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在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报告。经审阅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该等事项的事前书面意见如下: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扩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苏永琴 邢卫民 邢 勇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