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时,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周玮、冯渊、任立勇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