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2月10日接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发投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公司")通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国资产权[2010]1321号),同意将长光公司所持本公司5681.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69%)无偿划转给经发投公司。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19,800万股,其中经发投公司持有5681.4万股,占总股本的28.69%,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光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经发投100%股权,经发投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马小援,经营范围为开展能源、环保、高新技术、城市基础设施、农业、制造业、物流、房地产、商贸、旅游等与产业结构调整关联的投资业务;企业贷款担保,个人消费贷款担保;信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股权划转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