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9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Electric Wind Power Group Co., Ltd.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己号楼8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免责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40%,发行股数不超过53,333.34万股(不含超额配售权,且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批准注册后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3,333.34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2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特别风险:

一、本次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80,000万股,如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3,333.34万股,若全额行使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则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1,333.34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且公开发行股票的总数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相关承诺事项

本次发行相关责任方作出的重要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相关承诺事项”。

三、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关于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三、滚存利润分配”。

四、上海电气分拆电气风电上市符合《分拆细则》的各项规定

(一)上海电气符合上市持续期要求

上海电气股票于2008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的要求。

(二)上海电气盈利符合要求

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10053号《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10053号《审计报告》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0053号《审计报告》,上海电气2017年度、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分别为16.97亿元、19.01亿元以及9.96

1-1-4

亿元,上海电气符合“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规定。

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1007号),电气风电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21亿元、-0.52亿元和2.52亿元,上海电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的净利润后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计算公式2017年2018年2019年
上海电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A26.6030.1735.01
上海电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B16.9719.019.96
电气风电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C0.21-0.522.52
上海电气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的净利润(合计持股比例100%)D=C*100%0.21-0.522.52
上海电气扣除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的净利润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E=A-D26.3930.6932.49
上海电气扣除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的净利润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F=B-D16.7619.537.44
最近3年上海电气扣除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的净利润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之和(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G(E与F孰低值三年累计之和)43.73

综上,上海电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的净利润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3亿元,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三)上海电气及电气风电净利润比例和净资产比例最近一年(2019年度)符合要求

1、净利润指标

上海电气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

9.96亿元;电气风电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亿元,上海电气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的净利润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计算公式2019 年度
上海电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A35.01

1-1-5

项目计算公式2019 年度
上海电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B9.96
上海电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C(A与B的孰低值)9.96
电气风电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D2.52
上海电气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E=D*100%2.52
占比F=E/C25.30%

综上,上海电气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的净利润未超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2、净资产指标

上海电气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33.46亿元;电气风电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96亿元。上海电气2019年末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的净资产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计算公式2019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A633.46
电气风电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B38.96
上海电气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资产C=B*100%38.96
占比D=C/A6.15%

综上,上海电气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的净资产未超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

(四)上海电气的合规性符合要求

上海电气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其他损害上海电气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上海电气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海电气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普华永道为上海电气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0053号《审计报告》为

1-1-6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电气风电不属于不得进行分拆的业务和资产

2017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90号)核准,上海电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海电气向电气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47.18%内资股股份、上海自仪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50.10%股权、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电气总公司持有的26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电气风电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未源自于上述资产。

2、配套募集资金:上海电气配套募集资金用于“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收购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均非电气风电。

除上述情况外,上海电气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未发生其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或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因此,上海电气不存在使用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作为电气风电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情形。

电气风电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不属于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公司。

(六)上海电气和电气风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符合要求

电气风电的股东为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上海电气或电气风电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直接持有电气风电股份的情形。

(七)上海电气及电气风电独立性符合要求

1、本次分拆有利于上海电气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

上海电气的主营业务主要涉及三大板块:能源装备板块、工业装备板块以及集成服务板块。电气风电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本次分拆上市后,上海电气及其他下属企业将继续集中资源发展除电气风电主业

1-1-7

之外的业务,进一步增强上海电气独立性。

2、本次分拆后,上海电气与电气风电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

(1)同业竞争

上海电气的主营业务主要涉及三大板块:能源装备业务板块、工业装备业务板块以及集成服务业务板块。其中上海电气的风电业务涵盖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风电工程总承包(EPC),风电后市场配套服务以及风电领域投资业务。

电气风电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除电气风电外,在风电产业领域,上海电气下属企业存在风电工程总承包(EPC)和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业务。关于电气风电存在少量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配套工程业务和基金投资情况如下:

①电气风电不从事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报告期内存在少量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配套工程业务,该类业务占电气风电业务比例较低。报告期内(2017年至2019年),电气风电该类业务累计确认收入5.41亿元,占电气风电报告期内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37%。上述业务为电气风电根据业主方的要求提供风电设备合同相关的工程配套服务。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配套工程业务与上海电气下属企业从事风电工程总承包(EPC)不构成同业竞争。

②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目前主要由上海电气下属子公司电气风电和电气投资参与,其中电气投资对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均为财务性投资,不参与经营管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电气风电和电气投资同时参与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不构成同业竞争。

此外,公司目前存在少量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与上海电气及下属企业的相关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公司目前的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占公司业务比例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签订的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含光伏设备)金额合计1.89亿元,报告期内已累计确认收入1.13亿元,占公司总体业务规模的比例为1.12%。公司尚未执行完毕的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含光伏设备)预计将于2020年执行完毕,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76亿元。因此,公司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对应收入规模较小。上述业务非公司主营业务,属偶发性业务。且公司和上海电气已就上述同业竞争作出了相关承诺和安排,在手合同履行完

1-1-8

毕后,公司未来将不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

为进一步明确分拆上市后的业务定位,电气风电出具相关承诺函:“1、本公司现有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执行完成后,不再从事该领域业务;2、在上海电气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若上海电气及其下属其他单位继续从事风电工程总承包业务,本公司不从事风电工程总承包业务,本公司将根据业主方的要求,仅提供风电设备合同相关的配套服务。”为避免本次分拆后的同业竞争情形,上海电气作出书面承诺如下:

“鉴于:本公司所属企业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风电’)主营业务定位于‘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电气风电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作为电气风电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特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1.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包括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电气风电,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予电气风电。

2.本公司下属企业与电气风电均从事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不属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电气风电目前执行的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数量少、金额小,属于偶发性业务,且占电气风电业务比例较低。本公司将督促电气风电在执行完成现有光伏合同后不再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

3.电气风电主营业务是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目前存在部分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工程合同,但不从事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该类业务与本公司下属企业的风电工程总承包(EPC)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4.本公司下属企业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风电投资基金,属财务性投资,

1-1-9

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参与基金所投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存在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形,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属于不同定位。本公司承诺,未来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优先由电气风电参与,由电气风电决策是否参与基金的经营管理,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仅作为财务性投资人参与。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上述承诺自电气风电就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本次分拆后,上海电气与电气风电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电气风电分拆上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关于同业竞争的要求。

(2)关联交易

本次分拆电气风电上市后,上海电气仍将保持对电气风电的控制权,电气风电仍为上海电气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海电气的关联交易情况不会因本次分拆电气风电上市而发生变化。

对于电气风电,本次分拆上市后,上海电气仍为电气风电的控股股东,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的关联采购仍将计入电气风电每年关联交易发生额。电气风电与上海电气存在较小规模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其中,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关联方关联采购主要内容包括发电机、控制柜、传感器等风电设备所需的部件产品,交易发生主要系因上海电气作为我国大型综合性装备制造集团,相关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质量保障及后续服务保障,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采购相关产品系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也有利于提升上海电气内部业务的协同发展。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关联方关联销售的主要内容包括电气风电向关联方电气电机厂收取技术服务费及电气风电与关联方发生的内部原材料统一调拨等。

除此之外,电气风电和上海电气之间的关联交易还包括上海电气为电气风电提供的关联担保、房屋及行车租赁、上海电气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电气风电之间的金融服务业务,上述交易定价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为减少和规范本次分拆后的关联交易情形,上海电气作出书面承诺如下:

1-1-10

“1、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善意行使和履行作为电气风电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电气风电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电气风电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促使由本公司提名的电气风电董事(如有)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义务。在电气风电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回避表决。

2、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电气风电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电气风电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下同)与电气风电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电气风电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向电气风电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电气风电以及电气风电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电气风电;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电气风电经济损失,本公司将赔偿电气风电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综上,本次分拆后,上海电气与电气风电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电气风电分拆上市符合上交所科创板关于关联交易的要求。

3、上海电气与电气风电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

上海电气和电气风电均拥有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其全部资产进行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电气风电的组织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上海电气和电气风电各自具有健全的职能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亦未有电气风电与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上海电气不存在占用、支配电气风电的资产或干预电气风电对其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情形,也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上海电气和电气风

1-1-11

电将保持资产、财务和机构独立。

4、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

电气风电拥有自己独立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不存在与上海电气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交叉任职。

5、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上海电气与电气风电资产相互独立完整,在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分别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综上所述,上海电气及电气风电符合《分拆细则》对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

五、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特别风险

(一)政策风险

作为新兴能源,风电行业在发展的初期面临前期研发投入大、业务规模小的局面,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以渡过行业初创期。因此,我国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在政策上的鼓励和支持,如上网电价保护、强制并网、电价补贴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但随着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日益成熟,前述鼓励政策正逐渐减少。国家发改委自2014年开始连续多次下调陆上风电项目标杆电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6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要求,I-IV类资源区2018年以后核准的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将降至0.40元/kWh、0.45元/kWh、0.49元/kWh以及0.57元/kWh,我国陆上风电上网电价继续下降。根据国家发改委2019年5月21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海上风电方面,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

若未来国家的各类扶持政策继续退出,电价补贴的逐渐下降与取消,风电场投资者

1-1-12

投资意愿可能随之下降,风电整机行业景气度也将有所下滑。尽管持续的技术进步和弃风率下降等行业运营环境的改善将消化部分降价冲击,但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技术提升提高产品发电效率,降低度电成本,保持市场竞争力,不排除在电价持续下调过程中,出现利润率降低,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二)技术研发风险

风电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迭代及客户要求的提升将对公司研发、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将持续对技术研发进行投入,但公司能否顺应未来风电市场发展趋势,保持技术的领先性,推出更受客户认可的产品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存在一定风险。

(三)技术许可风险

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署多份“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技术许可涵盖公司海上4.X系列、6.X系列、7.X系列等报告期内主要在售机型,2017年至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技术许可类产品的占比分别为68.92%、78.88%及43.00%,自主研发类产品与二次开发类产品的占比合计分比为30.66%、19.72%及50.59%。若因产品、市场或双方合作等原因,导致相关协议终止、西门子歌美飒授权其他方使用许可技术或公司与西门子公司不再就新一代产品进行合作,则将可能对公司业绩与未来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2.12%、85.21%和82.49%,资产负债率较高,符合行业特性。如果公司未来因为增加债务性融资,或者因其他内外部因素导致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上升,将可能增加公司的偿债风险。

(五)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50%、22.34%和20.17%,虽然综合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但是受行业竞争加剧、公司自身产品结构调整以及公司签署的部分风机项目为亏损订单等方面的影响,公司分机型产品的毛利率在报告期内波动较大。如果未来行业整体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调整,或公司未来签署的订单出现亏损,可能会导致公司部分产品甚至整体毛利率水平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进而导致公司业绩的波动。

1-1-13

(六)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风险

2020年一季度,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多地政府采取了延期复工、人口流动管制、隔离相关人员等措施予以防控。但如果国内疫情出现反复,以及国外疫情的持续,新冠疫情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七、审计报告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普华永道审阅。

公司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846.5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68.42万元。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期间,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供应商的构成、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客户的构成、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1-1-14

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 1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发行安排 ...... 3

二、相关承诺事项 ...... 3

三、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 3

四、上海电气分拆电气风电上市符合《分拆细则》的各项规定 ...... 3

五、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特别风险 ...... 11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13

目 录 ...... 14

第一节 释 义 ...... 19

一、一般释义 ...... 19

二、专业释义 ...... 21

第二节 概 览 ...... 24

一、公司简介 ...... 24

二、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 ...... 25

三、本次发行概况 ...... 25

四、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7

五、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7

六、公司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 29

七、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30

八、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 30

九、募集资金用途 ...... 3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2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32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32

三、公司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 33

四、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 34

1-1-15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5

一、政策风险 ...... 35

二、行业风险 ...... 35

三、技术风险 ...... 36

四、经营风险 ...... 37

五、财务风险 ...... 39

六、法律风险 ...... 40

七、内控风险 ...... 41

八、环保风险 ...... 42

九、发行失败风险 ...... 42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2

十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风险 ...... 43

十二、不可抗力风险 ...... 43

十三、股市风险 ...... 43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4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 44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53

四、发行人主要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 55

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69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 75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77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定的协议、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90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 90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92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 92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 93

十三、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

1-1-16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95

十四、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95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9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 9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06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24

四、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30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35

六、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 139

七、业务资质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 150

八、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 151

九、发行人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 ...... 178

十、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78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80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80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 184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184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关联担保情况 ...... 184

五、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 185

六、同业竞争 ...... 187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92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15

一、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215

二、财务报表 ...... 219

三、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 226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230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30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32

七、分部信息 ...... 262

1-1-17八、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62

九、主要税率税种及税收优惠情况 ...... 263

十、主要财务指标 ...... 264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 266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 288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15

十四、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 323

十五、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 ...... 324

十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 325

十七、审计报告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327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30

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 330

二、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330

三、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 332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 333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 334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335

七、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 367

八、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的假设条件及实施发展计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 370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73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 373

二、股利分配政策 ...... 374

三、滚存利润分配 ...... 377

四、股东投票机制 ...... 378

五、相关承诺事项 ...... 378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93

一、重大合同 ...... 393

二、对外担保 ...... 403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403

第十二节 声 明 ...... 406

1-1-18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06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07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08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09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10

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 ...... 411

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 ...... 412

发行人律师声明 ...... 413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14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15

验资机构声明 ...... 417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418

第十三节 附 件 ...... 419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19

二、备查文件查阅 ...... 419

1-1-19

第一节 释 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电气风电/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气总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风电有限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为电气风电前身
风电设备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为风电有限前身
风能有限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
风装有限/西门子风电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曾用名为“西门子风力发电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天沃科技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工程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电气投资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
西门子集团指西门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西门子/西门子公司/西门子歌美飒西门子歌美飒可再生能源公司,SGRE,Siemens Gamesa Renewable Energy A/S,曾用名为“西门子风电公司”
西门子中国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之恒新能源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分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服务分公司
风电欧洲SEWPG European Innovation Center ApS
东台风电上海电气风电设备东台有限公司
甘肃风电上海电气风电设备甘肃有限公司
莆田风电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
广东风电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
内蒙古能源装备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
白音新能源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风电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河北有限公司

1-1-20

云南风电上海电气风电云南有限公司
如东风电上海电气风电如东有限公司
如东三峡新能源三峡新能源如东有限公司
如东苏交控苏交控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南通三峡新能源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
武汉武船武汉武船重型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力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报告期内2017年、2018年及2019年
报告期末2019年12月31日
报告期各期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
《公司章程》《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上市草案)》《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金风科技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风电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
明阳智能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远景能源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海装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GE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联合动力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湘能风电湘电风能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SKF斯凯孚集团,是世界最大的轴承制造公司之一
电气企服上海电气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电气保险经纪上海电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1-1-21

如无特别指明,指人民币元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英文缩写为:CNAS

二、专业释义

kW/千瓦功率单位,1kW=1,000W
MW/兆瓦功率单位,1MW=1,000kW
GW/吉瓦功率单位,1GW=1,000MW
万千瓦功率单位,1万千瓦=10MW
亿千瓦功率单位,1亿千瓦=100GW
风力发电/风电利用风力带动风电机组叶片旋转,将风能转化为机械能,然后再转变成电能的发电过程
风电场由一批风力发电机组或风力发电机组群组成的电站
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设备/风电整机/风电机组/风机将风的动能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一般由叶片、轮毂、齿轮箱、发电机、机舱、塔架、控制系统、变流器等组成
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力、风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等,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
装机容量该系统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功功率
并网风电机组接入电网并发电
弃风限电
GWECGlobal Wind Energy Council,全球风能理事会
CWEAChinese Wind Energy Association,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
AIoT智能互联网
风切变一种大气现象,风矢量(风向、风速)在空中水平和(或)垂直距离上的变化
风载空气流动对工程结构所产生的压力
故障穿越/电网故障穿越指当电力系统事故或扰动引起并网点电压或频率超出标准允许的正常运行范围时,在一定的电压或频率范围及其持续时间间隔之内,风电机组能够按照标准要求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且平稳过渡到正常运行状态。
LCOELevelized Cost of Energy,平准化度电成本
TLAATechnology License and Assistance Agreement,公司与西门子签署的“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
技术许可产品根据公司与西门子歌美飒签署的TLAA,使用由西门子或西门子集团的一家公司提供的“核心组件”(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公司制造、组装、销售、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和服务的风机产品
二次开发产品根据公司与西门子歌美飒签署的TLAA,基于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平台上,公司通过使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组件”(叶片和/或控制系统软件),制造、组装、销售、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和服务的风机产品,以针对适合中国不同气候、地理和风况环境

1-1-22

变流技术一种电能变换的技术,可能是直流电和交流电之间的转换,电压及电流的调整,或是两者都有。
变流器变流器是使电源系统的电压、频率、相数和其他电量或特性发生变化的电器设备
双列圆锥滚子轴承一种型式的圆锥滚子轴承。圆锥滚子轴承属于分离型轴承,轴承的内、外圈均具有锥形滚道。该类轴承按所装滚子的列数分为单列、双列和四列圆锥滚子轴承等不同的结构型式
冗余设计冗余设计又称余度设计技术,是指在系统或设备完成任务起关键作用的地方,增加一套以上完成相同功能的功能通道、工作元件或部件,以保证当该部分出现故障时,系统或设备仍能正常工作,减少系统或者设备的故障概率,提高系统可靠性
变桨通过调节叶片的桨距角,改变气流对叶片的攻角,进而控制风轮捕获风能的能力
液压变桨/电机变桨变桨执行机构按照驱动方式一般分为液压执行和电机执行两类
电滑环电滑环就是用来导电的滑环,专用于在无限制连续旋转时,传输功率电源、信号电源
永磁直驱技术是一种风电机组技术,发电机采用永磁电机,无需电励磁系统;风轮与发电机转子直联,无需齿轮箱
永磁直驱发电机一种发电机,发电机采用永磁材料,无需电励磁系统
风电全生命周期风电机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维护、退役、材料回收的整个周期
磁场退化发电机工作原理基于电磁感应定律和电磁力定律,在发电机的使用期期间,磁场产生器可能退化或者变得易于发生故障,即发生磁场退化
绝缘老化绝缘老化,指因电场、温度、机械力、湿度、周围环境等因素的长期作用,使电工设备绝缘在运行过程中质量逐渐下降、结构逐渐损坏的现象
有限元有限元法,是一种为求解偏微分方程边值问题近似解的数值模拟技术。求解时对整个问题区域进行分解,每个子区域都成为简单的部分,这种简单部分就称作有限元,基于这种方法的数值模拟也成为有限元计算
载荷仿真对风电机组整机及大部件进行仿真模拟,计算得到风电机组在不同工况下的整机载荷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中电能的品质质量
气弹稳定性风电机组叶片在空气动力作用下会发生弹性变形。这种弹性变形反过来又使空气动力随之改变,从而又导致进一步的弹性变形,这样就构成了一种结构变形与空气动力交互作用的所谓气动弹性现象,气弹稳定性对风电机组稳定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涡流发生器安装在风电机组叶片上的一种气动附件。从流体力学角度来看,叶片在运行过程中,翼型表面可能会发生过早的流动分离,这会增加阻力、降低升力、导致失速发生。涡流发生器的主要作用就是用来有效地阻止气流的过早分离
后缘锯齿安装在风电机组叶片上的一种气动附件。由于叶片翼型上表面和下表面之间的压差,后缘产生了涡脱落。该涡脱落与后缘和周围流场的相互作用为风力发电机组系统主要的噪声来源。降低噪声源强度的一种方法是改变涡流的结构,这可以通过使用后缘锯齿来实现—有效地是将锯齿状结构附加到后缘上,从而将原始的强涡旋结构分解为一系列较小,较弱的涡旋

1-1-23

利用小时数一定时期内一个地区平均发电设备容量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即发电量与平均装机容量之比,反映了该地区发电设备利用率
分散式风电是指位于用电负荷中心附近,不以大规模远距离输送电力为目的,所产生的电力就近接入电网,并在当地消纳的风电项目
偏航系统又称对风装置,是风力发电机机舱的一部分,其作用在于当风速矢量的方向变化时,能够快速平稳地对准风向,以便风轮获得最大的风能
低电压穿越指在电网发生故障或者电压下跌时,在一定的下跌范围内风电机组能够保持并网不退出运行,向电网提供无功功率,直到电网恢复正常
高电压穿越指电力系统事故或扰动引起风电机组并网电压突升时,在一定的电压突升范围和时间间隔内,风电机组能够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
弱电网当风电机组处于电网末端,线路阻抗较大而不能忽略使得电网的电压稳定性和频率稳定性变差,此时的电网被称为“弱电网”。弱电网对风电机组的支撑能力较弱,并且含有丰富的谐波,容易失稳,造成电网电压跌落等故障
SCADA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英语: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缩写为SCADA)一般是有监控程序及数据收集能力的电脑控制系统。可以用在工业程序、基础设施或是设备中

1-1-24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公司简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文名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Shanghai Electric Wind Power Group Co., Ltd.
成立日期2006年9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792759719A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金孝龙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资委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己号楼8楼
邮政编码200240
联系电话021-34290800
传真号码021-34291080
互联网网址https://www.shanghai-electric.com/listed/windpower/
电子信箱SEWC_ir@shanghai-electric.com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
行业分类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是否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不存在在其他交易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公司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公司是国家清洁能源骨干企业,是中国领先的风电整机制造商与服务商,也是中国最大的海上风电整机制造商与服务商。公司以“致力于创造有未来的能源”为使命,推动风电成为重要的未来能源,以“成为全球领先的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为目标,为用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成功走出一条产品许可、二次开发、战略合作与自主研

1-1-25

发齐头并进的产品技术路线;成功开拓出一条智能化助推风电进化、数字化赋能风电未来的发展路径。

目前,公司已经具备国内领先的风电整机设计与制造能力,产品基本实现了全功率覆盖和全场景覆盖。在陆上产品方面,公司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陆上风电整机制造商与服务商;在海上产品方面,公司掌握了先进的海上风电研发、供应链管理、制造和运维能力,推出了针对国内风资源特点的风力发电机组,提高了风电机组的环境适应性和发电收益,树立了国内海上风电整机领域的龙头地位。

公司产品覆盖1.25MW到8MW全系列风电机组,基本实现了全功率覆盖。产品按应用场景主要可分为陆上风电机组与海上风电机组。其中,最近三年形成销售收入的陆上风电机组主要包括2.X系列、3.X系列;海上风电机组主要包括4.X系列、6.X系列、

7.X系列。同时,公司也在陆上4.X系列、5.X系列与海上8.0MW系列进行积极的产品研发与布局。

除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外,公司还具备了以叶片技术、控制技术等为代表的风机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在关键部件、关键技术上形成了可靠的技术研发能力与优势。公司注重“风机场网环数”——即风资源、风机整机、风电场设计、电网友好性、环境友好性和数字化技术——全面发展。

二、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53,333.34万股(不含超额配售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0%(不含超额配售权)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53,333.34万股(不含超额配售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0%(不含超额配售权)

1-1-26

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倍(每股收益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前每股收益【】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元(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主要包括承销及保荐费【】万元、审计及验资费【】万元、律师费【】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股票上市日期【】

1-1-27

四、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2019年度 /2019.12.312018年度 /2018.12.312017年度 /2017.12.31
资产总额(万元)2,225,607.711,452,291.951,231,126.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389,649.46214,857.06220,101.2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80.0784.0881.51
资产负债率(合并)(%)82.4985.2182.12
营业收入(万元)1,013,455.64617,109.94655,735.91
净利润(万元)25,162.94-5,230.762,118.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5,162.94-5,230.762,118.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7,836.05-17,397.00-3,293.83
基本每股收益(元)0.31不适用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0.31不适用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3-2.410.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76,976.3843,268.55-43,185.44
现金分红(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906.563.58

五、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要业务或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公司产品覆盖1.25MW到8MW全系列风电机组,基本实现了全功率覆盖。产品按应用场景主要可分为陆上风电机组与海上风电机组。其中,最近三年形成销售收入的陆上风电机组主要包括2.X系列、3.X系列;海上风电机组主要包括4.X系列、6.X系列、7.X系列。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产品927,195.6992.26%611,544.4099.15%653,181.5699.90%
①陆上风机240,827.9823.96%81,637.9013.24%200,482.3930.66%

1-1-28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中:2.X系列226,119.6322.50%81,637.9013.24%200,482.3930.66%
3.X系列14,708.351.46%----
②海上风机681,068.1667.77%526,534.7585.37%450,653.6568.92%
其中:4.X系列490,973.5348.85%406,372.2965.88%450,653.6568.92%
6.X系列111,875.0511.13%105,713.4917.14%--
7.X系列78,219.587.78%14,448.972.34%--
③其他5,299.550.53%3,371.740.55%2,045.510.31%
风电配套工程54,102.955.38%----
提供劳务12,357.031.23%5,248.170.85%682.320.10%
光伏EPC11,346.661.13%----
合计1,005,002.32100.00%616,792.57100.00%653,863.88100.00%

(二)盈利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客户多为大型发电集团,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获取项目订单,基于“按单定制、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经营模式,通过向上游符合相应标准的供应商采购定制化及标准化的风机零部件,由公司生产基地完成风力发电机组的装配、测试与生产,完成订单交付,进而实现向客户的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及提供后市场配套服务,以实现盈利。

(三)竞争地位

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统计数据,从全国新增装机容量来看,2018年,排名前五的分别为金风科技、远景能源、明阳智能、联合动力和电气风电,前五家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5%。电气风电2018年新增装机容量114万千瓦,市场份额为5.40%,排名第五。

电气风电是中国海上风电龙头企业,市场份额全行业领先。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2018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2019年4月4日),截至2018年底,海上风电整机制造企业共12家,其中,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0万千瓦以上有电气风电、远景能源、金风科技,这3家企业海上风电机组累计装机量占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的85.9%,

1-1-29

电气风电以50.9%的市场份额领先。2018年共有7家整机制造企业有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其中电气风电新增装机最多,共达181台,容量为72.6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占比达到43.9%。其次分别为远景能源、金风科技、明阳智能、GE、联合动力、湘电风能。

六、公司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技术先进性

目前,公司已经具备国内领先的风电整机设计与制造能力,产品基本实现了全功率覆盖和全场景覆盖。在陆上产品方面,公司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陆上风电整机制造商和服务商;在海上产品方面,公司掌握了先进的海上风电研发、供应链管理、制造和运维能力,推出了针对国内风资源特点的风力发电机组,提高了风电机组的资源针对性和发电收益,树立了国内海上风电整机领域的龙头地位。除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外,公司还具备了以叶片技术、控制技术等为代表的风机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在关键部件、关键技术上形成了可靠的技术研发能力与优势。公司注重“风机场网环数”全面发展。公司积极布局行业前沿产品开发应用,积极布局数字化、智能化等前沿技术,把握行业发展前瞻与技术趋势,成功构建了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智能化生产制造级别、整机系统级别、核心部件级别、风电场级别的核心技术能力,正在逐步实现从整机制造商与服务商向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的转变。

(二)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作为国内海上风电龙头企业,公司已经在大型风机的研发设计与产业化落地上具备领先的技术积累,并且拥有较好的市场地位优势,陆上4.XMW系列、5.XMW系列与海上8.0MW系列产品已成为行业内前沿类产品。目前,电气风电陆上4.XMW系列产品已中标数个项目;电气风电8MW海上风机于2020年初成功在广东省汕头市完成吊装并成功运行发电,成为国内完成吊装并运行的单机功率最大的海上风机。

(三)未来发展战略

作为中国海上风电龙头企业,公司始终坚守“能动全球工业,智创美好生活”的发展理念,持续探索引领中国海上风电又好又快发展的道路,致力于成为中国风电新能源“大国重器”领先企业,努力提升我国新能源高端重大装备制造技术水平。公司以“致

1-1-30

力于创造有未来的能源”为使命,推动风电成为重要的未来能源,以“成为全球领先的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为目标,为用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以智能化助推风电进化,以数字化赋能风电未来。通过引入全球一流的智能化技术理念及管理经验,打造国际领先的智能化生产基地,构建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后期服务等全智能化的管理流程体系,为客户提供覆盖“风电全生命周期”的产品与服务。

七、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5,162.94万元,营业收入1,013,455.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89,649.46万元,参照可比公司的二级市场估值,电气风电的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公司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八、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特殊安排。

九、募集资金用途

2020年5月8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53,333.34万股(不含超额配售权),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40%。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实际发行股数和询价情况予以确定。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 募投资金额
1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101,058.52101,058.52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55,000.0053,827.54
3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49,171.9049,171.90

1-1-31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 募投资金额
4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16,545.8216,545.82
4.1 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10,807.9410,807.94
4.2 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5,737.885,737.88
5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90,000.00
合计311,776.24310,603.78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用;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则根据实际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募集资金金额无法满足上述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将对募投项目在现有项目中进行选择,并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主营业务,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不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1-1-3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40%,发行股数不超过53,333.34万股(不含超额配售权),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发行价格【】元(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高管和员工战略配售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保荐机构及其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元(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照发行前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方式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主要包括承销及保荐费【】万元、审计及验资费【】万元、律师费【】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万元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
联系电话010-60838814
传真号码010-60836960
保荐代表人宋永新、鲍丹丹

1-1-33

项目协办人于海跃
项目其他经办人何洋、孙守安、俞霄烨、朱翔宇、龚远霄、郭方正、韩佳凌

(二)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6楼和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号码021-31358600
经办律师李仲英、郭珣、夏青

(三)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李丹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联系电话021-23233388
传真号码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段永强、臧成琪

(四)资产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马丽华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816号置汇谷C座
联系电话021-31273006
传真号码021-31273013
经办评估师尚一平、彭庶明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真号码021-58899400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三、公司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信用融券专户、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分别持有上海电气148,840股、87,200股、17,337,031股股票,占上海电气总股本的0.001%、0.0006%、0.1144%。

除此之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

1-1-34

他权益关系,各中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也不存在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工作安排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的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的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发行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1-1-35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以下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方便投资者投资决策参考的原则进行列示,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政策风险

作为新兴能源,风电行业在发展的初期面临前期研发投入大、业务规模小的局面,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以渡过行业初创期。因此,我国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在政策上的鼓励和支持,如上网电价保护、强制并网、电价补贴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但随着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日益成熟,前述鼓励政策正逐渐减少。国家发改委自2014年开始连续多次下调陆上风电项目标杆电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6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要求,I-IV类资源区2018年以后核准的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将降至0.40元/kWh、0.45元/kWh、0.49元/kWh以及0.57元/kWh,我国陆上风电上网电价继续下降。根据国家发改委2019年5月21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海上风电方面,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

若未来国家的各类扶持政策继续退出,电价补贴的逐渐下降与取消,风电场投资者投资意愿可能随之下降,风电整机行业景气度也将有所下滑。尽管持续的技术进步和弃风率下降等行业运营环境的改善将消化部分降价冲击,但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技术提升提高产品发电效率,降低度电成本,保持市场竞争力,不排除在电价持续下调过程中,出现利润率降低,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二、行业风险

(一)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放缓导致发电设备需求下降的风险

2013年至2015年,受宏观经济尤其是工业生产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转型升

1-1-36

级等因素影响,我国用电需求进入低速增长阶段,全社会用电增速从2013年的7.5%下降到2015年的0.5%,创过去四十年电力消费年增速的新低。2016年开始由于实体经济运行趋稳,全年用电持续增长,2017、2018、2019三年全年用电增速分别为6.6%、8.5%、

4.5%。虽然近两年国内电力需求稳步增长,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稳步发展阶段,电力生产消费可能呈现趋稳发展的新特征。若未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或产业结构向第三产业转型,可能导致社会电力消费的增速下滑,发电设备的需求减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风电行业发展迅速,竞争日趋激烈。为应对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竞争对手纷纷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上加大投入,并积极寻找新的盈利模式和利润增长点。如果公司未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推出高品质的产品,并提供新技术的服务,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三、技术风险

(一)技术研发风险

风电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迭代及客户要求的提升将对公司研发、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将持续对技术研发进行投入,但公司能否顺应未来风电市场发展趋势,保持技术的领先性,推出更受客户认可的产品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存在一定风险。

(二)技术许可风险

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署多份“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技术许可涵盖公司海上4.X系列、6.X系列、7.X系列等报告期内主要在售机型,2017年至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技术许可类产品的占比分别为68.92%、78.88%及43.00%,自主研发类产品与二次开发类产品的占比合计分比为30.66%、19.72%及50.59%。若因产品、市场或双方合作等原因,导致相关协议终止、西门子歌美飒授权其他方使用许可技术或公司与西门子公司不再就新一代产品进行合作,则将可能对公司业绩与未来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技术人员缺失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人员的需求较大。如果公司不能有效

1-1-37

的留住现有技术人才、吸引新技术人才,将会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核心技术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有力保障,核心技术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管理不善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一)业绩波动风险

电气风电在历史期盈利情况存在一定波动,2017年和2018年分别实现净利润0.21亿元和-0.52亿元;随着风电行业规划和监管、上网电价、竞争性配置和消纳保障等方面利好政策的不断推出,以及电气风电自身产品的不断研发成熟及对成本管控的不断加强,电气风电在2019年实现净利润2.52亿元,盈利能力出现明显回升。但风机产品业务受风电行业政策影响较大,风电行业近年来竞争情况也有所加剧,未来随着行业、政策及客户需求的变化,电气风电业绩存在波动的可能性。长期看,如果未来风电行业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产品无法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此外,若短期内公司产品出现非常规质量事故或后续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交付产品,电气风电存在上市当年利润下滑甚至亏损的可能性。

(二)客户集中风险

我国风电投资运营企业主要为以五大发电集团为首的国有企业,行业集中度较高,作为风力发电设备的制造商与服务商,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发电集团下属项目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收入总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61%、86.95%和59.91%,集中度较高。若未来公司不能扩展更多的新客户,且原有客户发展战略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的采购减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模式风险

公司产品零部件均为对外采购。标准件方面,标准化程度高或技术含量较低的原材料,公司向供应商直接采购。定制件方面,不同型号的风机技术参数不同,零部件均需要根据产品技术要求进行一定程度的定制化,因此风机核心部件多为定制件。部分定制

1-1-38

化部件由公司技术部门自主研发,但制造环节由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纸及标准执行,完成后由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生产零部件专业化协作的模式令公司在扩大销售规模的同时对包括西门子在内的供应商的配套供应能力存在一定依赖,若供应商不能及时供货,将导致公司无法按期生产和交货;如果采购的零部件出现大规模质量问题或价格波动,将对公司产品的质量、信誉及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部分核心部件依赖进口的风险

虽然中国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国产化趋势显著,叶片、齿轮箱、电机等重要风机零部件已实现国产化,但从全产业层面来看,高端轴承、变流器核心部件、变桨系统核心部件等仍较高程度地依赖进口。前述关键零部件对国外供应链的依赖是制约中国成为高端风电设备制造强国的因素之一。随着国际贸易形势的复杂化和不确定性增加,未来不排除会出现影响公司重要零部件进口的因素,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未来业务拓展风险

未来,公司将拓展包括前期资源锁定、资源开发、项目投资与运营等风资源业务。公司在风资源业务领域内项目经验尚有待进一步积累成熟,品牌知名度仍需要时间建立,也需要面对其他企业的竞争,因此公司可能存在市场开拓难度大、技术成熟周期长等困难。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与业务种类的增多,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完善管理系统,保持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可能因业务扩张与管理滞后的矛盾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上述问题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关于整体变更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公司于2019年8月决议,以经普华永道审计的风电有限截至2019年5月31日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并于2019年9月2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19年5月31日,风电有限母公司经审计后的累计亏损为139,374.39万元。公司在股改时点未分配利润为负,主要是由于经营性亏损。公司整体变更时存在的累计未弥补亏损已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净资产折股消除。2019年以来,随着产品成熟度、市场认可度的大幅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向好,造成历史上形成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已经消除,对未来盈利能力不存在负面影响。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859.2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252.51万元。

1-1-39

(七)劳务外包风险

公司部分非关键性业务环节采用劳务外包形式,包括车间生产辅助、后勤保障、部分售后运维等。公司与劳务外包方均签署了合法有效的协议,以保证外包用工的稳定性和合规性。但如果上述劳务外包方与公司就合作事项产生分歧而提前终止合同,或者由于劳务外包方的劳务组织出现问题而影响公司的生产进度,或者由于劳务外包作业出现质量问题而使得公司的风机质量未达到业主方要求,均将对公司短期内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50%、22.34%和20.17%,虽然综合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但是受行业竞争加剧、公司自身产品结构调整以及公司签署的部分风机项目为亏损订单等方面的影响,公司分机型产品的毛利率在报告期内波动较大。如果未来行业整体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调整,或公司未来签署的订单出现亏损,可能会导致公司部分产品甚至整体毛利率水平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进而导致公司业绩的波动。

(二)与产品质量保证相关的财务风险

公司根据历年经验数据及产品质量保证金实际支出金额计算质量保证金计提的最佳估计数,并在最佳估计数的基础上出于严谨性考虑,在报告期内以固定6%的比例根据各期的风机销售收入计提质量保证金。同时,公司每年还因对部分超出质保期的重要客户项目提供合同义务外的售后质保服务和因发生了此前不可预见的偶发性、非常规质量事故一次性补提质量保证金。如客户提出更为严格的出保要求,或公司产品发生目前无法预计的重大质量事故,将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列示在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505,625.56万元、510,099.15万元和841,271.66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1.07%、35.12%和37.80%,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假如下游客户出现资金状况紧张或其他影响回款的不利情形,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1-1-40

(四)税收优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8,582.63万元、2,685.93万元和20,375.76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0.31%、-42.93%和70.98%。主要系企业所得税优惠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公司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于2020年11月到期,公司正在办理续期工作,预计续期不存在障碍,但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研发费用不再享受加计扣除,公司的税负将会增加,盈利能力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和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97%、-2.41%和8.33%;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31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股本规模将大幅增加,而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且在投入运营后方可逐步达到预定收益,因此公司面临发行完成后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六)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2.12%、85.21%和82.49%,资产负债率较高。如果公司未来因为增加债务性融资,或者因其他内外部因素导致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上升,将可能增加公司的偿债风险。

(七)汇率风险

目前,公司与境外供应商主要使用外币定价、结算,人民币汇率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原材料、零部件进口的成本,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六、法律风险

(一)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目前已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如果公司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被窃取或遭受侵害,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份额、声誉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在市场竞争中削弱自身的竞争优势,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方面存在与其他公司合作的情形,如果公司与合作方产生知识产权纠纷,也会

1-1-41

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诉讼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与武汉武船相关诉讼、下属子公司甘肃风电与金昌成音的诉讼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但公司不排除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业务、人力或其他事项而引发诉讼、仲裁或法律纠纷,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控股股东授权使用商标的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使用注册号为3996208的“上海电气”商标,该商标的所有权人为上海电气。公司与上海电气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约定在上海电气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上海电气长期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提供风力发电设备产品时排他地使用上述商标,在提供风力发电设备之外的产品和服务时非独占、非排他地使用“上海电气”商标。虽然上海电气长期授权公司使用上述商标,但若未来出现公司无法获得该等商标授权的情况,则将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内控风险

(一)经营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和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员工人数预计也将相应增加,这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规范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的职业素养、经营能力、管理水平不能满足业务规模扩大对公司各项规范治理的要求,将可能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并制约公司长远发展。

(二)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电气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80,00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00%。本次发行后上海电气仍将为公司控股股东。如果上海电气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三)子公司较多带来的内控管理风险

目前公司子公司数量较多,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较为复杂,对公司内部管理、统筹规划、生产组织、技术保障、项目研发和商务支持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如果公司管理

1-1-42

层不能持续保持高效的管理水平,保证公司的运作机制有效运行,将可能因管理漏洞和内部控制不力而造成不利影响。

八、环保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含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如果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未能持续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则有可能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从而影响其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政府可能会制订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规范,从而增加公司的环保支出,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九、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将通过向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如公司的投资价值未能获得足够多投资者的认可,将有可能导致最终发行认购不足、或因发行定价过低导致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等情况发生,从而使公司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排除因经济环境、政策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市场开拓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从而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固定资产将有所增加,从而导致每年新增折旧费用也有所上升。由于市场发展、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等具有不确定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若不能快速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投资带来的固定资产折旧的增加,将影响公司盈

1-1-43

利水平。

十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风险

2020年一季度,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多地政府采取了延期复工、人口流动管制、隔离相关人员等措施予以防控。但如果国内疫情出现反复,以及国外疫情的持续,新冠疫情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二、不可抗力风险

在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无法排除因政治因素、自然灾害、战争等在内的不可抗力事件对公司的资产、人员以及供应商或客户造成损害,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十三、股市风险

影响股票价格波动的原因十分复杂,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的影响,同时受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利率、汇率、通货膨胀、市场买卖力量对比、重大自然灾害发生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的影响而发生波动。此外,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具有较宽的涨跌幅限制。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需有充分的认识。

1-1-4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Electric Wind Power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孝龙
成立日期2006年9月7日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己号楼8楼
邮政编码200240
联系电话021-34290800
传真号码021-34291080
互联网网址https://www.shanghai-electric.com/listed/windpower/
电子信箱SEWC_ir@shanghai-electric.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黄锋锋 021-54961895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6年8月10日,风电设备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章程》。风电设备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其中,上海电气认缴出资5,200万元,华电工程认缴出资2,800万元。上海电气出具了《关于组建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决定》(沪电股发[2006]87号),华电工程出具了《关于投资“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决议》(华电工程总[2006]310号),上海电气与华电工程同意共同出资设立风电设备。

截至2006年8月22日,风电设备收到上海电气缴纳的出资5,200万元,收到华电工程缴纳的出资1,400万元,合计6,600万元。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证,并于2006年8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沪众会字(2006)第YB0102号)。上述验资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于 2020年 5 月 28 日出具的《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5月30日止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1034号)进行了复核。

1-1-45

风电设备于2006年9月7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核准设立,并取得注册号为310112103323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风电设备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电气5,200.005,200.0065.00%
2华电工程2,800.001,400.0035.00%
合计8,000.006,600.00100.00%

截至2007年2月12日,风电设备已收到华电工程缴纳的出资1,400万元,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出资进行了验证,并于2007年2月25日出具《验资报告》(沪众会字(2007)第YB0026号)。上述验资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于 2020年 5 月28日出具的《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5月30日止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1034号)进行了复核。该次变更完成后,风电设备的注册资本全部缴足。

就上述实收资本变更事宜,风电设备于2007年3月23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该次变更完成后,风电设备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电气5,200.005,200.0065.00%
2华电工程2,800.002,800.0035.00%
合计8,000.008,000.00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9年7月15日,风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2019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将风电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公司进行减资。风电有限于2019年7月16日在《解放日报》刊登了《减资公告》。

2019年8月30日,风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风电有限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方案为:风电有限以截至2019年5月31日的经审计的可折股净资产359,160.35万元为基础,按照1:0.2227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8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279,160.35万元列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名称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9月10日,电气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股份制改制的批复》(沪电总

1-1-46

(2019)61号),同意将风电有限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据普华永道出具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666号),截至2019年5月31日,风电有限经审计的可折股净资产为359,160.35万元。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净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19〕第0195号),截至2019年5月31日,风电有限总资产评估值为1,414,826.08万元,负债评估值为1,038,279.92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376,546.16万元。

据普华永道出具的《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551号),截至2019年9月17日,风电有限已根据股东会决议、发起人协议和章程约定的整体变更方案进行账务处理,风电有限以2019年5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为基础折算的股本为80,000万股。

就上述事宜,电气风电于2019年9月2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风电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各发起人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上海电气79,200.0099.00%
2电气投资800.001.00%
合计80,000.00100.00%

(三)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

1、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形成原因

普华永道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66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5月31日,风电有限母公司经审计后的累计亏损为139,374.39万元。未分配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为经营性亏损。

2、整体变更的具体方案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666号《审计报告》,以截至2019年5月31日的可折股净资产359,160.35万元为基数,按1:0.2227的折股比例,折合为股本80,000.00万股,每股1元,超出部分279,160.3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后,各股东及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1-1-47

发行人整体变更时母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项目金额(万元)
借:实收资本498,534.74
未分配利润-139,374.39
贷:股本8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79,160.35

3、导致未弥补亏损的情形已消除,整体变更后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良好,对未来盈利能力不存在负面影响

公司整体变更时存在的累计未弥补亏损已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净资产折股消除。2019年以来,随着产品成熟度、市场认可度的大幅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向好,造成历史上形成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已经消除,对未来盈利能力不存在负面影响。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859.2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252.51 万元。

4、与报告期内盈利水平变动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2019年9月29日,公司完成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7年至2019年,母公司净利润为4,392.17万元、5,819.86万元以及28,859.22万元,母公司各期未分配利润为-126,915.04万元、-121,095.18万元以及44,252.51万元,与母公司净利润变动趋势匹配。

(四)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2016年10月19日,电气总公司与上海电气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名称由“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7日,就上述名称变更事宜风电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报告期期初,风电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电气207,800.00207,800.0096.77%
2电气总公司6,942.146,942.143.23%
合计214,742.14214,742.14100.00%

1-1-48

1、2017年1月,股权转让

2016年8月26日,上海电气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受让电气总公司持有风电有限的3.23%股权(对应出资额6,942.14万元)。2016年10月8日,电气总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电气总公司向上海电气转让风电有限3.23%股权。

2016年12月12日,电气总公司与上海电气签订《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3.23%股权)》,将电气总公司持有的风电有限的3.23%股权转让予上海电气,转让价款为3,361.38万元,定价依据为风电有限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0日出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资评报字[2016]第1055号),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6月30日的风电有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04,067.54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电气总公司出具《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沪上海电气201600040)予以备案。

2016年12月20日,电气总公司与上海电气做出股东决定,同意上海电气受让电气总公司持有风电有限的3.23%股权,对应出资额6,942.14万元。该次股权转让后上海电气为风电有限唯一出资人。

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风电有限于2017年1月25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该次变更完成后,风电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电气214,742.14214,742.14100,00%
合计214,742.14214,742.14100.00%

转让价款3,361.38万元略低于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根据电气总公司持有的风电有限注册资本比例计算所得的相应股权的评估价值3,364.27万元。电气总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宜之确认函》对此次股权转让内容及过程予以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已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国资审批、评估及评估备案程序,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未损害国有资产及国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产权争议或潜在纠纷,本次股权转让合法、有效。”

1-1-49

电气总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的说明》对此次股权转让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予以确认:“该股权转让工作已按相关要求和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

2、2018年1月,吸收合并

2016年12月26日,上海电气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批复》(沪电股投[2016]24号),同意风电有限以2016年12月31日为合并基准日吸收合并风能有限、风装有限。

2017年1月1日,风电有限实质完成了对风能有限、风装有限的业务合并,已经实际控制了风能有限、风装有限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2017年4月18日,上海电气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风电有限作为存续主体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风能有限、风装有限,并将注册资本变更为348,534.74万元。普华永道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5月30日止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1034号),确认“截至2017年1月1日,风电有限已收到股东出资合计3,485,347,437.12元。其中:

货币出资为人民币2,147,421,430.12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61.61%;实收资本出资为人民币1,337,926,007.00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8.39%。”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此次吸收合并,对风电有限、风能有限、风装有限分别出具了《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752号)、《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768号)、《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769号)。风电有限、风能有限以及风装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分别为103,815.45万元、53,152.35万元以及58,052.56万元。

风电有限、风能有限以及风装有限均履行了通知债权人义务,分别于2017年3月

1-1-50

30日、2017年8月18日在《新闻晨报》刊登了《吸收合并公告》。

2017年8月31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注销风能有限;2018年1月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注销风装有限。

就上述事宜,风电有限于2018年1月25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该次变更完成后,风电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电气348,534.74348,534.74100.00%
合计348,534.74348,534.74100.00%

电气总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宜之确认函》,对此次吸收合并的内容及过程予以确认:“本次吸收合并已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国资审批程序,且系发生于上海电气的三个全资子公司之间,本次吸收合并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未损害国有资产及国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产权争议或潜在纠纷,本次吸收合并合法、有效。”

3、2019年4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9年4月8日,上海电气做出决定,同意将风电有限的注册资本由348,534.74万元增加至498,534.74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就上述增资事宜,风电有限于2019年4月1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该次变更完成后,风电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电气498,534.74348,534.74100.00%
合计498,534.74348,534.74100.00%

电气总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的说明》对此次增资采取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方式予以确认:“该增资工作已按相关要求和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同意本次增资以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方式进行。”

4、2019年5月,股权转让

2019年5月17日,电气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电气将所持上海电气风电集团

1-1-51

有限公司1%股权转让给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沪电总(2019)24号),同意上海电气将所持有的风电有限1%的股权通过签署非公开协议的方式,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电气投资。同日,风电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同意电气投资受让上海电气持有风电有限的1%股权。

2019年5月17日,上海电气与电气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上海电气持有的风电有限的1%股权转让予电气投资,转让价款为2,140.87万元,定价依据参考风电有限经审计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风电有限于2019年5月2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该次变更完成后,风电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电气493,549.40345,049.4099.00%
2电气投资4,985.353,485.351.00%
合计498,534.74348,534.74100.00%

5、2019年5月,实缴出资

截至2019年5月30日,风电有限已收到上海电气缴纳的出资148,500万元,收到电气投资缴纳的出资1,500万元,合计150,000万元。普华永道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了《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5月30日止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1034号)。

该次出资到位后,风电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电气493,549.40493,549.4099.00%
2电气投资4,985.354,985.351.00%
合计498,534.74498,534.74100.00%

6、2019年9月,股份公司设立

请参见本节“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之“(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五)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为合并基准日,完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吸收合并了上海电气100%控股的风能有限、风装有限,并于2018年1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具

1-1-52

体情况如下:

1、风能有限、风装有限基本情况

(1)风能有限

公司名称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7月23日
注销时间2017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84,419.6274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孝龙
股权结构上海电气: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4号楼4楼
营业范围设计、研发、生产风机设备及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及其部件;自产产品及同类商品的销售和进出口,并提供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运行维护等配套服务;提供与风能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

(2)风装有限

公司名称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4日
注销时间2018年1月4日
注册资本49,372.9733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孝龙
股权结构上海电气: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倚天路188号
营业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风机设备的机舱和轮毂,销售自产产品,出口自产产品和风机的部件,提供与风能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

2、吸收合并背景

在此次吸收合并前,上海电气旗下从事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相关业务的子公司包括风电有限、风能有限以及风装有限,三家的公司业务存在相似性或重

1-1-53

合性。以吸收合并的形式整合三家公司,有利于整合上海电气风电业务板块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率,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符合上海电气做大做强风电业务的发展战略。

3、吸收合并程序

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之“(四)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2、2018年1月,吸收合并”。

4、对发行人的影响

(1)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吸收合并前,风电有限、风能有限以及风装有限均系上海电气旗下从事风力发电设备相关业务的全资子公司;风电有限、风能有限以及风装有限的执行董事均为金孝龙。吸收合并前后,风电有限的业务、管理层以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吸收合并前,风能有限、风装有限简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风能有限风装有限
营业收入326,973.60192,404.26
净利润8,280.8619,232.54
资产总计229,748.61103,776.54
所有者权益合计51,036.6255,315.67

注:上述风能有限财务数据摘自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60464432_B01号审计报告;上述风装有限财务数据摘自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60464432_B02号审计报告

自2017年1月1日起,风电有限实质完成了对风能有限、风装有限的业务合并,已经实际控制了风能有限、风装有限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该次吸收合并大幅提升了风电有限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力。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该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已经运行超过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1-1-54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上海电气79,200.0099.00%
2电气投资800.001.00%
合计80,000.00100.00%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5

四、发行人主要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如下:

(一)控股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1-8150,000.0010,000.00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乙楼5031室上海电气风电:100%风资源开发,风场投资相关38,699.928,729.14-1,270.86
2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2015-7-1530,000.0019,200.00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前云村望山北街666号福建电气风电:100%海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141,408.9215,904.74331.99
3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2017-11-1523,600.0023,200.00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广澳澳胜路1号广东电气风电:100%海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57,383.7421,152.15-1,900.54
4上海电气风电设备东台有限公司2010-1-2121,400.0021,400.00东台市东进大道18号江苏电气风电:100%陆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214,984.3632,595.662,329.48
5上海电气风电如东有限公司2018-8-320,000.00-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科技城45栋江苏电气风电:100%海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100,588.87-222.21-222.21
6上海电气风电设备黑龙江有限公司2011-1-138,500.008,500.00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庆华新能源战略产业园区黑龙江电气风电:100%陆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20,854.26-331.12-715.38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6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7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7-11-308,000.008,000.00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阿巴嘎旗党政大楼四楼西408办公室内蒙古电气风电:100%风力发电场相关9,827.687,999.93-0.01
8内蒙古胡杨新能源有限公司2018-8-155,000.00-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矿能大厦房屋A座108房屋内蒙古电气风电:100%风资源开发公司相关---
9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南通培训中心有限公司2017-10-195,000.00600.00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科技城45栋江苏电气风电:100%运维技术培训相关1,056.08686.5299.63
10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2014-11-55,000.005,000.00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沃原奶牛场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内蒙古电气风电:100%陆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41,833.953,918.16-452.98
11上海电气能源装备(新疆)有限公司2014-6-165,000.005,000.00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工业园区北部新兴产业园新疆电气风电:100%陆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48,879.62-2,262.56-1,506.34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7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2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宁夏)有限公司2016-6-142,000.00-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轻工产业园宁夏电气风电:100%陆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
13上海电气风电设备尚义有限公司2016-6-132,000.00-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南壕堑镇工业园区河北电气风电:100%陆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
14上海电气风电云南有限公司2015-2-72,000.002,000.00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县工业园区新庄片区云南电气风电:100%陆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18,265.26481.1-450.64
15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河北有限公司2014-11-52,000.002,000.00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河北电气风电:100%海上及陆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20,866.97286.52-964.71
16上海电气风电设备甘肃有限公司2014-5-212,000.002,000.00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延安东路38号甘肃电气风电:100%陆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85,810.47-173.32346.6
17北京之远科技有限公司2019-9-191,000.00500.00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6号3幢15层1657室,1659室北京电气风电:100%风电技术研发相关500.12500-
18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元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17-11-301,000.00-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红河街道惠隆佳园79幢3-6号云南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8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9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三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2号广东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0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二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0号广东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1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七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80号广东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500.04500.040.04
22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一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68号广东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3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四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4号广东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9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4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五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6号广东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5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六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8号广东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500.32500.320.32
26大柴旦能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9-29500.00-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工业园区管委会401室青海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7吴起上电能源有限公司2018-9-11500.00-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城关镇洛河乡西沟塔村高楼湾组陕西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8安塞上电电力有限公司2018-8-27500.00-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城北区电力局院内2栋401号陕西电气风电:80%;延安久久光电有限公司:2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9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八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9-12-23500.00-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87号广东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0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30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8-28500.00-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上合示范区沂河路以南,浏阳河路以北,物流大道以东,交大大道以西山东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1瓜州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9-12500.00-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源泉镇榆林南路136号甘肃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2枞阳县之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9-10-29500.00-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政务中心9楼安徽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3内蒙古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11-27500.00-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木里图工业园区友源耐火材料厂内蒙古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4内蒙古古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9-12-23500.00-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平地泉移民区3号楼3单元2楼东户内蒙古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1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35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一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69号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一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6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二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1号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二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7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三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3号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三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8汕头市濠江区潮电四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5号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四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9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五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7号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五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2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40汕头市濠江区潮电六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9号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六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41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七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81号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七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42汕头市濠江区潮电八期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12-30500.00-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86号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八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43天津上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9-8-14300.00-天津市蓟州区西龙虎峪镇燕各庄村东计生办院内116房间天津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44马鞍山之恒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9-11-20200.00-马鞍山市花山区大华马鞍山国际广场5-102安徽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3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45北安市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8-21100.00-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庆华区上海电气风电设备黑龙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联合厂房000102室黑龙江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46如东县之恒电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9-12-16100.00-南通市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二路1号四海之家A45幢江苏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47靖边县上电风能有限公司2019-2-35.00-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人民路如家酒店二层陕西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48SEWPG European Innovation Center ApS2018-6-6740.00万DKK740.00万DKKc/o Bech-Bruun Langelinie Allé 35丹麦电气风电:100%海外研发中心相关2,014.89-75.43-798.5

注:1、以上财务数据经普华永道审计;2、部分公司系因项目需要设立,注册后未开始经营,无财务数据;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有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六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份,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六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参股公司,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潮电六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也不再为公司下属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4

(二)参股公司

1、重要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成立 时间注册 资本 (万元)实收资本(万元)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 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审计 机构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2017-7-325,000.0025,000.00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临洪大道6-2号江苏电气风电:40%;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60%叶片生产基地相关29,944.2320,882.58-3,477.1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6-12-272,000.001,925.00浙江省萧山区城厢街道萧金路45号浙江电气风电:35%;杭州临江前进齿轮箱有限公司:50%;杭州泽大仪器有限公司:15%齿箱运维公司相关2,522.551,944.4822.06杭州萧永会计师事务所
3娄烦县隆顺能源有限公司2016-11-293,000.003,000.00娄烦县城南区金茂购物中心218号山西电气风电:30%; 屈瑾怡:51%;北京晋商凤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9%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3,369.973,000.00-未经审计
4兴县宏瑞信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7-9-261,000.0019.90山西省吕梁市兴县东会乡寨上村山西电气风电:30%;西藏晋新弘达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75.0619.90-未经审计
5临县晋新凤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7-9-281,000.0020.00山西省吕梁市临县白文镇白文村山西电气风电:30%;西藏晋新弘达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20.0720.00-未经审计
6国家电投集团安徽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2016-9-3014,000.004,079.20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环城北路63号安徽电气风电:25%;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75%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18,757.434,079.20-未经审计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5

