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
张粮 | 董事 | 详见下述声明 |
声明张粮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理由:“收到会议材料后,我们在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诉讼判决等几个方面向公司询问核实,公司补充提供相关信息并予以解释,我们独立判断后认为,公司的回复不足以完全说明相关问题,具体表现为:1、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预计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083.6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794.08万元。正式年度财务报告比主要经营业绩报告净利润增加亏损15.97亿元,数据偏差高达80%。2、此外,盛运环保公司受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的影响,陷入财务困境,债务逾期不能清偿,涉及众多起诉讼、仲裁事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重要资产被冻结。同时鉴于公司年报中提到,截至审计报告日,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发送的询证函大部分未回函,包括银行存款、银行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往来等财务报表项目,且有部分因地址不详或无法找到联系人,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发送询证函,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亦无法对关联方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资金往来的性质、新增对外担保判决结果、未来需要对外承担赔偿责任范围等事项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据此,我们反对盛运环保2019年度报告相关议案。”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盛运环保 | 股票代码 | 30009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双喜 | 刘玉莲 | ||
办公地址 | 合肥市包河工业园花园大道1号金谷产业园A区2栋 | 合肥市包河工业园花园大道1号金谷产业园A区2栋 |
传真 | 0551-64844638 | 0551-64844638 |
电话 | 0551-64845166 | 0551-64844638 |
电子信箱 | shxiwu@163.com | liulori@163.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经营范围为专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 垃圾、卫生垃圾、包装垃圾、填埋垃圾、污泥垃圾、工业废旧垃圾)焚烧发电, 农林废弃物(生物质)焚烧发电,医疗废弃物处置,建筑垃圾处置,飞灰处置, 电子垃圾处置,废旧橡胶轮胎处置,废旧汽车拆解处置;水污染环境治理,城市自来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工业废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城乡环卫(垃圾收集、储运)一体化工程建设,城市城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智慧城市、集群城市的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总包、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工艺技术设计,专用设备制造,建设安装调试,生产运营管理;成套新型环保设备(顺推式和逆推式炉排焚烧炉,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干法加半干法烟气尾气净化处理设备,袋除尘、电除尘设备,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污泥干化处理设备,脱硫、脱硝、脱氮、脱汞处理设备,城乡环卫收集储运一体化专用环保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服务及项目工程总承包;新型高端各类工程输送机械设备,高层、多层钢结构建筑建设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服务及其项目工程总包;环保工程技术与装备的技术咨询设计、技术与设备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国 家禁止、限制类除外);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采取BOT模式,即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在公司全产业链一体化运作的业务模式下,公司采用BOT模式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总体设计、设备的制造与采购、建筑工程施工等业务均由公司的专业子公司完成。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通用主要业务为项目总体设计、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公司下属各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所需的环保设备主要由盛运环保工程、盛运科技以及中科通用提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土建、安装等工程建造服务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盛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基于上述运作模式,公司BOT项目从筹建到运营发电,体现在公司财务报表的收入主要包括环保设备销售收入、垃圾焚烧发电运营收入、建筑安装工程收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营业收入 | 635,669,561.19 | 515,475,081.42 | 23.32% | 1,357,802,857.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87,940,772.98 | -3,112,849,776.06 | -15.26% | -1,318,401,091.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33,637,311.00 | -2,685,357,984.80 | -57.78% | -1,121,087,489.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947,541.82 | 546,986,584.99 | -31.82% | -2,114,443,904.8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7182 | -2.3583 | -15.26% | -0.998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7182 | -2.3583 | -15.26% | -0.998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3.66% | -183.20% | -40.46% | -29.47%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资产总额 | 8,395,292,879.20 | 9,737,663,085.26 | -13.79% | 13,610,453,971.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460,275,180.03 | 174,060,760.36 | -2,087.97% | 3,826,431,444.75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49,585,094.26 | 123,832,102.40 | 157,990,592.10 | 204,261,772.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220,335.69 | -223,763,834.43 | -275,508,572.70 | -3,035,448,030.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4,511,247.22 | -136,413,854.88 | -94,239,429.56 | -848,472,779.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933,396.08 | 30,298,942.93 | 63,586,632.96 | 223,128,569.8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2,08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0,78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开晓胜 | 境内自然人 | 10.16% | 134,046,240 | 0 | 质押 | 131,393,940 | |||||||
冻结 | 134,046,240 |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72% | 88,730,640 | 0 | |||||||||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87% | 64,216,867 | 0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56% | 60,240,963 | 0 | |||||||||
马鞍山先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6% | 60,240,963 | 0 | |||||||||
北京开源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4% | 40,120,481 | 40,120,481 | 质押 | 40,120,481 | |||||||
质押 | 40,120,481 | ||||||||||||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众禄A股定增2号基金 | 其他 | 2.74% | 36,144,578 | 0 |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4% | 33,502,160 | 0 | |||||||||
江阴湧金稀土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2% | 21,320,910 | 0 | |||||||||
上海博融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2% | 18,704,37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控股股东开晓胜先生与北京开源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先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众禄A股定增2号基金为一致行动人。2、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6盛运01 | 118779.SZ | 2019年08月02日 | 50,000 | 7.70% | |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7盛运01 | 112510.SZ | 2020年03月23日 | 45,500 | 6.98% |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由于“16盛运01”、“17盛运01”未及时兑付本金及利息,公司债券“16盛运01”自2018年4月3日开市起停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5月7日对公司做出了《关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暂停上市的决定》“17盛运01”已于2019年5月17日起正式在深交所暂停上市。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公布《关于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6盛运01”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关于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7盛运01”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联合评级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同时维持“16盛运01”、“17盛运01”的债项信用评级为“C“。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期变动率 |
