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政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3名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6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21,8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322%。《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来松、张维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当中,鹿启迪等1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
系,已不符合当期解锁的股权激励资格;杨文雯等20名激励对象在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中考核结果为B级别(本次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90%,剩余10%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个人解除限售条件未全部成就;共计21名激励对象需要办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34,8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本次的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鹿启迪等1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已不符合当期解锁的股权激励资格;杨文雯等20名激励对象在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中考核结果为B级别(本次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90%,剩余10%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个人解除限售条件未全部成就;共计21名激励对象需要办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回购注销公司已向前述激励对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4,850股限制性股票,并根据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内容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7月8日下午14:3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的股东为截至2020年7月2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