2、其他参股公司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1如东海翔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18-8-21120,000.00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井冈山路126号服务业集中区3号楼101-2室江苏电气风电:18%;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57%;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5%;江苏东电新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1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如东和风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18-8-21120,000.00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井冈山路126号服务业集中区3号楼101-1室江苏电气风电:5%;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51%;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江苏东电新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14%;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苏交控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18-8-2139,100.00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综合商务大厦江苏电气风电:5%;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4%;南通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6%;江苏东电新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5%;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6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4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2018-8-14184,000.00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港城村九组(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综合商务大厦)江苏电气风电:5%;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5%;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江苏东电新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4%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5三峡新能源如东有限公司2018-7-11185,000.00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井冈山路126号服务业集中区3号楼104-1室江苏电气风电:5%;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江苏韩通集团有限公司:10%;江苏道达风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10%;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江苏东电新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5%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6静乐县新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17-4-2818,000.00静乐县百汇家园11号楼三单元302山西电气风电:4.67%;北京晋商凤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5.33%;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25%;五凌电力有限公司:25%;理县华成水电来发有限公司:2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7

(三)分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1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2009-12-03为总公司提供业务联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2015-04-15生产销售风机设备及其部件;提供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运行维护等配套服务及与风能有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服务分公司2015-11-18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2017-03-20风力发电设备批发,风力发电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修理,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2017-07-06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木垒分公司2017-08-28风力发电设备销售;风力发电设备的安装、调式、维护、修理;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
7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至分公司2018-01-30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2018-05-25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19-05-20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0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19-07-15
11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来县分公司2019-12-3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8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1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嵊泗分公司2019-12-18一般项目: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电力工程建设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69

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除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电气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1、控股股东情况”。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上海电气直接持有公司99%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电气投资间接持有1%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电气总公司100%股权,电气总公司系上海电气控股股东,因此上海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情况

(1)上海电气情况

上海电气成立于2004年3月。2005年,上海电气在境外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2008年,上海电气吸收合并上电股份、发行A股并上市。

上海电气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装备制造企业集团之一,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板块:

能源装备板块、工业装备板块以及集成服务板块。

上海电气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3月1日
注册地上海市兴义路8号万都中心30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法定代表人郑建华
证券代码601727.SH
股份总数15,152,462,418股(截至2020年3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9565082B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构成截至2020年3月31日,电气总公司持股58.96%;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电气总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0.22%;其他股东持股40.82%。

1-1-70

主要经营范围电站及输配电、机电一体化、交通运输、环保设备的相关装备制造业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以上产品的同类商品的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上海电气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能源装备、工业装备、集成服务三大业务板块。电气风电所从事业务属于上海电气能源装备业务板块。
经营期限2004年3月1日至不约定期限
联系电话021-33261888

上海电气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合计28,052,358.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334,585.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103.70

注: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财务数据经普华永道审计。

(2)电气总公司情况

电气总公司前身为上海电气联合公司,系在上海电站设备公司的基础上,于1984年由上海汽轮机厂、上海锅炉厂、上海电站辅机厂等共同组建。1993年,上海电气联合公司改组为电气总公司(原)。1996年,上海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与电气总公司(原)联合组建为现今的电气总公司。

电气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成立时间1985年1月14日
注册地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法定代表人郑建华
注册资本908,036.60万元
实收资本908,036.6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28733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股东构成上海市国资委100%

1-1-71

主要经营范围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电气总公司为投资控股型公司,业务主要为投资或通过下属公司进行,下属公司主要包括上海电气、海立股份,海立股份主营业务为空调压缩机及电机的生产和销售
经营期限1998年5月28日至不约定期限
联系电话021-63215530

电气总公司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合计32,005,187.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16,473.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402.82

注: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国资委是上海市政府根据《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所设置的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按照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市属国有资产。

3、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除发行人外,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原币)币种主营业务
1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1998-8-1024,667.00人民币汽轮机设备制造及配套服务
2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1989-10-2020,749.00人民币电站锅炉设计制造
3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1997-3-2623,976.00人民币机电产品成套设备业务
4上海电站辅机厂有限公司1987-6-306,248.00人民币高温高压管式热交换器制造
5上海电气斯必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1-12-2625,627.00人民币空冷系统,除尘系统和汽水分离再热器等电站设备业务
6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2015-10-715,000.00人民币碾磨、特装和其他通用设备制造

1-1-72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原币)币种主营业务
7上海电气燃气轮机有限公司2014-11-660,000.00人民币重型燃气轮机及其发电设备制造
8上海电气亮源光热工程有限公司2015-4-92,000.00人民币光热发电业务
9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2000-2-2424,182.00人民币综合性电机制造
10上海电气集团欧罗巴有限公司2018-1-16126.00欧元海外电站业务
11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12-1130,000.00人民币锂电储能系统业务
12上海电气富士电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2014-2-203,000.00美元变频器领域为主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服务
13上海电气分布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6-4-19750.00人民币能源互联网业务及资产管理服务
14上海电气巴拿马有限公司2017-11-29700,000.00美元海外电站业务
15上海电气(印度)有限公司2011-10-1747,529.93印度卢比海外电站业务
16上海电气(越南)有限公司2010-11-9150.00美元海外电站业务
17上海电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07-6-51,000.00人民币电力工程设计咨询业务
18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00-4-1010,263.16人民币电站节能环保设备及工程业务
19上海电气电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2014-9-24130.00美元海外电站业务
20上海电气核电集团有限公司2019-1-930,000.00人民币核岛主设备制造
21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2006-12-21361,913.00人民币核电设备制造
22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2015-10-745,000.00人民币大型金属热加工业务
23上海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2004-9-2262,000.00人民币核电装备制造
24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2002-5-2255,000.00人民币船用曲轴制造
25上海电气凯士比核电泵阀有限公司2008-9-244,055.00欧元核电站泵阀设备业务员
26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2011-9-29200,000.00人民币输配电设备研发、制造及工程总承包业务
27上海互感器厂有限公司1981-6-303,347.00人民币互感器扩大量限装置业务
28上海继电器有限公司1981-6-154,000.36人民币继电器设备业务
29四达机床制造有限公司2006-10-6430.00欧元投资控股平台业务
30上海电气集团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2019-1-2820,000.00人民币自动化工程等技术开发业务
31上海机床厂有限公司1981-6-195,048.00人民币精密磨床和精密量仪制造

1-1-73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原币)币种主营业务
32上海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1992-4-113,045.00人民币自动化工程承包、设计和咨询业务
33上海电气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2011-11-2520,000.00人民币轨道交通信号监控系统及设备的研发和生产
34上海电气集团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18-11-3010,200.00人民币智能交通信息技术等领域技术的研发应用
35上海开通数控有限公司1992-9-263,051.50人民币数控和驱动系统的研发业务
36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5-9-30172,594.00人民币机械基础零部件制造
37上海市离心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1999-12-64,000.00人民币离心机研发制造
38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990-10-16100,000.00人民币工程设计、总承包和项目管理
39上海电气集团(马鞍山)水处理有限公司2018-12-0612,100.00人民币水污染治理及环保工程业务
40上海电气集团(丹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5-2717,546.00人民币环保工程业务
41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2005-12-0843,934.30人民币垃圾处理厂建设经营
42上海电气(安徽)投资有限公司2015-5-630,000.00人民币实业投资和管理业务
43上海电气(新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9-1-730,000.00人民币新能源项目开发投资业务
44上海电气(如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19-5-610,162.00人民币环保工程业务
45上海电气(如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19-05-068,386.80人民币水污染治理及环保工程等业务
46上海电气(启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19-4-3010,000.00人民币水污染治理及环保工程业务
47上海电气(淮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15-10-2336,000.00人民币工业用水的生产、供应、销售等业务
49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995-12-12220,000.00人民币受银监会管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50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05-8-18300,000.00人民币融资租赁
51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2007-3-1957,000.00人民币产业股权投资
52上海电气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8-2-1100,000.00人民币风险投资业务
53上海电气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19-6-2513,500.00人民币动力电池系统业务
54上海电气(安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19-12-105,000.00人民币储能装备及系统的设计研发
55上海电气慧程智能系统有限公司2019-8-282,000.00人民币智能科技领域的技术研发
56上海电气实业有限公司1993-9-2810,864.00人民币贸易、技术和劳务服务

1-1-74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原币)币种主营业务
57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2001-1-92,940.00美元柴油发动机燃油泵及其配套系统零部件生产
58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994-2-24102,274.00人民币机电装备制造
59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1995-8-3043,430.00人民币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0上海电器进出口有限公司2000-2-21,000.00人民币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1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1998-4-29131,800.00人民币集团内的土地、房产、设备的买卖、租赁、管理等业务
62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2005-7-741,000.00人民币特大重新装备生产
63上海电气(南通)科创中心有限公司2019-6-1010,000.00人民币物业管理及电气、交运、环保等设备的设计研发
64金沙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8-8-165,000.00人民币投资管理业务
65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2001-1-1236,464.00人民币服务集团内部的金融业务
66上海电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004-3-101,000.00人民币保险经纪业务
67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3-3188,291.00人民币工程总包、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和高端装备制造
68上海电气新时代有限公司2014-9-235,000.00人民币投融资业务
69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2015-3-1630,000.00人民币军用及专用通信系统和设备制造
70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2018-5-186,000.00人民币数字科技、智能科技等领域技术的发应用
71上海电气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17-6-167,000.00人民币企业管理服务业务
72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2001-6-142,850.00人民币金属材料的铸造、锻造、热处理工艺及装备的研发分析

(2)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除上海电气外,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其他重要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原币)币种主营业务
1上海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1995-12-2532,795.00人民币生产经营各类机床,机械成套设备及相关产品
2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 公司1994-8-10170,414.00人民币投资管理及产业孵化业务
3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002-3-2641,694.00人民币资产经营及企业管理
4上海电气(集团)长江公司1995-10-23500.00人民币大中型机电设备等成套设备制造业务
5上海液压气动有限责任公司1990-12-615,057.00人民币液压设备业务
6上海电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00-3-20140.00人民币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1-1-75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原币)币种主营业务
7上海电气轻工工具有限公司1992-3-91,215.00人民币各类工具及机电产品的生产加工业务
8上海联合木材工业有限公司1993-8-3010,231.00人民币木材制品加工业务
9上海电气轻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93-4-2614,146.00人民币实业投资管理业务
10上海英雄实业有限公司1999-1-1548,478.00人民币办公用品业务
11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3-2686,631.00人民币空调压缩机及关联产品业务
12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1992-1-1597,019.00人民币电站、工矿等设备制造
13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6-1-101,000.00人民币投资管理业务
14上海电气机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2001-11-194,984.00人民币机床、机电产品及成套设备业务
15上海第三机床厂1981-6-3015,024.00人民币磨床和镗床的研制、开发和生产
16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2010-11-89,996.00美元服务集团内部的金融业务
17上海电气钠硫储能技术有限公司2012-1-1240,000.00人民币钠硫电池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业务
18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2015-3-2717,000.00人民币自动化仪器仪表及其元器件和成套装置业务
19上海连合仪表有限公司2017-12-87,000.00人民币自动化仪器仪表及其元器件和成套装置业务
20上海电气轴承有限公司2003-3-1210,000.00人民币轴承产品及专业设备生产
21上海电气阀门有限公司1991-1-106,150.00人民币阀门及配套驱动装置生产
22上海电气智能康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8-6-15500.00人民币医疗科技、机电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业务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的质押或其他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它有争议的情况。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及全部股东持股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80,000万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53,333.34万股普通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40%。

本次发行仅限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发行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数量为准。

假设本次发行及上市的股票数量为53,333.34万股,则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

1-1-76

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1上海电气79,200.0099.00%79,200.0059.40%
2电气投资800.001.00%800.000.60%
其他社会公众股--53,333.3440.00%
合计80,000.00100.00%133,333.34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上海电气79,200.0099.00%
2电气投资800.001.00%
合计80,000.00100.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自然人股东。

(四)发行人股份中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2020年5月29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关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20】119号),将上海电气、电气投资认定为国有股东,其持有公司股份应标注“SS”(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上海电气、电气投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上海电气(SS)79,200.0099.00%
2电气投资(SS)800.001.00%
合计80,000.00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外资股东。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新增股东。

1-1-77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其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为上海电气、电气投资,上海电气持有电气投资100%股权。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本届任职期间
1金孝龙董事长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2缪骏董事/总裁上海电气2020.04.16-2022.09.15
3刘国平董事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4张和平董事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5司文培董事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6储西让董事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7张恒龙独立董事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8王永青独立董事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9周芬独立董事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1、金孝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0月出生,正高级经济师,哈尔滨工业大学热能工程专业学士,韦伯斯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1989年7月至1992年11月,任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预热器分厂设计员;1992年11月至2001年7月,历任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供应处配套组计划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党支部副书记,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空气预热器公司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3年3月,任麦克森燃烧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营运经理;2003年3月至2008年9月,任上海法维莱交通车辆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2年6月,历任上海电气电站临港工厂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2012年6月至2015年3月,任上海电气电站集团副总裁,风电设备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总裁、党委副书记;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风电有限总裁、党委副书记;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任风电有限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8年7月至今任上海电气副总裁;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董事长、党委书记。

2、缪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

1-1-78

哈尔滨工程大学热力涡轮机专业学士,上海交通大学流体机械及工程专业硕士。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任电气总公司管理培训生;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任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燃气轮机车间车间副主任;2007年5月至2010年3月,历任上海电气产业发展部主管、高级主管;2010年4月至2012年7月,任风电设备采购部部长、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任风电设备采购部部长、副总经理,西门子风电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副总裁;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任风电有限技术部部长、副总裁、党委委员;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任电气风电技术部部长、副总裁、党委委员。2020年3月至今任电气风电党委副书记、总裁,自2020年4月起任董事。

3、刘国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9月出生,工程师,同济大学工程机械学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美国亚利桑那州大学EMBA。1985年7月至2000年5月,历任彭浦机器厂技术员,质检部、制造部、商务部部长;2000年5月2004年9月,任上海彭浦机器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9月至2009年4月,任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1月,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二部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重组部部长;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任上海电气集团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3月至2017年4月,任上海机床厂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9年8月,任上海电气经济运行部部长。2017年9月至今任上海电气安全环保部部长;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董事。

4、张和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太原重型机械学院机械电子专业工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MBA管理学硕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EMBA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7月至2008年1月,历任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设计一室工程师、技术中心团总支书记,一金工车间主任助理、副主任;2008年1月至2018年8月,历任上海电气集团干部人事部高级主管、经理、副部长,其间自2013年12月至2016年5月任上海电气集团非上市公司管理部党委书记,自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任上海电气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负责人;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任上海电气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19年3月至今任上海电气人力资源部部长;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董事。

1-1-79

5、司文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会计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1年6月至2001年10月,历任上海人造板机器厂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助理、科长、财务总监;2001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任上海电气资产财务部副部长。2010年5月至今任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2月至今任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至今任上海电气资产财务部部长;2019年2月至今任天沃科技董事长; 2019年4月至今任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董事。

6、储西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6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合肥工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工学学士,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阿灵顿分校管理学硕士。1986年7月至1988年6月,任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88年6月至2003年11月,任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工程师、室主任、院长助理;2003年11月至2011年6月,任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电气总公司纪委副书记;2012年12月至2014年7月,任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任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8年9月任上海电气环保集团副总裁;2016年3月至2018年9月,任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务副院长。2018年9月至今任上海电气产业发展部副部长;2018年11月至今任天沃科技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上海亥雅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上海发那科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上海开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7、张恒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月出生,教授、博导,上海大学国际贸易学士、产业经济硕士,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经济学博士。1998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学生辅导员、团委副书记;2000年12月至2003年2月,任上海大学团委副书记;2003年2月至2007年5月,任上海大学影视艺术与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2007年5月至2011年5月,任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5月至2017年3月,任上海大学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党总

1-1-80

支书记;2017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高等研究院直属党总支书记、副院长。2011年6月至今任上海大学上海合作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副院长;2018年6月,当选上海大学党委委员;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上海大学派驻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合作处处长。

8、王永青: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6月出生,教授,成都科技大学(现四川大学)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学士,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制造专业硕士、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博士。1994年4月至2003年12月,任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助教、讲师;2003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副教授;2008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2010年4月至2018年5月,任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副院长;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任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副院长。2018年10月至今任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院长;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独立董事。

9、周芬: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河海大学财务管理学士、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博士,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2010年7月至2012年4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五十五研究所运行与管理部主管;2012年5月至2014年10月,任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助理;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2015年4月至今任上海名朴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今任江苏睿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18年1月至今任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本届任职期间
1张艳监事会主席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2王君炜监事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3施蕾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19.09.16-2022.09.15

1-1-81

1、张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4月出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EMBA。1998年7月至1999年6月,任上海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A股增发项目组成员;1999年7月至2002年5月,任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增发项目组成员;2002年6月至2004年7月,历任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科员、副主任;2004年7月至2008年6月,历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2008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电气总公司财务预算部副部长;2009年11月至2018年5月,任上海电气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电气风险管理部常务副部长。2014年4月至今任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上海电气风险管理部部长;2018年12月至今任天沃科技监事会主席;2019年3月至今任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3月至今任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3月至今任上海亥雅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5月至今任上海电气审计部部长、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工监事;2019年6月至今任上海开亥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监事会主席;2019年11月至今任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4月至今任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王君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月出生,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士、民商法硕士。2003年7月至2009年4月,历任上海电气电站集团法务、主任助理。2009年5月至今历任上海电气法务部高级主管、经理、副部长;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监事。

3、施蕾: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工程师,上海大学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学士。1996年7月至2009年3月,历任上海冲剪机床厂研究所设计员、团委副书记、厂长助理、副厂长;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历任上海力达重工制造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助理、纪委副书记、党群工作部部长、团委书记;2011年10月至2015年6月,历任风电设备行政管理部副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2015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纪委书记。2018年12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1人,副总裁3人,财务总监1人,董事会秘书1人(兼任财务总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1-82

序号姓名职务本届任职期间
1缪骏董事/总裁2020.03.31-2022.09.15
2郑刚副总裁2019.09.16-2022.09.15
3张飙副总裁2019.09.16-2022.09.15
4方俊波副总裁2019.09.16-2022.09.15
5黄锋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09.16-2022.09.15

1、缪骏:请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郑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地质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复旦大学MBA。1993年10月至1996年1月,历任上海电站辅机厂车间工人、副工长;1996年1月至2008年7月,历任上海动力设备有限公司车间工长、副主任、主任、制造部部长、党总支书记、总裁助理;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任上海电站辅机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1年8月至2015年6月,历任风电设备副总经理,风能有限副总经理、董事,西门子风电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15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副总裁、党委委员。2018年12月至今任风电有限(电气风电)副总裁、党委委员。

3、张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月生,会计师,上海机械专科学校工业企业管理专业、加拿大皇家大学EMBA、香港中文大学研究院会计学硕士。1994年11月至2001年7月,历任上海华通开关厂财务处综合组组长、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2001年7月至2004年8月,任上海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8月至2008年12月,历任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副总会计师,兼任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2月至2015年6月,历任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2015年6月至2018年12月,历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财务总监,副总裁、党委委员。2018年12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副总裁、党委委员;2019年6月任上海申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4月任一重上电(齐齐哈尔市)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4、方俊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4月出生,助理经济师,东华大学物流管理专业学士,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硕士。2007年8月至2014年3月,历任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车间主任助理、团委书记、生产处处长助理、

1-1-83

党办副主任;2014年3月2015年8月,历任风电设备制造部部长助理、制造部部长;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历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制造部部长、工艺装备部部长,运营总监、总裁助理;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历任风电有限总裁助理、副总裁。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副总裁。

5、黄锋锋: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月出生,会计师,华中科技大学英语、财务管理专业学士,上海交通大学会计硕士。2003年7月至2006年12月,历任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总裁办翻译、财务部会计、总师办科技管理;2007年1月至2014年2月任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临港工厂财务专员、综合管理部部长助理、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财务部部长;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任风能有限财务控制部部长、风险控制部部长,兼任风电设备财务部副部长;2015年8月至2018年4月,历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财务控制部部长、财务总监;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任风电有限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13名,分别为王力雨、康鹏举、许移庆、马文勇、陈晓静、赵大文、马成斌、蒋勇、朱志权、彭明、李华祥、刘嘉明以及白宏伟,基本情况如下:

1、王力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2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同济大学应用物理学士。作为项目负责人,先后承担了《2—3.6MW大型风机研制与产业化》、《5MW以上直驱型海上风电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究》、《一体化能源-洋流发电技术开发》、《海上风电柔直并网及深远海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等多项上海市级重大科研项目;作为项目骨干,先后参与了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近海风电场建设关键技术的研究》、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智能风电场设计优化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973计划《高性能风力机的力学综合评估和集成优化研究》。获国家能源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1982年8月至1999年7月,历任上海电机厂电机研究所技术员、工程师、高工、副所长;1999年7月至2006年2月,历任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技术开发中心金属室主任、副总工程师;2006年2月至2012年7月,历任风电设备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任风电设备总工程师,风能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

1-1-84

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风电设备)总工程师。

2、康鹏举:男,美国国籍,1965年3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电力工程学士、硕士,美国任斯利尔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计算机与系统工程硕士,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博士。1991年5月至1996年6月,任宁夏大学教研室主任;2000年6月至2001年6月,任澳大利亚昆士兰理工大学博士后;2001年6月至2005年12月,任美国联合技术公司研发中心主任研发工程师;2005年12月至2008年9月,任美国联合技术公司西科斯基分公司主任设计师;2008年9月至2010年3月,任美国康明斯公司首席工程师;2010年3月至2015年8月,任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全球研发中心研发总监、首席工程师;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任美国通用电气再生能源集团工程技术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9月,任中国西电集团研究院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首席数字官,2020年3月至今任技术部部长。

3、许移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长江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士,汕头大学机械电子工程硕士,浙江大学能源与环保博士。作为项目骨干,先后参与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近海风电场建设关键技术开发》、国家科技基础专项《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的高影响气象参数规范研制》等多个重点研发项目。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任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载荷工程师;2006年3月至2015年8月,任风电设备技术部系统工程师;2015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风电有限(风电设备)总体室室主任。2017年10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副总工程师。

4、马文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6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石家庄铁道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学士,大连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博士。先后参与了国家863计划《超大型增速式海上风电机组设计技术研究》、国家863计划《海上风电场建设专用设备研制与应用示范》、国家863计划《大型海上风电场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决策系统研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优化设计、先进制造及验证技术》等国家项目研究工作。1998年7月至2002年5月任,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2009年4月至2017年4月,任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体室工程师、海上研发中心主任、研发总监;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任风电有限技术部北京研发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2018年4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副总工程师、技术部副部长。

1-1-85

5、陈晓静: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华东交通大学机电一体化学士,贵州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硕士。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了上海市经信委《国内首个单机容量最大海上风电场暨6MW风力发电机组首台突破》;作为项目骨干,参与了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近海风电场建设关键技术的研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优化设计、先进制造及验证技术》。2000年7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北车集团济南机车车辆厂技术部技术员;2007年7月至2013年7月,任风电设备技术部系统设计工程师;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风能有限设计中心主任助理;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任风电设备技术部部长助理,风能有限设计中心主任助理;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技术部部长助理;2016年3月至2019年9月,任风电有限(风电设备)技术部副部长、产品设计中心主任。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技术部副部长、海上产品中心主任。

6、赵大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大连理工大学动力机械及工程学士,大连理工大学动力机械及工程硕士。作为项目负责人,先后承担了《大容量海上风机碳/玻混杂叶片及球墨铸铁典型件制造技术》、《4MW海上风电机组技术的吸收与创新》、《风电叶片降噪技术、耐磨蚀涂层技术和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大型风电碳纤维叶片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开发》等上海市市级重大科研项目。2005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设研所科研设计员;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风电设备机械工程师、叶片组组长;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任风能有限技术部叶片组长;2014年7月至2014年11月,任风能有限技术部设计中心总体室主任;2014年11月至2015年8月,任风电设备技术部部长助理,风能有限设计中心主任助理;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技术部部长助理。2016年3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风电设备)技术部副部长、研发中心主任。

7、马成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华东理工大学自动化学士,华东理工大学计算机信息化工程(第二专业)学士,华东理工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硕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在职硕士。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了上海市重大科研项目《基于国产IGBT的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作为项目骨干,参与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优化设计、先进制造

1-1-86

及验证技术》。2006年4月至2018年3月,历任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技术中心技术研发人员、副主任。2018年4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技术部副部长。

8、蒋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3月出生,工程师,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学士,清华大学动力工程硕士。作为项目高级研究人员,参与了上海市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大型风电碳纤维叶片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开发》;作为项目骨干,参与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优化设计、先进制造及验证技术》。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风电设备技术部电气控制工程师;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风能有限公司SCADA室控制工程师;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技术部预研室载荷控制工程师;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技术部预研室副室主任;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技术部预研室室主任;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技术部部长助理\科创中心主任。2020年4月至今任电气风电技术部副部长。

9、朱志权: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河南大学自动化学士,上海大学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硕士。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承担了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台风影响风电场观测数据分析》;作为课题骨干,参与了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6MW 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优化设计、先进制造及验证技术》、2011年上海市科技攻关项目《5MW以上直驱型海上风电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究》。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事业部固件工程师;2008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风电设备技术部电气工程师、电气组组长;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任西门子风电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设计中心测试团队负责人;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技术部测试认证室主任。2017年5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技术部测试认证中心主任。

10、彭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学士,北京大学流体力学博士。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了《上海电气风电场数字化设计平台》等风电集团重点科研项目;作为主要项目骨干,参与了《上海电气汕头智慧能源项目》等上海电气重点科研项目。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广东粤电风电开发筹备组资源开发部专责;2013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源开发部专责、高级工程师;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源开发部高级专责、高级工程师;2018年3月

1-1-87

至2019年5月,任风电有限海上销售事业部解决方案处副处长;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技术部科创中心风资源研发总监、广东分公司总工程师。2020年4月至今任电气风电技术部系统中心主任、广东分公司总工程师。

11、李华祥:男,中国国籍,英国永久居留权,1971年8月出生,中国矿业大学采矿工程学士与硕士,清华大学工程力学博士,英国牛津大学博士后研究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发人员,先后参与8项国家级科技攻关项目(英国EPSRC基金项目、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攻关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以及多项省级和工程行业项目工作。2003年7月至2005年9月,任英国诺丁汉大学研究员;2005年10月至2009年7月,任英国牛津大学研究员;2009年9月至2011年2月,任英国诺丁汉大学Research officer;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任Alfair软件公司研发中心技术专家;2012年4月至2017年9月,任上海利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经理;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浮体力学部经理;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任三峡集团上海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 2019年3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海上基础研发总监。

12、刘嘉明:男,中国国籍,英国永久居留权,1985年2月出生,天津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学士,浙江大学电机与电器硕士,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博士。2010年4月至2010年8月,任台达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2013年10月至2019年2月,任英国西门子歌美飒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9年3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变流器资深工程师。

13、白宏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士,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学硕士、博士。作为项目骨干,参与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叶片测试技术研究及测试系统研制》、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超大型超导式海上风电机组设计技术研究》。2011年8月至2016年9月,任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叶片设计所工程师;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风电有限叶片工程师;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任风电有限叶片副主任工程师,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任风电有限叶片主任工程师;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叶片室副主任。2020年3月至今任电气风电CoE叶片专业总工。

1-1-8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姓名本公司 职务兼职单位兼任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 司的关联关系
金孝龙董事长上海电气副总裁发行人控股股东
刘国平董事上海电气安全环保部部长发行人控股股东
张和平董事上海电气人力资源部部长发行人控股股东
司文培董事上海电气资产财务部部长发行人控股股东
天沃科技董事长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参股企业
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参股企业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储西让董事上海电气产业发展部副部长发行人控股股东
天沃科技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亥雅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开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发那科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合营企业
张恒龙独立董事上海大学党委委员,派驻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合作处处长,上海合作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副院长-
兰州大学甘肃省飞天学者讲座教授-
陕西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兼职教授-
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1-1-89

姓名本公司 职务兼职单位兼任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 司的关联关系
王永青独立董事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院长-
周芬独立董事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上海名朴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
江苏睿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
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
上海鸿彧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厦门凤凰创壹软件有限公司监事-
张艳监事会主席上海电气风险管理部部长、审计部部长、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工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亥雅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开亥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沃科技监事会主席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王君炜监事上海电气法务部副部长发行人控股股东
张飙副总裁上海申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参股企业

1-1-90

姓名本公司 职务兼职单位兼任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 司的关联关系
一重上电(齐齐哈尔市)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行人持股50%企业
兴县宏瑞信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的参股企业
临县晋新凤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的参股企业
娄烦县隆顺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的参股企业
方俊波副总裁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的参股企业
黄锋锋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上海申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参股企业

注:一重上电(齐齐哈尔市)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定的协议、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签订协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已签署了《劳动合同》,与独立董事签署了《聘任协议》,并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纪律和保密要求,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与公司签有任何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履行情况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二)重要承诺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相关承诺事项”。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1-1-91

(一)董事会成员变化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15日,发行人前身风电有限的执行董事为金孝龙。2019年9月16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金孝龙、谢雪琼、刘国平、张和平、司文培、储西让、张恒龙、王永青、周芬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王永青、张恒龙、周芬为独立董事;同日,发行人董事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金孝龙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2020年4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谢雪琼因工作调动辞职,选举缪骏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变化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8日,发行人前身风电有限监事为谢雪琼。2019年4月8日,风电有限股东上海电气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谢雪琼不再担任风电有限监事,由施蕾担任风电有限监事。2019年9月16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艳、王君炜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与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于2019年7月29日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施蕾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发行人监事会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艳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2018年1月1日,发行人前身风电有限总裁为金孝龙,副总裁为谢雪琼、郑刚、金玲、缪骏,财务总监为张飙。

2018年3月1日,风电有限执行董事金孝龙作出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张飙担任风电有限副总裁,免去其风电有限财务总监职务,聘任黄锋锋担任风电有限财务总监。

2018年5月22日,风电有限执行董事金孝龙作出执行董事决定,同意金玲不再担任风电有限副总裁职务。

2019年4月10日,风电有限执行董事金孝龙作出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方俊波担任风电有限副总裁。

2019年9月16日,发行人董事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谢雪琼为发行人总裁,聘任郑刚、缪骏、张飙、方俊波为发行人副总裁,聘任黄锋锋为发行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1-1-92

2020年3月31日,发行人董事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谢雪琼辞任发行人总裁,聘任缪骏为发行人总裁。

(四)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化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为王力雨、康鹏举、许移庆、马文勇、陈晓静、赵大文、马成斌、蒋勇、朱志权、彭明、李华祥、刘嘉明以及白宏伟。

其中,2019年3月发行人聘任刘嘉明为变流器资深工程师、李华祥为研发总监;2019年11月发行人聘任康鹏举为首席数字官,2020年3月聘任为技术部部长。

(五)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原因及影响

公司上述人员变动,系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上述人员变化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经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会对公司生产和经营的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在电气风电担任职务对外投资公司主营业务持股 比例投资金额(万元)
周芬独立董事上海名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100%1,000
江苏睿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30%300
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压器油、军用润滑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37%177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系A股上市公司,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参与上海电气股权激励计划,持有限制性股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1-1-93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上海电气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身份持有上海电气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金孝龙董事长594,000
缪骏董事/总裁234,000
刘国平董事270,000
张和平董事270,000
司文培董事270,000
储西让董事234,000
王君炜监事234,000
施蕾职工代表监事234,000
郑刚副总裁234,000
张飙副总裁234,000
方俊波副总裁216,000
黄锋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34,000
王力雨核心技术人员216,000
许移庆核心技术人员144,000
马文勇核心技术人员144,000
陈晓静核心技术人员144,000
赵大文核心技术人员144,000
马成斌核心技术人员75,000
蒋 勇核心技术人员60,000
朱志权核心技术人员57,000
彭 明核心技术人员18,000
白宏伟核心技术人员18,000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及确定依据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薪酬总额主要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个人的工作业绩及贡献、绩效考核、职务、资历、学历等因素综合确定;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1-1-94

(二)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方案均按照《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董事的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的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经董事会审议确定。

(三)薪酬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2018年2019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不含股份支付)832.911,133.281,174.04
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重34.00%-4.0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含股份支付)832.911,133.281,310.78
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重34.00%-4.57%

(四)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19年度从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职务薪酬最近一年是否在关联企业领薪
1金孝龙董事长-
2缪骏董事/总裁66.96
3刘国平董事-
4张和平董事-
5司文培董事-
6储西让董事-
7张恒龙独立董事-
8王永青独立董事-
9周芬独立董事-
10张艳监事会主席-
11王君炜监事-

1-1-95

序号姓名职务薪酬最近一年是否在关联企业领薪
12施蕾监事63.36
13郑刚副总裁60.95
14张飙副总裁64.70
15方俊波副总裁61.97
16黄锋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65.77
17王力雨总工程师57.90
18赵大文技术部副部长54.65
19陈晓静技术部副部长61.03
20蒋勇技术部部长助理46.45
21马文勇技术部副部长80.26
22马成斌技术部副部长54.91
23许移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63.68
24李华祥技术部海上基础研发总监50.90
25白宏伟技术部叶片室副主任48.84
26刘嘉明技术部变流器资深工程师63.20
27康鹏举首席数字官、技术部部长21.60
28彭明风资源研发总监53.45
29朱志权技术部测试认证中心主任51.17

除上述薪酬待遇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未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三、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2019年,公司部分员工参与上海电气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上海电气限制性股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或其他制度安排。

十四、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口径正式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1-1-96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员工人数(人)1,8001,4801,349
比上年增加(人)320131-

除上述正式员工外,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增长较快,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非核心生产流程或工序涉及岗位使用劳务外包人员。非核心生产环节的劳务外包提高了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有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将精力聚焦在产品研发、设计、质量控制等核心环节。公司与劳务外包方均签署了合法有效的协议,劳务外包方为公司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符合其经营范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劳务外包涉及人员共1,564人。

(二)员工结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结构如下:

1、员工专业构成

类别员工人数(人)比例(%)
生产人员1478.17%
行政人员42923.83%
销售人员1267.00%
运维服务人员25013.89%
技术研发人员84847.11%
合计1,800100.00%

2、员工学历构成

类别员工人数(人)比例(%)
硕士、博士44824.89%
本科98254.56%
大专及以下37020.56%
合计1,800100.00%

3、员工年龄构成

类别员工人数(人)比例(%)
25周岁及以下975.40%
26-35周岁1,05258.40%
36-50周岁57031.70%

1-1-97

类别员工人数(人)比例(%)
51周岁及以上814.50%
合计1,800100.00%

(三)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与所有正式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市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文件,为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合并口径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员工总人数1,8001,4801,349
养老保险缴纳人数1,7881,4641,339
养老保险未缴纳人数121610
医疗保险缴纳人数1,7881,4651,340
医疗保险未缴纳人数12159
失业保险缴纳人数1,7881,4651,340
失业保险未缴纳人数12159
生育保险缴纳人数1,7881,4651,340
生育保险未缴纳人数12159
工伤保险缴纳人数1,7881,4651,340
工伤保险未缴纳人数12159
公积金缴纳人数1,7881,4661,341
公积金未缴纳人数12148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实际缴纳人数与应缴纳人数存在少量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未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未缴纳原因人数
新入职9
原单位缴纳2
被征地人员(征用地单位缴纳)1
合计12

1-1-98

未缴纳公积金:
未缴纳原因人数
新入职9
原单位缴纳2
外籍1
合计12

上述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占本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因此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1-1-99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公司是国家清洁能源骨干企业,是中国领先的风电整机制造商与服务商,也是中国最大的海上风电整机制造商与服务商。公司以“致力于创造有未来的能源”为使命,推动风电成为重要的未来能源,以“成为全球领先的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为目标,为用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成功走出一条产品许可、二次开发、战略合作与自主研发齐头并进的产品技术路线;成功开拓出一条智能化助推风电进化、数字化赋能风电未来的发展路径。

目前,公司已经具备国内领先的风电整机设计与制造能力,产品基本实现了全功率覆盖和全场景覆盖。在陆上产品方面,公司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陆上风电整机制造商与服务商;在海上产品方面,公司掌握了先进的海上风电研发、供应链管理、制造和运维能力,推出了针对国内风资源特点的风力发电机组,提高了风电机组的环境适应性和发电收益,树立了国内海上风电整机领域的龙头地位。

除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外,公司还具备了以叶片技术、控制技术等为代表的风机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在关键部件、关键技术上形成了可靠的技术研发能力与优势。公司注重“风机场网环数”——即风资源、风机整机、风电场设计、电网友好性、环境友好性和数字化技术——全面发展。

公司积极布局行业前沿产品,积极布局数字化、智能化等前沿技术,把握行业发展前瞻与技术趋势,成功构建了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智能化生产制造级别、整机系统级别、核心部件级别、风电场级别的核心技术能力,正在逐步实现从整机制造商向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的转变。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产品覆盖1.25MW到8MW全系列风电机组,基本实现了全功率覆盖。产品按应用场景主要可分为陆上风电机组与海上风电机组。其中,最近三年形成销售收入的陆

1-1-100

上风电机组主要包括2.X系列、3.X系列;海上风电机组主要包括4.X系列、6.X系列、

7.X系列。同时,公司也在陆上4.X系列、5.X系列与海上8.0MW系列进行积极的产品研发与布局。

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是定制化产品,以适应不同客户需求和客观风资源环境。公司根据不同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对产品进行差异化设计,陆上风电机组针对不同环境特点形成了分别适用于高温、低温、高海拔、低风速、抗台风等产品系列,海上风电机组针对不同海域特点形成了高风速、中低风速、抗台风、低温等的产品系列。并且,公司具备可靠的后市场综合服务能力。公司目前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产品系列主要特点
陆上 风电 机组2.0MW2.0MW系列风电机组采用成熟可靠的齿箱增速技术路线,同时使用独有的智能控制技术,实现降载、增功的最大化。在机组结构上,2.0MW系列风电机组采用了经典的“三点支撑”传动结构,受到风载时既保持稳定又具有柔性,提升了传动部件的可靠性。针对我国北方严寒多沙尘、南方炎热高湿度、沿海多台风有腐蚀、高原辐射大海拔高等环境复杂性特点,该系列机组拥有多款不同环境适应性的细分机型。
2.1MW2.1MW系列风电机组定位于陆上低风速和超低风速区域市场,可配置126米和135米两款直径的风轮。该系列产品在继承2.0MW系列产品设计基础上,融入更多先进元素,搭载第二代智能控制系统,机组载荷和运行稳定性进一步优化。该系列产品所采用的超长高效叶片为针对超低风速地区的风资源特点而开发。
2.5MW2.5MW系列风电机组聚焦于陆上中低风速区域市场,可配置126米和135米等多款直径的风轮。机组采用全功率变流技术,大幅提升电网故障穿越能力,适网性能更加优异。机组搭载第二代智能控制技术,通过智能感知系统与智能降载技术,大幅降低机组载荷,采用智能发电控制技术充分挖掘各风段发电潜力,提升机组发电量。
3.45MW3.45MW风电机组针对陆上中等风速区域定制化开发,配置146米直径的风轮。该机组充分借鉴海上成熟产品设计经验和批量运行数据,并根据陆上应用场景的特殊性进行定制化开发。采用“鼠笼式异步发电机+全功率变流”技术路线,具备全生命周期的高可靠性和少维护性。72米高效叶片搭配新一代控制策略,发电效率提升。
海上 风电 机组3.6MW3.6MW平台系列海上风电机组是针对中国沿海海况设计,116米风轮直径,推出时是同期国内最大容量的海上机组之一,采用了双列圆锥滚子轴承+齿轮箱+高速发电机的紧凑、成熟、可靠的驱动链技术,采用了液压系统、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和主控系统等关键部件冗余设计方案,提高了机组在海上运行的可靠性。后续陆续推出的122m风轮直径和136m风轮直径机组,可为市场和客户带来更高的发电收益。

1-1-101

产品类型产品系列主要特点
4.0MW4.0MW平台系列海上风电机组是目前国内海上风电市场份额最大、应用最广、技术最成熟的海上风电机组之一。该平台产品含有130m风轮直径、146m风轮直径等,在设计上采用了液压变桨系统,系统的可靠性高。该平台机组的电气系统采用鼠笼式异步发电机+全功率变流器的技术路线,不仅避免了碳刷和电滑环故障,而且提高了电网友好性。机组采用全密封机舱结构,并在机舱和塔筒等位置配置除湿除盐雾系统,有效解决了海上风机的防腐难题。
6.X/7.X6.X/7.X平台系列风电机组是电气风电新一代海上风电的主力产品。平台产品有154m风轮直径,172m风轮直径机组,其中172m风轮直径机组属国内同期风轮直径最大机组。6.X/7.X平台采用永磁直驱技术,去掉了高速转动和易磨损部件,提升了机组的整体可靠性水平,同时基于全生命周期设计理念的考虑,降低了运维的工作和备件的投入。机组采用全封闭同步直驱永磁发电机,强化了电机抵抗磁场退化和绝缘老化的能力,保障了永磁直驱电机的可靠性。该平台机组的机舱中容纳了所有的发电部件和电气系统,形成了独立发电系统,这使得机组可以在陆上进行完整的预调试,海上吊装完成后只需和电网进行最后的对接即可实现“一键启机”,大幅缩减海上并网调试所需的时间。
8.0MW8.0MW风电机组目前已完成样机吊装。机组单机容量8.0MW,风轮直径167米。8.0MW机组采用永磁直驱技术路线。该机型在经过验证的6.X/7.X海上直驱平台上结合了先进的叶片技术,在提升年发电量的同时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和运营风险,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收益。8.0MW机组具有强台风设计,考虑了不同电压等级的设计,可根据不同项目提高优化风电场的电气系统设计,可为客户大幅降低风电场电气系统成本。

(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产品927,195.6992.26%611,544.4099.15%653,181.5699.90%
①陆上风机240,827.9823.96%81,637.9013.24%200,482.3930.66%
其中:2.X系列226,119.6322.50%81,637.9013.24%200,482.3930.66%
3.X系列14,708.351.46%----
②海上风机681,068.1667.77%526,534.7585.37%450,653.6568.92%
其中:4.X系列490,973.5348.85%406,372.2965.88%450,653.6568.92%
6.X系列111,875.0511.13%105,713.4917.14%--
7.X系列78,219.587.78%14,448.972.34%--
③其他5,299.550.53%3,371.740.55%2,045.510.31%

1-1-102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风电配套 工程54,102.955.38%----
提供劳务12,357.031.23%5,248.170.85%682.320.10%
光伏EPC11,346.661.13%----
合计1,005,002.32100.00%616,792.57100.00%653,863.8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53,181.56万元、611,544.40万元和927,195.6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90%、99.15%和92.26%,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公司销售的产品具体包括陆上2.X系列、3.X系列风机及相关配件,海上4.X系列、

6.X系列、7.X系列风机及相关配件,以及各种系列风机的备品备件。

(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客户多为大型发电集团,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获取项目订单,基于“按单定制、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经营模式,通过向上游符合相应标准的供应商采购定制化及标准化的风机零部件,由公司生产基地完成风力发电机组的装配、测试与生产,完成订单交付,进而实现向客户的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及提供后市场配套服务,以实现盈利。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该模式是行业内普遍采用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工作主要由采购中心的策略采购团队与交付中心的执行采购团队负责。策略采购团队主要职能为物料采购、供应商开发与管理、合同洽谈等。执行采购团队主要负责采购订单的下达、跟踪执行等。

公司采购零部件种类既有传统的铸锻焊大型零部件,同时涉及电控系统、轴承、叶片复合材料等。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数量众多且繁杂,也决定了供应商体系的复杂性。公司通过对物料的研究分类,按零部件标准化程度,可分为定制件与标准件;按项目阶段及需求,可细分为生产物料、项目现场物料、工程运维物料以及其他临时性物料。

1-1-103

标准件方面,标准化程度高或技术含量较低的原材料,公司向供应商直接采购。定制件方面,不同型号的风机技术参数不同,零部件均需要根据产品技术要求进行一定程度的定制化,因此风机核心部件多为定制件。部分定制化部件由公司技术部门自主研发,但制造环节由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纸及标准执行,完成后由公司向供应商采购。

公司产品零部件均为对外采购。公司供应商体系涉及行业内国内外主流供应商,根据公司产品定位,主要部件供应商多由国际或国内具有领先品牌的企业组成。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按单定制、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该模式是行业内普遍采用的生产模式。公司产品的生产主要由交付中心负责。交付中心管理公司下属制造基地。

公司每月组织召开计划排产会,根据销售事业部制订的项目执行计划,结合各制造基地产能、采购资源,进行集体评审,制定主机制造滚动计划,以确保生产计划满足销售合同以及生产产能的要求;制造基地完成风机制造后,由各制造基地的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完成产成品入库程序;最后,根据合同约定及客户需求,进行产品交付。

4、服务模式

公司后市场服务业务主要由工程服务分公司负责,主要涉及风机的增值服务、风场管理优化、人员能力提升等,包括备件方案、精益运维、专项运维、智能装备、智能资产管理、资产优化、培训与咨询等。公司根据业主方实际业务需求,对项目所涉及的人员、技术、物料、装备等方面进行任务分解,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服务,服务完成后由业主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5、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主要由海上销售事业部、陆上销售事业部、海外销售事业部负责,海上销售事业部与陆上销售事业部分别对接国内市场海上风机与陆上风机的销售以及客户关系维护,海外销售事业部负责公司海外市场业务。

风力发电机组主要客户基本都是具备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或运营资质的大型央企、国企发电集团,目标客户群体较为明确且具有针对性。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风机销售合同,普遍采用分阶段按比例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与付款,不同客户及项目结算方式根据合同存在一定差异。

1-1-104

公司的销售定价主要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项目风资源具体情况、主要销售产品型号及竞争力、整体成本等因素综合影响,并主要通过项目招投标程序确定。不同的机型、风资源环境、产品进入市场的时点、产品应用情况、实际招投标情况、市场竞争因素等,均会对产品价格产生影响。

6、研发模式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八、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之“(一)核心研发部门介绍”与“(三)研发机制与激励文化”。

7、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按单定制、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经营模式为行业内普遍采用的经营模式,符合行业特点,符合自身发展需要。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产业发展态势、行业竞争格局、公司发展战略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保持稳定,无重大变化。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变化主要集中于近年来风电产业政策推进竞价配置与平价上网。

未来,公司将拓展风资源业务。风资源业务主要包括风能资源的前期资源锁定、资源开发、项目投资与运营等。

(五)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即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在陆上风电领域,公司的第一台2MW陆上风机于2009年4月并网发电,是国内首批投运的2MW级别陆上机型之一。在海上风电领域,公司是中国最早的海上风电整机制造商与服务商之一,其自主研发并于2010年实现投产的3.6MW海上机型在中国海上风电发展历程中具备重要意义。

公司于2015年成立工程服务分公司,布局后市场配套服务业务。

公司于2019年成立全资子公司之恒新能源,开始拓展风资源业务。之恒新能源依托电气风电领先的风电设备技术与资质、成熟的市场服务体系,整合业界优质资源,以风电项目的开发、投资、运营为经营手段,实现公司业务的良性循环。

1-1-105

(六)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公司产品主要分为陆上机型和海上机型。按产品技术路线,可分为带齿轮箱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带齿轮箱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直驱平台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1、带齿轮箱陆上风力发电机组

图:带齿轮箱陆上风力发电机组生产流程工艺图

2、带齿轮箱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图:带齿轮箱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生产流程工艺图

1-1-106

3、直驱平台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图:直驱平台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生产流程工艺图

(七)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相关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含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均按规范的程序及方式进行处理。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生产流程、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提升整体环境保护能力与水平。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公司所属行业分类情况如下:

序号颁布机构文件名称公司所属行业分类
1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新能源领域”之“大型风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C 制造业”之“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之“3415 风能原动设备制造”
3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4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6 新能源产业”之“6.2 风能产业”

1-1-107

(一)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1)政府主管部门

风电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国家能源局,同时两者有职责分工。国家能源局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能源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国家能源局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能源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由国家能源局汇总提出安排建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后下达。(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2)行业自律组织

风电行业存在多个自律组织。在全球范围内主要包括国际能源署(IEA,InternationalEnergy Agency)、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Inter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Agency)、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Global Wind Energy Council)、欧洲风能协会(EWEA,TheEuropean Wind Energy Association)、美国风能协会(AWEA,American Wind EnergyAssociation)等行业协会。在中国主要包括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Chinese Wind Energy Association)、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

序号名称简介
1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简称“风能专委会”)成立于1981年,是经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专业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下设秘书处和若干个专业组。现在已设置的专业组有风能资源专业组、叶片专业组、齿轮箱专业组、电控专业组、风力提水专业组、风电场专业组、海上风电技术专业组、总体技术专业组、轴承专业组和教育工作组,各专业组在专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风能专委会作为我国风能领域对外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的窗口、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积极与国内外同行建立良好的关系,与相关兄弟专业委员会团结协作,与广大科技工作者密切联系,始终致力于促进我国风能技术进步,推动风能产业发展,提升全社会新能源意识。(资料来源: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官网)

1-1-108

序号名称简介
2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于1989年成立。是由全国从事风能设备及其零部件产品和原辅材料制造、商品销售、咨询服务、设计研究、教学培训及风电场投资建设、运维和服务等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既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也是行业的平台和窗口。业务上受国家能源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部委指导。(资料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官网)
3全国风力机械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1985年经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国家授权的唯一从事我国风力发电、风力提水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国家级技术工作组织,负责全国风力发电、风力提水等专业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管理。(资料来源: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官网)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与政策如下:

序号颁布 时间颁布 机构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相关政策内容
12005年(2009年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2011年国家能源局《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风电场工程建设规划是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依据,要坚持“统筹规划、有序开发、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方针,协调好风电开发与环境保护、土地及海域利用、军事设施保护、电网建设及运行的关系;做好地方规划及项目建设与国家规划衔接
32014年国务院 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 计划(2014-2020年)》大力发展风电。重点规划建设酒泉、内蒙古西部、内蒙古东部、冀北、吉林、黑龙江、山东、哈密、江苏等9个大型现代风电基地以及配套送出工程。以南方和中东部地区为重点,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发展海上风电。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
42014年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有关要求的通知》为促进风电设备制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检测认证确保风电设备质量;二、规范风电设备质量验收工作;三、构建公平、公正、开放的招标采购市场;四、加强风电设备市场的信息披露和监管
52016年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大型风电技术创新:研究适用于200~300米高度的大型风电系统成套技术,开展大型高空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研发100米级及以上风电叶片,实现200~300米高空风力发电推广应用。深入开展海上典型风资源特性与风能吸收方法研究,自主开发海上风资源评估系统。突破远海风电场设计和建设关键技术,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0MW级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及轴承、控制系统、变流器、叶片等关键部件,研发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海上风电场集群运控并网系统,实现废弃风电机组材料的无害化处理与循环利用,保障海上风电资源的高

1-1-109

序号颁布 时间颁布 机构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相关政策内容
效、大规模、可持续开发利用
62016年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1)总量目标: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2)消纳利用目标:到2020年,有效解决弃风问题,“三北”地区全面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要求。(3)产业发展目标:风电设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3-5家设备制造企业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72016年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对化石能源的替代进程,改善可再生能源经济性
82016年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坚持统筹规划、集散并举、陆海齐进、有效利用。调整优化风电开发布局,逐步由“三北”地区为主转向中东部地区为主,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建设风电基地,积极开发海上风电。加大中东部地区和南方地区资源勘探开发,优先发展分散式风电,实现低压侧并网就近消纳。稳步推进“三北”地区风电基地建设,统筹本地市场消纳和跨区输送能力,控制开发节奏,将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加快完善风电产业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市场竞争力。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1亿千瓦以上,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
92016年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1)国家能源局统一组织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编制和管理;会同国家海洋局审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适时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进行评估;(2)鼓励海上风电项目采取连片规模化方式开发建设;(3)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用海应遵循节约和集约利用海域和海岸线资源的原则,合理布局,统一规划海上送出工程输电电缆通道和登陆点,严格限制无居民海岛风电项目建设
102017年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稳步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安排新开工建设规模25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2000万千瓦。扎实推进部分地区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模2500万千瓦
112017年发改委、国家海洋局《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1)加强5兆瓦、6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研制,突破离岸变电站、海底电缆输电关键技术,延伸储能装置、智能电网等海上风电配套产业;(2)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海上风电产业,鼓励在深远海建设离岸式海上风电场,调整风电并网政策,健全海上风电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和用海标准
122018年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1)稳步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强化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控制弃风、弃光严重地区新建规模,确保风电、光伏发电弃电量和弃电率实现“双降”。有序建设重点风电基地项目,推动分散式风电、低风速风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研究制定风电平价上网路线图。健全市场机制,继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光伏领跑者计划,启动光伏发电平

1-1-110

序号颁布 时间颁布 机构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相关政策内容
价上网示范和实证平台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2)稳步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安排新开工建设规模约25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约2000万千瓦。扎实推进部分地区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模约2000万千瓦。积极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建设,探索推进上海深远海域海上风电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发展
132018年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能源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结合可再生能源分布和市场消纳情况,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有序推进内蒙古、新疆、甘肃、河北、四川等贫困地区风电基地和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陕西等贫困地区光伏电站建设
142019年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1)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2)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3)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4)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5)认真落实电网企业接网工程建设责任;(6)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7)降低就近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及收费;(8)扎实推进本地消纳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建设;(9)结合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推进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10)创新金融支持方式;(11)做好预警管理衔接;(12)动态完善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支持机制
152019年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1)对电力消费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2)按省级行政区域确定消纳责任权重。(3)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承担消纳责任权重落实责任。(4)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消纳责任。(5)电网企业承担经营区消纳责任权重实施的组织责任。(6)做好消纳责任权重实施与电力交易衔接。(7)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为主要方式完成消纳量,同时可通过“向超额完成年度消纳量的市场主体购买”和“自愿认购绿证”补充(替代)方式完成消纳量。(8)消纳量监测核算和交易。(9)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相关信息报送。(10)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进行考核。(11)国家按省级行政区域监测评价。(12)超额完成消纳量不计入“十三五”能耗考核。(13)加强消纳责任权重实施监管
162019年发改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1)将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2)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3)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

1-1-111

序号颁布 时间颁布 机构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相关政策内容
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4)新核准潮间带风电项目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陆上风电指导价;(5)对2018年底前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如在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核准时的上网电价;2022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
172019年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1)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2)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3)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4)优化建设投资营商环境;(5)制订《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6)制订《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182020年财政部、发改委、国家 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192020年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1)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2)有序推进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建设;(3)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4)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5)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6)严格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7)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政策的支持贯穿我国风电发展之路,从解决风电消纳问题,到提升我国自主开发设计制造大型风电机组和大型风电场的能力,再到保障风电上网电价水平,我国的新能源及其中涉及风电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在“量”、“价”和“自主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推动了我国风电行业发展。首先,补贴是政府刺激风电行业发展的有效手段之一,利用政府财政的力量弥补行业发展初期盈利性较弱的核心问题,可以吸引资金大量涌入从而带来行业的快速发展。2006年-2012年,国家共发布了8个批次的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并在200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后,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2009年,国家制定了风电全国统一标杆上网电价,风电进入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保量、上网电价补贴保价的发展阶段,发展速度明显加快,风电整体装机容量从2008年的12GW增长至2018年的210GW。补贴在我国可再生能源过去二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了我国风电装机容量的大幅增长以及技术的不断进步和革新。由于可再生能源行业的高速发展,

1-1-112

政府财政缺口和补贴缺口不断增大,并同时伴随着技术进步,风电建造成本及LCOE在近10年来迅速下降,政府也逐步降低对应的上网标杆电价,从而减少补贴的支出,使可再生能源行业稳步走向市场化的健康发展的道路。

其次,在控制由区域性产能增加而导致的弃风弃电现象方面,政府密集出台相关保障性规定,明确了各省完成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的最低比重指标,设立了风电保障性收购最低小时数,建立预警机制,使弃风弃电现象明显改善,发电效率明显提升;技术的进步使风电利用小时数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和改善,提升了风电投资的水平,促进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第三,对可再生能源行业政策的重点体现在“平价上网”和“市场化交易”方面。根据国家发布的多个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和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政策,对陆上风电、潮间带风电与海上风电项目确定了不同的上网电价确定方式,为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开展提供依据。政策还明确了对无补贴平价上网风电项目提供多项支持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风电平价上网和行业平稳发展。因此,在受上网价格调整的时间区间内,发行人的一部分客户(即风电投资者或业主)在调价时间节点前集中对风电场进行建设,导致在此期间内对风机产品的需求持续上升。随着风电机组平价上网政策的实施,这一部分客户的投资意愿将在一定时期内由于成本压力而降低,导致市场对产品需求有一定波动,收入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我国风电产业正在向更成熟、无补贴的可再生能源产业转型,这种转变将提高风电市场市场化竞争的程度,整机厂商也正向大兆瓦机型、运维及后市场服务、平价大基地、分散式项目发展,保证新增装机量平稳过渡。同时,随着国家在政策和财政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风机制造技术的不断创新,我国风电的成本控制能力正稳步提升,上网价格调整的政策将促使风电行业投资与建设效率要求提高,将有助于加速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引导风电合理投资、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从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行业发展情况

1、行业概况及发展背景

国家能源结构的优化对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具有积极意义。在全球能源结构向低碳化转变、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需求持续增长的趋势具备确定性。风能凭借其资源总量丰富、环保、运行管理自动化程度高、度电成本持续降低等突出的

