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具备相关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3、同意提名朱志兰女士、吕家国先生、张勰先生、秦燕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袁树民先生、强永昌先生、彭贵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就任。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袁树民 强永昌 彭贵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