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40证券代码:400022 公司简称:海洋3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3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54号鹭江宾馆三楼英华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邱伟先生主持(董宇董事长因公务及新冠疫情的原因无法到会议现场主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厦门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由董事董宇、王晓同、叶建军、钱凯、文岚、陈晓棠共同推举董事邱伟主持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8,026,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5%。
2、网络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95,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
3、现场和网络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8,922,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1人现场出席,6 人因疫情原因以
视频会议的形式参会,董事董宇和王晓同因请假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均已现场方式出席,监事吕游因请假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出席会议;
4、管理人代表和北京炜衡(厦门)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20年6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p.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议案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股数49,906,20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1%;反对股数3,814,240股,弃权股数4,306,249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86,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反对股数9,045股,弃权股数0股。
现场和网络合计表决情况:同意股数50,792,8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0%;反对股数3,823,285股,弃权股数4,306,249股。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20年6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p.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议案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股数49,906,20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1%;反对股数3,814,240股,弃权股数4,306,249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86,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反对股数9,045股,弃权股数0股。
现场和网络合计表决情况:同意股数50,792,8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0%;反对股数3,823,285股,弃权股数4,306,249股。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20年6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p.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议案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股数49,906,20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1%;反对股数3,814,240股,弃权股数4,306,249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86,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反对股数9,045股,弃权股数0股。
现场和网络合计表决情况:同意股数50,792,8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0%;反对股数3,823,285股,弃权股数4,306,249股。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议案四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20年6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p.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议案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股数58,026,6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88,5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反对股数7,200股,弃权股数0股。
现场和网络合计表决情况:同意股数58,915,2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7,200股,弃权股数0股。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审议通过议案5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20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2、2020-023。
2、议案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股数49,906,20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1%;反对股数3,814,240股,弃权股数4,306,249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86,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反对股数9,045股,弃权股数0股。
现场和网络合计表决情况:同意股数50,792,8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0%;反对股数3,823,285股,弃权股数4,306,249股。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审议通过议案六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20年6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p.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议案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股数53,720,44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8%;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306,249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95,7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现场和网络合计表决情况:同意股数54,616,1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306,249股。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审议通过议案七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20年6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p.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议案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股数49,906,20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1%;反对股数3,814,240股,弃权股数4,306,249股。网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86,6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反对股数9045股,弃权股数0股。现场和网络合计表决情况:同意股数50,792,8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0%;反对股数3,823,285股,弃权股数4,306,249股。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八)审议没有通过议案十一关于《要求中惠融通立即履行股改承诺注入资产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20年6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p.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2、议案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8,206,71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8%;反对股数39,819,979股,弃权股数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00,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0%;反对股数215,600股,弃权股数8,000股。
现场和网络合计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8,806,84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2;反对股数40,035,579股,弃权股数80,000股。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提案人认为涉及利害关系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中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要回避表决。中惠融通没有回避表决。股东大会见证律师认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中惠融通不受股东会议事规则关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相关条款之限制。
(九)审议没有通过议案十二关于《要求中惠融通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20年6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neep.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2、议案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8,206,71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8%;反对股数39,819,979股,弃权股数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00,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0%;反对股数215,600股,弃权股数8,000股。
现场和网络合计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8,806,84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2;反对股数40,035,579股,弃权股数80,000股。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提案人认为涉及利害关系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中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要回避表决。中惠融通没有回避表决。股东大会见证律师认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中惠融通不受股东会议事规则关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相关条款之限制。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2020年6月2日及2020年6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p.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2020-036。
2、审议议案八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股)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8.01 | 选举董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188,265 | 85.18% | 是 |
8.02 | 选举王晓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9,982,074 | 84.83% | 是 |
8.03 | 选举唐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9,975,314 | 84.82% | 是 |
8.04 | 选举张嫒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7,882,403 | 81.26% | 是 |
8.05
8.05 | 选举叶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184,818 | 3.71% | 否 |
8.06 | 选举邱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9,957,691 | 84.79% | 是 |
8.07 | 选举郭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9,163,142 | 168.79% | 是 |
3、审议议案九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股)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9.01 | 选举李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2,211,707 | 71.64% | 否 |
9.02 | 选举于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2,035,467 | 71.34% | 否 |
9.03 | 选举陈垚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2,006,967 | 71.29% | 否 |
9.04 | 选举张雪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8,383,942 | 82.11% | 否 |
因该议案选举结果没有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不符合《公司章程》关于选举结果中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的要求,因此,该项议案选举无效,公司将尽快择日再开股东大会另行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议案十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股)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01 | 选举牛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42,032,460 | 71,34% | 是 |
10.02 | 选举钱东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42,016,220 | 71.31% | 是 |
10.03 | 选举吕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32,375,242 | 54.95% | 否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厦门)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冬云、史玉洁
(三)结论性意见:除第9项、第11项、第12项审议事项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第9项审议事项,因表决结果不符合《公司章程》关于选举结果中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的要求,此项议案表决结果无效,此决议无效不影响其他议案效力。第11、12项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中惠融通不受股东会议事规则关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相关条款之限制,此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无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