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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0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0-054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10日通过电话通讯及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以现场和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提名王军先生、周英怀先生、刘少德先生、胡颖女士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提名董战略先生、饶洁先生、张宇先生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董战略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但其已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且目前正在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6月17日至30日的第11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线培训。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且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33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9,501万元;公司股本由6,334万股变更为9,501万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订、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变更登记等相关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于2020年7月6日14:00在公司(地址:四川

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二楼报告厅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 备查文件

1、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军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自2010年12月18日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全资子公司四川蔚宇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蔚宇电气”)执行董事、四川英杰晨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冉科技”)总经理。现任德阳市第八届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委、德阳市工商联第七届副主席、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理事。

截至公告日,王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8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8%,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2、周英怀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12月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全资子公司晨冉科技执行董事。先后被授予2003年度德阳市科技先进工作者、第五届四川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德阳市“双百”人才等荣誉;分别在2005年-2009年、2015年度和2017年度被评为四川省电力电子学会先进工作者。现任四川省电力电子学会副理事长。

截至公告日,周英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60,0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6%,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3、刘少德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自2010年12月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全资子公司蔚宇电气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少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3,1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4、胡颖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财务硕士、MBA。曾于2011年3月至2014年6月以及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波士顿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 自2018年1月至今任上海谱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截至公告日,胡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5、董战略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比较文学硕士。曾于2003年10月至2015年4月历任浙江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长、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自2015年5月至今任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人力资源官。

截至公告日,董战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6、饶洁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于2003年3月至2010年7月历任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精财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任四川精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2010年7月起至今任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四川精财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监事、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已届满离任)、四川金石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培训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后续教育授课老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校外指导教师、四川大学经济学院资产评估专业校外硕士导师职务。截至公告日,饶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7、张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法硕士。曾于1999年9月至2001年6月历任江苏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13年7月至今任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截至公告日,张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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