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英国邓肯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公允性。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布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交易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定价依据合理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遵循相关回避制度。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