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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问询函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8

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0〕68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4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回函》显示,你公司2018年末对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锂业”)的预收款余额为15,439.07万元。但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显示,2018年对藏格锂业确认销售收入9,966.32万元,回款27,000万元,差额为17,033.68万元。请补充说明上述2018年末对藏格锂业预收款金额与收入及回款金额差额的勾稽关系及其合理性。(问询函第1条)

2018年3月,公司与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锂业)签订年产1万吨碳酸锂的盐湖卤水提锂装置《设备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5.78亿元,包括10套相同的1000t/a的提锂装置。2018年,公司共计交付藏格锂业提锂装置2套,含税金额11,560.93万元,不含税金额9,966.32万元,即2018年公司确认的已交付2套提锂装置的销售收入为9,966.32万元。2018年,公司收到藏格锂业提锂装置货款27,000.00万元,扣除已确认收入的2套提锂装置的收入9,966.32万元及因销售形成的增值税销项税1,594.61万元后,剩余15,439.07万元列示公司预收款项。公司确认的2套提锂装置收入9,966.32万元与回款27,000.00万元的差异为17,033.68万元,与预收款项余额15,439.07万元的差异1,594.61万元系确认的2套提锂装置的销售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

我们认为,2018年末,公司对藏格锂业预收款金额与收入及回款金额差额系销售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勾稽关系合理。

二、《回函》显示,截至2020年1季度,藏格锂业回款较合同约定滞后10,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客户资金紧张,加之碳酸锂价格低迷,客户销售主动性不足导致回款较少。你公司考虑藏格锂业信用风险并对相关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请结合客户履约能力、期后回款情况等补充说明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2条)2019年末,公司对藏格锂业的应收账款为6,382.80万元,藏格锂业因资金紧张,付款低于合同约定的进度,故公司单独考虑其应收款的信用风险并计提了

638.28万元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高于按照账龄法的计提金额。从客户履约能力、期后回款情况对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说明如下:

(一) 履约能力

2018年3月,公司与藏格锂业签订年产1万吨碳酸锂的盐湖卤水提锂装置《设备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5.78亿元,自合同签订后,藏格锂业分别于2018年、2019年、2020年1-4月向公司支付货款27,000.00万元、1,300.00万元、

600.00万元,共计28,9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藏格锂业应回款3.9亿元,实际回款2.89亿元,较合同约定滞后1.01亿元),藏格锂业虽因资金紧张,付款进度出现滞后,但仍陆续向公司支付货款。

2020年2月28日,藏格锂业向公司出具《关于项目还款的说明》,藏格锂业承诺到2020年6月底之前,现有和新产的碳酸锂产品销售回款将优先用于支付公司货款。同时,藏格锂业将通过向银行融资以及通过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积极筹措资金等途径尽快支付所欠公司货款。

1.藏格锂业系上市公司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控股)全资孙公司,作为藏格控股盐湖卤水碳酸锂项目的实施主体,其“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一期工程”(年产1万吨碳酸锂)已顺利建成投产,首批产品经权威部门检验全部达到电池级标准。截止2020年2月底,藏格锂业碳酸锂库存为2,100多吨,按照市场价格测算,藏格锂业的碳酸锂货值可以涵盖所欠公司的货款,藏格锂业具备支付货款的履约可能。

2.根据藏格控股年度报告(查阅巨潮资讯网),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为藏格控股核心业务。藏格控股2019年三季度末资产总额98.12亿元(负债总额20.10亿元),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60亿元,实现净利润3.12亿元。藏格

控股具备盈利能力和一定的资产规模。藏格控股的主营业务能够实现一定规模的盈利,且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藏格锂业作为藏格控股的全资孙公司,预期将能够得到关联方的一定的支持,以增强其履约的能力。

(二) 期后回款

期后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在2020年1月、2月和4月份陆续收到藏格锂业合计回款600万元。根据藏格锂业出具的《关于项目还款的说明》,藏格锂业承诺到2020年6月底之前,其现有和新产的碳酸锂产品销售回款将优先用于支付公司货款。

综上,我们认为,藏格锂业仍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期后也存在回款,但其回款出现了滞后情况,公司因此对藏格锂业的应收款单独考虑其信用风险,并按照高于账龄分析法的计提比例单项计提10%的坏账准备,是充分的。

三、……。请审计机构对公司设备销售、吸附分离材料毛利率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3条)

