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5月初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收文编号:200610,下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核查并逐项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及《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近期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