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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之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4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荣之联股票代码:002642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王东辉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之联大厦)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吴敏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之联大厦)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0年6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下称“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 ...... 11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荣之联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642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东辉、吴敏
本次权益变动自2017年2月2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2020年6月22日减持荣之联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王东辉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1101081966********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之联大厦)
电话:010-6260200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任职情况现任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姓名:吴敏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01061967********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之联大厦)
电话:010-6260200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王东辉先生与吴敏女士为夫妻关系,是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0年6月22日,王东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4,026,09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506,523股,高管锁定股85,519,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3541%;吴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6,715,000 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7266%。综上,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70,741,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0807%。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93,767,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7758%。由于在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时点,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累计超出5%,超出部分比例达0.330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17-016)),此超出部分比例与本次持股变动比例累计计算后,本次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本次权益变动后,王东辉、吴敏夫妇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以及因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注销、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增减总股本的情况,导致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减少或增加其在荣之联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情况

截至2020年6月22日,王东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026,09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506,523股,高管锁定股85,519,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3541%;吴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6,715,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57266%。综上,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70,741,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080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2017年2月2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2020年6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026,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046%;在此期间,因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注销、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增减总股本的情况,导致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1.18905%。综上所述,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持股比例由30.47758%降至

25.80807%,累计降低4.66951%。另外由于在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时点,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累计超出5%,超出部分比例达0.33049%,此超出部分比例与本次持股变动比例累计计算后,本次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

(一)股东权益变动股份情况

1、主动减持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王东辉、吴敏华泰远见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8/11/76.953,396,2460.51335%
吴敏集中竞价交易2019/11/85.962,100,0000.31742%
集中竞价交易2019/11/115.83933,0000.14103%
集中竞价交易2020/2/186.853,529,0090.53342%
大宗交易2020/5/254.908,434,0001.27483%
大宗交易2020/6/225.991,051,0000.15886%
合计19,443,2552.93891%

2、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王东辉集中竞价交易2019/11/115.693,397,7000.51357%
集中竞价交易2019/11/125.40185,1000.02798%
合计3,582,8000.54155%

注:(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公司总股本变化被动稀释变动情况

(1)2017年11月23日,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426,6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35,769,528股减少至635,342,928股,王东辉、吴敏持股比例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变动情况
王东辉117,608,89318.51109%0.01242%
吴敏72,762,00911.45240%0.00768%
华泰远见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396,2460.53455%0.00036%
合计193,767,14830.49804%0.02046%

(2)2017年12月25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上市26,237,385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635,342,928股增加至661,580,313股,王东辉、吴敏持股比例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变动情况
王东辉117,608,89317.77696%-0.73412%
吴敏72,762,00910.99821%-0.45419%
华泰远见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396,2460.51335%-0.02120%
合计193,767,14829.28853%-1.2095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王东辉无限售流通股117,608,89318.49867%114,026,09317.23541%
吴敏无限售流通股72,762,00911.44471%56,715,0008.57266%
王东辉、 吴敏华泰远见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396,2460.53419%00
合计193,767,14830.47758%170,741,09325.80807%

注: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东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026,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4%;王东辉先生累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3,118,370股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20%,占公司总股本的17.10%;吴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6,7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8.57%;吴敏女士累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5,060,000股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45%,占公司总股本的6.81%。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四、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2)王东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正常履行中,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方式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之联大厦) 证券部联系人:邓前、程炜 电话:010-62602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东辉、吴敏2020年6月2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
股票简称荣之联股票代码00264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王东辉、吴敏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93,767,148股 持股比例: 30.4775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70,741,093股 持股比例: 25.80807% 变动数量: 23,026,055股 变动比例: 4.66951%(由于在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时点,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累计超出5%,超出部分比例达0.33049%,此超出部分比例与本次持股变动比例累计计算后,本次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17年2月25日至2020年6月22日 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以及因期间总股本变化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 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不排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此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东辉 吴 敏2020年6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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