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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0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江化微”)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四川江化微担保金额

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19,400万元整的本金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四川江化微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江化微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江化微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产品主要服务于川渝地区客户使用。现由于四川江化微“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再生利用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山支行于2020年6月19日签署保证合同【建彭最高保字(2020)006号】,公司为四川江化微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山支行申请的18,000万元借款提供本金最高额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谢家镇毛河村四组(成眉石化园区)

法定代表人:朱永刚

经营范围:化学工程技术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四川江化微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917.22万元,负债总额2,926.1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净资产为3,955.13万元,净利润-57.949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四川江化微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862.96万元,负债总额2,424.7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净资产为6,438.17万元,净利润-3.18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四川江化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山支行;

3、保证范围:

(1)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①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19,400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②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如果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甲方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

(3)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6、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四川江化微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四川江化微的资信情况良好,项目建成后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全资子公司四川江化微的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公司为四川江化微担保金额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19,400万元整的本金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0万元,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7,30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23%。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四川江化微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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