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会议于2010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厂房租赁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的议案,6票同意,关联董事李蔚先生、宋闻非先生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厂房租赁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期满后,华通集团将协议房产的所有权转归本公司,公司已支付的租金抵做房款。
2、在租赁期内,如已具备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条件,在公司向华通集团交齐协议房产的全部租金后60日内,华通集团负责办完产权过户手续。
3、租赁期满后,如协议房产最终无法完成过户,协议房产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继续使用或处置,不再向华通集团缴纳租金。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青岛澳柯玛自动商用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7票同意,关联董事李蔚先生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青岛澳柯玛自动商用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
各方商定青岛澳柯玛自动商用设备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须经拥有国内证券期货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因目前相关评估尚未结束,各方商定转让价款初步确定为3889万元,具体股权转让价款以实际评估价值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出资设立青岛澳柯玛洗衣机有限公司的议案,8票同意;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设立青岛澳柯玛洗衣机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性质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为本公司,以现金2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
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洗衣机及其他家电产品、以及相关零部件的生产、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经营货物的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8票同意。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30日9:30-10:30
●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24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10:30
3、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议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关于与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厂房租赁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否
2 关于转让青岛澳柯玛自动商用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否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0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四、参会方法
1、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票账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人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登记手续及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10年12月28日9:00-16:0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765129
传真:(0532)86765129
邮编:266510
联系人:季修宪、王仁华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2010年月日
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 投票意见
同意 弃权 反对
1 关于与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厂房租赁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2 关于转让青岛澳柯玛自动商用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说明:
1、请在相应的投票意见栏划"√"。
2、若未标明投票意见,则视为可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
注:本委托书复印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