1-1-113

资源禀赋优势与良好的发展趋势,目前已成为开发和应用最为广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是全球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的重要构成,其发展正逐渐从补充性能源向替代性能源持续转变,其应用是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能源低碳化的重要驱动力。

根据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11月),为实现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和20%的目标,促进能源转型,我国必须加快推动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国家风电产业发展具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清晰的发展目标:第一,总量目标方面,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第二,消纳利用目标方面,到2020年,有效解决弃风问题,“三北”地区全面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要求;第三,产业发展目标方面,风电设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3-5家设备制造企业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中国是世界最大的风电市场,拥有丰富的风力资源。中国风电市场的繁荣与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市场地位,在过去数十年发展历程中也推动着中国风电风机整机制造商的发展和进步。加上中国风电产业很长一段时间受到政策的大力支持与鼓励,风电产业发展迅速,部分行业领先企业的产品技术水平逐步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

2、行业发展现状

(1)全球市场

根据GWEC《Global Wind Report 2019》统计数据,2019年全球风电市场发展较快,新增装机容量60.4吉瓦,同比增长19.1%;累计装机容量650.6吉瓦,同比增长10.2%。其中,陆上新增装机容量54.2吉瓦,海上新增装机容量6.1吉瓦;海上风电实现里程碑式发展,新增装机容量占比超过10%。

1-1-114

图:2001年至2019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

单位:吉瓦

资料来源:GWEC

图:2001年至2019年全球累计风电装机容量

单位:吉瓦

资料来源:GWEC中国是全球风电装机容量第一大国。根据GWEC《Global Wind Report 2019》统计数据,2019年,中国新增装机容量26.2吉瓦,占全球43.3%;累计装机容量236.4吉瓦,占全球36.3%。其中,陆上新增装机容量23.8吉瓦,同比增长17.6%;海上新增装机容量2.4吉瓦,同比增长44.7%。

1-1-115

图:2019年全球新增装机容量地域分布

资料来源:GWEC

(2)中国市场

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2018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2019年4月4日)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新增装机容量2114.3万千瓦,同比增长

7.5%;累计装机容量约2.1亿千瓦,同比增长11.2%,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图:2008年至2018年中国新增和累计风电装机容量

单位:万千瓦

资料来源:CWEA

根据《2018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2018年,中国六大区域的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所占比例分别为中南(28.3%)、华北(25.8%)、华东(23.0%)、西北(14.2%)、

1-1-116

西南(5.5%)、东北(3.2%)。“三北”地区新增装机容量占比为43.2%,中东南部地区新增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6.8%。

与2017年相比,2018年中国中南部地区装机容量增长较快,同比增长33.2%。中南地区主要增长的省份有:河南、广西、广东。同时,东北、华北和华东地区装机容量均有增幅,分别同比增长为29.9%、8.2%和9.3%;而西北和西南地区装机容量出现下降,西南地区同比下降33.8%,西北地区同比下降11.5%。

图:2018年中国各区域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占比情况

资料来源:CWEA注:

1、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2、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3、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江西、福建)

4、西北地区(包括新疆、甘肃、青海、宁夏、陕西)

5、西南地区(包括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

6、中南地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根据《2018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2018年,中国海上风电发展提速,新增装机436台,新增装机容量达到165.5万千瓦,同比增长42.7%;累计装机达到444.5万千瓦。

1-1-117

图:2013年至2018年中国海上风电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

单位:万千瓦

资料来源:CWEA

(三)行业发展主要趋势

1、政策推动竞价配置与平价上网

风电作为可再生能源,加速发展并实现其能源替代作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既是整个能源产业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也是风电产业自身的发展目标,这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平价上网。风电行业发展初期,政策支持与电价补贴有效地促进了我国风电产业投入的提高、产量的提升、技术的进步、成本的下降,为最终实现平价上网奠定了一定发展基础,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经阶段。近年来,推动竞价配置、推进平价上网成为主流政策导向与预期,促使市场出现在调价时间节点前集中对风电场进行建设的现象。

2、全国弃风电量和弃风率持续“双降”

中国“三北”地区(华北、东北、西北)风能资源丰富,但却普遍远离用电负荷较高的东部、中部等地区,风能资源与电力消纳在区域上呈现逆向分布,由此导致风电并网消纳往往存在问题,存在“弃风限电”的现象。

国家能源局自2016年起,每年年初定期发布风电投资监测预警信息,指导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企业根据市场条件合理推进风电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已连续发布5年,在引导全国风电开发布局优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弃风限电问题逐年好转创造了有利条件。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19年弃风率超过5%的地区是新疆(弃风率14.0%、弃风电量66.1亿千瓦时),甘肃(弃风率7.6%、弃风电量18.8亿千瓦时),内蒙古(弃风

1-1-118

率7.1%、弃风电量51.2亿千瓦时)。三省(区)弃风电量合计136亿千瓦时,占全国弃风电量的81%。2019年弃风电量16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08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4%,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弃风限电状况进一步得到缓解。

3、风电单机容量大型化趋势

风电行业风机单机容量大型化的趋势具备确定性,大兆瓦、高可靠性、高经济效益的风电项目整体解决方案在市场上的认可度高,具备大兆瓦机型产品能力的整机厂商在未来将更具市场竞争力。风电技术进步是单机容量大型化的基础,单机容量大型化将有效提高风能资源利用效率、提升风电项目投资开发运营的整体经济性、提高土地/海域利用效率、降低度电成本、提高投资回报、利于大规模项目开发,而风电度电成本又是平价上网政策稳步推进的重要基础,平价上网政策也将加速促进风电降本和大兆瓦机型的开发。在全球市场范围内,陆上风电领域,随着平价大基地项目、分散式风电项目的需求增加,对机组的风资源利用率要求提高,陆上风机功率已经逐步迈入4MW、5MW时代。海上风电领域,由于相较陆上风电面临更为复杂的环境,且未来势必面向远海、深海持续开拓,对产品本身和成本管控能力将不断提出新要求,大兆瓦机型推出的趋势更为突出。

根据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要突破10兆瓦级大容量风电机组及关键部件的设计制造技术。国内市场,电气风电、金风科技、东方风电、明阳智能、中国海装等具备不同程度和发展阶段的大容量海上风机产品布局与技术能力。其中,电气风电8MW海上风机于2020年初成功在广东省汕头市完成吊装并成功运行发电,成为国内完成吊装并运行的单机功率最大的海上风机。

4、精细化与定制化趋势

随着风电规模化发展的基本成形,适用于不同风资源环境的精细化项目规划、定制化产品设计成为重要趋势。针对高温、低温、高海拔、高风速、中低风速、低风速、抗台风等不同环境特点进行差异化的产品设计、提供针对性更强的整体解决方案逐渐成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构成部分。

5、风电智能化数字化趋势

风电项目的设计、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等环节整体构成风电项目复杂的体系,

1-1-119

近年来,随着风电技术的逐渐成熟、前沿技术的不断发展,风电项目数字化、智能化的趋势也较为明确。

根据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要促进产业技术自主创新;加强大数据、3D打印等智能制造技术的应用,全面提升风电机组性能和智能化水平;掌握风电机组的降载优化、智能诊断、故障自恢复技术,掌握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的风电场智能化运维技术,掌握风电场多机组、风电场群的协同控制技术;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降低运行管理成本,提高存量资产运行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风电行业与数字技术融合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模式之一,数字化转型使数据逐渐从生产经营的副产品转变为参与生产经营的关键要素,数据也成为企业的战略性资源,以加装传感器的风电机组为基础的网络建设提升风电数据的感知能力;并且,通过对海量运营数据的分析挖掘,风电行业已改变了原有的传统发电行业经验驱动的决策管理模式,依托多维度数据分析工具与算法,极大地提升能源管理效率,实现多场景优化决策。

总体来看,风电行业目前已开始积极从风机产品提供向风电服务提供转型,开始了数字化转型探索,逐步实现行业技术和数字技术的融合,正在数据感知和运营优化方面积极积累实践经验。

6、市场集中度提高

根据《2018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2018年中国风电市场新增装机容量2,114万千瓦,其中中国厂商新增装机容量占比达95.39%。新增装机容量排名前10制造商中有9家中国企业,前5制造商全部为中国企业。

近5年,风电整机制造企业的市场份额集中趋势明显,排名前五的风电整机企业新增装机市场份额由2013年的54.1%提高到2018年的75%,提高了20.9个百分点;排名前十的风电整机企业新增装机市场份额由2013年的77.8%提高到2018年的90%,提高了12.2个百分点。

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带来行业优质资源的集中,呈现头部效应,一定程度加剧了头部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竞争;同时,市场头部参与者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对下游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都将得到提升。

1-1-120

7、后市场服务增长具备确定性

根据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国要推进产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咨询服务业,鼓励通过市场竞争提高咨询服务质量;积极发展运行维护、技术改造、电力电量交易等专业化服务,做好市场管理与规则建设;创新运营模式与管理手段,充分共享行业服务资源;建立全国风电技术培训及人才培养基地,为风电从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和资质能力鉴定,与企业、高校、研究机构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健全产业服务体系。

风机产品的设计使用寿命较长、产品本身较为复杂,因此后市场服务是风电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随着我国风电行业的持续发展,存量与增量风机的后市场服务需求也将逐步增加,后市场产业链环节也将迎来增长。科学的后市场服务模式,可以对风电场存量资产进行更加高效的经营,增收节支,实现风电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四)行业进入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风力发电设备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

第一,风力发电机组产品及其各零部件、相关技术的复杂程度均较高,且客观上在市场上有竞争力的风机产品必须拥有过硬的质量。尤其如大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对产品性能、稳定性、产品效率等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拥有多年风机业务经验的陆上风机厂商,由于厚技术壁垒的存在,难以在短期内进入海上风电市场。

第二,风力发电机组是一个复杂的技术体系,从而使其产品与技术的研发涉及复杂的多学科专业体系,包括结构力学、理论力学、流体力学、空气动力学、电磁学、机械设计、材料力学、工艺工装、自动控制等,其生产工艺同样对设备、技术、管理、人员有着较高的要求。

第三,行业内风机大兆瓦、智能化、数字化趋势明显,产品更新换代与前沿技术的研究及产业化落地成为各大整机商的竞争及投资焦点,且目前市场的头部企业,其产品及技术均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发展以及市场的验证。因此,从产品技术角度,行业进入技术壁垒高,对市场参与者的技术积累与产品经验均有较高要求。

1-1-121

2、人才壁垒

风力发电设备行业属于典型的人才密集型行业。一方面,风力发电机组产品技术的复杂性对行业内的人才提出了较高要求,无论在产品研发、技术研究方面,还是在生产制造环节,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均有较高的要求和成本。另一方面,风机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多学科特点导致其对诸多学科领域均有专业人才需求,尤其是核心技术人才、多学科人才、复合型人才更是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稀缺性。因此,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各层级人才的储备、引进、培养与激励,已成为市场参与者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构成,也是行业主要壁垒之一。

3、资金壁垒

风力发电设备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从产品的初期研发测试,到获得订单后的投产交付,以及各项技术研究研发工作,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与市场竞争力。因此,行业对市场参与者有较高的资金壁垒。

4、市场壁垒

风力发电设备行业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对市场参与者的市场经验与能力有较高要求。风电行业下游客户基本均为大型国有发电企业,风电项目通过招投标模式甄选风机供应商,对风机供应商有着较高的要求,不仅包括产品质量、服务能力、市场地位等方面,更包括经市场验证的成功项目经验与案例。由于整个行业下游客户针对性较强,在服务能力与履约能力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市场参与者已经建立起来的客户关系、市场地位、品牌、口碑和声誉是后续市场行为中的核心竞争力与优势。此外,近年来风电行业市场集中度提高,头部竞争加剧,也将进一步导致市场壁垒的提高。

(五)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1)风能资源禀赋优势

风能凭借其资源总量丰富、环保,风场运行管理自动化程度高,风场发电成本持续降低等突出的资源禀赋优势,目前已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的重要构成部分。中国拥有丰富的风能资源,是全球最大的风能市场。

1-1-122

(2)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大

风电行业作为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重要构成,属于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其发展一直以来受到政策的支持力度较大。亦得益于产业政策,我国风电行业得到了较快较好的发展。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针对风电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涵盖定价机制、财政补贴、产业运营等各个方面的产业政策,为风电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政策的引导下,行业逐渐进入有序竞争阶段,行业结构不断优化,进一步推动了风电产业的持续发展。近几年,政策主要导向为推动竞价配置、推进平价上网。短期来看,相关政策的逐步出台与市场预期的相应变化,促使市场出现在调价时间节点前集中对风电场进行建设的现象;长期来看,风电作为国家新能源产业中重要一部分,实现平价上网是发展的必经之路,对产业的整体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3)国家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国家能源结构的优化对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具有积极意义。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离不开稳定的能源供应,长期以来,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电力结构中煤电占据主导地位。伴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可再生能源产业已成为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重要推动力量。

在全球能源结构向低碳化转变、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趋势具备确定性。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15年至2019年期间,我国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比由18.0%增长至23.4%,清洁能源在能源供应结构中比重增加。长期以来,国家积极发展可再生清洁能源,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能源结构优化的举措将利于风电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4)风电技术持续进步,成本持续下降,经济效益持续凸显

在市场需求和竞争的推动下,中国风电机组制造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国内领先企业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联合设计以及自主研发等方式,已经全面掌握了产品技术能力。

近年来,风电机组功率和风轮直径都呈现逐年扩大之势,大兆瓦级风电机组的研发进程正在加快,市场上大兆瓦机型风电项目数量也逐渐增多。风机单机容量的增加,将有效提高风机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度电成本、提升整个风电项目的投资回报率。随着

1-1-123

风力发电机组相关技术的日趋成熟,大兆瓦机型的趋势愈发明确,未来,风力发电整体成本将持续下降,将有利于风电行业的整体发展。此外,风电机组在设计方面更加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市场上不断研发出适合不同风资源环境特点和气候条件的定制化机组。从上游零部件齿轮箱、发电机、叶片到风电机组设计、控制软件及载荷评估等方面关键技术的突破,均促进风电机组的价格及下游风电场投资和运维的成本不断降低。综合来看,风电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效益逐渐突显,具备大规模开发的价值与可行性。

2、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1)“弃风限电”

中国“三北”地区(华北、东北、西北)风能资源丰富,但却普遍远离用电负荷较高的东部、中部等地区,风能资源与电力消纳在区域上呈现逆向分布,由此导致“弃风限电”的现象的存在,短期内风电并网消纳与“弃风限电”问题仍是行业发展的难点问题之一。在更完善的电网建设与持续的能源结构优化与调整情况下,“弃风限电”问题正逐步得到缓解。

(2)市场和人才竞争加剧

随着我国风电产业近几年的高速扩张,国内企业逐渐向规范化发展,市场集中度呈现提高趋势,风机整机厂商面临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此外,随着我国风电行业发展深入,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日趋增加。目前,国内相关人员培训和储备机构尚不完善,高水平研发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的短缺成为制约国内风电企业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

(3)风电场建设所引发的环保问题

虽然风力发电本身实现了清洁能源发电,然而风电场的建设占地规模较大,有时需要占据面积较大的林区林地或近海海域,随着风电场项目的开发与大型项目数量的增加,随之也会带来一定环保问题。例如,在中国植被覆盖较好的中、东、南部地区,涉及重点林区林地的风电项目开发审批压力变大;近海风资源丰富区域往往与海洋经济区域和生态区域重合,风电建设一定程度上与鱼类、鸟类及其他生物生存与生态影响相关。未来,随着政府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及标准的提高,土地、海洋资源等审批流程将

1-1-124

更加严格,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将承担更多环境保护责任。

(4)部分重要零部件依赖进口

虽然中国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国产化趋势显著,叶片、齿轮箱、电机等重要风机零部件已实现国产化,但从全产业层面来看,高端轴承、变流器核心部件、变桨系统核心部件等仍较高程度地依赖进口。前述关键零部件对国外供应链的依赖是制约中国成为高端风电设备制造强国的因素之一。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所处市场地位

根据《2018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截至2018年底,全国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1亿千瓦,其中7家整机制造企业的累计装机容量超过1000万千瓦,市场份额合计达到68%;公司累计容量1131万千瓦,占比5.4%,排名第七。

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新增装机容量排名前五的分别为金风科技、远景能源、明阳智能、联合动力和电气风电,前五家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5%。2018年,公司新增装机容量114万千瓦,市场份额为5.4%,排名全国第五位;2017年、2016年市场份额分别为5.7%、7.4%,排名均为第六位。

表:2016年至2018年中国市场风电整机制造企业新增装机容量

序号2018年2017年2016年
制造商占比制造商占比制造商占比
1金风科技31.7%金风科技26.6%金风科技27.1%
2远景能源19.8%远景能源15.4%远景能源8.6%
3明阳智能12.4%明阳智能12.5%明阳风电8.4%
4联合动力5.9%联合动力6.7%联合动力8.2%
5电气风电5.4%中国海装5.9%重庆海装7.8%
6运达风电4.0%电气风电5.7%电气风电7.4%
7中国海装3.8%湘电风能4.7%湘电风能5.3%
8湘电风能2.6%运达风电4.2%东方电气5.2%
9Vestas2.6%东方电气4.1%运达风电3.1%
10东方电气1.8%华创风能3.7%华创风能3.1%

资料来源:CWEA

1-1-125

电气风电是中国海上风电龙头企业,市场份额全行业领先。根据《2018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截至2018年底,海上风电整机制造企业共12家。其中,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0万千瓦以上有电气风电、远景能源、金风科技,这3家企业海上风电机组累计装机量占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的85.9%,电气风电以50.9%的市场份额领先。

表:截至2018年底中国风电整机企业海上累计装机容量

单位:MW

序号制造商海上累计装机容量市场份额
1电气风电226250.9%
2远景能源78417.6%
3金风科技77517.4%
4华锐风电1703.8%
5中国海装1443.2%
6明阳智能1333.0%
7联合动力661.5%
8湘电风能631.4%
9GE180.4%
10东方电气150.3%
11太原重工100.2%
12三一重能40.1%

资料来源:CWEA

2018年,全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165.5万千瓦,共有7家整机制造企业有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其中电气风电新增装机最多,共达181台,容量为72.6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占比达到43.9%。其次分别为远景能源、金风科技、明阳智能、GE、联合动力、湘电风能。

表:截至2018年底中国风电整机企业海上新增装机容量

单位:MW

序号制造商海上新增装机容量市场份额
1电气风电72643.9%
2远景能源402.424.3%
3金风科技400.524.2%
4明阳智能915.5%

1-1-126

序号制造商海上新增装机容量市场份额
5GE181.1%
6联合动力120.7%
7湘电风能50.3%
合计1655100%

资料来源:CWEA

(二)公司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具体情况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成功走出一条产品许可、二次开发、战略合作与自主研发齐头并进的产品技术路线,形成了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智能化生产制造级别、整体系统级别、核心部件级别、风电场级别的核心技术体系。

公司主要承担了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5项,省级科研项目/课题15项,引领行业进步。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八、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之“(六)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之“2、所承担重大科研项目”。

公司产品基本实现了全功率覆盖和全场景覆盖,构建了全面的产品竞争体系。并且,公司牢牢把握行业精细化、定制化、大兆瓦等主要发展趋势,在陆上4.X系列、5.X系列与海上8.0MW系列进行积极的产品研发与布局。公司凭借具有竞争力的科技成果以及科技创新能力,在已有产品与未来前沿产品开发以及产品迭代上形成了技术优势的继承与提升,与产业融合程度高。

除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外,公司还具备了以叶片技术、控制技术为代表的风机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具备了领先的装备制造能力,形成了强大的核心技术体系与优势,对公司产品技术能力的提升均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主要竞争对手

1、国际主要市场参与者

序号公司名称基本情况
1维斯塔斯 Vestas维斯塔斯总部位于丹麦,是全球最大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商之一。公司业务覆盖风力发电机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服务,在全球81个国家和地区装机逾113吉瓦,以及超过96吉瓦的运维服务规模。(资料来源:公司官网、公开资料)

1-1-127

序号公司名称基本情况
2西门子歌美飒 SGRE西门子(Siemens)于2017年完成对西班牙风电企业歌美飒(Gamesa)公司的合并。西门子歌美飒(SGRE,Siemens Gamesa Renewable Energy)业务覆盖陆上风机、海上风机、风机服务,是提供风电解决方案的全球领先风电企业之一,业务遍布90多个国家和地区,风电装机量达到99GW。(资料来源:公司官网)
3美国通用电气风能 GEWind美国通用电气风能(GEWind)是通用电气可再生能源的一个业务部门。GEWind为客户提供具有可靠性和可用性的增值服务。目前,GEWind主要提供陆上及海上风力发电产品系列,同时也为风场项目开发、运行及维护提供支援服务。(资料来源:公司官网)

2、国内主要市场参与者

序号公司名称基本情况
1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02.SZ;02208.HK)金风科技拥有风机制造、风电服务、风电场投资与开发三大主要业务以及水务等其他业务。公司机组采用直驱永磁技术,拥有1.5MW、2S、2.5S、3S和6S系列化机组,可适用于高温、低温、高海拔、低风速、沿海等不同运行环境。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风力发电设备制造领域的企业之一,在国内风电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资料来源:金风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
2远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远景能源拥有覆盖智能风机、智慧风场、分布式风电、智慧储能等领域的产品和技术服务,业务覆盖中国、法国、墨西哥、印度、越南、阿根廷、黑山、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和地区。(资料来源:公司官网)
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601615.SH)明阳智能主要从事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及智能管理业务,主要包括:1)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智能化运维;2)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开发、投资、建设和智能运营管理。公司是广东省政府批准的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实施单位之一,是广东省实施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建设的重点企业。公司风机成套装备产品功率覆盖1.5MW、2.0MW国内主流机型,3.0MW级大容量机型,以及5.0MW以上超大容量新型海上机组。产品类型涵盖常温型、低温型、宽温型、高原型、海岸型等陆上机组及大型海上机组,能够适应各类地区的不同环境、风况及发电条件。(资料来源:明阳智能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300772.SZ)运达股份主营业务为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主要提供覆盖风电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风电整体解决方案,同时将业务链延伸至风电场的投资运营。公司产品主要为1.5MW、2.XMW系列、3.XMW和4.XMW系列风电机组。(资料来源:运达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
5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0875.SH;01072.HK)东方电气主要经营模式是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先进的水电、火电、核电、风电、气电、太阳能等大型发电成套设备,以及向全球能源运营商提供工程承包及服务等相关业务。作为全球最大的发电设备研究开发制造基地和电站工程承包特大型企业之一,本公司发电设备产量连续多年名列世界前茅,发电设备及其服务业务遍及全球近80个国家和地区,在发电设备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资料来源:东方电气2019年年度报告)
6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台建设单位,专业从事风电装备研制及其系统总成、风电场工程技术服务和新能源投资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料来源:公司官网)

1-1-128

序号公司名称基本情况
7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隶属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1296.HK)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风机产品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已形成涵盖整机产品系列以及配套叶片、发电机和齿轮箱三大部件的产业链条。(资料来源:公司官网、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四)核心竞争优势

1、产品服务品类与精细化优势

公司风机产品基本实现了全功率覆盖,在陆上、海上等多样化的场景实现了全场景覆盖。除了不断提升单机容量外,公司还根据不同的地理和气候条件进行差异化设计,同一系列的产品形成了分别适用于高温、低温、高海拔、高风速、中低风速、低风速、抗台风等不同风资源环境的风电机组系列,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以及不同项目的客观需要。并且,公司还为各类产品提供相应的专业后市场服务,助力客户实现更高效稳定的项目运营与更可观的投资回报。

2、产品前沿占位优势

公司积极布局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的前沿类产品。风电行业风机大型化趋势明显,单机容量高兆瓦风机的产品能力与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将成为风机整机厂商未来市场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公司作为国内海上风电龙头,已经在大型风机的研发设计与产业化落地上具备领先的技术积累,并且拥有较好的市场地位优势,其未来发展与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均将得益于长期且深厚的技术功底与前瞻性的产品布局。目前,公司陆上

4.X系列产品已中标数个项目。公司8MW海上风机于2020年初成功在广东省汕头市完成吊装并成功运行发电,成为国内完成吊装并运行的单机功率最大的海上风机。

3、市场区域与风资源覆盖优势

公司通过全国性的生产制造基地布局,实现了全国各地重点市场客户、资源、人才的覆盖,构建了辐射全国各地的高效高质量服务体系与能力。尤其是海上风电领域,公司形成了对福建、江苏、广东、山东的海上风电重点风资源地区的覆盖与多地联动,稳固公司在海上风电的龙头地位。

4、市场占有率优势

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

1-1-129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2018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2019年4月4日)统计数据,公司2018年新增装机容量114万千瓦,市场份额为5.4%,排名全国第五位;海上风电方面,2018年新增装机容量电气风电排名第一,共72.6万千瓦,占比达到43.9%;截至2018年底,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电气风电市场份额为50.9%,市场排名第一。公司稳居国内最大海上风电整机制造商的龙头地位。随着市场集中度的提高,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是保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基础。

5、产品品牌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已形成全面的产品体系、过硬的产品质量、可靠的后市场服务能力,并经过市场的验证,获得了具有竞争力的客户口碑、建立了稳定优质的客户群网络。目前,电气风电是国内风电项目风机设备首选供应商之一,市场知名度高,具有突出的品牌优势。

6、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具备国内领先的整机及关键零部件设计能力,陆上产品基本具备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海上产品通过产品许可、二次开发、自主研发,掌握了先进的海上风电研发、供应链管理、制造和运维能力。

除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外,公司还具备了以叶片技术、控制技术为代表的风机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具备了领先的装备制造能力,形成了由数字化顶层设计、智能化生产制造、整机系统、核心部件、风电场等各个级别组成的核心技术体系优势。

7、研发体系优势

公司采取开放式研发策略,除上海研发总部以外,还成立了欧洲研发中心、北京研发中心、广东研发中心及杭州研发中心。其中,欧洲研发中心的成立标志着电气风电迈出了国际化道路中的重要一步。同时,公司还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和高校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充分运用风电领域的国内外优势资源,建立了产学研合作体系,构建了产品、技术、研发的进步与创新的重要引擎。

公司主要承担了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5项,省级科研项目/课题15项。公司共获得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项,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1项,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

1-1-130

(五)主要竞争劣势

公司目前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风电行业是多学科行业,其产品、项目、技术均具备较高的复杂程度,由此也决定了行业具备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的特征。风电项目普遍周期较长、投入较大、产品技术迭代较快,新产品与前沿技术亦是各家厂商竞争与角逐的焦点;公司新产品开发、产品技术研发、前沿技术研究、细分市场布局与培育、生产制造、核心人才引进等,均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与可靠的融资能力保障。目前,公司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投入、自身生产经营的积累与金融机构借款,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融资能力较为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发展。

四、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规模

1、产量及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台套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量产量产销率销量产量产销率销量产量产销率
陆上2.X系列36640989%125105119%284236120%
3.X系列3434100%------
陆上合计40044390%125105119%284236120%
海上4.X系列216180120%17220285%180174103%
6.X系列2523109%207286%---
7.X系列1717100%33100%---
海上合计258220117%19521292%180174103%
总计65866399%320317101%464410113%

公司2017、2018年度2.X系列产品销量显著超过产量,主要原因系受行业政策影响,业主方项目执行效率较低并要求延迟交付,因此部分2016年生产完毕的产品于次年正式完成交付与销售。

公司2018、2019年度6.X系列产品销量显著超过产量,主要原因系公司将向供应商西门子歌美飒采购的15台6.X系列整机销售给业主。当时公司6.X系列产品的生产工厂尚在建设中,为满足业主方的交付要求,最终采取整机采购与自有车间生产相结合

1-1-131

的方式完成。

2、产能利用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MW

年度产能(功率数)产量(功率数)产能利用率
2019年2,4401,96981%
2018年2,1701,07650%
2017年1,7701,17066%

注:产能根据单班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MW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
陆上2.X系列1,47087560%1,37021716%1,37047435%
3.X系列100117117%------
陆上合计1,57099263%1,37021716%1,37047435%
海上4.X系列420720171%400808202%400696174%
6.X/7.X系列45025757%4005113%---
海上合计870977112%800859107%400696174%
总计2,4401,96981%2,1701,07650%1,7701,17066%

2017、2018年受到国家政策影响,陆上风电市场需求下降较为明显,公司陆上产品产能利用率受较大影响,2019年面临上网电价将下调的政策压力,我国风电行业整体出现在调价时间节点前集中对风电场进行建设的现象,导致风电项目投建进度加快,进而拉动对风电整机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占比最高的4.X系列产品的产能利用率稳定维持在较高水平,主要原因系受行业景气度提升和产品认可度较高两方面因素影响,4.X系列产品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根据订单需求情况采用双班制度。

海上6.X和7.X系列风电机组于2018年首次实现收入后,产能利用率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

1-1-132

(二)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公司通过直销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不存在通过代理商或经销商销售的情形。该模式是行业内普遍采用的销售模式。

1、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产品927,195.6992.26%611,544.4099.15%653,181.5699.90%
①陆上风机240,827.9823.96%81,637.9013.24%200,482.3930.66%
其中:2.X系列226,119.6322.50%81,637.9013.24%200,482.3930.66%
3.X系列14,708.351.46%----
②海上风机681,068.1667.77%526,534.7585.37%450,653.6568.92%
其中:4.X系列490,973.5348.85%406,372.2965.88%450,653.6568.92%
6.X系列111,875.0511.13%105,713.4917.14%--
7.X系列78,219.587.78%14,448.972.34%--
③其他5,299.550.53%3,371.740.55%2,045.510.31%
风电配套 工程54,102.955.38%----
提供劳务12,357.031.23%5,248.170.85%682.320.10%
光伏EPC11,346.661.13%----
合计1,005,002.32100.00%616,792.57100.00%653,863.88100.00%

2、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含税)如下:

单位:万元/台套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平均单价变动比例平均单价变动比例平均单价变动比例
陆上2.0MW642.31-3.08%662.73-5.06%698.02-
2.1MW600.58-7.02%645.96---
2.5MW743.50-3.08%767.09---
3.X系列1,046.34-----
陆上合计685.362.05%671.56-3.79%698.02-

1-1-133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平均单价变动比例平均单价变动比例平均单价变动比例
海上4.X系列2,324.96-3.73%2,415.01-4.57%2,530.62-
6.X系列4,736.11-10.37%5,284.33---
7.X系列4,572.46-5.87%4,857.84---
海上合计2,703.703.60%2,609.693.12%2,530.62-

3、公司主要的客户群体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公司客户以大型央企和国有发电集团为主,客户普遍具有经营规模大、财务状况良好、信用等级高等特点。

(三)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序号客户金额(不含税)占比
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96,300.15204,301.5220.16%
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7,177.44
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88,547.01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2,276.92
2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28,938.05142,450.8014.06%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3,512.74
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滨海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95,172.4196,559.889.53%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387.46
4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78,219.5895,862.759.46%
福能埭头(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7,643.16
5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63,409.5363,409.536.26%
合计602,584.4759.46%
营业收入1,013,455.64100.00%

1-1-134

2018年度
序号客户金额(不含税)占比
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1,965.81214,530.4834.76%
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97,703.13
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64,861.54
2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建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98,947.22115,613.8818.73%
武鸣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16,666.67
3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99,892.9899,892.9816.19%
4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至上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461.5461,145.309.91%
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0,683.76
5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5,384.6245,384.627.35%
合计536,567.2686.95%
营业收入617,109.94100.00%
2017年度
序号客户金额(不含税)占比
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98,632.48239,534.4036.53%
黄河水电定边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871.79
昆明中云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030.13
2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1,572.65111,568.6617.01%
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51,857.55
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14,659.83
国华爱依斯(黄骅)风电有限公司3,478.63
3国家电网公司江苏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76,307.6986,921.3713.26%
张家口长城风电有限责任公司10,613.68
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如东海上八仙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2,698.1063,645.799.71%
华能徐州铜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947.69
5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来安新能源有限公司33,442.7453,174.368.11%
大唐伊川新能源有限公司14,789.74
江西大唐国际寻乌风电有限责任公司4,941.88
合计554,844.5884.61%

1-1-135

营业收入655,735.91100.00%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依次为84.61%、86.95%和59.45%,不存在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

风电制造企业客户较为集中的主要原因系我国风电投资运营商基本都是具备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或运营资质的大型央企、国企发电集团,整体市场集中度较高。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2018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底,前十家风电开发企业累计装机容量合计超过1.4亿千瓦,占中国风电开发企业累计装机容量70%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的前五大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风力发电机组涉及供应商数量多且繁杂,所涉及零部件种类既有传统的铸锻焊大型零部件,同时涉及电控系统、复合材料等。公司零部件均为对外采购。

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数量众多且繁杂,也决定了供应商体系的复杂性。公司通过对物料的研究分类,按零部件标准化程度,可分为定制件与标准件;按项目阶段及需求,可细分为生产物料、项目现场物料、工程运维物料以及其他临时性物料。

标准件方面,标准化程度高或技术含量较低的原材料,公司向供应商直接采购。定制件方面,不同型号的风机技术参数不同,零部件均需要根据产品技术要求进行一定程度的定制化,因此风机核心部件多为定制件。部分定制化部件由公司技术部门自主研发,但制造环节由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纸及标准执行,完成后由公司向供应商采购。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能源为电力,报告期内,电力价格较为稳定,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电力费用逐年增长,分别为787.27万元、1,377.04万元和1,680.20万元。

1-1-136

(二)公司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
金额(不含税)占采购总金额比例金额(不含税)占采购总金额比例金额(不含税)占采购总金额比例
叶片165,472.6817.65%114,604.5217.66%100,170.8120.46%
齿轮箱106,449.9711.35%48,688.417.50%64,451.4613.17%
发电机57,817.836.17%36,955.545.70%17,460.483.57%
轴承56,504.246.03%22,840.903.52%21,659.674.42%
铸件44,948.884.79%18,205.182.81%18,293.143.74%
变流器38,427.014.10%21,856.963.37%22,717.364.64%
钢件37,148.643.96%25,565.503.94%22,455.524.59%
主轴17,504.591.87%7,639.201.18%9,421.841.92%
主控17,185.811.83%14,751.112.27%11,467.602.34%
其他396,143.8042.25%337,792.2652.06%201,444.5841.15%
合计937,603.45100%648,899.58100%489,542.46100%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项目2019年2018年
2.X系列叶片-0.58%-0.12%
齿轮箱-0.50%-1.36%
发电机-1.98%-2.41%
变流器-12.42%-3.67%
叶片轴承-5.96%-5.26%
主轴承-2.84%-
轮毂14.37%0.42%
机架16.81%-0.22%
主轴-0.21%-1.44%
4.X系列叶片2.20%-9.93%
主齿轮箱-4.00%-12.90%
发电机-2.86%-11.09%
变流器0.56%-11.34%
主控系统-1.21%-8.06%

1-1-137

产品项目2019年2018年
变桨轴承0.13%-5.34%
主轴-6.47%16.11%
轮毂18.21%-5.24%
机架11.43%-4.97%
主轴前轴承-39.55%
电缆-4.15%-2.91%
偏航轴承0.48%-

注:报告期内,公司3.X系列、6.X系列和7.X系列产品均为2018年以后实现收入的新产品,生产数量较少,原材料采购数量和金额占比均较低,单价可比性较差,因此未在上表中列示

公司2.X系列产品在2018年较2017年产量下降较为明显,但相关原材料价格受行业整体景气度影响略有下降;2019年原材料价格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产量提升,导致采购量提升带来的规模效应。

4.X系列产品原材料价格在2018年、2019年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1)产量提升导致采购量提升带来的规模效应;2)2018年相关原材料价格受行业整体景气度影响有所下降。

其中,2.X和4.X系列产品的轮毂、机架2019年平均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2019年风电行业出现在调价时间节点前集中对风电场进行建设的现象,轮毂、机架等部件受限于产能无法短时间内提升,导致出现供不应求、价格上涨的现象;4.X系列产品主轴及主轴前轴承2018年平均价格上涨明显,主要原因系公司4.X系列产品通过技术升级新生产4.0-146机型,相较于2017年的4.0-130机型,新产品叶片、轮毂等部件的成本有所增加,但相应风机的销售价格也更高。

公司主要能源供应为电力,国内电力供应充足,报告期内价格基本稳定。

(四)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并口径)采购金额 (不含税)占比主要采购内容
1西门子集团122,221.6713.04%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变压器等
2电气总公司89,198.179.51%发电机、电气件、轴承等

1-1-138

3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53,159.785.67%叶片
4中传控股有限公司41,508.514.43%齿轮箱
5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38,500.074.11%叶片
合计344,588.2036.75%-
总采购金额937,603.45100.00%-
2018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并口径)采购金额 (不含税)占比主要采购内容
1西门子集团206,476.0531.82%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变压器、整机等
2ABB集团29,267.094.51%变流器、开关柜、变压器等
3电气总公司27,224.714.20%发电机、电气件、轴承等
4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18,569.212.86%叶片、塔架、发电机
5KK Group14,257.962.20%变流器、主控
合计295,795.0245.58%-
总采购金额648,899.58100.00%-
2017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并口径)采购金额 (不含税)占比主要采购内容
1西门子集团149,919.3230.62%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变压器等
2ABB集团26,896.995.49%变流器、开关柜、变压器等
3电气总公司21,679.034.43%发电机、电气件、轴承等
4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13,565.742.77%叶片
5中传控股有限公司11,053.042.26%齿轮箱
合计223,114.1245.58%-
总采购金额489,542.46100.00%-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总采购金额的比例依次为45.58%、45.58%和36.75%,不存在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2019年,公司与电气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采购金额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2019年度向电气电机厂采购合计金额为50,324.72万元的直驱发电机、鼠笼发电机和双馈发电机等产品所致。上述交易具体情况参见“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电气总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电气之控股股东,

1-1-139

属于关联方。其余供应商均与发行人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发行人主要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其他设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固定资产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84,043.2776,844.3691.43%
机器设备64,858.1945,894.1070.76%
运输工具2,612.30734.0728.10%
办公及其他设备7,944.683,360.4142.30%
合计159,458.44126,832.94-

1、自有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自有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权证号权利人土地状况权证号房屋状况
土地坐落使用权来源/类型土地 用途使用权面积(m?)建筑面积(m?)房屋用途
1.苏(2019)东台市不动产权第1424455号东台风电东进大道18号出让工业 用地106,414.23苏(2019)东台市不动产权第1424455号25,113.43工业
2.蒙(2019)锡林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47796号内蒙古能源装备锡林浩特市沃原奶牛场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出让工业 用地61,078.6蒙(2019)锡林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47796号8,381.73工业
3.闽(2020)莆田市不动产权第XY001587号莆田风电秀屿区东庄镇望山北街666号出让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98,055.57闽(2020)莆田市不动产权第XY001587号33,928.05工业
4.粤(2020)濠江区不动产权第0004128号广东风电汕头市濠江区澳胜路1号出让工业90,761.34粤(2020)濠江区不动产权第0004128号31,561.93工业厂房

1-1-140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合法合规,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物业坐落租赁面积(m2)租赁期限
1.风电有限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第2、3、4、6、13、14整幢20,0832017年7月1日至2031年2月28日
2.风电有限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第1幢1-4层3,0972018年4月1日至2031年2月28日
3.电气风电电气重装浦东新区倚天路188号建筑面积8,314;场地租赁面积12,790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4.电气风电江苏力沛电力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中山东路18号厂房一3,036;危化品库360;堆场3,490;厂房二3,240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5.风电有限佳鑫盛(南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苏省如东工业新区太行山路东侧1,314.172019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4日
6.东台风电东台市长江运输有限公司东台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3号2,000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7.黑龙江风电北安市庆华风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北安市东南直街一号黑河庆华新能源战略产业园区内总建筑面积8,972.2;零星建筑124;成品堆场约3,520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8.甘肃风电金昌成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路国家级高新开发区内土地面积33,500,建筑面积5,875.28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9.新疆风电哈密市海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伊州区工业园区北部新兴产业园火-风产业基地土地面积100,007.37,房屋建筑面积20,341.52016年6月1日起5年
10.河北风电河北泓云实业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内土地面积86,666.67,其中建筑面积7,412,堆场面积3,0002015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11.云南风电华宁县三江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工业园区新庄片区9,8532015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9日1

根据出租方华宁县三江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出具的《确认函》,目前云南风电正与出租方协商该租赁物业的续租事宜,在双方签署正式续租协议前,出租方同意云南风电继续按照原租赁协议的约定继续使用该租赁物业。

1-1-141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物业坐落租赁面积(m2)租赁期限
12.如东风电江苏海力海上风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江苏省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海滨四路北侧、通海六路东侧土地面积89,855,建筑面积16,912.872019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13.广东风电汕头市中海信置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疏港大道9号中海信创新产业园产A-01栋第6层601、604单元685.742018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29日
14.电气风电孟颖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三洪小区2,2002020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4日
15.内蒙古能源装备锡林郭勒盟男儿叁艺民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东工业园区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西200米院内1,600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0月1日
16.如东风电南通盛久物流有限公司如东县洋口港建筑新材料产业园076地块5号标准厂房内5,600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7.广东风电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汕头市濠江区广澳物流园区F01-01地块内(变压器)1,1832019年12月25日至2039年12月24日
18.广东风电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汕头市濠江区广澳物流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南侧6762020年3月12日至2028年3与11日

甘肃风电租赁金昌成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成音”)拥有的厂房(以下简称“甘肃租赁厂房”)的租赁期限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发行人及金昌成音目前正因收购甘肃租赁厂房相关的合同纠纷事宜处于诉讼过程中,诉讼具体情况见“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一)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双方未就甘肃租赁厂房签署续租协议,但甘肃风电目前仍实际使用甘肃租赁厂房。报告期内,通过甘肃租赁厂房生产的风机为2.0MW及2.1MW风机,2017年和2019年分别生产了38套和94套,由于风机生产数量较少,如因上述纠纷最终导致甘肃风电无法继续使用甘肃租赁厂房,该等事宜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因发行人、甘肃风电与金昌成音之间的纠纷导致甘肃风电无法继续使用甘肃租赁厂房进行生产经营并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其将足额赔偿甘肃风电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综上,与金昌成音之间的

1-1-142

纠纷对发行人造成的潜在不利影响较小,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亦已承诺将足额补偿甘肃风电遭受的相关损失,发行人及甘肃风电与金昌成音关于甘肃租赁厂房的上述诉讼纠纷不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内蒙古能源装备、如东风电租赁的相关房产暂未办理取得房地产权证。根据如东风电该租赁房产出租方出具的书面确认,如东风电租赁该租赁房产期间,若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而致使该租赁房产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出现任何权属纠纷,或相关租赁协议被有权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为无效而致使如东风电需另行寻找其他物业进行搬迁并遭受经济损失,或该租赁房产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因任何原因被有权政府部门责令拆除或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而致使被该等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或其他处罚,该等房产出租方均将承担赔偿责任,对如东风电所遭受的一切实际或可期的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赔偿。

根据内蒙古能源装备该租赁房产出租方出具的书面确认,在内蒙古能源装备租赁该房产期间,若因政府部门政策调整责令拆除或搬迁、征地要求停止经营活动、第三人主张该租赁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致使该租赁房产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出现权属纠纷,或相关租赁协议被有权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为无效而致使该库房无法继续使用的,出租方将为内蒙古能源装备另寻一处与此库房条件相等的库房,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所有搬迁费用;若内蒙古能源装备不需出租方寻找替代库房,则自《库房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房屋使用终止之日止,剩余房租租金可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额按照每日比例退还。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权证号权利人土地状况
土地坐落使用权来源/类型土地 用途使用权面积(m?)
1苏(2019)东台市不动产权第1424455号东台风电东进大道18号出让工业 用地106,414.23
2蒙(2019)锡林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47796号内蒙古能源装备锡林浩特市沃原奶牛场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出让工业 用地61,078.6

1-1-143

序号权证号权利人土地状况
土地坐落使用权来源/类型土地 用途使用权面积(m?)
3闽(2020)莆田市不动产权第XY001587号莆田风电秀屿区东庄镇望山北街666号出让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98,055.57
4粤(2020)濠江区不动产权第0004128号广东风电汕头市濠江区澳胜路1号出让工业90,761.34
5蒙(2019)阿巴嘎旗不动产权第0000803号白音新 能源阿巴嘎旗洪格尔高勒镇阿拉腾图古日格嘎查出让工业 用地7,170.25
6鲁(2020)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1942号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海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海阳市海滨中路北、凤港路东出让工业用地57,515.11

注: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海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于2020年2月设立的子公司。

发行人前身风电设备原持有坐落于芦潮港镇10街坊17/4丘、面积为39,964.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自2010年以来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发行人已与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临港分中心签订《上海临港新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已注销。白音新能源利用上述权证号为蒙(2019)阿巴嘎旗不动产权第0000803号的土地建设别力古台3#风电场50MW风电项目,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前述项目已开工,白音新能源已就前述项目取得阿巴嘎旗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1月18日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未取得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根据阿巴嘎旗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2月19日出具的《情况说明》,前述项目无地上建筑物,不属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建设工程。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合法合规,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

2、商标

(1)自有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已获批准注册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1-1-144

编号商标 图形注册人核定使用 商品注册号有效期限
1风电有限第7类340710852019年7月21日至2029年7月20日

发行人正在办理将上述注册商标权利人名称由风电有限变更为发行人的相关手续,该等更名手续的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

(2)被许可使用的商标专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有被许可使用的商标专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编号商标 图形注册人被许可人核定使用 商品类别注册号有效 期限许可使用 方式许可使用 范围
1.上海电气发行人第7类39962082019年4月7日至2029年4月6日

根据发行人与上海电气于2019年12月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在上海电气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上海电气长期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提供风力发电设备产品时排他地使用“上海电气”商标,在提供风力发电设备之外的产品和服务时非独占、非排他地使用“上海电气”商标。该商标使用许可尚待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手续。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专利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在被许可

人的产品包装和宣传资料上使用商标;(2)在被许可人的营业场所使用商标;(3)被许可人未来生产经营中可能使用被许可商标的其他情形

序号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权期限
1一种改进的风机塔筒平台结构发明ZL200710037072.3发行人2007年2月1日起20年
2风机塔架平台门板防磨结构发明ZL200710037074.2发行人2007年2月1日起20年
3防水沥青密封材料发明ZL200710037443.8发行人2007年2月12日起 20年
4风机塔筒基础密封工艺发明ZL200710037444.2发行人2007年2月12日起20年
5风力发电机叶片输送用工装及其使用方法发明ZL200710037842.4发行人2007年3月6日起20年
6可调整变桨机构的偏心衬发明ZL200710042664发行人2007年6月26日

1-1-145

套结构及装配方法.4起20年
7风力发电机变频器的冷却系统及工作方式发明ZL200710042666.3发行人2007年6月26日起20年
8一种风电冷却系统的防冻结构发明ZL200710171392.8发行人2007年11月30日起20年
9一种用于轮毂盖的旋转机构发明ZL200710171401.3发行人2007年11月30日起20年
10海上及潮间带风力发电机组的机舱除湿除盐微正压系统发明ZL201010137486.5发行人、 莆田风电、 广东风电2010年4月1日起20年
11一种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塔底内置变压系统设备的配置和布置方案发明ZL201010194300.X发行人2010年6月7日起20年
12一种风力发电机传动链振荡抑制方法发明ZL201510013213.2发行人、 东台风电2015年1月12日起20年
13一种用于风力发电机控制系统的风速估算方法发明ZL201510081426.9发行人2015年2月15日起20年
14一种按需使用的风电机组舱内起吊装置发明ZL201510092555.8发行人2015年3月2日起20年
15一种风力发电机组部件振荡监测方法发明ZL201510256455.4发行人2015年5月20日起20年
16一种混凝土塔架安装调平方法发明ZL201710193643.6发行人2017年3月28日 起20年
17风力发电机组风轮不平衡监测方法发明ZL201710638434.8发行人2017年7月31日起20年
18应用于风力发电的主控程序仿真测试系统及其方法发明ZL201711036924.7风电有限2017年10月30日起20年
19一种电机绕组发明ZL201711049196.3风电有限、浙江大学2017年10月31日起20年
20一种吊装风力发电机组的专用吊具及吊装方法发明ZL201711240508.9发行人2017年11月30日起20年
21一种组合轴承座和前机架的部件及风电机组发明ZL201711274977.2发行人2017年12月6日起20年
22一种减小风力发电机组塔架振动的控制方法及装置发明ZL201711435026.9发行人2017年12月26日起20年
23一种风电场低温待机控制方法发明ZL201810306840.9发行人2018年4月8日起20年
24一种提高空气冷却发电机散热效率的通风结构及方法发明ZL201810519189.3发行人、浙江大学2018年5月25日起20年
25永磁电机的转矩脉动的抑制方法和系统发明ZL201910127436.X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2月20日起20年
26永磁风力发电机的磁极固定装置及永磁风力发电机发明ZL201910288938.0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4月11日起20年
27永磁风力发电机的磁极固定装置及永磁风力发电机发明ZL201910288954.X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4月11日起20年
28风轮增长环实用新型ZL201020261406.2风电有限2010年7月16日起10年
29一种盘车装置实用新型ZL201120411253.X发行人2011年10月25日起10年

1-1-146

302MW及以上双馈风力发电机组整机的电网故障穿越系统实用新型ZL201020588797.9发行人2010年11月2日起10年
31一种风机叶片大后缘结构实用新型ZL201120503475.4风电有限2011年12月6日起10年
32一种无扭缆和解缆的风力发电机组电缆连接结构实用新型ZL201120503483.9发行人2011年12月6日起10年
33一种风机基础环水平度修复零件实用新型ZL201120503610.5发行人2011年12月6日起10年
34一种新型螺柱装卸夹具实用新型ZL201220229095.0发行人2012年5月21日起10年
35一种大容量风力发电机组支撑结构实用新型ZL201220229112.0发行人2012年5月21日起10年
36一种电缆固定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382816.1发行人2012年8月3日起10年
37一种模拟桨叶轴承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385298.9发行人2012年起8月6日起10年
38一种简易的电网低电压故障模拟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387809.0发行人2012年8月7日起10年
39一种用于大容量风力发电机组的组装式起重装置实用新型ZL201320111069.2发行人2013年3月12日起10年
40一种海上风机塔架散热通风系统实用新型ZL201320111169.5风电有限、 莆田风电、 广东风电2013年3月12日起10年
41一种能有效降低运行噪音的风力发电机组冷却系统实用新型ZL201320820611.1发行人2013年12月15日起10年
42一种简易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机舱冷却系统实用新型ZL201320826274.7发行人2013年12月16日起10年
43一种通过齿轮啮合的风力发电机组主轴与齿轮箱连接结构实用新型ZL201420444828.1发行人、 东台风电2014年8月8日起10年
44一种能有效抵抗台风等极端风况的风电机组叶片结构实用新型ZL201420651635.3发行人、 东台风电2014年11月5日起10年
45一种新型的风电机组轮毂内起吊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0120132.8发行人2015年3月2日起10年
46一种洋流式发电机组整机分布设计实用新型ZL201520516575.9发行人2015年7月17日起10年
47一种分片式风力发电塔架实用新型ZL201620488947.6发行人2016年5月25日起10年
48一种塔筒与门框的连接结构实用新型ZL201620490692.7发行人2016年5月25日起10年
49钢混组合式塔筒实用新型ZL201620707005.2发行人2016年7月6日起10年
50一种风力发电机塔架实用新型ZL201620833370.8发行人、云南风电2016年8月3日起10年
51一种风力发电机基础结构实用新型ZL201620888902.8发行人、云南风电2016年8月16日起10年
52大批量风电实时数据展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1620954756.4发行人2016年8月26日起10年

1-1-147

53一种大型电机用单层线圈组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093939.6发行人2017年1月24日起10年
54一种法兰实用新型ZL201720216141.6发行人2017年3月7日起10年
55风力发电塔筒内部人工运维平台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252374.1发行人2017年3月15日起10年
56风力发电塔筒内部马鞍板固线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251356.1发行人2017年3月15日起10年
57风力发电塔筒中阻绝电缆着火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252361.4发行人2017年3月15日起10年
58一种涡流发生器安装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0380690.7发行人2017年4月12日起10年
59一种风力发电机组的防雷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585033.6发行人2017年5月24日起10年
60一种风机叶片静载测试加载叶片的工装实用新型ZL201720585612.0发行人2017年5月24日起10年
61一种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变电站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0696068.7发行人2017年6月15日起10年
62一种钢混塔架的过渡段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0711188.X发行人2017年6月19日起10年
63一种风力发电机主控柜定向温度调节装置及其附件组件实用新型ZL201720864406.3发行人2017年7月17日起10年
64用于风力发电机主控柜的风速可调式定向温度调节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864433.0发行人2017年7月17日起10年
65涡流发生器及其风力机叶片实用新型ZL201720997544.9发行人2017年8月10日起10年
66混凝土塔架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1141635.9发行人2017年9月7日起10年
67一种基于接插件的机舱接线连接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423564.1发行人2017年10月31日起10年
68风力发电机组间的实时控制网络系统和风力发电场实用新型ZL201721513318.5发行人2017年11月14日起10年
69一种箱式变压器控制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541812.2发行人2017年11月17日起10年
70灌浆连接的风力发电塔架实用新型ZL201721541827.9发行人2017年11月17日起10年
71一种吊带固定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627310.1发行人2017年11月29日起10年
72一种吊装风力发电机组的专用吊具实用新型ZL201721638292.7发行人2017年11月30日起10年
73一种组合轴承座和前机架的组件实用新型ZL201721683419.7发行人2017年12月6日起10年
74一种定子铁心结构及风力发电机实用新型ZL201721817532.X发行人2017年12月22日起10年
75一种含有间隙填充件的风电叶片实用新型ZL201820341617.3发行人2018年3月13日起10年
76一种外转子电机测试用的温度可调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0693927.1发行人2018年5月10日起10年

1-1-148

77一种风电叶片主梁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0989221.X发行人2018年6月26日起10年
78一种风力机叶片及其叶片增强结构件实用新型ZL201820990480.4发行人2018年6月26日起10年
79一种风电历史数据处理系统实用新型ZL201821680741.9风电有限2018年10月10日起10年
80一种张力腿型漂浮式风机基础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1769225.3发行人2018年10月30日起10年
81一种内外定子不等长的双定子永磁电机实用新型ZL201821780928.6浙江大学、发行人2018年10月31日起10年
82一种内外层永磁体错位的双定子电机实用新型ZL201821780949.8浙江大学、发行人2018年10月31日起10年
83一种交替磁极的双定子永磁发电机实用新型ZL201821780953.4浙江大学、发行人2018年10月31日起10年
84风机的散热器的清理装置和风机实用新型ZL201821848066.6发行人2018年11月9日起10年
85一种桩壁面开孔的海上风机单桩基础实用新型ZL201822049390.8发行人2018年12月7日起10年
86一种带有连通组件的海上风机单桩基础实用新型ZL201822050227.3发行人2018年12月7日起10年
87降低风机塔筒涡激振动的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2103626.1发行人2018年12月14日起10年
88降低风机塔筒涡激振动的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2103641.6发行人2018年12月14日起10年
89塔架减振装置及包括其的塔架实用新型ZL201822143379.8发行人2018年12月19日起10年
90塔筒涡激振动抑制装置及包括其的塔筒实用新型ZL201822211246.X发行人2018年12月26日起10年
91一种发电机的转子结构实用新型ZL201920013520.4发行人2019年1月4日起 10年
92一种风轮叶片溜尾翻身吊具实用新型ZL201920055695.1发行人2019年1月14日起10年
93一种叶片吊具实用新型ZL201920205441.3发行人2019年2月18日起10年
94风力发电机的转子及包括其的风力发电机实用新型ZL201920227688.5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2月20日起10年
95扰流器、风机塔筒及包括其的风力发电机实用新型ZL201920230390.X发行人2019年2月22日起10年
96一种风力发电机组的变桨系统多功能供电保护设备实用新型ZL201920262097.1发行人2019年3月1日起 10年
97一种用于风机上的尖端防雷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0261717.X发行人2019年3月1日起 10年
98一种用于测试、运输和吊装直驱发电机的工装实用新型ZL201920268423.X发行人2019年3月4日起 10年
99一种通过配重方式辅助平台盖板开合的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0339897.9发行人2019年3月18日起 10年
100一种风机前机架翻身工装实用新型ZL201920371602.6发行人2019年3月22日起10年
101一种可调机舱吊具实用新型ZL201920614795.3发行人2019年4月30日起10年

1-1-149

102一种电机定子铁芯实用新型ZL201921034618.4浙江大学、风电有限2019年7月4日起10年
103定子结构及包括其的风力发电机实用新型ZL201921188763.8发行人2019年7月25日起10年
104一种便于维护的可调节式测风仪安装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191021.0发行人2019年7月26日起10年
105一种用于风力发电机绝缘的PDIV脉冲测试系统实用新型ZL201921203128.2发行人2019年7月29日起10年
106一种用于吊装液压蓄能器的可调式专用吊具实用新型ZL201921212805.7风电有限2019年7月30日起10年
107一种直驱发电机的盘车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392001.X风电有限2019年8月26日起10年
108一种用于风机视频监测系统的固定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431568.3发行人2019年8月30日起10年
109带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外观设计ZL201730020387.1风电有限2017年1月18日起10年
110带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外观设计ZL201730020386.7风电有限2017年1月18日起10年
111带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外观设计ZL201730121025.1风电有限2017年4月14日起10年
112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外观设计ZL201730121024.7风电有限2017年4月14日起10年
113用于大厅显示装置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ZL201930024601.X风电有限2019年1月9日起10年

