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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6月20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初加宁先生、赵立勋先生、宋子会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鑫安保险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安保险”)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目前鑫安保险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公司持有17.5%股权,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夏利”)、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鑫安保险17.5%股权。一汽夏利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一汽夏利拟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出售所持鑫安保险17.5%股权,一汽股份指定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资产”)为承接方,由一汽夏利将所持鑫安保险17.5%

股权直接过户至一汽资产。根据鑫安保险公司章程,公司对一汽夏利转让鑫安保险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一汽资产承接鑫安保险股权后将充分发挥一汽资产的股东资源优势及其专业的资产管理的经验,促进鑫安保险不断开拓市场、提高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鑫安保险的关联关系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资产、负债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同意本次股权变更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具体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33)。关联监事初加宁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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