技术开发上,公司将通过科技创新和辐照技术新应用领域的市场推广等工作,继续以领先的核心技术和行业标准抢占技术制高点;在产业布局上,公司将加大市场调研及开发力度,为新建项目区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减少投资风险,对在建项目按照“建设不完,优化不止”的理念,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搞好协调配合,加大监督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力度,力争早投产、早见效。通过进一步优化γ射线辐照技术服务的市场布局、积极运用及推广电子加速器技术手段、引入并发展X射线技术手段、全面实现对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由点到面的突破等系列手段,公司将全面拓宽市场发展空间,有效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
(2)市场营销
公司将继续深耕国内市场,适应客户采购模式变化和行业竞争特点,继续强化对现有客户资源的掌控,同时积极拓展新客户,拓展辐照技术的新应用领域,以促进国内市场销售额持续上升。通过落实全员营销,公司将做到从上到下有指标,人人身上有担子,通过加强内部沟通,进一步统一协调全国市场,发挥连锁经营模式,形成全国市场一盘棋的态势;同时,公司将加强企业形象和品牌宣传力度,扩大市场影响力,巩固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3)科技研发和科技创新
公司将继续加大科技研发的投入和创新力度,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持续保持自身研发水平的领先性和研发方向的前瞻性。通过强化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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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员工创新精神,不断优化工艺流程,坚持小改小革,提高设备利用率,充分利用科技服务平台,倡导创新引领,组织专利申请,收集与辐照技术应用相关的国内外标准、法规和技术文件,进一步完善辐照技术标准体系,建立符合公司运作特点的辐照服务标准化支持体系,全面提高核心竞争力。
(4)人力资源发展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包括招聘、薪资管理、考核评价、员工培训、激励等制度,积极构建“学习型组织”,加大完善市场考核办法力度,持续调动全员参与市场开发的积极性,大力改善用工环境及福利待遇,加大培训力度,打造专业的辐照人才队伍,加强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薪酬福利、员工关怀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业绩为主导的对各权属公司的绩效考核方案,激励并留住核心人才,通过创造性地发挥绩效考核的引导作用和评先争优的激励作用,不断超越过去、激发自我,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
(5)再融资和收购兼并
公司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在辐照技术服务行业内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机会和投资方向,并大力拓展融资渠道,合理选择通过发行新股、债券等形式筹集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按照自身发展战略要求,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在条件成熟时,经详细论证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收购兼并计划,以扩张公司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实现快速稳健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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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市后施行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已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信息披露流程如下: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时,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公司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公司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在公告的同时置备于公司住所地,供社会公众查阅。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建立情况
发行人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董事会事务部,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其主要联系方式为:
董事会秘书:杨先刚
联系电话:0755-25177083
公司网站:www.zjfzgroup.com
电子邮箱:ir@zjfzgroup.com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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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在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从而达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目标。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当年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增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增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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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应当进行适当比例的现金分红。
(二)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上市后前三年(含上市当年)的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
在严格遵循《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规则的基础上,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应能充分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股东价值长期最大化以及投资者当期取得合理回报三方面需求。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回报并兼顾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每年根据当期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近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经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意见,确定公司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形式
在确保足额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在公司实现盈利且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网站投资者交流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实地接待、邀请参会等方式),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1)现金分红
①现金分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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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B、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C、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D、无董事会认为不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况。
②现金分红比例:
A、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合并口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该三年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合并口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B、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③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拟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2)股利分配
①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②股票股利的发放条件: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考虑现金分红优先及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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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2)董事会在审议并形成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如需调整分红方案,应重新履行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预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5、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监督约束机制
(1)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2)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或现金分红比例低于本制度规定的,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3)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①是否符合本制度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③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⑤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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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4)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确有必要对经本制度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的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意见。
(6)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内容调整或变更事宜时,应安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须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对于股东或股东会表决机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作为控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层面的股东,可以通过合法行使其表决权,确保控股子公司相关利润分配方案获得通过,充分保障本公司可分配利润来源。
为保证发行人未来的利润分配能力,发行人就其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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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关于子公司利润分配的承诺》:“本公司承诺,将促使各级子公司根据股东的需求,及时向上分配利润,以确保发行人有能力实施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行人作为控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层面的股东,可以通过合法行使其表决权,确保控股子公司相关利润分配方案获得通过。若未来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发行人将及时对相关子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以确保发行人有能力实施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以上利润分配机制合法合规,且能保证有效运行。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新的股利分配政策增加了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现金分红的比例要求、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以及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等约定。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2020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累积投票制度、网络投票等投票机制,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事项的权利。