2018年、2019年,公司系统装置、吸附分离材料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2019年(%)2018年(%)
系统装置51.5843.01
吸附分离材料48.3440.62

2019年,公司吸附分离材料、系统装置销售综合毛利率有所提升,保持较高水平,毛利率合理性说明如下:

(一) 吸附分离材料

1. 产品应用领域

离子交换树脂行业起源于工业水处理,随着技术进步,逐步拓展至食品、环保、化工、湿法冶金、生物医药等诸多领域。与同行业其他公司主要定位于传统工业水处理领域不同,公司成立来一直定位于吸附分离技术的创新应用,通过自主创新实现吸附分离技术在食品、生物医药、湿法冶金等诸多新兴领域的运用,并获得较高的市场份额。尤其是在盐湖提锂等新兴领域,公司是行业的首先进入者,保持较强的领域优势。

2. 市场竞争状况

由于公司产品和技术主要应用于新兴领域,因此,公司在新兴领域发展初期,可以避开传统领域的价格竞争,获得良好的定价权,取得较高产品毛利率。

3. 技术投入情况

长期以来,公司为保持在新兴领域的竞争优势,不断加大投入,历年来研发投入较多,上市5年以来,累计实现研发投入16,023.79万元。为补偿公司长期投入,公司在新兴领域产品的定价需要采取适当的高报价策略,以补偿公司的投入。这种定价模式,符合技术型公司惯常的经营策略。

2019年,公司吸附分离材料销售中,食品、金属、医药、高端水等特殊应用领域的占比大幅增加,同时,伴随着公司技术和产品品质的提升,公司在2019年推出系列化高端新品,带来吸附分离材料总体销售毛利率的提升。

(二) 系统装置

公司为国内外吸附分离行业唯一一家能够同时提供“吸附分离材料+应用工艺+系统装置”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由于专业跨度大、技术门槛高,产品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

2019年,公司系统装置产品毛利率提升主要系公司陆续推动盐湖卤水提锂领域重大项目的实施,确认大型项目收入,其贡献毛利较多,导致公司系统装置产品整体毛利率水平的提升。公司承担了青海锦泰锂业有限公司整条提锂生产线包括吸附、浓缩和后处理的全工艺段完整的生产线的建造,其利润水平较高,公司2019年确认了对其生产线的建造收入1.81亿元;公司为藏格锂业提供的系“吸附分离材料+应用工艺+系统装置”的整体解决方案,2019年确认对其系统装置的销售收入2.05亿元。大型项目收入的确认,带来了较高的毛利贡献,较大的提升了公司系统装置产品的总体销售毛利率。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设备销售、吸附分离材料的毛利率是合理的。

四、《回函》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对青海锦泰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泰锂业”)长期应收款金额为31,189.15万元,按5%比例计提坏账准备;你公司对锦泰锂业项目累计确认收入18,053.10万元,回款0元。请补充说明

长期应收款金额和收入确认金额之间的勾稽关系,并请结合客户履约能力、期后回款情况等补充说明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4条)

(一) 长期应收款金额和收入确认金额之间的勾稽关系

2018年6月,公司与锦泰锂业签订《3000t/a碳酸锂生产线建设、运营和技术服务合同》,为锦泰锂业建设3000t/a碳酸锂生产线(具体分为3条相同的1000t/a碳酸锂生产线进行建设),并承担生产线建成后生产运营管理和技术服务支持。生产线建造款46,783.73万元(其中本金30,600.00万元,利息16,183.73万元),折合每条1000t/a碳酸锂生产线建造款15,594.58万元(其中本金10,200.00万元,利息5,394.58万元)。生产线建造款由锦泰锂业在生产线投产后按约定分期120个月支付给公司。

公司锦泰锂业项目生产线属于分期收款销售。2019年,公司完成2条1000t/a碳酸锂生产线的建造并投产运行,对应的应收建造款合同额31,189.15万元计入长期应收款,对应生产线建造款合同额本金部分(即生产线的含税现销价)为20,400.00万元(其中税款为2,346.90万元),不含税金额18,053.10万元确认为生产线建造收入,剩余10,789.15万元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含税)。

(二) 结合客户履约能力、期后回款情况等补充说明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

2019年末,公司对锦泰锂业的长期应收款为31,189.1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559.46万元,坏账计提比例5%。从客户履约能力、期后回款情况对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说明如下:

