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20]第01799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 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
2. 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
3. 控股股东抵债资产价值;
4. 子公司的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
5. 子公司与关联方生产技术委托开发交易。
二、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及改进措施
1. 继续协调、沟通,并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使北京科兴配合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和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取得符合标准审计报告要求的财务数据。
2. 针对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宜,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弥补:一是已责令发生配合占用的子公司厦门未名和天津未名董事会解除责任人周希清和毛燕的财务总监职务。二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加强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特别是财务内控制度的执行。三是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子公司财务总监由上市公司直接委派。四是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规定,强化全员内控管理,组织各个子公司学习《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内控制度规范的教育培训,强化防范意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加强子公司管理体系,负责对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全面梳理子公司制度体系,建立及优化子公司内部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相关制度文件,对子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及人事管理、重大事项管理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和管理界限,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力度。
三、董事会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尊重、理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高度重视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尽力消除上述风险因素,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