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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2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6 月22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6月 22 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3000号101办公楼1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善兵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277,523,8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82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75,952,0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5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571,7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2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183,7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4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1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571,7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21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7,523,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83,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形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启星律师事务所虞忠红律师、曹玉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江苏启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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