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事内容与程序,保证董事长依法高效行使职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长办公会是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职权的决策机制。
第三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事内容。
(一) 研究决定贯彻执行上级的战略、方针、政策、思路、规定和决定的实施方案和措施。
(二) 研究拟订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年度计划。
(三) 研究决定公司年度董事长工作报告。
(四) 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类一级、二级制度(其中基本管理制度、证券类制度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如需))。
(五) 研究决定所属单位、直属特设机构及公司本部部门经营管理责任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和兑现方案。
(六) 根据董事会授权,研究决定公司及所属单位投融资、资产处置、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
(七) 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涉及单项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工程投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建造转让项目(BT项目)进行决策。
(八) 研究决定所属单位单批次采购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购置计划。
(九) 根据董事会授权,研究决定公司及所属单位重大经济合同。
(十) 研究决定公司所属单位治理方案、改革方案。
(十一) 研究决定公司职工薪酬、福利、奖惩事项。
(十二) 研究决定公司及所属单位单笔50万元以下的捐赠事项(其中20万以下授权董事长审批)。
(十三) 研究公司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十四) 研究由法定代表人决定的相关事项。
(十五) 研究决定董事长提议的其他事项。
(十六) 研究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董事长办公会的组织召开。
(一) 董事长办公会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二) 董事长办公会根据公司需要召开。
(三) 出席董事长办公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四) 董事长办公会应提前三天通知参会人员,并将会议材料送达参会人员。
(五) 出席董事长办公会的人员不足半数时,一般不举行
会议。
(六) 会议通知、组织、记录等会务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题由董事长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可向董事长提出董事长办公会议题。
第六条 董事长办公会的议事要求。
(一) 出席会议人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到会时,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以适当形式就会议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出席会议人员应认真研究会议资料,充分发表意见,并对其发表的意见承担责任。
(三) 董事长办公会讨论的内容,在形成决议并按规定程序决策并披露前不得对外泄露。
(四) 会议主持人在其他出席人员发言前不得作倾向性引导发言。
第七条 董事长办公会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人员应签字确认,会议记录作为公司重要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永久。
第八条 董事长办公会应制作会议纪要。
第九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中葛股企管〔2019〕12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