(一)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及《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监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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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各候选人在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前提下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或监事)。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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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减持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公司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2)股东减持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
限售期限届满后2年内,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30%,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发行人上市后本公司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取得的发行人股份,不受上述有关减持价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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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公司减持时,应当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发行人股份:(1)本公司或者发行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公司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公司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公司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本公司承诺并促使受让方承诺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应履行的披露义务及减持数量等相关规定。
如本公司在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2、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共青城鑫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鑫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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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公司/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公司/企业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2)股东减持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企业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
限售期限届满后2年内,本公司/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公司/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30%,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发行人上市后本公司/企业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取得的发行人股份,不受上述有关减持价格的限制。
本公司/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公司/企业减持时,应当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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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企业不减持发行人股份:(1)本公司/企业或者发行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公司/企业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企业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公司/企业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公司/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本公司/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本公司承诺并促使受让方承诺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应履行的披露义务及减持数量等相关规定。
如本公司/企业在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若本公司/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3、其他股东杭州中证大道嘉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英琦汇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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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公司(企业)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郑强国、张冬波、陈强、汤清松、于梅、白永胜、杨先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金辐照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金辐照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金辐照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任职中金辐照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中金辐照股份总数的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金辐照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金辐照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金辐照股份。
本人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发行人股票,或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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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公司股票任意连续1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截至最近一期末的每股净资产的120%时,公司应在自第11个交易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公司股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应当在第21个交易日起的30日内制定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3)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预案。在每一个自然年度,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触发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时,公司作为稳定股价的第一顺序责任人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份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③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数量最大限额为公司股本总额的1%;
B、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净额;
C、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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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增持
①当出现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控股股东将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允许的方式;
②控股股东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分红的20%;
③控股股东单次及连续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本项与上述②项发生冲突,以本项为准;
④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本项与上述②项发生冲突,以本项为准。
(3)董事(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当出现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董事(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
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金额的20%;
③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本项与上述②项发生冲突,以本项为准。
3、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
在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拟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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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承诺的内容、原因及后续处理等,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通过发行人及时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董事(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参考回购条件成就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若因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的 30 天内,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具体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对损失认定存在争议,将以司法机关最终出具的司法裁决认定的数额为准。
若因本公司提供虚假记载资料、误导性陈述或对相关信息进行刻意隐瞒等原因导致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为本公司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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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的,上述机构因此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上述机构损失。”
2、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定股份购回方案并予以公告,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本公司转让的股份,购回价格参考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督促发行人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发行人未能履行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代为履行上述义务。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的30天内,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具体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对损失认定存在争议,将以司法机关最终出具的司法裁决认定的数额为准。”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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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的30天内,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具体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对损失认定存在争议,将以司法机关最终出具的司法裁决认定的数额为准。如本人违反以上承诺,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人在发行人处应领取的薪酬或津贴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或无效。”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
