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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9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77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暨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因可交换公司债券事项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蓝帆投资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221号),蓝帆投资拟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目前蓝帆投资已完成了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实际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蓝帆投资的通知,获悉蓝帆投资因发行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的部分股份于近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解除质押股份数为19,050,000股;同时蓝帆投资拟发行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已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办理要求将其持有的14,000,000股公司股票自其证券账户划入专为本期债券开立的“蓝帆投资-国都证券-蓝帆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划入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28%。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 日期质权人
蓝帆投资19,050,0005.831.982019年6月12日2020年6月18日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19,050,0005.831.98---

上述股份的原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三、股东股份设定信托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设定信托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设定信托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设定信托起始日设定信托到期日设定信托人设定信托用途
蓝帆投资14,000,0004.281.452020年6月9日至办理解除信托登记手续之日止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蓝帆投资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偿付债券本息提供担保
合计14,000,0004.281.45------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设定信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设定信托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及设定信托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及设定信托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或设定信托股份情况未质押且未设定信托股份情况
已质押或设定信托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或设定信托股份比例(%)未质押且未设定信托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且未设定信托股份比例(%)
蓝帆投资326,819,24333.90261,900,000256,850,00078.5926.64135,000,00052.5644,919,24364.20
李振平3,334,0480.350000002,500,53675.00
合计330,153,29134.25261,900,000256,850,00077.8026.64135,000,00052.5647,419,77964.69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设定信托情况

1、蓝帆投资上述股份设定信托仅为对蓝帆投资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偿付债券本息提供担保,本次股份设定信托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

2、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来半年内,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750,000股,占其合计持公司股份比例的3.86%,占公司总股本的1.32%,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9,013万元;未来一年内,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2,750,000股,占其合计持公司股份比例的19.01%,占公司总股本的

6.51%,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49,013万元。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股份质押及设定信托事项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的情形;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本期债券发行后续事项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担保与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证明》。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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