上述专利中部分专利的专利权人名称仍为风电有限或风电设备,发行人正在办理专利权人名称变更的相关手续,该等更名手续的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注册人首次发表日期首次登记日
1.上海电气风电SCADA监控软件V1.02016SR099942风电设备2014年2月12日2016年5月10日
2.上海电气风电大数据分析软件V1.02016SR148557风电设备2015年12月22日2016年6月20日
3.上海电气风电SCADA监控软件(ios版)V1.02018SR804391风电有限2016年9月1日2018年10月9日
4.上海电气风电视频监控系统V1.02018SR909444风电有限2016年6月2日2018年11月14日
5.上海电气远程数据交互软件V1.02016SR159869风电设备2015年12月25日2016年6月28日
6.上海电气风电通用数据通讯软件V1.02016SR099701风电设备2015年12月28日2016年5月10日
7.上海电气“风云”智能运维系统应用软件V1.02016SR109045风电设备2015年12月30日2016年5月17日

1-1-150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注册人首次发表日期首次登记日
8.上海电气风电风机动力学模型自动化建模软件[简称:风机动力学模型自动化建模平台]V1.02018SR992092风电有限未发表2018年12月10日
9.风机整机动力学模型快速建模软件[简称:WPSim]V1.02019SR0451597风电有限2018年12月8日2019年5月10日
10.上海电气风电风力发电机组载荷前处理提效软件V1.02020SR0361692发行人未发表2020年4月22日

发行人正在办理将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人名称由风电有限或风电设备变更为发行人的相关手续,该等更名手续的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

七、业务资质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一)经营业务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经营资质、许可及备案情况如下:

1、电力工程施工资质

发行人现持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5月29日颁发的编号为D231581539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有效期至2023年5月28日。

之恒新能源现持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3月25日颁发的编号为D231601142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有效期至2024年3月24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

发行人现持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7月26日颁发的编号为(沪)JZ安许证字[2018]040889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自2018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5日。

之恒新能源现持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25日颁发的编号为(沪)JZ安许证字[2019]041099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自2019年6月25日至2022年6月24日。

1-1-151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发行人现持有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3987999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如东风电现持有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2777914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莆田风电现持有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1463499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广东风电现持有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2501188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发行人已完成海关编码为3111915036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如东风电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如东海关颁发的海关注册编码为3206918013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莆田风电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关颁发的海关注册编码为3503961777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二)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特许经营权情况。

八、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一)核心研发部门介绍

公司风电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主要由技术部承担。公司技术部下设6大职能部门,分别为:首席数字官办公室、技术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技术运营中心、产品线(PL,Product Line)、卓越能力中心(COE,Center of Excellence)、应用工程中心(AEC,Application Engineering Center)。公司技术部产品线和应用工程中心两大主线构建起风电全生命周期业务体系,总部卓越能力中心与异地研发中心深度融合、多点协同,全力聚焦核心技术与产品研发。

图:公司技术部组织架构图

1-1-152

(二)研发人员介绍

公司技术部是研发团队的核心构成。除技术部外,公司在生产经营环节与技术相关的关键部门均设有技术研发岗位,是公司技术研发团队的补充与延伸。公司主要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1、学历结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技术研发人员总计848人,占公司员工总数47.11%;其中,公司研发人员总计473人,占公司员工总数26.28%。公司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268人,占研发人员总数的56.66%。

学历人数占比
大专61.27%
本科19942.07%
硕士24251.16%
博士265.50%
合计473100.00%

2、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四)核心技术人员”。

(三)研发机制与激励文化

1、研发机制

公司研发采用项目制,按研发类型主要分为新产品开发项目与技术开发项目。新产品开发包括风机整机开发、风机关键部件开发等。技术开发包括产品技术开发、平台技术开发、技术预研开发等。其中,产品技术开发主要为面向产品的核心关键技术开发,平台技术开发主要为共性基础技术开发,技术预研开发主要为前瞻性技术开发。

公司研发项目设有完善的评审决策机制,新产品开发项目由集成产品路线管理委员会(IPMT,Integrated Portfolio Management Team)评审决策,技术开发项目由技术委员会(TMT,Technology Management Team)评审决策。

2、研发流程

公司围绕新产品开发与技术开发两大类研发机制,建立了结构化研发流程。结构化

1-1-153

流程中均有定义清晰的评审环节,包括决策评审点(DCP,Decision Check Point)与技术评审(TR,Technical Review)。评审涵盖业务、技术、市场等多个方面,由研发、采购、质量、制造、销售、财务、测试、工服等多个职能部门人员构成的跨部门项目团队协同工作,并通过项目管理和管道管理机制来确保项目质量。

1)新产品开发项目研发流程新产品开发项目流程分为概念、计划、开发、验证、生命周期五个阶段。项目周期一般为2年左右,并根据项目或客户要求调整。

2)技术开发项目研发流程技术开发项目流程分为策划、开发验证、验收移交三个阶段。项目周期一般为1年左右,部分项目因为研究内容的复杂性和难度,研发周期会延长。

3、研发管理

公司围绕新产品开发与技术开发两大类研发机制,配套建立了健全的研发项目管理与管道管理机制。新产品开发项目和技术开发项目的管理职能,由技术部产品线产品研发支持团队承担。

4、自主知识产权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专利申请与管理。公司设置有知识产权管理岗,招聘知识产权工程师,设有专利委员会,对公司产品技术研发的全周期进行严格管理与审核,经评审对满足相应标准的技术分别进行专利申请或认定为企业秘密,并确保公司研发与专利申请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提升整体专利数量与管理水平。近年来公司激励力度加大,专利数量逐步增加。

5、激励机制

公司每年对成果转化、突破创新、知识传承、效能提升、专利贡献及政府科研项目等事项进行评审激励,激励形式包括奖金、表彰(荣誉证书)及职级晋升加分。

(四)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1、公司核心技术来源

(1)DEWIND与aerodyn

1-1-154

从产业发展角度来看,风电在中国的起步及发展要晚于全球市场。从行业普遍的发展路径来看,行业内主要市场参与者多为通过引进欧洲先进的风电产品与技术,通过长期的消化吸收与自主研发,实现自主产品技术体系的构建。2006年2月5日,上海电气与EU ENERGY WIND LIMITED(即DEWIND)签署了1.25MW风机的技术许可协议,以使上海电气能够在中国大陆地区制造、销售DEWIND 1.25MW产品。2007年1月26日,双方签署了供应以上产品叶片的技术转让协议。在此基础上,公司对该款引进机组进行了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针对不同风资源设计了更大风轮的W1250产品,发电能力和性能得到大幅提升,并使公司具备了初步的整机设计能力。

2005年12月19日,上海电气与德国风机设计公司AERODYN ENERGIESYSTEMEGMBH(以下简称“aerodyn”)签署2MW风机的设计与研发合作协议。2007年7月30日,双方签署“合作和技术转让协议”和“软件销售许可协议”,aerodyn向上海电气转让其风机开发技术、计算机程序与开发流程执行手册。通过合作,公司培养了具备风电机组设计能力的核心团队,并与aerodyn设计团队联合开发了2MW 87米风轮直径和93米风轮直径的两款机组。

通过与DEWIND签订技术许可,并通过与aerodyn长达三年的联合设计、培训及软件合作,公司全面掌握并建立起了自己独立的风电机组设计能力,掌握了整机设计、叶片设计、载荷计算、控制等核心技术,自主开发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W2000系列大风轮陆上风电机组,并在此基础上自主开发了2.X、3.X等一系列机型,均是目前陆上销售的主力机型。2010年,公司自主开发的W3600系列海上风电机组在当时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使公司海上风机设计能力领先于竞争对手。

(2)西门子公司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风电市场,海上风电领域的发展对我国可再生能源战略的推进与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整体产业发展态势相似的是,中国海上风电市场的起步与发展晚于全球市场尤其是欧洲市场。

西门子公司在欧洲及全球拥有数十年的风机制造与运营经验,尤其在海上风电领域,已经具备较为领先与成熟的解决方案能力。早在西门子公司进入中国风电市场以前,公司已经是国内最早涉足海上风电的整机厂商之一,走在全国海上风电发展的前沿。公司

1-1-155

作为当时国内的海上风电先行者,与规划进入中国风电市场的西门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是市场的选择。2012年,西门子公司分别与西门子风电(上海电气与西门子公司的合资公司,风装有限前身)、风能有限签署“技术许可协议(TLA)”,就相关产品进行许可。西门子风电负责引进产品的制造,风能有限负责引进产品的销售、安装、运维。西门子风电、风能有限通过运营,建立了具有国际先进性的管理、供应链控制、本地化制造、安装和运维能力。后续考虑到国内市场的特点,上海电气和西门子公司友好协商,从“合资+产品许可”的合作模式,转变为“产品许可”的合作模式。2015年,西门子公司与风电设备签署“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就相关产品进行许可。

公司历经数年,通过与西门子公司的合作发展历程,逐步实现了风机销售、制造、安装和运维等各个方面具有国际化水准的经验积累与技术沉淀。针对中国的风况特点,为使产品更好地满足国内海上市场需求,公司进行了产品的二次开发,如针对中低风速的4.0-146机组和6.25-172机组及相应的台风型。二次开发机组为公司研发团队在许可产品基础上独立自主开发,其核心技术采用了电气风电自主研发的叶片和控制系统。在二次开发的过程中,公司的技术基础逐步得到了加强,核心技术能力得到了锻炼、验证与发展。公司通过这种合作方式,一方面,培养出了公司的关键人才,吸收了国外先进管理理念,建立起了一套高标准的国际化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公司实现了国际化、全球化的供应链管理,与优质供应商形成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综上,公司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已经逐步掌握了陆上、海上风电机组的整机系统级别、核心部件级别、风电场级别的关键技术,初步形成了数字化和智能化的顶层设计、战略规划、产业落地与布局。

2、公司核心技术体系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海上陆上风机制造商与服务商。一直以来,公司立足风力发电机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的经验积累与核心优势,高度重视数字化、智能化战略的规划、投入、实施与落地,高度重视对风电市场前沿趋势的把握,借力数字化、智能化赋能产业发展,推动主营业务产业形态、经营形态、价值形态的升级和再造,巩固并提升核心竞争力。

1-1-156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体系与内容概述如下表: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57

表: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核心技术名称技术级别主要内容、特点与技术先进性具体表征
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1. 产品研发、设计、制造、交付、运维等业务环节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 2. 风电场数字化解决方案,“风云”系统1. 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改进产品质量和性能 2. 绘制中国海上LCOE地图 3. 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二次开发产品搭载“风云”系统 4. “风云”平台目前已接入超过100个风电场,保内风机100%可接入“风云”平台,风机总数超过3000台
智能化生产制造级别部分主打产品的生产制造环节实现了较高程度的、国内领先的智能化生产制造莆田基地、汕头基地是公司智能制造基地的主要代表,其建立的智能化生产流程与制造体系已经应用于现有产品的生产制造
整机系统级别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拥有载荷与控制算法仿真、有限元计算、叶片设计、直驱发电机仿真设计、塔架支撑结构设计、海上整机基础载荷一体化设计、测试验证等全套设计仿真和验证平台1. 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二等奖,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多项奖项 2. 承担和参与国家级项目/课题与省级项目/课题 3. 已成功开发多款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核心组件 4. 现有量产产品已经配置自主研发控制系统
风力发电机组载荷控制技术陆上和海上全工况快速载荷计算分析处理,各类先进控制算法
测试验证技术风力发电机组部件及系统测试验证、整机测试验证、并网测试验证三部分技术1. 全功率试验台、大兆瓦直驱发电机对拖试验平台、振动试验台、变桨试验台等设备 2. 具备CNAS资质
核心部件级别叶片1. 叶片与整机一体化设计 2. SE系列高性能翼型族 3. 涡流发生器和后缘锯齿气动附件开发 4. 碳纤维、叶根预制等新型叶片开发1. 承担省级项目/课题 2. 公司已经自主开发完成了十几款叶片叶型 3. 拥有两套翼型可兼顾海上大型风电机组以及陆上低风速、低噪声风电机组的需求 4. 2017年公司设计S72叶片,率先在国内实现了在同一翼型下适应陆上和海上两种作业环境 5. 2018年公司研制成功全球最长玻纤风电叶片——S84叶片 6. 公司陆上机组2.X系列、3.X系列、海上机组3.6-116、4.0-122、4.0-146、6.25-172全部使用自主研发叶片 7. S66、S72、S76叶片已授权第三方进行生产使用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58

核心技术名称技术级别主要内容、特点与技术先进性具体表征
永磁直驱发电机与变流器耦合技术1. 发电机、变流器、整机强耦合的设计优化技术 2. 基于多模块组合的多通道并联容错技术1. 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三等奖 2. 参与省级项目/课题 3. 已完成6.25MW发电机、变流器、整机的耦合设计,整机已经批量生产
变桨系统1. 变桨系统设计、仿真、计算、测试全套技术 2. 变桨控制源代码 3. 安全冗余设计技术 4. 单轴多电机变桨同步技术1. 陆上部分风电机组已使用自主设计的电变桨产品 2. 拥有可应用于大兆瓦、大风轮的双驱变桨系统
塔架设计1. 柔塔载荷计算技术及设计方法、柔塔涡激振动控制策略、柔塔结构优化及轻量化技术 2. 混塔载荷计算技术、载荷处理技术、极限和疲劳分析技术、工艺控制技术1. 已有柔塔样机 2. 已完成多款混塔设计
海上整机基础一体化设计1. 基础设计与载荷仿真软件对接技术 2. 整机基础一体化建模仿真技术 3. 海上基础选型和基础工程量评估技术已应用于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
风电场级别风电场设计与运维1. 风电场流场建模技术、中尺度气象数据处理技术、移动式测风与测流技术、复杂地形测风数据处理技术、单机控制自适应技术 2. 基于大数据平台的能量管理、健康管理、资产管理技术1. 承担国家级项目/课题和省级项目/课题 2. 已建有数据中心,实现了风电场的远程运维和管理
电网适应性1. 高低电压穿越、次同步振荡抑制、无功调压等电网暂态支撑技术 2. 有功无功功率控制技术 3. 超宽电压、频率和无功适应的分散式弱电网自适应技术 4. 调频响应和惯性响应技术1. 承担省级项目/课题 2. 量产风机产品已通过了电网适应性测试认证
环保与可持续发展1. 绿色选址技术 2. 绿色设计技术 3. 绿色施工技术 4. 绿色运行技术 5. 绿色回收技术公司在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过程中承担了更多的环境保护责任

1-1-159

(1)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

公司数字化致力于构建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发展体系,打造数字化时代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在整机研发、设计、制造、运维等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均具备一定的数字化、智能化能力。

公司在产品研发、设计、制造、运维等业务环节与阶段建立企业大数据平台,通过多系统数据集成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和性能。近年来,数字化平台助力产品创新、快速迭代,公司先后推出陆上海上多款平台产品以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全力实现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数字化服务。在产品服务阶段,公司打造以商业价值驱动的数字化风电产品,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数字化智联风机。

公司打造了风电大数据平台“风云”系统,为风电场的数字化建设提供解决方案。“风云”系统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分布式数据处理技术,让“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理念得以真正体现;利用云平台、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高效利用数据、监控资产、预见机组故障,通过预测性控制技术对风机运行进行可靠性预测,实现用户资产使用价值的最大化,为用户提供包括前期风资源评估(包括绘制中国海上LCOE地图)、风机选址、整体方案设计、物流管理、运维监控、海上调度管理后评估等的一体化服务。

“风云”平台目前已接入超过100个风电场,保内风机100%可接入“风云”平台,风机总数超过3000台。平台可覆盖并容纳公司海陆所有机型数据。公司初步完成了公司内部风电数字化平台的构建。

(2)智能化生产制造级别

公司作为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走向智能制造是企业转型升级的核心路径。公司经过多年探索与产业实践,借鉴国际领先经验,已经在部分主打产品的生产制造环节实现了较高程度的、国内领先的智能化生产制造,实现公司生产制造环节的增益、降本。

公司的福建莆田智能制造基地与广东汕头智能制造基地主要规划生产公司海上大型风力发电机组,是公司智能制造基地的主要代表,其建立的智能化生产流程与制造体系已经应用于现有产品的生产制造。

1)福建莆田智能制造基地

1-1-160

公司福建莆田智能制造基地是省级重点项目。基地占地面积9.8万平方米,厂房面积3万平方米。项目引入扭力机械手臂等先进工艺装备,建设6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生产线,形成了集研发、试验、制造、海上运维为一体的海上风电综合性基地。

基地按照“工业4.0”标准和流程打造,大量应用精密、可靠、高效的世界级先进设备,对标国际一流工厂的精益生产管理体系,在环境、工艺质量控制、设备运行方面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2)广东汕头智能制造基地

公司广东汕头智能制造基地占地面积9万平方米,可生产4MW到10MW系列风力发电机组。

基地以世界级工厂为目标,引进大量精密、可靠、高效的先进制造设备,按照“工业4.0”的智能制造标准和流程布局,采用全球先进的SPS精益生产管理体系,是实现恒温恒湿的工业自动化环境的高端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3)整机系统级别

1)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

目前公司已基本建成了包含风电载荷与控制算法仿真平台、有限元计算平台、叶片设计平台、直驱发电机仿真设计平台、塔架支撑结构设计平台、海上整机基础载荷一体化设计平台、测试验证平台在内的大型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平台。同时公司还在构建10MW+的海上风电产品的测试验证平台,这都将为风电产品设计平台的优化及可靠性验证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风力发电机组载荷控制技术

公司通过技术引进、高校合作、自主研发获得了独立自主的载荷计算与控制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载荷仿真分析能力

目前公司的载荷仿真平台可以计算评估和优化海上陆上各个型号机组及平台的载荷;与之相匹配建立了从概念设计、详细设计到机组测试验证的完整载荷仿真分析方法和流程;自主研发了载荷数据统计与后处理工具,大大缩短了载荷仿真的迭代时间,加快了机组开发进程,提高了产品研发效率。

1-1-161

②自主研发控制算法

公司自主研发了风机控制代码,控制软件已经使用在自主研发产品及二次开发产品中,在高可靠性的前提下,保证机组长时间运行在最优工况下,发电量最优。在传统控制算法的技术储备基础上,还开发了基于激光雷达的前馈控制技术、独立变桨控制等前沿控制技术。目前,前沿控制算法已经开发完毕并进行测试,关键部件载荷显著降低。3)测试验证技术测试验证是风电机组安全性与可靠性的重要保障。公司掌握了较完备的风力发电机组测试验证技术体系,包含部件及系统测试验证、整机测试验证、并网测试验证三部分技术。公司拥有全功率试验台、大兆瓦直驱发电机对拖试验平台、振动试验台、变桨试验台等设备,掌握了电能质量测试技术、单机模型仿真技术,具备CNAS资质。

(4)核心部件级别

1)叶片

公司具有国内领先的叶片设计能力。从2008年设计的34m叶片到如今的84m叶片,公司已经自主开发完成了十几款叶片叶型。

2010年,公司设计3.6MW/56.4m叶片,是国内最早自主设计的海上风电机组大型叶片。2017年,公司设计了S72叶片,率先在国内实现了在同一翼型下适应陆上和海上两种作业环境。2018年,公司研制成功当时全球最长玻纤风电叶片——S84叶片。目前,公司自主研发产品和二次开发产品基本均采用自主设计的叶片。

公司叶片设计团队不仅掌握了核心的翼型开发、气动附件开发、气动与结构整体优化设计、气弹稳定性设计、叶片与整机系统优化等多学科优化设计技术,同时也掌握了新材料、新工艺等研究和开发,不仅能实现叶片性能最优,同时也保证了叶片的可靠性、稳定性、成本最优和供应链易获取性。

公司叶片设计核心技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叶片与整机一体化设计

公司陆上机组2.X系列、3.X系列、海上机组3.6-116、4.0-122、4.0-146、6.25-172全部使用自主研发叶片。叶片与整机一体化的协同设计能力,使公司能够站在风机整机成本模型的高度,去衡量各项设计参数对风机的影响,实现叶片与整机的最优化设计。

1-1-162

除叶片设计外,公司具有提供工艺设计、缺陷判定、维修方案、在役叶片改造(增功、降噪、延寿)等服务能力。

②SE系列高性能翼型族

公司开发了两套翼型,可兼顾海上大型风电机组以及陆上低风速、低噪声风电机组的需求。一种是SE01钝尾缘翼型族,其特点是大厚度、钝尾缘设计,其气动性能优良,更能适应海上大叶片市场需求;另一种是SE02翼型族,其特点是低噪声,能很好的满足陆上低噪声、低风速的需求。以上两套翼型,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选用、搭配,设计出最佳的叶片外形。两套翼型族都经过了风洞试验验证,具有高升阻比、低噪声等特点,气动性能优良。

③气动附件开发

公司针对自己的翼型族,定制化开发了涡流发生器和后缘锯齿,以达到增功和降噪的效果。同时它们还具有覆盖范围广、弧面贴合性好、一体化成型、粘贴可靠性高等特点。目前这些气动附件已经批量应用在公司的叶片产品上。

④新型叶片研发

公司已实现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碳纤维拉挤板材叶片的设计和制造,顺利通过了静力、疲劳、防雷测试,形成的相关技术成果将为未来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叶片的设计提供技术支撑。公司完成了预制叶根技术的结构设计、工艺设计、工装设计、叶片生产等一系列关键技术攻关,预制叶根叶片顺利通过了静力和疲劳测试。

2)永磁直驱发电机与变流器耦合技术

随着机组大型化发展,永磁直驱发电机的重量越来越大、对变流器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公司通过发电机、变流器、整机的耦合设计技术的应用,升级优化多款海上风电机组并通过验证。通过大兆瓦风电机组的实际设计应用,公司已经深入掌握了发电机、变流器、整机耦合设计的核心技术。

在变流器设计方面,公司结合永磁直驱发电机控制特点,在变流器软件控制上实现了重要突破。开创性地通过采用基于多模块组合的多通道并联方案与发电机结构匹配,实现了多套绕组间的电能隔离及容错运行机制,从而大幅提高了传动链系统的可靠性与稳定性。

1-1-163

3)变桨系统变桨作为风力发电机组的核心部件之一,对于整机运行安全、发电量提升、载荷降低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目前拥有电变桨的自主设计能力且已应用于2.1MW、

2.5MW系列等多款产品上。电变桨多驱的开发突破了电变桨技术在大兆瓦机组上的技术瓶颈,提高了大兆瓦机组变桨部件的供应链可选择性。

公司的变桨核心技术体现在以下方面:

公司掌握了从变桨设计、仿真、计算到测试的全套技术,并研发了变桨控制源代码。所开发的变桨系统在安全性能、可靠性能、可维护性能方面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软件增加安全冗余保护功能,大幅提高了机组容错能力。所开发的变桨系统样机已经取得国内认证机构的认证。公司研发了单轴多电机变桨技术,突破了单驱电动变桨在受到大扭矩时的使用瓶颈,使大风轮及大兆瓦机组可以有更多的供应商选择。4)塔架设计为了更大程度捕获风资源,低风速地区风电开发需求急剧上升,对于风力发电机组的要求也逐渐转向为高塔筒、长叶片。除常规钢塔设计技术外,公司的高塔设计路线包括柔塔设计技术(简称“柔塔”)与混凝土塔架设计技术(简称“混塔”)。对于柔塔,公司掌握了柔塔载荷计算技术及设计方法、柔塔涡激振动控制策略、结构优化及轻量化等柔塔核心的技术。对于混塔,公司经过多年研究探索,目前已掌握混塔载荷计算技术、载荷处理技术、极限和疲劳分析技术、工艺控制技术等混塔核心的技术。5)海上整机基础一体化设计基础部分约占据海上风电场成本的30%左右,以往由于技术限制,整机商与基础设计方各自独立进行设计,缺少一体化耦合计算,导致整体设计较为保守、成本偏高;此外,投标阶段往往需要整机商提供风电场整体解决方案。因此,公司研究并掌握了海上整机基础一体化设计技术,打通了基础设计软件与载荷仿真软件的交互接口,完成了海上机组整机建模和载荷计算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了海上基础选型和基础工程量评估方法,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海上风电市场的竞争力。目前,该技术已在前期客户技术交流及市

1-1-164

场开拓、海上项目投标、风电场设计与建设等多个方面广泛应用。

(5)风电场级别

1)风电场设计与运维风资源是风电开发的前提和基础,风电场是各种成本和收益指标的载体,风的低能量密度决定了一个风电场需要由众多台机组构成。公司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对风场的精细化规划设计、精益运营、后评估分析、提升改造,以获得最优的度电成本。

技术研究包括风电场的流场建模技术、中尺度气象数据处理技术、移动式测风与测流技术、复杂地形测风数据处理技术,以及综合风-浪-流-土地-海域多元素耦合的资源再定义等研究,充分实现对海上、陆上资源的最优利用。公司拥有的能力包括风资源评估技术、风电场布机优化技术、风电场监控及运维能力、单机控制自适应技术等,实现地尽其用、风尽其用;复杂场址吊装施工技术,提高了吊装效率、降低了吊装成本;风电场级智能控制技术实现了风电场全生命周期的收益最大化;基于大数据平台的能量管理、健康管理、资产管理等系统,以及海陆大型风电场的后评估技术。上述场级解决方案成果有效支持了公司在海上和陆上市场的竞争力。2)电网适应性公司各类海上陆上产品在电网适应性方面始终处于行业前列,公司在该领域致力于解决风能的不稳定、低品质能源属性,与电网标准要求的高稳定、高品质之间的矛盾。研究方向包括:低电压穿越、高电压穿越、次同步振荡抑制、以及分散式所需的无功调压等电网暂态支撑技术;满足大型基地项目、分散式项目的严格有功无功控制要求的功率控制技术;超宽电压、频率和无功适应的分散式弱电网自适应技术;以及调频响应和惯性响应技术、电能质量与电网适应性技术等。

3)环保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绿色选址、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行、绿色回收领域开展深入研究。绿色选址方面通过多目标优化技术,建模迭代实现对生态红线与保护区、林地、居民区的合理规避;绿色设计方面涵盖了风机造型与外观的环境融入技术、设备组合降噪技术、污染物回收技术和防鸟类撞击的驱鸟设计;绿色施工方面采用小平台作业设计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绿色运行方面采用光影规避技术,日间光影采取主动偏航并结合定时停机,航空灯管理技术可以使大型风场航空灯归一化闪烁,防污技术保证运维过程中油脂、

1-1-165

粉末的有效收集;绿色回收方面,针对退役机组提供处置方案,并提供叶片玻璃钢材质等的再利用方案。

3、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情况

公司充分考量与应对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打造了适应海上、陆上不同区域资源特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风机产品。公司产品分为技术许可类、二次开发类和自主知识产权类。“技术许可产品”是根据公司与西门子公司2015-2019年签署的多份TLAA,使用由西门子或西门子集团的一家公司提供的“核心组件”(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公司制造、组装、销售、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和服务的风机产品。“二次开发产品”是根据公司与西门子公司2019年10月独立签署的数份TLAA,基于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平台上,公司通过使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组件”(叶片和/或控制系统软件),制造、组装、销售、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和服务的风机产品,以针对适合中国不同气候、地理和风况环境。

表:公司主要产品情况表

产品类型型号产品系列/平台知识产权情况
陆上产品W系列2.0MW自主知识产权
2.1MW自主知识产权
2.5MW自主知识产权
3.45MW自主知识产权
SWT系列2.5MW技术许可
海上产品SWT系列4MW技术许可
4.0-146二次开发
6MW技术许可
7MW技术许可
8MW技术许可
W系列3.6MW自主知识产权
4.0-122自主知识产权
4.0-136自主知识产权
4.0-146二次开发
6.25-172二次开发

2019年度,公司二次开发机型市场竞争力得到体现,销售情况显著提升。二次开

1-1-166

发类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26.53%,自主知识产权类与二次开发类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50.5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自主知识产权241,832.6624.06%121,652.8619.72%200,482.3930.66%
二次开发266,599.6626.53%----
技术许可432,111.6743.00%486,519.8078.88%450,653.6568.92%
其他64,458.346.41%8,619.911.40%2,727.830.42%
合计1,005,002.32100.00%616,792.57100.00%653,863.88100.00%

(1)陆上产品

公司针对中国南北区域不同的风资源条件及特点,采用定制化的产品开发模式。目前,公司在售的陆上风电机组主要包括2.0MW系列、2.1MW系列、2.5MW系列和

3.45MW系列,除SWT-2.5-108为技术授权机型外,其他均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机型。

报告期内,公司陆上主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如下:

系列/机型产品定位与市场竞争优势技术特点与先进性
2.0MW2.0MW系列机组于2009年推向市场,拥有87m至116m多款风轮直径的系列机型,涵盖年平均风速10-6.5m/s左右的风电场,满足高温、低温、沿海、高原和山地等场景的应用需求。该系列机组是国内最早形成批量商业运营的2.0MW级别机组。已成功应用在中广核甘肃民勤400MW项目、海拔3500m的青海高原项目以及黑龙江等地的低温项目中。2.0MW系列风电机组采用成熟可靠的齿箱增速技术路线,同时使用先进的智能控制技术,实现降载、增功的最大化。机组结构上采用了经典的“三点支撑”传动结构,受到风载时既保持稳定又具有柔性,提升了传动部件的可靠性。长期运行业绩证明2.0MW系列机组具有高效、可靠、适应性广等优势。
2.1MW2.1MW系列机组于2017年9月推出,定位于陆上中东南部低风速及超低区域,针对该区域内的集中式以及分散式风电定制化开发。国内首个并网发电的陆上平价项目—中核甘肃矿区黑崖子项目使用的就是该系列的2.1MW-135机型,该机型也成功应用于中广核江西吉水超低风速项目,为5m/s以下的风资源开发提供成功案例。2.1MW系列机组拥有126米和135米两个叶轮直径系列。当其配置135米直径风轮时,单位千瓦捕风能力是行业内各功率级别机型最领先之一。借助于高效叶片和第二代智能控制系统,该系列机组可充分挖掘各风速段下的发电量,为低风速以及超低风速资源的开发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5MW2.5MW系列机组于2017年4月推出,适用于中东南部及“三北”地区的中低风速项目。在中东南部地区,该系列机组利用其单机容量与捕风能力的最佳平衡,有效解决了风速低且风机点位资该系列机组可配置126米和135米等多款直径的风轮。机组融合了智能感知与智能降载技术,大幅降低机组载荷,更加安全可靠。采用智能发电控制技术,充分挖掘发电潜力,发电量性能优异。

1-1-167

系列/机型产品定位与市场竞争优势技术特点与先进性
源紧缺的双重难题,且在运输与施工环节受限少。该系列机型广泛应用于山西、河南、宁夏、新疆、青海等多个区域的风电项目。同时考虑分散式应用场景的低噪声环保要求,机组采用低转速设计,同时组合其他降噪策略有效解决噪音问题。
3.45MW3.45MW系列风电机组于2017年11月推出,定位于陆上“三北”中高风速区域,是公司针对该区域内的集中式项目和大型风电基地类项目量身打造的机型。该系列机组充分借鉴了公司自主研发的海上3.6MW平台的成熟经验和批量运行数据,并根据陆上应用场景的特殊性进行定制化开发。该系列机型已在山西、内蒙等区域的多个项目应用。该系列机组配置146米直径的风轮,采用自主开发的72米高效叶片,搭配新一代智能控制系统,发电效率优异。该系列机组采用“鼠笼发电机+全功率变流”技术路线,具备全生命周期的高可靠性和少维护性。该系列机组具备更高的电网故障穿越能力、频率和电压适应能力,以及功率调节能力等,适网性能更加优异,可充分满足大型风电基地对机组电网友好性的严格需求。

公司2.0MW系列与2.1MW系列作为较早推出的陆上风机机型,面对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在风机大型化的发展趋势下,将逐渐被未来主推的2.5MW系列、3.45MW及更大兆瓦机型所逐步替代。

2021年起,陆上风电将正式进入全面平价的新时代,未来的陆上风电市场将呈现出“三北”地区与中东南部两线差异化开发的态势。针对“三北”市场,公司将推出更大单机容量的机型平台,依托于大容量机型对降低造价的贡献,为大型平价基地项目提供更好的机型选择。对于中东南部市场,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升级2.X系列以及3.X系列的低风速机型,并完善其配套解决方案,支持该区域项目的精细化开发。

(2)海上产品

公司2006年开始承担近海风电场建设的国家科技部十一五课题项目,在2009年安装完成了国内首个真正意义上的海上机组,机组采用多桩承台的基础形式,基础整机一体化设计。所采用的多个设计技术,如多桩承台的基础设计技术、微正压防腐技术、半潜驳船运输及安装技术、基础风机一体化设计技术等,在后续的海上风电场大规模建设中仍然沿用。

2010年,公司自主开发的W3600-116机型,即3.6MW单机容量116米风轮直径的海上风电机组,为国内首家且同期单机容量最大的、公司完全自主开发的海上风电机组,该机组于2011年安装在东海大桥二期海上项目。

2012年和2017年,公司在3.6MW平台基础上,陆续开发了W4000-122(122米风轮直径)和W4000-136(136米风轮直径)两款机型,将单机容量从3.6MW提升为

1-1-168

4MW,较大提高了发电效率。公司在W4000-122和W4000-136机组上对平台分别进行了优化和升级,使机组运行更稳定、更可靠,为客户提供更可观的收益。2017年,公司基于许可产品4MW平台进行二次开发,完成了W4000-146和SWT-4.0-146机型,是国内同期海上单位千瓦扫风面积最大的海上风电机组之一,可为国内中低风速区域提供低LCOE解决方案,同时也具备台风区域的解决方案。

2018年,公司通过对许可产品6MW直驱平台的二次开发,完成了WD6250-172机型,是国内同期6MW级已安装运行的风轮最大的海上风电机组之一,可为海域面积受限区域提供低LCOE的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海上主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与二次开发产品如下:

机型产品定位与市场竞争优势技术特点与先进性
W4000-136该机组2017年立项开发,产品主要针对中低风速区域,基于电气风电3.6MW平台技术及运行经验,保证了中低风速风电场的收益。W4000-136机组上对平台分别进行了优化和升级,发电系统改为全功率系统,去掉了电机滑环等易损部件,电网适应性好,使用了电气风电第三代主控系统,控制更精细,机组运行更稳定可靠,为客户提供了更好的收益。
W4000-146(SWT-4.0-146)该机组专门针对上海、江苏等中东部风速资源较低的海上风电项目量身打造,发电能力提升10~15%左右,使风速较低的海上项目具备开发利用的价值。4.0-146风机单机功率4.0MW,风轮直径146米。该机型是基于SWT-4.0-130机型,由公司研发团队主导开发形成的产品。该机型采用了公司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翼型族创新型S72大叶片,配合电气风电的第三代主控系统,控制更为精细,使机组的发电效率得到提升。该机型与SWT-4.0-130机型相比,在低风速段最高带来近30%的发电效率提升。
WD6250-172(SWT-6.25-172)该机型适用于我国东南、中东、渤海湾等各海域、风速资源中等偏低且海域面积受限的海上风电项目。6.25-172风机单机功率6.0~6.25MW柔性可调,风轮直径172米。该机型由公司研发团队主导的具有自主核心部件的二次开发产品。该机型采用了公司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翼型族创新型S84大叶片,配合电气风电的第三代主控系统,控制更为精细,使机组的发电效率得到提升。

在未来的几年内,公司根据国内海上环境及海上竞价政策的要求,将推出更适合中低风速的大兆瓦机组及高风速区域的大兆瓦机组。目前,8MW机组已经完成国内样机的安装和运行。公司将提供面向深远海的大兆瓦机组及基础解决方案、实现下一代大型海上风电机组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为市场提供更多的选择。

1-1-169

4、公司与西门子签署的产品技术协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署的正在执行中的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年份名称产品
12015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技术许可风机
22015核心部件(软件)供应合同非许可的控制软件和叶片供应
32016TLAA补充协议一技术许可叶片
42016TLAA补充协议二技术许可叶片
52017TLAA补充协议四技术许可发电机
62018D7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技术许可风机
72018叶片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技术许可叶片
82018D8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技术许可风机
92019SWT-4.0-146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二次开发风机
102019W4000-146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二次开发风机
112019WD6250-172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二次开发风机
122019叶片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 及技术合作协议(TCA)联合开发叶片
132019D8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补充协议一技术许可风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大合同”之“(三)技术/软件许可合同”。

公司与西门子公司合作情况良好并具有持续性。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署多份TLAA,主要协议有效期限为生效日起20年。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西门子公司持续就多款新产品与二次开发产品签署多份新协议,合作情况良好并具有持续性。

公司与西门子公司合作的市场依存性较强。经过多年的合作,公司已与西门子公司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经过合作与二次研发,公司已经具备了市场、技术两条腿走路的可靠基础与能力。当前,电气风电是中国最大的海上风机制造商与服务商,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双方的合作在产品、市场、服务、技术上均是多赢的局面,公司作为西门子公司合作伙伴有较强的市场基础,双方合作关系平等、紧密、稳定。

(五)核心技术保护措施

公司通过专利申请、关键资料保密管理、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协议等措施,对公司核心技术进行保护。

1-1-170

1、专利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体系建设与专利管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取得发明专利27项,同时有百余项在申请国内发明专利。

2、保密管理与竞业禁止

公司对保密资料施行统一的保密制度并进行密级管理。

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所签订的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协议,目前均正常履约。

(六)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所获得重要奖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获得重要奖项如下:

序号获奖 时间所获奖项/荣誉颁发机构获奖对象
12019中国风电三十年整机制造企业突出贡献奖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电气风电
22019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上海市人民政府风电有限
32017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上海市人民政府风电有限
42016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上海市人民政府风电设备
52014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风电设备
62013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上海市人民政府风电设备
72013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国家能源局风电设备
82012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风电设备
92011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风电设备
102011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上海市人民政府风电设备

2、所承担重大科研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承担了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5项,省级科研项目/课题15项。

序号级别项目/课题名称项目/课题来源项目/课题编号年限
1国家级大功率风电机组研制与示范/近海风电场建设关键技术开发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科技部)2006BAA01A00/2006BAA01A232006年

1-1-171

序号级别项目/课题名称项目/课题来源项目/课题编号年限
2国家级大型风力机的关键力学问题研究及设计实现/高性能风力机的力学综合评估和集成优化研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科技部)2014CB046200/2014CB0462062014年
3国家级风电机组智能控制与智能型风电场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智能风电场设计优化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科技部)2015BAA06B00/2015BAA06B042015年
4国家级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及关键部件优化设计及批量化制造、安装调试与运行关键技术/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优化设计、先进制造及验证技术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专项(科技部)2018YFB1501300/2018YFB15013032018年
5国家级面向深远海的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及关键部件设计研发2019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专项(科技部)2019YFB15037002019年
6省级大容量海上风机碳/玻混杂叶片及球墨铸铁典型件制造技术201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先进制造、先进材料领域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上海市科委)105211004002010年
7省级5MW以上直驱型海上风电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究2011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重大科技项目(上海市科委)11DZ12002002011年
8省级上海风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2年工程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上海市科委)12DZ22818002012年
9省级一体化能源-洋流发电技术开发2013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领域(上海市科委)13dz12001002013年
10省级风电叶片降噪技术、耐磨蚀涂层技术和结构健康监测系统2013年企业技术创新联盟能力提升项目(上海市科委)13DZ05113002013年
11省级2.5MW风力发电机组研制2013年度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上海市经信委)ZB-ZBYZ-04-13-22512013年
12省级大型海上风机系统整机测试平台2014年度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上海市经信委)ZB-ZBYZ-06-14-10342014年
13省级4MW海上风电机组技术的吸收与创新2014年度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上海市经信委)15XI-1-122014年
14省级上海风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4年工程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上海市科委)14DZ22814002014年
15省级基于云平台的风电智能服务技术的研究和应用2015年度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上海市科委)15dz12067002015年

1-1-172

序号级别项目/课题名称项目/课题来源项目/课题编号年限
16省级风电机组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技术引进集成创新2016年度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项目(上海市经信委)XC-ZXSJ-01-2016-122016年
17省级海上风电柔直并网及深远海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2016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领域(上海市科委)16DZ12034002016年
18省级国内首个单机容量最大海上风电场暨6MW风力发电机组首台突破2018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上海市经信委)ZB-ZBST-01-18-08362018年
19省级大型风电碳纤维叶片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开发2018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领域(上海市科委)18DZ11010002018年
20省级风电变流器用1700伏IGBT芯片和模块的研发及产业化/基于国产IGBT的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2018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领域(上海市科委)18511105000/185111050022018年

(七)公司主要在研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73

1、产品部分

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相应人员研发方向与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项目预算 (万元)
1陆上2.5MW平台优化及产品研发处于项目验证阶段,平台内的部分机型已进入小批量,部分机型处于样机测试阶段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开发满足陆上中低风速区域市场、单机容量达2.5MW级别、可搭配不同叶轮直径的平台产品;在该平台上扩展开发适应海外60Hz电网的机型,满足如日本、北美等地区的市场需求该项目建立了2.5MW功率等级下的优质机型组合:直径为126米、135米和146米的风轮组合在捕风能力方面均领先于市场同级别产品,同时搭配高效叶片与智能发电控制技术,可进一步挖掘不同风资源条件下的发电潜力;平台机型除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外,还可适应海外60Hz电网环境的市场需求。该平台产品在发电能力和适应范围等方面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15,758.14
2陆上3.X产品研发处于项目开发阶段后期,已取得设计认证,样机已经下线,正在进行现场安装准备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针对陆上低风速地区定制化开发单机容量3.X MW级别机组,满足陆上3MW以上单机容量需求的低风速区域市场该项目产品聚焦陆上低风速区域市场对大兆瓦机组的特殊需求,基于海陆成熟平台深度定制开发而成。3.X MW的单机容量与15X 米的超大风轮精准匹配低风速市场对捕风、占地和造价的多维需求。与整机一体化设计的高效、轻质、超长叶片可实现对风能资源的高效利用。鼠笼发电机与全功率变流器组成的发电系统,提供生命周期内的高可靠性和少维护性,同时电网故障穿越能力更强。该项目产品在大兆瓦低风速产品中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3,661.54
3陆上4.X产品研发处于项目开发阶段,样机详细设计已完成,正在进行车间装配与调试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针对国内陆上“三北”以及海外市场,定制化开发4.X MW级别机组,以单机大容量实现开发成本的下降,满足大型风电基地类项目的开发需求该项目产品基于平台化理念开发,充分复用已有海、陆平台的成熟部件和子系统,大幅提升可靠性。大型部套采用模块化和标准化的设计准则,可实现传动链的分体运输与安装,满足陆上运输与施工条件对大兆瓦机组的严苛要求。搭配智能感知与智能监控系统,充分满足大型基地项目的智能化运行与维护需求。该项目产品在高可靠性、高发电能力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8,987.14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74

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相应人员研发方向与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项目预算 (万元)
4海上3-5MW产品研发设计工作完成,项目进入验证和小批量阶段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主要面向中国海域中低风速市场,以及浙南、粤西等中低风速且强台风市场根据国内海域特点,针对中低风速和台风区域特点,完成机组开发的工作,开发中低风速区域的高发电效率的叶片以及抗台的叶片的设计,通过台风预警机控制策略确保机组在满足发电收益的同时保证机组安全性。产品及技术属于国内领先15,768.50
5海上6-8MW产品研发针对国内不同海域特点引进欧洲成熟产品,同时在引进产品基础上,针对国内中低风速海域,已经完成一款机组的开发,正在进入小批量验证;同时,更新下一代机组的发电能力更强的机组的开发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针对福建、广东东部等高风速区域,提供经过验证的成熟产品。同时,针对国内中低风速海域特点,提供发电能力更强的机组,并保证风电场建设投资收益率采用成熟可靠的直驱永磁技术路线进一步提升机组可靠性水平,应用模块化设计、集成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以及大叶片设计技术,功率等级进一步提升,节约海域使用面积,机组在安装前完成调试工作,减少了海上的调试工作量,可有效利用海上安装窗口期。产品和技术属于国内领先25,856.30
6海上中低风速产品研发正在开展详细设计,已经完成概念设计,正在开展机组载荷迭代工作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适应山东、江苏、杭州湾以北部等中低风速的海上风电项目在已有的机组运行经验基础上,通过先进的大叶片设计技术、优化的载荷计算工具和控制算法,保障机组能够捕捉较低的风速,获取最大发电量;发电机通过优化电磁性能,改善发电机的发电效率;优化发电机与变流器的系统协同设计,保证机组的高效稳定运行且性能最优。产品和技术属于国内领先7,387.90
7海上台风型产品研发
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适应海上中低风速、强台风海域基于海上批量运行的高可靠直驱平台技术开发。根据台风区域特点,提升机组的安全性,在保证发电量的同时,确保机组的安全性,根据台风特点,针对性的加强了部件强度,增加了台风预警系统及台风控制策略,提升了整机台风工况应对能力。强大的防雷设计以及机组内部系统环境调节系统保障内部器件、部件免受海上恶劣环境影响。基于“零伤害”理念的人机工程设计,最大848.27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75

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相应人员研发方向与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项目预算 (万元)
化保障机组与人身安全。单机容量的提升,减少海域使用面积的需求的同时提升了发电收益。产品技术属于国内领先
8海上大兆瓦产品 研发针对目标市场,产品开展详细设计及相关方案设计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适应广东、福建等高风速区域产品继承了已有的经过验证的直驱平台技术,保证了机组可靠性,通过模块化设计,保证部件的复用率,提高供应链的成熟度,同时通过大叶片技术、先进控制策略及电气系统优化设计,在降低机组载荷同时获得最佳的性能表现,保证良好的发电收益。产品技术属于国内领先13,108.11

2、技术部分

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相应人员研发方向与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项目预算(万元)
1下一代风机载荷仿真技术开发方案分析对比阶段技术部人员为主,部分外部合作人员研究新的载荷计算方法,完成载荷计算工具的开发优于目前行业使用的商业软件工具2,417.45
2叶片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详细设计已经完成,部分技术处于测试验证阶段技术部人员为主,部分外部合作人员叶片新结构、新材料预研,为大型叶片轻量化做技术储备较早开展了叶片新结构、新材料研究,领先于国内其他整机厂9,492.50
3风电前瞻性技术预研与研究第一期调研分析完成,部分技术点正处于验证阶段技术部人员为主,部分外部合作人员调研和分析风电技术研究热点,并对个别技术进行详细的探索性预研找到技术突破点,形成竞争优势6,335.13
4风电机组可靠性和并网测试技术研究目前处于可靠性测试实施和高电压穿越设备采购阶段技术部人员为主,部分外部合作人员研究可靠性和并网测试方法,通过可靠性和并网测试,提高故障率高的零部件可靠性,解决高电压穿越测试瓶颈掌握可靠性和高电压穿越测试技术,实现独立测试能力3,100.00
5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优化设计、先进制造及验证技术目前处于详细设计和部分测试阶段技术部人员为主,子/分公司人员对原6MW机组进行优化升级和改造,使之具有更好的发电性能及制造性,并进行批量验证6MW同时期风轮直径最大9,735.15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76

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相应人员研发方向与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项目预算(万元)
6全生命周期设计优化技术研究完成立项,处于项目开发阶段技术部人员为主,子/分公司人员掌握部件、整机、风电场不同层级的优化技术;建立整机和风电场优化设计体系;形成部件、整机、风电场优化方法;优化风机设计方法,建设风机设计软件平台较早提出并实现全生命周期设计优化理念,实现精细化、系统化的优化设计技术穿透,全面领先于单点的优化设计技术10,674.85
7新一代数字化和云服务平台开发完成立项,处于项目开发阶段技术部人员为主,部分外部合作人员研究数字化风机、数字化风场、风云工业互联平台,以提高风机运行质量、风电场运营效率,提高发电量风电行业数字化转型刚刚开始,此项目将为数字化转型打好基础,实现更快更好的数字化转型21,666.67
8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穿透完成立项,处于项目开发阶段技术部人员为主,子/分公司人员,部分外部合作人员对风电机组几大关键核心零部件进行技术研究国内关键核心零部件设计能力有待提升,此项目将全面突破大型风电机组几大关键核心零部件设计瓶颈,实现零部件与整机的深入集成12,731.99
9深远海和综合能源技术研究(二期)完成立项,处于项目开发阶段技术部人员为主,子公司人员和部分外部合作人员以新兴的深远海和综合能源风电市场为目标,开展对固定式和漂浮式风机一体化设计技术研究、设计新型式过渡水深和深远海漂浮式基础、漂浮式示范工程研究、海上综合解决方案技术研究、综合能源利用技术研究等设计适应中国海域条件的漂浮式基础型式,完成国内最大的综合能源示范16,705.64

1-1-177

(八)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费用29,438.5540,487.0323,456.56
营业收入1,013,455.64617,109.94655,735.9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2.90%6.56%3.58%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技术研发人员职工薪酬费用、委外研究及设计费和研发直接投入。

(九)公司主要合作研发情况

公司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广泛地借助外部资源。公司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相关企业建立了广泛的研究开发合作关系,提高人才培养的综合素质。公司在研项目中主要合作研发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合作方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权利义务划分约定保密措施
1下一代风机载荷仿真技术开发上海中认尚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双方针对风力发电机组载荷仿真平台进行合作开发知识产权属于电气风电所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有相应保密条款
2风电前瞻性技术预研与研究Garrad Hassan & Partners Ltd双方在柔塔设计、控制算法设计和认证载荷计算方面进行合作开发知识产权属于对方所有,电气风电具有永久使用权
3深远海及综合能源技术研究(二期)上海交通大学双方在智慧能源系统算法技术上进行合作研发知识产权属于电气风电所有
深圳易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双方针对综合能源管理策略技术进行研究开发知识产权属于电气风电所有
4叶片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DNV GL Denmark A/S双方联合对叶片雨蚀分析综合技术和方法进行研究对方在分析和测试基础上发布的推荐实践由对方所有,其余知识产权双方共同享有
5风电机组可靠性和并网测试技术研究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风电机组机电暂态仿真模型建模与模型参数整定双方基于对方提供的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各自所有

1-1-178

九、发行人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

(一)发行人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要求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公司所属行业分类情况如下,属于科创板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科创板的行业定位要求。

序号颁布机构文件名称公司所属行业分类
1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新能源领域”之“大型风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C 制造业”之“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之“3415 风能原动设备制造”
3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4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6 新能源产业”之“6.2 风能产业”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要求

公司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

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6000万元?是 □否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研发费用分别为23,456.56万元、40,487.03万元、29,438.55万元,累计金额93,382.14万元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5项?是 □否发行人已获得发明专利中9项被应用于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中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3亿?是 □否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101.35亿元

综上,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符合科创板定位。

十、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境外收入。

2019年,电气风电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克罗地亚塞尼156MW风电场项目W4000-136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电气风电向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单机容量为4MW,总容量为156MW的成套的风力

1-1-179

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39台/套W4000-136-100型。包括所有必要的控制设备及其软件、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风电场工程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目前,该项目处于生产交付阶段。

公司拥有境外全资子公司风电欧洲,主要经营地丹麦,是公司的海外研发中心。境外律师事务所BECH BRUUN已于2020年5月4日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1-1-180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董事会建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范运行,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缺陷。

(一)股东大会制度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股东大会制度。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上市规则》、上交所有关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2、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公司股东大会一直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运行。公司股东大会主要对公司管理制度的制订、董事与监事的任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有效决议。历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1-1-181

(二)董事会制度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一直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会就董事长的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各项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制定与委员的选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有效决议。历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

1、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全体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一直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运行。公司监事会对监事会主席的选举、财务预算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历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制度

1、公司独立董事的设置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张恒龙、王永青、

1-1-182

周芬为独立董事。其中,周芬已通过上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考核并取得上交所颁发的相关证书,王永青、张恒龙尚待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恒龙、王永青、周芬的简历见本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自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本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及建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公允的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

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2019年9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黄锋锋为董事会秘书,并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相关制度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2、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自公司董事会聘请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配合董事会的工作,对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

2019年9月1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了各委员会委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各个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委员会召集人委员
战略委员会金孝龙金孝龙、张恒龙、储西让

1-1-183

委员会召集人委员
审计委员会周芬周芬、王永青、司文培
提名委员会王永青王永青、张恒龙、缪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恒龙张恒龙、周芬、张和平

1、战略委员会

根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条的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公司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的调整和变更提出建议;(5)对公司已制定的战略发展规划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6)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7)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8)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重点职责如下:(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3、提名委员会

根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条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候选人、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条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

1-1-184

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2)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3)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七)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公司已经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根据普华永道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的《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1033号),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受到处罚金额超过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的关联资金往来请参见本节“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1-1-185

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

(一)资产完整

公司系由风电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原有限公司的资产和人员全部进入股份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公司租赁坐落于浦东新区倚天路188号的厂房用于生产风机轮毂部件,该厂房的所有权人为上海电气子公司电气重装。风机轮毂部件对生产场地的要求较低,不存在特殊品质或区位要求。公司未来将逐步转移该厂房所承担的生产任务至如东风电生产基地。若租赁期满后无法续租且尚未将生产任务转移至如东风电生产基地,公司亦可寻找其他厂房替代。该生产场地的可替换性较强、搬迁成本可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性较低,不影响公司资产完整性及独立性。

公司产品使用注册号为3996208的“上海电气”注册商标,该商标的所有权人为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商标系上海电气核心商标,其主要下属公司均使用该商标,因此上海电气未将该商标单独转让给公司或上海电气的其他任何子公司。公司与上海电气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约定在上海电气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长期无偿许可公司使用该商标,且在公司提供风力发电设备产品时为排他许可。根据商标许可使用安排,公司依法享有该商标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在提供风力发电设备产品时具有排他性及长期稳定性,因此不影响公司资产完整性及独立性。

(二)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1-186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已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没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此外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税款义务。

(四)机构独立

公司拥有机构设置的自主权。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并设有相应的经营机构和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有机的独立运营主体,不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干预,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开展主营业务所需的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及经营性资产,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业务环节。公司已建立完整的业务流程,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

此外,上海电气控股子公司电气企服自2018年10月起为公司提供了部分代理记账等服务,电气企服相关人员仅系在公司内部审批完毕后根据公司的指令从事辅助性的校验、录入等工作,其无权自行对已录入的财务数据进行修改,且电气企服已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财务信息泄露;公司财务人员对电气企服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复核,财务相关的所有决策均系由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根据《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不存在上海电气通过电气企服干预或影响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的情形。

同时,针对独立运行事宜,上海电气已出具承诺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

1-1-187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干预电气风电内部组织机构独立经营、决策、运作,亦不通过下属企业从事前述行为,保证电气风电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电气风电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不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六、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说明

上海电气直接持有公司99%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电气投资间接持有1%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为上海电气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电气总公司100%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主营业务主要涉及三大板块:能源装备板块、工业装备板块以及集成服务板块。能源装备业务板块包括燃煤发电及配套设备、燃气发电设备、风电设备、核电设备、储能设备、高端化工设备、电网及工业智能供电系统解决方案;工业装备业务板块包括电梯、大中型电机、智能制造设备、工业基础件、环保设备、建筑工业化设备;集成服务业务板块包括能源、环保及自动化工程及服务,包括各类传统能源及新能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烟气处理、轨道交通等;工业互联网服务;金融服务,包括融资租赁、保险经纪;国际贸易服务;高端物业服务等。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为投资控股型公司,业务主要为投资或通过下属公司

1-1-188

进行,下属公司主要包括上海电气、海立股份,海立股份主营业务为空调压缩机及电机的生产和销售。

公司与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所涉及之业务范围存在部分重合的情形,具体如下:

1、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

公司目前存在少量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与上海电气及下属企业的相关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公司目前的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占公司业务比例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签订的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含光伏设备)金额合计1.89亿元,报告期内已累计确认收入

1.13亿元,占公司总体业务规模的比例为1.12%。公司尚未执行完毕的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含光伏设备)预计将于2020年执行完毕,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76亿元。因此,公司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对应收入规模较小。上述业务非公司主营业务,属偶发性业务。且公司和上海电气已就上述同业竞争作出了相关承诺和安排,在手合同履行完毕后,公司未来将不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

公司现有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就该等业务与上海电气、电气总公司及前述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配套工程服务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少量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配套工程服务,该类业务占公司业务比例较低。2017年至2019年,公司该类业务累计确认收入5.41亿元,占公司该期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7%。上述业务为公司根据业主方的要求提供风电设备合同相关的工程配套服务。

公司仅提供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配套工程服务,不从事工程设计业务,与上海电气下属企业从事风电工程总承包(EPC)不构成同业竞争。

3、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业务

公司与上海电气全资子公司电气投资均存在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或其子公司参与风电领域基金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持股主体名称认缴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执行事务 合伙人
1之恒新能源大唐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0050%-

1-1-189

序号持股主体名称认缴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执行事务 合伙人
2之恒新能源华景上电一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5209.79%天津华景顺启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之恒新能源华景上电二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6809.79%天津华景顺启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之恒新能源与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签订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及与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资本”)于2020年5月7日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之恒新能源将受让建信投资持有的大唐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50%股权,前述股权转让尚待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之恒新能源与大唐资本(即管理公司的另一股东)合作通过管理公司开展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双方拟推动管理公司发起并设立清洁能源产业基金及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具体事项以后续各方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电气投资参与风电领域基金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持股比例执行事务合伙人
1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49,00022.70%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唐电(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0042.50%大唐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华景上电一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94,08039.18%天津华景顺启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4华景上电二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62,72039.18%天津华景顺启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电气投资参与投资风电投资基金属财务性投资,电气投资不参与基金所投企业的经营管理,与公司主营业务定位不同。根据上海电气和电气总公司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未来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优先由电气风电参与,由电气风电决策是否参与基金的经营管理,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仅作为财务性投资人参与。

