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99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一般程序)》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通过审核并取得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