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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将位于常熟市尚湖镇练塘翁庄路12号的建筑物所有权及其附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苏【2016】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10943号,宗地总面积为93,333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登记合计为24,164.07平方米,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9,500.00万元人民币出售给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本次出售资产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020年2月18日,交易对方已按期支付第一期资产转让款5,00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2020年6月19日,公司收到交易对方根据《资产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的第二期资产转让款3,514.20万元人民币(已剔除由常熟市国土局、财政局收取的规费485.8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对方第二期的支付义务已完成。

后续公司将配合交易对方办理标的资产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及标的资产交付完成后,交易对方将按照约定支付资产转让尾款500.00万元人民币,尾款支付完成后,本次资产出售交易将完结。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后续实施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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