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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2

公告编号:2020-061证券代码:833757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网络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瑞庆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273,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9%。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李德成、唐有根、冯艳芳因公出差缺席 (如适用)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股票的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发行股票的数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3,05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其中:

公司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050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4)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6)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按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7)申请上市交易所: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股票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9)本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对以上(1)-(9)事项逐项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确保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具体包括:

(1)依据法律法规、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证券市场情况及股东大会决议,调整或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发行价格等具体事宜;

(2)如证监会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授权董事会根据新规定和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所需金额、资金投入进度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办理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政府审批手续;

(5)批准及签署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6)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7)在本次发行获得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证监会注册核准后,根据核准注册和发行的具体情况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报主管机关备案/核准后实施,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

(8)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暂停转让公司股份并办理与此相关的手续。

(9)制作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并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拟投资额(万元)
1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64,425.0262,845.34
2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21,292.2120,800.32
合计85,717.2383,645.66

公告编号:2020-061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批准注册并成功发行,则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和公积金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告编号:2020-061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股东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降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告编号:2020-061的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提升经营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强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应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强化股东、管理层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该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年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制定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提出了相应的约束措施,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实现公司业绩的稳步持续增长,公司制定了《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对外报出公司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对公司2017-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现公司同意对外报出上述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7-2019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确认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公司2017-2019年度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确认。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356,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公告编号:2020-061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

3.回避表决情况

王瑞庆、李雯、李洪波、李轩、陈国瑞回避表决。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上

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

公告编号:2020-061案)》。

本次制定的制度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上

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本次制定的制度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上

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上

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本次制定的制度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上

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上

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本次制定的制度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本次制定的制度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草案)》。

本次制定的制度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本次制定的制度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草案)>

(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草案)》。

本次制定的制度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草

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

本次制定的制度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草案)》。

本次制定的制度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

公告编号:2020-061(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

本次制定的制度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草案)>(上

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草案)》。

本次制定的制度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修改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经营范围为“磷酸铁锂、镍钴锰酸锂新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储氢合金粉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因公司已取得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硫酸镍、硫酸钴、氢氧化锂,经营方式为不带存储设施批发经营,现增加经营范围硫酸镍、硫酸钴、氢氧化锂的批发、零售(无仓储)(有效期至2023年3月8日)。实际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公司章程第十二条修改为“磷酸铁锂、镍钴锰酸锂新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储氢合金粉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经营、硫酸镍、硫酸钴、氢氧化锂的批发、零售(无仓储)(有效期至2023年3月8日)。”

新天力锂电范围为“镍钴锰酸锂新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不含危化品)的生产、销售;锂电源电池、锂电源材料(以上各项不含危化品)、机电设备及配件(不含小汽车)、金属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电子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教学仪器设备、计算机及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及维修、工矿设备销售”。因新

公告编号:2020-061天力锂电已取得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硫酸镍、硫酸钴、氢氧化锂,经营方式为不带存储设施批发经营,现增加经营范围硫酸镍、硫酸钴、氢氧化锂的批发、零售(无仓储)(有效期至2023年3月8日)。实际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及子公司章程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履行变更手续,授权董事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本次制定的制度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170,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3,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十)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非累积投票议案适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一)《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11,086,05799.07%00.00%103,5570.93%
(四)《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1,086,05799.07%00.00%103,5570.93%
(五)《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1,086,05799.07%00.00%103,5570.93%
(十一)《关于对公司2017-2019年11,086,05799.07%00.00%103,5570.93%

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确认的

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东晓、褚逸凡

(三)结论性意见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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