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9.8731%减少至7.4126%。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股份3,226,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或“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兴”)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 上海市崇明县堡镇大通路527号4幢3楼305-1室 (上海堡镇经济小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6月19日 | ||||
权益 变动 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集中竞价 | 2017/3/16- 2017/6/30 | 人民币 普通股 | 0 | 0.0000 | |
集中竞价 | 2017/9/16/- 2017/11/29 | 人民币 普通股 | 680,880 | 0.2744 | |
集中竞价 | 2017/11/24 | 人民币 普通股 | -9,500 | -0.0038 | |
集中竞价 | 2018/7/7- 2019/1/3 | 人民币 普通股 | 1,758,901 | 0.5452 | |
集中竞价 | 2019/2/22/- 2019/8/20 | 人民币 普通股 | 982,774 | 0.3046 |
集中竞价 | 2019/11/2- 2020/2/29 | 人民币 普通股 | 1,097,100 | 0.3401 | |
集中竞价 | 2020/3/1- 2020/4/29 | 人民币 普通股 | 1,968,180 | 0.6101 | |
集中竞价 | 2020/5/28- 2020/6/19 | 人民币 普通股 | 1,257,844 | 0.3899 | |
合 计 | - | - | 7,736,179 | 2.4605 | |
资金来源(如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中减持股份不涉及资金来源,因误造作买入股份涉及资金为上海景兴自有资金。 |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19日,上海景兴累计减持股份3,226,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上海景兴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上海景兴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股权的情况
上海景兴于2016年12月17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股份17,500,000股,占莎普爱思当时总股本177,248,626股的9.8731%。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股份23,912,407股(包括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取得的股份),占莎普爱思目前总股本322,592,499股的
7.4126%;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上海景兴 | 合计持有股份 | 17,500,000 | 9.8731 | 23,912,407 | 7.412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500,000 | 9.8731 | 23,912,407 | 7.4126 |
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景兴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1)上海景兴自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00万股公司股份,占股份总数的1.69%。该次减持计划期满,上海景兴因二级市场价格及窗口期限制的原因,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能实施减持。
(2)上海景兴自2017年9月16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8万股公司股份,占股份总数的1%。上海景兴自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680,880股公司股份,2017年11月24日因误操作买入9,500股莎普爱思股份并于2017年11月29日终止该次减持计划。
(3)上海景兴自2018年7月7日至2019年1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00万股莎普爱思股份,占股份总数的1.55%。该次减持计划期满,上海景兴累计减持1,758,901股。
(4)上海景兴自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8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45万股莎普爱思股份,占股份总数的2%。该次减持计划期满,上海景兴累计减持982,774股。
(5)上海景兴自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45万股莎普爱思股份,占股份总数的2%。该次减持计划期满,上海景兴累计减持3,065,280股。
(6)上海景兴自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45万股莎普爱思股份,占股份总数的2%。截至2020年6月19日,本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257,844股,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上海景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莎普爱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