资产负债率 | 141.15% | 97.89% | 43.26%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24.92% | -30.45% | 5.53% |
利息保障倍数 | -6.58 | -6.11 | -7.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94.75 | 54,698.66 | 31.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46.87 | -15,587.19 | 15.0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66.27 | -57,147.02 | -53.3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18.39 | -18,035.56 | -85.48%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2019年经营概况
2019年,由于公司对关联方进行财务资助以及对外违规担保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导致债务危机爆发,公司流动资金紧缺,债务到期未能及时清偿或续展,债权人纷纷提起诉讼并采取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要求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公司资金愈发紧张,财务费用居高不下,债务负担繁重,日常经营举步维艰,2019年度业绩大幅下滑。2、2019年发生的重大事项
(1)公司债券违约
截止报告期末,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均未及时兑付本金及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
(2)违规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
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规范担保行为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外提供的违规担保金额为212,352.38万元,考虑到上述事项金额重大、涉及法院和仲裁等有权机构尚未作出判决、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以及近期违规对外担保责任无效判例等情况,公司将继续全力积极应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并整改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截止目前,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6.71亿元,经营性占用资金4.6亿元,合计21.31亿元。以上款项均未清偿,针对其他非关联方占用的公司资金,桐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已对部分单位欠款进行了追查。
(3)债务逾期未清偿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479,613.29万元的债务到期未能清偿。
(4)清欠解保情况
2019年2月,桐城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盛运环保司法重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进驻公司,协助公司清欠解保(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6日披露的《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截至目前,已合计解决约7.123亿元的资金占用,具体估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准,解除了约2.48亿元的违规担保。
(5)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与彭水县茂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框架协议》,拟以不超过18亿元左右的资产协助公司解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茂博集团拟以股权转让方式注入资产代关联方偿还对公司的资金占用。2020年6月16日,经谨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彭水县茂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重庆茂田矿业有限公司以其资产注入协助公司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重大事项。(6?协商债权人对公司的债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债权人与公司签署的《债务抵偿协议》共计八份,累计同意减免对公司债务累计合计14329.80万元,此类协议的签订,有助于协助公司解决资金占用,降低公司债务规模,也将有益于顺利推进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公司将持续推进与其他债权人的协商工作,协调更多债权人支持公司债务化解工作,签署相关《债务抵偿协议》,并继续加快推动通过司法重整方式化解公司危机的工作进程?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工作回顾
(一)保持运营电厂的持续经营
2019年进一步完善、规范运营管理制度,加强生产成本控制管理,实行开源节流严格控制各项管理费用;积极引入投资者转让部分项目股权、资产;积极与筹建项目所在政府沟通、协商变更开工和竣工期限,保留特许经营权。
(二)维护公司稳定,精简机构和人员,降低管理费用
2019年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周转困难,针对集团困境,公司积极开展工作,精简架构和人员,对超龄、二线支持类人员削减,集团中高层人员普遍降薪20%-30%,减少集团薪酬费用支出。
(三)配合工作组展开清欠解保工作
截止目前,公司已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了2.48亿元的违规担保,公司已通过召开涉及违规担保债权人的沟通会,协商债权人同意解除违规担保,支持公司司法重整。
2019年2月,桐城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盛运环保司法重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进驻公司,协助公司清欠解保。截至目前,已合计解决约7.123亿元,具体估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准。
(四)协商债权人减免对公司的债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债权人与公司签署的《债务抵偿协议》共计八份,累计同意减免对公司债务累计合计14329.80万元,此类协议的签订,有助于协助公司解决资金占用,降低公司债务规模,也将有益于顺利推进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公司将持续推进与其他债权人的协商工作,协调更多债权人支持公司债务化解工作,签署相关《债务抵偿协议》,并继续加快推动通过司法重整方式化解公司危机的工作进程。
三、公司内控方面
2019年,公司现任管理层持续完善、改进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公司内控的缺陷,增强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此后,管理层将继续依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规定对公司历史上存在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等内控方面进行核查并完善各部门管理制度和体系,公司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健全、完善体系架构,及时对照评价体系修订已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网上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重大事项
1、2020年6月16日,经谨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彭水县茂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重庆茂田矿业有限公司以其资产注入协助公司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重大事项。
2、由于公司股票已连续 20个交易日(2020年4月30日—2020 年6月1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公司于 2020年6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0 年7 月14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若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自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盛运环保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面值,股票自2020年6月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20年6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53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0 年7 月14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同时废止财会(2018)15号。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和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② 主要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对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元)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49,985,935.1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49,985,935.12 |
③ 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会[2018]15号、财会(2019)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修订事项对本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利润等均无影响。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增加+/减少-) | 调整后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047,333,043.12 | -1,047,333,043.12 | 0.00 |
应收票据 | 9,037,358.18 | 9,037,358.18 | |
应收账款 | 1,038,295,684.94 | 1,038,295,684.94 |