综上,除正在履行中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合同尚待继续履行完毕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上海电气、电气总公司及前述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上海电气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电气风电产生可能的同业竞争,保障电气风电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

1-1-190

(不包括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电气风电,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予电气风电。

2、本公司下属企业与电气风电均从事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不属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电气风电目前执行的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数量少、金额小,属于偶发性业务,且占电气风电业务比例较低。本公司将督促电气风电在执行完成现有光伏合同后不再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

3、电气风电主营业务是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目前存在部分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工程合同,但不从事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该类业务与本公司下属企业的风电工程总承包(EPC)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4、本公司下属企业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风电投资基金,属财务性投资,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参与基金所投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存在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形,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属于不同定位。本公司承诺,未来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优先由电气风电参与,由电气风电决策是否参与基金的经营管理,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仅作为财务性投资人参与。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上述承诺自电气风电就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电气总公司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电气风电产生可能的同业竞争,保障电气风电及其他股东利益,电气总公司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企业承诺在本企业作为电气风电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下属企业(不包括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

1-1-191

地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在本企业作为电气风电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电气风电,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予电气风电。

2、本企业下属企业与电气风电均从事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不属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电气风电目前执行的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数量少、金额小,属于偶发性业务,且占电气风电业务比例较低。本企业将督促电气风电在执行完成现有光伏合同后不再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

3、电气风电主营业务是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目前存在部分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工程合同,但不从事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该类业务与本企业下属企业的风电工程总承包(EPC)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4、本企业下属企业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风电投资基金,属财务性投资,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参与基金所投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存在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形,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属于不同定位。本企业承诺,未来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优先由电气风电参与,由电气风电决策是否参与基金的经营管理,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仅作为财务性投资人参与。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上述承诺自电气风电就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

3、发行人承诺

为进一步明确本次分拆后的业务定位,公司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公司现有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执行完成后,不再从事该领域业务;2、在上海电气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若上海电气及其下属其他单位继续从事风电工程总承包业务,本公司不从事风电工程总承包业务,本公司将根据业主方的要求,仅提供风电设备合同相关的配套服务。”

1-1-192

(三)结论

目前公司与上海电气、电气总公司之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并且通过《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安排,能够有效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方如下:

1、直接控股股东与间接控股股东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2、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除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电气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1、控股股东情况”。

3、控股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1)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制的主要公司及联营、合营企业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原币)币种持股 比例
1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1998/8/1024,667.00人民币100.00%
2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1989/10/2020,749.00人民币100.00%
3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1997/3/2623,976.00人民币100.00%
4上海电站辅机厂有限公司1987/6/306,248.00人民币100.00%
5上海电气斯必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1/12/2625,627.00人民币55.00%
6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2015/10/715,000.00人民币100.00%
7上海电气燃气轮机有限公司2014/11/660,000.00人民币60.00%
8上海电气亮源光热工程有限公司2015/4/92,000.00人民币50.00%
9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2000/2/2424,182.00人民币60.58%

1-1-193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原币)币种持股 比例
10上海电气集团欧罗巴有限公司2018/1/16126.00欧元100.00%
11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12/1130,000.00人民币47.40%
12上海电气富士电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2014/2/203,000.00美元51.00%
13上海电气分布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6/4/19750.00人民币70.00%
14上海电气(巴拿马)有限公司2017-11-29700,000.00美元100.00%
15上海电气(印度)有限公司2011/10/1747,529.93印度卢比100.00%
16上海电气(越南)有限公司2010/11/9150.00美元100.00%
17上海电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07/6/51,000.00人民币100.00%
18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00/4/1010,263.16人民币95.00%
19上海电气电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2014/9/24130.00美元100.00%
20上海电气核电集团有限公司2019/1/930,000.00人民币100.00%
21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2006/12/21361,913.00人民币57.80%
22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2015/10/745,000.00人民币100.00%
23上海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2004/9/2262,000.00人民币100.00%
24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2002/5/2255,000.00人民币86.73%
25上海电气凯士比核电泵阀有限公司2008/9/244,055.00欧元55.00%
26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2011/9/29200,000.00人民币50.00%
27上海互感器厂有限公司1981/6/303,347.00人民币100.00%
28上海继电器有限公司1981/6/154,000.36人民币100.00%
29四达机床制造有限公司2006/10/6430.00欧元100.00%
30上海电气集团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2019/1/2820,000.00人民币100.00%
31上海机床厂有限公司1981/6/195,048.00人民币100.00%
32上海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1992/4/113,045.00人民币100.00%
33上海电气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2011/11/2520,000.00人民币50.10%
34上海电气集团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18/11/3010,200.00人民币52.00%
35上海开通数控有限公司1992/9/263,051.50人民币95.70%
36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5/9/30172,594.00人民币47.18%
37上海市离心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1999/12/64,000.00人民币100.00%
38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990/10/16100,000.00人民币51.12%
39上海电气集团(马鞍山)水处理有限公司2018/12/612,100.00人民币90.00%
40上海电气集团(丹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5/2717,546.00人民币88.41%

1-1-194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原币)币种持股 比例
41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2005/12/843,934.30人民币75.00%
42上海电气(安徽)投资有限公司2015/5/630,000.00人民币100.00%
43上海电气(新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9/1/730,000.00人民币100.00%
44上海电气(如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19/5/610,162.00人民币90.00%
45上海电气(如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19/5/68,386.80人民币95.00%
46上海电气(启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19/4/3010,000.00人民币97.95%
47上海电气(淮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15/10/2336,000.00人民币90.00%
48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995/12/12220,000.00人民币74.63%
49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05/8/18300,000.00人民币100.00%
50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2007/3/1957,000.00人民币100.00%
51上海电气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8/2/1100,000.00人民币100.00%
52上海电气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19/6/2513,500.00人民币55.00%
53上海电气(安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19/12/105,000.00人民币60.00%
54上海电气慧程智能系统有限公司2019/8/282,000.00人民币46.00%
55上海电气实业有限公司1993/9/2810,864.00人民币51.81%
56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2001/1/92,940.00美元61.00%
57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994/2/24102,274.00人民币48.81%
58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1995/8/3043,430.00人民币80.59%
59上海电器进出口有限公司2000/2/21,000.00人民币100.00%
60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1998/4/29131,800.00人民币100.00%
61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2005/7/741,000.00人民币100.00%
62上海电气(南通)科创中心有限公司2019/6/1010,000.00人民币100.00%
63上海金沙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8/8/165,000.00人民币54.09%
64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2001/1/1236,464.00人民币100.00%
65上海电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004/3/101,000.00人民币100.00%
66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3/3188,291.00人民币15.01%
67上海电气新时代有限公司2014/9/235,000.00人民币100.00%
68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2015/3/1630,000.00人民币40.00%
69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2018/5/186,000.00人民币100.00%
70上海电气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17/6/167,000.00人民币80.00%
71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2001/6/142,850.00人民币100.00%
72上海ABB电机有限公司1995/12/261,121.65美元25.00%

1-1-195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原币)币种持股 比例
73上海西门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2001/1/111,310.00美元49.00%
74摩根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1992/12/131,794.15美元30.00%
75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2007/4/97,509.68人民币50.00%
76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1986/4/255,000.00人民币50.00%
77上海纳杰电气成套有限公司2002/6/105,000.00人民币42.50%
78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1981/6/154,619.00人民币50.00%
79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2003/8/725,124.30人民币48.02%
80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1986/12/215,526.94美元25.38%
81上海电气开利能源工程有限公司2011/10/82,500.00人民币29.77%
82上海集优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2016/9/110,000.00人民币47.18%
83上海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1995/12/2823,310.00人民币47.18%
84上海联合滚动轴承有限公司1993/3/2317,638.00人民币42.46%
85上海市紧固件和焊接材料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2001/9/7500.00人民币47.18%
86上海电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06/3/61,200.00人民币80.59%
87上海环保工程成套有限公司1987/6/18,500.00人民币51.12%

注1:未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上海电气二级及二级以下的子公司同样作为电气风电的关联方,此处不展开列示。注2:2019年12月9日,上海电气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86.727%股权的议案》同意将持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86.727%股权协议转让给电气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书说明签署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2)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控制的主要公司及联营、合营企业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原币)币种持股 比例
1上海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1995/12/2532,795.00人民币100.00%
2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1994/8/10170,414.00人民币100.00%
3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002/3/2641,694.00人民币100.00%
4上海电气(集团)长江公司1995/10/23500.00人民币100.00%
5上海液压气动有限责任公司1990/12/615,057.00人民币100.00%
6上海电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00/3/20140.00人民币100.00%
7上海电气轻工工具有限公司1992/3/91,215.00人民币100.00%
8上海联合木材工业有限公司1993/8/3010,231.00人民币100.00%
9上海电气轻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93/4/2614,146.00人民币100.00%
10上海英雄实业有限公司1999/1/1548,478.00人民币100.00%

1-1-196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原币)币种持股 比例
11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3/2686,631.00人民币27.07%
12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1992/1/1597,019.00人民币100.00%
13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6/1/101,000.00人民币100.00%
14上海电气机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2001/11/194,984.00人民币100.00%
15上海第三机床厂1981/6/3015,024.00人民币100.00%
16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2010/11/89,996.00美元100.00%
17上海电气钠硫储能技术有限公司2012/1/1240,000.00人民币60.00%
18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2015/3/2717,000.00人民币51.00%
19上海连合仪表有限公司2017/12/87,000.00人民币100.00%
20上海电气轴承有限公司2003/3/1210,000.00人民币100.00%
21上海电气智能康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8/6/15500.00人民币70.00%
22上海申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09/5/122,600.00人民币45.00%
23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1999/12/284,000.00人民币18.95%
24上海电气物业有限公司2003/04/153,000.00人民币100%

注:未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电气总公司二级及二级以下的子公司同样作为电气风电的关联方,此处不展开列示。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还包括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1-1-197

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属于公司关联方。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电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本届任职期间
1郑建华董事长、首席执行官2018.09.18-2021.09.17
2黄瓯执行董事、总裁2018.09.18-2021.09.17
3朱兆开执行董事2018.09.18-2021.09.17
4朱斌执行董事2018.09.18-2021.09.17
5姚珉芳非执行董事2018.09.18-2021.09.17
6李安非执行董事2018.09.18-2021.09.17
7褚君浩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09.18-2021.09.17
8习俊通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09.18-2021.09.17
9徐建新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11.14-2021.09.17
10周国雄监事会主席2018.09.18-2021.09.17
11华杏生监事会副主席2018.09.18-2021.09.17
12韩泉治监事2018.09.18-2021.09.17
13张艳职工监事2019.05.20-2021.09.17
14袁胜洲职工监事2019.05.20-2021.09.17
15吕亚臣副总裁2018.09.18-2021.09.17
16董鑑华副总裁2018.09.18-2021.09.17
17张科副总裁2018.09.18-2021.09.17
18陈干锦副总裁2018.09.18-2021.09.17
19顾治强副总裁2018.09.18-2021.09.17
20金孝龙副总裁2018.09.18-2021.09.17
21胡康财务总监2018.09.18-2021.09.17
22童丽萍首席法务官2018.09.18-2021.09.17
23伏蓉董事会秘书2018.09.18-2021.09.17

1-1-198

序号姓名职务本届任职期间
24张铭杰首席投资官2018.09.18-2021.09.17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上述上海电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属于公司关联方。

9、注销及转让的关联方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非关联化情况
1上海电气阿尔斯通临港变压器有限公司同一控股股东2017年12月注销
2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同一控股股东2018年1月注销
3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同一控股股东2017年8月注销
4上海辛克试验机有限公司同一控股股东2018年6月注销
5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同一控股股东2019年7月转让

10、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还包括其他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认定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向关键管理人员提供报酬、关联租赁、关联资金往来、关联存款,具体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 政策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发电机成本加成/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50,324.729,570.157,511.79
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电气件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9,211.686,100.847,008.10
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轴承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9,314.534,253.692,481.65

1-1-199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 政策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工程建安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4,244.032,646.58-
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叶片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828.35--
上海集优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紧固件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099.551,059.3497.56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液压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979.12481.31428.95
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冷却系统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914.371,387.82959.51
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系统运维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665.58--
上海电气物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630.07630.54273.70
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维修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567.421,769.11307.98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438.49960.66466.42
上海ABB电机有限公司电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343.610.891.84
上海联合滚动轴承有限公司叶片轴承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96.4038.61501.95
摩根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设备及零部件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06.12543.3278.66
上海西门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采购开关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35.40--
上海电气技术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7.23-251.88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咨询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2.6432.559.91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电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4.10--
上海纳杰电气成套有限公司计量柜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5.76--
上海电气(越南)有限公司咨询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5.405.40-
上海电气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3.00--
上海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紧固件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094.86482.54
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小电器件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0.260.610.38

1-1-200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 政策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中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党校培训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0.151.408.26
上海电气开利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安装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6.68839.07
上海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咨询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6.96298.72
电气总公司培训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6.364.02
上海电气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IT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0.35-
上海市紧固件和焊接材料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测试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0.85
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电气总公司测试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53.77
合计93,279.0529,538.0122,067.50
营业成本809,204.79479,310.31508,571.16
关联采购占比11.53%6.16%4.34%

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关联方采购主要内容包括发电机、电气件等风电设备所需的部件产品,交易发生主要系因上海电气作为我国大型综合性装备制造集团,相关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质量保障及后续服务保障,电气风电向关联方采购相关产品系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也有利于提升上海电气内部业务的协同发展。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电气风电经常性关联采购总额分别为22,067.50万元、29,538.01万元和93,279.05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34%、6.16%和11.53%。2019年,电气风电向关联方采购的金额和占比较2017年度和2018年度相比有所增加,主要因电气风电2019年总体业务规模增长较大和部分海上机型新增订单增长较快等原因,电气风电在2019年向关联方电气电机厂加大了风机发电机采购规模。

上述主要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向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情况

电气电机厂是上海电气旗下一家综合性电机制造大型企业,产品覆盖大中型交流电动机、直流电动机、风力发电机、汽轮发电机等,广泛用于火电、核电、风电、冶金、石化防爆、水利、市政、矿山、水泥等各行各业。为提升电气风电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1-201

充分发挥上海电气内部业务的协同性,电气风电向电气电机厂采购直驱发电机、鼠笼发电机和双馈发电机等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鼠笼发电机、双馈发电机采购情况

鼠笼发电机和双馈发电机主要应用在陆上风机。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采购的鼠笼发电机和双馈发电机采购单价区间为32万元/台-53万元/台,由于不同MW机型技术差异较大,因此价格区间跨度较大。定价方式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上述采购价格与电气风电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的价格相当。

②直驱发电机采购情况

电气风电在2018年起向市场推出6MW和7MW型号海上风机,并同时与电气电机厂就6MW和7MW型号的直驱发电机进行合作。一方面,由电气风电向电气电机厂提供一揽子技术支持,包括提供相关直驱发电机产品技术许可及厂房、设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电气风电已与电气电机厂签署了上述设备的出售合同)等,并由电气电机厂支付技术服务费;另一方面,电气电机厂依靠自身在电机制造领域的专业优势,结合电气风电提供的技术支持,生产6MW和7MW型号的直驱发电机并独家销售至电气风电,实现直驱电机的进口替代,相关产品仅适用电气风电6MW和7MW风机机型,双方采用成本加成法定价。

2)向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采购电气件(变流器),采购单价区间为23万元/台-25万元/台,采购价格因不同兆瓦机型存在技术差异而略有不同,定价方式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采购价格与电气风电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的价格相当。

3)向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采购SKF主轴承,采购单价区间为9万元/台-80万元/台,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轴承主要因该公司为上海电气内部专业从事贸易的公司,具有渠道优势,从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轴承有助于提升电气风电的采购效率,定价方式为根据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对外采购价格基础上考虑一定服务费用确定。

1-1-202

4)向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情况报告期内,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为电气风电在汕头基地的智慧能源项目和莆田基地建设项目提供电气设备及施工服务,上述合同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签署,定价公允。5)向中复连众关联采购情况电气风电的部分海上风机的叶片原仅向西门子歌美飒再生能源(上海)有限公司采购,报告期内,该等型号叶片向西门子的采购价格区间为600万元/台-650万元/台。为进一步加快电气风电部分风机机型叶片的国产化进程,降低成本,电气风电与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合资公司中复连众,进行叶片的生产。电气风电向中复连众授权相关技术许可,并委派技术专家团队进行技术指导,由中复连众生产部分机型的叶片并独家销售至电气风电。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中复连众采购叶片的采购单价区间略低于西门子的采购价格区间。

6)向上海集优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情况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上海集优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采购紧固件,采购单价区间为0.5万元/台-5万元/台,由于不同兆瓦机型技术差异较大,因此价格区间跨度较大。定价方式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采购价格与电气风电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的价格相当。

7)向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情况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采购液压站,采购单价区间为

1.2万元/台-1.9万元/台,由于不同兆瓦机型技术存在差异,因此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定价方式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采购价格与电气风电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的价格差异较小。8)向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情况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采购冷却系统,采购单价区间为6万元-20万元/台,由于不同兆瓦机型技术存在差异,因此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定价方式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采购价格与电气风电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的价格差异较小。

1-1-203

9)向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情况公司向杭州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风机运维服务,单台风机的维护费用在18万至26万不等,由于不同兆瓦机型技术存在差异,因此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定价方式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采购价格与电气风电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的价格差异较小。公司同时向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销售运维所需的SKF轴承、齿轮箱等配件。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政策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等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239.24--
中复连众技术许可费、提供劳务协定价格3,549.77--
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原材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189.60417.0185.02
合计5,978.61417.0185.02
营业收入1,013,455.64617,109.94655,735.91
关联销售占比0.59%0.07%0.01%

1)2019年,电气风电向电气电机厂收取技术服务费等合计为1,239.24万元。电气风电与电气电机厂的具体合作模式详见本小节“(1)关联采购”之“1)向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情况”相关内容。2)2019年,电气风电向联营公司中复连众关联销售3,549.77万元,包括电气风电向中复连众收取的技术许可转授权收入以及因派遣专家团队进行业务指导收取的劳务费。3)由于业务需要,电气风电向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销售SKF轴承、齿轮箱等风机运维所需的材料,电气风电2017年、2018年、2019年向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分别为85.02万元、417.01万元、1,189.60万元。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548.64695.77524.15

1-1-204

(4)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2,945.592,798.451,274.08
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1,085.75542.81475.93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351.77222.1595.46
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40.18141.00-
合计4,423.293,704.421,845.47
租赁费用总计11,303.389,354.377,244.16
关联租赁占比39.13%39.60%25.48%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的关联租赁主要为办公楼租赁,其中,2018年租金支出相比2017年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公司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向其新租赁办公楼。

公司与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的租赁费主要为租赁厂房的相关租金及能源费支出等,其中,2019年租金支出相比2018年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向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新增临时性厂房租赁用于生产风机的轮毂部件。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作期间不存在纠纷。未来该部分生产将逐渐转移至如东风电进行。风机轮毂部件生产对厂房要求较低,在配备相应起重设备及面积的厂房内均能实现生产,对厂房没有其他特殊品质或者区位要求,如果租赁期满后公司不能续租,且尚未将该部分生产转移至如东风电,公司可寻找新的厂房进行生产,搬迁成本较低。

此外,公司2019年与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发生的租赁费金额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电气风电自2019年起因业务规模增加而增加了起重设备的租赁。电气风电向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租赁仓库,金额较小。

(5)关联资金往来

1)借入借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公司161,600.00277,623.49152,416.77
合计161,600.00277,623.49152,416.77

1-1-205

2)归还借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公司340,900.00156,940.26206,000.00
合计340,900.00156,940.26206,000.00

3)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公司4,928.077,736.086,011.89
合计4,928.077,736.086,011.89

4)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公司1,152.37781.301,044.48
合计1,152.37781.301,044.48

5)手续费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公司151.3223.1138.25
合计151.3223.1138.25

电气风电的关联资金往来主要系与上海电气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公司发生的存贷业务。

(6)关联存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公司
活期存款354,167.69220,756.0166,967.92
保证金1,209.231,209.233,507.58
合计355,376.91221,965.2370,475.50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固定资产采购、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担保,具体如下:

1-1-206

(1)固定资产采购

关联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1,802.52-1.62

2019年,因业务需要,电气风电向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采购此前向其租赁使用的起重机和行车等固定资产,采购价格为1,802.52万元,定价方式为根据相关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考虑折旧等因素协商确定。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政策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风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8,606.81--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销售原材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827.8943.18109.83
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原材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79.65--
上海申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销售原材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51.8350.11-
上海电气销售原材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51.30--
合计30,807.07510.30194.85
营业收入1,013,455.64617,109.94655,735.91
关联销售占比3.04%0.08%0.03%

电气风电2019年偶发性关联销售金额相比2017年和2018年有一定增长,主要原因包括:

1)电气风电在2019年向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销售风机产品,相关业务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根据业主方提出的要求,由电气风电将风机销售至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再由业主向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形式取得风机使用权。向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销售风机产品的销售价格与向第三方销售的风机价格相当,定价公允。

2)2019年,电气风电因业务合作需要,将部分采购的原材料销售至电气电机厂,用于电气电机厂直驱发电机的生产。

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其他关联方的关联销售内容主要为生产所用原材料,系上海电气各经营主体因业务需要发生的原材料内部销售,为偶发性事件,且金额相对较小。

1-1-207

(3)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担保情况均为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上海电气30,800.002018年5月30日2025年12月21日

电气风电的关联担保为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对电气风电提供的关联担保。电气风电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4)其他关联交易

1)通过上海电气与电气企服为电气风电支付职工薪酬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上海电气-18,716.0320,598.77
电气企服24,119.733,691.64-
合计24,119.7322,407.6620,598.77

报告期内,发行人(含下属子公司之恒新能源)存在将应付员工薪酬等费用支付予上海电气及其控股子公司电气企服并由其代为向员工发放的情形,主要原因系其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对下属公司员工薪酬等发放进行集中管理并提高下属公司效率所致。2017年至2019年,发行人通过上海电气及电气企服向发行人员工支付的款项金额分别为20,598.77万元、22,407.66万元及24,119.73万元。

上海电气和电气企服仅执行代发员工薪酬等费用的相关数据录入、个人所得税计算等工作,不存在为电气风电垫付费用的情形,发行人一般在每月工资发放日之前的1-2个工作日向上海电气和电气企服转账,上海电气及电气企服不存在滞后发放工资的情形。

上海电气、电气企服、电气风电承诺,已对上述代发工资事宜进行了整改,电气风电自2020年6月起自行向员工发放工资。

2)通过电气保险经纪为公司支付保险费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电气保险经纪1,906.064,582.314,720.28

电气保险经纪作为上海电气体系内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电气风电通过其购买保险

1-1-208

可获得一定的价格优惠。该等保险主要涉及风机产品保险、关键生产设备保险等。保险购买完成后,保险公司将直接与电气风电签订保单。2019年相关保险费较2018年下降较多主要原因系2019年风机样机保险金额下降。

3)电气风电按照上海电气统一安排无偿被授权使用“上海电气”商标。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六、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2、商标”之“(2)被许可使用的商标专用权”。4)2019年度,电气风电向上海市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转让专利所有权计0.95万元。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款项余额

1)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44,925.00--
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7,598.706,130.906,107.22
上海电气6,566.00--
合计59,089.706,130.906,107.22
占当期余额比例57.13%12.90%5.85%

2)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17,431.843,773.877,361.60
上海电气7,733.488,694.888,994.88
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3,762.75--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2,315.88-129.00
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344.25255.6999.48
上海申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70.97420.82419.37
合计32,659.1713,145.2617,004.32
占当期余额比例6.48%4.42%3.08%

1-1-209

3)合同资产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4,673.98--
上海申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04.79--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129.00--
合计5,207.77129.00-
占当期余额比例0.81%0.03%-

4)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1,885.071,885.071,885.07
合计1,885.071,885.071,885.07
占当期余额比例14.28%18.49%14.71%

5)预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 公司8,850.811,389.04940.15
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901.74--
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246.36--
上海市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43.97-279.60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5.285.285.28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7,040.96-
合计10,048.168,435.281,225.04
占当期余额比例7.88%9.29%1.69%

6)长期应收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505.00505.00505.00
合计505.00505.00505.00
占当期余额比例100.00%100.00%0.26%

1-1-210

(2)应付款项余额

1)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38,134.361,546.672,910.00
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12,098.625,184.071,685.02
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956.34949.50826.37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654.83335.04828.26
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551.42498.39315.96
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407.80--
上海集优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350.97268.67-
上海联合滚动轴承有限公司61.48-2,424.32
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22.7067.50-
上海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1.59236.30
合计53,238.528,851.429,226.23
占当期余额比例35.26%6.39%5.86%

2)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 公司27,000.00206,000.00116,416.77
合计27,000.00206,000.00116,416.77
占当期余额比例33.13%77.97%81.53%

3)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 公司30,000.0030,800.00-
合计30,000.0030,800.00-
占当期余额比例96.92%89.48%-

1-1-211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 公司800.00300.00-
合计800.00300.00-
占当期余额比例1.17%0.50%-

5)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8,388.322,779.06691.31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4,016.041,673.841,022.48
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 公司2,939.44165.9351.87
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2,041.181,504.75-
上海集优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1,018.56181.4840.85
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789.94--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547.29139.4673.90
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 公司436.43347.01257.51
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303.64411.91-
上海电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39.1987.27321.55
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 公司200.59--
上海ABB电机有限公司190.56--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184.6639.9839.98
上海西门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153.00--
上海电气物业有限公司117.34--
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104.0341.2326.52
摩根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80.73--
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76.27--
上海电气开利能源工程有限 公司49.5149.5148.00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15.00-72.43
上海联合滚动轴承有限公司6.9226.7213.67

1-1-212

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5.0048.00-
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87.60-
上海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 公司-83.9583.82
上海市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37.15349.50
合计21,903.647,704.853,093.38
占当期余额比例3.55%1.95%0.92%

6)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224.48--
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4.08--
上海电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18-368.81
中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党校0.180.180.18
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0.020.020.02
上海电气--183.38
合计230.940.20552.38
占当期余额比例0.45%0.00%1.01%

7)合同负债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上海环保工程成套有限公司49,582.50--
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20,043.60--
国家电投集团安徽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7,813.58--
上海电气6,566.00--
合计84,005.67--
占当期余额比例14.55%--

报告期各期末,电气风电对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往来主要系电气风电与关联方正常业务往来所致。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电气风电对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为1,885.07万元,系电气

1-1-213

风电为上海电气代垫工程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电气已与电气风电结清相关代垫工程款项。

(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就2017年度至2019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之公允性、必要性等事宜予以确认;所涉关联董事均回避未参加表决;由于发行人全体股东均为关联股东,若股东回避表决将导致股东大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关联股东未适用回避程序,均参与投票表决;发行人独立董事王永青、张恒龙、周芬对该等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上海电气出具的承诺

上海电气作为A+H上市公司,同样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同时,为减少和规范本次分拆后的关联交易情形,上海电气作出书面承诺如下:

“1、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善意行使和履行作为电气风电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电气风电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电气风电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促使由本公司提名的电气风电董事(如有)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义务。在电气风电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回避表决。

2、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电气风电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电气风电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下同)与电气风电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电气风电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向电气风电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1-1-214

益。

4、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电气风电以及电气风电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电气风电;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电气风电经济损失,本公司将赔偿电气风电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2、电气总公司出具的承诺

电气总公司作为电气风电的间接控股股东,作出的声明及承诺如下:

“1、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电气风电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2、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电气风电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下同)与电气风电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电气风电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向电气风电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电气风电以及电气风电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电气风电;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电气风电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电气风电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1-1-215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普华永道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1007号)。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财务信息,若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提示投资者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公司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除另有注明外,均以合并会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一、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一)产品特点的影响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主要产品为风力发电设备,产品覆盖1.25MW到8MW全系列风电机组,基本实现了全功率覆盖。报告期内,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成本的占比均超过90%。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外购零部件及配件,由传动系统、结构系统、电气系统、辅助系统四部分构成,主要零部件包括叶片、齿轮箱、发电机、钢件、交流器等,相关零部件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盈利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二)业务模式的影响因素

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客户多为大型发电集团,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获取项目订单,基于“按单定制、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经营模式,通过向上游符合相应标准的供应商采购定制化及标准化的风机零部件,由公司生产基地完成风力发电机组的装配、测试与生产,完成订单交付,进而完成向客户的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及提供后市场配套服务,以实现盈利。

公司处于风电产业链的中游,下游客户回款多存在一定的信用期,且由于订单金额通常较大,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较大。但公司主要客户多为大型发电集团,经营规模较大,资信状况与回款情况较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1-1-216

(三)行业竞争程度的影响因素

中国是世界最大的风电市场,拥有极其丰富的风力资源。中国风电市场的繁荣与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市场地位,在过去数十年发展历程中也推动着中国风电风机整机制造商的发展和进步,加上中国风电产业很长一段时间受到政策的大力支持与鼓励,风电产业发展迅速,部分行业领先企业的产品技术水平逐步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

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统计数据,从全国新增装机容量来看,2018年,排名前五的分别为金风科技、远景能源、明阳智能、联合动力和电气风电,前五家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5%。电气风电2018年新增装机容量114万千瓦,市场份额为5.40%,排名第五。

电气风电是中国海上风电龙头企业,市场份额全行业领先。根据《2018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截至2018年底,海上风电整机制造企业共12家。其中,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0万千瓦以上的有电气风电、远景能源、金风科技。这3家企业海上风电机组累计装机量占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的85.9%,电气风电以50.9%的市场份额领先。2018年共有7家整机制造企业有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其中电气风电新增装机最多,共达181台,容量为72.6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占比达到43.9%。其次分别为远景能源、金风科技、明阳智能、GE、联合动力、湘电风能。

近5年,风电整机制造企业的市场份额集中趋势明显。2018年,排名前五的风电整机企业新增装机量市场份额达到约75%,排名前十的风电整机企业新增装机市场份额达到约90%。预计未来电气风电的市场竞争对手仍然为金风科技、远景能源、明阳智能等其他主要风电整机制造厂商。

(四)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因素

1、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1)风能资源禀赋优势

风能凭借其资源总量丰富、环保,风场运行管理自动化程度高,风场发电成本持续降低等突出的资源禀赋优势,目前已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的重要构成部分。中国拥有丰富的风能资源,是全球最大的风能市场。

1-1-217

(2)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大

风电行业作为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重要构成,属于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其发展一直以来受到政策的支持力度较大。亦得益于产业政策,我国风电行业得到了较快较好的发展。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针对风电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涵盖定价机制、财政补贴、产业运营等各个方面的产业政策,为风电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政策的引导下,行业逐渐进入有序竞争阶段,行业结构不断优化,进一步推动了风电产业的持续发展。近几年,政策主要导向为推动竞价配置、推进平价上网。短期来看,相关政策的逐步出台与市场预期的相应变化,促使市场出现在调价时间节点前集中对风电场进行建设的现象;长期来看,风电作为国家新能源产业中重要一部分,实现平价上网是发展的必经之路,对产业的整体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3)国家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国家能源结构的优化对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具有积极意义。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离不开稳定的能源供应。长期以来,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电力结构中煤电占据主导地位。伴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可再生能源产业已成为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重要推动力量。

在全球能源结构向低碳化转变,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趋势具备确定性。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15年至2019年期间,我国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比由18.0%增长至23.4%,清洁能源在能源供应结构中比重增加。长期以来,国家积极发展可再生清洁能源,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能源结构优化的举措将利于风电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4)风电技术持续进步,成本持续下降,经济效益持续凸显

在市场需求和竞争的推动下,中国风电机组制造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国内领先企业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联合设计以及自主研发等方式,已经全面掌握了产品技术能力。

近年来,风电机组功率和风轮直径都呈现逐年扩大之势,大兆瓦级风电机组的研发进程正在加快,市场上大兆瓦机型风电项目数量也逐渐增多。风机单机容量的增加,将有效提高风机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度电成本、提升整个风电项目的投资回报率。随着

1-1-218

风力发电机组相关技术的日趋成熟,大兆瓦机型的趋势愈发明确,未来,风力发电整体成本将持续下降,将有利于风电行业的整体发展。此外,风电机组在设计方面更加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市场上不断研发出适合不同风资源环境特点和气候条件的定制化机组。从上游零部件齿轮箱、发电机、叶片到风电机组设计、控制软件及载荷评估等方面关键技术的突破,均促进风电机组的价格及下游风电场投资和运维的成本不断降低。综合来看,风电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效益逐渐突显,具备大规模开发的价值与可能性。

2、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1)“弃风限电”

中国“三北”地区(华北、东北、西北)风能资源丰富,但却普遍远离用电负荷较高的东部、中部等地区,风能资源与电力消纳在区域上呈现逆向分布,由此导致“弃风限电”的现象的存在,短期内风电并网消纳与“弃风限电”问题仍是行业发展的难点问题之一。在更完善的电网建设与持续的能源结构优化与调整情况下,“弃风限电”问题正逐步得到缓解。

(2)市场和人才竞争加剧

随着我国风电产业近几年的高速扩张,国内企业逐渐向规范化发展,市场集中度呈现提高趋势,风机整机厂商面临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此外,随着我国风电行业发展深入,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日趋增加。目前,国内相关人员培训和储备机构尚不完善,高水平研发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的短缺成为制约国内风电企业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

(3)风电场建设所引发的环保问题

虽然风力发电本身实现了清洁能源发电,然而风电场的建设占地规模较大,有时需要占据面积较大的林区林地或近海海域,随着风电场项目的开发与大型项目数量的增加,随之也会带来一定环保问题。例如,在中国植被覆盖较好的中、东、南部地区,涉及重点林区林地的风电项目开发审批压力变大;近海风资源丰富区域往往与海洋经济区域和生态区域重合,风电建设一定程度上与鱼类、鸟类及其他生物生存与生态影响相关。未来,随着政府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及标准的提高,土地、海洋资源等审批流程将

1-1-219

更加严格,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将承担更多环境保护责任。

(4)部分重要零部件依赖进口

虽然中国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国产化趋势显著,齿轮箱、电机等重要零部件已逐步实现国产化,但从全产业层面来看,高端轴承、变流器、液压控制系统等部件仍较高程度地依赖进口。重要零部件依赖进口是制约中国成为高端风电设备制造强国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931,498,170.392,447,093,753.631,121,696,032.65
应收票据1,034,342,253.57473,535,502.681,042,691,327.99
应收账款4,631,388,678.312,593,712,892.585,056,255,577.23
其他应收款128,883,800.2898,919,820.59127,576,899.10
预付款项1,274,822,798.05907,867,115.99724,211,554.72
存货2,072,491,051.071,089,322,445.841,029,826,625.47
合同资产3,781,327,948.462,507,278,565.25-
持有待售资产9,788,166.39--
其他流动资产346,228,567.68325,695,412.03164,662,886.82
流动资产合计17,210,771,434.2010,443,425,508.599,266,920,903.9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5,050,000.005,050,000.001,931,258,702.69
长期股权投资118,541,117.85107,360,790.5374,395,417.7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43,345,000.004,845,000.00-
固定资产1,268,329,396.43466,500,349.86234,033,357.81
在建工程116,976,281.03361,847,958.53145,070,290.44
无形资产76,250,414.3397,368,986.9884,895,874.05
商誉7,293,123.007,293,123.007,293,123.00
长期待摊费用19,722,300.8322,351,940.945,840,412.73

1-1-22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759,985,369.34572,115,848.43561,556,857.36
其他非流动资产2,529,812,632.592,434,760,010.39-
非流动资产合计5,045,305,635.404,079,494,008.663,044,344,035.83
资产总计22,256,077,069.6014,522,919,517.2512,311,264,939.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14,943,279.442,642,004,123.091,427,843,728.27
应付票据1,509,770,859.041,384,141,744.081,575,344,865.21
应付账款6,170,573,682.103,947,711,826.223,360,587,375.87
预收款项--1,074,236,858.51
合同负债5,774,447,596.171,229,981,390.09-
应付职工薪酬75,067,910.5160,853,468.6272,356,750.48
应交税费434,585,942.5592,219,386.01320,570,077.75
其他应付款518,766,245.66523,792,553.25548,364,718.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85,708,735.11602,767,367.79501,154,859.80
其他流动负债884,865,243.89498,379,454.81206,020,877.73
流动负债合计16,868,729,494.4710,981,851,313.969,086,480,112.1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09,533,813.30344,204,573.40-
预计负债1,156,424,377.821,022,356,772.75954,403,626.40
长期应付款--42,391,045.34
递延收益24,894,764.1925,936,274.3926,977,784.59
非流动负债合计1,490,852,955.311,392,497,620.541,023,772,456.33
负债合计18,359,582,449.7812,374,348,934.5010,110,252,568.46
所有者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800,000,000.003,485,347,437.123,485,347,437.12
资本公积2,839,909,345.3542,513,623.7242,513,623.72
其他综合收益412,100.23317,143.31-
专项储备45,932,642.2355,525,238.8155,976,524.61
盈余公积28,859,217.24--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181,381,314.77-1,435,132,860.21-1,382,825,214.10
所有者权益合计3,896,494,619.822,148,570,582.752,201,012,371.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2,256,077,069.6014,522,919,517.2512,311,264,939.81

1-1-22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10,134,556,426.356,171,099,437.456,557,359,117.28
减:营业成本8,092,047,901.354,793,103,133.305,085,711,594.94
税金及附加60,032,051.5137,620,990.7740,630,734.52
销售费用878,974,315.22694,234,866.48872,081,270.03
管理费用441,449,589.36366,098,658.53352,327,272.23
研发费用294,385,474.43404,870,282.44234,565,624.11
财务费用85,844,345.87105,526,422.4656,673,047.73
其中:利息费用71,511,210.80105,114,036.7170,022,240.41
利息收入-15,057,430.51-8,080,250.43-13,917,870.29
加:其他收益80,209,523.09152,935,645.6490,425,311.80
投资收益-13,819,672.68-4,482,627.22-233,220.25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3,819,672.68-4,482,627.22-233,220.25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44,781,140.7310,887,481.04-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34,791,384.99-9,227,182.8115,699,957.83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206,685.63213,677.35-811,140.9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68,433,387.67-80,027,922.5320,450,482.12
加:营业外收入21,884,891.9117,938,815.2127,391,122.54
减:营业外支出3,266,565.97476,621.3823,341,320.5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87,051,713.61-62,565,728.7024,500,284.10
减:所得税费用35,422,270.12-10,258,082.593,314,897.9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51,629,443.49-52,307,646.1121,185,386.1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94,956.92317,143.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94,956.92317,143.31-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94,956.92317,143.31-
六、综合收益总额251,724,400.41-51,990,502.8021,185,386.15

1-1-222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917,208,772.087,444,739,020.666,788,654,792.3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0,519,866.19256,252,350.70256,112,999.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137,728,638.277,700,991,371.367,044,767,792.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285,415,314.096,187,192,456.796,253,252,961.3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47,304,769.30344,260,497.57267,385,061.74
支付的各项税费279,222,392.29463,661,284.18667,397,831.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56,022,386.26273,191,656.83288,586,328.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67,964,861.947,268,305,895.377,476,622,183.33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769,763,776.33432,685,475.99-431,854,391.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67,073.001,336,058.0510,602,583.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67,073.001,336,058.0510,602,583.6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59,790,493.41482,622,878.03155,824,150.92
投资支付的现金163,500,000.0042,293,000.0074,628,63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23,290,493.41524,915,878.03230,452,788.92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822,623,420.41-523,579,819.98-219,850,205.3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356,543,511.893,424,109,674.451,698,101,728.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56,543,511.893,424,109,674.451,698,101,728.2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213,275,115.641,862,744,706.232,06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0,382,983.00103,179,324.9670,750,831.8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208,725.375,208,725.3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83,658,098.641,971,132,756.562,135,959,557.22
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额-427,114,586.751,452,976,917.89-437,857,828.9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8,074.43-1,320.9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520,143,843.601,362,081,252.98-1,089,562,425.4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98,701,485.631,036,620,232.652,126,182,658.10

1-1-223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18,845,329.232,398,701,485.631,036,620,232.65

(二)最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652,997,811.512,064,717,192.45935,969,362.78
应收票据1,005,908,326.57473,535,502.68965,100,483.20
应收账款5,346,511,388.552,909,864,855.275,279,502,998.58
其他应收款398,479,243.42192,780,386.24234,371,175.38
预付款项732,349,683.911,195,414,937.09640,969,721.01
存货691,043,640.53803,409,945.54668,359,085.69
合同资产3,662,013,107.942,507,278,565.25-
持有待售资产9,788,166.39--
其他流动资产109,849,381.12244,905,474.2087,751,969.13
流动资产合计15,608,940,749.9410,391,906,858.728,812,024,795.77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5,050,000.005,050,000.001,817,882,522.68
长期股权投资1,210,000,317.85952,819,990.53820,995,417.7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43,345,000.004,845,000.00-
固定资产317,812,338.8663,073,231.2363,979,986.26
在建工程9,017,734.2039,334,208.8826,094,320.83
无形资产14,937,453.7935,332,229.1344,378,507.89
商誉7,293,123.007,293,123.007,293,123.00
长期待摊费用19,722,300.8322,351,940.945,840,412.73
递延所得税资产677,345,902.46497,406,970.98484,901,723.61
其他非流动资产2,417,864,951.832,346,015,210.39-
非流动资产合计4,822,389,122.823,973,521,905.083,271,366,014.75
资产总计20,431,329,872.7614,365,428,763.8012,083,390,810.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14,943,279.441,992,504,123.091,277,843,728.27
应付票据733,791,417.84909,481,647.26695,156,766.22

1-1-224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5,501,166,978.115,271,025,463.804,263,563,685.50
预收款项--1,074,236,858.51
合同负债5,691,932,829.781,229,981,390.09-
应付职工薪酬67,598,725.0159,700,786.1670,963,107.13
应交税费364,319,722.7089,495,026.38319,619,059.23
其他应付款527,262,035.35467,583,376.45513,055,413.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32,758,404.73557,376,322.45498,505,419.47
其他流动负债869,852,842.76478,659,887.94181,284,955.26
流动负债合计15,203,626,235.7211,055,808,023.628,894,228,992.65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1,156,424,377.821,022,356,772.75954,403,626.40
非流动负债合计1,156,424,377.821,022,356,772.75954,403,626.40
负债合计16,360,050,613.5412,078,164,796.379,848,632,619.05
股东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800,000,000.003,485,347,437.123,485,347,437.12
资本公积2,797,395,721.63--
专项储备2,499,184.4112,868,298.2718,561,169.64
盈余公积28,859,217.24--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442,525,135.94-1,210,951,767.96-1,269,150,415.29
股东权益合计4,071,279,259.222,287,263,967.432,234,758,191.47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20,431,329,872.7614,365,428,763.8012,083,390,810.52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10,250,140,886.856,187,653,142.726,350,280,324.46
减:营业成本8,359,791,825.104,830,780,422.364,989,111,793.70
税金及附加37,972,558.8931,376,069.3629,673,647.88
销售费用856,756,361.43682,920,379.41843,474,344.24
管理费用343,937,391.62272,048,181.97256,579,363.05
研发费用284,479,326.25404,739,549.11234,565,624.11
财务费用67,256,279.8084,999,965.8262,226,583.13
其中:利息费用57,677,149.5976,179,057.7467,171,875.37

1-1-225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收入-13,219,912.79-6,847,615.08-13,404,311.03
加:其他收益77,507,886.89151,035,066.3187,763,434.60
投资收益-13,819,672.68-4,482,627.22-233,220.25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3,819,672.68-4,482,627.22-233,220.25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36,115,182.8111,442,692.59-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30,602,602.70-8,459,464.9414,670,762.57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206,770.21213,677.35-802,251.4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96,710,802.2530,537,918.7836,047,693.84
加:营业外收入21,555,331.3817,423,645.7026,095,564.24
减:营业外支出3,255,709.58180,349.8223,165,938.2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15,010,424.0547,781,214.6638,977,319.83
减:所得税费用26,418,251.64-10,417,432.67-4,944,347.9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8,592,172.4158,198,647.3343,921,667.75
五、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288,592,172.4158,198,647.3343,921,667.75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588,501,188.506,877,027,618.066,319,263,756.0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6,929,362.65295,155,985.68281,856,636.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825,430,551.157,172,183,603.746,601,120,392.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821,290,243.965,445,184,575.425,945,056,908.5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03,994,330.70323,895,657.93249,765,299.16
支付的各项税费186,575,313.79457,888,081.79537,549,506.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99,548,170.89258,385,615.28250,902,386.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811,408,059.346,485,353,930.426,983,274,100.86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022,491.81686,829,673.32-382,153,707.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60,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3,979,856.661,336,058.058,668,540.91

1-1-226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6,020,786.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979,856.661,336,058.05604,689,327.2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80,762,995.4120,827,339.8740,191,821.57
投资支付的现金409,500,000.00141,152,200.00392,628,63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0,262,995.41161,979,539.87432,820,459.57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656,283,138.75-160,643,481.82171,868,867.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234,000,000.002,330,408,241.671,548,101,728.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34,000,000.002,330,408,241.671,548,101,728.2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411,560,843.651,615,747,846.852,06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5,597,890.3575,415,224.6568,099,841.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67,158,734.001,691,163,071.502,128,099,841.81
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额266,841,266.00639,245,170.17-579,998,113.54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624,580,619.061,165,431,361.67-790,282,953.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16,324,924.45850,893,562.781,641,176,516.50
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40,905,543.512,016,324,924.45850,893,562.78

三、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1007号),普华永道审计了电气风电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普华永道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普华永道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

1-1-227

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普华永道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普华永道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普华永道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一)产品销售收入确认 于2017年度,电气风电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有可能流入集团,相关产品销售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产品销售收入。于2017年度,电气风电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557,359,117.28元,其中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6,531,815,556.64元,约占集团总收入的99.61%。 自2018年1月1日起,电气风电已采用新收入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于2018年度和2019年度,电气风电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按照预期有权收取对价的金额确认产品销售收入。于2018年度,电气风电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171,099,437.45元,其中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6,115,444,070.74元,约占集团总收入的99.10%。于2019年度,电气风电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134,556,426.35元,其中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9,271,956,921.83元,约占集团总收入的91.49%。 对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关注主要由于其销售量巨大,并且产品销售收入确认金额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普华永道在审计中予以重点关注并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因此,普华永道将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对于产品销售收入,普华永道了解、评估了管理层对电气风电自销售订单审批至产品销售收入入账的销售流程中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普华永道通过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电气风电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对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2017年度与产品销售收入有关的重大风险报酬转移时点,以及对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后的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点,与在财务报表披露的产品销售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一致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 此外,普华永道采用抽样方式对产品销售收入执行了以下程序: 1、检查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订单、销售合同、产品运输单、客户签收单、销售发票等; 2、基于交易金额、性质和客户特点的考虑,向特定客户函证交易金额及应收账款的余额; 3、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核对至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4、实施针对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核查程序,包括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电话访谈及背景调查,同行业价格及毛利率分析等。 根据已执行的程序,普华永道取得的审计证据可以支持管理层对于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电气风电的应收账款账面净额为人民币5,056,255,577.23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459,074,809.81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电气风电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净额分别为人民币2,593,712,892.58元及人民币4,942,038,575.64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和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人民币379,816,446.49元及人民普华永道了解、评估了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普华永道通过对应收账款以及合同资产的实际核销及损失结果与以前年度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比较,以评估管理层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坏账与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及其判断的历史合理性。

1-1-228

关键审计事项普华永道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币65,600,066.21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电气风电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净额分别为人民币4,631,388,678.31元及人民币6,311,140,581.05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和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人民币411,169,203.19元及人民币80,532,794.75元。 在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电气风电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或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存在减值迹象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单项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账款,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账款,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历史回收情况、债务人所处行业的市场现状及应收账款的账龄,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及按账龄分析法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判断并计提坏账准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电气风电已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在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电气风电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坏账与减值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计提单项坏账与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电气风电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在考虑历史信用损失经验时,管理层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历史回收情况、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账龄等信息。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管理层使用的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生产价格指数和工业增加值等。 考虑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时需要做出重大估计和判断,因此普华永道将其作为关注重点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针对2017年度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普华永道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对于单项金额重大或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普华永道执行了以下程序: (1)通过与管理层访谈,了解管理层评估客户的财务经营状况的方法和基础,并抽样检查了管理层评估客户财务经营情况的支持性证据,包括客户的信用历史、期后收款情况及与客户的对账单等; (2)了解及评估管理层基于上述对客户财务经营状况的评估预计应收账款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的基础参数、假设与依据,并测试管理层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的准确性; (3)采用抽样的方式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或经单独测试后未计提减值的应收账款,普华永道执行了以下程序: 1、评估管理层划分组合的标准,抽样检查了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的准确性; 2、通过考虑与测试历史上同类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坏账损失率情况,评估应收账款组合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的合理性,并测试管理层坏账准备计算的准确性。 针对2018年以及2019年度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坏账与减值准备的计提,普华永道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普华永道了解并获取了管理层通过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而就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是否需要单独进行减值测试作出评估,采用抽样的方法检查了管理层评估客户财务经营情况的支持性证据,包括客户的信用历史等。 对于管理层按照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模型,普华永道执行了以下程序: 1、根据行业惯例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方法的合理性; 2、采用抽样的方式,结合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历史回收情况、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账龄等信息,对模型中相关历史信用损失率的准

1-1-229

关键审计事项普华永道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确性进行了测试,评估历史违约百分比; 3、采用抽样的方式,通过查看验收文件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逾期天数的准确性进行了测试; 4、根据资产组合与经济指标的相关性,复核了管理层经济指标、经济场景及权重选取的合理性,并将经济指标核对至公开的外部数据源; 5、按照考虑前瞻性信息调整后的违约百分比,重新计算了预期信用损失的准确性。 此外,普华永道还通过比较同行业信用政策及坏账与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等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电气风电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坏账及减值准备的总体合理性进行了评估。 根据普华永道执行的工作,普华永道取得的审计证据可以支持管理层作出的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评估相关的判断。
(三)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的计提 电气风电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是针对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公司就其所交付的风力发电机组产品提供免费维修及更换零部件服务,因保证产品质量所发生的成本而计提的准备。电气风电根据风力发电机组同类型或类似产品历史维修经验,对未来将要发生的产品质量保证的成本进行估计,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按照预计发生的年限折现。于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产品质量保证准备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452,909,045.87元、人民币1,579,733,095.20元和人民币1,789,182,782.55元。 由于电气风电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的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对其计提需要做出涉及包括以历史维修经验为基础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占收入的比例、完成质量保证事项所需成本预测涉及的工时、工资与材料等、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现值计算所使用的折现率等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普华永道将该事项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普华永道了解、评估了管理层对产品质量保证准备计提、冲回和使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普华永道采用抽样方式,复核了产品质量保证到期后,产品质量保证准备所作的补提或因未被使用而冲回的金额,并以此评估管理层在计算产品质量保证准备时所作判断的历史合理性。 针对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的计提,普华永道执行了以下程序: 1、普华永道评估了产品质量保证准备计提方法的合理性及与以前年度的一致性; 2、采用抽样的方法,通过检查相关销售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评估管理层在计算中使用的参数的适当性; 3、普华永道结合同类型或类似产品的历史数据、结合当期产品生产与质量情况进行评估,与质量保证业务负责人进行讨论,并检查了相关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估产品质量保证准备计提时所使用包括以历史维修经验为基础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占收入的比例、完成质量保证事项所需成本预测涉及的工时、工资与材料等、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现值计算所使

1-1-230

关键审计事项普华永道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用的折现率等重要假设的合理性; 4、普华永道重新计算了产品质量保证准备计算表的算术准确性; 5、普华永道结合期末尚处于质量保证期产品的状态,通过对比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的预测和实际使用情况的差异,复核产品质量保证准备余额以及当期由于假设变化产生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变动的合理性。 根据已执行的程序,普华永道取得的审计证据可以支持管理层在计提产品质量保证准备时作出的估计和判断。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范围确定原则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公司的持股比例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控股及参

1-1-231

股子公司情况”之“(一)控股公司”。

(三)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7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7年1月1日,公司吸收合并了母公司上海电气所持有的风能有限与风装有限。该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述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及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106,782.46
上海电气转移至电气风电的商誉729.31
减:合并成本-
调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及累计亏损的总金额107,511.77

此外,因业务需要,公司在2017年度新设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南通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元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8年度,因业务需要,公司新设上海电气风电如东有限公司、内蒙古胡杨新能源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三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二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七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一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六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四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五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柴旦能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吴起上电能源有限公司、安塞上电电力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八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一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二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三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潮电四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五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潮电六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七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SEWPG European Innovation Center AS。

1-1-232

3、2019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9年度,因业务需要,公司新设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之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瓜州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枞阳县之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古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潮电八期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上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马鞍山之恒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安市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如东县之恒电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靖边县上电风能有限公司。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次申报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四)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

1-1-233

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主要涉及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入账价值的确定,以及合并中取得有关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的处理。

合并方对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应当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合并方在确认了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后,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进行的该类合并,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相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进行的该类合并,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比较报表的编制应区别不同的情况,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仅需要编制个别财务报表、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方在编制前期比较报表时,无须对以前期间已经编制的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编制前期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吸收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前期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并入合并方前期合并财务报表。前期比较报表的具体编制原则比照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比较报表的编制。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1-1-234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合并范围公司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合并范围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外币折算

1、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1-1-235

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八)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

自2018年1月1日起采用的会计政策如下:

1、金融资产

(1)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1-236

1)债务工具本公司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A、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债权投资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公司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本公司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1-237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1、应收票据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1-1-238

2.应收账款
组合应收账款
3.合同资产
组合合同资产
4.其他应收款
组合1押金和保证金
组合2员工备用金
组合3应收关联方款项
组合4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3)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

1-1-239

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如下: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

1-1-240

B、应收款项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D、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取得时期限超过一年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含一年)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之内(含一年)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2)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1-1-241

3)金融资产减值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公司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本公司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或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存在减值迹象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单项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历史回收情况、债务人所处行业的市场现状及应收款项的账龄,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确定及按账龄分析法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判断并计提坏账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1-1-242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再转回。4)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借款等。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借款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他金融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

1-1-243

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九)存货

1、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4、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公司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公司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1-244

1、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公司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1-1-245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公司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十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办公及其他设备。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年5%4.8%
机器设备5-10年5%9.5%-19.0%
运输工具5-10年5%9.5%-19.0%
办公及其他设备3-5年5%19.0%-31.7%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

1-1-246

适当调整。

3、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和计量方法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固定资产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与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十三)借款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1-1-247

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十四)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非专利技术,以成本计量。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2、软件

软件按有效年限5年平均摊销。

3、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按预计使用寿命5年平均摊销。

4、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5、研究与开发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1-1-248

? 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以及?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6、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十六)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

1-1-249

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七)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公司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退福利,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

1-1-250

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

(十八)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股东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十九)预计负债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示为流动负债。

(二十)收入确认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

1、2018年1月1日起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1-251

(1)销售产品收入

本公司将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本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2)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对外提供技术改造等劳务,由接受劳务方验收后确认收入。本公司对外提供维修保养等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公司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工程建造收入—风电配套工程及光伏工程总承包

本公司对外提供工程建造,根据已完成工程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其中,已完成工程的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工程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公司按照已完成工程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公司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工程建造,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4)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提供工程建造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本公司将为获取工程劳务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按照相关合同下与确认工程劳务收入相同的基础摊销计入损益。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

1-1-252

年,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分别列示为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1)销售产品收入

本公司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为收入的实现。销售产品收入金额,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2)提供劳务收入

于资产负债表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本公司以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3)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其他方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二十一)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

1-1-253

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本公司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1-25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二十三)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2、融资租赁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二十四)持有待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本公司已与其他方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出售协议且已取得相关批准,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二十五)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

1-1-255

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二十六)股份支付

本公司之母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构成股份支付。发生的股份支付没有结算义务的,该股权支付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处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为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日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十七)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1、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1)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

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2)所得税

本公司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的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公司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1-1-256

(3)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本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进而将增加已确认的净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并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

(4)预计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是针对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本公司就其所交付的风力发电机组产品提供免费维修及更换零部件服务,以保证产品质量而发生的成本进行计提的准备。本公司根据风力发电机组同类型或类似产品历史维修经验,对未来将要发生的产品质量保证的成本进行估计,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按照预计发生的年限进行折现,计提产品质量保证准备。

本公司对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的判断和估计涉及以历史维修经验为基础的产品质量保证占收入的比例、预计完成质量保证事项所需成本预测涉及的工时、工资与材料等、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现值计算所使用的折现率等。

2、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在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坏账与减值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坏账与减值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坏账与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

1-1-257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在考虑历史信用损失经验时,管理层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历史回收情况、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账龄等信息。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管理层使用的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生产价格指数和工业增加值等。

(2)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

本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等。本公司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即,已发生违约),或者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进行其他债务重组或很可能破产等。

(二十八)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其解读,于2018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本公司已按照上述通知编制2019年度和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调整,对本公司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58

(1)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修改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
本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项目。应收账款259,371.29505,625.56570,936.29
应收票据47,353.55104,269.1393,045.0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06,724.84-609,894.69-663,981.34
本公司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项目。应付账款394,771.18336,058.74361,814.79
应付票据138,414.17157,534.49194,028.2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533,185.36-493,593.22-555,843.03
本公司将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应付利息-320.45-126.98-199.84
其他应付款320.45126.98199.84

