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完毕的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江海清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5,000股。截至目前,江海清先生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 1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 (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江海清 | 集中竞价 | 2020年6月19日 | 6.783 | 125,000 | 0.03% |
2、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江海清 | 500,000 | 0.11% | 375,000 | 0.08%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2、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实施情况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计划一致。
3、江海清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