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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0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

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目前的监管政策,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67,800万元(含67,800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后,公司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

1、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800万元(含67,8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1、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九江明阳61,613.2061,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上市公司19,000.0019,000.00
合计80,613.2080,000.00

上述项目建成后,公司每年将新增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产能。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7,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九江明阳61,613.2056,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上市公司11,800.0011,800.00
合计73,413.2067,800.00

上述项目建成后,公司每年将新增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产能。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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