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
本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项目。应收账款290,986.49527,950.30610,612.34
应收票据47,353.5596,510.0586,645.0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38,340.04-624,460.35-697,257.38
本公司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应付账款527,102.55426,356.37492,803.75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59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
拆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项目。应付票据90,948.1669,515.6883,339.4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618,050.71-495,872.05-576,143.15
本公司将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应付利息-183.43-107.05-199.84
其他应付款183.43107.05199.84

1-1-260

对合并及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2017年度
合并报表母公司
本公司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研发费用23,456.5623,456.56
管理费用-23,456.56-23,456.56

(2)收入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由于本公司的母公司上海电气为在香港和上海两地上市的公司,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因此本公司也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8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7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2018年1月1日
合并报表母公司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将与提供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合同资产—原值216,779.37209,426.73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6,999.27-6,999.27
应收账款—原值-216,779.37-209,426.73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999.276,999.27
长期应收款-192,620.87-181,283.25
其他非流动资产192,620.87181,283.25
合同负债107,423.69107,423.69
预收款项-107,423.69-107,423.69

(3)金融工具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本公司的母公司电气股份为在香港和上海两地上市的公司,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因此本公司也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本公

1-1-261

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8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7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1)于2018年1月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表:

单位:万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科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科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112,169.60货币资金摊余成本112,169.6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摊余成本609,894.69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摊余成本609,894.69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12,757.69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12,757.69
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193,125.87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193,125.87

2)于2018年1月1日,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表:

单位:万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科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科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93,596.94货币资金摊余成本93,596.9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摊余成本624,460.35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摊余成本624,460.35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23,437.12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23,437.12
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181,788.25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181,788.25

3)于2018年1月1日,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合并公司
应收款项2017年12月31日815,778.25829,685.72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合计--
应收款项2018年1月1日815,778.25829,685.72

注:于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月1日,应收款项余额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报表项目。

4)于2018年1月1日,本公司将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

1-1-262

规定的损失准备的调节表:

单位:万元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损失准备重分类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减值准备46,037.62-6,999.2739,038.35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54.64-54.64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6,999.276,999.27
合计46,092.26-46,092.26

七、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公司主要经营风电相关设备开发及销售业务,且经营地点均在中国境内,集团组织结构及内部管理中亦未按产品或客户以分部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及评价经营成果。本公司认为除财务报表中已有的信息披露外,无须披露其他分部资料。

八、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收益-20.6721.37-81.11
政府补助6,814.2512,570.566,051.23

1-1-263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61.831,746.22404.98
小计8,655.4114,338.156,375.10
所得税影响1,328.522,171.92962.73
合计7,326.9012,166.235,412.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62.94-5,230.762,118.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7,836.05-17,397.00-3,293.83

九、主要税率税种及税收优惠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率税种情况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15%、22%
增值税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17%、16%、13%、9%、6%
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7%、5%、1%

(二)报告期内公司企业税率

1、所得税

(1)本公司

2017年,本公司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31002564),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自2017年起至2019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欧洲研发中心

本公司下属下列注册于海外的一级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在国家现行法律、解释公告和惯例,适用当地税率22%。

(3)其他子公司

除上述公司外,其他子公司适用所得税率为25%。

1-1-264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及相关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本公司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8年5月1日前该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及相关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本公司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业务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该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之恒新能源从事建筑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

十、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2019年度 /2019.12.312018年度 /2018.12.312017年度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1.020.951.02
速动比率(倍)0.900.850.9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80.07%84.08%81.51%
资产负债率(合并)82.49%85.21%82.1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501.221.12
存货周转率(次/年)5.124.525.6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5,559.0710,393.8015,581.24
利息保障倍数5.030.391.4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5,162.94-5,230.762,118.5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7,836.05-17,397.00-3,293.8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90%6.56%3.5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3.460.54-0.5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1.901.70-1.3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4.872.692.75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及列式在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平均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值;

1-1-265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费用+计提折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利息收入)

(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1)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12)为保持指标的可比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每股净现金流量、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股份数均按照公司报告期末股本数计算。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19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330.31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900.220.22
2018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1不适用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00不适用不适用
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97不适用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1不适用不适用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

1-1-266

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1,005,002.3299.17%616,792.5799.95%653,863.8899.71%
其他业务收入8,453.320.83%317.370.05%1,872.030.29%
合计1,013,455.64100.00%617,109.94100.00%655,735.9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55,735.91万元、617,109.94万元和1,013,455.64万元,公司2019年度收入规模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国家在2019年陆续出台多项政策,从补贴政策、消纳机制、上网电价等多个方面推动风电行业逐步迈向平价上网时代,受此影响,风电行业迎来发展机遇,带动风电设备市场需求大幅提升。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突出,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9%。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原材料销售收入、技术许可收入和模具租赁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产品927,195.6992.26%611,544.4099.15%653,181.5699.90%
①陆上风机240,827.9823.96%81,637.9013.24%200,482.3930.66%
其中:2.X系列226,119.6322.50%81,637.9013.24%200,482.3930.66%
3.X系列14,708.351.46%----

1-1-267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②海上风机681,068.1667.77%526,534.7585.37%450,653.6568.92%
其中:4.X系列490,973.5348.85%406,372.2965.88%450,653.6568.92%
6.X系列111,875.0511.13%105,713.4917.14%--
7.X系列78,219.587.78%14,448.972.34%--
③其他5,299.550.53%3,371.740.55%2,045.510.31%
风电配套 工程54,102.955.38%----
提供劳务12,357.031.23%5,248.170.85%682.320.10%
光伏EPC11,346.661.13%----
合计1,005,002.32100.00%616,792.57100.00%653,863.8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53,181.56万元、611,544.40万元和927,195.6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90%、99.15%和92.26%,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公司销售的产品具体包括陆上2.X系列、3.X系列风机及相关配件,海上4.X系列、

6.X系列、7.X系列风机及相关配件,以及各种系列风机的备品备件。

(1)陆上风机

2.X系列风机包括公司2.0/2.1MW机型风机和2.5MW机型风机。其中,2.0/2.1MW机型风机为公司早期主推的陆上风机产品(2.1MW机型风机为2.0MW机型风机的升级版本),为报告期内公司陆上风机的主要收入来源;2.5MW机型风机为公司近年来新推出的陆上风机产品,于2018年首次实现销售收入,也是公司未来主推的陆上风机产品之一。

公司2.X系列风机在2017年实现约20亿元的收入规模,该系列风机的销售规模在2018年有所下滑主要是因为陆上风机设备市场在2018年竞争加剧,叠加公司陆上风机处于升级换代周期等原因所致。2019年,风电行业景气度有所提升,公司存量2.0/2.1MW机型风机订单得以释放,2.5MW机型风机在2018年首次对外销售的基础上也在2019年实现收入规模的大幅增长,因此公司2.X系列风机的销售规模在2019年有较大幅度回升,达到约22.6亿元。

3.X系列风机为3.45MW机型风机,为公司近年来大力研发的陆上风机新机型。该

1-1-268

机型风机于2019年首次实现销售收入,未来将是公司向市场主推的陆上风机机型。

(2)海上风机

4.0MW平台系列海上风电机组是目前国内海上风电市场份额最大、应用最广、技术最成熟的海上风电机组之一。公司4.X系列风机为4.0MW机型风机,是公司目前在海上风机产品中销售份额最高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4.X系列风机的销售情况总体较为稳定,2019年销售收入达到近50亿元,销售收入占比略有下滑主要因公司2019年营业总收入增长较多所致。

随着现代风电技术的不断发展,机组大型化成为发展趋势。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并推出6.X系列和7.X系列海上风电机组,进一步增加公司在海上风机产品的竞争力。其中,6.X系列风机在2018年和2019年销售收入均保持在10亿元左右,相对平稳;7.X系列风机在2019年的销售收入相比2018年增幅较大,主要因公司福建三川项目在2019年交付的风机台数较多,实现较大规模的销售收入所致。

(3)其他

公司销售产品中的其他收入为向客户销售风机备品备件的收入,报告期内占比较小。

除上述销售产品业务外,公司其他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提供劳务收入、风电配套工程业务收入、光伏EPC业务收入。其中,提供劳务收入系电气风电工程服务分公司为客户提供有偿运维、检修等服务的收入;风电配套工程收入和光伏EPC收入系公司为客户提供风电配套工程业务服务和光伏EPC业务服务的相关收入。

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电气目前均从事光伏EPC业务,公司已承诺将在履行完毕在手光伏EPC合同后,未来不再从事光伏EPC业务,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六、同业竞争”。

3、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地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725,602.0472.20%469,442.8776.11%517,267.0379.11%

1-1-269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北149,722.7314.90%125,636.6920.37%53,677.498.21%
西北105,088.9510.46%--34,871.795.33%
其他24,588.602.45%21,713.013.52%48,047.577.35%
合计1,005,002.32100.00%616,792.57100.00%653,863.88100.00%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华东和华北地区,其中,华东地区为公司产品销售占比最高的地区,主要因公司产品以海上风机为主,华东沿海区域需求量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华东地区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9.11%、76.11%和72.20%,总体较为稳定。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季节性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21,814.472.17%39,894.526.47%42,152.146.45%
第二季度300,618.5429.91%279,668.6445.34%269,604.1541.23%
第三季度169,820.2016.90%18,929.763.07%43,944.106.72%
第四季度512,749.1151.02%278,299.6545.12%298,163.5045.60%
合计1,005,002.32100.00%616,792.57100.00%653,863.88100.00%

我国风电场建设的周期通常是:年初开工、年内建设、年底竣工投产。此外,年中和年底通常也是风电场业主内部工程考核的时间节点。风电设备的生产周期及发货时点与风电场的建设有较高的相关性,发货时点多集中于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因此,公司的销售收入在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确认较多,呈现一定的季度性差异。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的历史季度分布情况如下: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70

单位:万元

季度金风科技运达股份明阳智能可比公司平均占比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19年度第一季度539,574.6114.11%67,885.7213.55%174,591.0616.64%14.8%
第二季度1,033,755.0427.03%80,053.5415.98%226,925.4021.63%21.5%
第三季度900,168.9523.54%122,859.7424.52%319,511.8330.45%26.2%
第四季度1,350,956.7935.32%230,227.0845.95%328,287.4131.29%37.5%
合计3,824,455.39100.00%501,026.08100.00%1,049,315.70100.00%100.00%
2018年度第一季度385,968.5713.43%16,680.595.04%52,426.837.60%8.69%
第二季度716,998.6224.96%109,317.9833.01%201,862.4929.25%29.12%
第三季度678,595.8123.62%23,132.926.99%199,558.6828.91%19.92%
第四季度1,091,497.7337.99%182,045.2854.97%236,366.7234.25%42.28%
合计2,873,060.73100.00%331,176.77100.00%690,214.72100.00%100.00%
2017年度第一季度358,389.3414.26%6,902.562.17%134,171.2626.90%14.44%
第二季度625,563.0724.89%104,870.9832.93%89,249.5417.89%25.24%
第三季度716,722.7328.52%6,761.942.12%136,898.2727.44%19.36%
第四季度812,270.4632.32%199,896.6062.78%138,507.5227.77%40.96%
合计2,512,945.60100.00%318,432.09100.00%498,826.59100.00%100.00%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WIND数据、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其中,金风科技2017年-2019年分季度收入拆分数据为营业总收入口径;运达股份、明阳智能2017年分季度收入拆分数据为主营业务收入口径,2018年和2019年分季度收入拆分数据为营业总收入口径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季节性分布数据可以看出,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季节性分布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1-1-271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802,283.2199.14%479,022.7499.94%506,726.4199.64%
其他业务成本6,921.580.86%287.570.06%1,844.750.36%
合计809,204.79100.00%479,310.31100.00%508,571.1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超过99%。其他业务成本包括销售原材料、提供技术许可和租赁模具的相关成本。

2、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产品723,899.9490.23%474,646.2699.09%506,181.6799.89%
①陆上风机240,216.4929.94%105,177.3221.96%169,111.9333.37%
其中:2.X系列220,031.6927.43%97,833.3520.42%169,111.9333.37%
3.X系列20,184.802.52%7,343.971.53%--
②海上风机479,448.0259.76%367,170.5376.65%335,160.1866.14%
其中:4.X系列324,766.6140.48%244,787.5151.10%316,863.3662.53%
6.X系列81,130.2210.11%108,164.4322.58%18,296.823.61%
7.X系列73,551.199.17%14,218.602.97%--
③其他4,235.440.53%2,298.410.48%1,909.560.38%
风电配套 工程59,134.087.37%----
提供劳务8,651.731.08%4,376.480.91%544.750.11%
光伏EPC10,597.451.32%----
合计802,283.21100.00%479,022.74100.00%506,726.4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的成本分别为506,181.67万元、474,646.26万元和

1-1-272

723,899.94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89%、99.09%和90.23%。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与收入构成情况基本一致。

3、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销售产品成本的主要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660,829.4391.29%424,939.8589.53%448,787.9288.66%
人工成本5,876.400.81%4,552.910.96%5,542.391.09%
制造费用14,300.951.98%7,880.801.66%7,089.781.40%
其他42,893.165.93%37,272.717.85%44,761.588.84%
合计723,899.94100.00%474,646.26100.00%506,181.67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的成本结构稳定,未发生明显变动。公司的业务模式为整机总装、零部件专业化协作,产品成本主要是原材料。报告期各年度,原材料占销售产品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8.66%、89.53%和91.29%。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其他主要包括风机运输费用、技术提成费、预计合同亏损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叶片149,667.1722.65%95,750.6727.67%109,744.1324.45%
齿轮箱77,336.3611.70%46,706.3213.50%66,325.0214.78%
发电机66,648.5810.09%24,869.477.19%18,987.234.23%
钢件35,101.395.31%19,501.115.64%22,724.845.06%
变流器33,883.805.13%18,565.165.36%23,653.055.27%
铸件33,187.435.02%15,692.344.53%20,091.084.48%
偏航变桨轴承23,178.223.51%11,890.573.44%13,598.773.03%
变压器16,497.212.50%10,836.953.13%10,382.252.31%
主控系统16,445.782.49%10,200.482.95%18,203.094.06%
电缆15,082.502.28%8,820.872.55%12,101.342.70%
偏航变桨驱动11,871.871.80%5,721.911.65%11,708.242.61%
其他181,929.1227.53%77,500.3022.40%121,268.8827.02%

1-1-273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小计660,829.43100.00%346,056.14100.00%448,787.92100.00%
6MW整机进口--78,883.72---
原材料合计660,829.43-424,939.85-448,787.92-

叶片、齿轮箱、发电机、钢件、变流器、铸件、偏航变桨轴承等为风电机组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合计占原材料的比重超过60%(公司在2018年为拓展新市场进行了6MW风机的整机进口采购,此处计算剔除该次采购影响)。公司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工业制成品,相关原材料生产技术和工艺已较为成熟,市场供应情况较为充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产品203,295.75100.28%136,898.1499.37%146,999.8999.91%
提供劳务3,705.301.83%871.690.63%137.570.09%
风电配套工程-5,031.14-2.48%----
光伏EPC749.210.37%----
合计202,719.12100.00%137,769.83100.00%147,137.4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销售风机及相关配件备件,其贡献的毛利占比分别为99.91%、99.37%和100.28%。报告期内,提供劳务、风电配套工程、光伏EPC等业务贡献的毛利占比总体较小。

2、毛利率分析

(1)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及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1-1-274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产品21.93%22.39%22.51%
提供劳务29.99%16.61%20.16%
风电配套工程-9.30%--
光伏EPC6.60%--
综合毛利率20.17%22.34%22.50%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50%、22.34%和20.17%,略有小幅度波动,主要原因为公司的核心业务销售风机及相关配件备件业务在报告期内受行业竞争和自身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毛利率略有小幅波动,该业务毛利率在报告期内分别为

22.51%、22.39%和21.93%。

除销售产品外,公司其他业务占比均很小,相关业务通常因向业主销售风机而配套产生,业务发生的频率、具体业务内容等因风机项目和业主要求不同而具有较大差异,因此毛利率呈现一定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业务分产品类别的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2.X系列2.69%-19.84%15.65%
3.X系列-37.23%--
4.X系列33.85%39.76%29.69%
6.X系列27.48%-2.32%-
7.X系列5.97%1.59%-
其他20.08%31.83%6.65%

报告期内,因新产品推向市场而战略性采取竞争性价格策略以及风电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签署的部分合同为亏损合同。针对该部分合同,公司在合同签署当年计提预计合同亏损并反映在当年的营业成本中,在后续年度实现销售时,将此前计提的预计合同亏损对应结转,冲减营业成本。因此,公司财务账上分产品的毛利率无法真实反映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率情况,如将预计合同亏损还原至销售产品当年体现,则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类别的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2.X系列-0.96%3.98%15.65%
3.X系列5.97%--

1-1-275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4.X系列33.85%39.76%29.69%
6.X系列26.12%-18.19%-
7.X系列5.97%1.59%-
其他20.08%31.83%6.65%

2.X系列风机的毛利率在报告期内逐渐下滑,主要原因包括:①2.0MW/2.1MW机型风机作为陆上小型风机,在风电机组大型化的发展趋势下,将不作为公司未来陆上主推产品,公司近年来针对该机型提升性能及降本增效的相关研发投入也较少。此外,该机型风机市场供应较为充足,竞争激烈。因此,2.0MW/2.1MW机型风机在报告期内毛利率呈下滑趋势;②2.5MW机型为公司近年来新推出的陆上风机产品,于2018年首次实现销售收入,也是公司未来主推的陆上风机产品之一。为更好地开拓市场,公司近年来战略性采取竞争性价格策略,同时,新产品推向市场后也需逐步改进完善,因此,

2.5MW机型风机在2018年和2019年毛利率水平也相对较低。

3.X系列风机为公司2019年首次实现销售的产品,新产品推向市场后需逐渐被市场接受,售价较低,导致公司于2019年确认收入的项目毛利率较低。

4.X系列风机一直以来为公司海上风机的旗舰产品,公司高度重视对该产品的升级优化,在2018年对该产品实现优化设计后,原材料成本得以下降,因此2018年毛利率相比2017年有所提升。2019年,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该产品销售价格有一定程度下降,导致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

6.X系列风机为公司近年来推出的海上风机新产品,于2018年首次确认收入。该产品2018年毛利率为负主要因公司为拓展新市场,于2018年销售的中闽平海湾项目中部分6MW风机为进口整机(因自身产能所限),成本较高,导致出现亏损。2019年,6MW风机已全部由公司自行生产,毛利率已回归正常水平。

7.X系列风机同样为公司近年来推出的新产品,产品尚处于优化完善过程中,2018年和2019年毛利率均相对较低。

其他业务为销售风机的备品备件业务,报告期内业务体量较小,且报告期各年度销售的具体备品备件种类差异较大,因此毛利率呈现一定波动。

1-1-276

(2)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上市公司金风科技、运达股份和明阳智能均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即主要从事风力发电设备的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三家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风科技19.01%25.96%30.24%
运达股份17.15%19.06%19.44%
明阳智能22.66%25.08%26.58%
平均值19.61%23.37%25.42%
公司20.17%22.34%22.50%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WIND数据、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水平基本保持一致,不存在明显差异。随着产业政策及行业竞争的影响,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在报告期内均出现一定下滑,公司的毛利率在2019年同样出现小幅下滑,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87,897.438.67%69,423.4911.25%87,208.1313.30%
管理费用44,144.964.36%36,609.875.93%35,232.735.37%
研发费用29,438.552.90%40,487.036.56%23,456.563.58%
财务费用8,584.430.85%10,552.641.71%5,667.300.86%
期间费用合计170,065.3716.78%157,073.0225.45%151,564.7223.11%
营业收入1,013,455.64100.00%617,109.94100.00%655,735.91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期间费用在2019年呈现小幅增长。但因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在2019年增长较大,公司2019年度期间费用率有所下降。

公司销售费用占期间费用比例最大,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1-1-277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产品质量保证费用支出69,329.4578.88%55,453.7379.88%78,069.5089.52%
职工薪酬费用8,421.799.58%4,793.546.90%2,216.562.54%
差旅费1,573.741.79%1,221.021.76%606.540.70%
销售佣金1,573.431.79%557.140.80%477.040.55%
业务招待费1,193.231.36%858.861.24%569.310.65%
折旧和摊销1,008.491.15%849.351.22%853.710.98%
中标服务费986.331.12%1,218.311.75%1,088.031.25%
其他3,811.004.34%4,471.536.44%3,327.423.82%
合计87,897.43100.00%69,423.49100.00%87,208.1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87,208.13万元、69,423.49万元和87,897.4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30%、11.25%和8.67%。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产品质量保证费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规定,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一般为2-5年)内,公司对售出的产品负有质量保证义务,因产品质量缺陷而产生的维修、更换等费用将由公司承担。

公司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质量保证费用支出构成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固定比例计提部分55,568.2536,441.4138,765.63
一次性计提部分15,131.4420,289.0940,463.55
计提的质量保证准备对应的未确认融资费用-1,370.25-1,276.78-1,159.68
合计69,329.4555,453.7378,069.50

注:固定比例计提部分包含部分项目结余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转回

①固定比例计提部分:公司根据历年经验数据及产品质量保证金实际支出金额估算质量保证金计提的最佳估计数,并在此基础上出于审慎性考虑,报告期内以固定6%的比例根据各期的风机销售收入计提质量保证金;

1-1-278

②一次性计提部分:基于业务的长远规划和战略性考虑,公司对部分签署出保协议的重要客户项目在原质保期结束后继续提供售后质保服务,公司根据出保协议合理预估后续将可能发生的质保费用支出并在项目出保当期一次性计提;此外,针对极少数尚在质保期内但因发生了偶发性、非常规质量事故预计此前预提的质量保证金无法覆盖整个质保期内质保金支出的项目,公司对相关事故涉及的质保费用支出在当期一次性补提。

报告期内,公司预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支出分别为78,069.50万元、55,453.73万元和69,329.45万元,占当期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9.52%、79.88%和78.88%。公司2017年产品质量保证费用支出较高,主要因当年签署的出保协议增多和个别项目出现的偶发性、非常规质量事故导致一次性计提金额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风科技6.80%5.80%7.58%
运达股份11.25%10.78%10.18%
明阳智能8.53%10.37%10.43%
平均值8.86%8.98%9.40%
公司8.67%11.25%13.30%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WIND数据、定期报告

公司销售费用的最大支出为产品质量保证费用支出。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的日益成熟,公司销售费用中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带动公司销售费用率的整体下降。2019年,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水平已基本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费用19,166.5443.42%12,229.3533.40%14,209.1740.33%
外部支持费7,103.5116.09%6,362.2717.38%5,257.6614.92%
租赁费6,663.7315.10%7,125.2219.46%6,522.7818.51%
办公费3,106.727.04%3,240.818.85%1,949.475.53%

1-1-279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折旧及摊销2,487.665.64%2,206.966.03%1,557.744.42%
差旅费1,933.644.38%1,736.644.74%1,900.125.39%
业务招待费701.381.59%498.481.36%351.971.00%
安全生产费648.791.47%669.921.83%1,023.882.91%
动力能源费533.791.21%486.691.33%451.261.28%
修理费303.150.69%348.700.95%429.891.22%
其他1,496.063.39%1,704.844.66%1,578.794.48%
合计44,144.96100.00%36,609.87100.00%35,232.7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35,232.73万元、36,609.87万元和44,144.9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7%、5.93%和4.36%。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费用、外部支持费和租赁费等构成。

(1)职工薪酬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费用分别为14,209.17万元、12,229.35万元和19,166.54万元。公司2019年管理人员的薪酬费用增长较多,主要原因为公司管理人员在2019年增加较多及管理人员2019年度平均薪酬有所提高所致。

(2)外部支持费

管理费用中的外部支持费主要包括咨询费、技术服务费、律师费、审计费以及外包服务费等。报告期内,公司外部支持费分别为5,257.66万元、6,362.27万元和7,103.51万元,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每年略有上升。

(3)租赁费

管理费用中的租赁费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办公楼的租金支出等。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风科技4.24%5.61%5.86%
运达股份0.86%1.51%1.57%
明阳智能3.99%5.28%5.93%

1-1-280

公司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值3.03%4.13%4.45%
公司4.36%5.93%5.37%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WIND数据、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除运达股份管理费用率明显较低外,公司与金风科技和明阳智能管理费用率较为接近。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费用10,672.0636.25%8,351.6820.63%5,469.2923.32%
委外研究及设计费8,320.5028.26%9,692.8923.94%7,372.6131.43%
研发直接投入6,651.8822.60%19,878.1549.10%8,799.4337.51%
折旧及摊销1,399.524.75%779.841.93%491.772.10%
差旅费573.671.95%642.421.59%592.002.52%
其他1,820.936.19%1,142.052.82%731.473.12%
合计29,438.55100.00%40,487.03100.00%23,456.56100.00%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均为费用化的研发费用,不存在资本化开发支出的情况。公司根据制度规定归集研发费用,报告期内按照研发项目设立了研发费用的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支出,研发费用科目核算与研发项目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包括研发人员薪酬费用、委外研究及设计费、研发直接原材料投入、折旧及摊销费用、研发人员差旅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3,456.56万元、40,487.03万元和29,438.5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8%、6.56%和2.90%。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费用、委外研究及设计费和研发直接投入三项构成。

(1)职工薪酬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的职工薪酬费用分别为5,469.29万元、8,351.68万元和10,672.06万元,逐年增长,主要因公司在报告期内研发人员数量逐年增加及研发人员平均薪酬有所增加所致。

1-1-281

(2)委外研究及设计费

报告期内,公司委外研究及设计费支出分别为7,372.61万元、9,692.89万元和8,320.50万元。其中,公司委外研究支出系公司通过外包或合作研发等方式,与第三方企业或科研院所和高校进行的研究支出,设计费主要是公司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制造所进行的工序设计、技术规范、操作性等方面的设计费用支出。

(3)研发直接投入

研发直接投入系指公司用于研发的原材料、动力能源、试验试制费用等相关支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直接投入分别为8,799.43万元、19,878.15万元和6,651.88万元。公司2018年研发直接投入金额相比2017年增长较多主要因公司在2018年基于研发样机的研发投入增长较多所致;2019年度,公司签署了研发样机销售意向合同,当年度相关研发投入中部分研发投入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存货,因此计入当期研发费用的研发直接投入有较大幅度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对应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预算费用支出实施进度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海上6-8MW产品研发25,856.304,015.606,453.331,459.31进行中
基于数字化技术的风电应用技术研究18,168.644,830.904,794.193,491.28结题
深远海及综合能源技术研究与开发(一期)7,473.662,411.61334.191,327.31结题
海上3-5MW产品研发15,768.502,454.216,740.81228.37进行中
陆上2.5MW平台优化及产品研发15,758.144,796.156,304.122,953.50进行中
风电机组整机和核心零部件技术研究与开发(一期)13,614.04574.632,540.146,471.69结题
陆上4MW级产品研发(一期)3,415.401,077.64235.58-结题
风电前瞻性技术预研与研究6,335.131,746.97396.70327.39进行中
海上大兆瓦产品预研1,382.00542.09--结题
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优化设计、先进制造及验证技术9,735.15381.33--进行中
叶片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9,492.50563.002,180.45709.40进行中

1-1-282

项目名称项目预算费用支出实施进度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陆上2.0PLUS平台产品研发9,267.50315.503,714.294,411.13结题
陆上3MW级产品研发(一期)5,889.901,379.103,038.6044.93结题
风电场技术预研与开发4,098.182,255.60327.09240.26终止
海上5-8MW产品引进及国产化3,419.5044.811,473.95625.37结题
风电机组可靠性和并网测试技术研究3,100.00672.991,142.80691.79进行中
下一代风机载荷仿真技术开发2,417.45719.17--进行中
风电研发实验室能力建设一期1,960.00657.25810.79474.83结题
合计157,151.9929,438.5540,487.0323,456.56-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平均值
金风科技2.47%3.70%3.98%3.38%
运达股份3.65%3.85%4.07%3.85%
明阳智能2.99%2.85%4.95%3.55%
公司2.90%6.56%3.58%4.35%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WIND数据、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与可比公司相比略有差异,主要因各公司研发项目内容和研发项目所处阶段均差异较大,因此在同一年度,不同公司的研发费用支出存在一定差异。从报告期三年来看,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值为4.35%,略高于行业可比公司水平。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支出(A)8,628.9511,071.547,096.30
减:资本化利息(B)1,477.82560.1494.08
利息费用(C=A-B)7,151.1210,511.407,002.22
减:利息收入(D)1,505.74808.031,391.79
汇兑损益(E)99.02767.87-123.61

1-1-283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供应商现金折扣(F)105.05705.791,742.57
手续费及其他(G)-3,143.12-2,322.93-1,675.83
合计(=C-D-E-F-G)8,584.4310,552.645,667.3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5,667.30万元、10,552.64万元和8,584.4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6%、1.71%和0.85%。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和银行保函手续费等。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城市维护建设税2,038.6233.96%1328.6535.32%1665.8241.00%
教育费附加1,179.6219.65%802.2221.32%1046.2025.75%
地方教育费附加588.609.80%364.249.68%497.4812.24%
印花税1,695.8828.25%953.8225.35%635.3015.64%
其他500.488.34%313.178.32%218.285.37%
合计6,003.21100.00%3,762.10100.00%4,063.0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金额变动与公司经营状况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款5,493.006,609.00-与收益相关
首台套保险政府补贴1,206.702,723.002,991.30与收益相关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补贴600.00--与收益相关
基于国产IGBT的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应用经费179.120.88-与收益相关
大型风电碳纤维叶片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开发经费110.7085.47-与收益相关
厂区资产建设补贴104.15104.15104.15与资产相关

1-1-284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国拨专项经费76.00--与收益相关
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60.0010.00100.00与收益相关
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55.00--与收益相关
风电机组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技术引进集成创新补贴尾款52.50--与收益相关
房租补贴40.0098.51339.66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扶持款31.402,664.704,997.30与收益相关
市级增产增效奖励资金10.00--与收益相关
人社局补贴1.01239.19-与收益相关
台风影响风电场观测数据分析项目政府补拨款0.86--与收益相关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0.50-8.13与收益相关
上海闵行高新技术产业扶持款-1,391.00-与收益相关
5MW以上直驱型海上风电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究经费-773.4665.61与收益相关
高性能风力机的力学综合评估和集成优化研究经费-175.98-与收益相关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拨款100.00与收益相关
大型海上风机系统整机测试平台研发经费-81.00-与收益相关
4MW海上风电机组技术的吸收与创新项目经费尾款75.00与收益相关
基于云平台的风电智能服务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研发经费-53.53150.08与收益相关
兆瓦级风储智能微电网示范应用项目尾款37.80与收益相关
税收返还-35.9161.98与收益相关
深远海张力腿基础的漂浮式风机一体化仿真研究经费-24.00-与收益相关
纳税贡献奖6.00与收益相关
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影响气象参数设计规范研制经费-5.00-与收益相关
智能风电场设计优化关键技术研究示范项目经费--165.46与收益相关
海上风电柔直并网及深远海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经费--52.80与收益相关
立体风电策略研究课题经费--6.00与收益相关
安全生产奖--0.06与收益相关
合计8,020.9515,293.569,042.53-

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金额较高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款、

1-1-285

首台套保险政府补贴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扶持款等。

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款系闵行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项目情况及支出情况,给予企业的专项扶持款。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扶持款金额较大主要因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研发项目数量较多及支出较高所致。

首台套保险政府补贴为公司于2016年针对3.6MW系列风机申请的政府补贴款,针对公司为3.6MW系列风机投保的保险费用支出,政府将补偿其中的80%。公司于2016年至2018年先后收到多笔补贴款,计入递延收益后一年内按月摊销并计入其他收益。公司于2018年收到的补贴款在2019年度的摊销期较短,因此2019年度计入其他收益的首台套保险政府补贴金额较小。由于首台套保险政府补贴系基于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保费支出的固定比例补偿款,因此该笔补偿款在报告期内列入经常性损益。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扶持款系研发项目形成专利后向政府申请的扶持款,申请成功后,企业可在一定年限内持续享受扶持款。

报告期内,除前述首台套保险政府补贴列入经常性损益外,计入其他收益的其他政府补助均列入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和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要求。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381.97-448.26-23.32
合计-1,381.97-448.26-23.32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亏损金额分别为23.32万元、448.26万元和1,381.97万元,主要系公司参股子公司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亏损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1-1-286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转回)3,135.2870.01%-926.5785.10%--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转回)1,493.2733.35%-439.2640.35%--
其他应收减值损失/(转回)6.240.14%250.55-23.01%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转回)-156.68-3.50%26.54-2.44%
合计4,478.11100.00%-1,088.75100.00%--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415.4769.43%----
存货跌价准备损失/(转回)1,063.6730.57%922.72100.00%1,145.48-72.96%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130.14-8.29%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损失/(转回)----54.64-3.48%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损失/(转回)-----2,900.25184.73%
合计3,479.14100.00%922.72100.00%-1,570.00100.00%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A)-30.383.25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B)20.679.0184.36
合计(A-B)-20.6721.37-81.11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均为固定资产处置的利得或损失。

1-1-287

7、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外收入
保险理赔所得2,050.271,608.412,538.37
其他138.22185.47200.74
合计2,188.491,793.882,739.11
营业外支出
赔偿支出307.33-1,937.32
其他19.3247.66396.81
合计326.6647.662,334.1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保险公司对公司进行的理赔。营业外支出包括对供应商的赔偿支出和对客户的赔偿支出,其中,对供应商的赔偿支出主要因公司未按采购合同约定向对方执行采购所致,对客户的赔偿支出主要因风机延迟交货或其他事项导致的赔偿支出。

(六)纳税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税项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具体情况如下:

(1)增值税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期初未交数-19,049.664,386.4717,864.95
本期应交数35,314.866,000.9826,683.69
本期已交数23,110.2629,437.1140,162.17
期末未交数-6,845.06-19,049.664,386.47

(2)企业所得税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期初未交数-1,557.8310,856.0816,749.27
本期应交数22,329.1830.0914,558.33

1-1-288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本期已交数-112.5012,444.0020,451.52
期末未交数20,883.85-1,557.8310,856.08

2、税收优惠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18,219.90662.907,078.6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2,155.862,023.031,504.01
税收优惠总额20,375.762,685.938,582.63
当期利润总额28,705.17-6,256.572,450.03
税收优惠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70.98%-42.93%350.31%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税收优惠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相对较高,但公司所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均属于国家层面鼓励产业发展的宏观政策,短期内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较小,相关政策具有持续性,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公司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1,721,077.1477.33%1,044,342.5571.91%926,692.0975.27%
非流动资产504,530.5622.67%407,949.4028.09%304,434.4024.73%
资产总计2,225,607.71100.00%1,452,291.95100.00%1,231,126.4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稳步发展,资产规模相应快速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231,126.49万元、1,452,291.95万元和2,225,607.71万元。其中,2019年末

1-1-289

公司资产总额较2018年末增长53.25%,增幅较大的原因一方面因风电行业在2019年业务规模增长较大,另一方面因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于2019年4月对公司增资15亿元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5.27%、71.91%和77.33%,资产结构相对稳定,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均维持在70%以上,在风力发电设备行业内,公司资产流动性相对较好。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393,149.8222.84%244,709.3823.43%112,169.6012.10%
应收票据103,434.236.01%47,353.554.53%104,269.1311.25%
应收账款463,138.8726.91%259,371.2924.84%505,625.5654.56%
其他应收款12,888.380.75%9,891.980.95%12,757.691.38%
预付款项127,482.287.41%90,786.718.69%72,421.167.82%
存货207,249.1112.04%108,932.2410.43%102,982.6611.11%
合同资产378,132.7921.97%250,727.8624.01%--
持有待售资产978.820.06%----
其他流动资产34,622.862.01%32,569.543.12%16,466.291.78%
流动资产合计1,721,077.14100.00%1,044,342.55100.00%926,692.0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逐年增加。其中,因2019年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及控股股东增资等原因,公司2019年末流动资产较2018年末增长较大。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和合同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五项资产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9.03%、87.24%和89.78%。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结构如下:

1-1-290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银行存款391,884.5399.68%239,870.1598.02%103,662.0292.42%
其他货币资金1,265.280.32%4,839.231.98%8,507.587.58%
合计393,149.82100.00%244,709.38100.00%112,169.60100.00%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12,169.60万元、244,709.38万元和393,149.82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11%、16.85%和17.66%。2018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相比2017年末增长118.16%,主要因公司在2018年度新增较大规模的银行借款所致;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相比2018年末增长60.66%,主要因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于2019年4月对公司增资15亿元所致。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商业承兑汇票--11,960.0025.17%26,028.0824.93%
银行承兑汇票103,434.23100.00%35,550.2374.83%78,371.1975.07%
小计103,434.23100.00%47,510.23100.00%104,399.27100.00%
减:坏账准备--156.68-130.14-
合计103,434.23-47,353.55-104,269.13-

2017年和2018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019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的金额分别为104,269.13万元、47,353.55万元和103,434.23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47%、3.26%和4.65%。2018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相比2017年末下降54.59%,下降较大主要因公司近几年加强了对票据的管理,逐渐减少收取信用资质一般的企业开具的承兑汇票,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接收也较为谨慎;2019年末,公司已无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余额相比2018年末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19年整体业务规模增速较快所致。

1-1-291

2017年,公司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按照账龄计量坏账准备;2018年,公司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

(3)应收账款

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在执行新收入准则前,公司在销售商品并确认收入时,将客户尚未结算的货款确认为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其中质保金列入长期应收款核算。自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起,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分别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并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在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中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因此,为保证报告期内数据的可比性,以下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变化情况及账龄结构时,将包括2017年末的应收账款和2018年末、2019年末的应收账款及列示在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科目。

1)应收账款规模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列示在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504,255.79297,352.93551,533.04
坏账准备41,116.9237,981.6445,907.48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小计463,138.87259,371.29505,625.56
合同资产余额382,957.93254,055.99-
坏账准备4,825.133,328.13-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小计378,132.79250,727.86-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887,213.72551,408.92551,533.04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841,271.66510,099.15505,625.5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列示在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505,625.56万元、510,099.15万元和841,271.66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1.07%、35.12%和37.80%,占比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列示在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与营业收入比较情况如下:

1-1-292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887,213.7260.90%551,408.92-0.02%551,533.04-
营业收入1,013,455.6464.23%617,109.94-5.89%655,735.91-
占比87.54%89.35%84.1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变动趋势总体与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接近。且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保持在80%至90%区间,波动相对较小。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合计551,408.92万元,与2017年末相比变化较小,而2018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相比变动幅度也较小;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合计887,213.72万元,相比2018年末增长60.90%,公司在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3,455.64万元,相比2018年度增长64.23%,两者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计提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均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作为A+H上市公司上海电气的控股子公司,自2018年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在账龄分析法下,以预期信用损失率作为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为保证报告期内数据的可比性,公司2017年实际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格式列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应收账款账龄科目账面余额占比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
未逾期应收账款258,358.5172.28%1.26%3,255.22
合同资产382,957.934,825.13
逾期一年以内应收账款179,219.3620.20%6.36%11,396.89
逾期一到二年应收账款16,828.511.90%11.71%1,971.17
逾期二到三年应收账款22,546.942.54%20.53%4,628.47
逾期三到四年应收账款7,640.030.86%41.65%3,181.79
逾期四到五年应收账款5,893.910.66%67.61%3,984.66
逾期五年以上应收账款13,768.531.55%92.23%12,698.72

1-1-293

合计887,213.72100.00%-45,942.05
2018/12/31
应收账款账龄科目账面余额占比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
未逾期应收账款126,560.7169.03%1.31%1,657.95
合同资产254,055.993,328.13
逾期一年以内应收账款87,482.0615.87%8.19%7,168.43
逾期一到二年应收账款40,495.317.34%12.71%5,146.72
逾期二到三年应收账款10,301.951.87%21.29%2,193.50
逾期三到四年应收账款14,831.432.69%43.03%6,382.14
逾期四到五年应收账款4,451.680.81%68.45%3,047.17
逾期五年以上应收账款13,229.802.40%93.62%12,385.73
合计551,408.92100.00%-41,309.78
2017/12/31
应收账款账龄科目账面余额占比计提比例坏账准备
未逾期应收账款401,840.5372.86%--
逾期一年以内应收账款78,348.8314.21%5.12%4,007.60
逾期一到二年应收账款14,905.622.70%30.01%4,472.54
逾期二到三年应收账款32,214.035.84%51.53%16,599.77
逾期三到四年应收账款6,674.681.21%80.00%5,339.74
逾期四到五年应收账款6,590.331.19%80.00%5,272.26
逾期五年以上应收账款10,959.021.99%93.22%10,215.57
合计551,533.04100.00%-45,907.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72.86%、69.03%和72.28%,未逾期及逾期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87.06%、84.89%和92.48%,应收账款质量总体较好,账龄结构合理。应收账款的回收期受风电场工程建设周期,并网发电时间,试运行验收时间,补贴申请落实时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时间相对较长。公司风力发电机组在风电场完成吊安装验收后,业主项目建设并未完成,距离项目并网发电预验收试运行的时间间隔为6-18个月,平均8-9个月。风电场并网发电后,申请电价补贴的周期一般约为两年。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在1-3年内尚未全部收回属于正常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1-1-294

①基于逾期账龄分析法以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上市公司运达股份2019年度基于逾期账龄分析法以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与公司报告期内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对比如下:

账龄运达股份电气风电
2019年2018年2017年
未逾期0.00%1.26%1.31%-
逾期六个月以内0.50%6.36%8.19%5.12%
逾期一年以内4.00%
逾期一到二年10.00%11.71%12.71%30.01%
逾期二到三年25.00%20.53%21.29%51.53%
逾期三到四年50.00%41.65%43.03%80.00%
逾期四到五年80.00%67.61%68.45%80.00%
逾期五年以上100.00%92.23%93.62%93.22%

注:运达股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取自该公司2019年年报数据

②基于一般账龄分析法以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上市公司金风科技、明阳智能2019年度基于一般账龄分析法以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账龄金风科技明阳智能
六个月以内0.13%0.60%
六个月至一年1.04%1.01%
一年至二年3.28%5.40%
二年至三年7.42%8.93%
三年至四年14.89%20.05%
四年至五年42.37%40.09%
五年以上88.30%90.00%

注:金风科技、明阳智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取自各公司2019年年报数据

由上表可知,公司在短账龄(逾期两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而言比例较高,公司应收账款以短账龄为主,坏账计提政策总体上是谨慎的。

3)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及公司主要债务人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以大型央企和国有发电集团为主,客户经营规模大、财务状况良好、

1-1-295

信用等级高,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风机销售合同条款,一般情况下风机销售业务的结算与付款在行业内普遍采用分阶段按比例付款的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序号客户名称应收款项 账面余额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的比例销售内容账龄
1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98,453.1111.10%风机未逾期至2年
2河北建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82,226.689.27%风机未逾期至1年
3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2,570.597.05%风机未逾期
4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60,968.396.87%风机未逾期至6个月
5滨海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3,772.416.06%风机未逾期至6个月
合计287,812.8240.35%--
2018年12月31日
序号客户名称应收款项 账面余额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的比例销售内容账龄
1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82,271.8614.92%风机未逾期至6个月
2河北建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64,176.8211.64%风机未逾期
3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6,000.0010.16%风机未逾期
4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25,868.564.69%风机未逾期至5年以上
5上海临港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4,086.814.37%风机未逾期至2年
合计252,404.0545.77%--
2017年12月31日
序号客户名称应收款项 账面余额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的比例销售内容账龄
1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21,080.0021.95%风机未逾期至6个月
2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30,913.435.60%风机未逾期至5年

1-1-296

3河北建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24,320.534.41%风机未逾期
4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20,628.933.74%风机未逾期
5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17,400.603.15%风机未逾期至6个月
合计214,343.4938.86%-

注:表格中统计的应收款项余额包括应收账款余额及列示在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余额。

4)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作为取得保理借款的担保,为有追索权的债权转让。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质押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6,367.60万元、26,250.41万元和7,694.33万元。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年以内119,656.5393.86%74,469.2482.03%60,249.9283.19%
一到二年6,526.265.12%8,268.659.11%9,878.0213.64%
二到三年856.700.67%6,440.657.09%801.701.11%
三年以上442.790.35%1,608.181.77%1,491.522.06%
合计127,482.28100.00%90,786.71100.00%72,421.1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72,421.16万元、90,786.71万元和127,482.28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88%、6.25%和5.73%。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供应商的采购款。其中,部分预付账款账龄超过1年的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因业主要求公司延迟交付风机,导致公司对供应商的原材料交付时间要求相应顺延。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10,651.5480.69%7,567.5174.21%10,329.7580.62%
应收关联方款项1,885.0714.28%1,885.0718.49%1,885.0714.71%

1-1-297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收员工备用金196.181.49%546.805.36%411.713.21%
其他467.013.54%197.781.94%185.801.45%
合计13,199.80100.00%10,197.16100.00%12,812.33100.00%
减:坏账准备311.42-305.18-54.64-
账面价值12,888.38-9,891.98-12,757.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值分别为12,757.69万元、9,891.98万元和12,888.38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4%、0.68%和0.58%,占比较小。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及应收关联方款项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年以内8,303.3962.91%7,030.3668.94%10,123.7979.02%
一到二年2,207.6416.72%923.159.05%163.121.27%
二到三年445.643.38%154.101.51%73.000.57%
三年以上2,243.1416.99%2,089.5720.49%2,452.4119.14%
合计13,199.80100.00%10,197.16100.00%12,812.33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及款项性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账龄占比坏账准备
1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垫货款1,885.07三年以上14.28%-
2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保证金1,065.19一年以内8.07%18.20
3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928.85一年以内7.04%15.87
4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858.47一年以内6.50%14.67
5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保证金650.24一年以内4.93%11.11
合计-5,387.83-40.82%59.86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代垫工程款系发生在报告期前的代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支付的工程款,金额为1,885.07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电气已与公司结清相关款项。

1-1-298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存货分类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17,694.3755.73%3,189.50114,504.87
在产品46,492.6522.01%753.3145,739.35
产成品47,004.8922.26%-47,004.89
合计211,191.91100.00%3,942.81207,249.11
2018年12月31日
存货分类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57,090.8050.26%4,647.8452,442.96
在产品9,335.448.22%-9,335.44
产成品47,153.8541.52%-47,153.85
合计113,580.08100.00%4,647.84108,932.24
2017年12月31日
存货分类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60,792.6356.31%4,490.1356,302.49
在产品8,997.188.33%-8,997.18
产成品38,180.1135.36%497.1337,682.99
合计107,969.92100.00%4,987.26102,982.6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2,982.66万元、108,932.24万元和207,249.11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36%、7.50%和9.31%。公司2019年末存货的账面价值相比2018年末增长了90.26%,增长较多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风电行业需求旺盛,公司订单及销售规模大幅增长,因此公司库存原材料及在产品相比2018年末均大幅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4,987.26万元、4,647.84万元和3,942.81万元,其中,对原材料计提的跌价准备按原材料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对在产品和产成品计提的跌价准备主要系计提预计合同亏损所致。

(7)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1-1-299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占比2018年12月31日占比2017年12月31日占比
未到期销售款618,505.3396.77%500,763.86100.00%--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20,662.013.23%----
小计639,167.34100.00%500,763.86100.00%--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053.28-6,560.01---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252,981.26-243,476.00---
合计378,132.79-250,727.86---

合同资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小节“2、流动资产分析”之“(3)应收账款”相关内容。

(8)持有待售资产

截至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不存在持有待售资产。截至2019年末,公司持有待售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978.82-978.82
合计978.82-978.82

公司持有待售资产为位于上海市临港地区的土地使用权。公司于2008年取得位于上海市临港地区的土地使用权,后因产能转移导致工程无法完成。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宗土地原值1,234.97万元,累计摊销256.15万元,账面价值978.82万元。

鉴于公司新的发展计划,公司于2019年7月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对该闲置土地进行收储的申请,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临港分中心于2019年11月30日与公司签订上海临港新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充协议,协议中约定土地补偿款总额为2,138.45万元。2019年12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沪府土[2019]718号《关于批准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临港分中心对临港重装备产业区D03-02地块土地储备工程实施前期开发的通知》,同意该宗土地收储行为。该宗土地的收储工作预计于2020年完成。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1-1-300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待抵扣进项税额23,979.9317,100.0714,184.65
合同取得成本7,177.573,785.321,419.96
已开票增值税销项税3,272.288,422.63-
待认证进项税37.77812.42121.46
预缴企业所得税5.902,449.11740.22
其他149.41--
合计34,622.8632,569.5416,466.2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6,466.29万元、32,569.54万元和34,622.86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4%、2.24%和1.56%,占比较小。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由待抵扣进项税额、合同取得成本、已开票增值税销项税等构成。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应收款505.000.02%505.000.03%193,125.8763.44%
长期股权投资11,854.112.35%10,736.082.63%7,439.542.4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4,334.502.84%484.500.12%--
固定资产126,832.9425.14%46,650.0311.44%23,403.347.69%
在建工程11,697.632.32%36,184.808.87%14,507.034.77%
无形资产7,625.041.51%9,736.902.39%8,489.592.79%
商誉729.310.14%729.310.18%729.310.24%
长期待摊费用1,972.230.39%2,235.190.55%584.040.19%
递延所得税资产75,998.5415.06%57,211.5814.02%56,155.6918.45%
其他非流动资产252,981.2650.14%243,476.0059.68%--
非流动资产合计504,530.56100.00%407,949.40100.00%304,434.40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非流动资产逐年增加。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公司自2018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先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的质保金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资产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301

89.57%、85.14%和90.34%。

(1)长期应收款

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在执行新收入准则前,公司将质保金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自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起,公司将质保金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因此,为保证报告期内数据的可比性,以下分析公司长期应收款情况时,将包括2017年末的长期应收款科目和2018年末、2019年末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长期应收款-应收租赁保证金505.00505.00505.00
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质保金--192,620.87
减:坏账准备---
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505.00505.00193,125.87
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256,209.41246,707.87-
减:减值准备3,228.153,231.87-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52,981.26243,476.00-
合计253,486.26243,981.00193,125.8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93,125.87万元、243,981.00万元和253,486.26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69%、16.80%和11.39%。

除少量金额的应收租赁保证金,公司长期应收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均为应收客户的质保金。根据公司销售合同的有关约定,一般将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般为2-5年。公司将质保金在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其中到期时间在一年以内的部分在流动资产相关科目核算。

2017年,公司未对长期应收质保金计提减值准备。公司自2018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未逾期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长期应收质保金计提减值准备,其中,2018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31%,2019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26%。

(2)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1-1-302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联营企业
中复连众(上海)风电科技有限公司8,145.807,019.654,976.68
国家电投集团安徽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1,019.801,019.80250.00
娄烦县隆顺能源有限公司882.29882.29882.29
静乐县新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05.58805.58805.58
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700.65708.77525.00
如东和风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00.00300.00-
合计11,854.1110,736.087,439.54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公司持股比例未超过5%的权益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4,684.50184.50-
三峡新能源如东有限公司4,650.00150.00-
苏交控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00.00150.00-
合计14,334.50484.50-

(4)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办公及其他设备,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账面原值合计:159,458.44100.00%71,999.09100.00%44,512.77100.00%
房屋及建筑物84,043.2752.71%41,688.2557.90%17,686.6039.73%
机器设备64,858.1940.67%21,269.2229.54%18,617.3941.82%
运输工具2,612.301.64%2,588.233.59%2,689.736.04%
办公及其他设备7,944.684.98%6,453.388.96%5,519.0412.40%
累计折旧合计:32,625.50100.00%25,349.05100.00%21,109.43100.00%

1-1-303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7,198.9222.07%5,071.1820.01%4,089.7419.37%
机器设备18,964.0958.13%15,149.6259.76%13,269.9562.86%
运输工具1,878.235.76%1,879.327.41%1,903.039.02%
办公及其他设备4,584.2614.05%3,248.9312.82%1,846.718.75%
账面价值合计:126,832.94100.00%46,650.03100.00%23,403.34100.00%
房屋及建筑物76,844.3660.59%36,617.0778.49%13,596.8658.10%
机器设备45,894.1036.18%6,119.6013.12%5,347.4422.85%
运输工具734.070.58%708.921.52%786.703.36%
办公及其他设备3,360.412.65%3,204.456.87%3,672.3415.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3,403.34万元、46,650.03万元和126,832.94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0%、3.21%和5.70%,规模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业务规模增长所致。其中,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在2019年末相比2018年末增长171.88%,增幅较大,主要因公司在2019年由在建工程转入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广东基地建设项目、莆田基地建设项目等)和机器设备的规模较大,以及公司当年外购机器设备规模较大等原因所致。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类别金风科技明阳智能运达股份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30-405-203020
机器设备5-203-20105-10
运输工具5-104-5105-10
办公及其他设备5-103-553-5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基本保持在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显著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

(5)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广东智慧能源项目5,790.77-5,790.77

1-1-304

内蒙白音项目3,120.07-3,120.07
广东基地建设项目1,064.21-1,064.21
内蒙基地建设项目458.41-458.41
莆田基地建设项目71.37-71.37
临港项目2,415.472,415.47-
其他1,192.80-1,192.80
合计14,113.102,415.4711,697.63
2018/12/31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广东基地建设项目16,770.76-16,770.76
莆田基地建设项目9,433.58-9,433.58
内蒙基地建设项目5,831.16-5,831.16
临港项目2,415.47-2,415.47
内蒙白音项目116.39-116.39
其他1,617.44-1,617.44
合计36,184.80-36,184.80
2017/12/31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莆田基地建设项目8,924.12-8,924.12
内蒙基地建设项目2,973.47-2,973.47
临港项目2,415.47-2,415.47
其他193.96-193.96
合计14,507.03-14,507.0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4,507.03万元、36,184.80万元和11,697.63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8%、2.49%和0.53%。公司2018年末在建工程规模相比2017年末较高主要因公司2018年新开工广东基地建设项目所致;随着部分在建工程在2019年转入固定资产,公司在建工程规模在2019年末有所下降。

因公司位于上海市临港地区的土地使用权于2019年7月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收储申请并得到批准,公司在该宗土地上在建的原海上风机制造基地在建厂房于当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背景情况详见本小节“2、流动资产分析”之“(8)持有待售资产”相关内容。

1-1-305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账面原值合计:31,494.02100.00%32,616.56100.00%30,192.71100.00%
土地使用权6,739.0421.40%7,861.5824.10%5,621.5818.62%
软件467.701.49%467.701.43%467.701.55%
非专利技术24,287.2877.12%24,287.2874.46%24,103.4379.83%
累计摊销合计:23,868.98100.00%22,879.66100.00%21,703.13100.00%
土地使用权607.742.55%655.632.87%544.102.51%
软件461.891.94%454.221.99%406.481.87%
非专利技术22,799.3495.52%21,769.8295.15%20,752.5595.62%
账面价值合计:7,625.04100.00%9,736.90100.00%8,489.59100.00%
土地使用权6,131.3080.41%7,205.9674.01%5,077.4859.81%
软件5.810.08%13.480.14%61.220.72%
非专利技术1,487.9419.51%2,517.4725.85%3,350.8939.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8,489.59万元、9,736.90万元和7,625.04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9%、0.67%和0.34%,占比较小。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和非专利技术。

(7)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吸收合并风能装备729.31729.31729.31
合计729.31729.31729.31

公司的商誉系公司于2017年吸收合并风能装备,由风能装备原股东上海电气享有的合并商誉转移至本公司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1-306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1,972.232,235.19584.04
合计1,972.232,235.19584.04

(9)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付暂估187,199.9230,623.8773,845.3211,375.94100,660.4215,376.56
预计负债178,918.2826,987.87157,973.3123,893.19145,290.9022,040.99
资产减值准备55,274.118,422.9849,501.257,503.3850,654.257,695.15
预提费用28,619.154,303.1641,732.848,140.1529,532.516,401.98
预计合同亏损28,165.534,224.8328,308.194,246.2318,296.822,744.52
递延收益4,000.63849.044,443.68925.914,873.051,000.73
专项储备2,447.12586.793,547.01758.073,880.69784.56
应付职工薪酬--1,654.36248.15611.2391.68
可抵扣亏损--482.24120.56--
预计赔偿损失----130.0019.50
合计484,624.7375,998.54361,488.2057,211.58353,929.8756,155.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56,155.69万元、57,211.58万元和75,998.54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6%、3.94%和3.41%。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因计提预计负债、应付暂估、计提预提费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原因引起的所得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详见本小节“3、非流动资产分析”之“(1)长期应收款”相关内容。

(二)负债分析

1、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基本情况如下:

1-1-307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1,686,872.9591.88%1,098,185.1388.75%908,648.0189.87%
非流动负债149,085.308.12%139,249.7611.25%102,377.2510.13%
负债总计1,835,958.24100.00%1,237,434.89100.00%1,011,025.2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稳步发展,负债规模总体呈增长态势,公司总负债由2017年末的1,011,025.26万元增长至2019年末的1,835,958.24万元。2019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8年末增长48.37%,增幅较大主要因2019年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张,与采购业务相关的应付账款及与销售业务相关的合同负债增长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9.87%、88.75%和91.88%,负债结构相对稳定。

