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内容提示
1、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龙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门教育”)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学生入学需求,拟在西安新增校区用于拓展封闭式中高考培训业务。经友好交流与磋商,龙门教育与西安理工大学就租赁西安理工大学莲湖校区部分教学场地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双方拟签订《培训基地与保障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西安理工大学为龙门教育提供培训基地与保障服务,龙门教育负责招生、教学、日常管理等工作,并按约定支付相应的培训基地与保障服务费。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本次签署的《协议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通过本次对外投资,提供优质、有管理特色的教育,从而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龙门教育品牌,促进公司业务战略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 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西安理工大学
乙方:陕西龙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一)房屋使用范围及使用期限
1、使用范围:甲方同意将位于西安市大庆路219号的西安理工大学莲湖校区合计建筑面积约29,500平方米的部分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运动场、食
堂等场地提供给乙方使用。
2、使用期限:5年,即2020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二)各项费用约定
双方商定:每年的培训基地与保障服务费均为壹仟叁佰万元人民币(¥13,000,000.00),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壹仟万元人民币(¥ 10,000,000.00)。在使用期内,乙方因经营办公使用的水、电、暖、天然气、卫生、治安等各项运行费用,均按相关计量标准和收费规定,由乙方自行承担、按时交纳。乙方改造、拆除甲方校舍设施的,应事前与甲方协商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但装修、改造、维修不得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教育产业布局的战略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教育产业实现区域扩张、全国发展布局奠定坚实的基础,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但项目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着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以及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角度做出的决策,但可能与将来的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可能存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升对外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提高管理能力、经营效率和效益,积极防范相关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为符合西安市教育主管部门对课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要求,规范企业的合规性,以便更好的为当地学生提供优质的课外教学服务。公司拟在西安莲湖区新设一所营利性学校,作为西安莲湖校区的运营主体。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协议书》。
特此公告。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