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
告的信息披露监管二次问询函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7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二次问询函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鉴于《问询函》部分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