1.履约能力

(1)根据合同,锦泰锂业3000t/a项目包括3条1000t/a的生产线,生产线建造款的支付在整个合同3条生产线全部投产后启动,截至2019年末,第3条生产线尚未投产完成,故已交付锦泰锂业并确认长期应收款的2条1000t/a的生产线的建造款尚未到付款期,公司锦泰项目2019年未回款并非因为锦泰锂业不具备履约能力;

(2)锦泰锂业和公司合作的3000t/a碳酸锂生产线已建成并产出碳酸锂,预计2020年6月底将实现达标满产,届时锦泰锂业将通过碳酸锂销售获取现金流入,根据目前碳酸锂销售单价,生产线满产后带来碳酸锂的销售收入将超过1亿元,可以覆盖锦泰锂业对公司的分期项目回款。即锦泰锂业在碳酸锂销售后将具

备履约能力;

(3) 锦泰锂业规划了10000t/a 碳酸锂项目,一期 3000t/a 碳酸锂生产线已由其于2017年自建完成并实现销售,本身具备经营现金流入;

(4) 锦泰锂业的关联方为其履约能力提供了担保。根据公司与锦泰锂业的合同约定,锦泰锂业母公司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以及锦泰锂业法人李玉龙(锦泰锂业实际控制人李世文之父)就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李世文系富康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玉龙亦系富康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股东,拥有一定的资产储备。根据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锦泰钾肥的股东)2019年年报显示,锦泰锂业母公司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2019年年末净资产93,682.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179.18万元,增幅75.1%,表明其偿债能力增强。

2.期后回款

根据合同,锦泰锂业3000t/a项目包括3条1000t/a的生产线,生产线建造款的支付在整个合同3条生产线全部投产后启动,截至审计报告批准报出日,第3条生产线尚未投产完成,故已交付锦泰锂业并确认长期应收款的2条1000t/a的生产线的建造款尚未到付款期,公司期后截至审计报告批准报出日尚未收到锦泰锂业的回款。

综上,我们认为,从履约能力和期后回款情况来看,2019年末,公司锦泰项目无显著的坏账风险,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五、请依照《166号问询函》要求补充说明锦泰锂业项目生产线建造、项目生产运营、利润分成已确认的收入金额,向锦泰锂业提供的设备生产过程中,你公司参与的具体环节、发挥的作用,与该设备相关的专利和技术、对设备生产和运行的作用,你公司在项目运营中发挥的作用。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5条)

(一)锦泰锂业项目生产线建造、项目生产运营、利润分成已确认的收入金额2018年6月,公司与锦泰锂业签订《3000t/a碳酸锂生产线建设、运营和技术服务合同》,为锦泰锂业建设3000t/a碳酸锂生产线(具体分为3条相同的1000t/a碳酸锂生产线进行建设),并承担生产线建成后生产运营管理和技术服

务支持。生产线建造款46,783.73万元(其中本金30,600.00万元,利息16,183.73万元),折合每条1000t/a碳酸锂生产线建造款15,594.58万元(其中本金10,200.00万元,利息5,394.58万元)。生产线建造款由锦泰锂业在生产线投产后按约定分期120个月支付给公司。公司锦泰锂业项目生产线属于分期收款销售。2019年,公司完成2条1000t/a碳酸锂生产线的建造并投产运行,公司确认生产线建造收入18,053.10万元。公司2019年未确认项目生产运营和利润分成收入。

(二) 向锦泰锂业提供的设备生产过程中,公司参与的具体环节、发挥的作用,与该设备相关的专利和技术、对设备生产和运行的作用,公司在项目运营中发挥的作用

1. 公司参与的具体环节、发挥的作用,与该设备相关的专利和技术等情况

公司为锦泰锂业提供整线服务,暨包含整条生产线的建造和运营。公司负责建设碳酸锂生产线,包括吸附装置、膜浓缩、除硼装置、沉锂装置、干燥后处理,从卤水到最终碳酸锂生产环节由公司整体承接。公司作为吸附核心分离材料和系统集成服务商,其中核心吸附工段为自有技术,按公司项目管理过程执行,其他膜浓缩、后处理等工段,采购标准设备和装置进行系统集成。

其中吸附材料的吸附性和选择性是富集锂、降低镁的核心关键技术。工艺是针对卤水情况在特定选型的吸附剂下,通过小试、中试实验数据分析设计而得。装置把吸附材料装填其中,通过自控系统、阀阵式连续离交系统使应用工艺得以表达,发挥材料的最佳效能。系统装置从技术参数获取到方案设计、材料装置生产直到现场调试验收经过以下几个过程:

