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5 |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 公告编号:2020-046 |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2:30 在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大道中科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新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5,884,6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0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10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5,869,6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07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869,6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5,869,6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869,6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余新女士、李爱武先生、皮涛先生、张斌先生、黄雄军先生、陶振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留庆先生、李峰先生、童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九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1.1选举余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余新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869,67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余新女士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余新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0股。
4.1.2选举李爱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李爱武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869,67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李爱武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李爱武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0股。
4.1.3选举皮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皮涛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869,67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皮涛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皮涛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0股。
4.1.4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张斌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869,67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张斌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张斌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0股。
4.1.5选举黄雄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黄雄军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869,67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黄雄军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黄雄军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0股。
4.1.6选举陶振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陶振友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869,67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陶振友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陶振友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0股。
4.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1选举李留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李留庆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869,67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李留庆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李留庆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0股。
4.2.2选举李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李峰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869,67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李峰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李峰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0股。
4.2.3选举童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童钧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869,67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童钧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童钧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红晖女士、陈文强先生、王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杨坚先生、张纯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1选举刘红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刘红晖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869,67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刘红晖女士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刘红晖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0股。
5.2选举陈文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陈文强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869,67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陈文强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陈文强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0股。
5.3选举王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王威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869,67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王威先生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王威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周群律师和柴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