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全体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本次会议共收回表决票5张,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优先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优先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经常性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经常性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以市
场价格为依据,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经常性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