以上生产过程集公司自主研发的材料、工艺和自控设备三大技术于一体,从吸附材料的制造技术、应用工艺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多角度持续创新,该套系统装置包含了材料、工艺和设备技术,材料为核心,工艺使得材料的效能发挥最好,装置将这些技术得以整合实现,转化成整体集成装置,为客户带来最佳效益。对应的专利技术包含材料合成、应用工艺及系统装置多个方面,涉及到的专利证书详情见下表:

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ZL201110033301.0一种从盐湖卤水中提取锂的方法发明专利2011年01月30日2012年10月03日
ZL201010290231.2一种吸附法从盐湖卤水中提取锂的方法发明专利2010年09月25日2012年12月12日
ZL201010524901.2一种从盐湖卤水中提取锂的连续离子交换装置及方法发明专利2010年10月29日2013年01月02日
ZL201010162928.1半球柱形不锈钢水帽发明专利2010年05月5日2013年02月27日
ZL201210158309.4从盐湖氯化镁卤水中除硼的连续离子交换装置及方法发明专利2012年05月21日2013年11月20日
ZL201110237292.7一种用于盐湖卤水中提锂的螯合树脂深度除镁方法发明专利2011年08月18日2014年03月26日
ZL201210032829.0一种制备锂吸附剂树脂的方法发明专利2012年02月14日2015年03月25日

公司作为吸附分离技术的系统集成商,具有吸附分离技术综合优势,项目运营其实质也是公司的应用技术在生产中的实施。通过从原料到最终产品的整线运营,持续强化技术领先优势,创新技术服务于项目本身,既为客户降低技术风险并提高客户收益,也将服务于公司在盐湖卤水提锂领域业务的大发展。通过公司持续的技术投入,从运营角度会提高整线的技术优化和成本控制,保持公司在盐

湖卤水提锂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综上,锦泰项目的运营是一种商业模式,也是公司技术转化的收益。公司技术骨干参与项目运营管理,通过整线的项目调试及运行不断降低成本能耗、提质增效,不断优化公司独有的应用工艺在生产线中的具体运用,公司运用投入的人力和技术工艺获取收益,公司技术持续改进而获得运营管理收入和利润分成具备合理性。

六、《回函》显示,你公司子公司PuriTech Ltd.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568.06万元、1,093.31万元,净利润为-237.02万元、-417.73万元。你公司在对收购PuriTech Ltd形成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预计2020年PuriTechLtd.营业收入为350万欧元,永续期年收入为458.38万欧元。请补充说明预测收入、毛利率、费用率、资本支出、折现率等评估参数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情形。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6条)

2019年末,公司使用收益法对收购PuriTech Ltd.形成的商誉执行减值测试,具体测试过程为将不含商誉的PuriTech Ltd.公司整体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价值即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商誉是否存在减值的比较依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测算过程系以收购PuriTech Ltd.的资产组组合所直接带来的收入为基准,测算资产组组合的税前现金流,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PuriTech Ltd.未来收入预测增长期为五年,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欧元

项目/年份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永续期
一、营业收入3,500,0003,850,0004,158,0004,407,5004,583,8004,583,800
减:营业成本2,450,0002,695,0002,910,6003,085,3003,208,7003,208,700
销售费用272,300286,100298,800306,300311,600311,600
管理费用238,300248,900258,900264,300268,200268,200
二、营业利润539,400620,000689,700751,600795,300795,300
三、利润总额539,400620,000689,700751,600795,300795,300
四、息前税后利润539,400620,000689,700751,600795,300795,300
加:折旧摊销1,0001,3001,7002,1002,5002,500
减:资本性支出5,0002,0002,0002,0002,0003,000
减:营运资金补充1,211,60089,70079,00064,00045,200
五、企业税前现金流-676,200529,600610,400687,700750,600794,800
折现率12.42%12.42%12.42%12.42%12.42%12.42%
六、现金流现值-637,800444,300455,500456,600443,3003,780,500

其中:相关测算关键指标说明如下:

1. 收入:公司2017-2019年系统装置收入的平均增速为193.99%,多路阀系统装置适用于湿法冶金、氨基酸、饮用水处理等工业领域的分离纯化过程,可以显著降低吸附分离装置的占地面积,提高产量,降低再生剂用量,提高运行效率,公司根据系统装置在手及意向订单并结合未来增长率预估未来PuriTech Ltd.的收入;

