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第五大股东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境内法人股10,975,3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79%)通知,该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发生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8月2日作出(2004)郑民前保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我司法人股股权1000万股。 特此公告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4日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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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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