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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0

债券简称:19侨城01 债券代码:11287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

一、公司债券核准及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1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63号”文核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88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已于2019年3月发行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9侨城01”或“本期债券”),发行规模25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债券剩余额度63亿元。

二、重大事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发行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2019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发行人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8,202,506,415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该方案已经发行人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5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发行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剔除发行人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发行人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发行人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

8,202,506,415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123,040,041股后的8,079,466,3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45686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41117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04568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发行人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913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456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8日,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0年6月19日。

三、2019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经与发行人了解,上述权益分派事项为发行人正常的年度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健、盈利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兴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2019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张慧芳

联系电话:010-50911206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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