2.毛利率:根据Purtech公司的多孔阀和配件类产品各自毛利率水平及各自未来收入占比综合测算估计;

3.费用率: 根据Purtech公司的历史费用率和公司自身的费用率进行估计;

4.资本开支:Purtech公司作为一家拥有核心自主专有技术,且定位技术集成设计业务的轻资产公司,结合其历史资本性支出的数据,以及未来其业务发展规划定位,未来Purtech公司不存在大额资本性支出计划;

5.折现率:折现率是将未来收益折成现值的比率,反映资产与未来收益现值之间的比例关系,是公司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一般根据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确定。其中,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定为无风险报酬率,PuriTech Ltd.位于爱尔兰,公司以10年期爱尔兰的国债利率确定无风险报酬率,并且考虑公司信用等级的影响。风险报酬率的确定运用综合评价法,即按照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管理风险和政策五个风险因素量化求和确定。经计算,税前折现率为12.42%。

对于上述参数,公司均参照历史各主体实际发生数据,并结合未来发展定位和业务计划进行选取,经测试,2019年末公司商誉不存在减值。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预测收入、毛利率、费用率、资本支出、折现率等评估参数的确认是合理的,2019年末,公司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形。

七、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下收回

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金额为55,658.01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下支付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金额为31,560.99万元。《回函》显示,存款质押用途为向银行借款。请补充说明存款质押与借款金额的对应比例及合理性,存款银行、质押银行情况,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情形,相关借款资金用途和流向,并结合存款收益率、借款利率量化分析大额存款质押的商业合理性。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核查程序。(问询函第7条)

(一) 2019年,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下收回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金额为55,658.01万元,包括7,100.00万美元定期存单(折合人民币48,658.01万元)、7,000.00万元人民币定期存单,公司存单存放的银行暨质押借款银行。公司除向控股子公司鹤壁蓝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5,000.00万元长期借款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美元存单及抵押借款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存单金额(万美元)借款金额 (万元)质押率(%)借款利率(%)存单 利率(%)借款用途借入日期还款日期
民生银行5003,000.0086.974.353.50购买原材料2018.12.052019.06.05
民生银行5003,000.0086.974.352.72购买原材料2018.12.052019.06.05
民生银行6003,600.0086.974.352.72购买原材料2018.12.052019.05.13
民生银行5003,000.0086.974.352.72购买原材料2018.12.052019.05.24
工商银行9005,500.0089.044.792.88购买原材料2018.12.182019.01.06
建设银行5002,800.0081.594.133.15购买原材料2018.09.292019.01.23
民生银行5003,000.0089.504.353.00购买原材料2019.03.282019.07.16
建设银行5002,750.0081.984.133.15购买原材料2019.03.282019.04.27
建设银行5002,750.0081.374.133.16购买原材料2019.05.172019.07.19
民生银行6003,600.0087.134.133.00购买原材料2019.05.222019.07.16
民生银行5003,000.0086.994.133.00购买原材料2019.05.302019.07.16
民生银行5003,000.0087.034.133.10购买原材料2019.06.132019.07.16
民生银行5003,000.0087.034.133.10购买原材料2019.06.182019.07.16

根据上表,公司存单质押借款的比例为80%以上,符合行业常规,借款资金均用于支付公司日常生产原材料的采购,向上游供应商支付。根据上表,公司平均借款利率为4.30%,平均存单收益率为3.01%。而公司用于质押的存单主要为美元存单,综合公司进行存单质押借款的区间,人民币汇率为6.8左右,随后美元汇率上升至7.1左右,美元汇率波动足以弥补公司贷款承担的利差。

(二) 核查程序

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针对上述公司存款质押进行借款的相关情况,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货币资金及筹资与投资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向公司管理层进行询问,并执行分析程序,评价存款质押进行借款的合理性,以及公司是否存在对外担保,并获取相关的《管理层声明书》;

3. 对货币资金、借款、存款利息、借款利息、汇兑损益等执行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检查质押的定期存单、借款合同、银行日记账、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公司存单利率、借款利率、存款及借款的资金收支等情况;

5.向存款的存放及进行质押借款的银行进行函证,以核实相关业务的真实性;