2、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81,494.334.83%264,200.4124.06%142,784.3715.71%
应付票据150,977.098.95%138,414.1712.60%157,534.4917.34%
应付账款617,057.3736.58%394,771.1835.95%336,058.7436.98%
预收款项----107,423.6911.82%
合同负债577,444.7634.23%122,998.1411.20%--
应付职工薪酬7,506.790.45%6,085.350.55%7,235.680.80%
应交税费43,458.592.58%9,221.940.84%32,057.013.53%
其他 应付款51,876.623.08%52,379.264.77%54,836.476.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8,570.874.06%60,276.745.49%50,115.49-
其他流动负债88,486.525.25%49,837.954.54%20,602.092.27%
流动负债合计1,686,872.95100.00%1,098,185.13100.00%908,648.0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总体呈增长态势。2019年末流动负债较2018年末增长

1-1-308

53.61%,主要系公司2019年业务规模迅速扩张,应付账款和合同负债增长较大所致。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负债科目余额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1.86%、83.81%和84.59%。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73,800.00237,950.00116,416.77
保理借款7,694.3326,250.4126,367.60
合计81,494.33264,200.41142,784.37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包括因业务需要向银行或上海电气财务公司的信用借款和应收账款保理借款。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到期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商业承兑汇票79,379.0380,996.99127,051.92
银行承兑汇票71,598.0557,417.1930,482.57
合计150,977.09138,414.17157,534.49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规模较为稳定,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付材料款及劳务款617,057.37394,771.18336,058.74
合计617,057.37394,771.18336,058.74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款及劳务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36,058.74万元、394,771.18万元和617,057.37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3.24%、31.90%和33.61%。

1-1-309

(4)预收款项

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在执行新收入准则前,将与提供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计入预收款项科目。自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起,公司将与提供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计入合同负债科目。

为保证报告期内数据的可比性,以下分析公司预收款项变化情况时,将包括2017年末预收款项中的预收货款及劳务款和2018年末、2019年末合同负债中的预收货款及劳务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中的预收货款及劳务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预收账款—预收货款及劳务款--107,423.69
合同负债—预收货款及劳务款570,461.89122,998.14-
合计570,461.89122,998.14107,423.69

2019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中的预收货款及劳务款余额相比2018年末大幅增长,主要因公司业务规模在2019年度增长较快以及客户为保证货源积极支付货款等原因所致。

(5)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及劳务款570,461.89122,998.14-
工程项目已结算未完工6,982.87--
合计577,444.76122,998.14-

公司合同负债包括预收货款及劳务款和工程项目已结算未完工部分。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短期薪酬7,000.745,682.586,888.75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6,260.215,092.176,174.23

1-1-310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职工福利费311.41311.80187.10
社会保险费243.80175.26160.34
住房公积金37.4719.07308.41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545.5323.59
其他短期薪酬142.3278.7535.09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506.05402.77346.92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461.52381.84328.02
失业保险费44.5420.9218.90
合计7,506.796,085.357,235.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7,235.68万元、6,085.35万元、7,506.79万元,包括应付短期薪酬和应付设定提存计划。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未交增值税20,444.927,285.4518,692.58
应交企业所得税20,889.75891.2911,596.3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037.90501.24777.06
其他1,086.03543.96991.07
合计43,458.599,221.9432,057.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32,057.01万元、9,221.94万元和43,458.59万元,主要包括未交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付信用证18,974.4028,206.9029,930.41
应付技术提成费12,427.426,649.399,128.21
应付工程款9,175.788,649.472,837.61
应付销售佣金2,095.332,690.302,343.47

1-1-311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付中标服务费2,063.782,499.523,504.96
应付运费及保险费1,423.591,131.081,744.33
应付外包劳务费1,298.46533.46572.96
应付租赁费1,142.53384.061,596.36
应付利息433.28320.45126.98
应付手续费194.20343.99754.24
应付关联方230.940.20552.38
其他2,416.91970.431,744.56
合计51,876.6252,379.2654,836.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54,836.47万元、52,379.26万元和51,876.62万元,主要包括应付银行信用证、应付西门子公司的技术提成费、应付工程款等。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63,275.8455,737.6349,850.54
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4,495.034,239.10264.9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800.00300.00-
合计68,570.8760,276.7450,115.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50,115.49万元、60,276.74万元和68,570.87万元,主要包括一年内到期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其中,一年内到期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为公司预提的产品维修费用,具体情况详见本章节“十二、资产质量分析”之“(二)负债分析”之“3、非流动负债分析”之“(2)预计负债”相关内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为公司在甘肃厂房的融资租赁费及厂房收购款。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1-1-312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预估增值税58,809.8519,679.70-
预计合同亏损28,165.5328,308.1918,296.82
政府补助1,511.151,850.052,175.27
预计赔偿损失--130.00
合计88,486.5249,837.9520,602.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0,602.09万元、49,837.95万元和88,486.52万元,主要包括预估增值税和预计合同亏损等。其中,预估增值税为公司预收款项中的预估增值税销项税部分;预计合同亏损为公司战略性采取竞争性价格策略所致,公司就尚未履行完毕的上述合同计提相关存货跌价准备,并且按预计亏损超过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部分,确认为其他流动负债;政府补助为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具体情况详见本章节“十二、资产质量分析”之“(二)负债分析”之“3、非流动负债分析”之“(4)递延收益”。

3、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30,953.3820.76%34,420.4624.72%--
预计负债115,642.4477.57%102,235.6873.42%95,440.3693.22%
长期应付款----4,239.104.14%
递延收益2,489.481.67%2,593.631.86%2,697.782.64%
非流动负债合计149,085.30100.00%139,249.76100.00%102,377.2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余额分别为102,377.25万元、139,249.76万元和149,085.30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为10.13%、11.25%和8.12%。2018年末非流动负债较2017年末增长36.02%,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公司在2018年新增一定规模的长期借款所致。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1-1-313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担保借款31,753.3834,720.46-
减: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800.00300.00-
合计30,953.3834,420.46-

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为向财务公司或银行的担保借款,由上海电气提供担保,总体规模较小。

(2)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产品质量保证准备178,918.28157,973.31145,290.90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63,275.8455,737.6349,850.54
合计115,642.44102,235.6895,440.3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含列示在流动负债部分)分别为145,290.90万元、157,973.31万元和178,918.28万元,均为预提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其中,作为非流动负债列示的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95,440.36万元、102,235.68万元和115,642.44万元。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规定,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一般为2-5年)内,公司对售出的产品负有质量保证义务,因产品质量缺陷而产生的修理、更换等费用将由公司承担。具体情况详见本章节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1、销售费用”。

(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长期应付融资租赁款4,495.034,239.104,504.0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4,495.034,239.10264.94
合计--4,239.10

1-1-314

2017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为4,239.10万元,为公司在甘肃厂房的融资租赁费及厂房收购款。2018年末和2019年末,该笔长期应付款转入流动负债核算。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均为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政府补助4,000.634,443.684,873.05
减:其他流动负债中的政府补助1,511.151,850.052,175.27
合计2,489.482,593.632,697.78

公司计入递延收益和其他流动负债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政府补助项目:
厂区资产建设补贴2,489.482,593.632,697.78
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国拨经费605.43--
大型风电碳纤维叶片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开发经费331.84442.53-
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国拨专项经费222.70--
一体化能源-洋流发电技术开发经费158.00--
基于云平台的风电智能服务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经费156.00--
基于摄像测量的风电叶片机械故障在线检测方法和仪器研制经费28.9221.69-
台风影响风电场观测数据分析项目政府补拨款4.14--
大型风电叶片测试技术研究政府拨款4.13--
首台套保险政府补贴-1,206.701,206.70
基于国产IGBT的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应用经费-179.12-
5MW以上直驱型海上风电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究经费--773.46
大型海上风机系统整机测试平台研发经费--81.00
高性能风力机的力学综合评估和集成优化研究经费--55.58
基于云平台的风电智能服务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研发经费--53.53

1-1-315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影响气象参数设计规范研制经费--5.00
小计4,000.634,443.684,873.05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项目2019年度 /2019.12.312018年度 /2018.12.312017年度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1.020.951.02
速动比率(倍)0.900.850.9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80.07%84.08%81.51%
资产负债率(合并)82.49%85.21%82.1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5,559.0710,393.8015,581.24
利息保障倍数5.030.391.43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各年度略有波动,但总体差异不大。因行业特性等原因,公司资产负债率在报告期内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相比2018年末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于2019年向公司增资1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变动趋势与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随着公司在2019年度盈利能力的大幅提升,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在2019年度有较大提升。

2、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流动比率
证券简称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风科技0.981.041.12
运达股份0.920.900.82
明阳智能1.241.151.05
平均值1.051.030.99
公司1.020.951.02

1-1-316

速动比率
证券简称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风科技0.810.880.98
运达股份0.710.740.64
明阳智能1.091.010.86
平均值0.870.880.83
公司0.900.850.91
资产负债率
证券简称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风科技68.73%67.46%67.75%
运达股份86.80%85.41%85.51%
明阳智能79.56%78.11%77.74%
平均值78.36%76.99%77.00%
公司82.49%85.21%82.12%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WIND数据、定期报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基本不存在差异。公司资产负债率与明阳智能较为接近,略高于金风科技,并略低于运达股份,总体来看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预计将有进一步的下降。

3、主要债项情况

(1)报告期末银行借款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公司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短期借款
借款人贷款人借款余额借款期限利率截至期末已发生的利息费用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工行外滩支行(银团)16,8001年4.1325%590.12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浦发银行30,0001年4.1325%957.36
长期借款
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中行濠江支行953.388年4.655%0.62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浦发银行7,694.332年4.9875%870.25

1-1-317

(2)报告期末关联方借款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人贷款人借款余额借款期限利率截至期末已发生的利息费用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银团)4,2001年4.1325%147.05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2,8001年4.1325%659.55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8008年4.9000%1,019.20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08年4.9000%490.00

(3)报告期末合同承诺债务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签约但未拨备的资本性支出承诺为45,034.50万元;公司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所涉及的租金支出为59,796.60万元。

(4)报告期末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公司对外开出与产品销售相关的履约保函和质量保函等形成的或有负债为611,080.72万元。

(5)报告期末逾期未偿还债项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项的情况。

(6)报告期内利息费用资本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资本化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2018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2019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借款费用资本化累计金额
广东智慧能源项目--234.57234.57
内蒙白音项目-2.1721.3123.48
广东基地建设项目-278.18759.521,037.70
内蒙基地建设项目23.1496.72130.89250.75
莆田基地建设项目69.43156.48312.73538.64
其他1.5126.5918.8146.90

1-1-318

合计94.08560.141,477.822,132.04

4、未来偿还债务及利息金额与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预见的未来需偿还的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长期借款。其中,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金额较大,主要为应付设备及原材料供应商的款项。根据截至报告期末已发生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公司期后可预见的未来需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14,782万元。公司盈利能力逐年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趋势向好,同时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与大部分供应商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预计未来不存在可预见负债无法偿还的风险。

(二)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比较情况

证券简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风科技2.521.931.70
运达股份2.211.982.60
明阳智能2.051.461.22
平均值2.261.791.84
公司1.501.221.12

注1: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WIND数据、定期报告;注2: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包含了列示在流动资产里的合同资产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提升,但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的比较情况

证券简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风科技4.724.694.82
运达股份2.963.443.10
明阳智能3.813.271.96
平均值3.833.803.29
公司5.124.525.69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WIND数据、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总体上较为稳定,且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与金风科技情况较为接近,公司存货流动性较好。

1-1-319

(三)报告期内股利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分配股利情况。

(四)现金流量分析

1、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6,976.3843,268.55-43,185.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262.34-52,357.98-21,985.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711.46145,297.69-43,785.7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11.81-0.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52,014.38136,208.13-108,956.24

2、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91,720.88744,473.90678,865.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051.9925,625.2425,611.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13,772.86770,099.14704,476.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28,541.53618,719.25625,325.3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4,730.4834,426.0526,738.51
支付的各项税费27,922.2446,366.1366,739.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5,602.2427,319.1728,858.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6,796.49726,830.59747,662.22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76,976.3843,268.55-43,185.4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逐年好转。2017年行业景气度较为一般,公司回款较慢,导致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公司2018年回款情况有所好转,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由负转正;2019年,市场需求旺盛,客户积极支付款项以保证供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到276,976.38万元。

(1)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关系

1-1-32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收现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91,720.88744,473.90678,865.48
营业收入1,013,455.64617,109.94655,735.91
收现率127.46%120.64%103.5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收现率均大于100%,公司收现率较高,回款情况总体良好。

(2)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量比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6,976.3843,268.55-43,185.44
净利润25,162.94-5,230.762,118.54
净利润现金比率1100.73%-827.19%-2038.45%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现金比率波动性较大。公司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因销售商品回款较慢等原因导致,因此公司当年净利润现金比率为负;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为负,故公司当年利润现金比率为负;2019年度,因行业需求旺盛,客户积极支付款项以保证供货,公司回款情况良好,净利润现金比例超过10倍。

3、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6.71133.611,060.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6.71133.611,060.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5,979.0548,262.2915,582.42
投资支付的现金16,350.004,229.307,462.8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2,329.0552,491.5923,045.28

1-1-321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82,262.34-52,357.98-21,985.02

报告期内各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因业务需要,公司每年购建固定资产及建设在建工程支付的现金规模较大。

4、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35,654.35342,410.97169,810.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5,654.35342,410.97169,810.1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21,327.51186,274.47206,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038.3010,317.937,075.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20.87520.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8,365.81197,113.28213,595.96
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711.46145,297.69-43,785.78

2017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因公司在当年到期的债务规模较大,因此偿还债务及利息支出的现金较高所致。

(五)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1、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各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5,582.42万元、48,262.29万元和65,979.05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基地的建设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1-1-322

(六)流动性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2019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高,为276,976.38万元,截至目前公司短期内不存在流动性风险。为控制流动性风险,公司目前建立了《应付账款管理》制度,对供应商发票、记账、对账、清账及付款进行规定管理;公司同时建立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对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的记账、对账、坏账、收款管理进行规定管理。未来,公司将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中长期贷款、加强与优质客户合作提高应收账款回款速度等方式降低财务杠杆,优化债务结构和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以进一步降低公司未来可能存在的流动性风险。

(七)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1、公司财务状况未来趋势分析

2019年,受益于风电行业整体的快速发展及公司自身产品的逐步成熟,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盈利能力及盈利质量较高。

未来公司将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提高营运能力,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控制财务风险。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一方面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将大幅提高,资产结构更加优化;另一方面短期内将降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指标,但长期来看将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财务灵活性。

2、公司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1)伴随着风电行业整体的快速发展及公司自身产品的逐步成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2019年迎来快速增长。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充沛,未来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资产运营效率较高,盈利能力不断增强。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投产,公司业务将实现产品升级、产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严格的成本和费用控制制度,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逐步改进优化,内部控制及经营管理能力将逐步增强。

(4)作为国内领先的风机设备制造商与服务商,公司在产品质量、技术工艺、市

1-1-323

场占有率上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公司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成功走出一条产品许可、二次开发、战略合作与自主研发齐头并进的产品技术路线,成功开拓出一条智能化助推风电进化、数字化赋能风电未来的发展路径,在客户中树立了良好信誉,形成了稳定、优质的客户群。

(5)除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外,公司还具备了以叶片技术、控制技术为代表的风机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具备了领先的装备制造能力,形成了强大的核心技术体系与优势。此外,公司还注重“风机场网环数”的全面发展,正在逐步实现从整机供应商向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的转变。

(6)近年来,从市场端来看,全国累计装机容量持续增长,全国风电并网良好,弃风量和弃风率持续“双降”;从政策端来看,补贴压力下政策快推竞价配置、平价上网,去补贴、降电价因素将刺激最近几年行业出现在调价时间节点前集中对风电场进行建设的现象;从竞争端来看,风机整机商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风电全生命周期能力的构建已成行业趋势。

综上,受益于风电行业的良好发展趋势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与支持,同时考虑到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地不断增强,从中长期看,公司业务前景可期。

十四、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一)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事项如下:

公司于2017年10月启动广东基地项目的建设,旨在建设6.0MW及以上等级海上风电机组的生产能力,满足当地海上风电市场需求。公司于2018年投入在建工程16,770.76万元(不含税),于2019年投入在建工程18,193.99万元(不含税),该项目预计于2020年7月完成建设。

公司于2016年4月启动莆田基地项目的建设,旨在建设6MW及以上等级海上风电机组生产能力,满足当地海上风电市场需求。公司于2017年投入在建工程8,924.12万元(不含税),公司于2018年投入在建工程24,511.10万元(不含税),于2019年投入在建工程5,361.84万元(不含税),该项目已于2019年4月完成建设。

公司于2019年新增对外投资16,350.00万元,主要为对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

1-1-324

三峡新能源如东有限公司、苏交控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增资款。

(二)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吸收合并风能有限、风能装备两家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之“(五)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十五、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

(一)期后事项

自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疫情(新冠疫情)从2020年1月起爆发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病毒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为做到防疫和生产两不误,公司自2020年2月初起陆续开始复工,并实施严格内部管理,落实防疫工作。

公司预计此次新冠疫情及防控措施将对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包括部分业务开展和应收款项回收的进度减缓等,可能会导致对应收款项等资产减值准备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估计出现修正,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地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上述影响属于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期后非调整事项。截至公司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由于此次疫情对宏观经济以及对公司和上下游企业经营的整体影响尚不明朗,公司尚无法准确估计其具体影响情况和金额。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新冠疫情的发展情况,并评估和积极应对其对公司2020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

(二)或有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对外开出与产品销售相关的履约保函和质量保函金额为611,080.72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重大担保、诉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争议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尚在进行中的主要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

1-1-325

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一)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分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80,000万股,根据发行方案,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3,333.34万股,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为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上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及社会影响力,优化公司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并提升管理水平,加大对风电产业核心及前沿技术的进一步投入与开发,保持风电业务创新活力,增强核心技术实力,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做大做强,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与综合优势。并有效深化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风险防范能力。

2、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提升公司融资效率

分拆上市后,公司将实现与资本市场的直接对接,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功能和优势,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灵活性、提升融资效率,从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发挥风电产业资源优势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未来公司可借助资本市场平台进行产业并购等各项资本运作,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丰富产品线,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序号对应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与核心技术的关系
1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该募投项目拟开发6款产品,并针对4个技术方向进行研究:6款产品包括三款陆上风电机组,3.X、4.X、5.X(分别针对“三北”地区低风速资源、中风速资源、高风速资源),三款海上风电机组,中低风速产品、大兆瓦将采用当前已掌握的在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整机系统级别、核心部件级别相关核心技术,并对相应技术进行研发

1-1-326

序号对应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与核心技术的关系
产品、海上台风型产品(提供不同海域下的解决方案);4个技术方向分别为全生命周期设计优化技术研究、新一代数字化和云服务平台开发、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穿透、深远海和综合能源技术研究。 该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是对现有业务的升级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布局。升级。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测试场地、测试设备和能力、人员规模均已无法完全满足新产品测试的需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未来发展空间,项目依托集团现有测试机制和人员,购置国内外先进的检测设备,升级测试中心硬件环境,自建15MW+全功率试验台,满足公司未来至少5年内的样机测试需求,是公司发展风机主营业务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在整机系统级别、核心部件级别全面提升公司的产品测试能力,是现有核心技术的运用及升级。
3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该募投项目将提升公司风机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能力,提高公司服务的广度;同时通过该项目建成的风电智能化运维技术平台、可为客户提供延寿、功率优化等风电机组提质增效服务,增加公司服务的深度;风电先进运维装备平台可提供维修吊车服务,大幅降低客户维修成本。项目实施后是对现有业务的补充,是未来公司业务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涉及公司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核心技术的运用及升级,通过多系统数据集成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
4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该募投项目通过在现有厂区内配置机器人和自动化装备、智能化集成测试与检测设备、自动化配送与转运装备,打造智能制造管理系统和AIoT智慧物流,以期实现公司风机智能化、柔性化生产,是对公司目前生产能力的提升。主要涉及公司智能化生产制造级别核心技术的运用,按照“工业4.0”标准和流程对海上风电机组生产进行改造和升级。
5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公司是国家清洁能源骨干企业,是中国领先的风电整机制造商与服务商,也是中国最大的海上风电整机制造商与服务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产品与技术开发、测试基地建设、生产线技改、后市场能力提升等方面,符合公司自身的经营目标和业务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长期深耕风电产业链,积累了大量优质的客户资源,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同时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的国内市场开发、营销体系并搭建,具备较强的产品技术优势和研发能力。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培育了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及具备优秀专业知识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运营团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具备可实施性。

1-1-327

(四)发行人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加强预算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同时,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在保持成本弹性的同时,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积极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并制订了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上述分红政策,回报投资者。

(五)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均出具了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相关承诺事项”之“(五)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十七、审计报告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普华永道对公司2020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3月的合并及

1-1-328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20)第0068号《审阅报告》。公司2020年1-3月财务报告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449,007.822,225,607.71
负债总额2,078,935.141,835,958.24
所有者权益370,072.69389,649.4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1-3月
营业收入25,846.5421,814.47
营业利润-24,164.99-15,599.94
利润总额-23,911.62-15,547.27
净利润-19,968.42-13,408.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68.42-13,408.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64.07-14,649.85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947.99-75,888.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57.76-5,182.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981.76-2,603.8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0.2323.52
现金净增加额1,708.70-83,651.00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3月31日
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0.02
政府补助1,754.781,411.13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3.3752.67

1-1-329

项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3月31日
小计2,008.151,463.81
所得税影响额-312.50-222.23
合计1,695.651,241.58

(二)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经营情况

公司业务具有较为明显的季节性,从报告期内收入季节性分布情况来看,公司第一季度的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例通常很低。同时,2020年初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也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状况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

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20)第0068号《审阅报告》,公司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846.5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68.42万元。公司2020年一季度出现一定程度经营亏损的主要原因为该期间确认收入的风机项目毛利率较低所致。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期间,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供应商的构成、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客户的构成、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1-1-330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0年5月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投资安排

2020年5月8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53,3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40%。最终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实际发行股数和询价情况予以确定。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
1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101,058.52101,058.52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55,000.0053,827.54
3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49,171.9049,171.90
4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16,545.8216,545.82
4.1 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10,807.9410,807.94
4.2 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5,737.885,737.88
5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90,000.00
合计311,776.24310,603.78

(二)募集资金金额使用安排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1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101,058.5230,599.0849,964.0020,495.44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53,827.5417,226.8123,104.8613,495.87

1-1-331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3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49,171.9013,864.3322,004.4113,303.16
4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16,545.821,443.479,445.685,656.67
4.1 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10,807.941,137.455,801.423,869.07
4.2 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5,737.88306.023,644.261,787.60
5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
合计310,603.7863,133.69104,518.9552,951.14

(三)实际募集资金量与项目投资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用;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则根据实际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募集资金金额无法满足上述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将对募投项目在现有项目中进行选择,并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主营业务,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不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公司。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投项目审批及用地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相关备案、环评及用地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保备案用地情况
1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上海代码:31010479275971920201D3101001,国家代码:2020-310104-34-03-0016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31010410000002)公司现有场地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370687-38-03-006601)海环报告【2020】047号鲁(2020)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1942号
3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上海代码:31010479275971920201D3101002,国家代码:2020-310104-34-03-00162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31010410000001)公司现有场地

1-1-332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保备案用地情况
4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编号:20051238113000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44051200000023)公司现有场地
5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020-152502-34-03-00707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15250200000014)公司现有场地

三、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方向均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规定的科技创新领域,是发行人基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进行的投资项目。

序号对应募投项目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1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为实现风电大型化的趋势,公司需提升关键核心零部件的设计质量、可靠性和系统协同性,增强对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和供应链的掌控能力,同时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本项目拟投资前沿风电尖端技术, 将公司研发部门打造成为国内外先进的研发平台,依托公司现有研发机制、人员和技术储备,通过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检测设备,优化公司研发实验环境,吸引行业内更多的技术人才。公司将通过实施该项目继续对行业内前瞻性课题和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加强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开发6款产品,并针对4个技术方向进行研究。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风电机组大型化是行业未来的创新领域与发展趋势,在此趋势下,针对风机本身的可靠性、安全性、维护经济性的要求也愈加急迫。为了提高海上机组的可靠性,缩短海上机型的研发周期,欧美各国都加快了综合气动模型、传动链、电气模型的大型试验平台的研制,提高风电的整体技术水平。该募投项目将购置国内外先进的检测设备,升级测试中心硬件环境,有利于公司研发团队深入了解测试领域的最新技术,指导、推动公司新产品的研发,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公司的测试水平,进而显著增强公司在新产品研发领域的竞争力。
3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传统风电整机制造厂商采取的经营模式为系统集成、专业化协作,即风电机组制造商从事整机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配套零部件从外部采购。随着行业的发展变化,当前风电的新模式已从过去单纯的产品招标,转为“整体解决方案”招标。设备厂商需要负责从前期风资源的测评,到风电机组的提供,以及质保期后风电场的技术改造升级等全生命周期服务。该项目通过对风电市场的老旧存量机组提供从部件、整机到全场的技术改造方案,大幅提高可利用率、提升发电量、延长机组寿命,增加客户收益;同时,通过开发空中吊车、机器人等自动控制智能运维的软件平台,为风电行业客户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定制化的专项服务。

1-1-333

序号对应募投项目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4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中国智能制造战略指出需紧密围绕重点制造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融合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加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风电行业的交叉融合,增加产品附加值;同时随着下游市场对产品要求的提升,构建一套完整的智能化、柔性化生产线,以实现海上和陆上风电机组产品的升级。该募投项目通过配置机器人和自动化装备、智能化集成测试与检测设备、自动化配送与转运装备,打造智能制造管理系统和AIoT智慧物流,以实现公司海上和陆上风机智能化、柔性化生产。
5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保持了良好的延续性,系对目前公司测试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后市场服务能力、智能化生产能力的进一步优化升级。

序号对应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与核心技术的关系
1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该募投项目拟开发6款产品,并针对4个技术方向进行研究:6款产品包括三款陆上风电机组,3.X、4.X、5.X(分别针对“三北”地区低风速资源、中风速资源、高风速资源),三款海上风电机组,中低风速产品、大兆瓦产品、海上台风型产品(提供不同海域下的解决方案);4个技术方向分别为全生命周期设计优化技术研究、新一代数字化和云服务平台开发、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穿透、深远海和综合能源技术研究。 该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是对现有业务的升级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布局。将采用当前已掌握的在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整机系统级别、核心部件级别相关核心技术,并对相应技术进行研发升级。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测试场地、测试设备和能力、人员规模均已无法完全满足新产品测试的需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未来发展空间,项目依托集团现有测试机制和人员,购置国内外先进的检测设备,升级测试中心硬件环境,自建15MW+全功率试验台,满足公司未来至少5年内的样机测试需求,是公司发展风机主营业务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在整机系统级别、核心部件级别全面提升公司的产品测试能力,是现有核心技术的运用及升级。
3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该募投项目将提升公司风机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能力,提高公司服务的广度;同时通过该项目建成的风电智能化运维技术平台、可为客户提供延寿、功率优化等风电机组提质增效服务,增加公司服务的深度;风电先进运维装备平台可提供维修吊车服务,大幅降低客户维修成本。项目实施后是对现有业务的补充,是未来公司业务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涉及公司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核心技术的运用及升级,通过多系统数据集成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

1-1-334

序号对应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与核心技术的关系
4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该募投项目通过在现有厂区内配置通过配置机器人和自动化装备、智能化集成测试与检测设备、自动化配送与转运装备,打造智能制造管理系统和AIoT智慧物流,以期实现公司风机智能化、柔性化生产,是对公司目前生产能力的提升。主要涉及公司智能化生产制造级别核心技术的运用,按照“工业4.0”标准和流程对海上风电机组生产进行改造和升级。
5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一)国家产业规划为项目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需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加快对化石能源的替代进程,改善可再生能源经济性。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需坚持统筹规划、集散并举、陆海齐进、有效利用。调整优化风电开发布局,逐步由“三北”地区为主转向中东部地区为主,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建设风电基地,积极开发海上风电。

《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量需确保达到

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设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3-5家设备制造企业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在政策的引导下,风电行业逐渐进入有序竞争阶段,行业结构不断优化,进一步推动了风电产业的持续发展。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导向,募投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优秀人才团队可为募投项目提供支持

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通过多年的经营管理建立了一支层次结构合理、专业知识扎实、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团队,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大与之密不可分。目前公司研发涵盖了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测试及运营维护等各环节的高素质人才,团队具备独立自主研发大型陆上和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具备风电机组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的设计及测试能力。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具有丰富的风电行业从业经验,对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有着较为准确的判断和认识。与此同时,电气风电还建立了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和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人才支撑,满足公司未来发展。

1-1-335

(三)充足的技术储备为各募投项目提供扎实基础

作为国内最早开展风电业务的企业之一,公司已形成了一支成熟的研发队伍,建立了领先的研发、实验基地。公司具备国内领先的整机及关键零部件设计能力,陆上产品基本具备了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海上产品通过战略合作、自主研发,掌握了国际领先的海上风电制造技术和运维能力,除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外,公司具备了以叶片技术、控制技术为代表的风机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具备了领先的装备制造能力,形成了强大的核心技术体系和整机系统级别技术优势。公司产品覆盖1.25MW到8MW全系列风电机组,并积累了大量的设计、运行经验。

技术积累方面,公司已取得证书的专利中多项产品和技术填补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另有多项发明专利处于在申请阶段,以上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获得体现了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优势。公司先后承担了5项国家级、15项省部级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共获得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项,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1项,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在公司已有场地进行先端技术和产品的开发。项目旨在将公司研发部门打造成为国内外先进的研发平台,依托公司现有研发机制、人员和技术储备,通过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检测设备,优化公司研发实验环境,吸引行业内更多的技术人才。项目实施后,公司将继续对行业内前瞻性课题和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加强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能力,为公司未来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奠基。

2、项目背景

本项目基于国内风电发展现状,着力突破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的相关关键技术,建立综合能源开发平台,旨在解决风电大规模发展的主机设备的高性能、高可靠性及产业化能力提升问题。项目的系列研究成果包含各类新平台、新装备和新工艺等,通过研究创新、工程应用、实施反馈和持续完善,可有力提升风电机组的研发及运营技术水平,拉动国产化主控系统、变桨系统、变流器系统及叶片等海上/陆上风电机组主要部件产

1-1-336

业链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能力提升。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有效降低整机设备成本及全生命期内的运维成本,提升国产风电机组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通过项目的建设,可以填补公司在分布式能源及微电网领域的空白,有效整合公司作为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能力,探索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情况下高品质的能源供给方式。项目的实施能满足国内快速增长的风电市场的需求。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丰富产品种类,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通过对叶片、发电机、变流器、变桨驱动、塔架、轴承、控制系统等多个关键核心零部件进行技术上的挖掘和穿透,不仅可以实现降低成本,而且可以大大提升关键核心零部件的设计质量、可靠性和系统协同性,增强公司对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和供应链的掌控能力。同时,公司通过对陆上3.X产品、4.X产品、5.X产品和海上中低风速产品、大兆瓦产品、台风型产品的开发,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强化公司在风电行业的领先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适应风电市场新的竞争要求

近年来,随着客户对风电技术认知程度的加深以及平价上网的现实要求,需要风电整机厂商从风电场全生命周期角度出发,提供基于全生命周期最优度电成本的整体解决方案。

全生命周期度电最优需要在整机设计、零部件运维、风电场宏观/微观选址、风电场场级控制,运维故障诊断系统、备品备件中心布局、人员优化、运维窗口期及车辆、船只调度等风电全过程考虑,这要求风电整机厂商具备从微观风电产品研发到宏观风电场设计、建设运行的全生命周期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的能力。随着行业内部分优势企业开始在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领域积极布局,并凭借在此方面的能力获取了一定数量的业务订单。若公司不提升在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方面的能力,将会大大降低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增加公司产品整体解决方案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针对性地开发出性能更优、更具成本优势的风机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为客户带来更优的度电成本和收益。不仅是适应风电市场新的竞争要求,更是满足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1-1-337

(3)顺应技术发展的趋势

源于平价上网的趋势,度电成本下降的压力,向纵深化、精细化发展的需求,我国风电行业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数字化意味着高效率、高精度,也意味着精益化、定制化。智能化则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AI、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结合风电运行维护的业务场景需求,通过大数据分析来实现高效、智能化的运维,降低运营成本,提供增值服务;通过运维大数据分析反过来给前端的产品设计输入,实现产品设计的闭环。

根据我国海上风资源特点,针对从南到北的不同区域特点,定制化产品和解决方案能带来收益最大化,在南方高风速海域,大兆瓦风电机组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中低风速海域,在保证一定的单机功率的同时,增大叶轮直径,较高的单位千瓦扫风面积,能带来明显的发电量提升,保证客户收益。由于海上风电机组的可达性差,可靠性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机组的稳定可靠运行能够给客户带来显著的收益,针对不同海域的针对性解决方案,结合产品高可靠性技术是海上风电场收益最重要的保证。

为确保陆上平价风电项目能够实现低造价、高收益,所开发的大型化风电机组必须在生命周期内具备更高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更优的发电能力和电网适应能力,以及更高的智能感知、智能监控、智能运维等智能化程度。

项目通过加大对核心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穿透、新一代数字化产品的开发、提升全生命周期设计优化和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建立生命周期的风电机组设计、安装、运维信息一体化,提高产品设计质量和后端效率,从而降低度电成本、缩短项目建设周期,为风电平价时代的需求提供支撑。

(4)应对市场发展趋势

陆上风电正在成为或已成为世界各地最便宜的发电来源。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发布的《十年:进展到行动》(10 Years: Progress to Action)显示,2019年全球陆上风电成本降至47美元/MWh,下降率为46%。平价上网后,随着消纳问题的不断改善,中国陆上风电投资重心将会进一步向“三北”地区转移,预计更多陆上风电市场需求会在“三北”地区。尽管“三北”地区项目的风资源条件优于中东南部地区,但同样存在机位资源紧张问题,未来,大容量机型具有较强的市场需求。

由于海上运输、安装和运维成本高,海域使用面积限制越来越紧凑,为了降低风电场建设成本及后期运维成本,海上风电机组向大型化发展已成为趋势。根据欧洲风能协

1-1-338

会的《Offshore Wind in Europe - Key trends and statistics 2019》报告统计,2019年欧洲安装的海上风电机组平均额定功率是7.8MW,比2018年增加了1MW,而国内海上风电机组平均容量还不到5MW。同时,海上低风速区域风电项目投资进入高峰期。我国I类风区的闽南、粤东地区平均风速在10m/s左右,杭州湾以北海域年平均风速普遍在8m/s左右,渤海、黄海和东海大部分地区年平均风速约7.5m/s左右。根据目前各省政策,大兆瓦的中低风速风电机组有较高的发电效率,在未来中低风速海上地区的竞争中占据重要地位。

国内目前在建项目的离岸距离最远已经达到50km,核准的海上风电场中,最远的已经达到80km,而国外最远的已经接近200km。由于近海海域区划功能矛盾突出,同时近海海域的风资源开发也逐渐趋向饱和,向深远海发展也是海上风电市场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司抢占未来深远海海上风电市场,保持国内海上风电领先优势。

4、项目建设及研发内容

(1)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购买服务器、储存器、3D激光雷达、测试平台、交换机、专业软件等适用于风电产品、技术开发的软、硬件,从而满足公司产品及技术开发的需求。

(2)主要研发内容

1)全生命周期设计优化技术研究

本技术将主要研究整机设计优化、风电场设计优化、安装设计优化、运维设计优化。整机设计优化主要研究零部件、整机成本模型及零部件、整机的设计优化方法;风电场设计优化主要研究基于全生命周期的风电场成本模型,及基于安装设计优化、运维设计优化、整场设计优化的优化技术。采用开源或商业软件搭建适用于风电机组集成优化的软件平台;采用不同风速的稳态载荷谱拼接算法完成整机载荷快速估算;采用编写自动化流程软件完成部件强度智能校核,通过打通部件来完成整机优化平台的集成。

2)新一代数字化和云服务平台开发

数字化风机:包括智能风机控制器、风机智能终端。智能风机控制器规划了基于MBD、MBC等先进控制的新一代风机控制、智能需求管理体系,以及集成上述功能的

1-1-339

软件平台、仿真测试系统。风机智能终端规划了边缘计算、规模化的数据收集与缓存、实时数据库、实现高低不同分辨率数据的有效存储,在兼具上述功能的同时,智能终端可以在保证网络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强大的远程听诊能力、及CMS与SCADA的数据链无缝集成。

数字化风场:包括智能SCADA监控系统、智能场控系统。智能SCADA监控系统规划了包括功率曲线、可利用率、MTBF、风机性能等在内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以及CMS集成、风功率预测、三维可视化、视频监控等功能。智能场控系统规划的功能包括:能量管理、有功控制、无功控制、频率控制、惯量支持、风光储互补、光影控制、噪声控制等。

风云工业互联平台:融合自动化、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挖掘、云计算和商务智能技术为一体的大数据应用及展示平台。

3)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穿透

对风电机组超长叶片、发电机、变流器、变桨驱动、塔架、轴承等多个关键核心零部件进行研究。逐步攻破超长叶片气动设计、结构设计、材料应用和工艺制造等核心技术;解决超大发电机计算不准、成本高、运输难,变流器和变桨驱动可靠性低、与整机匹配性差,塔架运输难、成本高、风险大,轴承选型和问题解决周期长、设计质量无法掌控等行业难点和痛点问题。

4)深远海和综合能源技术研究

以新兴的深远海和综合能源风电市场为目标,开展对固定式和漂浮式风机一体化设计技术研究、新型式过渡水深和深远海漂浮式基础技术研究、漂浮式示范工程研究、海上综合解决方案、综合能源利用技术研究等。

5)海上中低风速产品研发

①研究大兆瓦、低转速发电机、长叶片载荷仿真与部件优化,优化整机载荷,从系统角度优化整机各部件成本,提升系统级优化和协同水平,保证产品市场竞争力。

②研究大兆瓦发电机电磁及冷却设计,通过系统优化设计,降低发电损耗,提升发电能力及环境适应性。

③研究基于平准化度电成本的整机多学科交叉分析设计、基础塔架一体化优化设计

1-1-340

方法,从风电场角度对解决方案及整机进行系统级优化,实现高可靠性、高性价比的最优设计,降低LCOE,提高产品竞争力。

④研究整机载荷优化、极端载荷控制策略、电网友好的电气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批量制造成熟工艺技术和检测技术等,实现风电机组成本最优,发电量最优、机网综合控制最优及先进可靠制造质量,提升产品竞争优势及客户认可度。

⑤大型叶片制造工艺和测试验证技术,提升叶片设计能力,降低叶片制造成本,提高叶片质量和批量制造工艺,保障叶片气动效率,提升风电机组发电能力。

6)海上大兆瓦产品研发

①开展高可靠性海上大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及关键部件的优化设计及批量化制造、安装、调试与运行等关键技术研究。

②研究大型风电机组的测试验证技术,分别从部件、系统和整机三个不同的层面对设计进行测试验证闭环,包括系统性试验方案的设计、综合试验台的设计和应用、整机测试系统的设计和实现方法,进行测试数据的反馈和分析等,通过测试验证闭环,保证设计与实际运行环境的符合性,提升海上机组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③研究碳纤维叶片设计、制造和测试验证技术,以及针对碳纤维特性的制造工艺、防雷技术:通过应用碳纤维技术解决超长叶片的瓶颈,设计并制造出高强度、轻量化的碳纤维叶片,解决大兆瓦的海上风力发电机机组长叶片的技术难点问题,同时,通过碳纤维叶片的使用,提升大兆瓦海上产品的整体性能及经济性。

④研究大兆瓦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创新运输安装技术:包括大兆瓦风电机组的最优运输和预组装方案,适应不同环境下的整机吊装方案和单叶片吊装方案,提升风电机组安装效率,进一步降低风电机组的度电成本。

7)海上台风型产品研发

①研究大型化风电机组在强台风、低风速海上风资源区域下,从系统角度分析研究台风过境的表现规律,以及如何通过优化仿真风电机组载荷,实现部件优化设计,达到风电机组应对台风高可靠性能。

②研究大兆瓦风电机组,在整机算法比较下,如何降低整机疲劳损伤,实现部件可用性,从平台通用性角度,优化整机各部件配合,提升产品经济性。

1-1-341

③研究基于大数据平台,开发应对台风的控制模式,通过数据传输及分析预判,实现产品对台风的预警系统及应急处理方案,从而提升风场智能运维及恶劣天气的应对能力。

④分析大型叶片设计在强台风下可靠性,同时满足在中低风速下的良好发电性能,实现低LCOE,从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8)陆上3.X产品研发

①研发适应“三北”地区低风速资源,单机容量在3.X兆瓦级别的风电机组。以优异的发电能力和良好的电网及环境适应性满足平价时代“三北”地区低风速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在此类区域的产品竞争力

②研究针对大容量低风速陆上风电机组的整机系统设计技术、低风速发电量挖掘技术等,提升产品在发电效率与造价控制等方面的综合性能,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③研究针对大型外送基地的风电机组电网友好性技术,形成满足更高电网标准的功率调节能力、调频调压能力、高电压穿越能力、低电压穿越能力、频率适应能力、震荡抑制能力以及建模仿真能力等,支撑大型风电基地项目的开展。

④研究适应3.X风电机组的智能控制降载技术和智能监测诊断技术。提高风电机组可靠性,降低风电机组载荷水平,提升风电机组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

9)陆上4.X产品研发

①基于平台化和模块化设计理念,研发适应“三北”地区中等风速资源,单机容量在4.X兆瓦级别的风电机组。以更大单机容量降低风场造价,以高捕风能力保障风场容量系数,充分满足平价时代“三北”地区中等风速市场的收益要求,提升公司在此类区域的产品竞争力。

②研究大型风电机组的平台化设计技术,利用平台化设计理念增强对已有成熟子系统和部件的复用率,提升产品可靠性。同时支持单机容量与风轮直径在一定范围内的柔性配置,满足对特定大型基地项目的快速定制化开发。

③研究大型风电机组的模块化和标准设计技术,对传动链系统、电驱动系统和机舱架等子系统及大型结构件进行模块化分解和标准化设计,提高各零部件在4.X平台内以及与其他海陆平台的跨平台通用性。

1-1-342

④研究大型风电机组的智能监控诊断技术,包括传动链、叶片、螺栓、塔筒等部位的状态监测、故障诊断以及健康度评估技术。为平价时代大型风电基地项目的智能主动运维提供支撑,满足大型风电基地对低成本智能运维的要求。

10)陆上5.X产品研发

①研发适应陆上中高风速资源,具备5兆瓦及以上更大单机容量的陆上风电机组。充分发挥大容量风电机组所带来的风场造价降低和运维成本下降优势,以更低的度电成本满足国内“三北”地区以及海外中高风速市场的收益需求,打造公司在此类风资源区域的产品竞争力。

②研究5.X兆瓦风电机组传动链技术,优化大型风电机组传动链布局,研究传动链系统内机械与电气子系统的耦合性能,开展传动链动态特性仿真与测试,提高传动链系统的综合效率,增强传动链可靠性。

③研发适应5.X兆瓦风电机组的大型陆上风电叶片。基于叶片与整机一体化设计理念,通过气动寻优与结构优化设计实现轻质量与高效率。优化弦长、扭角、预弯等设计参数,并与模块化设计相结合充分满足陆上运输条件。

④研究大容量风电机组载荷控制技术。融合基于模型控制、独立变桨等多种控制手段降低整机载荷,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风电机组的轻量化。

5、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101,058.52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10,257.45万元、研发费用90,801.07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合计(万元)投资比例
1建设投资10,257.4510.15%
1.1工程费用9,769.009.67%
1.1.1设备购置费9,769.009.67%
1.2预备费用488.450.48%
1.2.1基本预备费488.450.48%
1.2.2涨价预备费-0.00%
2研发费用90,801.0789.85%
3项目总投资101,058.52100.00%

1-1-343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以及建设的迫切性和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等各种因素,并综合项目总体发展目标,确定建设工期为确定建设工期为3年。项目计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前期准备、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员工招聘、项目设计与研发。

项目建设期第1年建设期第2年建设期第3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前期准备*
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
员工招聘*******
项目设计与研发************

7、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的生产过程主要为设备组装、研发测试等,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噪声和固废。本项目在其设计、建设和生产经营中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治和利用措施,做到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其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环保要求。2020年3月19日,本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完成备案。

(二)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在山东省海阳市建立面积总计约15,315平方米的测试中心,其中13,882.50万元用于测试中心的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34,854.12万元用于购置软、硬件及配套设备。项目依托集团现有测试机制和人员,购置国内外先进的检测设备,升级测试中心硬件环境,有利于公司研发团队深入了解测试领域的最新技术,指导、推动公司新产品的研发,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公司的测试水平,进而显著增强公司在新产品研发领域的竞争力。

2、项目背景

风力发电作为绿色能源,是解决能源短缺、能源安全和环境问题的有力手段,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公众的重视,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目前中国已出台多项政策进行支持。同时,风电未来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2019年10月份发

1-1-344

布的《风电的未来——开发、投资、技术、并网以及社会经济效益》指出:未来30年陆上和海上风电装机量预计将超过总电力需求的三分之一,到2050年成为主要的发电来源。在风电机组快速发展的趋势下,对风机本身的可靠性、安全性、维护经济性的要求也愈加严格。为保障电气风电未来的技术领先性与生产机组的可靠性,提升公司测试能力,建立健全测试体系,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在山东省海阳市建立先进测试中心。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

风电机组的大型化趋势之下,针对风机本身的可靠性、安全性、维护经济性的要求也愈加严格。为了提高海上机组的可靠性,缩短海上机型的研发周期,欧美各国都加快了综合气动模型、传动链、电气模型的大型试验平台的研制,提高风电的整体技术水平。从行业来看,美国的SCE&G能源创新中心、德国Fraunhofer IWES研究所、丹麦LORC测试中心,英国ORE catapult 研究中心以及风机厂家MHI-Vestas、SGRE、GE都拥有先进的大型全功率试验台,不但能够进行地面全功率拖动测试和多自由度加载测试,还能联合电网模拟装置,全面模拟风机运行。国内的金风科技正在建设16MW风电机组整机传动实验台、东方电气已建成10MW全功率拖动试验台。该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提高公司机组的地面测试能力,顺应行业的发展趋势。

(2)改善公司测试现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在机组大型化的趋势下,客户对机组运行的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若风电机组没有足够的试验验证,批量投产后出现问题会带来极大损失。因此在出厂前在试验平台上进行相关试验尤为重要。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测试场地、测试设备和能力、人员规模均已无法完全满足新产品测试的需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未来发展空间,主要表现为:1)大型机组的机舱更长、轴承更大,需要更大的测试场地;2)现有2MW和6-8MW的测试台功率等级过低,无法满足10MW以上机组测试需求;(3)现有测试人员工作量繁重,需要增加相应的测试人员,保证工作质量和深度。因此公司需改善测试现状,提升测试水平及能力。该项目通过新建测试试验台和实验室、扩张测试人员团队,提升公司测试水平和能力,从而提升产品可靠性,降低风险。

1-1-345

(3)建立健全的测试体系,保证产品品质,提高核心竞争力

电气风电对风电机组测试有着严格的要求,制定了较完善的测试体系,保证了公司现有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本项目开展风机关键部件及传动链的地面测试验证,能够推进研发测试验证闭环,提升研发质量,保证产品品质,对公司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建立先进的关键部件及传动链测试验证体系,通过动态测试验证,提高零部件可靠性,降低机组故障率,减少维修费用和业主的电量损失,大大提升机组的竞争力。其次,完善的试验体系可以提高对供应商的管控水平。最后,将试验台测试数据运用至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中,通过测试对产品进行故障分析、信息交流和反馈,提高设计、制造、运用和维护的可靠性水平,构建全面科学的风机及其部件的可靠性评价与实验管理体系,从而加强风机运营中的可靠性,降低生产和运维成本,加速开发周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

公司以智能化助推风电进化,以数字化赋能风电未来。通过引入全球一流的智能化技术理念及管理经验,打造国际领先的智能化生产基地,构建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后期服务等全智能化的管理流程体系,为客户提供覆盖“风电全生命周期”的产品与服务。为保持国际领先的风电厂家地位,电气风电将陆续计划开发10MW、15MW机组,并计划向海外市场拓展,这就需要研制技术领先的大功率试验平台,保障新研发机组能够得到最快的测试验证,提高风电机组的可靠性。该项目拟自建15MW+全功率试验台,满足公司未来至少5年内的样机测试需求,同时留有扩展空间,可以升级应对未来更大机组的测试需求,是实现公司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4、项目建设内容

测试基地针对风机研发先进试验系统,包括关键部件和系统、机舱/传动链、型式试验和并网等方面。建成后,测试基地将成为综合、立体、交互式的风机试验中心,能够模拟不同加载条件,实现真实载荷加载或加速应力加载,获得更多设备可靠性信息;对风机机舱整体进行试验,更为有效地对风机设计进行试验验证。

公司拟开展如下几个方向的建设工作:

1-1-346

(1)全功率机舱试验台

1)可用于样机车间静态调试和旋转测试。2)可进行发电机型式试验,进行绝缘测试、电阻测试、空载特性测试、温升测试、功率曲线测试、过载测试等,用于检测发电机的电性能、机械性能、热性能,通过测试结果验证电机设计(电磁模型、冷却模型、CAE模型),有力支撑公司电机的开发和优化。3)可进行大型风电机组传动链的全功率测试,验证整机传动链效率,检测传动链模态和振动情况。4)可进行机舱振动测试,可以验证极限振动情况下振动对部件造成的破坏,验证电气连接部件的可靠性。

(2)变桨轴承试验台

随着大型海上风电机组的开发,关键轴承尺寸越来越大的同时,结构型式也会不仅限于目前的单排或双排四点接触式球轴承,将来必会引入新型的结构型式。变桨轴承、主轴轴承作为风电机组不可缺少且十分重要的核心零部件,其可靠性和经济性的评估将尤为重要。当前,国内外风电行业对关键轴承建立了一些加载试验台对其寿命和适用性进行评估。其中,罗特艾德(德国)、成都天马(中国)、上海欧际(中国)、西门子(丹麦)目前的变桨轴承实验能力都可以达到3-4个月疲劳试验等效20年寿命,然而研究对象仅针对1-6MW轴承,已经不满足未来的测试需求。针对国内外缺少大兆瓦轴承试验台的问题,上海电气拟开发针对更大功率等级机组配套变桨轴承测试试验台,用于先进的轴承滚道寿命测试、极限载荷测试、加载疲劳测试以及润滑测试等。与此同时,试验台也可以对风力发电机变桨轴承相连部件进行间接测试,包括轮毂等。因此,拟建设的变桨轴承试验台在国际水平上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引领未来试验台建设潮流,并且有助于提升上海电气大兆瓦风机研发效率。

(3)偏航系统试验台

用于测试偏航系统的功能和可靠性。模拟偏航系统的运行,监测运行状态参数,开展偏航系统的功能测试和可靠性寿命测试,为新产品开发、设计改进和零部件选型提供测试技术支撑。

1-1-347

(4)型式认证实验室

用于不同MW级陆上和海上机组的样机型式测试及数据分析,验证优化研发设计模型。型式测试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功率特性和与安全相关的数据,以及对通过分析方法不能可靠评估的项目进行验证。通过型式测试,可以验证风电机组的性能特性,与机组的研发形成设计闭环。

5、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55,000.00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合计投资比例
1建设投资55,000.00100.00%
1.1工程费用48,736.6288.61%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26.566.96%
1.3预备费用2,436.824.43%
1.3.1基本预备费用2,436.824.43%
1.3.2涨价预备费用--
2项目总投资55,000.00100.00%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以及建设的迫切性和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等各种因素,并综合项目总体发展目标,确定建设期为3年,从项目启动开始。项目计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前期准备、土建工程及装修、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人员招聘。

项目建设期第1年建设期第2年建设期第3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前期准备 (立项、备案)***
土建工程及装修*******
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

7、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获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出具的海环报告【2020】047号,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1-348

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日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大环保力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审查可行。

(1)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排水系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排放;生活污水利用周边现有设施处理,不外排。施工过程中应对建材临时堆放场采取防雨水冲刷。施工现场及时清理等措施,并针对各施工流程、沉淀池等环节和设施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营运过程产生的餐饮废水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均应集中收集进入海阳滨海国祯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厂处理。

营运过程中应针对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废水收集和输送管道、一般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可能产生跑、冒、滴、漏的环节。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密封到位,围掩到位,通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中物料堆放应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合理使用,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尾气达标排放。

食堂炉灶所用燃料为管道天然气,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所在建筑物楼顶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污染物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相应的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止措施

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优化施工时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如需夜间施工需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项目营运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

1-1-349

避免突发性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营运过程产生的废润滑脂桶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集中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做好定置标识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流失、扩散。

餐厨垃圾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点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5)严格落实分配该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COD 0.0259t/a、NH

-N 0.00259t/a),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控措施与环境应急预案,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7)落实环境影响告提岀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确保各种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的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

(2)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三)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在上海本部实施技术研发,包括检测技术、软件平台、专用设备的研发,并部署综合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拟购置软、硬件及配套设备。项目实施后,通过对风电市场的老旧存量机组提供从部件、整机到全场的技术改造方案,大幅提高可利用率、提升发电量、延长机组寿命,增加客户收益。同时,通过开发大部件更换空中维修吊车,

1-1-350

及适用于各种风电行业机器人自动控制智能运维的软件平台,为风电行业客户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定制化的专项服务,显著增强公司在风电后市场领域的竞争力。

2、项目背景

根据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发布的《中国风电后市场发展报告2018》,按风电机组质保期平均为5年测算,到2018年底,2013年以前机组已出质保。2018年底,装机5年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约为9,141万千瓦,占总装机量的43.6%,装机5年以上机组占比逐年增大,较2013年相比,增长近7.7倍。风电机组存量市场催生了巨大的风电后市场需求。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公司拟开展该项目。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实现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的战略目标

传统风电整机制造厂商采取的经营模式为系统集成、专业化协作,即风电机组制造商从事整机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配套零部件从外部采购。随着行业的发展变化,近年来风电场业主的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风电场业主的招标从过去单纯的产品招标,转为“整体解决方案”招标。设备厂商需要负责从前期风资源的测评,到风电机组的提供,以及质保期后风电场的技术改造升级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项目建成后,不仅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同时符合自身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企业实现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的战略目标。

(2)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生产制造,随着风电市场的迅速扩容,要求风电后市场能够及时跟进,为众多的风电项目提供运行保障,从而大大促进风电后市场规模的扩大与市场影响力的提升。行业内部分具备较强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企业率先开始提供以风电机组产品为核心的系统化整体解决方案。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公司要想保持持续的盈利能力,需要依托现有资源,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加大风电后市场开发,延伸业务领域,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持续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竞争力。

1-1-351

(3)有利于提升服务客户的能力

目前国内多地的风电后市场发展中,主要以提供常规运维服务为主,如日常清洁、巡检以及力矩维护等事项。随着客户对机组运行的性能提出更高要求,对后市场服务的需求除了正常的运维需求外,催生技术升级改造和成本降低方面的更高要求。

项目建成后,风电智能化运维技术平台可为客户提供延寿、功率优化等风电机组提质增效服务;风电先进运维装备平台,既可提供维修吊车服务,大幅降低客户维修成本;亦可通过软件平台实现机器人替代人工作业,并实时数据采集和监控,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项目有助于公司后市场能力的提升,从而极大增强服务客户的能力,提升客户满意度。

4、项目建设内容

(1)风电智能化运维技术平台

本项目通过风机健康评价及Re-Life平台、风机跨品牌控制和运营平台、风电场能量管理及发电量提升平台及风机环境与安全适应性平台四个子平台的建设,实现风电机组提质增效,提升客户经济效益,具体情况如下:术平台服务对比

现有服务募投服务区别和联系
主要针对公司自主品牌机组进行传统技术改造服务,提高机器稳定性,满足电网要求的基础上,多发电,减少故障,节省维修成本主要针对非公司品牌风机,兼顾公司自主品牌风机提供风机健康评价及Re-Life、风机跨品牌控制和运营、风电场能量管理及发电量提升、风机环境与安全适应性等服务,满足电网要求的基础上,提升发电量,降低故障率,节省维修成本区别: 现有服务:主要针对公司自主品牌风机提供传统单点的技改服务 募投服务:主要针对非公司自主品牌风机提供平台化、系统化、体系化的技改服务 联系: 平台化、系统化、体系化的服务模式是在传统单点式服务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前者是后者更高级的形态

(2)风电先进运维装备平台

本项目通过完成工程机械领域起重机和风电的有效整合,实现机舱、塔筒载荷及起重机受力计算、电液比例控制、变幅油缸拉压转换、多卷扬同步控制、中远程信号传输等多项技术的组合突破,最终实现空中维修吊车的开发及使用。同时,项目通过开发机器人控制程序,并兼容在软件平台上,可提供附加智能运维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1-1-352

现有服务募投服务区别和联系
陆上风机采用大型吊车进行大部件更换,海上风机采用支腿船及其他吊装船舶进行大部件更换使用空中维修吊车更换大部件,降低对大型吊车、支腿船的需求,降低综合成本区别: 现有服务:使用大型吊车、支腿船的组合 募投服务:使用小型吊车、平板驳船与空中维修吊车的组合 联系: 募投模式是对传统模式的革新,施工最终效果一致

