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零年六月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现场股东大会
时间:2020年6月29日 上午9:3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至 2020年6月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嘉宾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及股东代表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讨论、审议议案
序号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 |
效期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会议对以上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
(七)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出席会议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一)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二)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
(四)表决分为同意、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五)会议选派股东或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七)到会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上签字。
议案一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五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根据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配股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配股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配股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议案二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配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配股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配股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