“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被摊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扩大,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达产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短期内将会被摊薄。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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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加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同时,本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发行人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
“(1)科学分析现有业务运营状况,把握发展态势,合理管控主要风险公司将依托长期经营的市场经验、全方位的市场判断,通过科学决策,有效整合产业链,持续性地进行辐照技术研发、合理规划新品种新项目,积极拓展现有市场边界,从而分散或降低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2)提高日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通过建立更加便捷、高效、智能的信息化管理平台,降低公司的管理信息、业务信息等的搜集、汇总、处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4)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公司整体规模、产品优化并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详细规定了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的条件、利润分配的比例和期间间隔、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决策机制、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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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上市后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该三年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同时公司制定了《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涉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对控股股东应履行义务的规定,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公司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承诺中的各项内容。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中金辐照利益;
(2)对在中金辐照处任职期间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中金辐照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中金辐照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中金辐照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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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中的各项内容。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之“(二)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七)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及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内容详见本节之“六、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2、保荐机构出具的承诺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承诺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承诺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评估机构出具的承诺
“如因发行人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文件所引用的本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结论性意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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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公司对相关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认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或履行相关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公司违反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关于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应回购股票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等公开承诺事项的,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公司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承诺的内容、原因及后续处理等,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自愿接受社会监督,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督促公司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接受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理;
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补偿金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
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将变更承诺或提出新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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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通过发行人及时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将本公司违反本公司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发行人。
如因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补偿:
(1)将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补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公司在补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补偿,直至本公司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1-372
(1)通过发行人及时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将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发行人。
如因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或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及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对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进行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1-1-373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合同以及其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服务合同
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辐照合同,对辐照对象、质量标准、结算方式等内容作出了框架性约定。合同有效期内,主要客户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向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下达订单,实际辐照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交货期等以订单为准。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与主要客户(报告期内任一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在500万以上的客户)签订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服务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服务 主体 | 签订时间/ 合同期限 | 履行 情况 | 服务内容/ 合同标的 | 合同价款 | 收入确认时点 |
1 | 旭化成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 | 上海金鹏源 | 2016-07-27至2017-07-26,到期自动续约,每次续约一年 | 正在履行 | 医疗保健产品辐照灭菌 | 年度框架合同,未约定总价 | 与客户对账确认无误的时点 |
2 | 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金鹏源 | 2010-01-01至2010-12-31,到期自动续约,每次续约一年 | 正在履行 | 医疗保健产品辐照灭菌 | ||
3 | 苏州迈普医疗注塑有限公司 | 上海金鹏源 | 2019-05-07至2021-05-06 | 正在履行 | 医疗保健产品辐照灭菌 | ||
2013-06-17至2015-06-16,到期自动续约 | 履行完毕 | ||||||
4 | 康宁生命科学(吴江)有限公司 | 上海金鹏源 | 2020-03-01至2020-06-30 | 正在履行 | 医疗保健产品辐照灭菌 | ||
2019-11-24至2020-02-29 | 履行完毕 | ||||||
2018-11-24至2019-11-23 | |||||||
2017-11-24至2018-11-23 | |||||||
2016-11-24至2017-11-23 | |||||||
5 | 烟台爱丽思中宠食品有限公司 | 青岛分公司 | 2020-01-01至2020-12-31 | 正在履行 | 宠物食品辐照灭菌 | ||
2019-01-01至2019-12-31 | 履行完毕 | ||||||
2018-01-01至2018-12-31 | |||||||
2017-01-01至2017-12-31 | |||||||
6 | 东丽医疗科 | 青岛分 | 2020-01-01至2020-12-31 | 正在 | 医疗保健产 |
1-1-374
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履行 | 品辐照灭菌 | ||||
2019-01-01至2019-12-31 | 履行完毕 | ||||||
2018-01-01至2018-12-31 | |||||||
2017-07-01至2017-12-31 | |||||||
2017-01-01至2017-06-30 | |||||||
7 | 高利尔(天津)包装有限公司 | 天津金鹏源 | 2020-01-01至2021-12-31 | 正在履行 | 包装材料辐照灭菌 | ||
2018-09-01至2019-12-31 | 履行完毕 | ||||||
2018-01-01至2018-12-31 | |||||||
2016-12-26至2017-12-31 | |||||||
8 | 华润集团系列客户 | 深圳金鹏源 | 2019-12-27至2020-12-31 | 正在履行 | 医疗保健产品辐照灭菌 | ||
2019-01-01至2019-12-31 | 履行完毕 | ||||||
2018-01-01至2018-12-31 | |||||||
2017-01-01至2017-12-31 | |||||||
9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中金医疗 | 2019-01-01至2020-06-30 | 正在履行 | 医疗保健产品消毒灭菌 | 405万元 | 按月确认 |
2019-01-01至2019-12-31 | 履行完毕 | 810万元 | |||||
2018-01-01至2018-12-31 | 845万元 | ||||||
2017-01-01至2017-12-31 | 738万元 |
序号 | 采购方 | 供应商 | 合同期限 | 履行情况 | 标的物 | 合同价款 |
1 | 中金辐照 | 中核同兴 | 2018-09-28至2022-12-31 | 正在履行 | 钴-60 | 系框架合同,未约定总价 |
