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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0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

日,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会议由董事长金敖大先生召集主持,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海洋冷却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以现金8,066万元人民币收购郭士祯、杨波、沈志纯合计持有的江苏海洋冷却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江苏海洋冷却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参股公司TRUWATER COOLINGTOWERS SDN BHD6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亚太”)

参股TRUWATER COOLING TOWERS SDN BHD(以下简称“TCT”)40%。为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拓展海外业务并更好的进入民用冷却塔市场,海鸥亚太拟以现金3,240万林吉特收购TRUWATER SDN BHD、Ng Kah Choong、WaiChee Suwe、Cheong Boon Hock、How Wuan Kee、Eyu Keng Sung、Sim SiewAi合计持有的TCT60%股权。交易完成后,TCT将成为海鸥亚太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参股公司TRUWATERCOOLING TOWERS SDN BHD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三)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19年7月11日召开的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及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中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7号),有效期为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相关决议的有效期限即将到期,根据本次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7号)的到期日。除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做前述延长外,关于本次配股发行方案的其他相关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具体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7月11日召开的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及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中办理与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相关的全部事宜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7号),有效期为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授权期限即将到期,根据本次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办理与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相关的全部事宜的有效期限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7号)的到期日。除上述外,股东大会的具体授权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于2020年7月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4)。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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