5、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49,171.9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25,543.20万元、研发费用20,523.6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105.03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合计投资比例
1建设投资25,543.2051.95%
1.1工程费用23,828.8648.47%
1.1.1设备购置费23,828.8648.47%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8.001.01%
1.3预备费用1,216.342.47%
1.3.1基本预备费1,216.342.47%
1.3.2涨价预备费--
2研发费用20,523.6741.74%
3铺底流动资金3,105.036.31%
4项目总投资49,171.90100.00%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以及建设的迫切性和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等各种因素,并综合项目总体发展目标,确定建设期为3年,从项目启动开始。项目计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前期准备、场地租赁及装修、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人员招聘、试运营。

项目建设期第1年建设期第2年建设期第3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前期准备*
场地租赁及装修**
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

1-1-353

项目建设期第1年建设期第2年建设期第3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试运营**********

7、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的生产过程主要为设备组装、研发测试等,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噪声、和固废。本项目在其设计、建设和生产经营中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治和利用措施,做到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其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环保要求。2020年3月19日,本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完成备案。

(四)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在电气风电现有厂区中,通过配置机器人和自动化装配设备、自动化配送与转运装备、智能化集成测试与检测设备等,升级工具设备,打造智能制造管理系统和AIoT智慧物流,实现工厂全自动化和半自动化装配生产线建设,以期实现公司海上风机柔性化生产。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海上大兆瓦直驱机组产品生产能力,有利于提升企业装备技术水平,提升公司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降低生产过程中的人工成本,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数据收集能力,缩短交货周期,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项目背景

风力发电作为绿色能源,是解决能源短缺、能源安全和环境问题的有力手段,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公众的重视,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目前中国已出台多项政策进行支持。同时,风电未来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2019年10月份发布的《风电的未来——开发、投资、技术、并网以及社会经济效益》指出:未来30年,要实现巴黎气候目标,陆上和海上风电装机量将超过总电力需求的三分之一(35%),到2050年成为主要的发电来源,海上风机未来将迎来极大发展。为加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风电行业的交叉融合,满足客户日益提升的产品需求,公司必须实施智能化改造,增加自动化机械,优化转运吊装环节,实现生产、流转、仓储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提升产品生产质量和技术水平,满足海上大兆瓦机型的生产要求。

1-1-354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智能化发展,实现智能制造

中国智能制造战略指出:“紧密围绕重点制造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融合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政策的提出要加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风电行业的交叉融合,增加产品附加值。因此,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是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结果,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要求企业抓紧这一趋势进行智能化改造。

本项目抓住中国智能制造政策导向,拟引进螺栓扭矩、角度记录、追溯系统,智能制造、物流、仓储管理等系统,以加强数据收集能力、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为目标,利用制造物联、信息化技术,将企业信息化延伸至生产车间,构建数字化的透明工厂,实现工序实时监控、数据实施反馈,实现工艺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实现智能制造。

(2)提升自动化程度,实现产品结构丰富

目前,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自有的部分设备机械加工精密度不高,难以实现生产数据追溯,造成对产品质量的把控困难,生产进度难以控制,难以满足高精度、高规格海上产品系列的生产要求。另外,公司当前部分设备、设施难以满足日后大兆瓦产品的风机转运、装配工序,对海上风电机组产品升级换代造成一定难度。虽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已经购买、替换了部分设备,但为应对紧张的生产任务和更高标准的产品要求,公司有必要按照较高标准设计、重新构建一套完整的柔性化生产线,以期实现海上风电机组产品的生产和升级。

随着下游市场对产品要求的提升,公司必须实施智能化改造,增加自动化机械,优化转运吊装环节,实现生产、流转、仓储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提升产品生产质量和技术水平,满足海上大兆瓦机型的生产要求。

(3)响应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017年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开展风电平价上网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风电平价上网示范工作,推动风电实现平价上网。《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2019年度新增集中式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各项目申报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资源区指导价,同时不得设置竞争最低限价。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不

1-1-355

得干预项目单位报价。《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试行)》提出:“通过竞争性配置,选择有投资能力、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讲诚信的企业获得我省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规模,引导海上风电产业升级和降低成本,提高国家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海上风电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多次主动下调风电标杆电价、实施竞价原则上网,意在倒逼风电行业不断通过技术升级,提高自身经济性和市场竞争力。本项目积极响应国家绿色智能的产业政策,通过引进全自动化和半自动化装配生产线替代人力,提高生产效率以降低风电人力成本。项目实施后,高效、连续化的生产流程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操作人员,节省人工、材料成本,降低能耗,进一步提高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和经济性。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产品品质将会有效提升,成本显著下降,将实现绿色生产,提升产品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目标及内容主要如下:

序号技改模块现状拟提升的方向拟达到的目标
1机器人、自动化装配设备当前风电产品的装配过程大都采用人工装配,机械化水平低下,人力需求多,而效率不高,局部生产过程由于缺乏人机工程考量的工装,而容易产生疲劳,引发员工职业健康问题在风电的主力生产工厂设计开发自动化、机械化装配设备,消除制造装配瓶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力成本通过自动化设备开发,综合提升产能提升7%以上,并节省人力约16人 (1)通过机器人设备的开发,实现螺栓紧固或拉伸的自动化、无人化,单个工站效率可提高200%以上,在瓶颈产能提升上,综合产能提升5% (2)针对风机大量的螺栓连接问题,通过螺栓自动润滑设备的开发,可针对M20以上螺栓自动送料与涂抹润滑剂,工序能力提升100%以上,并在质量控制上实现螺栓润滑及涂抹的均匀性,以提高扭矩系数稳定性
2工具设备升级(1)风电装配车间大部件大都靠螺栓方式联结,而螺栓的拧紧主要采用人工使用扭力扳手方式,效率比较低,质量追溯性不高,往往是装配中的瓶颈,严重影响生产效率 (2)螺栓扭矩及拉力的稳定性是影响风机装配质量及寿命的关键因素,当前大都通过(1)引入电动扳手及带传感器液压扳手普及,替代现有手动拧紧工具,提高生产效率 (2)实现扭矩及角度参数的收集,实现扭矩、及角度的分析报表(1)通过电动扳手及带传感器液压扳手普及,可在关键工厂全方位替代手动工具,预估在螺栓紧固工序提升80%以上效率,而整个产线综合效率提高3%以上 (2)扭矩数据记录系统,配置有云端服务器,所有扭矩及角度数据的存储及追溯功能,实现扭矩及角度参数的收集,实现扭

1-1-356

序号技改模块现状拟提升的方向拟达到的目标
动手记录,存在遗漏记录风险,且很难有效分析过程数据 (3)在风电装配过程中,面临大量登高作业,当前大都采用登高梯子作业,梯子的柔性程度低,登高效率低,也造成了过多移动的浪费(4)在生产过程中,关键设备及工装的备件大都为非标设计,一旦出现问题将面临停机,从而导致停产影响效率
矩、及角度的分析报表,同时实现拧紧工具跟踪运行时间、过载等运行状况,高效安排合理的维保节点,实现工具运行状态追溯及不良实时预警系统,以期提高生产效率,改进扭力工艺质量分析,同时合理的实施维保减少设备的停机时间 (3)通过引入曲臂式登高车,可提高装配柔性,间接提高装配的效率 (4)通过3D打印机的引进与应用,可实现工艺半实物模拟,提高工艺设计水平,并且可以工装配件打印快速响应,减少车间由于备件问题导致的停产,预估可有效降低产线停机率0.5%
3自动化配送与转运装备传统的风电装配模式,大都采用行车吊装装配,而流水线的周转同样采用行车周转,效率低下的同时,对建筑载荷的要求很高,且能耗较大。而当前的厂房设施大都不满足日后大兆瓦的风机装配。 此外,针对流水线的物料周转,依靠人员进行配送,效率不高,生产线的平衡率收到影响。(1)采用更低能耗且不改造现有厂房结构的前提,实现大兆瓦新风机产品在现有车间的装配整机运输、流水线周转 (2)通过Mover及AGV模块车拉动流水线按节拍流转,提高配送效率 (3)升级现有厂房行车,实现大兆瓦机组装配吊装使用总体实现10MW及以上机组生产能力的起重能力升级,及物流周转能力提升,并减少物流人员数量 (1)建设自动化配送与转运装备,以提升物流周转效率和解决大兆瓦机组的转运瓶颈问题。开发大吨位升降模块车Mover,可胜任8-10MW以上机组的工厂转运能力,能够做到自动导航,提高效率,相对于传统行车起到周转,转运时间缩减60倍;同时,针对流水线的物料配送,采用AGV周转车,可提高流水线的周转效率,并节省生产物料配送人员6人以上 (2)针对8-10MW风机的生产线部件吊装,设计500T能力吊车,相对于抬吊方案,提升500%站位周转吊装效率,综合生产效率实现20%以上的提升
4智能化集成测试与检测设备风电装配完成后,需要进行出厂的测试,而目前大都是依赖手动进行测试,不能模拟机组或运转过程中的各项指标。手动测试主要使用包括使用相序表、数字万用表、钳流表、CF卡适配器、各类手持工具、平板电脑、以太网线、短接线等,对机组部件的各功能进行测试,效率很低,且测试过程开发调试项目自动测试,智能化检测、消除遗漏测试,替代人工测试,提高检测效率设计开发产品集成测试设备,实现机舱、轮毂、发电机及其他部件的功能智能集成化测试,提高生产率,提高质量追溯性;通过自动化测试,实现智能化检测判断,并能自动打印测试报告,在效率上是传统人工的10倍以上

1-1-357

序号技改模块现状拟提升的方向拟达到的目标
依赖人工,容易漏测、跳测,且测试报告为人为填写,质量追溯性很差
5智能制造管理系统(1)生产状态的及时获取及动态调度:目前的现场的生产状态信息主要通过生产进度员人工收集 (2)齐套检查与物流跟踪:目前对齐套状态的检查和跟踪均是由人工完成,尤其是对manko来料状态实时跟踪 (3)制造业务的协同一体化:目前的部门间的协同工作仍然依赖人工的沟通,存在管理成本高,及时性不足的问题。 (4)业务现场无纸化与效率提升:目前工厂的现场业务依赖纸质单据和人工填报电子表单的方式记录和传递信息,带来大量的额外工作量,并且传递效率低下,信息可靠性不足 (5)物料与装配关系追溯:目前关键零部件的追溯主要采用抄录供应商提供的序列号来完成。传抄序列号带来的工作量大、易错漏,不统一的编码规则也不利于未来信息化的追溯体系建立 (6)作业指导与防错防呆:目前的生产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通过查询纸质的工艺指导文件获取详细的作业要求,并通过检查表将关键的控制点固化。此种模式下,对生产过程的控制仍然较为依赖生产人员的能力和主观责任心 (7)设备资源状态监控:目前生产资源的状态主要靠人工获取和记录,生产资源的检查和维护的执行也依赖生产、技术人员本身的素养通过智能化软件和设备,系统化的实现: (1)计划调度业务,包括生产订单、月计划、详细的上线及推移计划的编制,现场进度的反馈与可视化监控 (2)齐套管理业务,包括订单及工序的齐套性检查,缺件监控与跟踪,缺件补装任务管理等 (3)来料收货业务,包括收货盘点,检验协同,贴标签,入库上架等 (4)生产配送业务,包括配送计划的同步生成,拣配引导,预约叫料和配送过程管理等 (5)生产执行业务,包括任务派工,开工点检,执行过程中的作业指导,数据采集与报工,报检协同,吊运管理等 (6)质量管理业务,包括来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库存检验,检验放行,不合格品处理,质量数据追溯等 (7)异常管理业务,包括异常的汇报,审批,升级,处理,关闭等 (8)设备工具点检,包括设备点检,周期性维护,设备(1)缩短整体制造周期和生产节拍37.5% (2)每兆瓦产出降低16%的人工成本 (3)提升过程质量,返工率降低1%,NCC降低10%。4.80%以上流程业务将从纸质文件流转变为电子化办公

1-1-358

序号技改模块现状拟提升的方向拟达到的目标
维修等
6AIoT智慧物流(1)原材料物流由供应商负责,对物料发货及到货情况无法做到及时更新,需人工沟通,信息实效性和准确性较差 (2)原材料收货和订单匹配,发票匹配会有差异,造成后续单据和系统匹配时间长,效率低 (3)原材料收货主要靠人工,收货时间较长,容易出错 (4)现有库位的利用率没有最优化,无法完全做到先进先出,外借仓库需求较大(1)通过供应商商段的智能物流管理系统,做到信息共享,在发货端匹配订单情况,发运情况,在运输过程中进行进程监控,能在发货时预计到货时间,和发货品类和数量,有利于生产安排 (2)通过RFID技术,进行自动读取原材料信息、自动收货,自动匹配订单,提升收货准确率和效率,减少发票匹配错误 (3)通过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可对工厂的原材料入库、产线配料、日常管理、仓储策略制订、批次管理进行智能化的配置,提供可视化的管理,及提供最优的库位配置建议(1)90%以上的主要大部件实现原材料的物流全程跟踪。 2.50%以上的关键物料达到自动化收货 (3)优化库位设置,提高仓储利用率20% (4)确保信息流的准确性和及时,通过提高信息准确率来降低库存,提高库存周转
6.1AIoT智慧物流(智能立库)(1)原仓库为单叉立库,横向布置,库位总数量不满足需求,且尺寸无法满足后续发电机物料存储需求 (2)物料容器以厂内物料单张贴,有时一个容器摆放多种物料,造成入库难,出库拣选难 (3)物料由人驾驶叉车、堆高车入库、搬运,效率较低 (4)后续产能大幅提升,物料存取作业频繁,面临多辆车辆在立库及车间通道狭窄空间内高密度交叉作业,风险较大 (5)入库、出库查找库位,需要人工查找,时效长,易出错 (6)物料盘点靠人工盘点,(1)优化改造现有立库结构,改为纵向布局,增加双伸库位 (2)建设物料传输系统,增加自动化堆垛机,AGV牵引小车,物料自动出、入库及配送 (3)配置WMS和WCS系统,实现仓库自动化控制,信息自动化管理(1)库位区域合理划分,优化格局,增加托位 (2)物料、托盘、库位均采用RFID管理,物料由自动分配托盘和库位,无需人工分配、查找 (3)物料由输送机、堆垛机自动快速入库、出库 (4)建立分拣系统,配合WMS软件功能,达到快速分拣的功能 (5)上WMS系统,管理库位及分拣逻辑判断,配合人工分拣 (6)以“先进先出”为出库管理目标 (7)以订单为单位,人工岗位拣选,按系统提示数量手持PDA设备扫码拣选 (8)搭配AGV牵引物料自动搬运

1-1-359

序号技改模块现状拟提升的方向拟达到的目标
工作量巨大,出错率高

5、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10,807.94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9,893.0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914.86万元。

序号名称合计(万元)投资比例
1建设投资9,893.0891.54%
1.1工程费用9,379.0086.78%
1.1.2设备购置费9,379.0086.78%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990.40%
1.3预备费用471.094.36%
1.3.1基本预备费471.094.36%
1.3.2涨价预备费-0.00%
2铺底流动资金914.868.46%
3项目总投资10,807.94100.00%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以及建设的迫切性和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等各种因素,并综合项目总体发展目标,确定建设期为3年。项目计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包括: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投产运行。

项目建设期第1年建设期第2年建设期第3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方案设计****
设备采购*******
安装调试*******
投产运行******

7、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中,通过配置机器人和自动化装备、智能化集成测试与检测设备、自动化配送与转运装备,打造智能制造管理系统和AIoT智慧物流,以期实现公司海上风机智能化、柔性化生产。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噪声、和固废。本项目在其设计、建设和生产经营中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采取有效的综合防

1-1-360

治和利用措施,做到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其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环保要求。2020年3月23日,本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完成备案。

(五)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厂区中,通过配置机器人和自动化装配设备、智能化集成测试与检测设备等,升级工具设备,打造智能制造管理系统和AIoT智慧物流,实现工厂全自动化和半自动化装配生产线建设,以期实现公司陆上风机柔性化生产。

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实现陆上大风轮机组产品的升级,有利于提升企业装备技术水平,提升公司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降低生产过程中的人工成本,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数据收集能力,缩短交货周期,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项目背景

风力发电作为绿色能源,是解决能源短缺、能源安全和环境问题的有力手段,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公众的重视,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目前中国已出台多项政策进行支持。同时,风电未来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2019年10月份发布的《风电的未来——开发、投资、技术、并网以及社会经济效益》指出:未来30年,要实现巴黎气候目标,陆上和海上风电装机量将超过总电力需求的三分之一(35%),到2050年成为主要的发电来源,陆上风机未来将迎来极大发展。为加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风电行业的交叉融合,满足客户日益提升的产品需求,公司必须实施智能化改造,增加自动化机械,优化转运吊装环节,实现生产、流转、仓储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提升产品生产质量和技术水平,满足陆上大兆瓦机型的生产要求。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智能化发展,实现智能制造

中国智能制造战略指出:“紧密围绕重点制造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融合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工信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鼓励新能源设备上云,开展设备建模、功率预测、调度优化等服务,提高发电效率、降低运维成本,

1-1-361

提高并网效率。政策的提出要加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风电行业的交叉融合,增加产品附加值。随着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智能化将成为未来风电的主要发展方向,这亦是风电制造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需抓紧这一趋势进行智能化改造。

本项目顺应能源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深化风电与控制技术、信息技术、通信技术等的深度融合,拟引进螺栓扭矩、角度记录、追溯系统,智能制造、物流、仓储管理等系统,以加强数据收集能力、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为目标,利用制造物联、信息化技术,将企业信息化延伸至生产车间,构建数字化的透明工厂,实现工序实时监控、数据实施反馈,实现工艺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实现智能制造。

(2)提升自动化程度,实现产品结构丰富

目前,我国陆上风电保持蓬勃发展已至成熟期,风电单机容量从2~3兆瓦为主发展到3兆瓦以上机型,随着风电机组产品不断地升级迭代更新,风电机组的大型化将为行业的发展趋势。当前,公司厂房的局部车间已经不能充分满足大型风电机组的生产,部分设备机械加工精密度不高,造成对产品质量的把控困难,难以满足高精度、高规格产品系列的生产要求。从行业来看,各大整机商积极研发推出针对平价大基地的3.X兆瓦和4.X兆瓦平台机型并量产,乌兰察布风电项目的中标机型单机平均容量已达到4.16兆瓦。为应对紧张的生产任务、更高标准的产品要求以及行业的激烈竞争,公司有必要按照较高标准设计、重新构建一套高端、功能完善的智能化生产线,以保证市场竞争地位。

随着下游市场对产品要求的提升,公司必须实施智能化改造,增加自动化机械,优化转运吊装环节,实现生产、流转、仓储的智能化和自动化,实现陆上风电机组产品的升级换代。

(3)响应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当前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化石燃料的竞争日益激烈,风电平价时代将至。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发布题为《十年:进展到行动》(10 Years: Progress to Action),2010年陆上发电的平准化发电成本(LCOE)为84美元/MWh,2019年降至47美元/MWh,下降率为46%。至2030年,全球陆上风电的装机容量需要达到2015GW,其成本将降低至30~40美元/MWh。

2017年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开展风电平价上网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

1-1-362

全国范围内开展风电平价上网示范工作,推动风电实现平价上网。《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促进风电有序规范建设,加快风电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市场化发展,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对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建设。国家多次主动下调风电标杆电价,意在倒逼风电行业不断通过技术升级,提高自身经济性和市场竞争力。本项目积极响应国家绿色智能的产业政策,通过引进全自动化和半自动化装配生产线替代人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风电人力成本。项目实施后,高效、连续化的生产流程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操作人员,节省人工、材料成本,降低能耗,进一步提高陆上风电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和经济性。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产品品质将会有效提升,成本显著下降,将实现绿色生产,提升产品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目标及内容主要如下: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63

序号技改模块现状拟提升的方向拟达到的目标
1机器人、自动化装配设备当前风电产品的装配过程大都采用人工装配,机械化水平低下,人力需求多,而效率不高,局部生产过程由于缺乏人机工程考量的工装,而容易产生疲劳,引发员工职业健康问题在风电的主力生产工厂设计开发自动化、机械化装配设备,消除制造装配瓶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力成本通过自动化设备开发,综合提升产能提升7%以上,并节省人力约16人 (1)通过机器人设备的开发,单个工站效率可提高200%以上,在瓶颈产能提升上,两个关键工厂综合产能提升5% (2)通过机舱前机架翻身和主轴对中穿轴自动化设备开发,提高工位装配效率100%以上,并极大降低吊装安全与质量隐患 (3)此外,通过螺栓自动润滑设备的开发,可针对M20以上螺栓自动送料与涂抹润滑剂,工序能力提升100%以上 (4)通过设计人机工程的专用工装设备可减少工位的等待、调整、准备浪费等工时,提高装配效率,并降低人员劳动强度
2工具设备升级(1)风电装配车间大部件大都靠螺栓方式联结,而螺栓的拧紧主要采用人工使用扭力扳手方式,效率比较低,质量追溯性不高,往往是装配中的瓶颈,严重影响生产效率,局部采用电动的冲击扳手,工作时产生巨大噪音,影响员工职业健康,而间接影响装配效率 (2)在风电装配过程中,面临大量登高作业,当前大都采用登高梯子作业,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也造成了过多移动的浪费 (3)此外,在生产过程中,关键设备及工装的备件大都为非标设计,一旦出现问题将面临停机,从而导致停产影响效率 (4)随着产品不断地迭代更新,风机的大型化是个趋势,当前陆上厂房的局部车间已经不能充分满足3.X及4.X以上机型的生产,而需要在较远工厂代生产,整机运费颇高(1)引入电动扳手及带传感器液压扳手普及,替代现有手动拧紧工具,提高生产效率 (2)实现扭矩及角度参数的收集,实现扭矩、及角度的分析报表 (3)提高生产用关键设备工装配件快速响应 (4)在现有较为轻量化的陆上基地,通过升级吊装设备,完成更大机组的生产扩能(1)通过电动扳手及带传感器液压扳手普及,可在关键工厂全方位替代手动工具,预估在螺栓紧固工序提升80%以上效率,而整个产线综合效率提高3%以上 (2)扭矩数据记录系统,配置有云端服务器,所有扭矩及角度数据的存储及追溯功能,实现扭矩及角度参数的收集实现扭矩、及角度的分析报表,同时实现拧紧工具跟踪运行时间、过载等运行状况,高效安排合理的维保节点,实现工具运行状态追溯及不良实时预警系统,以期提高生产效率,改进扭力工艺质量分析,同时合理的实施维保减少设备的停机时间 (3)通过引入曲臂式登高车,可提高装配柔性,间接提高装配的效率 (4)通过3D打印机的引进与应用,可实现工艺半实物仿真模拟,提高工艺设计水平,并且可以工装配件打印快速响应,减少车间由于备件问题导致的停产,预估可有效降低产线停机率0.5% (5)拟引入液压移动式龙门吊,可绕开改造厂房的巨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64

序号技改模块现状拟提升的方向拟达到的目标
大投资,可实现大风轮机组产品的扩能,通过吊装能力提升,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
3智能化集成测试与检测设备风电装配完成后,需要进行出厂的测试,而目前大都是依赖手动进行测试,不能模拟机舱在旋转过程中的各项指标。手动测试主要使用包括使用相序表、数字万用表、钳流表、CF卡适配器、各类手持工具、平板电脑、以太网线、短接线等,对机舱的各功能进行测试,效率很低,且测试过程依赖人工,容易漏测、跳测,且测试报告为人为填写,质量追溯性很差开发机舱调试项目自动测试,智能化检测、消除遗漏测试,替代人工测试,提高检测效率设计开发产品集成测试设备,实现机舱与轮毂功能智能集成化测试,提高生产率,提高质量追溯性;新开发大兆瓦产品的功能性集成自动测试,智能化检测判断,并能自动打印测试报告,在效率上是传统人工的10倍以上,针对新产品开发转量产后产线综合效率提高5%以上
4智能制造管理系统(1)生产状态的及时获取及动态调度:目前的现场的生产状态信息主要通过生产进度员人工收集 (2)齐套检查与物流跟踪:目前对齐套状态的检查和跟踪均是由人工完成,尤其是对manko来料状态实时跟踪 (3)制造业务的协同一体化:目前的部门间的协同工作仍然依赖人工的沟通,存在管理成本高,及时性不足的问题 (4)业务现场无纸化与效率提升:目前工厂的现场业务依赖纸质单据和人工填报电子表单的方式记录和传递信息,带来大量的额外工作量,并且传递效率低下,信息可靠性不足 (5)物料与装配关系追溯:目前关键零部件的追溯主要采用抄录供应商提供的序列号来完成。传抄序列号带来的工作量大、易错漏,不统一的编码规则也不利于未来信息化的追溯体系建立 (6)作业指导与防错防呆:目前的生产作业通过智能化软件和设备,系统化的实现: (1)计划调度业务,包括生产订单、月计划、详细的上线及推移计划的编制,现场进度的反馈与可视化监控 (2)齐套管理业务,包括订单及工序的齐套性检查,缺件监控与跟踪,缺件补装任务管理等 (3)来料收货业务,包括收货盘点,检验协同,贴标签,入库上架等 (4)生产配送业务,包括配送计划的同步生成,拣配引导,预约叫料和配送过程管理等 (5)生产执行业务,包括任务派工,开工点检,执行过程中的作业指导,数据采集与报工,报检协同,吊运管理等 (6)质量管理业务,包括来料(1)缩短整体制造周期和生产节拍37.5% (2)每兆瓦产出降低16%的人工成本 (3)提升过程质量,返工率降低1%,NCC降低10% (4)80%以上流程业务将从纸质文件流转变为电子化办公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65

序号技改模块现状拟提升的方向拟达到的目标
过程中,操作人员通过查询纸质的工艺指导文件获取详细的作业要求,并通过检查表将关键的控制点固化。此种模式下,对生产过程的控制仍然较为依赖生产人员的能力和主观责任心 (7)设备资源状态监控:目前生产资源的状态主要靠人工获取和记录,生产资源的检查和维护的执行也依赖生产、技术人员本身的素养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库存检验,检验放行,不合格品处理,质量数据追溯等 (7)异常管理业务,包括异常的汇报,审批,升级,处理,关闭等 (8)设备工具点检,包括设备点检,周期性维护,设备维修等
5AIoT智慧物流(1)原材料物流由供应商负责,对物料发货及到货情况无法做到及时更新,需人工沟通,信息实效性和准确性较差 (2)原材料收货和订单匹配,发票匹配会有差异,造成后续单据和系统匹配时间长,效率低 (3)原材料收货主要靠人工,收货时间较长,容易出错 (4)现有库位的利用率没有最优化,无法完全做到先进先出,外借仓库需求较大(1)通过供应商商段的智能物流管理系统,做到信息共享,在发货端匹配订单情况,发运情况,在运输过程中进行进程监控,能在发货时预计到货时间,和发货品类和数量,有利于生产安排 (2)通过RFID技术,进行自动读取原材料信息、自动收货,自动匹配订单,提升收货准确率和效率,减少发票匹配错误 (3)通过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可对工厂的原材料入库、产线配料、日常管理、仓储策略制订、批次管理进行智能化的配置,提供可视化的管理,及提供最优的库位配置建议(1)90%以上的主要大部件实现原材料的物流全程跟踪 (2)50%以上的关键物料达到自动化收货 (3)优化库位设置,提高仓储利用率20% (4)确保信息流的准确性和及时,通过提高信息准确率来降低库存,提高库存周转

1-1-366

5、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5,737.88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5,465.2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272.63万元。

序号名称合计(万元)投资比例
1建设投资5,465.2595.25%
1.1工程费用5,183.0090.33%
1.1.2设备购置费5,183.0090.33%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010.38%
1.3预备费用260.244.54%
1.3.1基本预备费260.244.54%
1.3.2涨价预备费-0.00%
2铺底流动资金272.634.75%
3项目总投资5,737.88100.00%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以及建设的迫切性和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等各种因素,并综合项目总体发展目标,确定建设期为3年。项目计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包括: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投产运行。

项目建设期第1年建设期第2年建设期第3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方案设计***
设备采购*******
安装调试******
投产运行*******

8、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中,通过配置机器人和自动化装备、智能化集成测试与检测设备、自动化配送与转运装备,打造智能制造管理系统和AIoT智慧物流,以期实现公司路上风机智能化、柔性化生产。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噪声、和固废。本项目在其设计、建设和生产经营中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治和利用措施,做到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其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环保要求。2020年3月24日,本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完成备

1-1-367

案。

七、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一)整体发展战略

作为中国海上风电龙头企业,公司始终坚守“能动全球工业,智创美好生活”的发展理念,持续探索引领中国海上风电又好又快发展的道路,致力于成为中国风电新能源“大国重器”领先企业,努力提升我国新能源高端重大装备制造技术水平。公司以“致力于创造有未来的能源”为使命,推动风电成为重要的未来能源,以“成为全球领先的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为目标,为用户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以智能化助推风电进化,以数字化赋能风电未来。通过引入全球一流的智能化技术理念及管理经验,打造国际领先的智能化生产基地,构建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后期服务等全智能化的管理流程体系,为客户提供覆盖“风电全生命周期”的产品与服务。

(二)公司未来三年具体发展计划

电气风电总体目标是要实现三个转变:从装备制造商向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变;从本土化向国际化转变;从市场跟随者向行业引领者转变。为实现该目标,公司将实施以下发展规划:

1、产品发展规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坚持开放式研发策略,持续拓展由多个国内外研发中心、高校合作团队、自主研发团队等形成的研发体系,加强专利规划与管理,重视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强化公司产品开发体系与技术研发体系建设。

在产品开发方面,公司一直引领中国海上风电的发展。近年来随着海上风电项目的离岸距离逐渐增加,对于大于50公里的项目,为实现全生命周期度电成本最优,大兆瓦机组优势明显,所以对于海上低风速区域,将以6-8MW级别机组为主,对于福建粤东高风速区域,将以大兆瓦机组为主,同时需要兼顾机组运维等配套产业链的发展。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的大背景下,面对竞争对手日渐强势的挑战,公司布局深远海市场,做好漂浮式机组技术准备,进一步巩固公司海上风电的市场地位。对陆上风电,公司根据地形特点和资源条件,进行了全面的战略布局。对“三北”区域中高风速地区,兼顾智能化、考虑经济性、安全性和稳定性,“三北”区域产品布局有2.X系列、3.X

1-1-368

系列、4.X系列、5.X系列平台。对中东南部低风速区域,考虑地形、风切变、电力消纳能力等因素,布局有2.X系列、3.X系列机组。在工业互联的时代背景下,公司将基于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结合风电的业务场景需求,打造数字化风场产品。该系列产品可以实现基于云端的数字化风场开发/建设/运维、智能增功、智能延寿等,有效降低平准化度电成本,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技术发展规划

技术能力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继续夯实提升以下核心技术,逐步实现从整机供应商向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的转变。

(1)数字化顶层设计层面核心技术

研发新一代基于模型的风机控制器、新一代风云系统、风机健康管理软件、风资源评估APP、智能场控系统、资产管理APP等一系列数字化产品,实现风场运行智能化、运维数字化,将智能嵌入实体设备,扩展实体产品的价值,大幅提高故障预警准确率和发电量。

数字化产品开发配套的、基于模型的设计技术,以及软件、模型、硬件仿真测试技术,实现研发过程数字化,科学地降低产品成本,产品开发大幅提效,并能实现产品可靠性的大幅提升。将数字化产品嵌入到风机中,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产品的持续升级空间,最终为性能改善做好准备,为客户提供拥有更大升值空间的风电产品。

(2)智能化生产制造层面核心技术

继续通过加强核心技术,提升主打产品的生产制造环节中的智能化程度,实现智能化、柔性化生产,从而达成公司生产制造环节的增益、降本。

(3)整机系统层面核心技术

整机制造商最核心的技术之一就是整机的集成设计,而集成设计主要包括整机设计、载荷控制和测试验证技术。通过研发,将实现陆上5.X系列和海上8MW以上整机的设计分析能力,开发全新的数字化控制系统,建立8MW以上的拖动测试验证能力,实现10MW级驱动链测试。

(4)核心部件层面核心技术

通过对核心部件的技术穿透,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对风电核心技术的掌握程度,提升

1-1-369

风电机组的设计水平,使公司产品的总体技术水平达到行业领先。另外,通过对几个核心部件的技术穿透,不仅可以更好地梳理供应链降本路径,有效实现降本增效,而且可以实现对供应商的更好协作,提高部件的质量和可靠性。

(5)风电场层面核心技术

公司将重点进行两个方面的技术创新,一是大规模乃至超大规模的风电场开发技术,二是在智慧能源上的创新,针对于电网末端、智能配电网,实现能源的就地利用和对主网的友好性。基于此,可建立在风电场设计与运维、电网适应性、环保与持续发展等方面提供全生命周期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支撑公司业务发展。

3、业务发展规划

公司的战略核心是构建健康的业务组合,围绕核心业务与战略业务,构建均衡且可持续的增长点,推动公司客户、产品、运营三维的核心能力建设。

公司的核心业务是整机设备制造。核心业务是公司的业务支柱以及重要的现金流和利润来源。战略作用在于为其他业务发展提供技能及资源支持。战略重点在于继续提升市场地位,形成战略控制点;通过优化设计、降低成本、优化管理来发掘利润潜力。

公司的战略业务包括风资源开发与运维服务。风资源开发业务模式成熟,占据产业链高利润环节。其战略作用在于带动设备市场占有率,实现主业协同。其战略重点在于快速提高运营规模,获得稳定的高额利润;拓展业务模式,形成成熟的解决方案。运维服务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其战略作用在于形成公司的新增长点,其战略重点在于快速抢占市场,提升运营规模;创新业务模式,丰富产品线,提升竞争力。

4、人才资源规划

风力发电属于复杂的多学科领域,风电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的特点,因此,风力发电机组从整机到部件,以及其设计、工程、装配、测试、运维等各环节,均对人才资源有较高且较为全面的需求,且高端人才资源具备稀缺性。随着市场容量持续增长,产品技术更新迭代,风电行业对高素质、复合型、多元化的专业人才需求将持续增长。因此,吸引并培养专业人才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保持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将通过内部培养、人才交流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调动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公司发展注入持续推动力。

1-1-370

5、资本运作规划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实现与资本市场的直接对接,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功能和优势,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灵活性、提升融资效率,从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为电气风电发挥风电产业资源优势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与此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及社会影响力,优化公司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并提升管理水平,加大对风电产业核心及前沿技术的进一步投入与开发,保持风电业务创新活力,增强核心技术实力,实现风电业务板块的做大做强,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与综合优势。

未来公司可借助资本市场平台进行产业并购等各项资本运作,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丰富产品线,实现跨越式发展。

八、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的假设条件及实施发展计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拟定上述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本次募集资金能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顺利如期完成;

2、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稳定,没有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3、公司所遵循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处的行业及主营业务领域的市场保持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危及本行业发展的重大市场变化;

5、无其他带来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预见的其他因素。

(二)实施上述规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和解决措施

1、实施上述规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因素

经过多年的稳步发展,公司已具备一定的资本积累,但要实现经营目标,在核心技术、员工培训和人才引进等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单纯依靠自有资金不能有效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将对公司的快速发展形成制约。

1-1-371

(2)人才培养

公司处于从整机制造商向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的转变的关键阶段,除对管理、技术、市场等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将变得更为迫切,更新增了对从事数字化、智能化、全周期服务相关工作人才的需求。公司未来能否及时通过外部引进及内部培养出相应的专业人才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在今后的发展中将面临人才引进、培养、和有效使用的挑战。

(3)政策变化

2019年开始,国家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推动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海上风电项目尽快实现降本。行业的迅速变化对公司的产品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经营将面临新的挑战。

(4)激励机制

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建立了一套以员工激励机制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但总体上仍有不足,主要包括缺乏市场化决策制度、市场化薪酬体系、员工持股机制等,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发展,因此公司需建立相应市场化机制。

(5)公司治理

随着公司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产品研发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较大挑战,为了确保公司管理高效需更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

2、实施上述规划拟采用的方法、途径

(1)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

本次股票发行将为上述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资金支持。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计划认真组织募投项目的实施,并且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技术创新机制,提升公司产品科技含量,通过生产能力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培训和激励机制,加快对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通过外招内培,打造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团队,为公司发展规划的实现提

1-1-372

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并利用公司与国内外高校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深化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力。

(3)发挥现有技术优势

公司将继续发挥现有的技术研发优势,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发展战略,加强与下游客户和上游供应商之间的合作,紧跟国际先进技术最新动态,保证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将运用云技术,物联网技术等,不断逐步提升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以实现智能制造标准化,提升制造能力。

(4)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

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强化市场化的决策机制,优化管理方式与经营机制,建立员工持股与企业长期发展相匹配的激励机制。

(5)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

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基础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管理体制的升级和创新,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高效运行,梳理完善各种业务流程,加强业务管控,促进公司管理升级。

1-1-373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等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报告、审批、披露程序,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该等制度的有效执行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管理和责任、具体程序、披露内容、保密制度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信息披露的具体流程,确保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由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证券事务部是公司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常设机构,由董事会秘书领导,作为公司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的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公司将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确保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1-1-374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草案)》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环境。

2、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1-1-375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且现金流充裕, 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0%;(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0%。

(2)现金分红比例

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顺序, 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年度现金利润

1-1-376

分配预案或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含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 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其相关预计收益情况;(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4)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资金需求,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6)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应扣减现金红利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预分配方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1-1-377

(2)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

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于公司盈利但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

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还应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并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或调整事项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或调整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主要在于进一步完善了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对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等进行了明确。

三、滚存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发行完成后,如公司发行前尚存滚存未分配利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1-1-378

四、股东投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草案)》规定,公司股东投票机制如下:

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公司应当釆用累积投票等方式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议通知中确定的地点。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公司采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相关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承诺

“1、自电气风电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电气风电股份,也不由电气风电回购该部分股份。

2、电气风电上市后6个月内如电气风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的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电气风电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电气风电上市

1-1-379

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公司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电气风电的控制权安排,保证电气风电持续稳定经营。

4、电气风电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电气风电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承诺不减持电气风电股份。

5、本公司减持电气风电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公司将在电气风电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电气风电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电气风电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电气风电,则电气风电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红利中与本公司应上交电气风电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红利。”

2、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承诺

“1、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以本企业所持电气风电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为标的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债”)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上证函[2020]51号),本企业已于2020年2月3日完成本次可交债第一期发行。除本次可交债投资人依法行使换股权外,自电气风电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电气风电股份。

2、电气风电上市后6个月内如电气风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间接持有电气风电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电气风电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的,应

1-1-380

当明确并披露电气风电的控制权安排,保证电气风电持续稳定经营。

4、电气风电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电气风电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本企业间接持有的电气风电股份。

5、本企业减持电气风电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电气风电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电气风电所有。”

3、股东电气投资承诺

“1、自电气风电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电气风电股份,也不由电气风电回购该部分股份。

2、电气风电上市后6个月内如电气风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的(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电气风电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电气风电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公司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电气风电的控制权安排,保证电气风电持续稳定经营。

4、电气风电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电气风电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承诺不减持电气风电股份。

5、本公司减持电气风电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

1-1-381

公司将在电气风电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电气风电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电气风电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电气风电,则电气风电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红利中与本公司应上交电气风电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红利。”

(二)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承诺:

“1、本公司拟长期持有电气风电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公司在持有电气风电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电气风电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电气风电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电气风电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公司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电气风电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电气风电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公司减持电气风电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措施和承诺

1、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制定了《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启动情形

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

1-1-382

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责任主体

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控股股东、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包括:由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由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上述措施可单独或合并采用。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A、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

B、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3)第三选择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4、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将在董事会决

1-1-383

议出具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的,还应遵循下列原则: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4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票: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措施预案执行。

5、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程序

A、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

1-1-384

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国有资产监管(如需)及控股股东内部审议程序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B、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国有资产监管(如需)及控股股东内部审议程序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不包括控股股东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A、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C、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无法增持公司股票或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

1-1-385

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90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总额和现金分红(税后,下同)的10%,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2、公司承诺

“本公司上市(以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本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将严格依照《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相关程序通过回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3、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承诺

“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本企业将严格依照《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相关程序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本人将严格依照《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相关程序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1-1-386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公司承诺

“鉴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承诺

“鉴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

1-1-387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承诺

“鉴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1-388

(五)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承诺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加强预算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同时,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在保持成本弹性的同时,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积极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并制订了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上述分红政策,回报投资者。”

2、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承诺

“鉴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承诺

“鉴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企业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

1-1-389

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承诺:“鉴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促进股东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实现,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七)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相关承诺事项”之“(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2、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相关承诺事项”之“(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1-390

3、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相关承诺事项”之“(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鉴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承诺

“1、如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4、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2、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承诺

“1、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1-1-391

2、本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公司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公司分配现金红利中扣减;

5、如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3、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承诺

“1、如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企业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4、股东电气投资承诺

“1、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公司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公司分配现金红利中扣减;

1-1-392

5、如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5、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5、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六、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十)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四)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1-393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一)销售合同

1、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重要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卖方买方项目名称销售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
1风电有限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400MW(H6)海上风电项目100套SWT-4.0-146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系统、设备251,600
2风电有限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400MW(H10)海上风电项目100套SWT-4.0-146风电机组及其附属系统、设备251,600
3发行人华能浙江平湖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项目50套SWT-6.0-172风电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227,505.14
4风电有限苏交控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如东H5#海上风电场项目75套SWT-4.0-146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升压变及环网柜等附属设备184,696.60
5风电有限滨海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滨海南区H3#海上风电项目75套SWT-4.0-146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175,344.8276
6风电有限揭阳前詹风电有限公司国家电投揭阳神泉一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标段)29套SWT-7.0-154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132,492.50
7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如东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如东黄沙洋H1-1#海上风电项目50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含基础顶法兰)及其内部所有机械附件128,000
8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福建莆田南日岛海上一期风电场B区184M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型号为SWT-4.0-130,单机容量为4MW,总容量为184MW的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124,594.1535

1-1-394

序号卖方买方项目名称销售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
9风电有限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50台单机容量为4MW和17台单机容量为6MW,总容量为302MW的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201,400
10风电有限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华东台五期(H1)海上风电项目50套SWT-4.0-146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技术服务等115,337.90
11风电有限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21套SWT-7.0-154型号的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118,048.574871

2、已履行完毕的重大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完毕的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重要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卖方买方项目名称销售标的合同金额
1风电设备中电投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电投滨海北区H2#海上风电场项目100台SWT-4.0-130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295,847.00
2风电有限河北建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唐山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场300兆瓦示范工程风力发电项目75台SWT-4.0-130风力发电机组、技术文件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215,738.803419
3风电有限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华东台四期H2海上风电项目63套SWT-4.0-130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172,738.4615
4风电设备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福建莆田南日岛一期风电场A区200MW风力发电项目50台SWT-4.0-130风力发电机组、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150,467.0086
5风电设备苏州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江苏东台200MW海上风电项目50套SWT-4.0-130风力发电机组148,800.00
6风电有限华能如东海上八仙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如东海上风电场152兆瓦风力发电项目38套SWT-4.0-130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126,654.00
7风电有限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6MW项目20套SWT-6.0-154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121,816.8592

(二)采购合同

公司报告期内已履行及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框架合同情况如下:

1-1-395

单位:万元

序号采购方供应商合同名称采购标的合同期限
1.风电有限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WM风电机组用叶片2014年合作供货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2.0WM风电机组叶片部件(包括产品主设备、备品备件、随机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服务及文件资料等)。2014年1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
2.风电有限西门子歌美飒再生能源(上海)有限公司《叶片长期供应协议》《框架协议的修正协议》《补充协议》B63叶片、B53叶片。在双方技术许可协议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3.风电有限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内贸采购框架协议(配套件、设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同总金额交货期等均以采购订单为准。2019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17日
4.西门子风电威能极风力驱动(天津)有限公司2Trading Agreement Adoption AgreementGearboxes and Related Parts for Siemens Wind Power A/S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提前15个月通知可终止该协议
5.风电有限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2.0MW风电机组用叶片2014年合作供货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2.0WM风电机组叶片部件(包括产品主设备、备品备件、随机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服务及文件资料等)。2014年1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
6.风电有限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协议》发电机_2MW新空水冷YFKSYG500-4、发电机、1MW普通型发电、1MW高原型发电机等。2018年7月2日起三年
7.风电有限徐州罗特艾德回转支承有限公司《2.0MW风电机组用偏航变桨轴承2014年合作供货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2.0WM风电机组偏航变桨轴承部件(包括产品主设备、备品备件、随机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服务及文件资料等)。2014年1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
8.风电有限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内贸采购框架协议(配套件、设备)》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以双方书面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2019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9日
9.风电有限上海玻璃钢研究院东台有限公司《内贸采购框架协议(配套件、设备)》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以采购订单为准。2019年1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威能极风力驱动(天津)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合并至“西门子机械传动(天津)有限公司”,“西门子机械传动(天津)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弗兰德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1-1-396

序号采购方供应商合同名称采购标的合同期限
10.风电有限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MW风电机组用主轴及锁紧螺母2014年合作供货框架协议》《2019年度采购量及价格补充协议》《内贸采购框架协议(配套件、设备)》2MW风电机组主轴及锁紧螺母部件,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2014年2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1.风电设备西门子歌美飒可再生能源公司《零部件供应协议》风力发电机、叶片等。2017年1月25日起长期有效
12.风电有限上海自贸试验区ABB实业有限公司《适用协议》《交易协议》变流器等。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12月31日,到期自动续约,最多不超过3年
13.风电有限KK Wind Solutions A/S《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以采购订单为准。2017年9月20日起3年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97

(三)技术/软件许可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风电设备/风电有限与西门子公司签署的正在履行中的主要技术/软件许可合同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签署时间许可人被许 可人授权内容授权 地域有效期限合同产品/软件及软件文件许可费
1.《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2015年4月29日、2016年5月12日、2016年12月20日、2017年6月13日西门子 公司风电设备/风电有限许可人就专有技术、文件、许可人的改进、升级文件、被许可人的常规改进和专利授予被许可人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且不可分许可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权利和许可,以:(1)制造和组装合同产品/改进产品(除核心组件以外),为2.5-108 MkI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制造和装配B53叶片,为生产和组装用于6.0-154 MkI合同产品/改进产品的B75叶片,并将它们合并在此类合同产品/改进产品中,为生产和组装用于6.0-154MkI合同产品/改进产品的永磁直驱发电机;(2)对合同产品/改进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3)销售、运输、现场装配、安装和调试、维修和服务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并且进行与此相关的项目管理和执行;(4)改进、修改和开发在合同产品中包含的专有技术和/或许可人的改进、以及专利所含的技术。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20年SWT-2.3-101 MkI、 SWT-2.5-101 MkI、 SWT-2.5-108 MkI、 SWT-3.6-120 MkII、 SWT-4.0-120 MkIII、 SWT-4.0-130 MkIII、 SWT-6.0-154 MkI等型号的风机 B53-00叶片 B75-00叶片 永磁直驱发电机一次性费用及提成许可费
2.《D7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2018年4月2日西门子 公司风电 有限许可人就专有技术、文件、许可人的改进、升级文件、被许可人的常规改进和专利授予被许可人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且不可分许可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权利和许可,以:(1)制造和组装合同产品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20年SWT-7.0-154 MkI风机一次性费用及提成许可费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98

序号合同名称签署时间许可人被许 可人授权内容授权 地域有效期限合同产品/软件及软件文件许可费
/改进产品(除核心组件以外);(2)对合同产品/改进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3)销售、运输、现场装配、安装和调试、维修和服务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并且进行与此相关的项目管理和执行;(4)改进、修改和开发在合同产品中包含的专有技术和/或许可人的改进、以及专利所含的技术。
3.《D8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2018年3月2日、2019年12月20日西门子 公司风电 有限许可人就专有技术、文件、许可人的改进、升级文件、被许可人的常规改进和专利授予被许可人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且不可分许可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权利和许可,以:(1)制造和组装合同产品/改进产品(除核心组件以外);(2)对合同产品/改进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3)销售、运输、现场装配、安装和调试、维修和服务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并且进行与此相关的项目管理和执行;(4)改进、修改和开发在合同产品中包含的专有技术和/或许可人的改进、以及专利所含的技术。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20年SG8.0-167 DD、SG6.5-185DD型号的风机一次性费用及提成许可费
4.《B63叶片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2018年3月2日西门子 公司风电 有限许可人就专有技术、文件、许可人的改进、升级文件及专利授予被许可人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且不可分许可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权利和许可,以:(1)制造和组装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并将他们合并在配套转让的SWT-4.0-130风机上;(2)对合同产品/改进产品进行质量控制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20年B63-00叶片一次性费用及提成许可费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99

序号合同名称签署时间许可人被许 可人授权内容授权 地域有效期限合同产品/软件及软件文件许可费
并提供技术支持;(3)销售、运输和调试、维修和服务合同产品/改进产品。
5.《核心部件(软件)供应合同》2015年4月29日西门子 公司风电 设备许可人授予被许可人一项非排他(受限于本附件第1项技术许可协议的排他性条款)、不可转让的许可以向客户分发和再许可被许可软件和软件文件,但仅限用于合同产品之上。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至风电设备与西门子公司签署关于许可专有技术和知识产权以销售合同产品的协议到期日软件:风机控制器软件(包括用于集成控制器版本的变频器应用软件);软件文件:软件包内容和版本历史相关基本信息、风机安装、参数/警报信号表等相关信息、传感器信号表、风机FAT软件说明
6.《SWT-4.0-146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2019年10月30日西门子 公司电气 风电许可人就专有技术、文件、许可人的改进、升级文件、被许可人的常规改进和专利授予被许可人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且不可分许可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权利和许可,以:(1)制造和组装合同产品/改进产品(除核心组件以外);(2)对合同产品/改进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3)销售、运输、现场装配、安装和调试、维修和服务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并且进行与此相关的项目管理和执行;(4)改进、修改和开发在合同产品中包含的专有技术和/或许可人的改进以及专利所含的技术。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20年SWT-4.0-146风机(除风电有限自研叶片)提成许可费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00

序号合同名称签署时间许可人被许 可人授权内容授权 地域有效期限合同产品/软件及软件文件许可费
7.《W4000-146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2019年10月30日西门子 公司电气 风电许可人就专有技术、文件、许可人的改进、升级文件、被许可人的常规改进和专利授予被许可人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且不可分许可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权利和许可,以:(1)制造和组装合同产品/改进产品;(2)对合同产品/改进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3)销售、运输、现场装配、安装和调试、维修和服务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并且进行与此相关的项目管理和执行;(4)改进、修改和开发在合同产品中包含的专有技术和/或许可人的改进以及专利所含的技术。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20年W4000-146风机(除风电有限自研叶片和主控软件)提成许可费
8.《WD6250-172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2019年10月30日西门子 公司电气 风电许可人就专有技术、文件、许可人的改进、升级文件、被许可人的常规改进和专利授予被许可人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且不可分许可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权利和许可,以:(1)制造和组装合同产品/改进产品;(2)对合同产品/改进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3)销售、运输、现场装配、安装和调试、维修和服务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并且进行与此相关的项目管理和执行;(4)改进、修改和开发在合同产品中包含的专有技术和/或许可人的改进以及专利所含的技术。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20年WD6250-172风机提成许可费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01

序号合同名称签署时间许可人被许 可人授权内容授权 地域有效期限合同产品/软件及软件文件许可费
9.《B90叶片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2019年12月20日西门子 公司电气 风电许可人就专有技术、文件、许可人的改进、升级文件及专利授予被许可人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且不可分许可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权利和许可,以:(1)制造和组装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并将他们合并在配套转让的SG6.5-185DD风机上;(2)对合同产品/改进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3)销售、运输和调试、维修和服务合同产品/改进产品;(4)被许可人应有权独立全面的进行开发。 以上“合同产品”指双方联合开发项目中许可方应交付的部分相关的或在联合开发项目中许可方独立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技术。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20年B90叶片一次性费用及提成许可费

根据发行人及其前身与西门子公司签订的上述技术许可协议的约定,如发行人、西门子公司和/或上海电气发生控制权变更情形,各方有权于发行人、西门子公司及/或上海电气发生控制权变更后任何时间,提前三十(30)个营业日发出通知以终止上述技术许可协议;如上海电气或电气总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拥有发行人100%的股份时,西门子公司有权终止上述技术许可协议。西门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出具Consent Letter,同意因发行人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首次公开发行及后续股份转让、并购等)而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变更的,其将放弃在上述协议控制权变更条款下享有的一切及任何权利和利益;但如西门子公司之竞争对手成为持有发行人5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制发行人的,控制权变更条款仍然有效。

1-1-402

(四)授信、借款及保理合同

1、授信合同

根据风电有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于2019年4月29日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向风电有限提供10亿元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止。

2、借款及保理合同

(1)根据风电有限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签署的《上海电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风电有限提供22,800万元的借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自2019年10月3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4.1325%。

(2)根据风电有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于2019年3月27日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补充/变更合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向风电有限提供3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归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借款期限自首次提款之日起12个月,每笔贷款发放时按发放日贷款人公布的(一年期)的浦发银行贷款基础利率+3BPS 计算。

(3)根据风电有限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签署的《上海电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风电有限提供16,800万元的借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自2019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1日,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4.35%。

(4)根据风电有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签署的《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风电有限提供总计金额不超过2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用于归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为每笔贷款资金的提款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借款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每笔借款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浮动幅度为减17.75个基点(一个基点为

0.01%)。

1-1-403

(5)根据风电有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分别于2016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17日签订的《保理协议》及《保理融资协议》,风电有限将其相应应收账款转让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用于融资,融资金额合计195,173,323.09元,融资利率为融资发放日浦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增加43BPS,最后融资到期日为2020年11月29日;风电有限依据协议约定完全履行完毕其所承担的偿付义务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可以依照风电有限要求将相关应收账款的权利转回予风电有限。

二、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子公司担保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争议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尚在进行中的主要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甘肃风电与金昌成音相关诉讼

金昌成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成音”)于2018年8月出具《民事起诉状》。金昌成音(原告)因与公司前身风电有限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风电(风电有限及甘肃风电为共同被告))有关租赁和收购厂房的合同纠纷,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风电有限及甘肃风电立即启动收购甘肃金昌风电厂房程序;立即支付收购厂房价款38,583,150.86元并承担延迟收购厂房违约金11,574,945.2元;2、风电有限及甘肃风电支付拖欠的2018年度的厂房租赁费2,604,362.69元(自2019年1月1日至厂房收购款全部付清之日的租赁费另行计算,与拖欠租赁费一并支付);

3、风电有限及甘肃风电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作出编号为(2018)甘民初152号的《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判决:1、风电有限及甘肃风电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启动收购甘肃金昌风电厂房程序,金昌成音予以协助;甘肃风电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支付收购款项38,583,150.86元;2、甘肃风电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

1-1-404

15日内支付金昌成音2018年度剩余租金2,604,362.69元,并支付2019年度的甘肃风电付清收购甘肃金昌风电厂房款项之前的租金,具体金额计算方式为:38,583,150.86元*13.5%÷12*实际月份;3、风电有限对前两项判决项下甘肃风电应支付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金昌成音的其他诉讼请求。

风电有限及甘肃风电于2019年2月出具《民事上诉状》。风电有限及甘肃风电以金昌成音为被上诉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令:1、依法将该案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书第一、二、三项判决内容,驳回被上诉人一审中的全部诉讼请求;2、该案一、二审诉讼费、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8日出具(2019)最高法民终6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甘民初152号民事判决并发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该案目前正在一审重审审理过程中。

电气总公司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因公司、甘肃风电与金昌成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导致甘肃风电无法继续使用甘肃租赁厂房进行生产经营并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其将足额赔偿甘肃风电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本案金额占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显示净资产的比重较低,公司控股股东亦已承诺将足额补偿甘肃风电遭受的相关损失。上述案件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与武汉武船相关诉讼

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及一起争议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尚在进行中的主要诉讼案件。武汉武船(原告)于2018年11月出具《民事起诉状》,武汉武船因与海南东方风力发电厂(被告,以下简称“东方发电厂”)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东方发电厂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等。东方发电厂于2019年7月出具《民事反诉状》,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反诉人武汉武船支付因工程延期等造成反诉人的损失并支付相关违约金。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出具的(2018)琼民初71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前述案件的原告武汉武船申请追加公司为该案的第三人。

1-1-405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涉及的主要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1、上海电气诉王志军、官红岩合同纠纷案

根据上海电气于2018年1月出具的《民事起诉状》,上海电气(原告)因与王志军(被告一)及官红岩(被告二)的合同纠纷,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一王志军及被告二官红岩(以下合称“被告”)向上海电气支付欠款84,820.98万元及延迟付款利息10,880.94万元,两项金额合计95,701.92万元;2、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诉讼费用。该案目前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

2、上海电气诉RELIANCE INFRASTRUCTURE LIMITED仲裁案

根据上海电气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的仲裁申请,上海电气(申请人)因与印度RELIANCE INFRASTRUCTURE LIMITED(被申请人)的合同纠纷,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至少13,532.07万美元设备款及其他相关应付款项。该案目前正在仲裁审理过程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1-1-406

第十二节 声 明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金孝龙缪骏刘国平张和平
司文培储西让张恒龙王永青
周芬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07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张艳王君炜施蕾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缪骏郑刚张飙方俊波
黄锋锋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08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郑建华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1-1-409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郑建华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1-1-410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

宋永新鲍丹丹

项目协办人:

于海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11

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杨明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412

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413

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李仲英郭珣夏青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俞卫锋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414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1-415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尚一平彭庶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马丽华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16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柴艳王云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王小敏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17

验资机构声明

1-1-418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1-1-419

第十三节 附 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二)查阅地点及联系方式

发行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查询电话:021-34290800;传真:021-34291080;邮编:200240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查询电话:010-60838814;传真:010-60836960;邮编:100026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