2 | 中金辐照 | 中核同兴 | 2013-05-20至2017-12-31 | 履行完毕 | 钴-60 | |
3 | 中金辐照 | 诺迪安 | 2014-11-01至2019-10-31 | 履行完毕 | 钴-60 |
1-1-375
截止本招股书签署日,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序号 | 采购方 | 供应商 | 合同名称 | 合同期限 | 标的物 |
1 | 青岛分公司 |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电子加速器成套设备采购合同 | 自2019-11-01生效,至质量保证期届满 | 电子加速器成套设备(含加速器主机系统、传输系统、控制系统等) |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借款金额(万元) | 履行期限注1 | 履行情况 | 利率 |
1 | 中金辐照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1,500.00注2 | 2020-05-28至2021-05-27 | 正在履行 | 3.70% |
2 | 中金辐照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5,000.00注2 | 2019-09-27至2020-09-26 | 正在履行 | 4.35% |
3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9-06-14至2019-11-11 | 履行完毕 | 4.35% |
4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8-10-24至2019-10-08 | 履行完毕 | 4.35% |
5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8-09-20至2019-04-22 | 履行完毕 | 4.35% |
6 | 天津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8-05-24至2019-05-08 | 履行完毕 | 4.35% |
7 | 中金辐照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8-05-24至2019-04-01 | 履行完毕 | 4.35% |
8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7-12-12至2018-09-04 | 履行完毕 | 4.35% |
9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8-08-17至2019-07-08 | 履行完毕 | 4.35% |
10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7-11-08至2018-10-09 | 履行完毕 | 4.35% |
11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7-08-15至2018-08-14 | 履行完毕 | 4.35% |
12 | 上海金鹏源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7-07-19至2018-07-18 | 履行完毕 | 4.35% |
1-1-376
13 | 中金辐照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000.00 | 2017-05-26至2018-05-25 | 履行完毕 | 4.35% |
14 | 中金辐照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7-05-09至2017-12-13 | 履行完毕 | 4.35% |
15 | 中金辐照 | 农行深圳罗湖支行 | 2,000.00 | 2016-12-15至2017-12-13 | 履行完毕 | 4.35% |
16 | 中金辐照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000.00 | 2016-06-01至2017-05-27 | 履行完毕 | 4.35% |
17 | 中金辐照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600.00 | 2016-05-12至2017-05-11 | 履行完毕 | 4.35% |
18 | 中金辐照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6-04-21至2017-04-19 | 履行完毕 | 4.35% |
19 | 天津金鹏源 | 华大实业 | 1,000.00注3 | 2015-09-06至2018-05-24 | 履行完毕 | 贷款基准利率 |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赁物 | 履行情况 | 租赁期限 |
1 | 中金医疗 | 镇江沃科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位于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正东村的厂房 | 正在履行 | 自租赁物交付之日起15年 |
2 | 数博环球 | 深圳金鹏源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2#宿舍 | 履行完毕 | 2015-10-01至2018-09-30 |
履行完毕 | 2018-10-01至2019-09-30 | ||||
正在履行 | 2019-10-01至2020-09-30 |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4#厂房1层 | 履行完毕 | 2016-06-05至2018-09-30 | |||
履行完毕 | 2018-10-01至2019-09-30 | ||||
正在履行 | 2019-10-01至2020-09-30 |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4号厂房2-3层 | 履行完毕 | 2015-10-01至2018-09-30 | |||
正在履行 | 2018-10-01至2020-09-30 | ||||
金鹏源辐照工业园3#厂房1-5层 | 履行完毕 | 2015-10-01至2018-09-30 | |||
正在履行 | 2018-10-01至2019-09-30 |
1-1-377
(五)土地出让合同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土地转让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 出让方 | 受让方 | 合同期限 | 履行情况 | 交易标的 | 合同价款 (万元) |
1 |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 中金新能源 | 2017-03-10至 2017-09-10 | 履行完毕 | 镇江新区丁卯秀山路以南、恒通路以西的新区(工)17-1-3地块 | 730.00 |
2 |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中金健康 | 2019-12-19至2020-02-16 | 履行完毕 | 嘉兴科技城2019南-032号地块 | 1,177.81 |
1-1-378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守法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1-1-379
第十二节 声明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郑强国 章庆松 梅治福
张冬波 陈 强 陈 旭
赵永富 刘瑛 张伟全体监事签名:
魏浩水 彭咏 张经恒
田丰 冯怡然未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汤清松 于梅 白永胜 张嫚草 杨先刚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8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卢 进
年 月 日
1-1-38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曹 今
保荐代表人签字:
伍春雷 李 波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82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李格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83
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道日纳 陈玲玲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彭雪峰
授权代表人签名:
王 隽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84
1-1-385
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首一 王 慧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86
评估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确认《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1]第246号)的专业结论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1]第246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完整准确地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1]第246号)的专业结论无异议,确认《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致因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专业结论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冯德彪 闫梅林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 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87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关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说明
本机构出具的《中金辐照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1]第246号)之签字资产评估师闫梅林(证书编号:61000027)、冯德彪(证书编号:61000177)已不在本机构任职,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 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88
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确认《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2466号)的专业结论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2466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完整准确地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2466号)的专业结论无异议,确认《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致因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专业结论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刘灿灿 岳修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 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89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关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说明
本机构出具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2466号)之签字资产评估师刘灿灿(证书编号:32140058)已不在本机构任职,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 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90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首一 王 慧
验资机构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91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周建疆 邓 燏
李树永
验资复核机构负责人:
张彩斌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92
发行人验资复核机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说明
本机构原名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6月17日,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此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复核机构负责人:
张彩斌
年 月 日
1-1-393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8、其他承诺事项。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八)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如有);
(九)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
(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二)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三)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1-1-394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盛路68号联系人:杨先刚电话号码:0755-25177075传真号码:0755-25289166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联系人:伍春雷、伏江平联系电话:0755-23953946传真号码:0755-23953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