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审核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债权转让抵偿欠款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核,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与中珠集团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有利于解决公司与中珠集团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交易遵循了自愿、诚信的原则, 符合交易双方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债权转让抵偿欠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