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因授权期限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开展,促进新业务发展,同时为控制债务风险,董事会拟批准公司一年内的有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授信事宜的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授信的基本情况
授信主体: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授信额度:不超过9亿元,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
公司将根据具体的授信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的银行,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择优选取与调整。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业务办理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授信事宜的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出具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