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作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接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相关文件后,对公司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隆众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隆众增资事项,有利于石化领域资讯业务的快速扩张,提高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金源 周旭 杜惟毅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