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49,985,935.12 | -649,985,935.12 | 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49,985,935.12 | 649,985,935.12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537,624,306.99 | -537,624,306.99 | 0.00 |
应付票据 | 0.00 | 0.00 |
应付账款 | 537,624,306.99 | 537,624,306.99 |
合计 | 2,234,943,285.23 | 2,234,943,285.23 |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增加+/减少-) | 调整后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54,378,695.25 | -254,378,695.25 | 0.00 |
应收票据 | 319,358.18 | 319,358.18 | |
应收账款 | 254,059,337.07 | 254,059,337.07 |
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0.0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10,569,989.30 | -610,569,989.30 | 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10,569,989.30 | 610,569,989.3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16,078,444.36 | -116,078,444.36 | 0.00 |
(2)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山东惠民京城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64 | 出售 | 2019年1月 | 工商变更登记 | 1,774,923.56 | ||
2、拟清算注销子公司情况
(1)、2018年度,因以下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再筹建,已停止营业,且人员已离职,2018年度基本未发生财务收支,公司管理层决议对其进行清算注销,本期不再纳入合并,部分公司已在2019年度完成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表: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 资本(万)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注销情况 | |
直接 | 间接 | ||||||
巴彦淖尔市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巴彦淖尔市 | 500.00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筹建,筹建期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100.00 | ||
定西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定西市 | 100.00 |
100 | 100 | 2019年12月24日注销 | |||||
集贤盛运生物质电力有限公司 | 集贤县 | 100.00 | 生物质收购、储藏、生物质能发电、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供热服务 | 100 | 100 | ||
陇南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陇南市 | 3,000.00 | 垃圾焚烧发电及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发电投资 | 100 | 100 | ||
三穗县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三穗县 | 100.00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市政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相关业务;固体废物处理) | 100 | 100 | 2019年9月29日注销 |
商洛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商洛市 | 100.00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筹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100.00 |
商水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河南商水 | 100.00 | 垃圾焚烧发电及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发电投资 | 100 | 100 | 2019年12月4日注销 | |
铜川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铜川市 | 100.00 | 环保电厂项目筹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100.00 | ||
莘县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莘县 | 100.00 | 生物质能发电、餐厨及污泥垃圾焚烧发电、竹木生物质燃料发电;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项目的总承包、技术咨询、设计、运营管理 | 100 | 100 |
深圳前海盛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10,000.00 | 供应链管理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100.00 | 100.00 | ||
深圳盛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1,000.00 | 环保新技术研发,新型环保设备、环保新技术产品的设计、销售及安装。 | 60 | 60 | ||
西安市临潼区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西安市 | 100.00 | 一般经营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筹建。(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 100.00 | 100.00 | ||
延安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延安市 | 100.00 | 生活、餐厨及污泥焚烧发电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100.00 | ||
枣庄盛运生物质电力有限公司 | 枣庄市 | 300.00 | 生物质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电力销售;自产蒸汽、热水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100 | ||
辽阳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辽阳市 | 100.00 | 固废处理余热发电 | 100.00 | 100.00 |
白山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白山市 | 100.00 | 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不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100.00 | 100.00 | ||
瓦房店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瓦房店 | 100.00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管理 | 100.00 | 100.00 | ||
苍山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苍山县 | 100.00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 | 100.00 | 100.00 |
周口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淮阳县 | 300.00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 | 100.00 | 100.00 | 2019年11月4日注销 | |
泗水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泗水县 | 1,000.00 | 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 | 100.00 | 100.00 |
(2)、2019年度公司管理层决定对以下公司进行清算注销,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再纳入合并,具体情况如下表: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 资本(万)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玉树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玉树市 | 5,000.00 | 垃圾焚烧发电及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发电投资 | 100.00 | 100.00 | |
新疆宝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伊犁州 | 5,000.00 | 新能源、新环保、新型工程机械项目投资;咨询及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询、节能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技术服务;垃圾发电及生物质能源开发建设运营、城市综合管廊项目开发、环卫一体化建设;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并开展边境小额贸易 | 60.00 | 60.00 | |
渭南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渭南市 | 100.00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放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100.00 | |
枣庄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枣庄市 | 10,000.00 | 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1.00 | 51.00 | |
彭泽盛运物料输送工程有限公司 | 彭泽县 | 30,000.00 | 山物料运输;建筑材料加工、销售;码头货物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100.0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拟清算公司,资产总额合计13.582.72万元,负债总额合计3,799.36万元,净资产合计9,783.37万元,营业收入合计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分别占本公司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1.39%、0.40%、47.57%、0.00%及0.00%,2019年度本公司对上述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债权已全部减值,合计2,073.48万元。
3、因桐城兴晟运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合伙人退出,本公司为该合伙企业占股 99.99% 的股东,本年度将其纳入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