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10: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0年6月14日按《公司章程》 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相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24人调整为40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37万股调整为1108万股,预留部分不作调整。
2020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现有总股本683,920,4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57元/股调整为5.56元/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核实后认为:本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07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0年6月19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07名激励对象授予110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56元/股。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