6.获取公司征信报告,核实公司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

7. 查阅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了解美元中间价的历史与走势情况;

8. 对公司存款利息、借款利息、汇兑损益进行复核,核实公司用存款质押进行借款业务的相关收益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大额存款质押借款是合理的。

八、《回函》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40,074.44万元,其中,美元货币资金余额折合人民币为31,153.48万元,欧元货币资金余额折合人民币为322.34万元,主要来源于国际业务收入,并以存单形式储存在境内外银行。请补充说明存放银行情况,长期不换汇的商业合理性,是否会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及在建项目的正常投入。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核查程序。(问询函第8条)

(一) 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40,074.44万元,其中,美元货币资金余额折合人民币为31,153.48万元,欧元货币资金余额折合人民币为322.34万元,2019年末外币货币资金存放银行情况如下:

存放主体存放地点存放开户行币种外币本币 余额折合人民 币金额存款 性质
公司境内工商银行美元628.774,386.43活期
境内工商银行欧元0.100.80活期
境内民生银行美元58.68409.38活期
境内招商银行美元1.278.85活期
境内交通银行美元3.5724.91活期
境内建设银行美元16.35114.04活期
境内渣打银行美元97.20678.11活期
境内渣打银行欧元3.7629.42活期
境内建设银行美元500.003,488.10存单
境内民生银行美元2,200.0015,347.64存单
境内工商银行美元400.002,790.48存单
境内交通银行美元500.003,488.10存单
境内现金美元0.130.87现金
境内现金欧元0.755.86现金
子公司蓝晓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境内渣打银行美元38.37267.67活期
境外渣打银行美元1.9013.24活期
境外渣打银行港币0.050.05活期
孙公司Ionex Engineering BVBA境外比利时Aregenta银行欧元12.0394.06活期
孙公司Puritech Ltd境外爱尔兰AIB银行美元19.45135.65活期
境外爱尔兰AIB银行欧元24.59192.20活期
合计31,475.82

综上,公司存放在境内的外币折合人民币31,040.67万元,占外币总额

98.62%,存放在境外的外币折合人民币435.20万元,占外币总额1.38%。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定期存单折合人民币25,114.32万元,货币资金活期存款折合人民币6,361.55万元。

(二) 公司外币长期不换汇的商业合理性,是否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在建项目的正常投入

公司外币长期不换汇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综合测算资金贷款成本及当期存单收益、汇率变动趋势后,认为公司利用外币存单进行质押获取短期银行贷款成本低于质押存单的利息收入和汇率变动带来的收益之和(详见第七题对应回复),故未选择结汇;

2.公司拓展国际业务所需投入,公司保有外币资金,可灵活进行支配资金。包括境外收购、外籍专家聘请、海外分支机构建设,购置精密仪器等;

3. 公司随时视汇率行情并结合公司资金需求进行结汇。公司于2019年11月结汇400万美元,汇率为7.0272,结汇资金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9年,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可转债募集资金推动高陵和蒲城产业基地建设,以及重大订单实施,相关项目实施未受到资金不足的影响。2019年,为了缓解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周转,公司综合资金情况,利用外币资金存单质押进行短期借款,提供了短期资金保障。2019年底,公司短期借款已全部归还,外币质押全部解除,可随时灵活使用或进行结汇。2019年期末定期存单折合人民币25,114.32万元,活期存放折合人民币6,361.55万元,另有人民币存款9,598.62万元,公司具备一定的资金储备,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在建项目的正常投入。

(三) 核查程序

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针对公司外币存款的相关情况,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了解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向公司管理层进行询问,并执行分析程序,评价公司外币存款存放及长期不进行结汇的原因及合理性;

3. 对外币货币资金、借款、存款利息、借款利息、汇兑损益等执行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检查质押的定期存单、借款合同、银行日记账、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公司存单利率、借款利率、外币结汇、存款及借款的资金收支及借款归还等情况;

5.向外币存款的存放及进行质押借款的银行进行函证,以核实外币存款的存放情况以及相关业务的真实性;

6. 查阅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了解美元中间价的历史与走势情况;

7. 对公司存款利息、借款利息、汇兑损益进行复核,核实公司用存款质押进行借款业务的相关收益情况;

8. 检查公司在建工程的建设及资金支付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外币存款主要存放在境内银行,公司综合考虑相关资金活动的收益及外币资金储备的使用计划后,未进行结汇具有商业合理性,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在建项目的正常投入。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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